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宁波市法治发展概况
第一节 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宁波市简称“甬”,地处中国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是中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也是一座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历史文化名城。全市陆域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为2461平方公里。
宁波市辖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6个区,宁海、象山2个县,慈溪、余姚、奉化3个县级市,共有78个镇、11个乡、63个街道办事处、62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2569个村民委员会。全市户籍人口576万,流动人口460多万。
宁波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地之一,唐宋以来一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宁波港拥有1200余年历史,是一个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也是中国四大深水枢纽港之一,截至2011年底,已经发展成为年货物吞吐量超4亿吨的国际大港。宁波港现有万吨级以上泊位74座,集装箱航线228条,其中远洋干线124条,最高月航班1464班,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航。依托港口优势,宁波市还设立了10个国家级开发开放功能区,形成了化工、电力、钢铁、造纸、修造船等临港产业群。
一 经济实力不断提升
近年来,宁波市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2006年以来,宁波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除2009年外,均保持在10%以上。据《2011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宁波市地区生产总值6010.4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77983元,外贸自营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美元。另据《2012年宁波市政府工作报告》,2007年以来,宁波港港口货物吞吐量从3.1亿吨增加到4.3亿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从706.8万标箱增加到1451.2万标箱,分别居世界第5位和第6位。口岸进出口总额达到2004.4亿美元,“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据《2011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近年来,宁波市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11年,全市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31.8亿元,比上年增长22.2%,增速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57.6亿元,增长23.8%,增速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在地方税收中,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5.4%、20.6%、34.6%、12.7%。
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宁波市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宁波市实施了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和工业转型升级工程,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2008年,宁波市政府出台《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将外贸进出口及内贸、运输物流、金融服务、会展、休闲旅游等六大支柱产业和科技与信息、文化创意、中介、高端培训等四大主导产业确定为今后五年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经过多年努力,宁波市港口物流、金融服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0.5%。2011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9%,达到3004.8亿元,跃居浙江省第一。同时,宁波市还启动了智慧城市建设,2010年《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甬党〔2010〕 14号)提出,宁波智慧应用体系建设将突出三大主题,即经济转型升级、和谐社会建设和政府公共管理。2012年,宁波市又提出,智慧城市建设将着力于四个方面:加强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智慧应用水平、培育智慧产业、优化智慧城市发展环境。
二 社会事业同步发展
宁波市不但注重经济高速稳步发展,还注意社会事业的同步发展。以2011年为例,宁波市全年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32亿元,增长22.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支出分别增长31.8%、70.3%、28.9%。
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之本,宁波市一直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截至2011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068所,在校学生133.1万人,教职工9.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5万人;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1050所,在校(园)生29.3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31%。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中等职业学校57所,在校生82783人;学前三年幼儿纯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义务教育段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保持在100%和9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保持在98%以上。
立足于改革医疗卫生体制,公平分配医疗资源,全市医疗卫生事业也不断加快发展。宁波市2011年7月印发了《宁波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确定了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区域卫生规划、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优先发展建设县级医院、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等八个方面。2011年4月,宁波市还下发了《宁波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评估细则》,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字化建设进行全面指导和规范。近年来,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截至2011年末,全市实有病床2.7万张,拥有专业卫生人员5.3万人,卫生技术人员4.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1.8万人,注册护士1.6万人。按户籍人口统计,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7张、8.0人、3.2人和2.8人。以每千人床位数为例,2010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56张,宁波为每千人4.7张,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宁波市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快速发展,至2011年末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151家,建成省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6家,创建率达83.44%,居浙江省全省首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参合人数为311.6万,参合率达97.59%,人均筹资水平从2010年的344.5元增加到2011年的396元。
此外,全市社会形势稳定。针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宁波市近年来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涉“黄赌毒”、醉酒驾驶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开展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等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11年还重点整治食品添加剂滥用行为,共组织检查药品生产和经销单位3621家,受理举报投诉1340件,立案205件,结案182件,有力地保障了群众食品安全。针对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难点问题,宁波市全面建立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2011年全市共受理群众来信总量4285件,来访总量31847人次,比上年分别下降47.3%和8.6%,接待群众集体上访17933人次,比上年下降6.6%,近几年信访办结率均保持在95%以上。2011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4.2%,死亡人数下降3.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9.1%(连续七年实现“负增长”)。
三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近年来,宁波市居民收入不断提升,就业成效明显,农民生活不断改善,城乡差距不断缩小,社保覆盖面继续扩大。
根据《2011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58元,比上年增长1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518元,比上年增长15.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0年的2.115∶1缩小为2011年的2.062∶1,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宁波市的城乡差距远远低于全国城乡的平均收入差距。
在就业方面,2011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4.8万个,比上年增长4.1%, 6.2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9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3.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4%,而全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6%,宁波的失业率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2009年,宁波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通过旧村改造、农村居民住房集中建设和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等途径,鼓励村民放弃宅基地申请或退宅还耕,进而促进农村居住点相对集中,村民向城镇集聚,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截至2011年底,宁波市农村住房改造取得新进展,完成投资129.9亿元,开工改造建设农村住房7.8万户,完工4.8万户,完成农房改造面积653万平方米。
宁波市社会事业和平安建设同样不断获得较好发展。例如,2011年,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地区的参保人数达到118.2万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56.6万人,重点参保率升至85.7%。
四 依法治市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宁波市经济社会的较好发展离不开党和国家的支持,离不开浙江省及周边省市持续健康发展的大环境,离不开宁波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也离不开宁波市法治建设的推动与护航。从宁波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情况看,经济社会发展为民主法治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民主法治也为宁波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宁波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新面貌并走在全国同类城市的前列,这与宁波市大力推行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分不开。2006年4月27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宁波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宁波的决定》,正式开启了“法治宁波”的建设历程。建设法治宁波是中共宁波市委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宁波的具体实践,是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宁波市委为此专门设立了“建设‘法治宁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了“法治宁波”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宁波市还着力完善市、县(市)区、部门单位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根据市里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治宁波”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正是因为宁波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才使宁波市的法治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