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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代巴县婚姻档案的保存状况分析
巴县婚姻档案大多数属于诉讼档案,当中也有少数涉及内政。其内容主要有节妇旌表、孀妇再嫁、嫁卖生妻、童养媳、悔婚、逼良为娼、妻子指控丈夫、婚外性关系等,从中可以看出清代巴县婚姻形态的多样化和婚姻关系的复杂性。这些婚姻形态和婚姻关系,既与清代其他地方有相同之处,也呈现出四川本地尤其是巴县这个特殊地域的特色,生动地反映了清代地方的婚姻关系及由此而涉及的各种经济、法律和社会关系。
以巴县乾隆、嘉庆、道光三朝为例。虽然理论上乾隆朝有200多卷婚姻档案,嘉庆朝有400多卷婚姻档案,但是档案的保存状态不是很好,损毁较为严重,残卷较多,字迹模糊不清,很难辨认。有些案卷只有1~2页,支离破碎,从中无法看出整个案卷和事情的全貌。还有相当部分的档案材料不全,没有知县的审断记录,大多只有一份告状和差票。知县在原告的告状中进行批示,予以受理,然后发出传讯,后面就没有接下去的记录了。这种情况有的是案件缺失,更多的情况可能是在知县发出差票之后,当事人担心上堂受审,已经在民间进行了调解,只不过他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请息销案,知县也懒得再去追究,后面也就没有了相应的记录。所以真正乾隆和嘉庆年间保存比较完整的婚姻档案不到总数的1/10。相对而言,道光年间的档案数量较大,有1000多卷,虽然也有部分案卷是残卷,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损毁,但是能够辨认清楚的也有1/2左右。另外,还有部分档案在整理过程中出现同一案卷被分成几个部分,散落在不同案卷之中,不同案卷的内容又被人为地放在一个案卷之中的情况。正件与附件分离,不同内容档案混杂,给我们全面了解案情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从保存相对完好的几百卷婚姻档案中,对清代中期巴县的婚姻家庭关系有一个比较清楚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