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窃贼
发现钱袋被窃的埃里克,很快把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同伴。
“格雷,你能不能先帮我垫付,我钱袋不见了。”他朝格雷说道,这时的格雷才刚刚把剑扛回肩上。
“你是不是故意糊弄我啊,刚才叫我别弄死那个杂碎,现在又说你钱袋不见了要我帮你付钱,恶作剧也得有个限度吧。”格雷一脸不满的望着他。
埃里克没有办法,只好把自己腰间亮给他看,原先挂在腰间鼓鼓的钱袋早已不翼而飞,只剩一根挂绳留在原处。
“好吧,我就信你一回。”知道了埃里克是真的陷入窘境之后,格雷虽然装作十分无奈,但很快给老板付了钱。
不愉快的酒馆之行结束之后,四人在路上准备回到克莱门特给他们准备的住处休息。
在半路上,克莱门特就说过,埃瓦兹沙漠是一个比熔炉堡下城区还要混乱的地方,这里的什么陌生人都最好不要信,有可能今天对你笑嘻嘻的旅馆老板,晚上就看上了你的钱财,把你给洗劫一空。
整个艾吉斯小镇甚至沙漠地区都是各种地下组织在暗中控制,势力交错的这里,每个外来者都是任人宰割的对象,这里没有国家的势力渗透,自然也没有成文的法律。
半路上,一直沉默寡言的缇娜少有地插了一句话。
“你不去找小偷追回你的钱袋吗?”她淡淡地说道。
“你知道那个小偷在哪?”埃里克听到了缇娜说的话后,好奇地朝她瞪大了眼睛。
可能是天生的直觉吧,缇娜告诉了他们自从进酒馆开始,她就一直注意的一个人。
“是一个瘦小的平原精灵,坐在最角落的桌子边东张西望,自从我们走进酒馆,他就像猎物盯上目标一样两眼放光,在格雷闹事之后,他也很神秘地不见了,这时候你也刚好丢掉你的钱袋。”
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偷走埃里克钱袋的小偷,虽然缇娜给出的信息有限,但现在最大嫌疑人只能是他。
“在哪去找?”埃里克接话。
“我哪知道,我又不是本地人,这个小镇子居民也就那么几个,你可以去问问之前的酒馆老板,他不可能不知道些什么。”精于情报的缇娜很快就给出了一条线索。
几十枚金币的钱袋也不是一件小事,埃里克在佣兵团每月的薪酬也就两三个金币而已,那个袋子里的金币虽是大卫团长给他的委托报酬中取出来的一部分,但足以抵上他近一年多的薪酬。
没过多久,埃里克他们四人又重新回到了镇子上的酒馆里,围在了老板的吧台前。
“哎呀,四位绅士怎么又回来了,是想打架吗?”膀大腰圆,凶神恶煞的老板说着和他面相完全不搭的话,透露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我只想知道一个人住哪,这座小镇,你消息肯定最灵通吧?”埃里克开口了。
“一枚金币,概不赊账。”老板给说出条件,很是干净利落。
掉了钱袋的埃里克,不好去拿那装着剩下几百枚金币的大钱袋,只好又看向了格雷。
“你这挨千刀的,记得以后请我喝酒。”格雷气呼呼地从自己的钱袋里掏出了一枚金币。
收到钱币的店长,立马喜笑颜开,微笑着朝几人说道:“莱斯利·沃伦,很高兴为你们服务,请问你们在找谁呢?”
“经常在你们酒馆晃悠的,一个瘦小的精灵,就是坐在角落那个,你知道他住哪吗?”埃里克也是直接开门见山。
听了埃里克的描述后,莱斯利做出了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一边拿着抹布擦着桌子一边笑道:“钱袋被偷了是吧,他是我们这的惯偷,欠了某个地头蛇很多高利贷,自己没有什么实力弄钱,就干上了这种偷鸡摸狗的活。”
“我们不是来听你介绍他的生平事迹的,我们只想知道现在这个人他在哪。”格雷一如往常,显得很急躁。
酒馆老板看到这几人也没想和他闲扯,擦完桌子之后,告诉了那人的名字和住址。
“格里菲斯·哈特,小镇最西边的一个破屋里。”莱斯利说道。
“感激不尽。”埃里克得到了确切消息之后,就风风火火地上了路。
......
艾吉斯小镇的大小和菲奥王国的镇子大小比起来,要小一个圈,镇子最西边这个词,也不过几百碑的距离,何况埃里克他们还是三步并作两步地去找那人,很快就到了镇子的最西边,紧挨镇子边上是接近干涸的因维斯河。
埃里克四处张望,寻找着莱斯利口中所描述的那座破屋。
在找了许久后,四人终于发现了一座很不起眼的小土屋,在黄沙的隐藏下几乎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如果不是它那塌了大半边的屋顶,这座小土屋还真让人发现不了。
埃里克四人围了上去,发现们没开,为了不打草惊蛇,他轻轻叩响了房门。
“是谁啊。”房内传来微弱的说话声。
“莱斯利·沃伦找你。”缇娜伪装成另一个人的声音,企图骗他开门,如果他不开门,格雷也做好了破门而入的准备。
听到莱斯利这个名字,格里菲斯似乎很受到惊吓,半天都没说话。
“我,我记得我没有欠他钱啊?”房内的声音有些颤抖,可以感觉出格里菲斯极度的恐惧感。
“没有,是其它事情,是好事。”缇娜又说道。
房内又是一阵沉默,过了好一会,格里菲斯才慢慢地将门打开。
房内除了一张桌子和一些生活用具,就没有任何摆设了,因为屋顶塌了半边的缘故,整个房间堆着齐脚的黄沙,桌面上也全是沙子。
由于背光的关系,格里菲斯一时间没看清站在眼前的几个人是谁,直到四人进来,他才知道大事不好。
“你,你们是!!”格里菲斯瞳孔收缩,几乎是蹦着躲到了房间的角落,那里垫着几根当作床的稻草。
四人围了上来,埃里克知道他跑不了了,像看猴子一样地看着在角落瑟瑟发抖的格里菲斯。
整个凹陷的眼眶,瘦的和哥布林一样的手臂,因为营养不良而灰白的皮肤,头上耷拉着几根稀松的头发,就连右边精灵的尖耳朵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讨债人所逼,割掉了一半。
埃里克甚至开始有些可怜这位小偷了。
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埃里克现在要取回属于自己的钱袋。
“我的钱袋呢?”埃里克冷冷地说道。
“我,我拿去用来还钱了。”格里菲斯的声音颤抖不已。
“你这个天杀的!”一旁的格雷咆哮,“混蛋东西,这是你的钱吗,你居然拿这些不属于你的钱还你那混账高利贷?说,还给谁了!”
声音震耳欲聋,格里菲斯吓得在墙角蜷缩地更紧了。
“雷蒙德·克里斯蒂。”格里菲斯低声道。
“谁?”埃里克没有听清楚,想让格里菲斯再说一遍。
可是,格里菲斯却抓住了这个机会,像蜥蜴一般,爬上了屋子的墙壁,迅速的从塌掉的屋顶处逃走了。
“该死!”一边的格雷咒骂道。
可是,一边的凯瑟琳和缇娜却十分淡定,看到不解的格雷,凯瑟琳指了指附近的地上。
那是一双草鞋,在格里菲斯爬出去的时候掉了下来。
“如果他能在光脚的情况在这沙漠里跑掉,那我就算他是个真正的勇士。”缇娜戏谑地说道。
白天的沙漠,沙子在烈阳的炙烤下,温度已经达到了可以烤熟鸡蛋的程度,人如果光脚在路上跑,根本跑不出一克罗米的距离。
走出屋子,埃里克顺着一路的脚印,踏上了他“捕捉猎物”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