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 心理作用说
“心理作用说”由法国人里波所首创,曾在催眠学界风靡一时,也是影响较大的催眠理论之一。
“心理作用说”认为,催眠师之所以能够在催眠状态中使受术者感应到种种暗示,主要是充分利用了个人心理上的感受性作用。该学说指出,任何人的身体内都有一种称为“自然倾向”的机能,但这种机能缺乏自主的力量,很容易被他人的观念、意思、教训、暗示等外部刺激所激活和支配,而且只有在这种外部力量的驱动下,“自然倾向”机能才能发生作用。这种机能就是人的心理感受性。在催眠过程中,催眠师的暗示就是导引这种感受性,使其发生作用的原动力。
“心理作用说”还认为,人的心理感受性有外显感受性与内潜感受性两种。外显感受性是一种显而易见的、表面性的心理感受性,这种感受性虽然发生作用的速度较快,但较微弱,易受个人的意志所抑制。例如,若突然对一位年轻少女说,你的脸怎么红了,这位本来是面白如雪的少女,一听到这句话,两颊会突然变得绯红。这就是外显感受性在暗示的驱动下发生作用。在清醒状态下,由于受到个人意志的控制,外显感受性对暗示的感应比较少,因为清醒着的人在听到暗示后,一定会加以一番思索,经过自己头脑里一系列推理判断之后,才决定是否接受暗示。这一番思索正是个人意志的作用。
内潜感受性是一种深层的、不受个人意志所干扰的心理感受性,这种感受性发生作用的速度相对较慢,但非常强烈,其感应的范围与作用的效能也较大而且奇妙。在催眠过程中催眠师利用催眠术减弱个人意志力的作用,驱动起受术者的内潜感受性,这时的受术者心中无念,没有自主活动的机能,完全由内潜感受性发生作用,这时候给以暗示指令,肯定会得到受术者的感应,受术者会不假思索地去执行这个暗示,结果便出现了许多神奇的催眠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