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的死因
迪克是位出身名门的大少爷,同时也是个浪荡的花花公子。他的父亲是位富甲一方的实业家,被父亲所深爱的母亲却在产下迪克时死于难产。仿佛是要将没来得及让妻子感受到的爱全部投射在迪克身上一般,父亲溺爱着自己的独子,在这种溺爱中成长起来的迪克自然也就成了一位任性妄为的公子哥儿。
让迪克没想到的是,自己刚离家去大学深造不久,父亲就迷上了另一位女人。几个月之后,那位女人竟堂而皇之地成了自己的养母。养母是一位容貌身材都十分吸引人的女性,但却也是个性格古怪、为人吝啬、崇尚克己禁欲的清教徒。对养母着了迷的父亲偏偏对她言听计从,对迪克的态度也由溺爱一点点转变为严厉,在养母的授意下,父亲拨给迪克的开销也逐日缩减。二十出头的迪克社交广泛,正是爱玩的年纪,大手大脚的他挥霍惯了,哪能忍受得了这种日子?但迪克对此毫无办法,只能向身边好友借钱周转。时间一长,好友们纷纷嘲讽迪克从养母手里讨几个小钱的样子就仿佛从女主人手心里舔食牛奶的猫。羞愤难当的迪克每次听到这种话,对于养母的恨意就加深一分。
迪克25岁那年,父亲因心脏病发作而骤逝。律师当着遗族的面从保险箱里拿出遗嘱宣读,其中的内容着实让迪克吃了一惊:“现将我的公司交予公司中的几位元老托管,其余遗产则交予我的妻子托管,托管期为5年。迪克如有意于5年后正式继承我的全部遗产,应进入我的公司,从一名普通职员开始做起。5年后,如其表现得到半数以上接管公司的元老肯定,则我的全部遗产归其所有;如届时迪克仍表现放荡、不堪重任,则由元老们从我的远亲内选拔一位人品才能俱佳的继承者接手公司,其余遗产则全部捐献给当地基督新教教会。”
天哪,整整5年——这个念头充斥着迪克的脑海。自己还要再做5年身不由己的木偶,才能获得经济上和行动上的自由,但5年后自己已经30岁了。对于一个30岁的人来说,哪里还有什么青春的快乐可言?何况,彻底离开自己的社交圈子5年,跟离开500年并没有两样,两者都意味着自己再也不可能融入原来的圈子。
闷闷不乐的迪克去大学附近的酒吧喝酒,正巧,他遇到了自己的一位朋友。那位法律系出身的朋友如今已经做了律师,正在跟几位同为律师的朋友饮酒小聚。推杯换盏间,迪克跟其中一位已经喝得半醉的律师攀谈,把自己的境况当作别人的事情对他讲了,又拐弯抹角地询问他,一个想追求欢乐的年轻人如果被这样暂时剥夺了继承权,应该如何应对。律师醉眼朦眬地回答:“只要养母不幸过世,那么公司以外的遗产便自然该由那位年轻人来继承了;有了这笔遗产作为打通人脉的工具,只要那位年轻人不在5年内犯下什么大错,那么时间一到,公司也将归他所有。”“只是,那位养母可不能小看,”律师说着吃吃地笑了起来,“谁知道那位可敬的清教徒会不会在5年内把手里可以动用的钱全都捐给教会呢!”
在思考了一段时间后,迪克确定了自己的计划。养母有每天早上喝一瓶牛奶的习惯,父亲死后3个月的某天,送奶工照常一早送来了养母订的牛奶,只是不知是谁在那瓶牛奶中下了砒霜。不过,下毒的人显然没把握好药量,再加上佣人及时发现了异常状况,养母被及时送进医院就诊,虽须留院观察,却并没有什么大碍。
当天一早便去了公司处理公务的迪克自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由于根本不知道下毒者是谁,也就不可能有人指认此事与迪克有关。得知此事时,迪克满脸的惊讶,但他心中却正拼命压抑着愤怒——没想到自己秘密找来的杀手竟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这么好的机会今后再也不会有了!
迪克的预想是对的。逃过一劫的养母如同惊弓之鸟,本就性格古怪的她出院之后更为神经质了:她辞退了所有仆人,强迫迪克另租房子出去居住,在窗户上加装了铁栏杆,门锁也全都重新换过。她本就深居简出,此事一出更是除了去教堂祈祷之外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日常饮食都是由杂货店派人送上门。做饭、洗碗碟之类的事全都自己动手不说,她还养了几条狗,一来帮她看门,二来每次饮食之前,她都要先让狗来试毒。不仅如此,她每周末都请保健医生上门为自己检查身体,不过所谓检查也只是量量脉搏、测测体温,连打针吃药她也都一概自理。
所有人都为养母这种过度的防范意识而咋舌,甚至有人说她已经疯了。然而,半年之后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人们咋舌:养母去世了,而尸检表明,死者的死因居然是中毒!
凶手是如何绕过养母的层层防范将其毒杀的呢?警方绞尽脑汁也搞不明白这一点,追捕凶手就更是无从谈起。当然,迪克是不会为这种事情分心的,他从得知凶手的计划的那一刻起便知道,警方绝不可能追查到自己身上。从养母手中继承了大笔遗产的他又开始寻欢作乐,一时间,城里的年轻人都在说,往日的那个老迪克终于回来了。
请问,毒杀养母的凶手是谁?凶手又是如何对养母下毒的呢?
答案:
凶手正是保健医生。他将慢性毒药涂在体温计与人体接触的一端,如果养母习惯口测法就使用较易通过消化道吸收的毒药;如果养母习惯腋测法就使用较易通过皮肤吸收的毒药。养母每周都要看一次医生,她体内的毒素也就以这种方式日积月累,并在半年之后达到了致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