第三节 现有同盟解体研究及其不足
同盟作为一种国际关系的重要现象和国家重要的外交行为,一直是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对象。学者对同盟的定义、类型、功能、形成、内聚力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探讨,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有关同盟的研究似乎再次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兴趣,研究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比之前有了很大的跃升,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1987年出版的斯蒂芬·沃尔特的《联盟的起源》以及1997年出版的格伦·斯奈德(Glenn Snyder)的《联盟政治》这两部同盟理论力作。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学者们主要把研究焦点放在了同盟形成问题之上,有关同盟解体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学者足够的重视,在传统的研究同盟的文献或者国际关系著作中,针对同盟解体的叙述只有只言片语,比如乔治·利斯卡(George F. Liska)在其著作中提到成本不平衡分摊和收益不平衡分配会导致同盟解体,而克劳斯·诺尔(Klaus Knorr)则认为同盟成本超过同盟收益时同盟就会解体。到目前为止,专门研究同盟解体的文献仍然屈指可数,从已有的研究文献中,学者给出了许许多多导致同盟解体的具体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目标实现说”、“同盟类型说”、“国内政治说”以及“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以下,我将对这些同盟解体解释进行批判性回顾,探讨它们的贡献和不足。
一 目标实现说
现实主义的很多学者认为,国家形成集团都是要实现某一共同目标,成立时确定的目标一旦实现,这些集团就会解散。比如乔治·利斯卡和威廉·赖克(William H. Riker)就认为,一旦目标实现,联盟就会自行解散。这里实现目标不但包括防御性的目标还包括进攻性的目标。防御性目标的实现是指原先所针对的威胁消失了或者威胁大大减小了,这样就实现了免受该威胁伤害的安全目标,这种安全目标是为了维持自己现有权力和利益而不是增加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因此是防御性的目标。进攻性目标的实现是指原先所针对的敌对一方被击败,这种目标的实现,将使得获胜的一方增加自己的权力和利益,从而改变了权力分配现状。
根据威胁均衡理论,国家组成同盟的目的就是制衡威胁,威胁的消失使得同盟针对的目标消失,同盟将会趋于解体。这主要依据两个逻辑链条。首先,威胁消失后,同盟所带来的收益大大降低,而维持同盟需要承担一定的成本,比如说被盟友牵连的风险以及为对付共同威胁而投入资金建设军事力量,同时还会因为与盟友进行政策协商与协调而丧失一定的自主性(autonomy)。这个成本基本维持不变,这样同盟的成本可能大于同盟的收益,国家倾向于退出同盟。其次,在原先外部威胁消失之后,成员国会重新评估对其最大的威胁,当其评估现有的成员国对其威胁更大时,同盟就会趋向解体。比如说,在冷战刚结束时,美国实际上也争论俄罗斯、日本、德国哪个更具有威胁性。而在进攻性目标实现后即大战胜利之后,同盟则面临着更多的分裂倾向,除了上面所提的原先威胁消失和重新设定威胁之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第一,同盟中的主导国家为了获得更多的胜利果实,在取得胜利之后,倾向于缩小同盟规模。第二,同盟中的各个成员国因为争夺胜利果实而产生矛盾和冲突,从而导致同盟解体。比如说,在二战胜利之后,美苏双方在波兰、希腊和东欧势力范围的争夺。这种利益争夺是零和博弈或至少是定和博弈,一方所得利益的增加必须以另一方所得利益的减少为代价,因此是冲突性比较强的矛盾,比较容易导致同盟的解体,就像二战结束之后反法西斯联盟的解体一样。凯利(Charles W. Kegley)和雷蒙德(Gregory A. Raymond)就认为,在大战结束后或国家间权力分配出现重大变化时,同盟会出现利益分歧,其解体的可能性会增大。
虽然从已有的同盟形成理论来看,目标实现说似乎非常符合逻辑,组成同盟是为了制衡威胁,那么威胁消失了,或者针对的目标已经不具有威胁了,维持现有同盟似乎显得没有必要,同盟自然就应该解体。但是目标实现说显然把同盟解体问题简单化了,因为建立同盟和维持同盟显然不能混为一谈,从无到有建立一个同盟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应该比维持一个已经存在的同盟的条件要严苛,因为建立一个同盟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和所需要的战略决心显然比维持一个已经存在的同盟要大得多,所以认为威胁消失了或者变化了,同盟就会解体显然太过武断。其次,现有的系统性实证研究成果没有支持威胁变化和同盟解体存在相关关系。对威胁变化和同盟解体进行系统性验证的成果只有寥寥数篇,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布莉特·利兹和布尔库·萨翁(Burcu Savun)2007年的文章以及斯科特·本尼特1997年的文章,他们的验证结果都不支持威胁变化和同盟解体之间存在相关关系。最后,目标实现说无法解释为什么苏联解体了,华约解散了,北约不但没有分裂,而且扩大了,更无法解释,20世纪60年代中苏同盟在美国威胁还存在的情况下却解体了。
二 同盟类型说
同盟类型说的核心观点在于同盟是否解体和同盟类型有关,具体的同盟分类则主要包括进攻性同盟和防御性同盟、对称同盟和不对称同盟、制度化同盟和非制度化同盟。
同盟类型说认为进攻性同盟比防御性同盟更容易解体。进攻性同盟更容易解体首先是因为进攻性同盟实现的目标是私人物品,私人物品所具有的排他性,决定了一方占有就排除了另一方占有的可能,因此进攻性联盟的战利品瓜分是一个具有较强利益冲突的过程,而利益冲突导致的利益争夺将会促使进攻性同盟趋向解体。其次是,进攻性同盟的成员很多是具有修正主义动机的国家,它们对现状不满,具有扩张的倾向,这种同盟里的国家更具有侵略意图,按照沃尔特的理论,威胁是综合实力、地理毗邻性、进攻实力和侵略意图的函数,侵略意图越大其对其他国家的威胁越大,因此,进攻性同盟中的国家在一定情况下有可能把其盟友判断为更大的威胁,从而导致同盟解体。
同盟类型说还认为对称同盟比不对称同盟(asymmetrical alliance)更容易解体。詹姆斯·莫罗(James D. Morrow)在迈克尔·阿特菲尔德(Michael F. Altfeld)所建立的安全自主权衡模型(security-autonomy trade-off)基础上,发展了新的安全自主权衡模型。阿特菲尔德认为国家结盟是以牺牲自主性为代价改善国家安全状况,而莫罗认为阿特菲尔德所描述的是对称同盟的情况,不对称同盟里强国是牺牲了安全换取更大的自主性,而弱国则是牺牲了自主性换取更大的安全。在莫罗看来,强国的实力保障自身安全绰绰有余,而弱国则安全不足,因此强国通过给弱国提供安全保障来换取弱国在关键政策上支持它,从而增加了强国的自主性,即推行自身政策的能力。莫罗认为,因为不对称同盟中国家之间进行的是类似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交换,大家资源禀赋不一样,因此互补性较强,成员国通过加入同盟各取所需,而在对称同盟中,国家需要的都是安全,因此具有一定的冲突性,把同盟的有限安全资源配置到保护一国的领土上,就会减少对另一国的保护力度。因此不对称同盟比对称同盟要更容易维持,而对称同盟更容易解体。
最后,是有关制度化同盟与非制度化同盟对同盟解体的影响,即非制度化同盟更容易解体。同盟作为一种国际制度,按照制度主义学者的说法,是为了方便成员国合作解决单个国家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制度提供了推进国家沟通合作的平台。过去的同盟大多制度化水平不高,真正制度化水平比较高的都是在二战结束之后,最典型的如北约,应该是迄今制度化水平最高的多边军事同盟。根据制度主义的逻辑,同盟制度化水平能够影响同盟维持或解体。第一,制度化水平高的同盟拥有比较成体系的组织网络,产生一大批个人前途与同盟存亡息息相关的官员,形成一个利益团体,这个利益团体倾向于让同盟永远维持下去。而且,同盟持续的时间越长,制度化水平越高,这样的利益集团的人数就越多,因此同盟就越不容易解体。第二,同盟制度化水平越高,同盟的适应性就越强,同盟适应性越强,同盟就越不会解体。同盟的适应性增强首先是因为随着同盟制度化水平的提高,同盟可能扩展了新的功能,使其功能多样化,这样即使原先建立同盟的条件消失,同盟也不会趋向解体。其次是因为随着同盟制度化水平的提高,其内部的决策机制、决策程序也更加灵活,更能够对新的外部变化做出反应。
同盟类型说给出了许多有关同盟解体富有启发意义的推论,而且同盟类型说已经摆脱了从同盟形成理论中简单进行推断的思路,从同盟本身的特性出发考察同盟的维持与解体。但是同盟类型说的有关假设要么没有得到系统实证验证,要么没有在实证验证中得到证实。比如说,有关进攻性同盟更容易解体,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可靠的实证验证。而制度化同盟容易维持,非制度化同盟容易解体在有关实证验证中并没有得到支持。实力不对称同盟更不容易解体虽然得到了统计分析结果的支持,但是它解释不了为什么有些不对称同盟会解体,而有些却得到维持,比如说20世纪60年代的中苏之间的不对称同盟解体了,而21世纪初美韩之间的不对称同盟却得以维持。它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一些不对称性更低的同盟比不对称性更高的同盟还要稳定,比如说21世纪初美韩同盟不如美日同盟稳定。它更解释不了在外部威胁存在的情况下,为什么有些不对称同盟会解体。
三 国内政治说
国内政治说认为,同盟的解体和国内的政治体制类型以及政治变化有关,这些变化包括体制变化、人口代际更替以及意识形态分歧等因素。
冷战结束前后特别是冷战结束之后,西方许多国际关系学者关注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的行为差别,考察了民主国家与冲突卷入、发动和管理的关系,最典型的如民主和平论,考察了民主制度和国际和平的相关关系。同样也有学者考察了民主制度和同盟行为之间的关系,他们得出的结论是民主国家组成的同盟更容易持续,而非民主国家组成的同盟更容易解体。民主国家组成的联盟更不容易解体,主要有两个解释范式。首先是理性主义解释范式,按照这种解释范式,民主国家同盟更能持久是建立在一种利益计算的基础之上的。第一是单位层次的解释逻辑。因为民主国家之间的承诺更加持久更加可信,它们拥有更好的声誉,因为拥有更好的声誉,双方对于同盟的可信性(credibility)更有信心,所以同盟就更容易持续。第二是领导人个人层次的解释逻辑,认为民主国家领导人面临强大的国内制度约束。因为民主国家国内政治过程的结构性限制,民主国家内部高度制度化决策机制对政府的强大约束,民主国家领导人发现他们更难以对已有的政策进行更改,所以很难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做出退出联盟这样的机会主义反应。而且当领导人个人为了维持自己在国内的地位时,他们也更倾向于在外部保持一个稳定的外交关系。
其次是反思主义(reflectionist)即建构主义的解释范式。依据这种范式,民主国家之间的同盟更不容易解体,首先是因为民主国家之间拥有共同的法治(rule of law)规范。因为民主国家之间签订的盟约和所作出的国际承诺,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一部分,而且有些已经通过国内政治程序变成了国内法的一部分,拥有法治规范的民主国家将会遵守原先的盟约和国际承诺,所以民主国家组成的同盟更可能维持。其次是民主国家同盟将它们的国内规范外化,创建了多元安全共同体,从而使得民主国家联盟更容易维持。托马斯·里斯-卡彭(Thomas Risse-Kappen)在卡尔·多伊奇(Karl W. Deutsch)所创建的多元安全共同体的概念基础上,提出了民主国家通过国内规范外化构建多元安全共同体的两个路径。所谓规范外化是因为国内规范而产生的对外行为模式。首先是因为民主国家拥有相同的国内规范,把彼此视为“我者”,而把非民主国家视为“他者”,从而形成了民主国家之间的集体认同,因为这种认同,而使得民主国家对待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适用了不同的行为规范。规范内化的第二条路径是民主国家之间以国内规范为基础建立起了管理它们之间关系的国际制度,这些国内规范强调说服、妥协、不使用武力或者强制性力量。民主国家同盟因为集体认同和规范内化,从而构建起了多元安全共同体,培养了共同体意识,从而更不可能解体。
国内体制变化导致同盟解体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是国家的对外政策不但是诸如体系结构、外部威胁等外部环境的产物,也是内部政治过程的产物。因此,伴随着国内体制变迁,由于不同的统治集团会持有不同的外交偏好,不同的政策过程会有不同的政策结果,包括有关同盟选择的政策,如果有成员国发生内部体制变更,同盟就有可能解体。因为发生国内体制变迁后,新的政府可能认为它没有继续履行前政府对外条约的义务。其次是发生国内体制变迁可能使得有关国家重新评估外在威胁,从而会有一个全新的威胁认知,这种威胁认知导致其出现重新结盟行为。这种体制变迁效应在发生国内革命后对同盟的影响最为显著,比如说法国革命后结束了同奥地利的长期同盟,而新中国成立后结束了同美国的盟友关系转而同苏联结盟。比如说,中国当时和苏联结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担心会有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革命后的中国认为帝国主义是威胁的来源。
国内政治说还认为一个国家发生的人口代际更替也可能会影响同盟是否维持。沃尔特提出,如果一个同盟的存在是依赖于传统的跨国联系,包括拥有共同族群文化背景以及相同的历史经验,那么随着人口成分的变化,可能稀释具有这种背景的人口比例,从而弱化两国之间原有的紧密联系。这种情况在国际关系史上并不少见,因为代际更替所带来的代际文化差别,会对国家政策包括外交政策带来影响,比如说英联邦国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内部联系会越来越弱化。沃尔特在这里讲的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人口代际变迁对两国社会文化纽带的弱化作用。实际上,随着统治集团的代际变迁同样会带来同盟弱化问题,因为不同代际的领导人拥有不同的教育背景和成长经历,会有不同的政策偏好趋向,因此会影响到其对现有同盟的价值判断,从而可能导致同盟解体。
国内政治说认为意识形态分歧会导致同盟的解体。学者们在意识形态分歧对于同盟的影响上,还存在分歧。现实主义学者大多认为意识形态对于同盟要么没有影响,要么影响不大。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就认为意识形态在同盟行为中几乎是一个不起作用的因素,纯粹的意识形态同盟是不可持续的。沃尔特也认为当国家在面临紧迫外部威胁时,意识形态对同盟行为不起作用。但是沃尔特也区分了不同类别的意识形态,一种是导致团结的意识形态,一种是导致分裂的意识形态。他指出,当意识形态要求成员形成服从单一权威领导的集中化运动时,成员之间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增加,从而导致同盟的解体。沃尔特举出的主要案例包括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泛阿拉伯主义运动。
政治体制类型的解释试图从单位层次寻找同盟维持或解体的原因,首先其解释逻辑不依赖于外部威胁是否存在,使得它似乎能够用于解释一些与外部威胁状况不相符的同盟行为,但是它只能解释威胁消失后同盟仍然得以维持,而不能解释威胁存在时同盟却解体了。其次,民主国家同盟更持久的理性主义解释逻辑存在一些逻辑问题或者实证反例。比如说,民主国家声誉说认为民主国家拥有更好的遵守承诺声誉,但是实际上美国遵守国际制度的声誉未必比中国好,而按照西方标准,美国是最典型的民主国家,中国则是最典型的权威主义国家。制度约束逻辑存在的逻辑矛盾在于,为什么这些制度约束在面向所谓非民主国家时不起作用。因为无论是面向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做政策选择的那个民主国家的制度约束是一样的,是个常量。而常量无法解释民主国家面向另一民主国家或非民主国家时的行为差别。第三,民主国家同盟更持久的反思主义解释逻辑同样面临着逻辑质疑,那就是如何排除掉竞争性解释问题,即它在面临竞争性解释时不一定更具有解释力。比如说,依据反思主义解释逻辑,冷战后北约继续存在是因为民主国家之间的集体认同,但是这种解释逻辑无法排除掉诸如北约存在可能是由于俄罗斯仍然对其成员国的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这一替代解释。除非有朝一日北约东扩到俄罗斯,否则这种质疑仍然是有强大的逻辑依据的。
国内政治变化的解释则是一种非理性国家的解释逻辑,首先,它假定国家可以为了国内政治或内部竞争的需要而忽视国家的生存利益。但从逻辑上说,没有人会为了争夺对国家的控制权而牺牲了国家的生存权,因为如果一个国家都不能维持自身作为实体的存在,也就无所谓对它的控制,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也正是因为非理性解释逻辑,决定了国内政治说无法建立起对威胁存在情况下同盟解体的理性解释路径。因此,国内政治说同样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同盟在外部威胁存在的情况下却解体了。其次,国内政治说的许多观点要么缺乏系统的实证验证,要么没有得到现有系统实证验证的一致支持。比如说国内人口代际更替的假设缺乏系统的实证验证,而国内体制变化则并没有得到系统实证验证的一致支持。第三,国内体制变化说也没能解释有些同盟在经历了国内体制的剧烈变迁后仍然维持,比如说中国和巴基斯坦的非正式同盟,即使在巴基斯坦发生军事政变等剧烈内政变动情况下,仍然得以维持。第四,意识形态分歧说也存在非常大的逻辑问题,如果因为意识形态分歧连已经存在的同盟都不能维持,那就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具有巨大意识形态分歧的国家却能克服它们之间的分歧而结盟,因为建立一个同盟比维持一个同盟所需要的条件应该更苛刻。比如说在20世纪70年代,中美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苏联威胁而克服双方之间巨大的意识形态对立,建立了准同盟关系。意识形态分歧说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同样是意识形态分歧,而且这种意识形态分歧同样对于盟国政权的内部合法性有削弱作用,有些国家之间的同盟解体了,有些却得以维持,比如说美国和沙特之间的同盟,美国的自由民主主义意识形态对于沙特王室政权的国内合法性同样有损害,为什么它们的意识形态分歧没有使得它们之间的同盟解体。
四 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
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认为,同盟是维持还是解体依赖于军备和同盟两种获得安全手段的成本收益比较。它假定国家可以通过发展军备和建立同盟,即通过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来获得安全。阿特菲尔德建立了一个军备同盟权衡模型。他假定国家是个效用最大化的理性行为体,会计算安全(security)、财富(welfare)和自主性(autonomy)三者组合的效用。而国家获得安全的手段包括发展军备和建立同盟两种手段,发展军备需要承担财富减少这一成本,而建立同盟则需要承担自主性降低这一成本,并依据发展军备和财富减少之间的关系以及建立同盟和自主性降低之间的关系建立了两个约束方程,从而把国家追求安全、财富和自主性三者组合效用最大化,转变为在一定约束条件下求极值的数学问题,并运用拉格朗日乘数法(the method of Lagrange multiplier)求出效用最大化的两个平衡条件。由这两个平衡条件,阿特菲尔德推断出同盟趋向解散的五种情况,即军备的边际生产率增加、自主性的边际效用增加、国民财富的边际效用降低、同盟的边际生产率下降和安全的边际效用降低。
莫罗则认为国家寻求安全的两种手段发展军备和建立同盟都要承担一定的政治成本,它们各有优势,也各有劣势。发展军备需要承担的政治成本是国内政治成本,即要说服反对军备发展的力量同意把国家的一部分资源转移到发展军事力量上,其优势是比较可靠,缺点是花费时间比较长,解决不了紧迫的安全问题。而建立同盟所要承担的政治成本是国际政治成本,即需要和盟友协调冲突性利益,其优势是能够迅速获得额外的安全,劣势是不如自己发展军备可靠。莫罗在阿特菲尔德提出的两个均衡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提炼了国家在同盟和军备之间的均衡条件,即发展军备的成本收益比和建立同盟的成本收益比相等,由此提出其核心观点即军备的成本收益比相对于同盟更加具有优势时,同盟更可能解体。
首先,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同样摆脱了对于外部威胁等体系因素对同盟维持或解体影响的解释路径,因此可以用来解释威胁存在情况下,同盟为什么会解体,以及威胁消失情况下,同盟为什么能够继续。但是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解释的是同盟在发展军备和建立同盟之间的选择问题,而不是同盟成员国的自助能力对同盟解体有何影响。虽然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理论演绎逻辑,但是它不能算作一个同盟解体理论。其次,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提出国家会在发展军备和建立同盟之间进行成本收益比较,但是实际上国家选择结盟与否与其说是依据军备和同盟之间的比较,不如说是依据自身实力和面临威胁之间的比较。正如摩根索所说,如果一国相信自己的力量强大到不需要外援就足以自保,它就会避免结盟。在冷战时期,日本之所以坚持和美国的结盟,不是因为建立同盟比发展军备在经济上更加经济,而是因为依靠自身实力根本无法抵抗冷战时期苏联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与美国结盟无论付出多大的经济代价,比如说需要签署广场协议(the Plaza Accord),日本也会坚持和美国的同盟。最后,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提出的许多假设因为变量无法测量而没能进行严格的系统验证。当然,军备同盟效用比较说建立的理性主义分析框架对于我们研究同盟解体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 盟友相互制约说
苏若林和唐世平从同盟管理的角度,在借鉴同盟困境理论和攻防均衡理论的一些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盟友相互制约说,认为同盟内部成员国意图匹配程度和实力分配影响同盟困境的严重程度,即影响同盟成员国是否担心被牵连或者被抛弃,以及担心被抛弃或被牵连的程度,继而影响到同盟管理的意愿,而实力分配则影响到同盟管理的能力,同盟管理的意愿和能力则通过相互制约机制决定同盟管理成败,而表征同盟管理成败的核心标志是同盟是维持还是解体。因此,我们可以把盟友相互制约说也作为解释同盟解体的一种理论逻辑。盟友相互制约说试图建立一个同盟管理的简约理论框架,这是值得肯定的理论进展,但是盟友相互制约说无法解释为什么许多同盟都存在同盟困境情况,而有些却解体了有些却没有解体。特别是实力分配类似而同样存在同盟困境的同盟有些解体有些没解体,比如说1967年中苏同盟解体,而20世纪80年代美英同盟未解体。盟友相互制约说认为实力分配能够影响强国对弱国的强制力,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实力差距大,则强国对弱国的强制力大,就能够逼迫弱国按其意志行事,但其没有说清楚在实力差距大时弱国被迫屈服的背后深层逻辑,而且也没有明确多大的实力不对称才能保证强国强制弱国屈服,这样就使其命题变成不可证伪的。此外,一些同盟意图基本一致,按盟友相互制约说逻辑双方应该不存在同盟困境,但是同盟却趋向解体,比如说20世纪60年代法国退出北约一体化机构。而且从逻辑上说,当双方意图一致时又何来相互制约,特别当双方都是奉行防御性意图时。此外,苏若林和唐世平在核心概念界定或其衡量指标与学界主流不同,比如说对于进攻性同盟和防御性同盟的界定,这使得他们的成果与已有主流研究不可通约(incommensurable)。最后,苏若林和唐世平在做案例检验时,没有给出变量赋值规则,而且做求异比较时没有做好变量控制,使得其验证的可靠性让人怀疑。
虽然我的解释变量与苏若林和唐世平的有点儿类似,但是理论逻辑则完全不同,首先苏若林和唐世平以同盟困境理论为基础,借用攻防均衡理论中的一些概念,建立了联盟内部相互制约逻辑,而我的理论则是以防御性现实主义理论为基础,从不对称同盟中的弱国角度对同盟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其次,苏若林和唐世平以双方战略偏好的异同来表征意图匹配程度,这个指标实际上对应于本书下文所述战略分歧的一种,即分配性战略分歧,除了分配性战略分歧之外还有零和性战略分歧即双方对同盟主导权的争夺或者对主导权分配现状不满,我认为零和性战略分歧对于同盟的伤害要大于分配性战略分歧。最后,苏若林和唐世平虽然用了“意图匹配”一词,但他们实际上不是考察意图分歧程度,而是考察“意图组合”,因为他们认为双方同为防御性和同为进攻性对联盟管理成功与否效应不同,非对称性同盟中强国进攻弱国防御组合和强国防御弱国进攻组合导致的效应也不同。
六 总结与批评
到目前为止同盟解体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一个简约的逻辑清晰的同盟解体理论仍然没能建立起来。国际关系学者有责任建立起经得起实证检验的同盟解体理论,从而使同盟理论更加完整。总体来说,首先,有关同盟解体的研究成果仍然没有达到同盟形成那样的水平。一是同盟形成理论已经建立起了简约的单变量严格分析框架,并且实现了理论内部的重大演进,比如说从“势力均衡理论”到“威胁均衡理论”再到“利益均衡理论”的理论演进,而且每个理论内部也有进一步的深化发展。二是同盟形成理论已经有了从研究为什么结盟到和谁结盟的深化,即从同盟动机到同盟选择的深化。而同盟解体理论研究则刚刚起步。
其次,当前同盟解体理论最大的问题就是大多是多变量分析,虽然建立起了每个变量与同盟解体之间的逻辑关系,但都缺乏理论的系统性,也因为多变量分析使得现有研究缺乏理论的简约性。以上回顾的几种解释路径包括“目标实现说”、“国内政治说”等都是从许多文献出归纳出来的,并没有学者真正以此作为自己研究的唯一解释变量进行单变量的理论建构。
最后,国际关系中的很多问题是先有大量的理论成果,然后才有系统的实证验证成果,但是同盟解体却恰恰相反,更多成果是系统实证验证成果,而缺乏理论建构成果。这可能是因为,在研究同盟形成过程中,已经建立起了一些同盟数据库,于是学者们就因利乘便利用这些数据库试图归纳验证出一些有关同盟解体的规律,而忽略了思索建构解释规律的理论。这样就引出了一个方法论上的问题,即通过归纳还是演绎更能够产生理论。按照同盟形成理论和同盟解体研究的现状,似乎是通过观察一些案例进行理论思辨演绎比由大量数据归纳变量关系更能产生理论。可能的原因是事先如果存在大量实证数据库,有可能导致研究者被数据库牵着思路走,局限了理论的想象力。
表1-1 关于同盟解体的五种解释路径
当然,已有的研究也为今后对同盟解体的进一步探讨提供了学术参考基础。未来的同盟解体理论研究,首先可以从已经被系统实证验证一致支持的因素中辨识筛选一至两个重要的变量,构建既具有理论简约性又具有一定解释力的同盟解体理论。从已有的研究文献来看,要想建立一个单变量的同盟解体分析框架显然难度较大,但是建立一个面面俱到的多变量分析框架,其理论意义则大打折扣,因此从已有实证研究成果中筛选一至两个重要的变量,然后建立起这些变量和同盟解体的逻辑联系,则可以兼顾到理论的简约性和解释力。其次,是在实证验证上,也需要相应地聚焦筛选出来的那一两个变量与同盟解体的因果效应。进行大样本统计分析是验证理论假设的比较可靠的方法,但是在进行大样本统计分析时,必须建立一个包含所有可能影响因素的统计模型,否则被忽略掉的因素的影响可能被错误地反映到了其他因素头上。即使这样,也不能像已有的常规实证研究一样,没有选择性地分析所有因素和同盟解体的相关情况,而应该选择性聚焦原先筛选出来的那一两个变量对同盟解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