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与蜜蜂(上)
利他主义最大的恶,在于它因为善而惩罚善。
——安·兰德(Ayn Rand)
寓言的末路
我开始写这篇文章的契机,是一篇相当庸俗的“动物故事”,描写非洲草原上的一群羚羊,在一个勇敢的首领带领下,把逃跑改为前冲,食肉动物都在群蹄下粉身碎骨。我们尽可以嘲笑它的荒唐,但其中还是有值得把玩的东西。羚羊寓言的有趣之处,不在于它道理的“正确”,而在于它的“谬误”。
借动物之口来讲述伦理道德,这种形式看似很新,但其实起源很早。在中世纪,描写动物来表现基督教道德和教义的“动物寓言集”一度流行。动物是有道德的,它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至少能给人一些人生道理的启示,这种思想仍然存留在我们的意识里。这篇文章将告诉大家,如果我们去观察动物,确实可以发现一些给人类以启示的道理,不过,指导我们的,不是上帝的教义,也不是个人伤感的臆想,而是进化论及相关的生物科学。有些启示是比较冷酷,让人失望的,不过,也有一些事情是可以鼓舞人心的。
乔治·C.威廉斯(George C. Williams)是一位有点腼腆的学者,留着林肯式的大胡子。20世纪60年代,他对当时动物学界流行的一个观点发起了痛击。科学史上,许多人甚至许多专业的动物学者,虽然不相信羚羊会团结一心打败狮子,多多少少也觉得动物是识大体、顾全大局的,愿意为了群体的利益牺牲自己。他毫不客气地指出,羚羊“英雄”不符合进化论。如果任凭这种观点流行,整个生物学的根基都会受到损害。
看到一群动物在一起,就假设它们是团结一心,互敬互爱的,认为大家都能得到好处,这种观点并无根据。东非草原上的动物迁徙是著名的奇景,浩浩荡荡的牛羚(虽然长相奇特,也是羚羊的一员)、瞪羚和斑马大部队,“军容”壮盛。但它们远没有看上去这样强大。几百头牛羚,虽然拥有数以千计的铁蹄和尖角,却经常在一头狮子面前逃窜。成群的飞鸟和游鱼,遇到捕食者的时候,也是这样外强中干。有人会编出羚羊的故事,为这些“窝囊”的动物“打气”,并不是无缘无故的,正所谓怒其不争。
威廉斯责怪动物学家太天真,我们凭什么认为一头羚羊会拥有高贵的品格,为一大群羚羊的利益着想呢?他开玩笑说,如果一个外星科学家,看到一群人拼命地逃离火灾现场,是不是也会一厢情愿地相信,他们这样跑,是为了拯救大家的性命?人群踩踏引起的许多悲剧(笔者听过一个传说:东北林区的房子门一定要往外开,如果发生森林火灾,所有人都往外涌,有堵住的危险),告诉我们事实显然不是如此。
适应与自然选择
如果羚羊只是变“逃跑”为“往前冲”,它们就能百战百胜了吗?难道它们不是更有可能,像遇到火灾的人一样相互踩踏吗?想要一群动物有秩序地运动,来达到某个目标(比如打败狮子),需要精妙的配合技巧和指挥手腕。据说,亚历山大大帝曾说过,绵羊指挥的一群狮子,不如狮子指挥的一群绵羊(后面我们会看到,如果亚历山大对动物了解多一些,他应该说蜜蜂或管水母,而不是狮子)。
如果我们想要一支人类的军队,就需要许多人消耗脑力研究阵法、制订军纪、演习、指挥。总而言之,军队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任何精巧、高效,需要耗费脑力制造的东西,都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然而,自然另有一种方法,不需要聪明的头脑,就能造出军队和各种奇妙的事物,这个方法最早是达尔文发现的,他将它命名为“自然选择”。
自然选择的运作方式很简单。无非是“适者生存”。假如,存在一群纪律涣散的羚羊。偶然出现了一只基因突变的羚羊,有一点点团结的意识,而这种意识,又能让它繁衍更多的小羚羊。天长日久,团结的羚羊就会逐渐变多。随后,在团结的羚羊之中,又有纪律更好的突变出现……这样,经过千百万年,一代代选择,最后就能产生出纪律森严、舍生忘死的羚羊军人。人类用类似的办法来选育家畜和庄稼,野生的草莓绝不会长到拇指那么大,野生的狼也不会像吉娃娃那么娇小,这都是长期择优汰劣的结果。
自然选择并不需要一个聪明的羚羊指挥官,它只是无意识地不停筛选,最后却产生了好像有意识创造出来的、精巧的结果。我们把这样“天生”的东西称为“适应器”(adaptation)。顺便一提,《适应与自然选择》(Adaptation and Natural Selection)是威廉斯所写的一本书。
适应器可以很小(比如一个蛋白质的分子),也可以很大(比如大象的鼻子),也可能并不是有形有质的物件(比如羚羊见到狮子逃跑的本能),千奇百怪,无不说明着造化的神奇。然而世界上并没有出现羚羊军队,说明自然选择并不是万能的。
自然选择要“选择”某种特征,首先,具有这种特征(比如军队纪律)的生物(比如羚羊)得产生比同类更多的后代,然后,这些后代还要通过遗传,把它们的特征传承下去。我们先考虑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巧克力豆会从嘴馋的人手中逃跑,对它肯定是很有用的,但自然选择不能给它造出“逃跑”的适应器,因为它不能“生育”小巧克力豆,并通过基因把自己的特征传递给“孩子”。
再看一个复杂一点的例子。假如有一支像故事里那么强大的羚羊军队称霸了草原。这时羚羊群中出现了一头基因突变的卑鄙羚羊,在其他羚羊与狮子作战的时候,它只是在一边啃草,或者寻找可爱的异性。虽然这个团体很强,但挑战狮子的危险,还是会让羚羊“士兵”面临生命危险,或者疲于奔命,消减了它们的生育力。在高尚同伴奉献体力乃至生命的同时,卑鄙的羚羊能够产生更多的后代,把它的“卑鄙”基因传递下去。经过长时间的自然选择,卑鄙的羚羊会占领羚羊群,把秩序井然的军队变成一盘散沙。
另一方面,基因突变是很少的。基因是制造生物的配方,不能随随便便就出问题,否则我们都成了“三不像”的怪胎。如果一盘散沙的羚羊群里,出现了一只或几只勇敢的羚羊,只有它们几个,如何能组织起强大的军队,叱咤草原?它们的结局,很可能是葬身狮口,无法留下多少后代。
在一个“M&M”巧克力豆的广告里,花生巧克力豆在人类要吃它的时候,愿意为了朋友牺牲自己,然而牛奶巧克力豆大喊“吃它!吃它!”,出卖同伴好让自己逃命。哪一颗巧克力能活下去呢?如果巧克力会繁殖,而且有基因创造的本能,能够让它们做出逃跑的卑鄙之举,或者牺牲自己的高尚行为,我们今天看到的,会是卑鄙的巧克力,还是勇敢的巧克力呢?
另一个例子不像巧克力或羚羊军队那么荒唐。但它可以说明,人是多么一厢情愿地相信,有时甚至是迷信,动物会懂得“苟利国家生死以”。旅鼠是身材肥圆、样子可爱的小型鼠类,一共有四种,生活在北极圈内。旅鼠生育力很强,有一个著名的传说,说它们在数量太多的时候,会集体自杀,减少鼠口压力,让剩余的同类能活下去。在迪士尼公司1958年出品的电影《白色荒原》中,有一段非常动人的情节:旅鼠成群结队,朝着悬崖狂奔,最终葬身大海。
但是,对进化论稍有了解的人,很容易想到“找死”的旅鼠宛如花生巧克力,不能活下去,也不会留下很多后代。自然选择之手,也就无法产生一种跳崖的适应器。旅鼠自杀就像羚羊的军队,只存在于想象中。在《白色荒原》里,为了制造壮观的“集体自杀”效果,摄制组采取了卑鄙手段:把买来的旅鼠赶下悬崖。
好人难为
博弈论是应用数学的一个分支,正如其名,它就像赌博和下棋一样,是关于如何制定策略,与他人的策略进行“对局”的一门学问,在政治、军事等方面,有很大的用途。
羚羊本来能够合作打败狮子,然而卑鄙的羚羊过得更好,最后大家都卑鄙,过着痛苦的生活。从博弈论的角度去思考,就会发现这是一个经典的难题,名叫“囚徒的困境”(prisoner's dilemma)。
假设有两名罪犯张三和李四被逮捕了,警察把他们分开审讯。这两个人都犯下了重罪而且老奸巨猾,他们都在思考,采用什么策略,对自己更有利:
如果两人都坚不吐实,证据不足,两人只能各判坐牢两年。
如果张三招供,把罪全都推到李四头上,李四会被监禁10年,而张三会获释。反之亦然。
如果两人都把对方供出来,两人都会坐牢,但因为态度较好,时间会减少一点,8年。
这时候,假如你是张三,你要对付的就不仅有警察,还有同伴。如果李四是个聪明人,他就会把你出卖了,这时候你还替他遮掩,就成了大傻瓜,你坐十年牢,他逍遥法外。结果,两人怕当傻瓜,只能互相出卖,落得八年铁窗生涯。卑鄙无耻是个人明智的选择,但最聪明的选择,反而得到了最悲惨的结果。
我们再考虑一下羚羊。如果大家都是勇敢的士兵,卑劣的胆小鬼可以坐享其成,接受士兵的保护;如果大家都是胆小鬼,一个勇士在胆小鬼群里,肯定比一般的胆小鬼悲惨。无论周围“人”如何,你都应该选择卑鄙胆怯,而不是勇敢无畏。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
我一直在讲述羚羊应该“怎么办”,这并不是说,羚羊的思想和老谋深算的罪犯一样。事实上,动物并不需要聪明的头脑就能采取高明的生存策略。它们的行为仿佛经过深谋远虑,实际上只是本能而已。本能是基因“操纵”生物们做出来的事,和鹰的眼睛、大象的鼻子一样,都是自然选择塑造出的适应器。自然选择并不需要一个聪明的创造者,它可以通过适者生存的办法,制造出精致、巧妙的东西。羚羊表现得十分狡猾,其实只是因为,那些“显得”不那么精明的羚羊被淘汰了。
有时,本能显得如此“狡猾”,如此态度鲜明,进化生物学家干脆称之为“策略”(stragtegy),就好像有一位军师在指挥动物们一样(后面我们会讲到,神经不发达的动物,甚至非生物,在策略方面也有出色的表现)。一个经过漫长的进化时间能够存活下来的策略,必然是能够长治久安的,英国生物学家约翰·梅纳德·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称为进化的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gtegy,ESS)。
这么说显得有点“车轱辘话”:一个策略想活很久,就要长治久安;一个能长治久安的策略,就是为了活很久的。其实稍微想一下就会发现:一个策略要成为ESS,它必须做出一些事业,保证自己的生存。假如一只羚羊的策略是“见到狮子就冲上去揍它”,肯定不是ESS(顺便一提,羚羊寓言里,勇猛的羚羊首领也死于狮口)。由于囚徒的困境原理,我们可以判断,胆小、卑鄙的策略会活得更好。经历了漫长时间,存活下来的生物,应该拥有卑鄙、自私的本能。
在生物学界,把“动物是高尚的、为大局着想的”这种过分浪漫的观点驳斥下去的,要归功于威廉斯,还有另一位生物学家威廉·D.汉密尔顿(William D. Hamilton)。但是,让威廉斯的批评发扬光大,为大众所知的,却是英国动物学家兼科普作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他最著名的作品,名为《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道金斯把控制生物,让它们采取卑鄙“策略”的基因拟人化,让我们想象,基因是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为了它们的生存,像操纵机器一样控制着生物。
说基因是自私的,不仅是一种修辞手法。举个例子,有一种基因,叫做“逆转录酶基因”,在我们每个细胞里都有成百上千份,它只能做一件事:复制一份自己,然后把复制品安置在整套人类基因里。艾滋病毒利用它来感染人体,逆转录酶基因的存在,对我们不仅无用,而且有害。但它善于复制自己,所以数量很多,“人丁”兴旺。如果把所有人类的基因想象成一支羚羊军队,它就是军队里的胆小鬼,其他基因努力维护人体的时候,逆转录酶基因在一旁坐享其成。人体的所有基因里,有97%是无用的,不参与制造器官和本能,这是个臃肿得不像话的机构。道金斯的拟人手法好像是“科学幻想”,但现实比科幻小说更奇妙。
“自私的基因”这个表述受到广泛的欢迎(也有人表示,自己的心被冷酷的道金斯击伤了),也许是因为拟人化加强了我们的理解,也许是道金斯的表达里隐含的冷峻和犀利意味让人望而生畏。道金斯在牛津大学担任“公众理解科学教授”(这个职位专门为他而设),是个尖锐的辩论家、出众的科普作家(顺便一提,长相也很英俊),这可能给了他一种坏人酷哥式的形象。虽然这本书并不冷酷,它甚至还告诉我们,基因虽是“自私”的,但人类和其他动物,仍然可以做出高尚的、舍己为人的行为来。
乌合之众
虽然前面一直在讨论胆小的羚羊,但羚羊的群体比我假设的“一群胆小鬼”还是要复杂一些。想要知道自私的动物为何会集群,我们先从一种更简单的动物群体开始讨论:鱼群。
食肉动物偏爱离自己近的猎物(容易抓到)和醒目的猎物(容易锁定)。不想被捕杀的鱼(这并不是说鱼有意识,知道自己会被吃掉,然后努力避免,而是说经过自然选择,鱼会产生适应器,逃避捕食者),如果待在鱼群中心,和众多的同类在一起,就不太容易成为“离捕食者最近”的那一个。所以,“遇到鲨鱼,使劲往自己的群体里挤”会成为一个稳定的策略。
另一个策略,是让自己尽可能和同伴一样,减少被“挑中”的危险。不想被老师提问的小孩会弯腰缩头,藏在同学中间,鱼也会把自己藏在鱼群里。同一群的鱼,长相、大小都惊人的相似,连游泳步调都惊人的一致,好像暴风雪中的一片片雪花。鱼类的群泳非常壮观,看似在展现团队的力量,其实却是一群胆小鬼,拿同类的身体做挡箭牌。
虽然羚羊群比鱼群要复杂一些(我以后还会讨论它们),但走兽和飞禽,也会采用“挤”和“步调一致”的策略。斑马的黑白条纹在草地上非常显眼,但在斑马群里,就可以弱化身体的轮廓,让自己隐身在同类之间。欧洲常见的紫翅椋鸟(学名Sturnus vulgaris),有时会结成很大的鸟群。捕食飞鸟的猛禽,攻击的方式是从上空俯冲下击,所以它们采取了很有效的策略。猛禽如果是在椋鸟群下方,它们无动于衷,一旦它从椋鸟上方飞过,鸟群就会一下子“缩紧”,减小自己被吃的可能性,在地上遥望,就好像一团忽浓忽淡的烟。
对于小型鱼类,比如沙丁鱼来说,“挤”可以帮助它们避开“普通大小”的食肉鱼,却招引了“更大”的危险。鲸、海豚和鲨鱼不会浪费时间追逐一条沙丁鱼,但密密麻麻,挤成一个“球”的沙丁鱼群,就是一顿丰盛的美餐。人类也利用沙丁鱼的集群策略。一种鱼能成为渔业的捕捞对象,要么个头足够大,要么鱼群足够大,可以一次捕到很多,以量弥补质的不足。所以,可怜的沙丁鱼成了罐头的“常客”。
威廉斯把一堆胆小鬼组成的动物群称为“自私群”。我们也可以叫它“乌合之众”,这个词原本的意思,就是“一群乌鸦”。苏联著名的、描写生物和自然的作家普里什文,也写过一篇动物寓言,他对自然的了解,比羚羊寓言的作者要深厚得多:一只乌鸦找到了食物,许多贪婪的乌鸦追着它,把它赶得筋疲力尽。它不小心失落了嘴里的东西,被另一只乌鸦捡到。乌鸦们又开始追赶新的暴富者……大家都累得要死,还什么都没吃到。
普里什文警告我们,富有者落到这般悲惨的处境正是因为它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