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历史、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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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和概念

妇女组织是中国公民社会和妇女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妇女组织的研究受到了学界的关注。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召开,使“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大规模进入中国,成为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事件,也使学界对妇女组织的研究从关注妇女问题逐步转向关注公民社会建设的全新层次。从源头来看,“非政府组织”一词是从西方引入中国的,“妇女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的产生与对外交往关系密切;从发展的过程来看,20世纪90年代以来,妇女组织一直与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从发展方向看,在全球化的大背景和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趋势下,妇女组织的对外交往无疑会越来越频繁和深入。因此,研究妇女组织的民间外交,以及在此过程中妇女组织受到的影响和发生的变化,对研究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和妇女运动发展都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目前有关妇女组织民间外交的文献多停留在工作层面上,对民间外交是如何影响妇女组织发展的研究较少。有关资料可参见罗琼主编《当代中国妇女》,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四十年》,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编《中国妇女运动百年大事记1901~2000》,中国妇女出版社,2003;关敏谦:《涉外岁月回眸》,中国妇女出版社,2002等。本文可视为对此类研究的初步尝试。

妇女组织的民间外交属于国家民间外交的范畴。民间外交是指国家间非政府主体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民间外交的主体包括一切不能代表国家,不能以国家和政府名义处理外交事务的政党、集团、组织以及有影响的个人等。叶自成:《新中国外交思想: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405页。根据这一定义,妇女组织民间外交可以包括各种由妇女组织承担的民间层次的妇女对外交往活动。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妇联作为中国最大的妇女组织,代表中国妇女开展对外交往,并受政府委托参加政府间有关妇女问题的国际多边活动,这形成了全国妇联在妇女民间外交中不可撼动的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各类新型民间妇女组织刘伯红把妇联系统以外的非政府妇女组织称为新型的妇女非政府组织,按其功能分类为:(1)研究性妇女非政府组织,(2)服务性、联谊性和综合性妇女非政府组织。参见刘伯红《中国妇女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浙江学刊》2000年第4期。的涌现,妇女民间外交已不再局限于妇联开展的对外交往,而是更加丰富多样。在此过程中,各种妇女组织从理念到行动,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