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的耦合:以长春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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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质与社会空间相互作用关系研究

一 国外研究进展

(一)城市物质环境与社会空间的辩证关系研究

索加(Soja),诺克斯(Knox)等人是较早涉猎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关系的学者,索加提出了社会空间辩证法(socio-spatial dialectic)的概念,是较直接地研究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关系的早期成果。索加认为人们创造了城市空间,同时又作用于城市空间,并尽其所能地改变和调整环境,使之满足他们的需要并体现他们的价值。同时,人类自身又逐渐适应了自然环境和周围的人。他将此解释为城市发展存在一个连续的双向过程,即人们在创造和改变城市空间的同时又被他们所居住和工作的空间以各种方式控制着(Soja,1980)。诺克斯指出了城市空间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认为邻里和社区被创造、维系和改造,同时,居民的价值、态度和行为也被其周围的环境以及人的价值、态度和行为所影响。而方兴未艾的城市化进程构成了变化的背景,在此过程中,经济、人口、社会和文化力量在城市空间中不断地相互作用(Knox,2000)。

迪尔(Dear)和沃尔奇(Wolch)的观点有助于进一步认识社会空间辩证法,他们提出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三个基本特征:①社会关系中的事件是通过空间而形成的,就像位置特征影响居住地布局一样;②社会关系中的事件受到空间的限制,如由于废弃的建筑环境所产生的惯性,或者物质环境便利或阻碍人们行动的程度;③社会关系中的事件受空间调解,就像“距离摩擦”的普遍作用促使包括日常生活方式在内的各种社会活动的发展(Dear & Wolch,1989)。

(二)城市社会结构与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互动关系研究

列斐伏尔(Lefebvre)、哈维(Harvey)等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家提出了社会空间统一体理论,用来表述社会—空间相互作用的范畴,其主要目的是将城市发展过程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联系起来。这是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相互作用关系研究的代表性成果。

列斐伏尔是法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他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将“空间中的生产(production in space)”转变为“空间的生产(production of space)”,其区别在于前者指自然属性的空间,而后者指社会属性的空间。空间的生产意味着:①空间是社会性的:它牵涉再生产的社会关系,亦即性别、年龄与特定家庭组织之间的生物-生理关系,也牵涉生产关系,亦即劳动及其组织的分化;②空间作为一个整体,进入了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模式:它被用来生产剩余价值;③资本主义空间的主要矛盾源自私人财产造成的空间粉碎化(pulverization of space)、对可以互相交换之断片(fragments)的需求,以及在前所未有的巨大尺度上处理空间的科学与技术(信息)的能力(Lefebvre,1991)。

以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对城市发展和规划进行了认识和分析,探究城市空间运行和组织的深层原因,并将重点置于城市社会经济结构与城市空间结构不平衡发展的关系,以求揭示空间增长的社会过程。哈维在其代表作《社会公正与城市》中指出应该从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相互关系中理解城市空间结构。同时,他的研究也与以往对城市内部结构研究的出发点不同,以往研究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接受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现实,然后按照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的过程及事物间的联系来解释城市结构,哈维的分析则直接从社会制度这一更基本的层次上来进行(Harvey,1975)。

(三)城市物质空间演变的社会响应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大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三个主要特征是城市中心的全面复兴,内城的局部更新和郊区的继续发展。西方国家在城市空间结构演变过程中对城市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关系有所触及,但并不是系统的研究二者关系,而是在其中某一尺度(多数是微观层次)上研究物质空间或社会空间中的某几个部分之间的关系。

斯瑞福特(Thrift)提出了新生代中产阶级的概念,认为在城市中心复兴过程中,城市中心地区逐渐成为新生代中产阶级所青睐的高尚住宅区,这些历史街区的“中产阶级化”使城市中心的社会-经济构成(socio-economic structure)发生变化,是西方大城市的社会空间结构重组的重要特征,同时认为,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变是与宏观层面上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重组相关联的(Thrift,1987)。

佩克万斯(Pickvance)等讨论了内城更新与社会空间的关系。他认为内城更新的主要变化是物质更新(physical renewal)而不是经济复兴(economic regeneration),围绕公共资源的社会冲突是内城更新的主要机制,为了获取公共资源,各种具有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在地域(社区)基础上组成地域联盟(territorial coalition),为本地域争取更多投资以实现地区物质环境的改善(Pickvance,1985)。

(四)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的规划协调研究

西方国家的城市规划经历了一个从物质规划到社会规划的演变过程。20世纪50年代以前,城市规划所关注的只是城市的物质层面,即所谓的“物质规划”(Physical Planning),很少关注城市发展的社会经济内容,因而很多城市社会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在现实社会问题的压力与学者们对传统物质规划的批判和对社会规划的倡导下,城市规划也从只注重物质形态规划转向了对社会、经济问题的普遍关注,从理想化的“社会城市”设想逐渐演变为对现实的社会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李伦亮,2004)。

雅各布斯(Jacobs)是对传统的只注重城市物质规划批判的代表人物,她在其著作《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中严厉的批判了大规模的城市更新改造对城市社会公平的破坏,特别是对公众利益的忽视和邻里社区的瓦解。她认为,城市大规模改造是对城市传统文化多样性的破坏,是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让政客和房地产商获利,而让平民百姓成了旧城改造的牺牲品。城市更新很难关注公众的利益,公众几乎没有参与城市更新的机会,社区邻里内部出现的社会混乱和经济萧条,导致了社区邻里的衰退。事实表明,通过简单的推倒重建进行旧城改造是很难取得成功的(Jacobs,1961)。

大卫多夫(Davidoff)也在其著作《规划中的倡导与多元主义》(Advocacy and Pluralism in Planning)中指出,“规划师应代表城市贫民和弱势群体,应首先解决城市贫民窟和城市衰败地区,要走向民间和不同的居民组群沟通,为他们服务”(Davidoff,1965;于泓,2000)。

1996年在南卡罗莱纳州召开了新城市主义会议第四次大会并批准了新城市主义宪章,该宪章在论述城市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关系时,认为仅仅依靠物质环境的改善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体形框架(物质空间)作为支持,同样也不能维持经济的活力、社会区的稳定性。

(五)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互动的其他相关研究

斯克内尔和本杰明(Schnell及Benjamin)从全球化对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影响的角度对以色列首都特拉维夫进行了实证研究(Schnell & Benjamin,2005)。他们评述了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芝加哥模型和洛杉矶模型,同时针对特拉维夫提出其自身模型,并认为全球性城市更有可能产生异质性的居住空间,同时他们还从个人行为、日常生活空间和社会网络等角度分析了城市社会空间的分异。

阿佐卡(Azocar)等研究了智利中部Los Angeles的城市化模式对城市社会空间重构的影响,认为新的城市化过程和全球经济城市导致像Los Angeles一样的大多数城市社会空间结构发生了深刻的转型,主要体现在农业环境、城市空间的重新界定、乡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以及城市社会空间极化和破碎化(fragmentation)(Azocar et al.,2007)。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背景的变化,城市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关系的研究往往体现在更加微观的层面,研究内容更加具体、更加细化,主要集中在绅士化(Gentrification)与城市社区和邻里重组关系的研究(Walks & Maaranen,2008;Butler,2008);街道、广场、购物中心等城市物质空间对城市社会融合促进作用的研究(Sauter & Huettenmoser,2008;Staeheli & Mitchell D,2006);封闭式住区开发与城市社会发展关系的研究(Lemanski,2006;Coy,2006;Manzi & Smith-Bowers,2005);低收入群体与弱势群体同城市空间的融合问题的研究(Bernard,2008;Ha S K,2008)等。

二 国内研究现状

多年来,我国学者在城市空间结构的物质领域与社会领域都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国内学者对于城市空间的物质层面和社会层面的相互关系的研究尚不多见,系统性地研究二者的空间耦合关系则更少,多数成果体现在对城市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各自”研究中。只有少数学者近年来注意到这一研究命题,主要研究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实体结构与社会空间的相互关系研究

周尚意以北京市德外大街改造工程为例,探讨了交通廊道对城市社会空间的侵入作用。她认为,社会空间是以实体空间作为存在的物质基础的,二者相互作用,其结果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正向作用产生一种拉力,促使社会空间各要素沿着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方向发展;负向作用则产生与此相反的拉力,阻碍城市社会的健康发展。

城市实体结构是城市社会空间的重要影响因子,而城市交通廊道又是最活跃的一种城市实体要素。交通廊道对城市社会空间的作用有侵入、隔离、接替等。她的研究从一个侧面挖掘了美国地理学家莫迪“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模型”中城市实体层面对社会空间层面的作用机制,即交通廊道是通过切断社会空间关联来影响所经社会空间的。另外,她提出在城市大型交通廊道建设中,应该注意保持城市居民生活基本空间单元的完整性。同时指出城市社会空间是一个有机体,不同类型的城市社会空间单元在适应实体空间变化上存在差异性(周尚意,王海宁,范砾瑶,2003)。

(二)物质要素对社会空间结构演变的影响研究

大多数学者在对城市社会区分析、城市社会空间结构演变的研究中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城市物质要素,并将物质要素变化作为影响城市社会空间演变的重要因子。

顾朝林认为,北京市社会空间结构转变与城市功能国际化和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密切相关,认为城市功能结构转变、外国直接投资和技术引进、巨大的农村流动人口潮是社会极化的动力机制(顾朝林,C·克斯特洛德,1997)。同样,在分析北京城市社会区时,认为北京市呈同心圆模型的土地利用强度在形成新的城市社会空间结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顾朝林,1997)。

冯健在研究北京都市区社会空间结构演化过程中,将社会空间结构演化机制划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并指出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空间扩张与发展方式对城市社会空间的演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冯健,周一星,2003)。

类似的,其他学者如魏立华(2007)、李志刚(2007)、周春山(2006)等在对广州、上海等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实证研究中,都将某些物质空间因子变化作为城市社会空间的演化动力之一。总结起来,主要物质空间变化因子包括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空间变化、城市新区建设、经济全球化及其空间调整、城市土地利用强度变化等(李志刚,吴缚龙,2006;李志刚,吴缚龙,高向东,2007)。

(三)城市功能单元与社会空间互动关系研究

城市功能单元主要指城市中以某种职能为主体占据的地域空间,如城市开发区、边缘区、城市老工业区等。

1.城市边缘区与社会空间

周婕研究了城市边缘区的社会空间演进,对边缘区人口空间组织,边缘区社会空间演进动力机制进行了分析,认为现代城市功能的需求、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改进等是城市边缘区社会空间演进动力(周婕,王静文,2002)。魏立华以广州市为例,分析了郊区化过程中的社会空间的“非均衡破碎化”,从郊区化的典型特征和乡村转型角度探讨了广州市郊区社会空间“破碎化”的影响机制(魏立华,闫小培,2006)。

2.城市开发区与社会空间

王战和、王慧等研究了开发区与城市社会空间极化分异的关系。王战和从高新区建设发展形成的产业更新、设施环境、创新阶层等角度分析了其对城市社会新富裕阶层和中等收入阶层形成的重要影响,并分析了高新区建设发展对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影响及其带来的城市社会空间的矛盾与冲突(王战和,许玲,2006)。王慧从开发区“特区”运作机制、“新经济”型产业结构、配套住宅开发策略等开发区独特开发模式及内在结构特性入手,以西安市为实证,剖析了开发区建设发展与城市经济-社会空间极化分异之关联及其典型过程与效应,并通过开发区与非开发区、新城与老城、新经济区与旧产业区之间在投资强度、发展速度、软硬环境、形象面貌、经济活力与潜力、人口成分与素质等诸多方面分异对比,论证了开发区建设发展已成为强化凸显当代中国城市经济-社会空间极化演变的机制之一(王慧,2006)。

3.“单位”与社会空间

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制度的影响,在城市老工业区或旧城区形成了“单位大院”的社会空间单元,对这一社会区类型的研究也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重视。柴彦威以兰州为例,通过对单位的考察,得出了中国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由三个层次构成,分别是由单位构成的基础生活圈、同质单位为主形成的低级生活圈、以区为基础形成的高级生活圈(柴彦威,1996)。柴彦威还从单位制度的起源、变迁、发展趋势等角度分析了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和演化趋势(柴彦威,陈零极,张纯,2007)。

(四)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的协调发展研究

城市旧城区、老工业区、城中村是城市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矛盾突出地域,因此,城市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的协调发展研究主要体现在上述地域空间的治理过程中对城市物质空间建设与社会群体利益的协调。

张伊娜探讨了旧城改造的社会性思考,从旧城改造引发的社会问题出发,批判了传统的以经济为主导的旧城改造模式导致的社会公平丧失、城市低收入群体与弱势群体利益边缘化,进而从政府、规划、居民等角度提出了走出困顿的主要策略(张伊娜,王桂新,2007)。黄亚平、陈育霞也指出了当前旧城更新所导致的社会空间困境,包括家园的失缺、谋生环境的消失、社会网络的断裂等,并提出了一系列的保护低收入居民利益的对策和物质空间与社会空间协调措施(黄亚平,2002;陈育霞,黄亚平,2004)。

在研究深圳城中村改造问题时,马航指出,深圳城中村是非农化农民群体“小传统”依附的“新社会空间”。他还指出了城中村大规模改造导致的弊端和危害,特别提出不仅破坏了物质空间结构,同时加剧了社会不公,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最后,他从整体性、自发性、连续性、人文尺度等方面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原则(马航,2007)。蓝宇蕴认为城中村改造至为关键的问题是,需要顾及城中村赖以形成和维系的基层性、民间性社会因素,即要考虑到城中村改造的社会基础。该社会基础主要包括城市流动人口的居住及生活问题、城市化农民的利益机制,以及城市生存型经济方式的存在和发展空间问题(蓝宇蕴,2007)。

(五)城市物质与社会空间的规划协调研究

部分学者从城市规划角度研究了城市物质空间(对应于物质规划)与社会空间(对应于社会规划)的相互关系,形成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

虞蔚较早地提出了城市物质空间规划与社会空间规划的关系。他认为城市是一个由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空间实体。城市规划与设计最终可以归结为城市的人和地的规划。所谓人的规划主要指社会空间规划,而地的规划指物质空间的设计。同时指出城市社会空间研究的目的是指导城市社会空间规划。城市社会空间研究是从具体城市社会空间分析中,概括和提取出其特点和规律;而社会空间规划则是依据城市社会空间研究的成果来改造和创造一个新的社会空间(虞蔚,1986)。

张庭伟同样指出城市具有物质性和社会性这两重性。城市由建筑、道路等物质实体构成,这是其物质性的一面。但城市又并不止于无生命的“物质”,而是由生活在其中的人来建造、管理、运作的。这样,城市又具有社会性。同时,他在城市两重性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规划理论问题,强调对物质规划与社会规划协调发展的重视(张庭伟,2001)。

马航、李伦亮、黄亚平等人也较早认识到我国城市规划存在的弊端,共同认识到了我国城市规划中的物质规划严重滞后于社会规划的现实。马航指出,中国的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长期受到以形体规划为核心的西方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理论思想的深刻影响,规划人员往往对传统城市“功能与空间的混乱无序”持彻底否定态度,强调功能分区与用途纯化,追求“理性”的城市空间形态和统一的视觉空间秩序等,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人与社会的规划,忽视了公众的利益。同时提出,规划与设计应从单纯的物质环境改造转向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物质环境改善规划相结合的综合的人居环境发展规划(马航,2007)。

李伦亮认为中国城市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发展的结构性变化、城市盲目发展、城中村和边缘村的存在所导致的社会问题,以及城市中心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引起社会分化并破坏了原有城市社会网络。同时,他也提出了城市规划的解决对策,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改变中国城市规划只注重“形体规划”而忽视社会、经济规划和重实践轻理论的现状,应注重城市规划理论研究对解决城市社会问题的作用,注重研究城市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李伦亮,2004)。

黄亚平研究了城市空间环境建设与城市社会发展目标的关系,并指出作为城市发展建设总体导引的城市规划,长期以物质性规划为主导,忽视城市空间环境背后的社会意义及规划的政策调控作用,忽视了规划的本质特征,即保障城市的整体利益及公共利益、保障城市发展的社会绩效的作用。与此同时,他提出应通过控制城市土地使用及空间变化来间接地对城市社会改良施加特定的影响,如倡导城市功能的适度混合及土地使用兼容、关注城市多质性社会共同生活住区的营建、鼓励旧城的人文化改造、协调城市地域间发展的平衡、注重城市开放空间环境的人性化塑造(黄亚平,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