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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治制度
1 政体概述
奥地利的政体是议会制的民主共和制。奥地利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国家的联邦制体现在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分权和中央立法机构成员的组成方面。联邦政府拥有比较广泛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在其他具体的领域,由联邦制定原则或立法,各州负责执行,剩下的权力均属各州。
在奥地利,议会(Parlament)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主管立法事务。奥地利联邦议会实行两院制:国民议会(Nationalrat)即下院,有议员183名,由全体年满20岁的公民按比例代表制以平等的、直接的、秘密的和亲自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任期4年,享有主要的立法权力;联邦议会(Bundesrat)即上院,有58名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名额因各州人口的多寡而不同,其主要任务是审议国民议会通过的法案。两院合议时组成联邦大会,主要任务是决定对外宣战和接受总统任职。
奥地利有独立的宪法法院,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调解州与中央政府之间在执行宪法方面的争议。还有一个类似的行政法院,处理越过行政权限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