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因为此类比较含混的词句,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达到国家的标准,影响其作出正确的选择。此外,任何产品或服务优劣都是相对的、比较而言的,具有地域和时间的局限,在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是应当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