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章 政治
第一节 国体与政体
新西兰是一个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英国式议会民主制国家。英国国王以新西兰国王的身份充当新西兰国家元首,因此现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以新西兰女王的身份担任国家元首,由新西兰总督代表其行使职权。总督由英国女王任命,任期5年。总督类似于英国的君主,没有多大实际权力,他不能否决政府的决定。总督任命在议会大选中获胜的政党领袖组织政府。国家的大权主要掌握在总理、内阁和立法机构的手里。
新西兰的政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英国政治制度的翻版。像英国一样,新西兰也没有成文宪法。它的宪法是由英国议会和新西兰议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律、法律修正案、相关的英国判例、英国枢密院的某些决定和普遍接受的传统规章组成。由英国议会于1852年通过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新西兰宪法法》的框架是不完整的,但富有弹性。1986年新西兰颁布的《宪法法》将过去最重要的法律、法规融合在一起,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做了明确的界定,它是新西兰成文法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有些英国法律(称作“帝国法律”)是历史悠久的宪法性法律,如英国的《自由大宪章》(1215年)和1689年的《权利法案》在新西兰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