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史理论与方法:首届全国青年学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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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回忆录、传记

当事者本人及其子女或亲朋的回忆录也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很大帮助。如《我和爹爹赵丹》《红色家族档案——罗瑞卿女儿的点点记忆》《郭小川1957年日记》《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炎黄痴子》《我嫁给了烈士遗孤》《钻石婚杂忆》《我的爸爸邵洵美》《倾听名人之后的讲述》《梁思成传》《我的丈夫溥仪》等。笔者在这些回忆录当中能发现大量不为档案和报纸、杂志所记载的细节,如笔者在研究这一时期的婚礼仪式时(见《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6年)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第五章第三节“新时期下的婚礼仪”),引用了李淑贤女士的回忆录《我的丈夫溥仪》一书中描述到的她与溥仪结婚时的婚礼仪式详细经过:


当天下午,溥仪坐着小汽车来把我和我的几位同事一起接到政协机关,并在机关食堂吃了晚餐。饭后,大约从6点30分起,政协机关的大小汽车排成一列,向文化俱乐部(南河沿礼堂)驶去,隆重而热闹的婚礼仪式将在那里举行。我和溥仪乘坐的上海牌小轿车走在最前面。大厅里客人分别围坐在一张张长桌前面,桌上摆满了茶点和糖果。我们进屋后先就坐(座),然后溥仪领着我一张桌子一张桌子地互相介绍、握手、让烟、让茶。7时整,由担任司仪的政协委员、政协总务处长李觉(曾任国民党第43集团军中将副司令)宣布结婚典礼开始。

首先,由主婚人——溥仪的七叔载涛致祝辞(词)……

司仪宣布请新郎讲话,溥仪的讲话……

新娘李淑贤的发言为……李淑贤忆述、王庆祥撰写《我的丈夫溥仪》,东方出版社,1999,第29页。


另外,笔者还从回忆录里捕捉到当事人的对待婚姻的真情实感。下面是笔者从《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中了解到戴煌再婚时的择偶的标准(见《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6年)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第六章第六节“再婚和复婚”):


我的甄别平反有望时,不少关心我的同志劝我并帮助我介绍朋友以重建家庭,好让我在新的伴侣的协同下,更好地养育身边的女儿戴青青……对于青青未来继母的条件,我也想到了两点:一、对青青要待之如亲生女,不能有任何微小的歧视与冷漠。如果青青的生母日后愿意常来看看孩子,对她也要待之如至亲良友,亲热而真诚。二、要能同甘苦,共患难,直至“不怕坐牢、杀头”。因为对党提意见,可能得到嘉许也可能坐牢杀头。多年的客观规律就是如此,不得不作这两方面的准备。有了这最根本的两条,其他就好办了。如果对方出身贫寒,深知人生之甘苦,而又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则能较好地协助我教育孩子和料理家务,如果还能帮我抄抄稿子,会做点资料卡片,那就更是锦上添花、求之不得的了。至于才貌如何,则早已不在考虑之列。不是早有人说过:“倘若 ‘爱’而无心,只能是受罪的受,才貌顶何用?”根据这些设想,在朋友们介绍的都是尚未成过家或从未有过男朋友的女医生、女图书管理员和女工中,我选择了后者。她叫潘京荣,出身贫寒,能够吃苦,过去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这使我很满意。但使我非常遗憾和愧对的是,她虽然也属“龙”,却比我整整小了十二岁,她二十二岁,我三十四岁,这对她来说,我的年纪未免太大了,而且还是个结过婚、离过婚、身边又已经有个孩子的人。戴煌:《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学林出版社,2000,第269页。


这些从回忆者本人或家属朋友的角度来叙述的真实感受,特别是当事者描述的内心的真情实感都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