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说明我国法律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国籍并没有规定,只规定了人数以及在中国境内的住所要求。所以,只要符合上面法律规定的条件,中国公民是可以和华侨一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