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权力:殖民时期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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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语言与权力的关系是人文社会学科关注的重要问题,语言与权力在社会、文化和政治各个方面产生关系。语言学领域关注权力集团影响语言使用及控制语言的方式,政治学领域关注权力运行过程中语言的作用和效果,历史学领域关注语言与权力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互动关系,其他学科也均有自己的关注点。语言与权力研究还涉及翻译研究、社会语言学和文化社会学等众多交叉学科。本书探讨的“语言”是非洲本土语言豪萨语,“权力”是殖民统治权力,即在殖民地社会产生的“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它表现为一种力量,依靠这种力量可以造就殖民地特定的局面和结果;同时,它也体现为一种关系,即作为权力主体的殖民统治者因为拥有这种力量对被统治者实施殖民统治,从而在有权者与无权者的权力结构中呈现出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态势。

本书将研究殖民地本土语言运用过程中对权力建立、维护和巩固的作用;同时,也将探讨豪萨语作为“象征性权力”在殖民地运行的方式、策略、效果和特点,剖析语言在文化身份认同、社会阶层分化和社会文化秩序重建方面对殖民地格局产生的影响,通过殖民地权力现象、权力关系和权力格局来解构英国在北尼日利亚实施的“文化霸权”。本书将使用史料文献检验关于“权力”关系的既定理论和模式,希望通过英国在北尼日利亚殖民统治时期豪萨语运用的个案对“语言与权力”的分析提出较新的观点。

一 关于传统“权力”概念的思考

权力的研究是一门具有跨学科性质的显学,罗素指出,“在社会科学上权力是基本的概念,犹如在物理学上能是基本概念一样”。参见〔英〕伯特兰·罗素《权力论:新的社会分析》,吴有三译,商务印书馆,1998,第4页。吉登斯说:“在社会科学中,不能把对权力的研究当成是次要的问题。可以说,我们不能等到社会科学中比较基本的概念都一一阐释清楚之后,再来探讨权力。没有比权力更基本的概念了。”参见〔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李猛译,三联书店,1998,第410页。“权力”作为政治哲学中的核心概念,众多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解读,使其概念呈现出多面性特征,但至今“权力”概念仍含义模糊,学术界未能就其内涵达成共识。关于权力的七种典型观点为权力的力量说、权力的资源说、权力的关系说、权力的结构说、权力的“眼睛”说、权力的媒介说、权力的硬软说。参见张其学《对几种典型权力观的评析——兼论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8期,第13~18页。从起源上看,英文中的权力power一词源于法语pouvoir,而法语的渊源又出自拉丁文potestas或potenia,意指“能力”,作为词根的potere其本义是“能够”,因此“能力”是权力一词最基本的本源内涵。〔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第595页。

(一)权力的力量说

“权力的力量说”在权力定义中基本上成为理解权力概念的“常识”。大多数学者一般都将权力视为某个人或某个组织影响、支配或控制其他人或其他组织,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其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能力和力量,在他们看来,能力或力量是权力的核心要素。在西方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洛克、卢梭、韦伯等人是权力力量说的典型代表。张其学:《对几种典型权力观的评析——兼论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第13页。

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首次详细阐述了其经典权力观,“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同时他指出:“‘权力’概念在社会学上是无定形的。一个人的各式各样可以设想的素质和形形色色可以设想的情况,都可能使某个人在特定的情况下贯彻自己的意志。”〔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7,第81页。韦伯权力观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霸权观”,他认为文化霸权是大国统治的一种形式,德国要统治欧洲甚至世界,就必须使本民族的文化价值观成为普世接受的行为准则,为此还必须借助权力甚至武力,强调文化价值观与强权互为因果,从而修正了传统现实主义单纯依靠或追求物质力量的倾向。在国际政治实践中,这种思想往往具体化为文化扩张;而当受到异质文化的侵蚀或抵制时,则表现为动用武力来实现文化扩张的倾向。姚自强、石斌:《权力·权威·责任——马克斯·韦伯国际关系思想浅析》,《外交评论》2008年第6期,第59页。

英国在北尼日利亚殖民统治初期使用武力征服的方式建立殖民政权,此后通过“间接统治”方式对殖民地实行“有效统治”。“间接统治”在语言方面的体现是对非洲本土语言豪萨语的利用、改造和推广,将英国的行为准则、思维方式、文化价值观等“意识形态”通过本土语言塑造的“知识”灌输给殖民地,进而强化殖民统治合法性、稳固统治政权基础,体现出明显的“文化霸权”特征。但是,韦伯观点的主要问题在于将本民族的文化价值过度放大,从而以不平等的态度看待其他国家或民族的文化。同上,第63页。英国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也呈现出同样特点,过分强调自身民族文化的普世性和优越性,视非洲本土文化为原始、野蛮和落后,完全忽视非洲文明多样性与价值多元性。

韦伯同时还提出了关于“合法”的概念、关于权力形式的三重类型说,即合理的性质: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力的合法性之上,他们是合法授命进行的统治(合法型的统治);传统的性质: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传统型的统治);魅力的性质: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上(魅力型的统治)。〔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第241页。韦伯提出的权力三重类型在殖民地豪萨语的运用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以各种方式得以体现,观点中对于统治过程中权力合法性的塑造则需要通过语言和其他沟通方式来实现。韦伯之后的现实主义者继承和发展了其衡量国家权力要素的视角,逐渐将文化影响力从军事权力等“硬权力”中剥离出来,归之于“软权力”。

美国社会学家丹尼斯·朗也从能力的视角来界定权力,在他的视野里,权力仍是一种能力,但不再是一种强制或控制别人的能力,而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他同时阐释了权力的有意性、有效性、潜在性、单向性和权力产生效果的性质。〔美〕丹尼斯·朗:《权力论》,陆震纶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第3页。他提出权力关系的三个不同属性,即广延性、综合性和强度,在解释权力关系的较大广延性给它的综合性和强度设置极限的原因时,他认为权力对象数量越大,监视他们一切活动的困难越大;为控制他们所需的指挥链就越长、越分散,并造成新的下级权力中心,可能挑动斗争,坐享渔利,成为反对完整权力掌权者的中心;他们对掌权者的态度差异的可能性也越大,掌权者对所有权力对象不可能以同等的综合性和强度运用权力。同上,第21页。正因为此,英国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实施间接统治,权力对象数量有限,减少了自上而下的授权过程。作为权力对象的尼日利亚本土统治者因原本就拥有极高的权威,无需将权力授权下级掌权者或中间人,从而减少了产生潜在对手和竞争者的可能性。

彼得·布劳的著作《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体现了“权力交换论”的观点,“广义的社会交换可以被看成是下列事实的基础: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个体之间的关系、权力的分化和同辈群体关系、对抗力量之间的冲突和合作、亲密的依恋和一个没有直接社会接触的社区中的关系疏远的成员之间的联系”。〔美〕彼得·M.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李国武译,商务印书馆,2008,第37页。布劳指出,“向其他人提供必要的利益毫无疑问是获得权力的最普遍的方法,尽管不是唯一的方法——因为也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权力,即威胁说,除非他人服从,否则他就剥夺他们当前所享受的利益。尽管惩罚的威胁施加了最严厉的约束,但它也导致了依赖,而这种依赖可谓是权力的间接来源,而能够被扣留的经常性基本报酬则是权力的直接来源”。同上,第179~180页。英国在北尼日利亚的间接统治方式恰如其分地验证了布劳的“权力交换论”观点,即殖民地权力关系中殖民统治者与传统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后者为了获得利益,即使处于弱势地位也会甘居臣属地位,从而认可殖民当局的权力,他们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沟通并表达这种认可,殖民统治权力就在多大程度上获得合法化。权力的合法化使殖民地每个成员都有了固定的位置,只要按照自身的角色办事,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回报,从而减少了交换中的竞争和摩擦,有助于促进群体的整合。布劳的权力观以微观的人际交换为逻辑起点,分析权力产生的条件、分化的过程以及权力再生产的风险等问题,从而过渡到大型科层组织中的权力问题,包括权力合法性、权威关系以及突生领导关系和权力反抗等问题。

(二)权力的资源说

“权力的资源说”一般把权力视为一种资源,一种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由一定社会主体所享有的、对其他人或组织具有支配性力量的社会资源,一种可以为权力主体带来好处,可以帮助权力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或愿望,可以使权力握有者对其他人或组织产生影响的特别重要的资源。谁拥有资源,谁就拥有权力,拥有资源的权力主体就可以主动通过支配其他人或组织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西方思想史上,霍布斯是较早从资源的角度来界定权力的思想家。霍布斯指出,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行动者拥有对其对象产生作用所需要的条件,就是拥有权力。〔英〕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第595页。韦伯的追随者帕森斯从“功能主义视角”出发,认为权力是系统的资源,“当社会单位的义务依据单位在实现集体目标中的地位被合法化时,权力于是就是保证在集体组织系统内部履行这些义务的一般化能力,而且,一旦遇到不顺从现象,就设想强迫执行在一定情形之下的消极性制裁——而不管这种强迫执行的力量是什么”。〔英〕罗德里克·马丁:《权力社会学》,丰子义等译,三联书店,1992,第61页。帕森斯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把权力定义为一种社会位置及其占据者的属性,即结构的属性,它来源于一种结构——功能模式,是个人凭借其在产生权力的组织中所处的位置而获得的。身处一定的位置,也就意味着占有一定的资源。所以他认为权力是一种类似经济资源那样的、可无限扩张的资源,能够用来交换、积累、分配和积聚,而且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使其增值。张其学:《对几种典型权力观的评析——兼论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第14~15页。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则认为“权力本身并不是一种资源,社会系统里的权力具有一定的时空连续性,它的前提是行动者或集合体在社会互动的具体情景中,彼此之间例行化了的自主与依附关系。不过,所有的依附形式都提供了某些资源,臣属者可以借用它们来影响居于支配地位的人的活动,这就是社会系统里的控制的辩证法”。〔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第77~78页。

豪萨语存在于殖民地社会关系之中,作为稀缺性的文化资本,成为具有支配性力量的社会资源,它可以帮助权力主体实现自己的意志或愿望,从而对客体产生影响。拥有“豪萨语”这种资源,就拥有了权力,拥有语言资源的权力主体就具有了支配客体的能力。本土语言作为资源,可以用来交换、积累,并通过不同的方式使其增值。豪萨语原本是北尼日利亚殖民地非洲人天然禀赋的语言能力,殖民当局弃用豪萨阿贾米,转而使用拉丁字符,在对本土语言形式进行转化后,豪萨语在殖民地内部作为“资源”的归属权发生更迭,成为殖民统治者所享有、对被殖民者具有支配性力量的资源。

(三)权力结构说

“权力结构说”这里所说的结构不同于前文帕森斯和吉登斯所说的结构,它是国际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结构,是国际政治经济结构,也包括知识结构。的代表人物英国学者苏珊·斯特兰奇的专著《国际政治经济学导论——国家与市场》在一种结构的框架下研究权力,认为权力是结构性的,国际政治经济视域中的权力就是结构性权力。结构性权力是形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结构的权力,其他国家及其政治机构、经济企业、(同样重要的是)科学家和别的专业人员,都不得不在这些结构中活动。结构性权力是构筑国与国之间关系、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或国家与公司企业之间关系框架的权力。〔英〕苏珊·斯特兰奇:《国际政治经济学导论——国家与市场》,杨宇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第29页。结构性权力更多的是一种结构的制约,是结构内行为体所遵循的规范。显然,结构性权力的应用是一种无形的制约,使得被制约者在一个结构性环境下自动地去选择权力所要其走的路径,它更多的是让被制约者在起点就开始了这种结构约束,它是一种大范围的权力范畴,不仅包括了权力的强迫性,更多的是指权力的制约性,甚至很多时候这种制约性是被制约者所无法体会出来的。斯特兰奇把结构性权力分为生产结构、安全结构、金融结构和知识结构等几个方面。她在书中对知识结构性权力作了分析,把知识结构看作是什么知识、怎样储存,以及谁用什么手段、根据什么条件、向什么人传输知识。〔英〕苏珊·斯特兰奇:《国际政治经济学导论——国家与市场》,第140页。显然,斯特兰奇已经建立了权力与知识间的联系,并对权力制约性的隐蔽特征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关于“结构性”权力的阐释为本书在殖民地一个更加广阔和复杂的冲突语境中探讨语言与权力的关系提供了可借鉴的视角。

(四)有关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权力合法性是权力研究领域中的核心问题,是一个政治体系存在、持续、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的权力诠释学使我们认识到文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性。一方面,在物质资料的生产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也必定会牢牢地把握文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任何革命阶级为了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也必定会高度重视文化—意识形态领域里争夺领导权的斗争。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卢卡奇的《历史与阶级意识》、葛兰西的《狱中札记》等著作都蕴含着对马克思这一思想的敏锐的领悟。在某种意义上,文化—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问题是谁把握文化诠释权的问题,也就是谁具有合法性的问题。

正如哈马贝斯所指出的,“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作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有着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秩序应该得到承认”。〔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第184页。韦伯认为,合法性是促使一些人服从某种命令的动机,任何群体服从统治者命令的可能性主要依据他们对统治系统的合法性是否相信,因此,“重要的是这一事实:在特定情况下,个别对合法性的主张达到明显的程度,按照这一主张行动的类型被认为是‘正当的’,这一事实更加确定了主张拥有权威者的地位”。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8, p.214.英国在北尼日利亚殖民统治初期,“权力合法性”的问题亟待解决。

阿尔蒙德在表述合法性对于政治体系的重要意义时说:“如果大多数公民都确信权威的合法性,法律就能比较容易和有效地实施,而且为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耗费也将减少。”〔美〕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第36页。合法权威建立起比其他权威形式大得多的预期反应可靠性,正像内在化的社会规范比更依赖于环境约束或临时谈判其意义与可行性的规范,在保证遵守方面有更大的可靠性。合法权威比强制性权威或诱导性权威更有效率,因为它把使强制手段经常处于就绪状态,对权力对象的持续监视以及固定供应经济与非经济奖励等需要降到最低程度。正因为如此,赤裸裸的(即强制性的)权力总是谋求以合法性为外衣。〔美〕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第59页。“强权即公理”可以被理解为,在公开的实质性冲突中,以优势力量赢得权力的强制性掌权者成功地(至少部分成功地)引诱失败者承认他们统治的合法性,成为他们的法律与制度在道德上的有效性。这一格言仅仅指权力最初是靠力量赢得的,并非指权力在任何地方总是主要靠武力威胁,靠出于害怕威胁而服从来维持的。

从武力试验的胜利,到统治失败者的强制性权威的建立,到成功地使失败者转变为相信掌权者统治的正确性,强制是极有效的权力形式,但是代价很高,需要在武力手段、训练使用武力手段的社会组织、监视全体人民的手段上进行大量投资。由于强制性统治,人民的敌意继续存在,甚至会增强,从而造成重新爆发暴力斗争的危险。这就是说,要努力把强制性权威转变为合法权威。〔美〕丹尼斯·朗:《权力论》,第99~100页。

英国当局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通过“间接统治”方式将土著酋长纳入殖民统治体系中,并使其继续享有前殖民地时期的职责、作用和官位特权,维护在被殖民者心目中合法统治者的形象,从而间接建立了英国殖民统治的合法性。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被统治者对统治合法性的质疑,但问题是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作为“中间阶层”的土著政权。殖民统治合法性的完全建立要依靠被统治者意识形态的重塑。英国殖民当局将豪萨语塑造为殖民地统治语言,以“象征性”权力的面目呈现并获得其他形式的权力无法获取的合法性,以此构建英国殖民统治的“合法性权威”。

二 后殖民理论中的“权力观”

后殖民主义是一种十分强劲的学术思潮,也是文学批评和文化批判的一种重要方法。作为20世纪末21世纪初后现代社会中的一种多元文化主义理论,后殖民主义主要研究殖民统治结束之后,原宗主国与原殖民地之间的文化话语权力关系,以及有关种族主义、文化帝国主义、民族主义、文化权力与文化身份等一系列新问题。其源头是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但广涉政治、经济、历史、教育、艺术、科技等一系列学科,因而具有广泛的跨学科特征。后殖民理论思潮与当代西方许多流行的理论话语都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它使传统的文学研究、比较文学和文化研究融为一体,致力于探讨与帝国主义、殖民占领与殖民化、文化霸权、身份认同等相关的一系列课题,如权力、历史、宰制、霸权、文化、颠覆等。生安锋:《霍米·巴巴的后殖民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第1~2页。学术界一般认为,后殖民主义源起于20世纪50、60年代的后殖民主义论述,70年代末在西方文论界和文化界兴起,90年代开始流行并进入高潮,主要阐释者包括萨义德、斯皮瓦克、巴巴、罗伯特·杨和艾哈迈德等。

关于语言与权力的研究,学术界做过长期深入的思考,洪堡特、尼采、葛兰西、阿尔都塞、哈贝马斯、吉登斯、佩奇尤克斯、哈里斯等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和语言学家都进行过不同的论述,构成了本书重要的思想来源。同时,三种取向对于理解语言和权力有所帮助。一是社会学取向,把政治形式与政治角色(精英和大众)的日常实践联系起来;二是文化取向,重新定义文化和文化价值,重新考察社会群体中对意义的解释,作为理解其兴趣和倾向的基础;三是政治自身的话语分析,考察政治中有意义的方面,特定的话语包括政治参与者的实践活动,同时涉及渗入各种社会关系的普遍权力结构。Uldis Ozolins, “Language Policy and Political Reali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he Sociology of Language, Vol.118, 1996, pp.181-200.转引自周庆生主编《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进程》,语文出版社,2001,第26~27页。

进行传统的权力分析时,首先涉及的是政治权力,很少探讨权力、语言与话语的联系,认为权力呈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权力以暴力手段为基础,经不同程度的合法化,使不公正或不合理的支配为被支配者所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在权力问题上最为关注的是统治权的问题,由谁掌握统治权,如何运用、保护、巩固统治权。后殖民理论则一反西方政治哲学的传统,撇开权力架构宏观角度的探究,认为语言不仅是人们进行交流的主要工具,而且体现了一种权力结构,强调通过对文本的分析来研究权力支配关系,指出权力政治的现实始终是由文本和一定的再现方式所构成。

(一)语言与文化霸权

早期后殖民主义理论家主要从显在的统治手段来分析话语权力。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是文化研究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深刻影响了后殖民主义文化理论。他将现代社会中权力的运作分为两种,即暴力性的统治方式和较温和的文化控制。他认为,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发展,国家结构中的意识形态及文化霸权会愈益强化,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冲突往往通过文化的、意识形态的冲突表现出来,而统治者对文化和思想观念的控制,不是通过外在强制而是通过教育、舆论和精英共识等方式促使被统治者的自觉认同和效仿来实现的。正如马克思所看到的,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由此而丧失社会压迫的意识,最终沦为其统治的附庸。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提出了“文化霸权”(cultural hegemony)理论,即在市民社会中一个社会集团在文化、伦理、意识形态上的领导权。葛兰西认为:“一个社会集团的最高权力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即‘统治’的方面和‘精神、道德领导’的方面。”〔意〕安东尼奥·葛兰西:《狱中札记》,葆煦译,人民出版社,1983,第316页。

在《狱中札记》中,葛兰西也对文化中的语言成分进行了考察,认为语言也是文学和哲学,它也包含世界观和意识形态的成分。“某个只讲方言或者完全不理解标准语言的人,必定对世界具有一种或多或少狭隘和地方性的直觉。”〔意〕安东尼奥·葛兰西:《实践哲学》,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90,第5页。他指出:“文化(这里葛兰西主要指语言)在其各种不同的层次上,把或多或少数量的、在不同程度上理解彼此的表达方式的个人联合成一系列彼此接触的阶层,正是这些历史、社会差异翻译在‘共同’的语言中。”同上,第32页。语言自身因此也具有文化领导权的作用,殖民地统治阶级通过豪萨语对其他本土语言行使领导权,即豪萨语在殖民地传播和表达意识形态方面的领导权。

“文化霸权”主要通过语言实施,人们赞同某种形式的权力是因为产生语言的主流文化群体试图将其作为一种“常识”来表现。英国在北尼日利亚通过运用非洲本土语言豪萨语而构建了殖民地“文化霸权”,从而为殖民当局提供了广泛的社会、群众基础及统治“合法性”依据。通过对豪萨文的文本研究可以追溯殖民统治者及其代理人编撰的本土语言语法书、词典、课本等出版物如何成为“话语的构成”、定义殖民地认知空间,从而构建为殖民地“知识”。通过具有很强意识形态的本土文学局等半官方机构作为知识的“产房”,制造本土出版物和报刊等知识“产品”,再通过殖民地教育体系对知识进行传播,通过采取“弥漫式的”“毛细血管式的”方式获得殖民对象的自发同意和拥护。

由于统治阶级在市民社会具有一种文化或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或曰霸权,因此,它的文化或意识形态理论往往作为一种权力话语在社会与大众中传播,大众往往将统治阶级的思想当做自己的思想。统治阶级将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和意识形态普遍推行给社会各阶级的过程,是一个赢得价值共识的过程,也是领导权即霸权实现的过程,它不是凭借暴政和强力,而是通过大多数社会成员自愿认同来实现的。在葛兰西看来,文化具有复杂性,它无法脱离政治,“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实用性的关系,而且也是一种更为广泛的、更加细密的关系,因为政治作为改造现实社会及结构的一种手段,由于其自身构成的特殊性,它要求必须对文化的相互关系有一种极其强烈的意识”。于文秀:《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与“文化研究”思潮》,《求实》2002年第4期,第24页。

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对“文化研究”有着重大的影响,他既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实践,又注重研究文化在各种具体环节的作用机制,为“文化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途径,同时葛兰西对文化和意识形态中所暗藏的权力因素的关注也为“文化研究”揭示中心对边缘、强势对弱势的文化霸权提供了理论支持。与葛兰西语境下主要从阶级视角来界定文化相比,“文化研究”思潮“文化研究”思潮被西方学界公认为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又一学术主潮。这里的“文化研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英国逐步兴起,尔后在近20年中走红欧美及世界其他一些国家的一种国际性文化与学术思潮,以1964年英国伯明翰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成立为正式崛起的标志。早期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主要包括亚文化研究、历史研究和语言研究三大块,语言研究力图吸收和发扬欧洲大陆20世纪语言学自索绪尔以来的研究成果,包括结构主义、符号学、后结构主义等,并对各种语言学流派进行批判。后期研究范围逐渐扩大,研究方法也异彩纷呈。主要包括:阶级和性别问题、种族问题、大众文化研究、媒体和观众研究、电影研究、身份政治学、美学政治学、文化机构与文化政策、文本与权利话语以及后现代时期的全球化问题等。关于伯明翰学派的详细论述,参见陆道夫、胡疆锋《浅谈伯明翰学派文化研究的学术传统》,《学术论坛》2006年第3期,第184~186页;黄晓武:《文化与抵抗——伯明翰学派的青年亚文化研究》,《外国文学》2003年第2期,第30~39页。则更突出一种抵制话语霸权的倾向。

(二)语言、知识与权力

对后殖民主义理论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国学者米歇尔·福柯解释了知识与权力的关系。与韦伯围绕权力、统治、权威类型的、带有浓重政治色彩的权力观不同,福柯探讨的是权力、知识、主体的微观权力观。他对知识权力理论模式的研究从话语开始,话语不等于语言。话语分析是要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具体说明变化着的话语结构以及规则系统。他说:“如果说我谈到了话语,并不是为了指出语言的结构或者语言的过程完整地保存在话语中;而是为了在词语性能的深度中现实分析可能层次的多样性,为了指出除去语言构成的方法(或者除去解释的方法)。”〔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谢强等译,三联书店,2004,第221页。

殖民当局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的统治用语塑造体现出殖民地话语就是一种要被夺取的权力,豪萨语所代表的殖民地话语并非转化成语言的斗争或统治系统,它本身就是斗争的手段和目的,从这个角度讲,豪萨语本身就是权力。殖民地社会中充斥着形形色色的权力和不平等,这些权力和不平等塑造了豪萨语语言实践以及本土语言产品,由此导致了福柯所指出的“事物本身背负起越来越多的属性、标志和隐喻,以致最终丧失了自身的形式。意义不再能被直觉所解读,形象不再表明自身。在意象表面背后确立了如此繁杂的意义,以至于意象完全呈现为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面孔”。〔法〕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2009,第15~16页。殖民当局对豪萨语书写方式的拉丁化、《豪萨语词典》的编撰和书写规则的确立都体现了殖民统治者为满足自身需求而进行的知识形式转化。在“知识”构建过程中,体制性实践的各种形式以及权力关系在将“维多利亚式”认知方式权威化的同时,也压制了非洲本土认知的原始风貌,殖民当局的各种本土语言产品对非洲人的思维以及社会实践产生了制约性的“霸权主义”,本土语言因此束缚了非洲人的精神家园。

从内在性权力的角度看知识,知识与权力不仅是密不可分的,而且是相互依存的。知识产生权力,没有知识的生产、积累和流通,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并得到巩固。“话语传递着、产生着权力;它强化了权力。”〔法〕米歇尔·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严锋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第88页。知识的再生产是权力再生产的一种基本形式,知识为权力划定范围,权力作用的渠道主要是通过知识,知识总是以真理的形式为权力做辩护,权力只有依凭于不断创新的知识才能维持、延续、扩张其影响力和地盘。正如福柯所指出的:“在我们这样的社会,基本上也是在任何社会中,有许多权力关系渗透到社会肌体中,确定其性质,并构成这一社会肌体;如果没有某种话语的产生、积累、流通和功能发挥,那么这些权力关系自身就不能建立、巩固并得以贯彻。如果没有一个特定的真理话语的体系借助并基于这种联系进行运作,就不可能有权力的行使。我们受制于通过权力而进行的真理生产,而只有通过对真理的生产,我们才能行使权力。”〔法〕米歇尔·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第228页。殖民地话语实践不仅涉及各种产生话语的方式,还体现在殖民地各种制度和行动模式中,体现在殖民地话语流通和传播的形式中,甚至包括强加并维持这种话语的殖民地教育中。他注意到,任何教育体系都是维持或修正话语占用的一种政治手段,连同话语所承载的知识和权力。傅敬民:《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第106~107页。

福柯的观点是拥有知识就拥有了权力,因此拥有话语权力的人试图永久占有它;没有话语权力的人也试图拥有它。拥有话语权力首先要拥有分配不均的文化资本,在争夺文化资本上总是存在斗争,权力关系也总是处于变化和不确定的状态之中。傅春晖、彭金定:《话语权力关系的社会学诠释》,《求索》2007年第5期,第80页。殖民地本土语言出版机构真理公司作为这种权力变化关系的“缩影”,体现了雇主与雇员、欧洲人与非洲人、殖民者与被殖民者间对于话语的争夺和权力关系的不确定状态。总而言之,福柯强调权力对于知识和话语的建构作用,强调话语和权力之间的关联性,尤其是权力对于话语的优先支配地位和决定性,揭示了话语、知识和权力之间的建构支配关系,为更为广泛深入的、社会和文化视角的话语权力分析提供了积极的、基础性的条件。傅敬民:《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第108页。但不可否认,福柯的观点过于激进,有一种“泛权力”的倾向,将人类的历史文化都归结为语言,强调语言对人的制约,使得语言与权力的关系过于简单和极端化,尤其在殖民地语境中需要用本土语言自身的特点来进行权力解构。

(三)语言与“象征性权力”

关于语言与象征性权力Symbolic power被译为“象征权力”“符号权力”“语言权力”等,这一术语在布迪厄那里,很少存在那种与隐喻接近的象征的含义,基本上承袭的是卡西尔的符号哲学的那种方法。“符号系统”,是指语言、宗教、文学、艺术、科学、神话等得到认可的文化系统,“符号权力”是指在被支配着同谋基础上得到合法承认的权力,“符号资本”是指被认可的社会、经济或文化资本,表现为一种信誉。因此,“符号的”这一概念对布迪厄来说其含义相当于“合法的”“普遍认同的”。他本人也曾专门做过澄清:“当我争辩说权力或者资本具有了符号性,并施加一种特殊的统治效果的时候,我称之为符号权力或者符号暴力,此时它们是被认知的并被认同的,也就是说,此时它是知识和认同行为的对象。”另外,“符号是社会整合的最佳工具:作为知识和交流的工具,各种符号使得对于社会世界的意义达成共识成为可能,这种共识的基本特征在于对社会秩序的再生产”。参见朱国华《权力的文化逻辑》,三联书店,2004,第5~6页。的论述在法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和人类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思想里表现得最为突出,集中在其著述《语言与符号权力》《实践与反思》《区隔:品味判断的社会批判》中。布迪厄的思想来源包括了马克思阶级观、实践观的影响,更有索绪尔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语言学和结构人类学的影响,但他们之间不是简单的承袭关系。他将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所得出的有关社会分化存在于语言中的论点给予了一种社会学的解释,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语言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成分完全由它们在系统中的相互关系界定;这个系统有不同层次,每一层次上的一些成分通过结合形成更高的层次,而且一个层次上的各种成分与其他层次上的各种成分形成对照,也就是说,每个层次的结构原理都是相同的。在索绪尔看来,语言是由不同符号组成的网络,每个符号占据一定的位置,符号自身没有任何价值,其价值完全依赖于它在符号系统中的位置。参见傅敬民《布迪厄符号权力理论评介》,第105页。即语言在其运用过程中呈现的权力关系。布迪厄认为,语言的秘密不在于语言本身及其结构,而在于语言所表征的冲突、控制和权力。语言超越了言说和书写的意义,而是人与人交流中表达的一种权力关系。人的声调、嗓门、语气、表情、肢体动作等自然因素,尤其是方言所选用的术语、句型、说话策略等,都是在折射人们说话的权威性和社会地位、社会力量。吉登斯把构成权力基础的资源分成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第378~383页。布迪厄曾将资源称之为语言资本。关于语言资本,布迪厄说:“语言资本是控制语言价格塑形机制的权力,这一权力使得价格的塑形的法则以符合有利条件的方式运作,以及以能够获取特定剩余价值的方式运作。”参见Pierre Bourdieu, Sociology in Question, London: Sage, 1993, p.80,转引自朱国华《权力的文化逻辑》,第97页。

豪萨语作为具有典型“方言特征”的非洲本土语言,历史上演变出索科托方言、戈比尔方言、阿达拉方言、卡诺方言、卡齐纳方言、扎里亚方言等形式。在豪萨各城邦处于分散状态时,鉴于“商业”在地区内的重要性,卡诺方言成为前殖民地时期苏丹贸易线路的地区通用语1953年巴黎出版的一本关于在教育中使用方言的出版物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通用语界定为“一种不同母语的人习惯用来促进彼此交流的语言”。萨马兰列出了四种:贸易语(如西非的豪萨语或东非的斯瓦希里语);接触语;国际语和辅助语。它们通常是由于人口迁移(自愿或被迫的)或贸易的原因得到发展。参见〔加〕罗纳德·沃德华《社会语言学引论》,雷红波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第70~71页。样本。伴随富拉尼圣战和索科托哈里发王国的建立,由索科托方言构成的豪萨语“毛拉语言”广泛应用于伊斯兰学术教育中,体现出方言的使用过程是语言使用者及其背后整个社会势力和社会关系力量对比与权力竞争的结果。

在基于权力话语的视角对语言进行分析的同时,布迪厄还从经济学视角构建自己的社会语言学。他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一种通过语言进行象征性交换的市场,语言是一种交换性的经济资本,语言交换是人们为了获取利润而在交换市场中所进行的各种权衡。在法国西南部的贝阿恩语诗人的庆典上,堡城的市长对与会的群众用贝阿恩语发表了讲话,听众被这种体贴的举动所深深打动。因为这种语言是带有地方性特征的,是民间的而非正统的,在语言的社会结构中是位于下层的,是人们生活中认同的一种语言。在这一事件中,堡城的市长采用了一种布迪厄所说的“屈尊的策略”(a strategy of condescension)。布迪厄认为,“屈尊策略正是从在实践当中共同存在的各种语言(甚至或尤其是法语空缺时)之间客观存在的语言权力关系中,通过象征性地排除这一权力关系(也就是语言之间的等级制度与讲这些语言的人们之间的等级制度)而获得利润”。参见〔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李猛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第59页。英国殖民当局采用“屈尊策略”为豪萨语制造出在殖民地拥有较高地位的“假象”,为殖民当局赢得了超额的“语言利润”。

布迪厄运用“符号权力”指代社会生活中不断施展的、形式多样的权力的某个方面。在日常生活中,权力很少以公开、武力的面目呈现,相反,它以符号权力的面目呈现,从而获得其他形式的权力无法获得的某种合法性。布迪厄在阐述这一观点时指出:“符号权力是通过言语构建给事物的能力,是使人们视而可见和闻而可信的权力,是确定或者改变世界的视界,因而确定或改变了对于世界的行动乃至世界自身的权力。它几乎是一种魔术的权力,借助特殊动员手段,它可以使人获得那种只有通过强力(无论这种强力是身体的还是经济的)才可以获得之物的等价物。作为上述权力,它只有被认同的时候,也就是说,作为任意性被误识的时候,才能发生功效。”Pierre Bourdieu, Language and Symbolic Power, 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p.170.“符号权力”是一种“隐形的权力,它被误认为是一种权力并由此认同了其合法性”。“其可怕之处在于,被统治者是站在自己不知情的基础上赞同了统治者的统治逻辑,并构成了统治基础的重要一环。”朱国华:《权力的文化逻辑》,第109页。本书在论证过程中将采用布迪厄的部分术语。

(四)语言与殖民地话语

萨义德《东方学》的问世标志着其后殖民理论体系建构的开始。他的认识论基本是历史主义的,在方法论上采用了后结构主义思想家福柯的知识—权力话语理论和葛兰西的文化霸权理论,萨义德的理论有着强烈的意识形态和政治批判色彩,其批判的锋芒直指西方的文化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明显的理论基石就是“东方主义”(Orientalism)。按照萨义德的定义,“东方主义”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指一种基于对“东方”(Orient)与“西方”(Occident)的本体论与认识论之差异的思维方式。在这方面,东西方在地理上分别居于地球的东西半球,在其他诸方面也处于长期的对立状态,其原因不外乎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乃至语言文化上存在着难以弥合的巨大差异。

第二层含义则指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东方长期以来的主宰、重构和话语权力压迫的方式,西方与东方的关系往往表现为纯粹的影响与被影响、制约与受制约、施与与接受的关系。因此,基于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所谓“东方主义”便成了西方人出于对广大东方或第三世界的无知、偏见和猎奇而虚构出来的某种“东方神话”。王宁:《东方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文化霸权主义批判——爱德华·赛义德的后殖民主义理论剖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2期,第57页。在《东方学》中,萨义德详细地分析了作为西方(自我)关于东方(他者)的理论话语的东方学对东方(他者)的文本建构。萨义德认为,东方学有一个结构,这个结构往往把人的连续存在二分为“我们—他们”的对立,使分出来的“他者”本质化。在萨义德看来,东方学服务于西方对东方的霸权统治的主要方式是使东方理所当然地成为西方属下的“他者”。

这是一种加强西方作为一种优等文明的自我形象的策略。其主要做法是用明显属于僵化统治体制的二分表述系统,先对东方和西方各自的特质进行辨分,然后再把这些特质打上本质化的戳记,其目的是使这个世界上的亚洲部分和欧洲部分之间的差异感根深蒂固,正是由于把殖民地建构成了一个“他者”,殖民者才会理直气壮地去肆意摧毁殖民地的古老文明,并把西方的历史嫁接在殖民地上。西方殖民者利用文本建构他者的方式,与西方的殖民扩张和统治遥相呼应。张其学:《自我与他者的二分:文化殖民的哲学理据》,《外国哲学》2010年第3期,第74页。

英国在北尼日利亚建立殖民政权之前,欧洲文献记载中就开始了对豪萨地区的“表述”。早期对于西苏丹地区的描绘为英国的殖民侵略提供了合法性依据,从而冠冕堂皇地将北尼日利亚从“白人的坟墓”在非洲,由于气候炎热、疾病多发和卫生条件恶劣所导致的高死亡率使其被称之为“白人的坟墓”(white man's grave)。转变为“白人的负担”指西方殖民主义为非洲和亚洲“未开化民族”带来现代文明的“责任”。来源于英国诗人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所做的诗歌《白人的负担》(The White Man's Burden),最早发表于1899年。吉卜林通过含蓄的辞藻劝告英国国王不要过度扩张,以致需要教导殖民地那些没有文化的人。而美国的一些帝国主义者把这首诗理解为帝国主义的特征。。但如果“他者”可以被教化、正常化、文明化,那么其所谓的“低下性”就不是一种内在的本质特征,而不过是后天的建构,帝国主义所自我标榜的所谓“文明使命”的虚假与不道德也就昭然若揭了。生安锋:《霍米·巴巴的后殖民理论研究》,第115页。

东方学是一种文化和政治的现实反映,它是在西方霸权意识形态的框架中,通过与不同形式的权力关系的互动(如政治权力、学术权力、文化权力与道德权力)创造出来的(并存在于这一互动过程之中)的话语体系。孙晶:《文化霸权理论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67页。但不可否认的是,萨义德的著作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暗示“殖民权力完全为殖民者所占有”,要么拥有全部权力,要么手无寸权,这是一种“历史的和理论的简化”。Homi Bhabba, “Difference, Discrimination, and the Discourse of Colonialism,” in Francis Barker et al. eds., The Politics of Theory, Colchester: University of Essex, 1983, p.200.转引自生安锋《霍米·巴巴的后殖民理论研究》,第100页。

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的批评性话语分析是话语研究领域中的又一重大进展。它主要借助于社会学理论,尤其是关于权力、意识形态的相关理论来展现隐藏在话语背后的权力、意识形态与语言的关系。通过对话语的剖析,批评性话语分析将话语这个现代社会中权力客体的角色变得明晰可见。诺曼·费尔克拉夫于1989年出版的专著《语言与权力》提出了批评性话语分析的三大论点,即语言是一种社会实践(social practice),它是社会秩序的一种永恒的介入力量,从各个角度反映现实,通过再现意识形态来操作、影响社会过程;在社会文化环境中,语言与价值观念、宗教信仰和权力关系之间是一种互为影响的关系;语言的使用可以促使话语的改变和社会的变革。Norman Fairclough,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 The Critical Study of Language, London: Longman, 1995, p.259.

(五)殖民地的“矛盾状态”

20世纪90年代,《民族与叙事》和《文化的定位》两部著作为所有从事文化研究,尤其是后殖民理论研究和后殖民批评的学者提供了崭新而广阔的讨论空间,甚至是直接的理论工具。在霍米·巴巴看来,西方的话语对东方的表述,表露出一种深刻的矛盾状态,这种矛盾状态指向“那种‘他者性’,既是欲望的目标也是嘲笑的目标”。这种矛盾状态暗示,殖民话语其实是建立于焦虑之上,而在这一张力结构中,殖民权力本身也受制于一种冲突过程的后果。也就是说,殖民权力也不是绝对的权威和强势,被殖民者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受害者,在他们的关系中,存在着某种模模糊糊的矛盾状态,而通过不断的文化商讨和交流,总会产生某种对抗和抵制的可能性。被殖民主体从来就不是简单地、完全地与殖民者对立的。它不是将某些被殖民者设定为共谋的而另外一些被殖民者则是对抗的,反而认为共谋和抵抗共存于殖民主体内一种摇摆不定的关系中。生安锋:《霍米·巴巴的后殖民理论研究》,第100~101页。

霍米·巴巴同时将“模拟”作为宗主国殖民者所施行的一种殖民控制形式,要求被殖民者采纳霸权即殖民者的外在形式并内化其价值。在这种意义上,模拟体现了通过让被殖民文化拷贝或“重复”殖民者的文化来实现教化的使命。恰恰是由于模拟的运作是发生在情感和意识形态领域内,故而它与严苛暴政和赤裸裸的镇压杀戮有所不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殖民地人民加以利用,因此模拟构成了巴巴所谓的“殖民权力和知识最难以把握也是最有效的策略之一”。生安锋:《霍米·巴巴的后殖民理论研究》,第107页。

综上所述,从韦伯权力政治观开始意识到“文化霸权观”的存在,到葛兰西认为文化霸权是一种非暴力的文化意识形态控制手段,并通过社会中大多数人自觉自愿的认同来实现,到福柯和布迪厄揭示权力观对于社会/个体存在和社会/个体的历史阐释潜力,到萨义德认为“表述”和“权力”的关系是通过西方拥有的强力、权力和权威机制而构建并就此提出摆脱文化霸权的途径,再到费尔克拉夫探究的话语与社会结构间的辩证关系和话语机制对社会关系再生产的作用,以及霍米·巴巴认为的矛盾状态打断了殖民统治泾渭分明的权威,都揭示出语言、知识和权力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些著作的逻辑构成了本书的学理基础,其理论实践也已经完成了本书基本的方法论论证,同时引发了笔者的如下思考,如果语言作为一种“象征性权力”,那么其权力源泉是什么,权力的运行机制和策略是什么,以及对殖民地格局产生了何种影响?

三 个案选择:北尼日利亚的豪萨语

(一)“北尼日利亚”和“豪萨”概念的界定

伊斯兰教在北尼日利亚的传播使该地区在地理上被划分为“远北”(far north)和“中部地带”(middle belt)两大部分。前殖民地时期,豪萨兰由独立的豪萨城邦组成,19世纪早期索科托哈里发王国注1的富拉尼人征服该地区,伊斯兰教使北部处于索科托哈里发和加涅姆—博尔努加涅姆—博尔努王国(Sultanate of Kanem-Bornu)位于乍得湖沿岸,公元9~14世纪期间作为商业中心兴起,并于9世纪实现伊斯兰化。两大伊斯兰王国统治之下,索科托哈里发王国的豪萨—富拉尼与加涅姆—博尔努王国的卡努里(Kanuri)和绍瓦阿拉伯(Shuwa Arab)构成了当今“远北”的主要民族。“中部地带”位于萨瓦纳地区,北部与豪萨兰接壤,南部到达尼日尔—贝努埃河谷Benue Valley,今喀麦隆北部。,核心地区位于包奇(Bauchi)和乔斯(Jos)。北尼日利亚分布着250个民族,其中200个位于“中部地带”。Yusufu Turaki, Tainted Legacy: Islam, Colonialism and Slavery in Northern Nigeria, McLean, Va. : Isaac Publishing, 2010, p.24.

注1索科托哈里发王国(Sokoto Caliphate)是18~19世纪撒哈拉以南非洲最强大的帝国,统治区域从如今的布基纳法索至喀麦隆。,豪萨语Halifa,本意为“真主使者的继承人”,是伊斯兰教的宗教及世俗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图0-1 19世纪的富拉尼和博尔努

“豪萨”是一个具有广义内涵的概念,涵盖了民族、地区和语言。作为民族而言,豪萨是北尼日利亚最重要的民族,因其文明具有的独特性,自中世纪起就激发了学者、政治领袖和宗教领袖的兴趣。豪萨民族在伊斯兰化之前保持着传统宗教信仰,此后,未接受伊斯兰化的马古扎瓦(Maguzawa)保存了部分前伊斯兰时期的传统和宗教。豪萨民族具有显著的“同化”特征,法国非洲史学家盖伊·尼古拉斯(Guy Nicolas)认为:“豪萨人讲的是相同的语言,遵循的是相同的习惯,服从的是相同的政治制度,所以他们构成了非洲最重要的民族之一。许多近邻被他们的文化所吸引,放弃了自身的语言和习惯,成为豪萨人的一个组成部分。”D. T.尼昂主编《非洲通史:十二世纪至十六世纪的非洲》,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4,第219页。从民族构成上看,豪萨包含了“正统”豪萨七邦后裔,因社会历史接触、政治联系和通婚等因素而导致语言与文化被豪萨同化的富拉尼、阿拉伯、图阿雷格和努佩人的后裔,其中每个民族都是构成豪萨宝贵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富拉尼对豪萨的显著影响及相互同化,因此经常被表述为豪萨—富拉尼。豪萨社会中的多种文化相关性也十分显著,为“豪萨”定义提供了多样性诠释。豪萨主流研究认为豪萨民族所在地位于当今北尼日利亚地区,是不同民族对于身份认同“集合共识”的动态跨文化产物,与此同时,在未失去核心价值的前提下,豪萨在不同地区也不断被重新定义。Ousseina Alidou, “The Emergence of Written Hausa Literature,” in F. Abiola Irele and Simon Gikandi eds.,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frican and Caribbean Literatu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329-330.

(二)“豪萨语”的界定及其嬗变

作为西非地区通用语的豪萨语,R. C.亚伯拉罕(Abraham)这样定义:“豪萨语的使用范围北至阿加德兹(Agandes),甚至到达阿尔及利亚塔曼拉塞特(Tamanrasset),东至博尔努的卡努里和乍得的拉米堡(Fort Lamy),豪萨语广泛应用于尼日利亚西北部及更广阔地区,廷巴克图也有许多使用者。约鲁巴人、伊格博人和尼日利亚南方人也逐渐通晓一些豪萨语。”R. C. Abraham, Dictionary of the Hausa Languag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5, p. iii.柯克-格林(Kirk-Greene)认为,豪萨语不仅是北尼日利亚的地区通用语,还是西非两千万人口的通用语,对他们而言,有些将豪萨语作为母语,有些作为交际用语。A. H. M. Kirk-Greene, “The Hausa Language Board,” Africa und Übersee, Band 47, Sonderdruck, Berlin: D. Reimer, 1964, p.188.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地区的使用范围被界定为本身是豪萨族的人群,通过各种同化过程成为豪萨人的人群,非豪萨人但将豪萨语作为第二、第三甚至第四语言使用的人群。作为豪萨身份认同的重要标志,豪萨语是中苏丹“苏丹”指撒哈拉沙漠以南黑人居住的地区,是古代阿拉伯人对撒哈拉以南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称呼。苏丹是一个古代历史概念,并非当今的苏丹共和国。阿拉伯人将苏丹自南向东依次分为西苏丹、中苏丹和东苏丹。中苏丹主要由乍得共和国、中非共和国、尼日利亚北部地区所覆盖,阿拉伯人认为尼日利亚北部以西地区属于西苏丹,但二者概念有时模糊不清,欧洲学者不刻意严格区分西苏丹和中苏丹的地理范围。西苏丹与中苏丹因伊斯兰教和穆斯林因素而产生复杂的历史与文化联系,很难将这两个概念的地理范围截然分开。因此,尼日利亚北部豪萨地区是在中苏丹与西苏丹之间不断摇摆的区域。参见李维建《西部非洲伊斯兰教历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第10~11页。热带草原地区的主要语言,随着历史进程而相互融合的不同群体全部讲豪萨语,使其最终具有了统一的独特文化共性,并且创造出了一种光辉灿烂的文明。

社会文化实体的形成通常早于地缘政治实体,同质化社会语言群体通过征服和吞并其他民族语言群体来扩张领土范围,经过一段时间后被征服者可能接纳征服者的语言和文化习俗,最终国家可以在形成地缘政治实体前跨越社会文化实体的意识阶段。J. Fishman, “Nationality-nationalism and Nation-nationism,” in J. Fishman, C. Ferguson, and J. Das Gupta eds., Language Problems of Developing Nations, New York: John Wiley and Sons, 1968, pp. 39-52.豪萨文化在整个西非地区的影响通过豪萨语表现出来,由于豪萨商人、手工业者和穆斯林神职人员在不同地区的旅行,豪萨人对自身文化的强烈依附,豪萨语词汇的丰富性使其能够胜任学术、社会、政治和司法管理,语言具有的极强的应用性和适应性等特征,豪萨语最终成为西非最通用的语言。Mahadi Adamu, The Hausa Factor in West African History, Zaria and Ibadan: Ahmadu Bello University Press, 1978, p.179.但是,豪萨语语言与身份认同也未必完全一致,尼日利亚和尼日尔都有讲豪萨语并分享豪萨文化,却又不愿被称为豪萨人的非穆斯林群体。在尼日利亚,这些人自称或被其他豪萨人称为马古扎瓦,在尼日尔被称为阿尔纳(Arne),即豪萨语的“异教徒”。D. T.尼昂主编《非洲通史:十二世纪至十六世纪的非洲》,第221页。

作为北尼日利亚和整个西非的地区通用语,豪萨语具有以下显著特征。首先,它受到卡努里语等相近非洲本土语言的影响,宗教、政府、贸易和法律等方面的词汇受阿拉伯语影响较深。豪萨城镇中心发展并形成的“经典”豪萨语,其中30%是阿拉伯语的直接变体,在整个西非穆斯林地区,豪萨语中的阿拉伯语元素无疑在商人、毛拉和统治者间的沟通方面提供了帮助。其次,“现代”豪萨语内容能够与欧洲语言相互融合。由于殖民当局在豪萨语语言方面的早期投入,相比于其他非洲语言而言,豪萨语在创造新词汇方面起步较早。再次,豪萨语是一种“弹性”语言,可以演绎出“简单”的市井豪萨语市井豪萨语也经常被等同于非洲的“洋泾浜”英语(pidgin English)。与“复杂”的经典豪萨语两种类型。1964年,《豪萨语词典》的编撰者巴杰里的继任者C.桑德森在卡诺接受采访时表示,巴杰里的四万个词条仅能表达一半的豪萨语,桑德森主要负责豪萨文《新约圣经》的翻译。最后,豪萨语的语言标准化进程之早在西非所有国家中都具有独特性。殖民地时期语言发展机构的建立为豪萨语的标准化提供了机制性保障,这其中包括20世纪30年代初成立的翻译局和文学局,1955年将二者取代的北方地区文学局,以及尼日利亚独立前夕成立的豪萨语文局。

豪萨语属于亚非语系乍得语族,J. H.格林伯格将非洲的语言划分为四大语系:尼罗—撒哈拉语系(Nilo-Sahara)、亚非语系(Afro-Asiatic)、尼日尔—科尔多凡语系(Niger-Kordorfanian)和科伊桑语系(Khoisan)。See Joseph H. Greenberg, “The Classification of African Languages,”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50, 1948, pp.24-30.最初的使用者大约于公元1000年迁徙到富饶的萨瓦纳地区。公元10~15世纪,豪萨地区主要由七个分散城邦构成,豪萨语也演变出索科托方言、戈比尔方言、阿达拉方言、卡诺方言、卡齐纳方言和扎里亚方言等。商业的重要性使卡诺方言成为前殖民地时期苏丹贸易线路的地区通用语样本。豪萨语最初的传播仅限于比拉姆、道腊、腊诺、卡诺、扎里亚、卡齐纳和戈比尔“正统”豪萨七邦,在科比、努佩、约鲁巴、居昆等所谓“庶出”豪萨七邦的传播则显示出其具有的“地区通用语”特征。豪萨语作为各城邦通用的唯一语言,也是相互间联系的重要纽带。“正统”七邦(Hausa Bakwai)与“庶出”七邦(Banza Bakwai)出自豪萨起源神话传说。相传巴格达王子巴亚吉达(Bayajida)从巴格达来到加涅姆—博尔努。在博尔努,玛伊将其女儿嫁给巴亚吉达,但此举使巴亚吉达失去了自己的追随者。巴亚吉达因对玛伊心存戒惧向西逃去,不久来到一座城市,那里的居民因惧怕一条叫作萨尔基(Sarki,酋长)的巨蛇而不敢去井边打水。他用剑杀死了这条蛇,当地女王道腊(Daura)为奖赏他而同他结婚,并给他纳了一个名叫瓜里(Gwari)的小妾。他与女王道腊所生之子叫作巴沃加里(Bawogari),而同小妾瓜里所生之子叫作卡尔保加里(Karbogari)或卡腊夫加里(Karafgari),他们的居住地叫作道腊(Daura)。巴沃加里有六个儿子,是三对双生子,他们分别成为卡诺和道腊、戈比尔和扎里亚、卡齐纳和腊诺的统治者。而巴亚吉达同博尔努公主所生之子则成为比拉姆(Biram)的统治者。这样,七个国家就形成“豪萨七邦”(the Seven Hausa States),或被称作“正统”七邦。同时,卡尔保加里的儿子们建立了另外七个国家,分别叫作科比(Kebbi)、赞法腊(Zamfara)、瓜里(Gwari)、朱昆(Jukun)、约鲁巴(Yoruba)、努佩(Nupe)、亚武里(Yauri),它们被统称为“庶出”七邦。史学家们认为,传说中的巴亚吉达王子与历史上的阿布·亚齐德有某种联系。因为阿布·亚齐德在10世纪上半叶领导了哈列哲教派柏柏尔人反抗北非法蒂玛王朝的一次起义;他是塔德梅卡地方一个女奴的儿子,生于西苏丹,公元947年被法蒂玛王朝杀害。See Rupert Moultrie East, Hausawa da Makwabtansu, Vol.1, Zaria: Translation Bureau, 1932, pp.1-3, also see H. R. Palmer, Sudanese Memoirs, Being Mainly Translations of a Number of Arabic Manuscripts Relating to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Sudan, Vol.3, London: Frank Cass, 1967, pp.132-134.豪萨语是一种声调语言,标准豪萨语基于豪萨兰最大的商业中心卡诺方言,主要方言分布划分为两个区域:一是西北区,包括多数位于尼日尔地区的方言分别为Kurfeyanci, Aderanci, Arewanci, Tibiranci和Damagaranci。、尼日利亚索科托方言(Sakkwatanci)和卡齐纳方言(Katsinanci);二是东区,包括卡诺方言(Kananci)、扎里亚方言(Zazzanci)和包奇方言(Guddiranci),并带有各自方言变体。总体而言,豪萨语各类方言变体并未阻碍知识在豪萨兰范围内的沟通与交流。

14~15世纪,伊斯兰教在豪萨兰的传播对该地区产生了深远影响,豪萨地区所处的战略性地理位置则进一步巩固了其自身的地位和发展。17~18世纪,豪萨兰发展为西非重要的文化和商业中心。1804年,豪萨地区爆发了由富拉尼穆斯林领袖奥斯曼·丹·福迪奥领导的伊斯兰圣战,推翻了豪萨传统政权并建立了在穆斯林领导下的酋长国统治。富拉尼统治者将原有豪萨兰的政治经济架构、语言和文化纳入索科托哈里发政权体系。伊斯兰教成为整个社会政治架构的根基,并影响和构成了该地区的身份认同、主权和合法性等概念。Yusufu Turaki, Tainted Legacy, p.28.

19世纪,富拉尼语也被称为富尔贝语(Fulbe)或富尔富德语(Fulfulde)。成为继阿拉伯语后与西非伊斯兰学术联系最密切的语言,豪萨语则被认为是反抗者(tawaye)、异教徒(maguzawa)和平民(talakawa)等未接受《古兰经》教育群体的语言。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随着索科托哈里发内部豪萨语被塑造为学术解释用语及豪萨文化“穆斯林”身份的重新定位,豪萨语从最初作为传教、应对反抗者方言诗歌的创作语言,最终发展为以索科托方言为主的豪萨“毛拉语言”(malamanci)豪萨语构词法中在名词后加“anci”成为该名词所属的语言,如法国Faransa,法语Faransanci;中国Sin,中文Sinanci;卡诺Kano,卡诺方言Kananci;卡齐纳Katsinanci。同理,毛拉Malam,毛拉语言Malamanci;伊斯特Ist,伊斯特语言Istanci;伊芒Imam,伊芒语言Imamanci;《真理报》Gakiya,《真理报》语言Gaskiyanci。,在伊斯兰学术体系中得到广泛应用。Louis Brenner and Murray Last, “The Role of Language in West African Islam,” Africa: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African Institute, Vol.55, 1985, pp.436-437.同时,北尼日利亚地区伊斯兰势力的成长为该地区社会政治环境和族际关系带来重大变革,与地区内非穆斯林群体相比,豪萨穆斯林在政治、社会中占据明显优势地位。宗教分野使前殖民地时期的北尼日利亚形成了穆斯林与异教徒,主导与从属,优势与劣势,外来与本土等多重二元对立关系。但总体而言,当时的北尼日利亚地区已经发展为单一政治单元,半数以上的人口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文化同质性特征,具体表现为富拉尼对豪萨地区的伊斯兰化和豪萨语作为地区通用语的使用。

1900年,英国殖民当局开始对北尼日利亚殖民地实行间接统治,采用了原有索科托哈里发王国高度集中的行政、司法和税收体系,这套完整土著系统的统治书面用语是阿拉伯语,有效沟通用语是豪萨语。殖民政权建立的先决条件是与被殖民者之间的沟通,控制语言沟通方式不仅是殖民统治的基础,也是在意识形态方面维持政权、军事和宗教的基础。殖民当局最终选择豪萨语作为殖民地统治用语。前殖民地时期的豪萨文书写方式是阿贾米字体,并产生了基于阿贾米书写传统的豪萨“方言诗歌”文学传统。从殖民当局的角度来看,二者代表着豪萨—伊斯兰身份认同,处于与欧洲殖民霸权完全对立的立场。

早在19世纪60年代,欧洲传教士就开始使用拉丁字符记录豪萨语,1903年,英国殖民当局正式确定其为殖民地豪萨语书写方式。但豪萨阿贾米的使用并未萎缩,在豪萨语拉丁字符书写方式的标准化过程中,阿贾米仍作为文学创作的书写方式使用。20世纪50年代,豪萨阿贾米是索科托和扎里亚法庭记录使用的唯一书写方式,它建立在伊斯兰宗教与文化传统基础之上,拉丁字符则完全出自殖民当局的主观决定。豪萨语拉丁字符拼写规则的标准化分为两个阶段,1912年费舍尔出版的《豪萨语拼写规则》为豪萨语拉丁化书写提供了第一个标准化参照,1934年巴杰里编撰的囊括非洲各地区近四万个单词的《豪萨语词典》出版,殖民当局以词典编撰为目的成立了特别委员会;第二个阶段是1955年豪萨语文局的成立,目的是保护豪萨语语言的纯洁性、制定新词的拼写规则并为语言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它的成立也标志着非洲人自身产生了“政治中的本土语言重要性”觉醒意识。

为了提高殖民地官员的豪萨语书写能力和口语水平,殖民当局开始实行豪萨语语言考试,将官员的本土语言技能与其晋升密切联系,对通过考试的官员给予一次性津贴奖励。为了推动殖民地语言政策的贯彻,豪萨统治术语在非豪萨地区也频繁应用。整个北部“土著法庭”倾向于使用豪萨术语替代其他本土语言。1930年成立的北方酋长委员会是北尼日利亚第一个地方政治性实体,多数演讲都使用豪萨语。此后,随着北方议会和北方酋长会的成立,豪萨语和英语在其中被赋予了同等的“官方语言”地位。

殖民地教育政策的设计旨在加强本土语言使用,豪萨语在此过程中享有了殖民地大部分“资源”。1912年殖民当局设立的世俗学校中,地理、算术和卫生等教科书都使用豪萨文出版,这一教育实践被英国国会下议院誉为“殖民地教育的独特实验”。随着北尼日利亚现代教育的发展,为出版教育用途的本土语言教材,1929年殖民当局成立了翻译局,它的部分成立动机是鼓励本土语言文学发展,更多的是为殖民地官员提高豪萨语沟通能力服务,从而使这个时期豪萨文学发展相应呈现出翻译为主的“伊斯特语言”特征。1933年翻译局更名为文学局,标志着其功能从单一的作品翻译扩展到使用豪萨文出版各类书籍和报刊,《北尼日利亚报》与《真理报》相继面世,《真理报》为殖民地“树立了标准拼写规则、制定了出版物语言风格”。1933年,殖民地进行了非教育用途的本土文学作品创作比赛,五部作品脱颖而出,并于1935年全部出版,开创了使用拉丁化豪萨文创作的豪萨当代文学作品的全新风格。五部作品中最优秀的是阿布巴卡尔·伊芒的《一潭圣水》,作品体现出由英国殖民当局策划、豪萨本土作家负责实施的“外来文学大众化”特征,标志着殖民地从作品直译的“伊斯特语言”过渡到将各国文学融入豪萨心态蜕变的“伊芒语言”。

为了解决文学局编辑出版遇到的困难,1945年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成立了真理出版公司,专门负责出版发行文学局的书籍和报纸。1953年,真理公司壮大为北方地区文学局,吸收和拓展了“文学局”的工作,涵盖出版学校用书、成人教育读本及其他“扫盲运动”的拉丁字符和阿贾米阅读材料。殖民地成立的一系列本土语言发展机构客观上推动了豪萨语言文学的发展。在尼日利亚独立前夕,讲英语的豪萨—富拉尼知识分子代表了北方政治力量,其主要“北方化”手段是将豪萨语作为最重要的沟通媒介用语,以此巩固政治势力。K. W. Post, “Modern Education and Politics in Nigeria,” in H. N. Weiler ed., Education and Politics in Nigeria, Freiburg: Verlag Rombach, 1964, pp.139-150.

殖民统治时期,“豪萨”相对于民族分类而言,更是一种语言分类。1952年的尼日利亚人口普查把“豪萨”定义为“将豪萨语作为母语并声称非富拉尼后代的人群所构成的语言群体”,统计结果中豪萨族占32.6%,约合5488446人。占18%人口、自称为富拉尼人的群体所使用的第一语言为豪萨语,而非富拉尼语。其他民族人口中懂豪萨语,并将其作为第二语言使用的数量也呈现增长趋势。其他民族的情况为富拉尼18%,卡努里7.8%,蒂夫4.6%,约鲁巴3.2%,努佩2.1%,以及由其他200个民族构成的30%人口。Se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Population Census of the Northern Region of Nigeria, 1952, Lagos: Census Superintendant, 1953, p.13.针对北尼日利亚语言曾有过数次调查统计,其中涉及“豪萨人”的数据为1921年3337081人、1931年3557751人、1952年韦斯特曼《西非语言》中的调查数据为3500000人。See A. H. M. KirkGreene, The Linguistic Statistics of Northern Nigeria: A Tentative Presentation, London: Invicta Press, 1967, pp.77-101. Reprinted from African Language Review, Vol.6, 1967.1963年的统计结果显示,北尼日利亚讲豪萨语的人口约为2000万,整个非洲为2500万。Ibid., p.89.调查中对于豪萨语作为母语使用人口的数量没有统计,显示出“豪萨”作为民族概念与语言概念间的区分十分混淆。

如今,因使用人口数量众多和传播范围广泛,豪萨语被公认为非洲大陆最重要的语言之一,尼日利亚北部、尼日尔南部和多哥、贝宁、加纳、马里等西非周边国家约有5000万人将豪萨语作为第一或第二语言使用,多数为穆斯林人口。据统计,约有4000万尼日利亚人能够有效地使用豪萨语沟通。按民族和语言定义,54%的尼日尔人口为“豪萨”,80%的人口可以使用豪萨语进行族际间日常沟通。H. Ekkehard Wolff, “Standardization and Varieties of Written Hausa(West Africa),” in Utta von Gleich and Ekkehard Wolff eds., Standardization of National Languages, Hamburg: UNESCO Institute for Education, 1991, p.21.因远途经商传统和赴麦加朝觐,豪萨语也遍布于北非和东北非的主要城镇。如今,豪萨语在非洲各种官方和非官方场合使用,它作为前“北尼日利亚地区”的官方用语,也是尼日利亚第二、第三共和国的议会辩论语言,尼日利亚许多州议会也将其作为辩论语言。豪萨文出版物十分丰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门出版豪萨文版《通讯》Courier,豪萨语Jakadiya.。包括尼日利亚和尼日尔在内,至少有七个非洲国家其余5个为喀麦隆、中非共和国、埃及、加纳和多哥。开设豪萨语广播,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美国之音、德国之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国际知名电台都设有豪萨语广播,其中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的豪萨语节目在非洲拥有22个国家的听众。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和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等都拥有雄厚的豪萨语语言教学和研究力量,包括卡诺巴耶鲁大学(Bayero University, Kano)、扎里亚阿赫马杜·贝洛大学(Ahmadu Bello University, Zaria)在内的西非和豪萨本土的语言研究也蓬勃发展,成果丰硕。

(三)本土语言与殖民地权力

本书选择北尼日利亚殖民地为研究对象,它在政治、经济方面占据的重要地位使研究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英国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实施“间接统治”,在语言方面的体现是将本土语言豪萨语塑造为殖民地统治用语。本书认为,殖民当局通过语言进行殖民地“软权力”构建,使殖民统治合法化,巩固了殖民地政权。因此,英国“间接统治”在豪萨—富拉尼地区获得成功的关键是依靠于非洲本土语言豪萨语在殖民地的运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具有民族、语言多样性特征,殖民当局在众多非洲本土语言、前殖民地时期索科托哈里发的统治用语阿拉伯语、殖民者的语言英语中,缘何选择豪萨语作为统治用语、有何种动机、以何种方式和策略利用豪萨语、作用的效果如何以及对殖民地格局产生何种影响,本书将逐一进行解答。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被塑造为统治用语后,成为殖民地的“象征性权力”,本书要解释的核心问题是豪萨语作为“象征性权力”的权力来源、运行机制和特点,旨在在殖民地语境下解构微观权力运行。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以代表与权力的关系为主线分析了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农民由于没有权力,“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波拿巴与法国农民之间的代表(表述)关系归根结底是由代表(表述)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决定的。表述与权力是密切相关的。一定的表述并不是纯然的客观描述,表述中总是渗透着一定的意识形态、政治和权力。张其学:《权力主体:文化殖民的基础和源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9期,第73页。英国在北尼日利亚建立殖民政权之前,欧洲早期文献记载中就开始了对豪萨地区的“表述”,为英国对北尼日利亚的殖民侵略和统治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冠冕堂皇地将北尼日利亚从“白人的坟墓”转变为“白人的负担”。另一方面,早期获取的豪萨地区信息为殖民者了解统治对象的构成及其特点提供了帮助,便于日后实施有效的殖民统治,其中关于豪萨语言的调查和研究反映出英国意识到该语言的重要性,对北尼日利亚民族构成和本土身份认同的认知构成了殖民当局对殖民地实行社会阶层分化、文化身份认同和社会文化秩序重建的重要依据来源。殖民统治者从自身角度出发,将热带非洲按照所属社会群体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原始部落、发达社区和欧洲化的非洲人,由于通婚弱化了民族特征,因此这种划分方式相比于民族划分体现出更加真实和深远的差异。Frederick John Dealtry Lugard, The Dual Mandate in British Tropical Africa, Edinburgh; London: W. Blackwood and Sons, 1923, p.72.

本土语言成为英国殖民统治的重要工具。殖民统治建立伊始,殖民地共同“意识形态空间”的建立是殖民者和被殖民者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殖民地“语言”和“沟通”被置于最显著的位置,因此以“知识”形式存在的本土语言豪萨语十分重要。作为殖民当局维持殖民地社会秩序的工具,豪萨语必须具备实用性强、语言标准化程度高、易于掌握等特点,同时也作为其他“知识”产生的媒介而存在。权力与知识相伴而行,豪萨语作为殖民地统治用语使殖民统治合法化并得到进一步稳固后,殖民地权力着手进行本土语言“知识”生产。拉丁化豪萨文地位的确立、语言拼写规则的制定、《豪萨语词典》的编撰等一系列语言标准化进程都旨在为殖民地制造一种“统一的知识”,弱化殖民地内部因豪萨语方言多样性造成的“身份认同”分化。

“知识”由殖民当局的代理机构生产,包括翻译局、文学局、真理出版公司、北方地区文学局、豪萨语文局等,它们具有半官方性质,根本任务是将本土语言知识“具化”,将殖民统治者的认知通过本土语言和本土化方式进行表述,从而合法地转化为殖民地本土“知识”。通过“知识”自身形式和传播方式的转变,对殖民地原有的社会文化生活进行侵蚀,将“口语沟通”性质为主的豪萨语用严格拼写规则的拉丁化书写方式表达,将口头文学传统和口耳相传的传播方式转变为阅读文本和图书发行,按照殖民统治者的方式向被统治者进行意识形态灌输,从而引发殖民地社会文化生活的重大变革。

殖民地“知识”制造过程的流变通过“伊斯特语言”“伊芒语言”“《真理报》语言”的演变过程得以体现。其运行方式十分独特,在为本土语言制定拼写规则等“权威性”知识过程中,排斥豪萨母语者的参与,通过欧洲人“有限”的非洲本土语言知识制造豪萨语“知识”,体现出殖民统治专制性的特点。同时,使用简化策略规避豪萨语方言的多样性,使本土语言以统一的形式、简便的方式被殖民当局“利用”;在涉及殖民地意识形态内容时,当局则通过欧洲与非洲本土合作的方式,试图用本土化方式诠释“知识”,并在殖民者与被殖民者之间构建一种看似公正合理的“关系假象”,以此加强其所生产的“知识”在殖民地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自此,殖民地权力产生的“知识”包括本土语言的语法书、词典、课本等出版物,都成为“话语的构成”,定义了殖民地认知空间,从而将知识的本土形式转化为殖民地权力本体的组成部分。这些知识同时说明殖民地本土知识分子占有的知识空间遭到殖民统治者入侵,使其自身和所具备的本土知识同时沦为殖民统治工具。这些本土语言的语法书、词典、课本等出版物以“权威身份”指导殖民地本土知识分子进行书写和阅读,从而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完成了殖民地意识形态的灌输过程。

英国殖民当局对殖民地文化身份认同和社会文化秩序重建是通过豪萨语进行的。对穆斯林身份认同塑造的具体手段是选择豪萨语作为殖民地统治语言,并使用拉丁化豪萨文代替豪萨阿贾米,将阿拉伯语及其所代表的伊斯兰学术传统“边缘化”,从而削弱伊斯兰教在殖民地范围内的传播与影响,逐渐“瓦解”殖民地原有意识形态的重要宗教基础。另一方面,豪萨阿贾米的废止使伊斯兰学者和学生被视为“文盲”,从而无法在政府中发挥任何作用,唯有学习拉丁化豪萨文才可以再次被认可为“受教育者”。通过“提升”豪萨语的地位、“贬低”阿拉伯语及其衍生出的阿贾米书写方式实施语言地位的更迭,从而动摇了殖民地伊斯兰宗教和文化根基,迫使豪萨穆斯林被动地在殖民地内部重新定义自身的文化身份和政治角色。

豪萨语作为殖民地统治用语后,非穆斯林被强行纳入豪萨—富拉尼酋长国模式之中,并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阶层架构中处于明显劣势地位,在殖民统治体系中未被赋予任何社会政治角色,“系统地”从属于豪萨—富拉尼统治。殖民当局利用豪萨语和宗教分野作为“身份认同”的重要依据,体现出当局在殖民地弱化伊斯兰教影响、瓦解其统治权力的意图,即间接统治中“豪萨—富拉尼”的领导权是暂时性的,当局最终还是要培养“理想统治者”取代富拉尼人。

通过本土语言豪萨语作为“象征性权力”的运作,在殖民地呈现出了边沁(Bentham)所设计的圆形监狱(panopticon),边沁所设计的全景敞视主义的“圆形监狱”,是一个像圆环一样的建筑,中央有座塔楼,塔楼上有很大的窗子,面对圆环的内侧,外围的建筑划分成一间间的囚室,囚室有面对塔楼的窗户,塔楼通过窗户可以有效地监视囚室的各种活动,这是一种全景敞视的结构。圆形监狱的独特结构可以保证对犯人时时刻刻进行全景监视,并在不需使用暴力的情况下,使犯人安然就范,接受道德改造。监狱不再仅仅是一个监禁的场所,它已摇身变为道德改造的基地。在这种一览无遗的注视中,正如福柯指出的,权力可以“如水银泻地般地得到具体而微的实施,而又只需花费最小的代价”。〔法〕米歇尔·福柯:《权力的眼睛:福柯访谈录》,第158页。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的各种行为从社会关系上分析是一种权力结构(权威结构),这种结构的解构与重构同话语实践相联系,话语权力所形成的真理机制把知识和权力联系在一起形成话语霸权。本土语言豪萨语的运用在语言、知识和权力三者间形成了有机互动,对殖民地社会阶层分化、文化身份认同和社会文化秩序重建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成为英国殖民当局留给北尼日利亚最为深远的殖民遗产。

四 个案研究:英国殖民统治时期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的运用

(一)研究内容

本书主要使用权力分析法和殖民主义研究中语言与权力关系的理论,对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运用过程中作为“象征性权力”的权力来源、主体与客体、运行机制、特点及对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格局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讨,剖析语言在殖民地文化身份认同、社会阶层分化和社会文化秩序重建等方面的作用,从而在殖民地语境下解构微观权力运行。

第一章主要探讨前殖民地时期豪萨文的传播与发展。首先阐释伊斯兰教在豪萨地区的传播,使其成长为伊斯兰文化高地的过程。此后19世纪初富拉尼宗教改革者发动的“吉哈德”运动,使豪萨社会真正迈入文字时代,豪萨阿贾米书写传统作为豪萨穆斯林身份认同演变过程中的本土化传统出现,圣战中产生的本土语言诗歌作为有效的政治宣传工具充当了“思想劝导者”角色,并成为穆斯林建立的伊斯兰政治实体的“代言人”,“吉哈德”因此具有明显的“知识革命”特征,哈里发王国的“学术性”使知识分子成为无异于统治阶级的重要社会阶层。16世纪的早期欧洲文献中就出现了有关“豪萨”的记载,通过对西方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传教士豪萨语语言研究及早期出版物的系统梳理可以推断,前殖民地时期英国对北尼日利亚的语言、民族构成和本土身份认同等方面的认知已经初步形成,并以此构成殖民地阶层分化管理、身份认同和社会文化秩序重建的重要依据来源。

第二章着重探讨权力与北尼日利亚殖民地语言政策,涉及豪萨语的本体规划与地位规划。从卢加德间接统治制度历史着手,“间接统治”在语言方面的体现是将非洲本土语言豪萨语塑造为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统治用语。当局将统治用语的书写方式确定为拉丁化豪萨文,通过豪萨阿贾米与拉丁化豪萨文的博弈可以洞察殖民当局对本土语言书写方式变革的动机,即“瓦解”殖民地原有意识形态的重要宗教基础,迫使豪萨穆斯林被动地在殖民地内部重新定义自身文化身份和政治角色。《豪萨语词典》的编写和拼写规则制定都体现出殖民统治者为满足自身需求而进行的知识形式转化,定义了认知空间,从而将知识的本土形式转化为欧洲本体的一部分。豪萨语文局的成立则说明在非洲殖民地独立前夕,非洲人自身产生了“政治中的本土语言重要性”觉醒意识。

第三章主要探讨权力与殖民地豪萨语考试制度。通过1902~1962年间豪萨语语言考试的起源、考试形式和内容、为考试设立的豪萨语讲席、考试与殖民官员晋升和奖惩关系等说明殖民地语言考试的动机、特点和作用。本章中涉及的考试出版物构成了本土语言“知识”的组成部分,编撰者和使用对象皆为欧洲人,体现出殖民统治者对非洲本土“知识”空间的完全占领。本章还重点分析了豪萨语考试中具有典型性的口语考试,从殖民当局考察殖民地官员与非洲当地人的沟通方式、理解其思维方式的能力,可以分析出当局将语言作为“象征性权力”,向殖民地被统治者实施“文化霸权”的意图。豪萨语通过统治者自身建构的特殊语境,彻底颠覆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二元对立权力关系,打破了殖民统治泾渭分明的权威。

第四章探讨殖民地豪萨语发展进程中的权力因素,内容涉及翻译局、文学局、真理公司和北方地区文学局等豪萨语语言发展机构,以及各种本土语言的“知识”产品,从而系统分析豪萨语作为殖民地“象征性权力”的运行机制。通过语言发展机构制造的不同类型“语言”构成了“殖民地话语”,“语言”的流变反映出殖民地权力运行的变化路径及在北尼日利亚社会文化秩序重建的过程,将真理公司作为本土语言与殖民地权力关系的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豪萨文《圣经》翻译的发展历程及豪萨语如何被基督教传教团塑造为“天堂语言”,同时佐证了语言作为“象征性权力”在宗教中的运行方式和效果。

第五章探讨豪萨语与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的教育政策。本章以英属非洲殖民地教育政策中的本土语言问题作为背景,分别阐释教会和殖民当局教育语言政策及实践。二者皆渗透了殖民地“阶层分化”思想,并将语言作为分化的工具。通过本土语言,当局在殖民地制造了以毛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阶层、殖民地未来传统统治者的酋长子嗣阶层、殖民地雇员阶层和普通民众阶层。他们成为殖民地权力操纵的对象和工具,在殖民地内部发挥不同功能。本土语言和英语也作为控制殖民地社会文化发展进程的工具,费舍尔成为其中具有典型“二元性”的人物。

第六章主要探讨豪萨语在尼日利亚国家民族建构中的作用,以非洲本土语言为研究视角,探析尼日利亚的政治发展。豪萨语对尼日利亚的国家民族建构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在民族、语言多样化的北尼日利亚发挥了凝聚各民族的作用;豪萨语自身具有的“泛民族性”为北尼日利亚各民族提供了相互交流和妥协的媒介;豪萨语对于非洲民族意识的觉醒、培育尼日利亚国民归属感方面也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本土语言是一把“双刃剑”,利害并存。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的推广和使用造成了南、北尼日利亚社会发展的不均衡,从而对尼日利亚国家民族建构造成不利影响。作为非洲本土语言的斯瓦希里语,语言的历史发展轨迹与豪萨语大体相同,然而在国家民族建构过程中呈现出与其截然不同的特点,成为坦桑尼亚国家民族建构的重要工具,本章将适当对二者进行比较。

结论部分分析本土语言作为“象征性权力”的权力来源,合法权威的建立,主体与客体,运行机制、特点及对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格局产生的影响,从而在微观层面解构殖民地权力并力图证明如下结论:殖民地本土语言作为“象征性权力”使殖民当局成功施展了“文化霸权”,豪萨语在殖民地的运用直接导致了英国“间接统治”在北尼日利亚获得成功。此外,殖民地权力构成了豪萨语发展的动因,客观上促进了豪萨语语言文学的发展,豪萨语作为地区通用语推动了北尼日利亚政治一体化进程,但它被“制度化”后成为影响尼日利亚民族国家建构的消极因素。

(二)文献综述

国内学术界对于豪萨语的研究散见于非洲研究的著作和文章中,专门研究豪萨语语言的著述较少。黄泽全和董洪元的《豪萨语和豪萨文的发展演变》黄泽全、董洪元:《豪萨语和豪萨文的发展演变》,《西亚非洲》1984年第3期,第55~61页。一文梳理了豪萨语语言文字的发展脉络,为了解豪萨语提供了翔实的史料。李百华的《汉语和豪萨语声调对比和声调教学》李百华:《汉语和豪萨语声调对比和声调教学》,《世界汉语教育》1988年第3期,第156~160页。、钟国岭的《浅谈豪萨语构词法》钟国岭:《浅谈豪萨语构词法》,《亚非》1985年第1期,第89~102页。和王正龙的《豪萨语的谚语》王正龙:《豪萨语的谚语》,《亚非》1985年第1期,第76~82页。从语言研究的不同角度对豪萨语进行了探讨。宁骚的《非洲的语言和文字》宁骚:《非洲的语言和文字》,《西亚非洲》1983年第5期,第51~54页。沿用了美国语言学家格林伯格的语言分类方法,将非洲语言谱系划分为亚非语系、尼日尔—科尔多凡语系、尼罗—撒哈拉语系、科伊桑语系和马达加斯加语;文字体系上也进行了九种详尽的划分,其中涉及豪萨语。黄长著的《非洲语言概况》黄长著:《非洲语言概况》,《当代语言学》1978年第2期,第2~14页。涉及语言的分布问题和非洲语言跟欧洲语言的关系问题、非洲语言的某些特点及其发展趋势,提出非洲语言复杂分布对非洲统一的不利影响,非洲语言具有的媒介语、语法演变现象和多表意音词等特点,以及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适应当代世界文化发展的现状。关于非洲语言与政治关系的研究,李文刚在《试析尼日利亚国家民族建构过程中的语言问题》李文刚:《试析尼日利亚国家民族建构过程中的语言问题》,《西亚非洲》2008年第6期,第58~63页。一文中指出,语言问题是尼日利亚民族建构面临的一大难题,许多族际矛盾和冲突背后都有一定的语言问题背景。尼日利亚的语言状况非常复杂,影响最突出的是国语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对国家民族建构产生不利的影响,其中涉及殖民统治期间和国家独立后豪萨语的使用状况,以及豪萨语与尼日利亚其他主体民族语言国语地位的争夺。

关于非洲殖民主义的研究,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学术界主要从意识形态出发,通过史料搜集、整理,揭露西方殖民主义在非洲留下的种种恶果,这显然受到当时国内外局势,尤其是为了呼应非洲民族解放运动的影响。这一时期的论著主要有:罗科编写的《高举反殖民主义旗帜的埃及》(1956年)、陈力编著的《喀麦隆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1959年)、艾周昌的《早期殖民主义侵略史》(1982年)、严中平的《老殖民主义史话选》(1984年)、吴辅麟的《殖民主义的恶果》(1987年)。20世纪90年代后至今,随着改革开放后史学研究视野的扩大,国内学术界对殖民主义史的研究逐步走向深入。2000年,郑家馨主编的《殖民主义史·非洲卷》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系统研究了1415年以来500多年间西方列强在非洲殖民活动的发展轨迹,论及各个殖民时期彼此奉行的不同殖民政策和制度与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趋向的关系,以及殖民主义因素对南非、西非和北非地区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体现了我国非洲史学界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水平。其他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还有王助民的《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史》(1995年)、高岱等著的《殖民主义史·总论卷》(2003年)、张顺洪等著的《英美新殖民主义》(2007年)、孙红旗的《殖民主义与非洲专论》(2008年)以及一批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上述论著中,除了涉及殖民主义概念、世界殖民主义的历史分期、殖民体系等普遍问题外,论述的重点是对殖民主义在非洲的历史评价。学者们大都运用了马克思的“双重使命”理论,对殖民主义在非洲的影响作了一分为二的评价,认为在对殖民主义应该进行谴责的总的前提下,也应当看到殖民主义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带到非洲,在客观上对非洲社会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对于殖民主义的影响和作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殖民主义的残酷掠夺,特别是奴隶贸易,对非洲社会发展起了阻碍作用,但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则不能一概而论。郑家馨认为,应客观辩证地理解“双重使命”学说,不能把破坏性使命和建设性使命看成相互脱节的两个阶段,而应把它看成一个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的互动过程,在过程的开端,“建设性使命”就寓于“破坏性使命”之中,在整个过程的进展中,“破坏性使命”同样也寓于“建设性使命”之中。而且这两个使命中都包含着阻碍和促进两种作用的因素,不能简单理解为破坏性使命起阻碍和消极作用,建设性使命才起促进和积极使用。沐涛:《非洲历史研究综述》,《西亚非洲》2011年第5期,第16~17页。在个案研究方面,李安山以殖民统治时期加纳东部省为研究对象,通过大量翔实的历史文献,研究了加纳人民与英国殖民当局的敌对、平民们与酋长们的冲突、宗教领袖与世俗权威的争斗,以及下属酋长与最高酋长的对立这四种矛盾。李安山:《殖民主义统治与农村社会反抗——对殖民时期加纳东部省的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第289页。他的结论是,农村社会反抗在地方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引起殖民政策的转变,在向殖民主义体制进行挑战的同时,农村社会反抗将传统的非洲平民转变为政治参与者,从而对民族独立运动的形成作出了巨大贡献。同上,第45页。

关于英国在非洲间接统治的研究,郑家馨主编的《殖民主义史·非洲卷》阐释了英国间接统治制度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内容和体系、推广和调整以及后果和影响,并指出间接统治制度是卢加德制定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统治方式,该制度加上英语教育有利于培养亲英上层和“知识精英”,成为英国统治的社会基础。郑家馨主编《殖民主义史·非洲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422页。高晋元的《英国—非洲关系史略》在论述英国间接统治效果时指出,它引起了大部分非洲知识阶层同殖民当局的对立。知识分子接触了西方和世界民主思想,逐步提高了反帝反殖的民族主义觉悟,但这是间接统治者所忌讳的。知识分子得不到企望的政治地位,从而引起这个政治思想最活跃的阶层的不满和对立,现代非洲民族主义运动由知识分子阶层发起和领导的,这与英国的间接统治不无关系。高晋元:《英国—非洲关系史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第188~189页。张象、姚西伊的《论英国对尼日利亚的间接统治》张象、姚西伊:《论英国对尼日利亚的间接统治》,《西亚非洲》1986年第1期,第26~35页。一文指出,间接统治比直接统治更具备欺骗性,殖民者可以不直接面对群众,由土著领袖执行其意志,掩盖了其丑恶嘴脸,该政策使土著统治者与英国殖民者在利益上取得一致,从而在尼日利亚社会造就了一个亲英的保守阶层,对非洲国家的影响是深远的。李智彪的论文《卢加德与北尼日利亚》李智彪:《卢加德与北尼日利亚》,《西亚非洲》1988年第1期,第45~48页。对卢加德在征服、统治北尼日利亚的过程中采取的殖民统治政策及其对北尼日利亚的影响进行探讨,剖析了北尼日利亚社会经济的演变情况。李维建在《西部非洲伊斯兰教历史研究》中指出,在西非伊斯兰教的研究工作中,为了使研究更为客观,越来越重视豪萨语文献在西非伊斯兰教研究中的意义。李维建:《西部非洲伊斯兰教历史研究》,第18页。在论述英国殖民统治与北尼日利亚伊斯兰教的过程中涉及了西式教育缓慢发展,英国殖民当局在北尼日利亚推行教育改革中设置豪萨语(罗马字母拼写而非阿拉伯字母拼写的豪萨语),从卢加德对北尼日利亚教育政策的表述可以看出英国在其中贯彻了对伊斯兰教利用、遏制和监视的意图。同上,第278页。

国外学术界关于豪萨语语言研究的著述颇丰,最早从事豪萨语研究的学者基本上由探险家组成,他们在从事探险的过程中对当地语言情况进行了详细记载。卡尔斯顿·尼布尔的“内部非洲”材料于1790~1791年间出版,其中包括了豪萨语数字和豪萨名词等,成为迄今公认最早的豪萨语正规词汇收集。著名探险家海因里希·巴尔特返回欧洲后出版了豪萨语和卡努里语语言学研究成果,为中苏丹提供了翔实描述。继探险家之后,基督教传教团也为早期豪萨语研究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们在豪萨地区停留的时间较长,能够接触到不同地区的多个社会层面,从而对豪萨语的语言风貌有较全面的了解。传教士肩负布道使命,因此十分关注非洲本土语言书写方式的创制和《圣经》文本翻译的本土化。这一时期的出版物主要包括短语手册、词典、语法书和《圣经》的豪萨文译本,研究具有较浓重的宗教色彩,其中尚恩、巴尔特、威廉·贝基和罗宾逊的著述最为丰富。除探险家和传教士外,部分早期参与殖民征服的军官和殖民地官员也成为豪萨语研究学者,他们在北尼日利亚长期驻扎或任职期间学习、使用和研究豪萨语,其研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通过他们的殖民地记录,许多有价值的语言文献资料被完整保存下来,如柯克-格林的《北尼日利亚语言统计:初步介绍》、梅里克的《豪萨谚语》、查尔顿的《豪萨读本》和哈里斯的《豪萨故事和谜语》等。20世纪30年代翻译局和文学局先后成立,殖民地官员编写本土语言出版物的高峰期也随之到来。二战后,豪萨语研究开始超越殖民统治的需求,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张开来,其中包括德国汉堡的约翰内斯·卢卡斯、英国伦敦的F. W.帕森斯,以及美国学者约瑟夫·H.格林伯格、卡尔顿·T.霍奇和查尔斯·F.卡夫,捷克斯洛伐克和波兰的豪萨语研究也可圈可点。当代豪萨语语言研究的核心人物为保罗·纽曼,他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版了一系列经典豪萨语研究成果。

与非洲本土学者和马克思主义学者相比,西方学者关于殖民主义对非洲的影响评价往往趋于肯定与赞扬。劳埃德认为:“把非洲在19世纪末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状况相对比,差别是十分惊人的。殖民国家提供了‘独立’后赖以取得进步的基础设施,西非初级产品的出口也给当地人民带来大量财富。”P. C. Lloyd, Africa in Social Change,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72, pp.80-81.英国历史学家D. K.菲尔德豪斯认为,“对于殖民主义不应像通常加于它身上的那样全面赞扬或全盘否定。如果说它没有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来克服殖民地的贫困状态,也不能说是它第一个使殖民地陷于贫困。殖民帝国产生了有深远意义的经济后果”。D. K. Fieldhouse, Colonialism 1870-1945: An Introduction, 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1981, p.105.L. H.甘恩和P.杜伊格南得出的结论是,“帝国制度是非洲历史上传播文化最有力的动力之一,算起账来,它功大于过”。L. H. Gann and P. Duignan, Burden of Empire, London: Pall Mall, 1967, p.382.他们不赞同将殖民主义与剥削画上等号,将欧洲在非洲的帝国主义解释为文化变革与政治统治的一种动力。L. H. Gann and P. Duignan eds., Colonialism in Africa, 1870-1960, Vol. I, The History and Politics of Colonialism 1870-191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p.22-23.

英国在北尼日利亚的间接统治被标榜为“优秀典范”,因此国外学术界有关北尼日利亚殖民地间接统治的著述十分丰富。坦普尔的《当地民族和他们的统治者们》一书为研究殖民地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宝贵资料,并记录了大量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关于该问题的观点。他指出,殖民统治最重要的财产是“欧洲官员强加于统治对象的影响”,C. L. Temple, Native Races and Their Rulers: Sketches and Studies of Official Life and Administrative Problems in Nigeria, London: Frank Cass and Company Limited, 1968, p.71.其中蕴含的统治哲学是防止统治对象性格的心理和精神层面损伤,并对他们进行间接的指引与控制。克罗德认为,北尼日利亚穆斯林酋长国的殖民地官员“没有正式的执行功能”,其首要职责是监督土著政权是否平稳运行,是否有滥用权力现象,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指导。M. Crowder and O. Ikime eds., West African Chiefs: Their Changing Status under Colonial Rule and Independence, Ile-Ife: University of Ife Press, 1970, pp.339-340.

卢加德曾任英国高级殖民官员,1919年离职后,对其长期殖民统治的经历进行了总结。在1922年出版的《英属热带非洲的双重委任统治》一书中,卢加德通过他在尼日利亚的多年统治总结出颇有影响的间接统治原则。他认为在对殖民地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应由欧洲的官员和那些直接由欧洲人雇用的地方官员来对当地的政务进行干预,而应通过当地的权贵进行间接统治。殖民地应在总督之下设立法会议和行政委员会,议员和委员大部分由总督指定或任命。在地方各级政权机关中,则利用原有的封建统治机构或部落酋长实行“直接”统治。全部大权由总督掌管。卢加德的这本书以及他所倡导的间接统治原则,对现代殖民主义的进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高岱:《西方学术界殖民主义研究评析》,《世界历史》1998年第2期,第85~86页。佩勒姆的《尼日利亚的土著行政管理》Margery Perham, Native Administration in Nigeria, Lond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7.和卡梅伦爵士的《我在坦噶尼喀和尼日利亚一些地区任职的经历》Sir Donald Cameron, My Tanganyika Service and Some Nigeria, London: Allen and Unwin, 1939.都支持卢加德的观点。

在北尼日利亚与伊斯兰教关系研究方面,尤瑟福·土尔基在《玷污的遗产:北尼日利亚的伊斯兰教、殖民主义和奴隶制度》Yusufu Turaki, Tainted Legacy: Islam, Colonialism and Slavery in Northern Nigeria, 2010.一书中指出,奥斯曼·丹·福迪奥发动的伊斯兰圣战,推翻了豪萨传统政权并建立了穆斯林领导下的酋长国统治。富拉尼统治者将原有豪萨兰的政治经济架构、语言和文化纳入索科托哈里发政权体系。伊斯兰教成为社会政治架构的根基,并影响和构成了该地区身份认同、主权和合法性等概念。彼得·济马在《西非的语言、文字和本土文学》Petr Zima, “Language, Script and Vernacular Literature in West Africa,” African Language Review, Vol.8, 1969.一文中提出,以诗歌为代表的“经典”或“伊斯兰化”豪萨文学是从长期存在的阿拉伯语文学形式发展演变而来,大众豪萨文学是由口头文学记录发展而来,由此可以推断豪萨文学成长过程中阿拉伯语对其产生的重要影响。乌玛尔在《伊斯兰和殖民主义:北尼日利亚穆斯林知识分子对英国殖民统治的反应》中指出,豪萨学者创造的本土文学作品反映出北尼日利亚知识分子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认识,认为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建立在丑化前殖民地时期富拉尼帝国统治的基础之上,他还将英国殖民当局对豪萨伊斯兰教的政策概括为“利用”“遏制”“监视”三种手段并用的策略,在渐进主义的宏观政策背景下,这些策略涉及军事、政治、伊斯兰教法和西式教育等诸多领域。李维建:《西部非洲伊斯兰教历史研究》,第272页。

在豪萨语与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教育研究方面,格雷厄姆的《1900~1919年北尼日利亚的政府和教会教育》Sonia F. Graham, Government and Mission Education in Northern Nigeria 1900-1919: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work of Hanns Vischer, Ibadan: Ibadan University Press, 1966.是一部围绕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教会教育和世俗教育的综合性著述,主要争论卢加德和费舍尔将何种西方教育引入殖民地。她与佩勒姆结论的差别体现为,“在最适合北尼日利亚教育的种类和程度问题上,两人所持态度的可行性和效果”。迪本德拉纳的《1906~1966年北尼日利亚教育和文化变迁》P. K. Tibenderana, Education and Cultural Change in Northern Nigeria 1906-1966: a study in the creation of a dependent culture, Kampala, Uganda: Fountain Publishers, 2003.探讨了殖民统治时期教育与当地文化的互动关系,认为传统教育和伊斯兰教育维护了殖民地社会秩序。殖民统治者将教育作为统治工具,通过对教育体系内课程的操控来抑制社会变革的速度,教育的最终目标并非是推动社会发展。北尼日利亚封闭的、官僚化的学校旨在培养学生具有同样的价值观,而非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创造性,从而在殖民地形成“依赖文化”(dependent culture)。穆雷在《丛林中的学校:非洲本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批判研究》A. Victor Murray, The School in the Bush: a critical study of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native education in Africa, London; New York: Longmans, Green, 1929.中专门探讨了非洲“母语”问题,认为本土语言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并以祖鲁语、斯瓦希里语作为例证。巴恩斯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的西方文明》Andrew E. Barnes, Making Headway: the introduction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in colonial Northern Nigeria, Rochester, N. Y. : University of Rochester Press, 2009.一书中提出了费舍尔既是“保护主义者”又是“阻碍主义者”的观点。他认为,费舍尔充当“保护主义者”时,将本土文化作为抵挡文化接触所产生冲击的盾牌,把西方文化的特性诠释为与本土认知一致的概念,其思想集中体现在豪萨文拉丁化过程中,以此作为对抗西方思想引入的工具;充当“阻碍主义者”时,费舍尔的教育系统满足殖民当局阻止北尼日利亚民族主义兴起的需要,在该地区的教育决策方面充分展现了对伊斯兰教的偏见和蔑视。

在殖民地豪萨语书写方式研究方面,费舍尔在《皇家非洲学会杂志》上发表的《豪萨语拼写规则》是第一部关于豪萨文拉丁化的政策性文字,使用长达25年之久。米勒在《先锋的回忆》中列举了使用豪萨阿贾米的优点,但他同时指出,与拉丁字符相比,儿童学习阿贾米书写更为困难,他支持拉丁字符的最重要原因是与“有些贫瘠的穆斯林文学和伊斯兰教”相比,学者们将来会被“西方文学的无穷宝库”和“基督教思想的无价遗产”所吸引。Walter Richard Samuel Miller, Reflections of a Pioneer, London: Church Missionary Society, 1936, pp.200-201.格雷格森在《豪萨语拼写拉丁化的成败》Edgar A. Gregersen, “Successes and Failures in the Modernization of Hausa Spelling,” in Joshua A. Fishman ed., Advances in the Creation and Revision of Writing System, The Hague: Mouton, 1977.一文中回顾了豪萨语拼写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不同拼写形式的优点,并与中文、古希腊文、俄文等拼写系统进行比对,但并未就拉丁化豪萨文的成败作出结论。宗教已经成为导致语言变革和语言扩散的最强大力量之一。弗格森在《语言传播中的宗教因素》Charles A. Ferguson, “Religious Factors in Language Spread,” in Robert L. Cooper ed., Languages Spread: Studies in Diffusion and Social Change, Bloomington, IN. :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2.一文中指出:“世界上几种主要的语言书写系统都与主要的宗教派系在地理分布上有着密切关系。书写系统与宗教派系之间的关系要比其他语言的谱系分类法(genetic classification)或类型分类法(typological classification)之间的关系更密切。”不管西方基督教被传播到何处,它都会把拉丁语的书写体系引入那些以前没有书写体系的语言中。同样,伊斯兰教在传播过程中也会将阿拉伯语的书写系统介绍给当地人。“所有的宗教信仰体系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一些语言信仰。”〔以〕伯纳德·斯波斯基:《语言政策——社会语言学中的重要论题》,张治国译,商务印书馆,2011,第57~58页。豪萨文书写方式的嬗变过程显然受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双重影响。

在本土语言发展机构研究方面,弗尼斯在《尼日利亚殖民地自由观念的产生:真理公司背后的思想》Graham Furniss, “On Engendering Liberal Values in the Nigerian Colonial State: the idea behind the Gaskiya Corporation,” The Journal of Imperial and Commonwealth History, Vol.39, February, 2011.一文中探讨了真理公司创建者伊斯特和豪萨语编辑伊芒两位核心人物在殖民地面临的困境,呈现出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之间关系的多样性。他指出二者并非只有传统意义上的“灾难性”关系,有时关系也可以呈现出“有益性”。Ibid., pp.95-119.哈亚图编写的《五十年真相:1939~1991年间扎里亚真理公司的故事》Husaini Hayatu ed., 50 Years of Truth: The Story of Gaskiya Corporation Zaria, 1939-1991, Zaria: Gaskiya Corporation Limited, 1991.和莫拉编写的《阿布巴卡尔·伊芒回忆录》Abdurrahman Mora, The Abubakar Imam Memoirs, Zaria: Northern Nigerian Publishing Company, 1989.为研究真理公司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史料。伊斯特在《北尼日利亚文学局近期活动》Rupert Moultrie East, “Recent Activities of the Literature Bureau, Zaria Northern Nigeria,” Africa: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African Institute, Vol.14, No.2, Apr., 1943.一文中对《真理报》的历史进行了简要回顾,指出报纸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穆斯林群体中产生了重要影响,酋长们亲自阅读报纸并用阿贾米在社区中广泛传播,其中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大众观点的形成。

20世纪60年代,豪萨语教学和研究的中心由欧洲和美国转向非洲本土,尼日利亚北部各州和尼日尔的大学中都开设了豪萨语课程,卡诺的巴耶鲁大学和扎里亚的阿赫麦杜·贝洛等大学还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尼日利亚本土豪萨语研究学者逐渐成长,著述也随之丰富起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论著是耶海亚用豪萨语撰写的《豪萨文的历史》Ibrahim Y. Yahaya, Hausa a Rubuce: Tarihin Rubuce-rubuce cikin Hausa, Zaria: Northern Nigeria Publishing Company, 1988.。它以豪萨文历史发展为脉络,论及豪萨地区的口头和文字知识、豪萨阿贾米和拉丁化豪萨文、豪萨文学发展史和出版物,为研究豪萨语文的嬗变过程提供了大量丰富翔实的史料。

同时,北尼日利亚殖民地豪萨语语言政策的研究还涉及政治学和社会语言学领域。葛格韦在《西非语言、文化与社会》G. A. K. Gogovi, “Colonial Language Policies and their Effects on Independent West African States,” in Dr. C. W. Wigwe ed., Language, Culture and Society in West Africa, Ilfracombe: Stockwell, 1990.中指出,在与宗主国的关系问题上,英属西非和法属西非观点各异,前者为完全独立而努力,后者则为法国国籍而奋争,这缘于英国殖民当局鼓励儿童学习本土语言和有限的但足以发挥功能的英语,因此,他们不会向往与白人同等的待遇。巴科在《殖民语言政策的反应及对尼日利亚酋长国中伊斯兰学术的影响》一文中考察了殖民地语言政策如何作用于伊斯兰教育体系,从而影响伊斯兰学术系统,他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豪萨语成为酋长国官方语言后,导致了阿贾米文字的弃用,从而直接破坏了传统伊斯兰学术”。Ahmed Bako, “Reflections on Colonial Language Policy and its Impact on Islamic Scholarship in the Nigerian Emirates,” in H. Bobboyi and A. M. Yakubu eds., The Sokoto Caliphate, the History and Legacies 1804-2004, Kaduna, Nigeria: Arewa House, 2006.哈鲁纳在《英属殖民地豪萨语政策评析和阻碍豪萨语在教育中占支配地位的因素》中探讨了殖民语言政策和殖民当局在北尼日利亚贯彻教育政策的手段,认为国家独立后的语言政策和豪萨语在教育中占据支配地位的主要障碍,是殖民心态的延续和教育规划中分配给豪萨语的劣势角色。Andrew Haruna, An Appraisal of British Colonial Language Policy and the Obstacles to the Ascendancy of Hausa in Education, Leipzig: Institut für Afrikanistik, Universität Leipzig, 2004, p.2.菲利普斯在《伪造的阿拉伯语》一书中认为,尼日利亚豪萨文的拉丁化和北尼日利亚豪萨语考试制度的建立常被视为在北部少数语言地区强制实行语言的“豪萨化”。实际上,语言考试制度始于殖民统治初期,目的是避免教授当地人英语,卢加德本人是导致豪萨文拉丁化的直接因素。John Edward Philips, Spurious Arabic: Hausa and Colonial Nigeria,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African Studies Program, 2000, p. vi.另一方面,他提出殖民统治是“责任与义务的缺失”,殖民统治者无论有何种意图,对被统治者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普通民众对其影响微乎其微,因此骚乱与反抗是民众进行反抗的唯一方式。Ibid., p.40.约翰·佩登在《尼日利亚民族融合中的语言问题》John N. Paden, “Language Problems of National Integration in Nigeria: The Special Position of Hausa,” in J. A. Fishman ed., Language Problems of Developing Nations, New York: Wiley, 1968.一文中评估了豪萨语在尼日利亚地区和民族融合过程中的多重作用,提出豪萨语作为地区通用语虽促进了北尼日利亚的政治融合过程,却阻碍了整个尼日利亚一体化进程。科尔曼在《尼日利亚:民族主义的背景》James S. Coleman, Nigeria: Background to Nationalis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1.一书中提出北尼日利亚穆斯林地区为英国殖民统治提供了控制文化渗透速度和方向的独特机会。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术界对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研究的重心主要集中于间接统治制度和效果、殖民地与伊斯兰教、殖民地知识分子、非洲民族主义等方面,基于豪萨语语言研究视角则集中体现在语言学领域。迄今为止,通过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的运用解构英国殖民统治过程中实施的“文化霸权”,进而在殖民地语境下探讨微观权力运行,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尚属空白。

(三)研究方法和意义

本书采用的是文献法、历史学、社会语言学与政治学的跨学科研究方法。本人先后在尼日利亚和英国搜集文献资料,在尼日利亚阿赫马杜·贝洛大学攻读豪萨语文学硕士学位期间,搜集了大量非洲本土出版的豪萨语言文学、语言和文字发展史及辞书方面的文献,尤其是部分前殖民地时期和殖民统治期间豪萨语本土语言出版物。在英国伦敦国家档案馆查阅了殖民部档案中当局关于北尼日利亚语言的政策文件、伦敦殖民部与殖民地官员的通信信函;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和国王学院分别查阅了最初设立豪萨语讲席的文献记载和校志,以及此后亚非学院的豪萨语学者为殖民当局翻译的豪萨文文件善本;在牛津大学英联邦与非洲研究图书馆查阅了北尼日利亚殖民地出版的蓝皮书、年度报告、殖民官员手稿和通信,以及卢加德爵士的部分手稿;在伯明翰大学吉百利研究图书馆查阅了英国圣公会差会档案。文献涉及的语言包括英语、豪萨语、阿贾米和中文。

在方法论方面,权力学说为本书提供了一个宏观视野,在殖民地语境下搭建了汇集各种变量的分析框架。通过研究本土语言作为“象征性权力”的权力来源、运行机制、特点及对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格局产生的影响,在殖民地语境下对微观权力的运行进行阐释,检验“权力”关系的既定理论和模式,并就“语言与权力”分析提出较新的观点。

在学术价值方面,首先,以“殖民时期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的运用”探究本土语言与殖民地权力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北尼日利亚是卢加德实行间接统治的最成功的典范,迄今为止,学术界对于殖民史的研究多集中于殖民统治制度、税收制度、司法制度、殖民统治者与被殖民者的互动关系、殖民地社会反抗、非洲民族主义等方面,以“殖民地本土语言”为视角的研究鲜有涉及。本研究将为理解西方殖民统治增加全新的维度,在殖民地语境下探讨微观权力的运作方式,解构传统上以统治权力为核心的殖民地宏观权力,在拓宽殖民史研究视野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贡献。

其次,本研究使用后殖民理论对北尼日利亚殖民地时期的语言、知识与权力关系进行阐释。英国殖民当局保留原有的非洲本土语言主观上是出于政治实用性角度考虑,实际上是将其塑造为一种“象征性权力”,利用豪萨语的“隐性”特征为英国殖民统治阶层提供广泛的社会和群众基础及“合法性”依据,从而在殖民地构建“文化霸权”;客观上促进了非洲本土语言文学的发展,巩固了豪萨语作为地区通用语的地位,通过殖民统治的强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使其使用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张。

再则,本研究对于理解西方在非洲殖民地实施的“文化霸权”具有广泛借鉴意义,同时期在坦桑尼亚等英属非洲殖民地也出现了诸如文学局、本土文学创作比赛、语言出版机构等现象。本书从权力视角分析豪萨语在北尼日利亚殖民地的运用,如果研究具有阐释力并清晰地将殖民地语言与权力的关系重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权力观”的客观意义与价值。但需要指出的是,受篇幅所限,本书无法全面探讨语言与权力的关系,将主要围绕本土语言和殖民地权力进行论述。

在现实意义方面,语言问题是影响族际整合的一个重要变量。尼日利亚独立后,语言问题已凸显为国家民族建构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许多族际矛盾和冲突背后都有一定的语言问题背景。非洲著名学者阿里·马兹鲁伊指出:“在涉及身份认同时,语言的确会造成令人烦恼的两难境地。”Ali A. Mazrui, “Shifting African Identities: The Boundaries of Ethnicity and Religion in Africa's Experience,” in Bekker Simon, Martin Dodds and Meshack M. Khosa eds., Shifting African Identities, Pretoria: Human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 2001, p.172.豪萨语作为地区通用语推动了北尼日利亚政治一体化进程。“北部”语言地区的诞生为关系已经相当密切的政治结构和语言单位增加了新的维度,但豪萨语作为通用语被“制度化”后导致了尼日利亚严重的政治分歧。殖民地语言政策对南、北尼日利亚关系产生了严重后果,当国家走向独立时,南方占据官僚体系中以英语为媒介的职位及其他需要西方教育背景的职业,从而直接导致南、北尼日利亚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因此,本书对于理解当代尼日利亚国语政策、解决语言引发的政治争端,从而促进尼日利亚国家民族建构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