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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女党员在党内从事的工作
中国共产党把争取妇女的彻底解放作为反封建斗争的一项重要内容,支持男女平等,为妇女参与政治行动提供了重要平台。刚刚成立的共产党组织里,女性和男性同样成为革命的重要力量。建党初期,早期女党员主要从事工人运动、妇女运动以及青年运动等群众运动工作。女党员们以独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体现了其主体性和能动性。
然而,早期党组织内部存在一定的性别分工,男性党员占据了大多数高层和重要职务,女党员在政治领域遇到一定困难,特别是在高层政治权力中。早期女党员中,只有向警予担任党内的重要领导职务。1922年7月,在中共二大上,向警予担任中共中央第一任妇女部长,并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蔡畅曾这样评价向警予:“她担任党中央妇女部第一任部长,成为我国妇女运动的杰出领袖。在她担任妇女部长三、四年间,她协助党中央制订了有关指导妇女运动的文件,撰写了大量文章,精辟地阐明了马列主义关于妇女运动的学说,针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和妇女的地位,对妇女问题发表了很多卓越的见解。”
女性的职责被许多人认为是女性作为母亲和家庭主妇的传统角色的延伸。例如,向警予在1922~1925年期间管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许多日常事务,因为党内认为她比男性更善于做这类事情。经验丰富、能力很强的向警予对这种早期党组织内部的性别分工,有了较明确的认识。蔡和森曾撰文谈到了她对此问题的敏感:“但她自己总是不甘于‘妇女的’工作——纵然她在这种工作上得到了一般的信任。当然,以警予的能力说,本来可以担任一般党的指导工作,这是从前党的组织上分配工作的缺点。”
表2 早期女党员在党内担任的职务和从事的工作(1921~1927)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增订本)总论·人物、《中国人名大辞典》(历史人物卷)、《华夏妇女名人词典》、人物传记、地方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