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础篇
·第一章· 基本概念
一 流动人口概念的界定
流动人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人口学概念,国际上一般统称为“迁移人口”。在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并由此造成的迁移人口内部个体与社会特征的差异,一般把国际学术界普遍认同的“迁移人口”,根据户籍登记地是否变化区分为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两类群体,其中户籍登记地发生变动的被称为迁移人口,户籍登记地没有发生变化的被称为流动人口。迁移人口的界定比较容易,根据上述定义,一个人从一个乡镇街道空间上迁移到另一个乡镇街道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即被视为迁移人口。但是流动人口的界定由于没有明显的识别标志(户口变更),而且受到时间和空间因素的双重影响,所以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很大弹性,不同时间和空间都将导致流动人口界定在规模、结构、特征等各个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以上这一点不仅可以在学者对流动人口的不同界定中看到(张庆五,1988),也可以在我国历次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对流动人口的不同统计口径中体现出来(孙玉晶、段成荣,2006)。
(一)人口学词典中迁移人口概念的界定
在国内外众多人口学词典中并无流动人口这一概念的明确界定,只有迁移人口的概念。在西方,人口学界对迁移人口的概念认识明确且一致。根据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主持编写的《人口学词典》,人口迁移就是在一个地区单位同另一个地区单位之间进行的地区移动或者空间移动的一种形式,其特征是常住地址的改变和跨行政边界的移动(联合国国际人口学学会,1982)。另一部流传甚广的人口学小册子——《人口手册》也表达基本一致的意见。该书认为迁移就是指人们为了永久或半永久定居的目的,越过一定边界的地理移动。与生育、死亡一样,迁移也是人口变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迁入”与“国际迁出”指跨越国界的人口移动,与此对应的两个词,“国内迁入”与“国内迁出”,指一国内部不同地区间的人口移动(阿瑟·哈波特,2001)。
我国人口学者编纂的人口学词典基本沿用了西方词典中关于迁移人口的定义。在刘铮主编的《人口学辞典》中,人口迁移被看作人口的机械变动,是指人口在空间上的一切移动,包括改变定居地点的永久性移动和暂时性移动。人口迁移使人口的地区分布发生变化。人口迁移可分为国内迁移和国际迁移。国内迁移指人口在本国境内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的移动,国际迁移指人口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的移动(刘铮,1986)。虽然我国早期的人口学词典中并没有流动人口这一概念的明确界定,但是我国人口学者已经敏锐地意识到人口流动和人口迁移的区别,这在定义中也可以看出。他们认为人口迁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人口迁移只包括常住地点的人口移动;从广义上讲,人口迁移既包括改变常住地点的人口移动,也包括改变不常住地点的临时性移动(陈凤智、曹云明,1984)。这为后来发展出明确的流动人口概念做铺垫。
(二)人口学界有关流动人口概念的界定
人口大规模流动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对流动人口的大量关注也由此开始。杨秀石(1985)认为,城市流动人口是指“那些因各种原因进入城市居住而不改变其户口常住地,和那些虽不在城市居住但经常往返于城市与其居住地的人”。张庆五(1988)则认为,流动人口应当是指“临时离开户籍所在地,跨越一定的辖区范围,前往他地不时回返的人口”。有学者以流动人口的经济活动为核心,认为流动人口是指人们在没有改变原居住地户口的情况下,到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务工、经商、进行社会服务等的人口,但排除了旅游、上学、访友、探亲、从军等情形(叶凤莲、高文书,2004)。这些研究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比较宽泛,对流动人口的流动时间界定不明确,对流动人口流动性质的定义也与今天不同,甚至只要是发生空间上的流动就被称为流动人口。总的来说,这些研究将流动人口概括为以下几类:定期性往返人口、非定期性往返人口、季节性流动人口、目标性流动人口、旅游性流动人口等(秦品瑞,1986;辜胜阻,1989;吴瑞君,1990;李荣时,1996)。随着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开展,以及大规模统计方法的使用,对流动人口的界定也不断完善和统一起来。
(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中流动人口概念的界定
在1982年和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中,流动人口被定义为“已在本县、市常住一年以上,常住户口在外地和在本县、市居住不满一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一年以上的人口”(国家统计局,1982, 1990)。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将界定流动人口的时间标准确定为半年,将空间标准确定为乡镇之间,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则进一步区分市县区内的人户分离状况(孙玉晶、段成荣,2006),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对流动人口的界定采取了统一的标准,即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并在此基础上区分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和非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国家统计局,2011, 2016)。可以看出,人口调查中关于流动人口的定义是从居住地、户口、流动时间三个维度进行界定的,与早期对流动人口定义的界定相比,目前的定义将短期流动人口、旅游性流动人口、目标性流动人口、一部分定期性流动人口和季节性流动人口基本排除在外,从而显得更加精确。随着全国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开展和数据在学术界的使用,许多学术研究对流动人口的界定基本上采用的是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中对流动人口的定义。
从概念统一角度看,迄今为止,我国学术界对流动人口的概念尚无统一表述,与流动人口有关的研究也按照自身需要将流动人口分为以下10多种:流动人口、农民工、流动儿童、外来人口、城市新移民、外来务工人员、准市民、自发迁移人口、流入人口、自流人口、暂住人口、暂时性迁移人口、短期迁移人口、人户分离人口、流迁人口、盲流、两栖人口等。从概念界定的角度看,我国学术界大体上是按照户籍、居住地、流动时间、经济活动、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角度对流动人口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的。吴瑞君(1990)最早对流动人口的定义进行了总结,在《关于流动人口涵义的探索》一文中从人口经济学、人口学、人口迁移、行政管理四个角度对国内有关流动人口的定义作了总结,杜丽红(2011)在此基础上补充了从发展经济学角度对流动人口的定义。她们两位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各学科关于流动人口的定义进行了总结:①从人口学的角度,以常住地(户口所在地)是否改变为唯一标志,将流动人口定义为不改变常住地的各种类型的“移动”人口;②从人口经济学出发,以流动人口产生的根本原因为依据,认为流动人口是在不改变常住地的情况下,进入另一地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③从人口地理学的角度,认为流动人口是人口空间迁移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在一定地理区域内发生短暂流动行为的居民;④从行政管理学的角度出发,以是否具有某地的常住户口为依据,认为流动人口是在某地生活但无常住户口的人口;⑤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以产业结构为依据,将产业结构转变中从第一产业中游离出来的未能进入城市正规部门的劳动力视为流动人口。
可见学术界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是多元的。结合本研究需要,本书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是: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非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