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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包括哪些内容,是否需要登记?
现实困惑
去年,林某和曾某两人一起出资成立了一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各出资3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后,公司运行得不错并很快步入了正轨。二人商量,想要让经营运作规范化,同时保护好双方的正当权益,应该建立股东名册。但是,二人不清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包括哪些内容,是否需要办理登记?
律师答疑
股东名册记载了股东的基本情况,是行使股东权利的证明。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 股东的出资额;( 三) 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见,股东名册包括上述规定的三项内容,并且,公司还应该按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 股东的出资额;
(三)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解读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规定。公司在置备了股东名册后,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以为公示,并且如果登记的事项在登记过后因故发生变更的,还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没有登记或变更,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第三人将可以不依据股东名册,而以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来判断公司股东的姓名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