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永恒性在纯粹的短暂性中回归
首先要考虑的奇异回归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历史上,永恒——常常不能与无尽的持续或“永久”[10]清楚地区别开来——仅仅被归于上帝,归于天国,归于有福者在天国的那种生活。这一概念与永生、完美、不朽等概念紧密相连,因而与天国之下的可见世界中的一切截然相反。可见世界中的一切都不过是短暂的、偶然的、可变的,也因而是可朽的、终有一死的。
这一切意味着,两个世界,不朽之神的世界和终有一死之人的世界之间,对比鲜明。实际上,古希腊的不朽与终有一死、永恒与时间和古希伯来的“灵”与“肉”是同样的对比。因此先知以赛亚鼓励以色列不要被埃及吓住了:“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说,“他们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Flesh”是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是肉。它是短暂的、脆弱的,更是可朽的。当我们在婚礼上说新郎新娘成为“一体”时,我们应该明白这两个可朽生命的结合从开始就一直为死亡所萦绕。以赛亚说“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以赛亚书》40:6),而中国也有一句为人熟知的格言宣称百姓都是“刍狗”,是献给亡灵的祭品,制作出来只是为了焚烧献祭。
相比之下,灵无时无处不是超自然的,它充满并焕发出活力。灵永远活着,在这个意义上它是永恒的。灵也许会邂逅某个人,甚至在他那里逗留一会儿。但这只是暂时的居留:在《创世记》中,耶和华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创世记》6:3)。
灵与肉的对比总的来说非常清晰,并在圣经中得到一以贯之的强调和遵循。这一对比是存在的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的对比——同样的对比早已深深地嵌入希腊思想中,并通过柏拉图融入西方的主要哲学传统。“犹太思想”与“希腊思想”的对比虽十分流行,但却是个错误。事实上,这两个传统有如此深刻的相似性,以至于这么长时间以来西方哲学不仅一直是彻底的柏拉图式的,而且一直保有深刻的宗教性。正如亚历山大里亚的斐洛在古时候所宣称的那样,柏拉图确是说着古希腊语的摩西。(或者,如果你赶时髦的话,也可以说希伯来《圣经》是其著者用古希伯来语对柏拉图的改写。[11])
正如在圣经思想中两个世界可以短暂交会甚至相结合,又如圣灵向一个确是血肉之躯的人显明它自身甚至“住在”某个人“里面”,同样的,在希腊思想中永恒也会显现或短暂地体现在属人的领域中。
在古典基督教中,永恒存在于人类世界中的自我呈现这一主题得到了长足发展。无论在传统世界观中还是在当代世界观中,基督都是“圣像性的”。这意味着,他是不可见的上帝的圣像(eikōn),是永恒的太一(the Eternal One)在人类历史中奠基性、权威性的形象。在他里面,灵与肉永恒不变地结为一体:他“永恒是神,亦永远是人”。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永恒存在与永恒世界这两个概念所经受的全部损失无疑更具灾难性。全部的超自然秩序统统崩塌,只留下世俗的变化之流。整个永恒世界似乎全部消失了,没留下一点痕迹。
然而,在18世纪最后一些年中,在人类的主观性转向(“心灵”的成长、心理学、感情、历史、浪漫主义)期间,产生了一个有趣的悖论——这期间永恒的观念并没有消亡,而是开始以崭新的方式展现出来。这里我想到的不只是像华兹华斯(Words-worth)[12]那样在旧有基督教—柏拉图式良好教养中成长并对哲学中正在发生的事情有所讽喻的人,而是包括那些从未受过此类教育却仍以新的方式谈及永恒的人,如布莱克、J. M. W.特纳(J. M. W. Turner)和约翰·克莱尔(John Clare)。特纳所说的太阳对于他意味着什么,以及布莱克于1793年发表的一首耳熟能详的诗,还有克莱尔的一组对句,都可以拿来做例子。
若要束缚欢愉,
只会毁掉带翼的生命;
唯有亲吻欢愉,任其飞翔,
生命里才会有永恒的日出。[13]
我攫取太阳永恒的光芒,
笔耕不辍,直到世界徒有虚名。[14]
问题是,永恒的观念怎样才能在一个一切都转瞬即逝的世界中得以应用?太阳只是一团火。它燃烧着,并到某个时候就会燃尽而亡,正如所有的恒星那样。那么新的永恒观念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布莱克和特纳都将永恒与太阳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太阳是代表不以为意的自我消耗与壮丽辉煌的慷慨的独一的最伟大的形象。它源源不断地流出,然后流走。我们正应该这样活着,热爱一切短暂的事物但并不试图抓住它,毫无保留地认同我们自身,认同不断流出又流走的这一切的“光明”。
这为什么是“永恒”的回归?稀奇的是,这回归是一种传统的上帝观念的世俗化。难以想象,一个全然的柏拉图式的、不受时间影响的上帝如何以某种方式成为个人的。正统一神论能给出的最佳答案是,上帝是“纯粹的行动”,总在全力施行,总是全然地表达自己,总是不变地全力以赴;其次上帝的生命的时间是a nunc stans,也就是活在当下,拥抱一切。这对我们来说意味着:我们应该忘却所有的保留和焦虑,将自己全然地献给当下疾驰的一瞬,即艾克哈特(Eckhart)称之为“Nu”的东西。我们应放开一切掌握,清空自我,抛却一切关于本质的旧观念。我们应“迷失在世界之爱的客观性中”,正如我在别处提到过的那样,或者更进一步,使自己成为仅仅为光明所充满的空旷空间。像这样的生命就是“永恒”的生命。
光明这个词(海德格尔称之为“澄明”,lichtung)是很重要的。这个词要追溯到希腊语的动词phainō,phainomai意味着照耀、表现、显明。[15]这个词的传统应用与上帝的自我启示有关,如显现和显圣(epiphany and theophany)所表达的那样,但这个词也用于指称意识经验之流——现象(phenomena)。“现象”是流动的闪光的显象或表象,也许莫奈(Monet)是第一位成功地以纯粹的现象为其艺术主题的大艺术家。在他最优秀的作品中,他描绘了水、树叶、影子以及舞动的阳光,向我们展现了在纯粹的短暂性中何以会有永恒的回归。在某种程度上,这里所展现的是古老的洞见。在很多神秘主义作家那里,包括基督教的和东亚佛教的,都能找到耳熟能详的例子。但莫奈无疑最为成功地民主化或世俗化了日常视觉经验中的永恒幸福之体验,这可不容小觑。
最后请注意,正是由于太阳无论在哪都是如此有力的上帝的形象,也是由于人人都了解照亮整个可见世界的是阳光,太阳才能从18世纪晚期开始一直都担任古老神学的永恒理念和新的经验性的永恒观念之间最显而易见的桥梁。因此,我们用太阳式的生活寻回了遗失的古老的永恒生活。
另外使我感到好奇的是,我认为我们可以并已经重获永恒,当我们如此专注于生活,专注于德行,又或者专注于审美凝思时,我们就会全然忘却时间和焦虑。这有没有令你想起康德所说的德行是永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