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辽金至清前期辽宁的手工业
辽金时期,契丹人、女真人先后统一中国北部地区,建立了民族政权,与中原地区的宋王朝对峙。在此期间,辽宁地区的人口不断增加,手工业也得到了较大发展。
一 辽代辽宁的手工业
契丹是我国北方的古老民族之一,辽是契丹族建立的王朝。这一时期,由于汉、渤海等族的大批迁入,带来了劳动力和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辽代辽宁的手工业生产有了进一步发展,其中尤以纺织业、陶瓷业和采冶业发展较为突出。
1.纺织业
在辽建国前,原渤海国所属的辽宁地区就曾进行了麻制品生产。辽灭渤海后,辽宁地区的纺织业得到继续发展,显州(今北镇)所产绫锦以作为定期向朝廷交纳的贡品在当时享有盛名,辽圣宗曾“以显州岁贡绫锦分赐左右”。在大小凌河流域(今朝阳、锦州)等地,分布着范围广大的专业丝织生产基地,“地生桑麻贝锦,州民无田租,但供蚕织,名曰太后丝蚕户”。统和二十六年(1008年)宋朝使臣路振出使辽朝,路过灵河(今大凌河)一带,曾亲眼目睹这一盛况。这些“丝蚕户”不只向皇室提供丝蚕原料,同时还从事部分丝织品生产,辽世宗时将俘获的宋朝丝织业发达之地的定州民户,安置于宜州,并设置弘政县(今义县),“民工织絍,多技巧”,构成了另一类型的专业纺织地。此外还有一些州县成为生产精细丝织品的专业产地,如白川州(今朝阳东北),“地宜桑柘,民知织絍之利,岁奉中国币帛,多出白川州税户所输云”,其所生产的丝绢等物,满足了与宋朝交往所需。
辽代纺织业工艺水平也是比较高的。1956年在建平辽墓中发现了织作“人”字纹的“绢帛衣余的残片”; 1974年在法库叶茂台第七号墓中发现的十余件衣裳,经专家鉴定,均为桑蚕丝织成,共7类90余个品种规格,其工艺十分有特点,或轻薄柔滑,光泽平齐,或细密有致,轻软如罗。
2.陶瓷业
辽中京和东京地区的陶瓷生产,在整个辽代陶瓷业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考古发现,辽代陶瓷窑址遍布其主要统治地区。主要有抚顺大官屯窑和冮官屯窑,此外在辽阳鹅房、叶茂台西山、北土城子城址南墙外,也发现了多处陶瓷窑遗址。其中,以冮官屯窑较有代表性,其窑场广大,窑址很多,堆积物也较厚,是较为著名的民窑,所烧制陶瓷器的器形有杯、碗、盘、碟、罐等日用器和犬、马、人、猪形等小器具。与同时期的官窑相比,冮官屯窑所烧制的器物胎质稍显粗糙,多为仿定窑白瓷和仿磁州窑黑花白瓷,也烧制黑釉瓷器,但挂釉不到底,以日用粗糙大器居多。
辽代陶瓷生产工艺,一方面受中原汉族文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具有较为浓厚的契丹本民族特点。如在辽瓷造型上,既有对中原传统形式的器物——碗、盘、碟、杯、盆、罐、盒、盂、瓶、缸、瓮以及棋子、香炉、陶砚等的仿造,也有根据本民族习俗和生活特点所烧制的壶、瓶、坛、盘、碟等器皿,其造型别致,粗犷、质朴,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特点。比较有代表性的如鸡冠壶,是依照契丹族皮囊容器样式烧制,因壶的上部状似鸡冠而得名,通常器身附有皮条、皮扣、缝线等装饰。鸡冠壶既是适应契丹族马上生活的物品,也是判断辽墓族属的典型器物。在辽代利州(今喀左县大城子镇)境内辽墓中出土的鸡冠壶形态各异,造型美观古朴,反映了辽代利州高超的手工业水平。此外,盘口长颈瓶、凤首瓶、鸡腿坛等高体瓷器和扁背壶、扁提壶等扁体瓷器,也都具有十分突出的民族特色,用这样的器具盛放奶浆、酒类等饮品,便于骑马携带,十分适用于契丹民族的生活。
在装饰风格上,辽瓷构图简洁、用笔洒脱、色彩明快,简朴豪放;在装饰技法上,深受中原技法影响,在盘、碗造型纹饰中的刻、划、印技艺以及烧造工艺的“复烧芒口”上,与定窑白瓷毫无二致;在鸡冠壶、盘口长颈瓶这类器皿中,除在胎釉和某些窑艺上保存着中原的传统技法外,在装饰风格上带有明显的地方特点,如叶茂台出土的白釉剔划花盘口长颈瓶,“自盘口内挂白粉衣至底部。肩至下腹部剔划花纹。肩部为下垂覆瓣花叶,腹部雕处四叶二朵牡丹花,花纹空地剔去白粉衣。器身挂无色透明釉,粉衣处釉微闪黄,厚处更甚。剔去粉衣处,釉呈青灰色,隐现褐色小斑点。釉面光洁,有细开片纹”。辽代陶瓷釉饰的一大特色为单彩和三色。辽三彩借鉴于唐三彩,为黄、绿、白三色釉,其花纹的装饰似有定式,海棠盘往往配以牡月双蝶、水波三花、游鱼戏莲等纹饰,方碟仅见牡丹卷云纹,花式碟和碗类亦有固定的花纹装饰,并不随心所欲,任意制作。
3.矿冶业
辽朝的矿冶业以铁为主,兼有金银铜等有色金属。辽太祖五年(911年)十月,命“置铁冶”。辽太宗时,“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钱铁”。从此,契丹矿冶业逐渐脱离农业和畜牧业,开始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
辽代辽宁地区的铁冶,主要分布在铁利州、铁州、曷术部、东平县、兴中府和利州等地,即相当于今辽阳、绥中、海城、汤岗子,以及朝阳、凌源一带。其中,铁州即汤岗子,“有土城址,南北长约一里,东西宽约一里半,即辽代铁州”。据《辽史·食货志》记载,“曷术部”为三个冶铁场所在地,“曰柳湿河,曰三黜古斯,曰手山”。手山即今鞍山市的首山,是辽代的重要冶铁中心。此外,在今朝阳、今喀左县亦有辽冶铁坑址分布。在“本渤海富州,太祖以银冶更名”的银州(今铁岭)集中了一批银冶工匠,从事金银饰品的手工业制作。辽圣宗太平年间,又在黄河北阴山及辽河之源,“各得金、银矿,兴冶采炼。自此以讫天祚,国家皆赖其利”。
冶炼技术也有大幅提高。在鞍山还发现有辽代炼铁炉遗迹,其“炉为圆形,底作盘状,直径3.5尺,深1尺,有很厚的炉壁”,这种炼铁炉炉基,如果接上同时期在河北发现的“高大圆筒形,下有炉门、大膛鼓风口”的炼铁炉主体,与现代土高炉形制无异,通过鼓风口可以将充足的氧气送入大膛以提高炉温,促进冶炼技术的改进。
在矿冶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辽代金属制造业的工艺及水平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东京道韩州城遗址(今昌图八面城)出土有铜铧、铜铳、铜镜、铜佛像和铜铧范,铁铡刀、铁矛、铁马镫等大量铜铁制品,说明韩州地方已经完全有能力自己制造铁制农具。手工业生产已经规范化,反映出辽代辽宁地区的铜铁制造水平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二 金代辽宁的手工业
金代是以女真族为主体建立的多民族政权。1125年金灭辽,辽宁历史进入了金统治时期。在金统治辽宁地区近百年的时间里,社会环境比较安定,社会经济比辽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实行“移民实内政策”,使辽宁人口大增,居住达45万户,近300万人口,占当时全国人口44705086的6.7%。大批汉人不断迁入,不仅为辽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同时也使辽宁地区的手工业生产在继承北宋、辽及渤海等前朝的基础上,又有了更大的进步。
1.纺织业
女真人的纺织最早可追溯到其建国前,其先世靺鞨已开始生产细布,渤海时的显州就以产布而著称。据《大金国志》记载,其价格“……以布之粗细为别”。金建国后,随着汉族纺织工匠的大批迁入,中原先进纺织技术很快传入,在汉人的影响下女真人也开始学会了种桑养蚕、纺纱织布,并且还出现了专门从事纺织手工业生产的作坊,在东京路辽阳府生产的“师姑布”较为著名。到了金章宗统治时期,对发展以蚕丝为原料的纺织手工业生产更为重视。金章宗于明昌五年(1194年)谕旨尚书省:“辽东省路女直、汉儿百姓,可并令量力为蚕桑”, 特别强调对包括辽东等路在内的东北地区的纺织原料生产的管理。
2.陶瓷业
1998年在朝阳市发现了金代纪年墓,出土了包括罐、盆、洗、釜、盖碗和坛、碟、盘、盅、碗、枕等共29件陶器和瓷器。该墓出土的铭文砖记载,此墓为金代皇统九年(1149年)迁葬所建,属金代前期的遗存。根据对目前已发掘的金代遗址出土的陶瓷器的研究,金代陶瓷手工业在继承北宋和辽的基础上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其工艺和技术,既有对北宋陶瓷制作的承袭,又博采辽瓷的优点,同时还具有较为明显的本民族风格。
金代辽宁的陶窑,主要是利用辽代原有的窑址并加以改造,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抚顺大官屯窑和辽阳冮官屯窑。这两个窑都是在辽代窑址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所烧制的产品,绝大多数属日用粗瓷,主要以生活用碗、盘、碟、瓶、罐、壶等为主。在烧造技法上,既有以泥珠间隔的明火叠烧,也有涩圈叠烧。讲究实用是金代瓷器造型上的一个突出特点,通常在瓶、壶、罐等器物上附有双系、三系、四系耳,便于悬挂提拿,这与女真民族早期的游牧渔猎生活密切相关,带有民族特色。此外还有一些较为罕见的器物造型,如冮官屯窑出土的黑釉桃形壶、彰武县出土的白釉黑花葫芦形壶、大官屯窑出土的瓷雷等。
3.金属制造业
在金代,金属制造业主要是铁器和铜器的制造。金代辽宁的铁器制造分布较广,品种也比较多,在绥中城后村遗址出土的金元遗物中,大多数为铁铧、铁锄、铁镰、铁凿、铁斧、大铁锅等铁器,其中铁镰就有12件;新民前当铺村遗址出土的1021件金元遗物中,有农具、手工业工具、车马具、日常用具、兵器等铁制品器物数十件,这些铁制生产工具、兵器以及生活用具等已经广泛应用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且在铁制品中还存有铸造或锻造等不同的工艺流程,说明在铁加工作坊内部已经开始产生分工,铁加工制造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工艺也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
铜器制造业也有了进一步发展。在朝阳市金代纪年墓出土了铜面具、铜镜、铜带扣、铜吊环以及数量较多的铜钱。金代的铜镜形制多样,纹饰精美,这从在沈阳崇寿寺白塔出土的缠枝牡丹镜、在法库县出土的双鱼纹铜镜和菱花形宝相花纹镜中可以得到验证。
4.盐业
金代辽宁地区的盐业也很发达。对影响国计民生的盐业,金代实行国家专营、专卖,据《金史·百官志》记载,金代设盐使司对盐业进行管理,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在东京路设辽东盐使司,负责管理本地盐务。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因辽东之地缉私盐过于严厉,“无引目者,即以私治罪”,世宗认为“夫细民徐买食之,何由有引目”, 于是罢北京、辽东两盐司。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十二月,因大理司直移剌九胜奴、广宁推官宋庡议北京、辽东盐司利弊,遂复置两盐司。金代盐课为国家控配项目,每个时期,各盐司都有不同定额。金章宗初年,辽东盐课为13.1万余贯,明昌三年辽东盐课征收到37.7万余贯。盐课成为金朝重要的税收项目之一。
三 元代辽宁的手工业
元代设辽阳行省管辖东北地区,在今辽宁境内的主要有辽阳路、盖州路、懿州路、沈阳路、广宁府路、开元路及大宁路的一部分。在蒙古帝国成吉思汗统治时期,战争频繁,土地荒芜,民众流离失所,人口大量减少,并且导致手工业发展严重滞后甚至远不及金代发达。
元代手工业生产以官营的手工作坊为主体,以为元政府和皇室、贵族生产服务为目的,其表现为对手工作坊普遍实行官营,并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管理体系,中央政府设有武备寺、中政院、工部、大司农、户部等机构,各机构负责设置和管理隶属于本系统的手工作坊;把所有的工匠都控制在官方手中,赋予其特殊户籍——匠籍劳动者,具有高度集中管理、人身依附甚至奴役的特征。
元代辽宁地区手工业门类主要有纺织业、制瓷业、铁冶与采矿业和榨油业等。
1.纺织业
元代辽阳行省辽宁境内纺织的主要原料为当时种植的大麻和苘麻,在大宁路的利州、川州、建州等地都盛产麻,麻布的生产主要在西部龙山、利州、惠州、和众(凌源西十八里堡古城)等地“皆土产布”。至元六年(1269年)开元路发生自然灾害,元政府对该地区民户“减户赋布二匹”, 由此可知开元路亦可生产布匹,所以才能将其作为缴纳赋税的主要实物之一。在辽阳行省的西南部大宁路的富庶(建平东)、金源(朝阳西北)、龙山、惠州、利州、兴中州、建州等地,农家植桑养蚕,“皆土产丝”。
2.制瓷业
经过辽宋时代的发展,到元代时瓷器的生产已经相当发达与普及,烧制技术已相当成熟,但与中原地区的定窑、钧窑、景德镇窑等窑系所出产的瓷器相比,辽阳行省生产的瓷器要落后很多。元代辽阳行省辽宁境内瓷窑主要分布在西部,在大宁路利州东南的感化庄建有一所粗瓷窑,生产民间日用粗瓷。利州西南棠叶务建有一所细瓷窑,生产对工艺要求较高的细瓷。在兴中州北20里笠子埚,建有一所白瓷窑。
表1-1所列的是辽宁境内发现的元代遗址出土的瓷器,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对元代辽阳行省的瓷器生产和流通的状况加以复原。
表1-1 辽宁元代遗址出土瓷器一览
续表
续表
说明:参见秦晓杰、彭善国《东北地区出土元代瓷器初探》,《内蒙古文物考古》2010年第2期,有改动。
从表1-1所列的出土瓷器的分析,酱釉和黑釉瓷器当属本地所产,大多造型简单,制作水平比较低,工艺也不精。而磁州窑的白地黑花瓷器、翠蓝釉,龙泉窑青瓷,景德镇窑青白瓷,钧窑瓷器等内地名窑产品大量存在于上述遗址的情况,这一方面反映出辽阳行省与内地间商业往来的紧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辽阳行省的瓷器生产,不仅制作水平较低,而且规模与数量也似乎不能满足本地的需要,因此高质量的瓷器需要由内地输入和补充。
3.采矿业与铁器制造业
元代辽阳行省辽宁境内的矿冶业生产,主要是对铁、铜、金银以及玛瑙等矿业的开采。其铁冶场主要分布在兴中州(今朝阳)的蓼子峪和利州(今喀左东大土城)的牛口峪。铜矿的开采主要在锦州、瑞州(今绥中前卫)的鸡山和巴山。大宁路龙山县的胡碧峪(今喀左南公营子村)以及和州(在利州西后并入利州)、双城等地有金矿开采。银矿的开采主要是在广宁、惠州、沈州一带,其中惠州是辽阳行省较大的银矿所在地,延祐四年(1317年)惠州发现银洞已达36眼之多,元政府将其收归国有,立提举司开采办课。此外大宁路龙山县和义州(今义县)还盛产玛瑙,“皆每岁贡”。
铜铁器制造业主要分布于辽阳与大宁两路。从遗址分布及出土的铜、铁器来看,农业生产工具、手工业工具和日用铁器均有发现,种类也较为丰富。金县东田村金元时期铸铁作坊遗址中出土有铜铧范一件、铜犁镜范一件、铜鋿头范二件,能够使用较为先进的型范设计和硬质铜范,说明作坊具有较高的工艺水平和生产能力;金县山后村金元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铁器,其中较有特色的是长达37厘米、尾宽23厘米的铁铧和长36.5~33.5厘米、刃背均呈弧形、颇似现代大草镰的铁镰;新民县前当铺金元遗址出土的铁器种类更加丰富,有农具、车马用铁器、木瓦工用具以及日用铁器计20余种;绥中县城后村金元遗址出土的铁器有生产工具、手工业工具和日用器具等;凌源富家屯元墓则出土有铁铲、铁泥抹等。上述铁器制品大量生产,足见铁器的使用十分广泛,也反映出这两个地区铁器制造业比较发达。
对铁冶的管理,至元二十年(1238年)以北京盐课提举司兼管辽阳行省铁冶业,延祐三年(1316年),改设辽阳金银铁冶都提举司,延祐七年(1320年)“以辽阳金银铁冶归中政院”,其赋尽归中宫。
4.榨油业
元代辽阳行省的大宁路利州、兴中州等地都有大豆种植,兴中州还出产芝麻,元政府大司农所属的供膳司在大宁地区设有兴中州等油户提领所,负责组织油户榨油,“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
四 明代辽宁的手工业
明代辽东的手工业与此前各个时代相比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一些原有的手工业部门有所提高,出现了一些新的手工业部门,特别是境内少数民族女真族的手工业生产更是发展较快,已迅速接近汉族水平。但总的来说,与全国相比仍处于落后的地位,对内地的依赖性较大。
1.明代辽东的手工业
(1)纺织业。
明代辽东的纺织业与全国相比相对落后。虽然明代辽东地区已开始种植棉花,栽桑养蚕缫丝也已从辽西扩展到了辽东,但丝、棉的产量相当有限,据《全辽志》记载,辽东每年需要从山东输入333809匹棉布,139583斤棉花,以满足因“辽东早寒,朝廷岁赐军士冬衣、布花”之需要。此外,民间及各少数民族所需纺织品也大部分由内地输入,史载:“辽余谷粟,而乏丝枲,一切抚夷、赏军及民间日用之物,惟内地之赖”。以万历年间开原新安关马市为例,蒙古族主要是以马匹在此地入市,交易之后所接受明政府的赏赐以布匹为主。万历五年(1577年)五月,指挥同知戴良栋呈报马市抽分与抚赏“夷人”用银清册记载,赏赐客金缎五匹,客平花缎二百一十五匹,客蓝布六匹半,官红布一百四十二匹,官百中布二百七十三匹,客红布二十二匹半,客平花缎五十一匹。据马市抽分与抚夷人用银清册记载,万历六年(1578年)新安关一次赏赐入关贸易者650人用客通袖缎一匹,客金缎一匹,客白中布一百八十匹,客平花缎一百三十五匹,客蓝改机布四十二匹半,……十六匹,共计三百七十五匹。万历十二年(1584年)正月至三月新安关共用去赏赐物白中布四百一十四匹零三尺,红中布五十七匹,蓝中布二十九匹。从中可以看出,万历年间蒙古族纺织生产能力较弱,所需物品不仅数量大,而且完全依赖明朝政府赏赐或与汉族贸易换取。明代辽东的丝织业发展也较晚,虽然辽南诸卫,特别是金州、复州二卫盛产蚕丝,但茧绸业直到明末才开始发展。
(2)盐业。
辽东盐业生产条件优越。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的盐业,是官营手工业生产的重要部门。“太祖辛丑二月始立盐法,置局设官,命二十取一”,同时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但与历史上其他朝代不同的是,明代辽东盐场盐业生产以卫为单位、以军屯的形式出现,盐业生产者具有特殊的身份——“军士”,他们在戍守边疆之外从事煎盐,即所谓“军余煎办”。把盐政与边政结合起来,将各地的盐场置于卫所管辖之下,是明代辽东盐业的独有特征。辽东都司下辖25卫,每卫都设有煎盐军。
明代辽东盐场主要分布在盖州、海州、复州、金州、锦州、兴城、绥中等沿海地区。在辽东25卫盐场中,尤以在盖州设置盐场居多,计有10卫在盖州设置了自己的盐场,每名盐军“日办盐八斤一十三两三钱”。嘉靖年间,辽东年产额盐3727177斤,而盖州卫年产额盐225727斤,在辽东25卫中仅次于定辽后卫,名列第二。另据史料记载,辽东都司25卫盐场地点、煎盐军数量和年产盐量如表1-2所示。
表1-2 辽东25卫盐场地点、煎盐军数、年产额盐数量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辽海丛书《辽东志》卷2,《建置志》,第373~376页;《兵食志》卷3,第387~389页、第402~403页数据整理。
明代发明了新的海水制盐法——“天日晒法”,即“在近海地挖土沟,待海水涨潮时把海水引入沟内,再在沟旁由高到低筑造晒池七层或九层,待潮水退后,用柳兜将海水提升到最高层盐池中,注满晒之,然后放入第二层池。这样一层倒一池,迨到最后一池,由于水分被蒸发掉,海水已浓,再趁天晴暴晒,即可结盐”。这种先进的制盐方法在辽东各盐场广为推广,从而促进了海盐的生产。当时辽东盐业可与两淮盐场相媲美。在盐产品贸易上,明朝政府在辽东推行“开中法”,即商人输入粮食,换取政府所给的盐引,再用盐引支盐运售,即商人以粟易盐,物物交换。这一交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家对盐业的垄断,对盐业生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到隆庆三年(1568年)辽东产“额盐一十二万四千三百一十三引”, 按每引200斤计算,计24862600斤,比正德年间增长六倍。
(3)冶铁及铁器制造。
明初,由于元末战争的破坏,辽东各卫所需铁制品包括武器全部需由内地输入。为满足各方面需要,明朝在辽东积极发展冶铁业。据《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九年(1411年)五月,工部右侍郎刘仲谦向朝廷奏报,“辽东都司三万卫地临边境,成造兵器用铁数多,卒难应办,宜依定辽左卫例设置铁场,定拨畸零军百十二名,以其半炒铁备用,半屯田以给。从之。”此后,辽东25卫均配有炒铁军,并设置了本卫所属的铁场。
辽东都司25卫共设有铁场31处。各卫的铁场并不都在本卫就近地区,而多设于当时已发现铁矿之矿山或林区附近。各卫炒铁军人数、年炒铁数量和铁场数量也不相等,根据《辽东志》和《全辽志》的记载,辽东都司各卫炒铁军人数、铁场分布及年产量如表1-3所示。
表1-3 辽东都司各卫炒铁军数、铁场分布及年产量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辽海丛书《辽东志》卷2,《建置志》,第373~376页,《兵食志》卷3,第387~389页、第402~403页数据整理。
明代辽东的铁器制造分为官营和民间两部分。官营作坊的铁器制造以兵器为主,主要由各卫的军器局负责,25卫共有军工匠1971人。除兵器由官营制造外,铁制农具、日常用具多由民间铁匠打造。遍及民间的铁匠炉几乎无所不在,甚至连一些小岛屿上也不例外。据《朝鲜李朝中宗实录》记载,在薪岛(今丹东南之薪岛),铁匠王筹者在岛上开设冶炉一处,专门为居民“排设斧、镰、农器等物打造”。可见明代辽东铁器制造业的发展地域相当广泛。
(4)银、铜的开采。
明代辽东对银矿的开采始于嘉靖初年,以民间私采为主。如青苔峪银矿,嘉靖十年(1531年)已出现“口内流民诱亡命盗矿”的现象,官府虽三令五申但仍屡禁不止。
明代后期在辽南地区也有铜矿开采,麻地沟就是当时重要开采的铜矿之一。据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全辽志》记载,当时的火器有很多都是铜铸造的,计有铜佛朗机、铜碗口铳、铜三将军铳、铜大将军炮、铜神炮、铜马腿炮、铜信炮等。
(5)造船业与造纸业。
明代辽东造船业虽不如福建发达,但也很兴盛。造船厂大多分布在旅顺口、牛庄、金州湾、复州湾、海州湾、盖州湾、小凌河口、六洲河口和辽阳太子河畔等地。据“为盖州卫船夫原额不足影响修船事给山东布政使司的呈文”记载,辽东都司于盖州卫的四个百户所“旧设造艌船夫六十四人”, 主要负责修船,制造船只的规模不大,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仅造联船等船只九只。后有所发展,由于内地所造海上运粮船只不敷应用,辽东也自采木植,“可以打造”海船。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为发展登莱至辽东的海运,解决“船只尚少”问题,“辽商匡廷佐愿造辽船,依式广造”, 说明辽东造船技术水平已在不断提高。
明代辽东地区出现了造纸匠和造纸作坊,开辟了明代辽东手工业生产领域的一个新兴产业。据朝鲜李朝史料记载,辽东造纸匠人申得财在永乐十年(1412年)到朝鲜京城为朝鲜“造华纸以进”,得到朝鲜国王的奖励并“令纸工传习”。成化十一年(1475年),朝鲜派遣纸匠朴非经辽东去北京,专门“学造纸法”。朴非在回国后的报告中,记录了途经辽阳城时所见到的“辽东东门外太子河边”“造纸处”制造常用册纸的情况:先“用生麻及桑皮、真木灰水、石灰交杂熟蒸,晒干”,然后“以木椎打去粗皮及石灰,细截,盛竹篮子洗净,细磨,又洗净,和滑条水造之”。朴非所见到的当是辽东都司所属的一处官营的造纸手工作坊。这些造纸作坊的造纸规模均较小,纸张的生产量远不能满足本地需要。弘治年间(1488~1505年),辽东“所属二十五卫每年造册缴报,起数至多”,然“边方纸张难得,能书者少,远路买纸,高价雇人”, 说明辽东本地纸业生产规模还很小。
(6)窑造及其他手工业。
明代辽东的手工业生产还表现为窑造业的发展。窑造业包括砖瓦、陶器、瓷器的烧造。据《辽东志》记载,辽东25卫从事窑造生产的窑工就有1442名,其中沈阳中卫最多,为105人,其主要任务是“黑窑烧造砖瓦”。在陶器中缸的生产数量较多,占陶器的主要部分,辽阳缸和海州缸在集市上的交易较多见,并以辽阳缸数量最多。制瓷业进入彩瓷时代,主要生产青花瓷和五彩瓷。
2.明代建州女真及后金政权的手工业
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建立大金国(史称后金)。明代建州女真族的手工业生产,在后金政权建立后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原因是由于控制地域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加,战争频繁且规模也不断扩大,军工产品的消耗与需求都大大增加,对手工业产品的需求也快速增长,进而随着后金与明朝及朝鲜矛盾的激化,手工业产品的重要来源被断绝,后金政权不得不发展相应的手工业生产,建立起自己的手工业生产体系。所以在后金建国到清入关前的20多年里,女真族的手工业生产,无论是从产品品种、工艺水平,还是从生产规模与组织来看,较之后金政权建立前,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提高。同时,也构成了明末辽宁地区手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冶铁及武器制造。
15世纪以前,女真人尚“不解炼铁”,所需犁、铧等铁制农具主要依靠与明朝交易。15世纪中期女真人的铁业生产处于加工阶段,经常把从内地或辽东购回的锅、铧等铁器“出关后尽毁碎融液”, 然后再自造,这时女真人的铁业生产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铁器的加工制作,成为当时各女真部落最重要的手工业生产部门。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建州女真主要是使用俘获掌握炼铁技术的汉人和朝鲜人来炒铁,但规模并不大。直到皇太极年间,采矿人夫最多时也仅176人。铁矿最初年产铁矿石64000斤,最高时也仅年产140800斤。
15世纪90年代后女真的铁器加工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清河有后金的农具制作中心,铁器制作范围也有所扩大,天命四年(1619年)可以制造较精良的铁甲和弓箭。天聪五年(1631年),后金还利用被俘的汉人工匠,仿造明朝“造红衣大将军炮成”,生产出自己的红衣大炮。
(2)金银等矿业开采。
建州女真对金银矿的开采始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天命六年(1621年)后金进入辽沈地区后,除按明朝的旧例继续在盖州、金州、复州等地征收银赋外,规定矿产属国家所有,不经允准,不得私采,将矿产开采权控制在以汗为首的后金国家手中。规定汉人对金银矿的开采,需在农闲时才可进行,农耕时节不要采挖,恐误耕田。不仅利用汉人开采金银,还有计划地组织旗人进行大规模淘金、采银。到天命十年(1625年),后金就因“银子充足,不必使钱”而暂停了铸造铜币,可见采银业的发展。
(3)纺织业。
16世纪中期以前,女真地区虽产麻但不会纺织,麻只作为土特产在市场上销售。万历初年,女真人才基本掌握了纺织技术。在辽东女真各部中,建州女真的麻纺织业处于领先地位,不仅可以基本自给,而且有剩余产品出售。后金政权建立后,为解决因与明朝互市停止和人口日增所带来的纺织品供给不足的矛盾,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重视解决“部落男女殆无以掩体”问题,鼓励民众种棉织布、养蚕缫丝。天命元年(1616年),努尔哈赤“布告国中,开始饲养家蚕,缫丝织缎,种棉织布”,号召国人重视纺织业的发展。二是以法律形式强制推广扩大棉花种植面积,加强对汉人所种棉花的征收力度,从而保证棉纺织业的原料来源,对善于纺织的汉人和朝鲜工匠予以优待,拨给耕地、供给粮食。在发展棉纺织业的同时也注重丝纺织业的发展,专门奖励能“织蟒缎、缎子、补子”的汉人工匠,努尔哈赤亲自“察看种桑树的地方”, 鼓励栽桑养蚕。皇太极继位后,进一步告诫臣民要讲求“树艺之法”。天聪二年(1628年)后金“下令督织”,有组织地发展丝纺织。因此至天聪七年(1633年)后金的“绢帛虽粗,勉强亦能织就”,在满足民众生活需要的同时,也促进了地方丝纺织业的发展。
(4)盐业。
建州女真“地方本不产盐”, 所用食盐绝大部分需通过与明朝的马市交易或抚赏,甚至向明边将“告讨”。与明朝、朝鲜的贸易因战争断绝对后金影响巨大。为改变这种状况,天命五年(1620年)六月,努尔哈赤从每一牛录抽调四人集中“往东海熬盐”。据朝鲜史料记载,当时“煮盐于造山境上”。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后金从东海运回自己生产的海盐,加上辽南盖州、耀州、牛庄、海州等地汉人所煮之盐,一并按男丁人数分配给民众,基本解决了食盐供应危机。天命六年(1621年)后金再次派兵数千到东海煮盐。但总的看来,直至入关前,盐的生产量都还不大。
(5)砖瓦烧制业。
后金进入辽沈地区后,开始较大规模地组织砖瓦烧造,主要用于修建城堡、宫殿、居室等建筑。海州黄瓦窑缸窑主汉人侯振举归附后金,黄瓦窑成为当时著名的官窑。不仅生产陶缸、瓷瓶、罐、盆、碗、碟等生活用器皿,也生产用于宫殿及陵寝建筑所用的各种“龙砖彩瓦”,即琉璃瓦。辽阳东京城的“八角金殿”、盛京的“汗宫”以及福陵、昭陵等处建筑用的琉璃瓦件,均为黄瓦窑所烧造。黄瓦窑的规模之大、产量之多可与金代抚顺大官窑相比拟。
五 清代前期辽宁的手工业
明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称皇帝,改国号为大清。1644年6月4日清军占领北京。8月,福临迁都北京。迁都后以盛京为留都,只留下少数官兵和家属留守盛京及看守三陵,因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辽宁地区呈现出满目黄沙,荒城废堡,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荒败景象,经济处于停滞状态。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清初在东北特别是盛京地区推行了一整套旨在“保护发祥之地”的封禁政策,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关外地租少、土地税轻,物价低廉,所以关内流民仍源源不断涌入东北。关内各族人民的不断反抗,也迫使清政府在实施封禁中常常是时禁时弛,明禁暗弛,或者是名禁实弛。随着内地流民,特别是大批工匠的到来,辽宁地区的采矿、纺织、制盐、烧酒酿造等手工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并兴起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手工作坊,其无论在规模与技术水平上都比元明等时期有了较大的发展和提高。但总体说来,与内地较发达地区相比,辽宁地区手工业的发展还是比较落后的,相当一部分手工业产品仰赖内地供应。
1.采矿业
清初统治者对发展采矿业长期持反对态度,不仅严禁开采金银,就是对煤、铁、硝、硫磺等矿产的开采也时禁时弛。康熙就曾颁布上谕:“开采之事甚无益于地方,嗣后有请开采者,悉不准行”。雍正、乾隆以后,政策有所放宽,采矿业有所发展,但与全国同期相比开采规模不大、品种也不多。即便如此,清前期辽宁地区矿产资源的开发,也为近现代辽宁矿产资源产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采煤业。清初辽宁地区的煤矿以本溪湖矿开采较早,“相传清顺治七八年间,有山东人在此发现煤矿,其后相继开采不绝”。乾隆四年(1739年)七月,奉天府尹吴应枚奏称:“通省止有辽阳州界内北西湖(本溪湖)半岭等山,开设煤窑二十三座。离省一百二十里贩运附近各处。”大约从乾隆四十年(1775年)起,煤炭开采规模和范围都有所扩大,迄道光年间,先后共“开采煤窑六十三座”。其中辽阳属29座,复州属15座,锦州属19座,“每座每年应交税银十七两六钱零八厘,共应交银一千一百零九两三钱零四厘,解交盛京户部”。
清代对煤炭开采的控制与管理实行采煤执照制度。采煤执照又叫“窑照、煤照、煤票、引票、龙票、煤窑证”。凡开采煤窑者,先要向政府申请报批,政府同意开采才发给采煤执照。
煤窑的开采方式大多是“招商开采”即“招民开采”,由主持者自备工本、招募人夫。乾隆四年(1739年),奉天府尹吴应枚奏请:“采煤之法,招募诚实有力商人出本雇民开采”, 仅本溪湖的23座煤窑,就有从关内招集的流民窑夫一千多人。在这些煤窑生产中已出现了现代生产方式。尽管当时封建社会生产关系仍占统治地位,但在采煤业中已出现了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的萌芽。
从乾隆四年到道光十八年(1739~1838年),是奉天煤矿开采的全盛时期,奉天煤矿在采厂数与国内其他省相比始终位于前列,以乾隆时期为例。在乾隆四年到乾隆五十八年的54年中,全国煤矿在采厂数超过20家的年份一共有16年,其中又以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为最多,全国共29家,其中广东11家,广西、湖南各1家,奉天16家,位列全国之首。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奉天煤矿在采厂数有所下降,为11家,但仍与广东持平,占当年全国煤矿在采厂数的40.74%。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以后,奉天的在采厂数开始逐年减少,到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减至5家,即便如此,奉天煤矿的在采厂数也依然超越其他省份,仅次于广东而位居全国第二。
其他矿藏开采及金属制造。清初严禁私人经营铅、硝、硫磺等矿,违者将被官府治罪。对铅、硝、硫磺等矿的开发,完全由官府经营,委托商人烧造,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在凤凰城套岫峪煎烧硫磺,以供奉、江二省配造火药之用,吉省所需,也在此处烧造,历20余年。因套岫峪硫磺矿资源枯竭,嘉庆九年(1804年)之后改在锦州瓢岔子沟烧造。金银的开采,更是受到严格禁止,铁岭平石门产金,偷采者屡禁不止,仅嘉庆十二年(1807年)四月,一次就在平石门拿获偷挖金沙人犯49名。本溪湖的庙儿沟铁矿,雍正朝以前就已经开采。雍正五年(1727年)清政府下令“本溪湖等处所产铁为居民犁具所必需,无须禁止”——本溪湖成为当时铁矿的重要开采地。此后又陆续在牛心台、八盘岭等地开矿,“矿业颇称兴盛”。
在奉天、锦州等地设有许多铁匠铺,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锦州府宁远州王大雇赵大在铺内打铁,嘉庆七年(1802年)奉天府岫岩厅张茂彩雇吕可强打铁,嘉庆十四年(1809年)奉天府盖平县李太和开设铁炉铺,雇张克保制造铁剪等。铜作坊亦较兴旺,宁远府产铜,由官府组织开采,所获尽数解交府局,用于铸造铜币。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皇帝东巡,因盛京“宫殿周围附近铜铁作坊俱有声响”,“饬令各铺户于驾幸一月之内搬挪别处”,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一时期打铁业的繁荣。
2.纺织业
据康熙九年(1670年)造报,盛京内务府所属棉花庄45个,由45名庄头直接管理,每年需要交棉花26200斤;盛京户部所属棉花庄5个,由5名庄头管理,每名年征棉700斤。盛京内务府利用棉庄所产的棉花,由八旗差丁纺成棉线,交织造库,机匠织家机布,染青、蓝、大红诸色入贡。至道光年间,盛京内务府上三旗共有纺线差丁11204人,纺棉15225斤7两;织造库年织大布2336匹,小布3504匹。
乾隆中期以后,民间纺织业开始有所发展,产业分工显露端倪,出现了专业织布的机匠和机房。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奉天盖平县姜二到邵至俭家纺茧线,每月工钱三千;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铁岭有了专业织布机房;嘉庆十年(1805年)出现了与之配套的染布匠,如铁岭县张复旺雇佣姜有染布,双方讲定每月工钱12000文。沈阳城中还出现了身扛织布机到处游走,为人织布者,如嘉庆元年(1796年),奉天黄姓机匠扛布机一张到李建家织布,言明每匹工价1500文。
清代奉天的柞蚕产区主要集中在南部沿海和辽西凌源地区。乾隆前期,渤海湾的北岸和东岸,“沿山滨海,山多柞树”,遍布着养柞蚕的流民。至乾隆后期,柞蚕区已扩展到整个辽南山区,包括“牛庄、盖州、熊岳、复州、金州、岫岩六城所属界内官山”,柞蚕养殖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年征茧税银七八千两。其中,盖州和熊岳是辽东半岛柞蚕业最为发达的地区。
辽西柞蚕养殖业也有发展。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编成的《塔子沟纪略》记载:“塔属(凌源)地方,生菠萝叶,民人借以饲蚕,织山绸而贸易之。”柞蚕养殖业的发展带动了手工丝纺织业的发展。如塔子沟地区所织山绸虽“美观不及南绸,而坚实过之”。海城、盖平、复州、宁海俱出“茧绸”,但质量“亚于山东”。同时也有了专营的家庭丝房。如顺治元年(1644年)奉天即设有兴顺利丝房,乾隆三年(1738年)设有永源德丝房,嘉庆元年(1796年)设有天合利丝房,道光年间设有赵兴隆丝房。
3.制盐业
清代盛京盐业生产既有官办也有民办,实行双重的管理体制。在奉天府尹辖下,盛京沿海共有20处民设盐场,每一场包括十几至几十个滩户。各盐场均由州县佐杂官兼管。其中以盖州西部海滨盐场规模最大,共有盐滩1100多处,所产之盐“甲于他处”。在民间盐场之外,盛京内务府和盛京户部各有自己的盐庄。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盛京内务府3座盐庄年产盐48000斤,归皇室所有;盛京户部盐庄年产盐20000斤,归政府所有。制盐方法也有了明显的改进,明代的“天日晒”制盐法得到迅速推广,民间煎盐业也有了较大发展。
4.酿酒业
清代前期,东北民间饮用较广的一种酒是米酒,也称黄酒,这种酒多为各家自酿,也有贩卖,“斤银三分”, 价格较廉。而最受欢迎、产量最大、饮用面最广的当属主要产于盛京的烧酒。当时“奉省造酒之家,多系本地旗民开设杂铺,附带造卖,其粮石均系己地所出”。因生产烧酒的主要原料为粮食,酿酒业的发展时常引起粮食供应的不足,所以在康熙年间曾屡次颁布禁令,禁止造酒。但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酒禁也逐渐放开,本地酿酒业得以发展。然而对“外省客商挟资来沈,特开烧锅之处”,则“概行禁止”。
盛京城最早的烧锅,是建于康熙元年(1662年)的万隆泉。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胤祯代父到盛京祭祖,“见盛京城内,酒肆几及千家,平素但以演戏饮酒为事”,反映出盛京城内酒肆的兴旺。乾隆二年(1737年)盛京建有天成酒店;嘉庆三年(1798年)设有万隆合和万隆泉烧锅。嘉庆五年(1800年),据户部大学士潘世恩奏称:奉省“共有烧锅四百余座”。但到了道光年间,酿酒业渐趋衰落,烧锅多有倒闭,据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统计,奉天地区的烧锅已由嘉庆年间的400多座减至150多座。但就整个东北地区而言,烧酒的主要产区仍是奉天,它不仅供应本地的需求,而且远销吉、黑两省。
5.其他手工业
清代在盛京地区还汇集了一些技艺高超的能工巧匠,从而使油坊、造纸、鞋帽和毡铺等手工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专门从事上述行业的手工作坊。道光二年(1822年)营口设有西义顺油坊;道光十二年(1832年),新民县设有德兴店油坊(兼营)。乾隆元年(1736年)盛京设有生产纸的专业纸坊,专事收买废纸重造为新纸。其他鞋帽和毡铺业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手工业作坊也大量出现,如嘉庆元年(1796年),锦州府锦县李耀金给李光智缝补破鞋一双,讲定工价市钱300文;嘉庆十五年(1810年),锦州府锦县胡起云雇李全仁在长源号毡帽铺做佣工,每月工价9000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