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意义与实现路径
一 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意义
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处于一种相互融洽的状态。它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不仅涉及人与人、人与社会、公民与政府、人与自然等多重关系,而且涵盖了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它是城乡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区域之间、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之间各种关系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无论是从实践层面还是从理论层面来看,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从实践层面看
首先,构建和谐社会是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我们正勇敢地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四个多样化”趋势的出现,社会结构分化更加明显,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整合更为困难,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同时,就基本国情而言,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这个阶段既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构建和谐社会正是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新趋势、新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在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明确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表明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构建和谐社会,是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
最后,构建和谐社会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的必然选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有利于锻炼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将从多方面体现和检验党的执政水平。它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创新;是对应社会结构的变化,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之一,是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前提条件。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经验,以及国外一些执政多年的大党、老党纷纷下台的教训从正反两个方面告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二)从理论层面来看
首先,构建和谐社会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他们在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成果的时候,就曾明确地提出,“提倡社会和谐”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
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描绘了未来社会的理想模式——“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本质上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那里,阶级差别没有了,工农差别没有了,城乡差别没有了,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了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个性获得自由的发挥,各种需求不断地得到满足,最终成为社会的主人、自然的主人和自身的主人。而“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或者“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就是人类迄今最理想的一个和谐社会。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是向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的过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其次,构建和谐社会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实践的不懈探索。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探索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早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学说,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时,所应关注的“重点”和“主题”是人民内部矛盾,要求学会用民主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他还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就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的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考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这些重要观点,对于我们今天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邓小平理论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可能搞建设,更不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要安定团结,也要生动活泼”;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做到“多方面的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特别要重视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步性;“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等重要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稳定与和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所包含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领导艺术”;社会主义事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发展包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善于把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样两个历史进程相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除了经济更加发展,还要实现“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要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等重要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肩负的新任务,进一步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协调”和“和谐”提高到高度自觉的阶段。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政治文化相协调的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五个坚持”、“五个统筹”的指导原则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上重要的位置。在2005年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基本特征、主要任务和重要原则进行了系统阐述,所有这些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依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体布局已经更加明确地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发展成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它体现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新进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再次,构建和谐社会是对中西方文化中有关社会建设理论的继承与超越。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中国文化自古“贵和”。两千多年前,先秦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以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的思想,以实现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论语》载:“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谐而又不千篇一律,不同而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和而不同,这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世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面对一个多元并存、差异显著的社会,只有“和而不同”,全体人民才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世界万千群类也才能维系至天长地久。
在西方文化中,关于和谐的理论探讨和思想资源同样相当丰富。如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大的和谐”,赫拉克利特主张“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则把和谐看成是整体的多样性的统一。近代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认为“和谐是杂多之统一”,黑格尔强调和谐的本质是有差异的、对立面的因素的统一等。又如在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他们在批判现存社会不和谐的过程中,“和谐社会”几乎成为他们的共同价值追求。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全世界和谐》一文,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的,必将为“和谐制度”所取代。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把他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称作“新和谐公社”。1842年,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林特发表了《和谐与自由的保证》,把社会主义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而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与和谐社会理论相近的理论主题则始终是社会学学科发展的一条主线。这条主线贯穿着从孔德以来社会学者对于社会秩序何以能的基本思索,例如: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涂尔干的社会团结理论,韦伯的法理型统治和理性化的理论,帕森斯的“社会均衡理论”,本尼迪克特的“协和社会论”,马斯洛的“高协和”社会和“低协和”社会的观点,达伦多夫的冲突理论等。在当代国外研究中,以罗斯托、亨廷顿、英格尔斯、福山为代表的现代化理论,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等,都直接或间接、系统或零星地描述、阐述过和谐社会。这些相关的理论,尽管都带有不同时代和提出者阶级地位的烙印,或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和理论缺陷,但它们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人类对和谐社会的探索和追求。社会学中关于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理论、社会运行机制理论、社会公平与正义理论、社会秩序与社会张力理论以及善治理论等,都可以认为是“和谐社会”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和谐社会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和谐社会,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变革中的和谐,是发展中的和谐,是充满活力的和谐,是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的和谐,是以人为本,社会资源兼容共生、社会结构合理匀称、社会规范先进有序、社会运转灵活得当的和谐,是一种能够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不断提高和谐程度与和谐水平的和谐。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体现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的和谐,这种和谐社会是对以往各种相关理论的扬弃和突破,是对以往各种相关理论的完善和超越,它是建立在新的更高层次上的和谐。
二 构建和谐社会的实现路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一个理想目标,更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奋斗过程。它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统一,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过程。同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是一个没有矛盾差别和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自我调节、化解矛盾并能够用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解决矛盾和冲突的社会,是一个能够解决冲突、实现利益大体均衡、不断自我完善的社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无论是理论研究或是实践探索都有大量工作要做,当前,我们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解决好“三农”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沿海对山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沿海对山区的支持和反哺作用,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和山区的支持政策,逐步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沿海与山区差距的体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从存量和总量两个方面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在沿海和山区、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分配格局,提高市场配置基础上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等手段支持山区和农村的能力,形成沿海与山区、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机制,形成山区和农村自身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1.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方针,坚持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区域协调的发展道路,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重点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的保障机制、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区域的发展机制。
2.把推进城市化、工业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城乡区域统一的建设规划、就业市场、社会保障、流通体系、交通网络和环境保护与建设系统。在提升中心城市集聚力和承载力的基础上,强化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作用和中小城市、小城镇的承接传导能力,促进城乡区域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
3.继续实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实事好事,加快改善农村面貌。以解决农村水、电、路和提高农业抗旱防洪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村人口公平地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以保持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二)注重全面协调,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难以同步的矛盾,使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最大限度地让全社会的人们共享。要继续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大政府对公益性社会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体的财政运行机制,政府新增财力应向农村倾斜,重点向科技、基本医疗、卫生监督防疫、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领域集中,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共同投入兴办社会事业的筹资机制,扩大社会事业的开放程度。必须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与社会文化生态相协调,将其提高到和谐社会发展新趋向和高度来认识。加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重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成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文化和医疗卫生体系,建立健全社会资源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源的整合效益,显著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1.积极促进科技进步,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优化整合技术创新资源,从税收、融资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鼓励自主创新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突出巩固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强化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坚持把农村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加强义务教育的国家供给,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教育公共资源主要向山区和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人口受教育的差距。
3.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人才高地。继续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市场配置为基础,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着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重点转到促进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变上来,为充分就业和人人都能成才创造平等机会,努力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4.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着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重点突出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公共卫生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和山区倾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费投入,加快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
5.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着力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基层倾斜,着力提高文化公益事业的社会效益。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引导和鼓励多种文化主体进入文化领域,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以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坚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体制,形成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1.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构建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相适应、更加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社会管理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改善社会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培育发展民间组织,加大管理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社会的自主与自律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的建立,形成分工合理、调控有序、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体系。
2.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按照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切实保障教育、科技、社保、卫生、文化等应当由政府承担职责领域的财政投入,加强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建设。统筹公共服务的分配与布局,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分配不公的问题,促进城乡、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大体均衡。整合城乡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以服务群众为主题,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社会服务领域,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形成社会服务网络化的新格局。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广辟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拓展就业方式,从完善劳动力市场入手,大力发展劳务派遣和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加强就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为就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切实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高水平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疾病信息网络、卫生执法监督和应急指挥等各类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要深化社区服务内涵,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完善社区服务方式,健全社区服务队伍,发展社区服务事业。积极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重点新建和扩建一批满足群众需要的综合服务功能强的社区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着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综合呼叫网络,努力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3.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更加注重公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好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改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以及教育乱收费和药品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现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拓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大力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要从完善农村生活保障体系入手,有步骤地发展社会保障项目,继续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加快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高度重视解决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从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入手,全面启动廉租房制度。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在农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五保户”供养水平,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福利服务和保障水平。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建立慈善募捐的长效机制。
4.加强社会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健全预警预报责任制,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和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社会评价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营造鼓励、支持人们干事业的社会氛围,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建立健全社会发展评估机制,发挥评价导向、激励约束功能,推动公共管理向绩效导向型转变,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维护较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发展活力的同时,高度重视和支持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弱势群体的发展愿望,优先考虑能够帮助他们的发展项目。重视解决好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方面的问题,牢固树立善待进城务工农民、关爱进城务工农民的观念,促进劳动关系、劳资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