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绩效与制度选择:产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视角(影响力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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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和竞争主体,是创造财富的重要源泉。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重新构造我国经济的微观基础,改变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原来的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使国有企业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以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一直将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大企业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和象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显示,大企业特别是世界级大型公司的破产倒闭会形成强大的冲击波,给一个国家甚至世界经济带来强烈震动,可能带来的危害即使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难以承受。因此,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由以农村改革为重点转入以城市改革为重点以后,国有企业改革就一直围绕搞活搞好大中型企业展开。

围绕搞活搞好国有企业,初期阶段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放权”“扩权”“减税”“让利”等,试图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改变分配方式调动国有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之后,采取了“承包制” “利改税”“价格双轨制”等措施,试图通过改变企业经营方式和建立市场价格机制搞活国有企业;后来开始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目的是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性突破。在这个过程中,尽管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局部的进展,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产权制度并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基于现代产权制度的现代企业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并且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渐成为社会的共识。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并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全会强调这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201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并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事实上,如果把产权界定为一组权利束,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就已经涉及产权问题。农村改革普遍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在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的经营权和收益权等权利交给亿万农民。国有企业改革实行的扩大生产经营自主权就是在产权结构没有进行重大调整的情况下,将企业国有资产的部分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交给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但这些改革并没有触及所有制结构的调整问题,也没有触及产权结构的问题。这是现代企业制度未能有效建立的体制性原因之一。

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是一个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课题。公司治理理论的提出,就在于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近年来围绕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产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之间有着紧密的相关性,产权结构决定着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即公司内部治理模式。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得到证明。

一是公司治理问题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近二三十年来,世界银行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主办了定期性的“全球公司治理论坛”“亚洲公司治理圆桌会议”“拉丁美洲公司治理圆桌会议”“俄国公司治理圆桌会议”“中东公司治理圆桌会议”和“欧亚公司治理圆桌会议”等一系列专门性的公司治理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还于1999年制定了《OECD公司治理原则》, 201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还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公司治理原则的再次修改问题。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都制定了适合自己国情的公司治理原则,美国、欧洲、亚洲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还分别设立了专门的公司治理组织或网络。许多国际性大公司的公司年报都要披露公司治理状况。所有这些说明,公司治理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持续性的重大课题。

二是公司治理缺陷是大公司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公司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和象征,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际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公司特别是世界级大型公司的破产倒闭,有时会给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带来强烈冲击,2001年美国的安然、世通等大公司的倒闭,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美国雷曼兄弟、美国国际集团(AIG)等大公司的倒闭,不仅令美国经济严重受创,而且迫使美国政府支付巨额费用为这些大公司的倒闭“埋单”。需要研究和探索的是,这些大公司的倒闭与公司治理是否有着内在的联系呢?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成员国的公司治理做过一个调查,其出版的《公司治理:对OECD各国的调查》提出,“尽管金融与非金融领域的公司倒闭不能全部归咎于公司治理缺陷,但这种缺陷肯定是导致倒闭的一个因素,至少对倒闭规模经营的大小有影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公司治理:对OECD各国的调查》,张政军、付畅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三是公司治理对企业绩效具有明显影响。法国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在《迅速发展市场中的公司治理》中对比了中国与印度的公司治理。该报告指出,中国以国家为中心的股份结构抑制了公司治理,导致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20世纪90年代至今印度上市公司在股权回报率方面优于中国同类企业。2005年中国公司的平均股权回报率约为17.4%,远低于印度公司26.4%的股权回报率。

四是投资机构对公司治理良好的企业更愿意进行投资。2002年著名的投资咨询机构麦肯锡对全球的基金经理做过一个调查,调查显示,公司治理问题是机构投资人关注的焦点之一,而且,平均来说,西欧和北美的基金经理们愿意为好的公司治理支付12%~14%的溢价,亚洲和拉美地区的溢价水平在20%~25%,而在东欧和非洲国家这一溢价比例可以上升到30%(见图0-1)。总之,公司治理溢价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溢价与一个国家的公司治理水平成反比——越是公司治理平均水平差的地区,机构投资人越愿意为好的公司治理支付更多的溢价。

图0-1 基金经理愿意为公司治理支付的溢价

资料来源:根据麦肯锡公司2002年调查数据制作。《新财经》2006年1月号,总第70期。

近十几年来,伴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公司治理在我国也成为一个持续的热门课题。公司治理在我国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不仅因为我国企业面临着市场经济国家公司制企业遇到的带有共性的治理结构问题,而且还因为我国面临着国有企业能否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效公司治理的问题。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使我国公司治理与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治理的制度性条件有根本区别,又使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成为一个极具挑战性的研究课题。同时,由计划经济体制过渡为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背景使我国的公司治理问题研究显得更为复杂、更为困难。

公司治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也是一个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课题。近二十多年,理论界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绩效进行比较研究,或对上市公司特别是实际控制权的不同进而带来企业绩效的不同进行比较研究,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不时地在进行。

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情况做过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中产权结构问题比较突出,国有股比例过高,造成控股股东可以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中小股东无法对国有大股东形成有效的制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往往流于形式。这些年来,一些国有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甚至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的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该次调查发现,有近40%的上市公司与前10名大股东之间在销售、采购、提供服务、收购或租用资产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有的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有676家上市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总额达966.69亿元。这不仅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根本性体制原因,就在于企业产权结构不合理,制度上无法对大股东形成有效的制衡,影响了投资人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尽快解决大型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问题,通过产权结构的优化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大型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从而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成为摆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鉴于此,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曾于2002年将“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研究”确定为国家经贸委的重要软课题,笔者是本课题的负责人之一,研究的成果摘要发表于2003年第7期《中国工业经济》杂志上。课题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的重要性、可能性、途径、环境和政策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强调产权多元化是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突破口,这与党中央强调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是一致的。本书是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现代产权理论在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过程中的运用和完善,研究产权结构、公司治理和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