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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合同订立
劳动合同可以在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吗?
情景再现
杨某2014年7月毕业后即被北京某公司录用。公司与杨某谈好的条件为:试用期3个月,月薪4000元,试用期过后月薪6000元。杨某表示同意,即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负责人告诉杨某,为了省去麻烦,试用期结束,如果杨某合格,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杨某有些不解,难道劳动合同可以在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吗?
依法解答
劳动合同不可以在试用合格后才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本案中,公司应该与杨某在试用期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后签订,就是不合法的。杨某应该依法要求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总结提示
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而不是一个单独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都应包括试用期在内,而且计算劳动合同期限也应当包括试用期。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的。不管试用期之后订立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都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而不是试用期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