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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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社会救助的现状是怎样的?

答: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动下,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迅速,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救助水平逐年提高,社会救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暂行办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各地区、各部门陆续出台了配套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机制,逐步提升了社会救助水平。截至2014年7月,全国最低生活保障覆盖7216万困难群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92元和每人每年2590元,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1.4%和14.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533.6万人,供养标准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4.5%;医疗救助为超过4000万人次的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看病就医提供支持,支出医疗救助资金超过100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较去年提高了9%。

但是,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社会救助区域发展不平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政策衔接还不到位,“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还不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社会救助整体效能的发挥,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研究,通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目标得以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