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大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