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上篇 西方传播学的批判理论研究
批判视野中的传播理论发展
石义彬 叶晓滨 [1]
一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从法兰克福学派传统中,出现了一支委实令人瞩目的传播研究势力。它兴起于欧洲,对传统的传播理论、既定的传播现况和现有的传播体制提出质疑和批判,先声夺人地向传播学研究的主导范式提出有力挑战,寻求建立一个与传统经验研究迥然不同的理论体系。批判学者们,出于学术的良知,对当代资本主义文化喧闹背后潜伏的危机忧心忡忡,为业已陷入困境的西方现代文明深感不安。他们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影响下,意识到传统经验性实证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开始深入思考传播现象的深层次背景,对传播、传播体制、社会与文化之间的深刻渊源及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因而,就开创性而言,这支传播研究势力大大超过了以往50年的研究。
批判理论,是由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阿多诺(Theodor Adorno)、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以及其他同出德国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Frankfurt Institute for Social Research)的学者们共同开创的。这一群学者,现在已为中国学界所熟知。在当时,他们虽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引导,却没有投入轰轰烈烈的斗争,他们在工作上表现出明确的学术性质。20世纪30年代,纳粹党在德国上台掌权,许多的法兰克福派学者纷纷移居美国,以逃避迫害。其时,他们开始致力于对大众传播和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中垄断结构的媒介这两者的全面思考和深入研究。
如今,批判理论业已盛行。而综观传播学界,批判性的传播理论研究,却不特指某一体系分明的研究派别,而是涵括了许多不同的研究流派与主张。较为人们所瞩目的有文化工业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传播全球化及新科技影响中的帝国主义批判、异军突起的英国当代文化研究、法国的语意分析及后结构主义批评等,这些均为批判取向的传播研究。它们共同的特征是反对美国行为主义取向的量化传播研究,并企图从社会权力结构运作的视角,探讨媒介在控制与抗争之间所扮演的角色。它们基本上都同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或深或浅的联系。此外,大部分派别还或多或少地广征博引当代各家学说,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存在主义、现象学、结构主义、符号学、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本文试图通过勾勒批判理论和重要批判理论学者的轮廓,展现批判传播理论从初现端倪到20世纪70年代的勃兴这个过程中与主导理论范式的交锋,从而揭示批判视野中的传播理论发展之轨迹,以期对我国方兴未艾的传播学本土化研究有所裨益。
二
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提出的批判性研究方法,虽然在后来成为批判学派的武器,但在当时美国的特定知识条件下,却不为人注意。确实,德国的社会研究和美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差异太大。德国学者们常对美国社会科学家们普遍推崇的经验实证主义方法提出质疑。法兰克福学派的主将——霍克海默就一再把矛头对准于此,并通过揭示价值判断的问题坚持关于社会的诸概念的批判立场。他在1941年一针见血地写道:“公共传媒总声称它们忠实于个人的终极价值及其享有的不可剥夺的自由。可实际运作中,它们却往往给个人事先戴上了规定的态度、思想及购买习惯的桎梏。这使得它们与那些信誓旦旦的价值越走越远,毫不沾边。流行价值论变得更具批判性,这就反映社会现状和它所追求价值间出现的真正裂痕。”[2]
大众传播研究在方法论上的对立,反映出欧美两种思想传统和它们研究文化与媒介现象时的根本性差异。默顿曾把这种差异归结为“一种对知识和信息的关注”。他认为,知识“意味着大量的事实或观点,而信息却不带有这种系统联系的事实或观点的含义”[3]。基于此,他很有意思地总结道,美国人研究了大众,得到的是孤立零碎的信息;欧洲人思考的却是人能够获取的完整知识结构。法兰克福学派对文化的研究,与美国人对大众社会和大众文化的关注,是有着显著差异的。
在《启蒙的辩证法》(1972)一书中,霍克海默和阿多诺陈述了他们的大众文化理论。这种早在1944年就在德国发表的理论,对美国大众社会辩论的影响在此后长时间里都可以感觉到。它是对美国社会政治价值的直接打击,媒介已经把这些永远地记录了下来。书中有一段尖刻然而深刻的文字:“在文化工业中,个体只不过是生产方式标准中的一个并不存在的幻象而已。只要他的普遍性身份未受质疑,就得忍受下去。自我的特殊性是一件由社会决定的专卖品,但被错认为是理所当然的。”[4]
批判性研究不仅拷问当代媒介工业中的诸现象,而且毫不留情地对维护既有意识形态的各种价值观念提出怀疑。它用思辨方法对当代的文化和社会进行批判研究,挑战传统研究的理论基础。与此同时,方法论上的对立和大众文化现象的日益逼近与潜在的威胁,也驱使着传统的经验研究作出相应的回应。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大众传播研究学者不得不面对挑战,开始着手拓展和延伸拉扎斯菲尔德、霍夫兰、拉斯韦尔等人的先驱性工作。他们凭借日益成熟的经验性方法,深入到拉扎斯菲尔德所谓的行政研究中去,深入到法兰克福学派成员们认为“仅反映具体化的无中介行为的市场研究方法中去,而不是揭示细心观察下的文化现象深层中的社会和心理功能”[5]。因为惧怕大众社会的各种问题会带来文化和政治的后果(特别是面对来自欧洲的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威胁),布卢默(Blumer)对集体行为、拉扎斯菲尔德对媒介与传播、霍夫兰对劝服、拉斯韦尔对宣传的种种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而且富有成效的研究,以期寻求经验性的证据来展示美国这个多元主义社会的运行方式。然而,也有其他一些人,如戴维·李斯曼(David Riesman),对美国公共生活持批判观点,受弗洛姆作品和文化精神分析学的影响,着手研究中美洲国家在工业化历史变革中出现的问题;此外,赖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则抱怨社会科学,即人文科学的抽象经验主义和教条的方法论,在作品中对先进的都市化社会提出了尖刻的批判。[6]这些研究都认识到了“权力—控制”的重要性,寻求把“权力—控制”的基础植于财产或影响力的社会经济分配中。但是,这些意义重大的批判性研究成果,似乎并没有引起太大注意,因为在美国的传播学界,人们总试图在科学事业的发展中保有一种单一而狭窄的理论和历史基础。值得玩味的是,一些权威的出版物,如美国《新闻学季刊》(Journalism Quarterly)、《公共舆论季刊》(Public Opinion Quarterly)、《广播学报》(Journal of Broadcasting)或《传播学刊》(Journal of Communication)等,在当时尤其没有参与对美国媒介研究和社会理论的任何评价,而人们留意到,这些领域正是与法兰克福学派相抗衡的。
三
后来,批判学派的理论作为一种竞争性的社会理论日益为人所重视,这构成了美国社会思想的显著发展。它重新激起了马克思主义和激进批评的辩论,标志着二战后马克思主义学术研究在西方的开始。紧接下来,对当今美国社会理论和研究实践的批判审视,也确立了英法德社会理论学家们在欧美学界的学术领导地位。因而,同批判理论学家们的相遇,为检验社会意识形态批判的形式和实质,提供了一个坚实可靠的机会。特别是,阿多诺和霍克海默的文化悲观主义、马尔库塞的政治批判和哈贝马斯关于在反对官僚政治与权威斗争中传播所发挥作用的理论探索,为美国社会理论学家们提供了研究权力、变革和未来社会诸问题的新途径。
自始至终,值得关注的是,整个批判研究不折不扣地贯穿了对文化的领悟和研究,包括媒介工业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相互串通合谋的研究和对文化进程的理性分析。当今社会的文化批判强调了不断刺激经济成就的增长所带来的社会文化后果,而经济的增长又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日益演变为一个受技术决定的体系。因为附加了越来越多的技术规则,符号传播彻底受到阻塞,而且理性化过程也被强行剥夺了。文化批评家们所持续关注的这些焦点,充满了人文精神,闪耀着理性的光芒和体现了深刻的反思。正是在这样的学术大背景下,批判学派经过与传统学派近50年的交锋,走上了理论前台,成为一支重要的不容忽视的传播理论势力。
20世纪70年代,批判学派成为主导大众传播研究的代表,这是40多年来理论界的主要事件。其时,涌现出了相当数量的学术著述。最早是1973年,马丁·杰伊(Martin Jay)出版的《辩证的想象:法兰克福学派和社会研究所之历史(1923~1950)》一书,[7]它汇编了阿多诺、霍克海默、马尔库塞和哈贝马斯的原著及一些德国当代思想家和法兰克福学派学者著作的最新译文。
批判学派的边际效用,或其他任何对传统理论的挑战,在1959年《公共舆论季刊》上贝雷尔森(Berelson)的一篇关于传播研究状况的评论中显现出来。[8]贝雷尔森对传播学界批判思想的发展持悲观论调,也根本未把批判学说作为潜在的促进学术发展的源泉,他关注的研究方法只是什么“新闻自由委员会”的改良主义方法,当然也提到了李斯曼和英尼斯(Innis)的一些所谓“细小”方法。然而,还是在这期刊物上,李斯曼的文章提到了1950年发表的《独裁主义的人格》中的一种社会批判。[9]他就更为广泛的文化和社会问题研究发表了一些看法,对列奥·洛温塔尔(Leo Lowenthal)的创造性极力推崇,并谴责所谓的“科学超我”(Scientific Superego)在恫吓冒险研究方面尤有成效,“因为从贝雷尔森先生这样的导师这里,年轻人比他们的长者学到了更多的方法论错误”[10]。实际上,洛温塔尔这个把批判理论应用于文学研究的法兰克福学派早期成员,也是美国大众传播学界在当时引人注目的代表。他同约瑟夫·克拉普尔(Joseph Klapper,研究舆论和心理战)、马乔里·菲斯克(Marjorie Fiske,研究流行文化)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合作研究,大量著述被拉扎斯菲尔德、施拉姆等收入了他们编辑的著作集中。
对大众传播研究的状况进行总体评价的学者们,似乎一直专注地把目光放在狭窄的行政研究传统上。但几十年后,人们又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学术领域及其理论著述所产生的影响。因为一些研究者们对大众传播学缺乏广泛的理论化而感到遗憾,为没有新人辈出而觉得沮丧,他们禁不住发问:“为什么花名册上英尼斯、麦克卢汉、拉斯韦尔和其他一些人旁边没有加上别的名字”[11]。后来,《传播学研究:半个世纪的评估》一书的编辑们提出,传播学研究始于1927年拉斯韦尔的《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并在掌握该领域传统经验方法的传播学者们的努力工作中继续得以发展。我们注意到,该书的编辑们一点儿也没有尝试着去向人们提供一个大众传播研究的理论背景,或对过去50年研究轨迹作出历史的描述。[12]
社会理论工作更为宽泛的语境得以被承认,还是在近期。其时,罗杰斯(Rogers)对批判理论进行了相当简短和不无残缺的表述。他尝试将传播学研究划分为经验和批判两派,并极力遮掩拉扎斯菲尔德对批判研究的运用与法兰克福学派及其他批判研究的区别。[13]这种区分的缺乏,削弱了他关于两大学派理论前提的说服力。因而,罗杰斯对清晰划分传播研究中批判学说和传统学说间的界限没有作出实质性的贡献。事实上,对他来说,所谓“批判学派”不过是20世纪30年代德国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马克思主义,而“批判学者也是因为反对效果至上和注重传播研究的内在经验本质而远离经验学者的”[14]。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它不是一种学派的两极分化,而是对传播学界经过几十年发展后必要的批判性反省与评估作出的反应。批判学术思想的兴起,是对一个不能反映日常生活和社会政治现实的理论命题进行自我思考的结果。
批判性研究的话题独立地出现于1983年美国《传播学刊》名为“发酵中的园地”(Ferment in the Field)的专号。作者们对传播领域进行了有益的认识论上的思考。他们承认,批判性大众传播研究并不是一个统一体,而是一系列发展的各有差异的大众传播研究方法。他们中有人把“批判”一词描述为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被挪用的术语。其他人则在使用“批判研究”或“欧式研究”等术语时模棱两可,尽管其隐含之意是这些研究活动涉及权力与控制的问题,因为所有批判派别的中心关注点是社会权力运作中传播的有效性。乔治·格布纳(George Gerbner),在他对这场讨论的总结中,提出“批判学者”这个概念来涵括“那些为了使用话语的诸名词及其范畴中知识和权力的结构,而为人类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并不断追求和奋斗的人们”[15]。
对大众传播研究的传统方法有多种批判看法,这揭示出它并不是意识形态和社会科学的选择,然而这种社会科学的实践依然深深扎根于某种意识形态的语境中。尽管正统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或文化研究的语言在“发酵中的园地”的讨论中折射出来,为当代社会运作的批判提供了丰富的词语和全新的视野,这种语言仍然是由许多作者复制出来,而没有进一步地讨论美国主流大众传播研究因为意识形态新视角带来的种种后果。
广泛接纳和兼容不同渊源的理论命题,并把它们提交到社会改良实践的应用范畴,而无视它们有什么样的文化或政治源头和意识形态基础,这反射出把这些理论命题美国化的一种治学方法。美国的学术机构创始之初,欧洲知识界一直对美国学术思想产生着影响,这样的事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随处可见。美国哲学的实用主义(特别是杜威的工具主义),便是最为显而易见的例证。它似乎是按照当时这种理论所满足的兴趣而获得恰当应用的。举例来说,乔治·诺瓦克(George Novack)在1975年对杜威的自由立场进行了反驳,同他当时的政治现实相比,这便是对美国社会中作为一种哲学和政治权力的实用主义提出的马克思主义批判。[16]
批判理论兴起于魏玛德国的文化和政治语境,要更好地了解它对当代社会批判作出的巨大贡献,需要研究它在这种语境中兴起的原因和过程。这种研究中两方面因素是决定性的。首先须对认识论与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有深刻洞察,其次就是要充分理解批判理论缘何要抛弃传统实用主义哲学成见而转向强调历史、文化和本质。
四
批判学派理论家们的著述为全面深入检视现代社会,包括对大众传播研究的哲学和政治后果进行讨论,提供了基础。然而,这种学术上的努力仍是不完全的。把批判理论作为一种批判性传播理论的基础,一直被体现在各种严肃的社会理论文献之中,这当中尤为突出的是哈贝马斯的作品。哈贝马斯是现今欧洲思想界最重要的发言人,是活跃在哲学舞台上并在广泛的范围内被公认的欧洲重要思想家之一,在某种意义上,要了解批判视野中的传播理论,不研究他的思想是断然不行的。在他那些理性化的语言里,负载着当今资本主义世界急遽变化的大量信息,跳动着我们这个时代强有力的脉搏。
正如哈贝马斯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正当世界上许多社会研究者都退缩到一个个角落,固守自己的一小块阵地的时候,哈贝马斯却全面出击,力图把人类知识综合为一个整体。他的思想体系有一种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系统性。无疑,与法兰克福学派的上一代人,尤其是马尔库塞相比,哈贝马斯的思想中更多的是那种感性批判之后的理性思索。[17]他力图为人类解放作出认识论上的辩护。确实,作为一种批判立场而不是一种学说来看,批判理论在着手一项对现实的批判,并指明未来潜在的发展方向。对于哈贝马斯来说,它事关人类内在潜能的解放。
传播是哈贝马斯理论工程中的一个中心论点,最早出现于1971年《知识和人类的利益》一书中。在该书中,他提出了批判性社会科学语境里一种与众不同的语言方式。[18]到《传播行为理论》一书出版,他的研究达到高潮。书里面涵括了其社会理论的规范性基础。书中说:“如果我们假定人类是通过其成员间的社会协作活动来维系自身的,而这种协作必须通过传播——在特定中心领域里通过指向达成一致意见的传播——确立起来,那么,人类这个物种的繁衍也要求满足传播行为中固有理性的各种条件。”[19]
1984年,哈贝马斯构建了“传播行为”的概念,它源于三个“错综难解的主题”:(1)从个人主义的社会理论研究方法之局限中解脱出来的一种传播理性;(2)一种连续真实世界(Lifeworld)和各种体制、范式的双层概念;(3)解释“社会病理学”的现代性的理论。哈贝马斯由此总结道:“传播行为理论是意欲使某种社会生活语境的概念化成为可能,这种语境恰是专为种种现代性的反论设置的。”[20]
通往这种理论立场的路途须应用一种重新建构的科学。在《传播与社会演化》中,哈贝马斯(1979)宣称:“普遍符号应用学的任务,是识别和重构‘一种可能理解’的普遍条件。在其他语境里,我们也谈及传播的一般先决条件,但我更愿意讨论传播行为的一般先决条件,因为我认为那种指向于达到理解的行为是基础性的。”的确,对哈贝马斯而言,“达成理解的目的,是趋向意见一致,它止于相互的理解、共享的知识、互相的信任和共同的适应所带来的那种交互主观的彼此性(Intersubjective Mutuality)”[21]。
构成传播实践基础的这些条件都建立在理性之上,这种理性由参与者“能否在适当环境中为他们的表达提供道理”来决定。哈贝马斯(1984)解释说:“适于日常生活传播实践的理性,说明争论的实践像一个上诉法庭,它使传播行为与其他方式的连接成为可能,尤其是当异议分歧已不能用日常惯例来弥补,而且也不能用直接或策略的力量来解决的时候。”[22]
因为传播实践产生于社会和文化的结构这个背景之中,所以哈贝马斯把注意力引向了作为符号复制的语境。他指出并描绘了三个结构组成部分:“(1)为了形成对他们状况的相互理解,传播的参与者应处于一个他们共同使用并同时不断更新的文化传统里;(2)为把他们的行动同可批评的验证性主张的交互主观的认知协调起来,他们有赖于社会团体的成员关系,并同时强化后者的整合;(3)通过参与同有能力的参照人(Competent Reference Persons)的互动,成长中的儿童内化他们所处社会团体的价值取向,并得到一般化的行为能力。”然后,他继续指出,传播行为有三种功能:一是传播与文化知识更新;二是社会整合和群体团结;三是个人认同。[23]
哈贝马斯就言辞行为和三个世界的关系,把传播参与者的文化语境定为“演员们的世界”。它们是“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在客观世界里,对现实所有的真实表达都可能实现;在社会世界里,所有的人际关系都能受到合法调节;而主观世界,则是指说话者已具备特权可以获取经验。[24]
传播成为一种共享文化背景下的一个谈判过程,一个能为任何有意义的参与提供先决条件的“真实世界”。确实,文化、社会和个人是“真实世界”的结构组成部分,在其中,传播行为用以复制文化知识、整合个体,并塑造不同的个性。哈贝马斯(1984)把“文化”看作知识的储水池,参与这个世界传播的人从中按自己的方式进行解读,“社会”代表了合乎法律的秩序,透过它,参与者们保全他们社会群体中的成员资格并维护其凝聚力;“个性”指的是,确保主体在维系自身身份时参与理解过程的能力。在符号内容的语意学领域,社会空间和历史时间形成了各种传播行为发生的“维度”。[25]
媒介作为“真实世界”里日常活动不可剥离的部分,是以“传播的普遍化形式”在运行的。因而,报刊、广播和电视,就具备了一种法律许可的功能。它们把参与者从时空的限制中解放出来,提供可获取的多元语境,并在能够满足专制或开明的需求之中变得作用重大。[26]
这种传播与媒介的观点的提出,表明大众传播理论和研究总是同传播实践的分析密不可分。也就是说,同传播能力、理解和个体在真实世界的参与相关。丹尼尔·哈林(Danial Halin)看到,“对哈贝马斯来说,所有形式的人类传播,甚至在大众散布的状况下,根本上讲都是人类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如果它们从基本的对话结构中剥离出来的话。”[27]哈贝马斯主张,媒介的研究必须是一种文化研究,是真实世界环境的研究,是服务于解放利益要求的公共领域前途的研究。它基于这样的观点,即知识是忠于真理(开放性)和反思之过程的。如理查德·伯恩斯坦所说(1985),“一种解放利益在这种意义上讲是基本的,即理性利益在于推动改善其全面发展的条件;因而对非曲解传播的需求变得完全清楚……非曲解的相互传播不可能存在,除非我们意识到并致力建立起相互传播所必要的社会物质条件。”[28]
在哈贝马斯近期工作中,他已经勾画出一个广阔的理论框架,并拿出了一个传播研究议程。他工作的复杂性和他在潜心学术时展示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结构,成为美国从事传播理论研究者的主要挑战。确实,理论上的复杂性和知识上的高要求,使得人们不易参与对哈贝马斯工作的批判性评价。而这位当今法兰克福学派最重要的思想家,由于在传播学界进行的批判性理论研究,使得尚无人能站在他的前面。
五
以上,我们对批判理论在欧洲兴起后传入美国而产生交锋与变异、震撼与争夺的历史轨迹进行了粗线条的描绘。下面,我们有必要从总体观照的角度对批判视野中的传播理论发展再作一番考察。
1947年,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和霍克海默曾提出著名的“文化工业”理论,而拉扎斯菲尔德也早在1941年就针对美国及欧洲研究的差异撰写了《行政及批判传播学研究述评》一文。但是以西方马克思主义为基点的批判研究要到20世纪70年代才受到广泛的重视。英国批判研究主将之一的柯伦,在《大众传播与社会》(1977)和《文化、社会和媒介》(1982)两书中,正式把美国传播研究所植根的多元主义观点和批判研究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对立起来,指出两者对社会及媒介解释的极端不同,旨在刺激传播学者寻找更合理的分析和研究方法。
批判研究之所以能在20世纪70年代受到学者们普遍的重视,自然有其社会历史和学术方面的背景。就时代背景而言,大众媒介在20世纪50、60年代业已成为极为庞大的资讯机构,1963年开始的美国电视晚间新闻更成为全社会的焦点,民众对媒介的依赖越发殷切,政治机构对媒介的运用也越发敏感,同时在60年代欧美各国普遍发生的社会抗议、暴动、种族冲突、劳资纠纷、学生运动、反战示威,甚至政治丑闻,使得媒体在社会动乱年代所扮演的“政治”角色引起许多争议。政治传播学者布鲁勒即指出,当时的社会危机也引发了媒介危机,许多社会群体认为媒体扭曲了它们的本质。
在激烈的社会冲突及媒介角色的争议中,传播学者自然难以保持价值中立的实证主义形象。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仅从短期的行为态度验证传播的效果是学者们的画地自限。20世纪70年代,传播学者重新反省行为主义研究模式,尝试不同的研究路径,有的人将传播效果的观念从短期的态度改变扩大到长期的认识塑造,有的则企图从宏观的社会结构角度解释传播的功能,也有大量的学者转向已在英法德等国兴起的批判传播研究,以不同的理论和方法,探讨当代大众传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于是,批判传播研究开始了对主导研究范式的挑战。在前文论及的1983年出版的《传播学刊》专号“发酵中的园地”,以及1985年国际传播协会(ICA)在夏威夷召开的以“模式对话”为主题的年会中,世界各国的学者均有热烈的讨论和争辩。但无可否认,批判传播研究基于深厚的哲学传统,以社会权力的控制来观照媒介的社会功能,确实在实证传播研究所分析的个人效果之外,提供了截然不同的思考角度。
国际传播学界,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经验实证方法影响下,形成了所谓的主导传播研究模式——传统学派。随着法兰克福学派兴起,实证主义的经验研究方法受到日益严厉的质疑,因此传统学派相形之下日渐式微。而批判学派虽派别林立,门类众多,但毕竟呈异军突起、横扫天下之势,并且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得与传统学派分庭抗礼。随后,在80年代、90年代渐受学界青睐,明显占据了传播学研究的主导地位。而且,英国文化研究学派的推波助澜,使批判理论在传播学研究领域更加深入人心。限于篇幅,这里无法对日显优越的文化研究学派多加评论了。
比较与整合:西方媒介理论的新动向
石义彬 单波[29]
整个20世纪,媒介研究一直是一个国际性的学术话题,它在不断融入研究群体所在国家的媒介及媒介政策运作过程中的同时,也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学术话语。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学者就开始在比较学的视野中审视西方媒介研究状况,并大致形成了对欧美媒介研究风格的区分,即把媒介置于政治怀疑与批判框架中的批判研究(critical research)与在既定政策参量内评估媒介系统功能的行政研究(administrative research)。虽然这种划分过于简单,并且不断受到质疑,但学者们的共识是确定的:随着媒介机构、产品和消费的国际化,媒介研究不能局限在一国范围内,必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以面对媒介发展的全球化问题。
几年前,英国学者约翰·科纳(John Corner)、罗杰·西尔弗斯通(Roger Silverstone)和苏格兰学者菲力普·施莱辛格(Philip Schlesinger)商议着邀请欧美著名传播学学者对媒介研究的进展作出权威性的评述,由此产生了由劳特利奇(Routledge)出版公司于1997年在伦敦和纽约两地推出的《国际媒介研究:批判性考察》(International Media Research: A Critical Survey)一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欧洲的一些学者就热衷于对媒介问题作大范围内的群体研究,特别是所谓“欧洲媒介研究群”在著名学者卡伦·休尼(Karen Siune)的领导下于1986年对欧洲变迁的媒介环境所作的一系列研究,至今令人回味,这次在三位学者组织下的研究,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空前的。
欧美学者在这本评述性的著作中展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对话,他们所讨论的主题集中在三个方面:北美和欧洲媒介研究状况比较,国家、市场和传播体制,以及媒介研究与媒介政策。在对话中,该书的作者们保持着一种共识:美国是历史意义上媒介研究最初的焦点,并且在媒介的重构方面也走在前列,这显然与技术进步和宽松的政策相关,由此而来的影响波及美洲各国以及更远的地域,而在欧盟及其成员国中,就媒介问题和文化政策而言,美国已成为时而被仿效时而被抛弃的对象。当研究者面对全球媒介市场或着力于为东欧国家的转型而提供现代化、多元化、市场化的媒介模型时,美国就成为被模仿的对象;而当研究者潜心于文化层面的批判研究时,他们则往往关注欧洲文化的不同,强调媒介的地区特色。其实,从学理层面上讲,他们所看到的是媒介研究中市场研究模式和文化研究模式的差异,前一种模式的思考逻辑是经济逻辑,其动力是追求媒介运作的最大利润,因此,如何争取消费者就成为最重要的问题,而任何干扰自由市场竞争的要求(如规范节目内容、保持节目的平衡、禁止跨地域媒体经营等)均被视为违反自然,同时还强调媒介产品的同质性以减少生产成本。而后一种模式的思考逻辑则是文化教育的逻辑,讲求言论自由、美的品质、公共利益的考虑、观念整合、保护少数族群和青少年,重视文化认同与区域自主的保护,认为媒介在文化层面上应是多元而富有地方特色的,在告知和教育民众成为民主政治的一员方面,极具文化上的重要意义。正是这后一种想法使欧洲公共广播电视制度维持到了20世纪80年代。但随着80年代以来商业与技术浪潮的冲击,欧洲人引以为豪的公共广播电视系统逐渐被瓦解。1980年,西欧17个国家共有41个电视频道和61个广播,绝大部分都是“公共”性质,而到1990年,一下子冒出36个商业频道,与40个公共频道及其他有线电视频道相抗衡。变化了的媒介环境对欧洲媒介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按麦奎尔(Danis McQuail)等欧洲学者的说法,欧洲媒介研究开始进入由“旧秩序”向“新秩序”转变的过程,即以公共服务和政府控制为重要特点的“旧秩序”,受到新科技的冲击以及跨国商业势力的影响,进入抗拒、冲突及调适阶段,逐渐由新的媒介运作法规孕育出新的秩序,同时新秩序的基本规约再经过受众、市场的考验,导引出欧洲新的媒介模式——私人和不同的市场机会构成的私人媒介与公共媒介的双元系统。
然而,从这场学术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学者无意因为这种由“旧秩序”向“新秩序”的转变而抛弃传播学中的文化研究,而直奔美国主流传播学那种以“传播者—讯息—通道—受众—效果”为模式的直线型分析。英国学者索尼亚·利文斯通(Sonia Livingstone)在解读美国学者卡茨(Elihu Katz)40年的媒介研究时,就以同情的理解显露出对这位美国学者整合欧美媒介研究风格的认同。在她看来,卡茨虽然一度沿袭社会心理学传统,但从其学术经历来看,他一直在从多元视角探讨个人对媒介事件的影响力(influence)问题,从介入媒介影响力中的主要社团和人际网络的角色,到舆论形成的机制,再到影响媒介反应的文化和亚文化因素,通过并不单一的路径,他从“使用和满足”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转到在复杂的文化和技术环境下媒介传播过程的个性化研究。索尼亚·利文斯通进而指出,卡茨的媒介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整合了行政研究和批判研究,他对证据的重视、对单一或封闭的媒介效果定义的排拒以及对传播的社会和心理过程的通观,成就了他对媒介研究的贡献。显然,这种评述的意义不在于一位英国传播学者如何准确地评价一位美国传播学者的研究,而在于欧美传播学者所达成的方法论的沟通。在美国传播研究传统中,传播研究主要是以“传播者—讯息—通道—受众—效果”为模式的直线型分析,强调传播结构独立于社会结构,两者间的关系只有模糊的互动概念加以解释,其研究重点放在个人的、短期的、微观的传播效果上。而起源于试图发展一种批判的政治实践的英国文化研究则着眼于“一种不断思考如何在世界上进行干预的实践”,或者用英国学者霍尔的话来说,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参与。这种参与往往采取极端政治的形式,其目的是系统地批判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市场并密切关注争取社会变革的实际运动。因此,文化研究学者把目光投向传播过程中的文化、意义和权力,试图将社会各部分纳入一个权力结构运作的整体,以宏观的方法来探讨传播的角色。
瑞典学者彼得·达尔格伦(Peter Dahlgren)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文化研究理论进行了系统总结,指出它围绕文化、意义与权力展开论述,在意义的诠释和价值判断上表现出比传统研究方法更强的敏锐性。尽管目前概念的混乱与内在的矛盾的存在,影响了研究的清晰性,但与传统研究方法相比较而言,它对新形势下传播技术统治力量的批判会更有价值。
美国学者伊丽莎白·福克斯(Elizabeth Fox)对战后拉美地区在媒介和大众文化方面的研究进行了全面评述,指出其研究进程是在改变国家与媒体的关系中展开的,自由市场的驱动力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已成为影响该研究领域的结构性因素。也就是说,拉美的媒介与大众文化研究是在推动媒介市场和西方价值观念的全球化中展开的。
从学者们所作的广泛分析与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一般意义上,欧美传播学研究方法的整合的基础在于:首先,这些方法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补的,它们共同融入了西方传播学方法论体系;其次,任何方法都不能独立于研究者的基本观念架构之外而自成一个客观的运作体系,因为任何人在运用方法研究问题之时,心中早已有一套自觉不自觉的关于人类社会及知识的基本观念,这些基本观念导引着他看问题的方法。而现今时代欧美研究者的观念在媒介新技术和媒介商业化浪潮中不断实现着交融,如上述市场逻辑和文化教育逻辑所隐含的不同观点就已经交织在一起了,这就很自然地引起方法的整合。
然而,整合并不意味着合二为一。欧洲学者在关注媒介市场时,依然坚守着对文化意义的追寻和对社会权力、媒介权力相互渗透的批判,只不过这种批判精神在学院化的气息中被削弱了许多。美国学者在探讨媒介文化的影响力时,坚持的是对媒介短期效果的研究,贯注着以媒介文化的全球化来实现媒介市场的全球化的浓厚兴趣。
对于媒介研究的未来,该书的作者们认为,随着媒介角色的复杂化,即媒介既是全球的又是地方的,既是公共的又是私人的,媒介研究将既是多元的,又是各具特色的。同时可以预见的是,西方媒介研究都将顺着“新闻自由”的逻辑演绎下去,面对以新的形式出现的旧问题,如媒介影响力问题、所有权和控制权问题、公民权问题、媒体使用的社会心理问题等。所不同的是,理论家们还将面对在复杂的信息环境中出现的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文化冲击与文化多样性的新矛盾,而这一新矛盾很可能成为西方新闻传播理论的生长点之一。是否如此?让我们拭目以待。
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活动的历史与逻辑[30]
石义彬 单波[31]
一 引言
诚如美国学者迪莉娅(J.W.Delia)所言,西方传播学从未依赖单一的知识来源,也从未统一过。[32]因此,它是一个难于把握的学术领域。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此领域进行了方方面面的清理,但至今仍然没有统一的认识。他们大多偏重于用抽象的、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框架和方法来涵盖具体的、历史的、呈现文化多样性的新闻传播理论表述,这就难免产生各种各样“以偏概全”的研究模式,而在科学主义的视野下,这些被总结出来的研究模式又不断遭受广泛的质疑,以至于得出“传播科学尚处于‘前范式阶段’”[33]的判断。其实,问题并不在于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有没有范式或能否用单一的研究范式来界定,而在于传播研究的“场域性”(contextuality)和人类传播活动的“不确定性”(indeterminancies)摧毁了为建立抽象的研究范式而设立的权威性学术话语。
1981年,丹尼斯·麦奎尔(Denis McQuail)和斯文·温德尔(Sven Windahl)出版《大众传播模式论》(Communication Models for The Study of Mass Communication)一书时,西方学者建构传播研究模式的热情还没有减退,他们对模式的遵从依然建立在模式的构造功能、解释功能、启发功能和预测功能之上,但这两位学者当时还算比较清醒,认识到“模式不可避免地具有不完整、过分简单以及含有某些未被阐明的假设等缺陷,适用于一切目的和一切分析层次的模式无疑是不存在的”[34]。同时还看到,“因为大众传播研究的不同途径涉及互不相容的不同侧重点,有时涉及前后矛盾的理论,因此,任何一个全面性模式都可能混淆各种科学的探讨,不可能正确说明现实真实的思想状况”,另外,“一个单一的全面性模式可能会无形中肯定一种单一分立的传播过程的存在,即由作为信息来源的社会传向作为受众的社会”。[35]到1994年,麦奎尔的《大众传播理论导论》第三版面世时,研究模式的思想已淡化,开始以人文主义研究方法和科学主义研究方法为横轴,以媒介和社会为纵轴,把传播研究切割成媒介—文化论、媒介—唯物论、社会—文化论以及社会—唯物论四个不同的面向。显然,这种分析把西方传播研究带到了由“媒介、文化和社会”构成的“场”,呈现出传播研究的“场域性”。
任何传播研究模式都是在特定的“媒介、社会和文化”的场域、意义中产生的,只不过我们对这一事实不够重视,总是习惯于泛化传播研究模式或制造适应全球传播的大众传播理论模式,以至于传播理论之争常常被简化为研究模式和研究方法之争,这可以说是现时代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的危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更应在“媒介、社会和文化”的场域、意义中去重新审视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以真实地理解其发展的历史和逻辑。
二 在自由主义话语中展开的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
西方人对新闻与大众传播现实的理论表述可以追溯到英国政论作家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44年在英国议会发表的长篇演讲——《论出版自由》。这种表述活动之所以会展开如此大的历史跨度,是基于这样一种事实:新闻传播活动作为基于人的天性的交往活动,其发展前提是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它最终决定新闻传播应如何发展、应如何符合人的目的以及应达到何种“普遍性”。无可否认,这个“事实”被弥尔顿抓到了。尽管他只是在人类对上帝的恩赐的需求中寻求保护人的言论自由权利,还没有进入新闻自由的实践层面,但他还是触及了新闻传播的核心问题。如他认为,出版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它像天国的嘉惠,使我们的精神开朗而又高贵。它解放了、扩大了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见识”,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36]而一切出版管制不管其动机如何,其实质都是以宗教法庭的形式,实现权力与利益的结合,从而在根本上剥夺人民的权利。这是对自由、对人权的侵犯。[37]同时,在他看来,出版自由的实质性目的是杜绝献媚、广纳忠言、开明地听取人民的怨诉以及容忍不同意见的争论。正是从这样的表述中,人们很自然地引申出新闻自由的思想。
表面上看,他的写作动机并不在构筑关于出版自由的学说体系,而只是一般的追求自由的激情;他甚至也没有把出版自由付诸实践,相反,在七年后还成了克伦威尔军政府的书报检察官,从事自己所谴责的出版物检查工作。同时也不难发现,与他同时代的英国人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所写的《论公民》(1642)、《利维坦》(1651)更具思想深度,而稍后的英国人约翰·洛克(John Locke)在《政府论》(1690)、《人类理解论》(1690)中,“似乎像牛顿发现了自然世界的科学规律一样发现了人心的科学规律,从而打开了在比较理性因而也比较愉快的方针上改造人类社会的途径”,[38]使自由由天性转为权利。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在宗教与政治纠缠不清的16、17世纪英国文化背景下,他们都在追寻实现上帝的旨意的过程中,认同自由是人所具有的天然权利,是人性的体现。不同的是,弥尔顿从言论和出版自由角度对这一“天赋人权”观进行了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论辩,从而使新闻自由一开始便与宗教、政治纠结在一起。
在《论出版自由》这本未经许可的、没有登记的出版物中,有一个很著名的观点:只有让各种观点通过自由讨论才能达成真理。意见自由市场(a free marketplace of ideas)由此缘起,即在开放的意见自由市场中,人有能力识别真伪,而这又成了新闻自由哲学思考中一个最基本的观念。尽管弥尔顿对新闻自由的理解还有很浓重的心灵自由的色彩,尽管他把出版自由视为高尚、庄重及有教养的人们的特权,认为那些生命短暂的“新闻小册子”配不上出版自由,从而导致理论与行为上的矛盾,但他的激情澎湃的自由话语确实叩开了自由主义新闻理论之门,并对西方新闻业的现代转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新闻自由得到法律保障之前,西方新闻业始终未获得充分发展,因而也难得出现系统的新闻理论探讨,只是迸出了一些零星的理论火花。如在有着悠久报业历史的德国,克里斯岑·韦斯(Christian Weise)在1676年提出在新闻选择中要区别真伪。1688年,另一位学者丹尼尔·哈特奈克(Daniel Hartnack)认为,新闻选择中应强调事件的重要性,决定一个事件是否值得报道的关键是事件的后果。1690年,托比亚斯·扑瑟(Tobias Peucer)撰写了世界上第一篇关于报纸的论文,首次提出了新闻价值的概念,认为选择新闻的主要标准是异常性和重要性。1695年,卡斯帕·斯蒂勒(K.Stieler)又进一步提出新闻的新鲜性、接近性、显要性和消极性等价值要素。[39]这些观点代表了当时的学者理性地规约新闻报道行为的追求,然而又是与时代的问题错位的。当时的欧洲报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使自由主义新闻思想进入实践从而解除专制与独裁对新闻业的束缚?因为现实的情况是,英国从1712年开始征收印花税,要求出版商为出版物付税,这阻止了意见自由市场的形成。欧洲大陆的专制风气更甚:在18世纪的法国,有“攻击教会、引起反政府情绪,攻击政府、暗中破坏秩序与平衡”之虞的文章作者,都可能被判处死刑;在普鲁士,国王曾一度禁止所有外国报纸进口;奥地利则在两年内查禁了国内两千五百家出版商。获得官方许可的报纸又必须按政府的指示来报道新闻,如《法国公报》就必须“站在官方的立场”驳斥伽利略所提出的日心说,并且要详细报道罗马宗教法庭对伽利略的审判。[40]
当出版商在黑暗中左冲右突或趋炎附势的时候,思想家又一次点亮了自由之灯。孟德斯鸠在1748年写成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并由此认为,一方面,人民应通过代议机关表达他们的舆论;另一方面,应保障公民权利特别是言论和思想的权利。卢梭则在1762年发表的《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主权在民的思想,在他看来,主权必须来自全体人民,而且必须是不能从他们身上剥夺的;同时,他们在充当立法议员时必须尽力表达普遍意愿,当人们抱着道德责任感行事和考虑公众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人利益时,这种普遍意愿就会出版。这可以说构成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出版自由运动的思想基础,同时也是政治学说中的自由主义新闻思想在法国大革命中发展成为法学层面的出版自由的思想基础。沿着孟德斯鸠和卢梭的思想轨迹,罗伯斯庇尔在《革命法制和审判》一书中阐述了“出版自由是一种基本人权”的思想,并把出版自由的立法建立在“出版自由是完全的和无限的”[41]原则之上。法国国民议会也在激烈的辩论之后,于1789年把言论出版自由作为第十一条载入《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那经典的表述至今仍能使人体会新闻自由思想的永恒价值:无拘无束地交流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只要他对滥用法律规定情况下的这种自由负责。
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于1789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亦称《人权法案》),第一条即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从此,西方新闻自由开始了制度化的历程。按照新闻史学家史密斯(Anthony Smith)的说法,在1815年的时候,新闻自由是一个概念,是一种实验,是一件骇人的事;到了1881年,新闻自由已成为连续的制度,而其中最令人赞叹的论述则永远铭记在1881年7月通过的《法国新闻出版自由法》中。[42]其实,西方许多国家的新闻自由在1881年前就已先行发展:挪威在1814年的新宪法中宣告新闻自由;意大利在1848年颁布的宪法中对新闻作出新的规范,同年,德国废除对新闻的限制;到1881年,英国通过一项新的诽谤法,不再要求报纸为可能的官司预存款项,免除报纸事前送审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报业在19世纪获得了新的动力并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此时,弥尔顿的保护理性的个人自由的权利和在人类对上帝的恩赐的需求中寻求真理的体系让位于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体系——在一个既了解社会需求又了解个人权利的市场中形成代表真理的进步言论。密尔的《论自由》,不为追寻实现上帝的旨意,而是追寻社会对“真理更美好感觉”的需要,也就是说,社会至上融入了个人权利,实用主义代替了精英主义,曾经是绝对而理性的真理变成了多数主义和渐进的发展。[43]
三 在关注人类社会进步的意识形态气氛笼罩下的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
新闻自由思想的拓展与落实给西方新闻业营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成为西方新闻业市场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同时西方新闻业的迅猛发展又推动了新闻学的研究。
19世纪中晚期,西方学术界笼罩着一种关注人类社会进步的意识形态气氛,人们期望从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理性阶段演化的过程中揭示和发现社会法则。这时,欧洲的理论表述的最大特点就是开始了由社会思想向制度化的社会科学的转化过程,并深深植根于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占支配地位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按照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依赖于对下述三个活动领域的严格区分:与市场相关的领域,与国家相关的领域和与“人”相关的领域,而且各自还具有特定的规则或逻辑;对这三个独立领域的研究,也就渐渐地被称为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这三门学科辅助于历史学,都有着很强的“应用”性质,它们以“常规性变化”为依据、以现实经验为取向,最终变成了一种限定和设计社会变化的研究方式:它不仅有助于国家政策的制定,同样也有助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兑现。[44]西方19世纪的新闻学是在“社会—历史”的范畴内被纳入这一研究轨道的,其思想逻辑是,新闻是文明生活中起作用的一种社会力量。因此,学者们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向新闻史的研究,于是,就有了1845年德国学者普尔兹所撰写的世界上第一部新闻学专著《德国新闻事业史》。而法国人托克威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在1835年出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中,以民主作用论的观点来看待美国报纸的发展,认为美国的报纸之所以数量多,是因为它满足了民主需要,或者说是民主刺激了美国报纸的发展。
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方人以这样的思考方式开始新闻学研究的制度化进程。新闻与社会的平稳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成功有着密切的相关性,电气化、摄影术、电影、留声机、电话、广播等新的传播技术戏剧性地变革着媒介领域,也给人们提供着生活基础,以至于传播的变化能戏剧性地改变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同时,人们所处的时代还是垄断资本时代,在追求高额利润的过程中,作为公众舆论必不可少的滋养品的新闻,已被耸人听闻、浅薄无聊所“污染”,并且威胁着民主政治,更为可怕的是,新闻从业人员无所适从,新闻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因此,新闻学研究与教育是必需的。[45]显然,这种思考方式是西方新闻学接受社会学影响的内在动因。
一般来说,对西方新闻学和传播学构成间接和直接影响的主要是这样一些学者:研究官僚制度的德国人韦伯(Max Weber)、社会学之父孔德(Anguste Comte)、实证研究方法的先驱涂尔干(Emile Durkheim)、理论社会学的创始人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力主模仿理论的塔尔特(Gabriel Tarde)、研究团体对个人影响的社会心理学之父西梅尔(George Simmel)、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John Dewey)和詹姆斯(William James)、社会学家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社会学芝加哥学派领袖帕克(Robert E.Park)、社会学家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46]在他们所处的年代,报纸已成为拥有大量读者的、重要的大众媒体,社会进步的信念使他们中的一些人着迷于报纸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潜力,于是,新闻学的问题被纳入社会学视野之中,“传播”被作为人与人互动的关键要素纳入其思想过程。比如,杜威向他的学生灌输的一个重要观念便是“大众传播是社会变迁的工具”,并且他从未放弃借用媒体改良社会的可能性。[47]而在库利看来,人与他人互动,有如一面镜子,帮助个人自我概念的形成,“传播”就是“镜中之我”形成过程中“唯一”的关键要素,它提供一个社会化方法,有如结合社会的螺齿。[48]本来,关心大众媒体的库利已经注意到了大众传播效果问题、媒体所有权问题以及媒体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角色问题,但对报业商业主义的排拒,使得他只是在人际传播的范围内“诠释”其社会进步的信念。米德则从杜威和库利的学说出发,提出“个人乃经由与他人互动,进而认识自己”的自我理论,朝着强调人类传播是社会化的重要代理人这个方向大步迈进。[49]帕克在11年的记者生涯中发现了新闻塑造民意的作用,并带着对这一问题的浓厚兴趣离开新闻界,进入社会学领域,使传播成为社会学领域的一个中心问题,在他那里,所谓传播就是“个人能以某种意识,到达某种程度,对别人采取态度与观点的一种社会心理过程”[50],新闻是人际交流的基础。他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人际网络如何与大众媒体联结?报纸影响民意的程度如何?报纸如何为民意所控制?媒体如何能促进社会变迁?
显然,这些社会学家以他们对社会进步的关怀,把新闻与传播置于人类行为的实证分析层面,客观上打开了新闻学和传播学反思社会的新视角,并把它引向了社会科学研究轨道。从此,西方新闻学和传播学的理论表述不再仅仅是新闻传播的编史工作和经验化研究,而是延伸到了广阔的社会领域。但是,这个时期的行为主义者将权力(power)的研究等同于“影响力”(influence)的研究,过于轻率地忽视了作为“某种能力或预存属性”的权力与主要指涉权力运作过程的影响力之间的差异,相应地,以媒介效果研究取代传播过程研究,把媒介的影响力仅仅视为一种与生俱来的说服能力,至于这种影响力如何运作,则并未受到重视。
李普曼的理论表述过程就是一个极好的说明。他对新闻传播现象的关注是从新闻报道不自由的状况开始的,在这之前,他的研究兴趣在政治学和外交领域。在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过程中,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触角使得他发现战时的新闻报道是不自由的,由于新闻检查,公众无法知道伤亡的真实情况,在签订《凡尔赛和约》的过程中,公众也不了解谈判的内幕,因而也不能够提出自己的意见。另外,他还从战时的宣传工作中得出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那就是新闻报道歪曲事实是家常便饭。由此,他以《纽约时报》的十月革命报道为对象进行调查分析,以证实他的经验判断。结果表明,这张报纸对十月革命的报道既有偏见,又不准确,“人们所读到的并不是事实,只不过是一些人所希望看到的东西罢了”[51]。对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的信念,使得他对新闻传播的理论表述集中在这样一些要点上:其一,在不偏不倚的事实基础上各抒己见是民主的必要条件;其二,民主在实质上就是对消息来源诚实性的保证,如果一个社会缺少能够洞悉谣言的消息,这个社会就无自由可言;其三,一个记者要能够透过现象发现目的;其四,只要给人民不偏不倚的事实,他们就会根据这些事实采取理智的行动。显然,这最后一点是一个很不完善的理论假设。面对美国的现实,李普曼很快对此提出质疑:好的新闻报道是否能真正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和不安?是否只要有了好消息,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新闻和“真实性”二者之间究竟有哪些区别?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使他率先进入了对舆论的理论表述。其实,在美国历史上不乏注重舆论的人,如19世纪初,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就曾说过:“我们政府的基础是民意,因而政府首先就要保障这一权利;如果要我在有政府而无报纸或有报纸而无政府之间加以选择,我将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19世纪中叶,另一位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也说过:“你有舆论的支持,无往而不胜;没有的话,无事不败。”然而,这并没有使美国政治学对舆论问题给予应有的重视。凭着他的观察以及战时宣传工作的经历,李普曼把舆论视为民主政体的原动力,在《舆论学》一书中写下了这样的理论结论:“舆论这个词包含着统治政治和社会关系的力量。形成舆论和舆论的功效对于解决地方、国际问题和消除误会都是极根本、极重要的。”实质上,是人的交往领域的扩大、媒介在社会与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加强以及李普曼本人对社会改革的热情呈现了舆论的重要性。
在对舆论的理论表述中,李普曼首先直接运用了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公式来解释舆论的形成,在他看来,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世界太大、太复杂、消逝太快,我们不可能直接去看、听、接触和了解它,我们只能凭人家报道给我们的情况来采取行动。今天,常常把李普曼的这一观点简单地归于机械论,殊不知,这还是他批判社会现实和媒介现实的逻辑起点。当时,在市场化轨道上运作了近一百年的美国新闻业已进入“后事实时代”(post-factual age),这是一个事实与虚构、新闻与娱乐、信息与广告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的时代,它构成了对民主社会和新闻业本身的威胁。在他看来,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在政治上与之交往的世界是“深不可测、漫无边际、无法想象的”,外界的真实情形往往为无知、歪曲、传统、感情、陈旧的假象所代替。更为要命的是,人们常常以“固定的成见”(stereotypes)来把握事物,于是,在大多数问题上,人们不是先理解再下定义,而是先下定义,然后再去理解。在这个五光十色、杂乱无章的世界上,人们只是根据自己的修养作出的解释来进行判断,然后再去理解这些旧框框下作出的判断。同时,大多数人都没有时间、精力、兴趣和条件去判断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他们都是“局外人”,只有少数有权、有责任心的“局内人”才能在社会上发号施令、决定一切。在这里,李普曼解构了传统民主理论——认为只要给公民提供信息,就能使他们进行理性的自我管理。在他看来,这种民主理论只能把民主导向危险的境地,因为它在民主中塞满了太多虚假的希望。为了拯救民主,必须发展“知识机构”(machinery of knowledge)以使不能自我管理的人们超越他们的偏见和经验的局限。[52]我们可以看到,李普曼对民主社会和媒介现实的批判吸收了当时的大众社会理论的一个基本分析,即认为相对于传统社会,新兴工业社会不再因地缘、血亲、职业或传统文化观念而维系在一起,都市化和工业化使得传统社会解体,现代人变得无根、漂泊和疏离,因此,现代人容易沦为媒介宣传的牺牲品。[53]
但是,同样是局限于行为主义和大众社会理论,后来的学者并未发展批判研究,而仅仅关注媒介的说服能力。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的理论便假设大众媒介的宣传是“现代世界最有力的工具之一”,相信媒介讯息对受众有像子弹一样的威力。同时,对受众的假设也停留在“刺激—反应”阶段。他所建立的研究模式“谁—说什么—何种通道—对谁—什么效果”,也仅仅是一种孤立的传播过程的研究,这个行为走向的研究模式显然隐含着以媒介为自主机制的观念,忽略媒介与其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的内在联系,也无法对媒介与社会秩序的维系、变迁等大问题作出思考,更谈不上解释媒介在不同历史情境中所扮演的角色了。随后,学者们又发现同样的媒介讯息并不对每个受众都有同样的效果,认为传播效果不应从媒介讯息直接推论,而应从受众的差异性中来实证传播效果的有无。霍夫兰(Carl I.Hovland)以实验的方法证明了这种“有限效果论”,认为说服效果的发生必须视“人际差异”而定。他把研究重心放在说服传播中可观察到的效果,而且这些“可观察”到的效果又集中于受众的意见、态度、理解和行为等的改变。拉扎斯菲尔德(Paul F.Lazarsfeld)似乎认识到了大众传播在现代社会扮演着十分复杂的角色,由此建构了较为复杂的“两级传播”模式,即“意见似乎是从广播或印刷媒体流向意见领袖,再由意见领袖流向较不主动的大众”[54]。相对于霍夫兰的说服研究,这个研究模式开始注意人际传播网络在改变个人意见和态度上的重要性,发现了人际影响在大众传播中所扮演的角色,但它依然是局限在可观察和实证的层面下,着眼于行为层面的可验证性的变化,并且视此变化为一种“自主”现象,与其他的社会情境没有结构性的关联,排除了对长期不易观察的传播力量的反思,发展出单一层面的媒介影响力研究。诚然,我们无法否认效果研究的价值,因为效果问题本来是人类传播的基础,但正如美国传播学家罗杰斯所批评的:“太多的效果研究,遵循一个过度简化、单向的传播模式,而这个模式忽略了传播的情境架构,并且因为其轻视人类互动的天赋主观性,故而扭曲其现象的本质。”[55]
二战以后,这种单一层面的媒介影响力研究的语境不复存在,战争的创痛、核子的威胁、技术的宰制、意义的虚无等迫使人们重新思考人的权利和价值。在新闻传播领域,人们又重新审视新闻自由。美国的新闻自由委员会和英国的皇家报业委员会均观察到,无论是媒介的私人垄断还是媒介的公共垄断,都已逐渐威胁到了个人意见表达自由,他们认为要把媒介办成公共论坛,广泛吸收民众参与,形成人与人、媒介与受众的互动,以此使媒介负起社会责任。与此同时,电视、电脑等新传播技术已把传播推向社会变革第一线,其互动性、个人化、小众化的特性已迫使研究者不得不去关注传播系统中两人或多人的信息交流过程,并且在一个高度互动的传播系统中,已经不可能划分“来源”和“受众”,相反,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于是,施拉姆在1952年最早提出了传播即“分享”信息的观念,认为传播是一种关系,是一种分享的活动,而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施加的行为,从而在总体上扬弃了传统的媒介效果理论。[56]在他看来,仅仅用“传者—受众”模式来描述传播是不确切的,也不应当把传播描述成两个同样活跃的主体双向间的一种关系,传播主体双方是由社会环境所联结的,也是由他们个人的知识和价值观的共识部分所联系的,也只有在这种关系中,双方才能分享信号。在这一分析框架下,他开始把目光投向媒介的长期效果,指出潜在的长期效果是大众媒介对于人类社会的主要作用,它表现在知识、新闻的获取及其社会化的过程中,存在于我们生命的所有时日之中。[57]施拉姆的研究显示,媒介效果研究把触角伸向了社会变革的深处——人与人的互动,同时也呈现了传播的互动本质。其实,这一互动本质不是一种虚构,而是基于资本生产与总体运行的实践结构——“主体—客体”与“主体—主体”双重关系的统一。[58]传统的“传者—受众”模式忽略了主体间的交往活动、交往关系和运行机制,因此,它不可避免地带有单一主体性、单一传播关系(只见“主体—客体”关系,没有“主体—主体”关系)以及褊狭的传播机制和片面的传播动力。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施拉姆无意中贴近了资本生产与总体运行的实践结构,实现了对传统媒介研究模式的超越。然而,施拉姆过分注重由个人的知识和价值观的共识部分所建立的互动关系,缺少对个人化、小众化的媒介文化背景下多极主体互动关系的分析,不能对个人的知识和价值观的共识部分进行反思,也不能对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下的媒介效果以及传播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进行反思。因此,他的理论虽然触及了“人”,却不能反思“人”,虽然关注了社会变革,却不能干预社会变革。媒介化社会远不像他所描述的那样清晰透明、富于社会责任感,而是复杂的、混沌的、松散的。因为不再有大写的历史、大写的现实和大写的真理。[59]
但是,西方社会传播活动的专业化、职业化为施拉姆的媒介研究模式提供了合法性,这种合法性是作为社会管理的操作手段或技术机制中的核心内容而存在的。施拉姆所提出的“分享”信息的观念、潜在的长期效果及后来所探讨的大众传播责任理论、大众媒介与国家发展理论等,又都体现了合法性的重要内涵。在他之后,西方主流传播学理论又不断地给合法性注入更为精致的内容,如麦库姆斯(Mawell McCombs)和肖(Donald L.Shaw)率先提出的“议题设定”(agenda-setting)研究,建构了“新闻所设定的优先次序会成为受众的优先次序”的理论假说,为加强媒介效果提供了新思路;蒂奇纳(P.J.Tichenor)等人提出的“知识沟”(knowledge gap)研究扩大了对媒介信息功能的认识;格本纳(G.Gerbner)等人通过对电视涵化效果的研究,展现了这样一个理论命题:看电视越多者,其对现实世界的认知也越与电视所呈现的世界相符合。因此,暴力节目看得越多的受众通常也认为现实生活中暴力越多,也越关切暴力犯罪问题。另外还有探讨舆论形成问题的“沉默的螺旋理论”、建构传播与发展模式的“创新扩散理论”、研究受众如何使用媒介以满足自我需要的“使用与满足理论”等。这些理论表述都呈现出一个鲜明的特点,即把媒介看成现代民主的新工具和社会调整的决定性机制,从而追求对西方社会制度价值(特别是信息自由和经济自由的价值)和现存事物状态的再生产。它们都对特定社会情境和技术条件下的媒介管理问题有很强的解释力,但一旦脱离特定社会情境和技术条件,其解释力就会被削弱甚至丧失。
四 挑战西方社会文化和媒介文化问题的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
从20世纪50年代电视进入家庭以来,大众媒介已成长为文化工业巨人,民众对媒体的依赖感加强,政治机构对媒体的运用也越来越频繁,同时,20世纪60年代欧美各国普遍发生的社会抗争、种族冲突、劳资纠纷、学生运动、反战示威和政治丑闻,使得媒体在政治动乱年代所扮演的“政治”角色引起许多争议。如政治传播学者布鲁勒(Jay Blumler)所指出的,当时的社会危机也引发了媒介危机,许多社会群体认为媒体扭曲了他们的本质。[60]另一些人则为媒介的霸权和专制而深感忧虑,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批判话语代表了这种深深的忧虑,在他们那里,文化工业一方面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操作大众意识形态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是服从于资本主义商品交换逻辑的,总而言之,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他们在媒介体制外的哲学思辨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媒介危机的实质。
于是,新闻传播的理论表述再也难以囿于单一的实证主义、专业化思维,再也不能过分地集中于传播媒介的“效果”,过分偏向于探讨受众个人对传播媒介信息的反应,而轻视对效果和反应的反思,再也无法有意无意地回避大众传播媒介的所有权和控制问题,忽略对大众媒介与整个社会历史变革之间关系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宏观的研究。在美国,最具典型意义的是,1969年的“议题设定”研究使理论表述不再受限于社会学或心理学的范畴,开始以媒介及其与受众的关系为研究重点,隐含着以此出发解释社会运作的尝试;1970年的“知识沟”研究已触及信息传播的社会性负面功能,即由于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而带来信息接受的差异,从而加深内在的社会冲突,其理论意趣已转移到探讨社会结构中的传媒角色。曾与拉扎斯菲尔德一起建构大众传播和个人影响两级传播模式的卡茨随即转移视野,从1959年就开始搭建大众传播研究和大众文化研究的桥梁,从多元视角探讨个人对媒介事件的影响力(influence)问题,从介入媒介影响力中的主要社团和人际网络的角色,到舆论形成的机制,再到影响媒介反应的文化和亚文化因素,通过并不单一的路径,他从“使用和满足”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转到在复杂的文化和技术环境下媒介传播过程的个性化研究。正如英国传播学者索尼亚·利文斯通所评价的,卡茨的媒介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整合了把媒介置于政治怀疑与批判框架中的批判研究(critical research)与在既定政策参量内评估媒介系统功能的行政研究(administrative research),他对证据的重视、对单一或封闭的媒介效果定义的排拒以及对传播的社会和心理过程的通观,成就了他对媒介研究的贡献。[61]但是,实证主义和媒介自由市场观念的深刻影响,使北美传播学者难以消解实证式的媒介效果研究的“情结”,常常是用文化批判作手段,去达到加强媒介效果的目的。
20世纪60年代,欧美传播学出现了戏剧性的学术景观:麦克卢汉(M.McLuhan)以“媒介的功能在于延伸人体的感应能力”“媒介即讯息”等新奇的观点震动学界;与此同时,英国伯明翰大学现代文化研究中心的霍尔(S.Hall)等学者则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考察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之间的关系,吸收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开创了文化研究的新途径。
更具戏剧性的是,尽管麦克卢汉和文化研究学者都注意“媒介的权力”,但描述的方法和心态并不相同。麦克卢汉认为,拥有绝对力量的是媒介本身而不是媒介的内容,“一切传播媒介都在彻底地改造我们,它们在私人生活、政治、经济、美学、心理、道德、伦理和社会各方面的影响是如此普遍深入,以至于我们的一切都与之接触,受其影响,为其改变”[62]。显然,他试图形式化地揭示当今时代愈演愈烈的媒介技术统治现象,形式化地呈现媒介如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理解方法,但并不对此进行反思,而是顺着技术决定论的思路,呈现出现代人置身于新交流方式中的舒适感,以媒介对人的支配的合法性给消费时代下定义。相反,文化研究学者对媒介支配人的现象是警觉的、反思的,他们从语言和内容层面描述着传播媒介巨大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影响力,认为这种影响力主要通过传播媒介所特有的“议题设定功能”得以发挥出来,而大众传播媒介所设定的“议题”是一种高度人工合成物,它必然经过传播者的新闻价值标准的过滤筛选,因此,媒介所报道的事件已非事件本身,而是媒介将一些语言符号联结在一起,以传递某种意义,从而使媒介担负意识形态的构建角色。更为可悲的是,传播媒介的“议题设定功能”依存于其“非党派性”和“中立”的招牌,这些招牌给人一种可信赖感,从而传播媒介所设定和提示的“议题”能对受众产生巨大影响。
应该说,上述学者所面对的历史情境是相似的,即二战后,大众文化(尤其是美国模式的流行文化),包括电影、电视、流行音乐、杂志等,在传播科技的力量、商业化包装的魅力及超级强国的威力下,大举渗透各国,社会生态文化产生巨大的变化,大众文化构成民众生活中极重要的空间。但他们对历史情境作了不同层面的观察。一方看到了传播科技对人的巨大统治力量,并由此看到了支配受众、拓展媒介市场的巨大潜力;一方则察觉出包括大众传播在内的大众文化总是处于特定的社会权力体系中,所谓文化的高雅与低俗、传播媒介的议题设定、文本的意义、传播的效果等,都是社会权力以各种面目渗透的结果。前一种观察是符合美国的市场研究模式的,其眼中的受众只是一个媒介或信息所指向的带有已知“社会—经济”特征的、潜在消费者的聚合体;后一种观察则与法兰克福批判学派相呼应,把限于哲学思辨和推论的文化工业批判发展成媒介体制内的文化研究,如霍尔所揭示的,在迎合读者口味报道新闻、遵守客观性原则等一些既有的认知框架里,可能早已隐含了有利于现有权力架构的意识形态,因为当媒介“客观”地引用某一新闻来源的时候,早已在客观采访的结构关系中嵌进了一个已经设定的议题,虽然媒介并非被动地在复制消息,而是有一个主动创造过程,但这种采访结构已被媒介视为当然的逻辑,这样一来,媒介的“自主”能力也就只是相对而非绝对的了。[63]
在一般意义上,我们很可能说,从那时起,欧美传播学研究形成了鲜明对照:北美传播学以行为主义的科学方法见长,而欧洲传播学开始流行批判方法和诠释学方法。但我们还应该看到,首先,这些方法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互补的,它们共同融入了西方传播学方法论体系;其次,任何方法都不能独立于研究者的基本观念架构之外,而自成一个客观的运作体系,因为任何人在运用方法研究问题之时,心中早已有一套自觉不自觉的关于人类社会及知识的基本观念,这些基本观念导引着他看问题的方法。因此,要明白欧美传播学研究方法分歧的实质,还得去追问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观念导引着他们研究传播现象的方法?
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社会进步的信念使行为主义新闻传播理论表述者着迷于媒介在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潜力,认为媒介影响社会变迁的过程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同时,按照霍尔的说法,他们以一套多元论(pluralism)的社会假设,视权力的运作是某一个人直接影响于另一个人的行为,个人的决策过程也是可以预测和控制的。[64]因此,确定选择行为或市场行为是这些学者研究的主要内容,并由此确立研究问题的目标是预测和控制。他们思考问题的方法是:在这个主题(如人物、事件、现象等)中,有没有可测量的趋势?如果有,是什么?[65]进一步看,其思考逻辑是市场逻辑或经济逻辑,其动力是追求媒介运作的最大利润,因此,如何争取消费者就成为最重要的问题,而任何干扰自由市场竞争的要求(如规范节目内容、保持节目的平衡、禁止跨地域媒体经营等)均被视为违反自然,同时还强调媒介产品的同质性以减少生产成本。
相反,从事文化批判研究的学者认为,社会权力的发挥,并不在于某人影响某人的单一层面,意识形态所造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才是更深层次的因素。另一方面,文化工业批判者构筑了当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概念——“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即针对公共事务,在法律制度保护下,公民得以自主而理性地互动及辩论,而大众传播的商业化和舆论技术的出现,限制甚至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共领域的性质和特征,使其从理性—批判论争的场所逐渐蜕变为一个文化消费领域,公共性原则也被转化为管理化的统一原则。其结果是公众变成一种被管理的资源,他们被从公共讨论和决策过程中排除出去了,而一些利益集团的政治主张则被合法化了。[66]在这种观念的引领下,他们很自然地把社会文化研究转向意义的理解和诠释,对社会冲突予以高度关注,尤其关心社会冲突中体现出来的支配—被支配的关系。由此,他们的思考方法是:一方面,媒介内容是多义的,要以动态的方式去发现外部世界、事件对人的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知识是通过批判而产生的,要从价值分析和判断中去寻求人类社会的解放和变革。其问题集中于:是什么造成了研究主题中的“霸权”(Hegemony)?那种霸权的价值观应不应该改变?应如何改变?[67]其思考逻辑是文化教育的逻辑,讲求言论自由、美的品质、公共利益的考虑、观念整合、保护少数族群和青少年,重视文化认同与区域自主的保护,认为媒介在文化层面上应是多元而富有地方特色的,在告知和教育民众成为民主政治的一员方面,极具文化上的重要意义。
上述思考方法的差异的形成显然有着欧美新闻传播制度的背景,即欧洲长期推行的公共广播制度和美国长期奉行媒介商业制度。后者顺应商业主义原则,视受众为被动的新闻消费聚集体,立足于这种背景的新闻传播理论表述就很自然地遵从着经济逻辑;而前者重视受众主动接收、诠释的能力,希望借此传播价值、理念等信息给他们,因此,从一开始就抗拒商业主义的哲学,由此便偏向于从文化教育的逻辑来展开新闻传播的理论表述。更进一步地看,文化研究学者和批判学者较多地承续了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传统——把自发性和没有强制性看作是自由的精髓,强调公共权力(诸如司法体制和暴力手段使用的合法化等)不能超越一定的界限,即个人享有某些权利,这些权利不受国家的干涉。他们对社会权力渗透的结构性考察,对媒介由公共领域蜕变为文化消费领域的批判,对媒介运作过程中所内含的反民主、拒绝自由交流的“符号暴力”[68]的揭露,都是对自由主义思想传统所作出的新注解。它突出了自由主义思想传统对民主的反思,即在民主制下,个人自由的保障并不是完全可靠的,如果把多数人的决定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所有问题都依照多数人的意志来解决,那么,自由就会被断送。由此出发,它把新闻自由思想的建构导向对媒介权力的反思。相反,行为主义实证论者的媒介研究主要由西方传统的民主思想支撑——强调公共权力要由民众来行使,主张多数人的统治。同时,它又给这种民主思想以新的注释:公众是个人通过对公共问题和解决方法的共识而形成的作为社会单位的政治集合,这样的集合需要多种传播工具来发展和延续。换言之,现代传媒担负着一个健全的民主社会不可缺少的功能:提供自由的意见交流市场和充分的信息以监督政府。由此出发,它把新闻自由思想导向制度化、工具性权利的建构。
应该说,这是两种相得益彰的理论体系,因为它们所根源的新闻传播制度背景和思想方法是互补的。这构成了两种理论体系多向发展与整合的客观基础。所以,纵观西方新闻传播理论表述的历史,一方面,美国是历史意义上媒介研究最初的焦点,并且在媒介环境的重构方面也走在前列,由此而来的影响波及美洲各国以及更远的地域。另一方面,在欧盟及其成员国中,就媒介问题和文化政策而言,美国已成为时而被仿效时而被抛弃的对象。当研究者面对全球媒介市场或着力于为东欧国家的媒介转型而提供现代化、多元化、市场化的媒介模型时,美国就成为被模仿的对象,而当研究者潜心于文化层面的批判研究时,则往往关注欧洲文化认同,强调媒介的地区特色。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商业与技术浪潮的冲击,欧洲人引以为豪的公共广播电视系统逐渐被瓦解,1980年,西欧17个国家共有41个电视频道61个广播,绝大部分都是“公共”性质,而到1990年,一下子冒出36个商业频道,与40个公共频道及其他有线电视频道相抗衡。变化了的媒介环境对欧洲媒介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按麦奎尔(Danis McQuail)等欧洲学者的说法,欧洲媒介研究开始进入由“旧秩序”向“新秩序”转变的过程,即以公共服务和政府控制为重要特点的“旧秩序”,受到新科技的冲击以及跨国商业势力与欧体情势变化的影响,进入抗拒、冲突及调适阶段,逐渐由新的媒介运作法规孕育出新的秩序,同时新秩序的基本规约再经过受众、市场的考验,导引出欧洲新的媒介模式——私人和不同的市场机会构成的私人媒介与公共媒介的双元系统。[69]如此一来,一些欧洲传播学者便开始整合市场研究模式和文化批判研究模式,在麦奎尔切割出媒介—文化论、媒介—唯物论、社会—文化论和社会—唯物论四个不同的面向的同时,法国传播学者米涅把传播研究的内容和范围界定为五个方面:其一,研究传播技术装置和信息的产生及意义的产生的关系;其二,研究社会对技术的干预,特别是使用者—消费者的活动如何使技术装置在社会层面上普及应用;其三,研究显现信息的文字形式(形象、声音、图式)和支配它们的概念以及它们实现的条件;其四,研究信息传播活动的社会维度、政治维度和经济维度以及这些维度和新信息传播载体的发明和试验的关系;其五,研究传播交换中调解过程的变化。[70]在这种整合的趋向中,文化批判研究常常转化为“文化效果”研究。以“媒介帝国主义”(亦称“文化帝国主义”)理论为例,作为法兰克福学派对西方文化进行全面批判的思想结晶,它包括“媒介表述论”和“媒介传送论”两个基本要素,“媒介表述论”认为意识形态、文化背景及传播内容产地的文化和社会形态等决定了传播媒介的表现形式;而“媒介传送论”指出在大众传媒中大量传播的西方文化形成了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巨大影响,具有消解民族认同、扼杀第三世界人民的创造性与参与精神等作用。这后一方面的表述就常常吸引研究者去关注大众传播所达到的资本主义文化传播效果,从而借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精细地描述多种媒介工业在全球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影响力。于是,在后来的媒介批评研究中,出现了广泛描写媒介帝国主义具体实例的现象,而拙于发展批判精神和传播批判理论了。
在美国,媒介效果理论向长期效果研究的发展早已为这种整合开辟了一条道路。当时,研究者主要涉及这样一些问题:对社会角色或规范的非正式学习(社会化),基本社会价值观念的传送与强化,媒介传达不明确的意识形态的趋势,意见气候的形成,社会中知识分布的差异,文化、机构甚至社会结构的长期变化。[71]这样一种视野已隐含了接受文化研究和批判研究影响的内在因素。以传播学者乔治·格本纳(G.Gerbner)1969年提出的“文化指数”(culture indicators)理论为例,它认为传播媒介尤其是电视媒介已成为一个社会的符号环境的主导媒介,因此,观察并研究传播媒介,尤其是电视的形象和语言及其所表达的观念、思想和意识形态是文化研究的重要任务。虽然它强调应当建立系统的、持续的、公正的和准确的文化指数来表述文化的现状和变化,带有实证主义味道,但它把分析的基础建立在这样一个观点上:媒介内容的整体所表现的是占社会主导地位的白种中产阶层所享有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的核心是维护现有的权力和权力结构[72]——这又有明显的文化批判意味。于是,我们看到,在以后的研究中,格本纳和他的同事能不断地“发现”美国电视内容相当系统地“歪曲”社会现实的“事实”,如男权统治、个人主义和种族主义等。
随着媒介长期效果研究不断向社会文化、心理、观念层面展开,也由于媒介效果研究者越来越体会到展现在大众传播领域的资本主义文化的矛盾,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大量引入文化研究和批判研究。据美国学者所做的统计,整个80年代,尽管实证式的科学研究仍占主导地位,但运用批判学方法和诠释学方法撰写的论文已稳定在40%左右。[73]此外,主要由欧洲学者创造的媒介帝国主义话语、文化研究话语等也在美国扩散开来,并有了新的发挥。如费杰士(Fred Fejes)企图研究媒介帝国主义与媒介效果的关系,解决媒介帝国主义话语没能正视的问题:第三世界国家中究竟有哪些环节特别地受到了跨国媒介的文化冲击?到底人们如何体验资本主义文化?其种种效果又如何在不同的人身上产生了互异的体验?在市场已为特定力量支配之下,对于接收这些文化产品的人们又产生了“哪些意义”呢?[74]这样一来,他把媒介帝国主义理论导向追踪媒介产品及受众接收这些产品后的反应,从而“客观地”展现资本主义的文化效果,同时又视媒介为“中性”,淡化媒介产品的操纵性效果。在这里,他一方面抛弃了媒介帝国主义话语的主观性色彩,另一方面又抛弃了蕴含其中的批判精神。
另一位传播学家詹姆斯·凯利(J.M.Carey)是美国文化研究话语的重要“代言人”。他完全打破了沿袭已久的拉斯韦尔研究模式,宣称传播的最高表现并不在于信息在自然空间内的传送,而是通过符号的处理和创作,参与传播的人们构筑和维持的、有意义的、成为人的活动的制约和空间的文化世界。在他看来,传播活动是人们交往的一种仪式,其作用在于通过符号的处理和创造,定义一个人们活动的空间和人们在这一空间扮演的角色,使得人们参与这一符号的活动,并在此活动中确认社会的关系和秩序,确认与他人共享的观念和信念。因此,对于他来说,研究人的传播活动的原因并不在于它有巨大或潜在的影响,而在于人们的符号表述活动本身就是文化,研究人的传播活动就是研究文化。[75]在这里,凯利既融进了施拉姆的“传播即分享信息”的观念,又深入到对文化、意义和权力的诠释,把文化研究导向传播媒介容纳文化及其变迁的过程,呈现出人仰仗媒介的影像建构其实体生活的过程。尽管这其中有着挥之不去的“媒介中心论”的情结,但它本身无疑是对资本主义文化的现代性的真实表述:在社会生活和文化图景被片断化了的时代,人们唯有依赖媒介去保持“整体”感觉,去构筑和维持的、有意义的、成为人的活动的制约和空间的文化世界。更为可叹的是,实际上人们并不能通过媒介达到此目的,因为媒介所呈现的“媒介事件”,只不过是根据媒介的信息传播特征和媒介市场而预先策划并“彩排”的“中心化”片断或“片断化”中心。这是现代人通过媒介演绎出的现代文化的困境,要走出这一困境,还得去除“媒介中心论”的情绪,站在人的全面发展与整体体验的角度,批判性地考察媒介对人的经验与文化创造的“统治”,而这对美国传播学界来说,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转变。
五 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的发展方向
从上述回顾与反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在总体上是顺着新闻自由的逻辑而发展的。这种逻辑又进一步分为政治的逻辑、市场的逻辑或经济的逻辑、文化教育的逻辑。所谓政治的逻辑,是指围绕媒介、政府和受众三者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展开的新闻传播理论表述,思维目标指向新闻自由及其法律保护、国家文化认同、媒介体制与媒介政策等问题。所谓市场的逻辑或经济的逻辑,就是围绕如何争取消费者、建立自由的媒介市场以展开新闻传播的理论表述,追求在绝对的自由市场中进行新闻传播,实现其最大媒介效果。所谓文化教育的逻辑,就是着重于文化、意义和社会权力的批判性考察,如前所述,它讲求言论自由、美的品质、公共利益的考虑、观念整合、保护少数族群和青少年,重视文化认同与区域自主的保护,认为媒介在文化层面上应是多元而富有地方特色的,在告知和教育民众成为民主政治的一员方面,又极具文化上的重要意义。这些逻辑相互对立又相互激荡,在不断拓展学术空间的同时又指向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的终极性问题:传播何以不自由?传播如何自由?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种理论表述活动是与人类传播的发展相联系的。一般来说,人类传播史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从洞穴文明的产生,到语言的运用、文字的产生、印刷媒体的面世,再到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涵盖人的生活领域,乃至网络传播使“地球村”变为现实,人类一步步实现着精神交往的自由,同时也一次次面临着精神交往的困境。于是,追寻自由及新闻自由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就成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精神交往话语,它在各个不同的面向上展开,构成了一个多样化的、处于多学科及多种思想方法相交叉的“十字路口”式的公共论域。
网络时代出现的传播主体的多极化、媒介角色的多元化[76]及强大的媒介统治力量,使得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的终极性问题亦即新闻自由问题变得更为复杂起来,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还将顺着新闻自由的逻辑演绎下去,面对以新的形式出现的旧问题,如媒介影响力问题、所有权和控制权问题、公民权问题、媒体使用的社会心理问题等。[77]所不同的是,理论家们还将面对在复杂的信息环境中出现的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文化冲击与文化多样性的新矛盾,而这一新矛盾很可能成为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的生长点之一。
与此同时,互动的、灵活多样的新传播形式,文化与政治、市场与意识形态、传送者与接收者的多样化关系,以及各种信息传播形式的交叉,都给传统的研究方法提出了挑战,将进一步加速方法论的整合与创新。
20世纪末普遍存在的对媒介统治力量的焦虑或兴奋将延续下去,发展出两条重要的研究路径:一是在人文主义视野中审视媒介统治力量,一是在科学主义视野内继续发展信息传播技术理论和媒介社会学、媒介经济学、媒介管理学理论,为不断加强媒介统治力量构筑更精细的技术理论,使人们产生对媒介统治力量更深的认同。
在传播技术、共同市场理念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推行下的跨文化传播及跨国传播将是未来的核心议题之一。当然,研究者们也会思考另一个核心议题:支撑本土媒介发展和国家意识的公共媒介政策是什么?[78]但思考这个问题时还是不得不面对跨文化传播及跨国传播问题:怎样保护本国文化又促进跨文化传播?如何化解市场逻辑和国家利益的矛盾?与此相伴随的是,国际媒介比较研究将会成为理论表述的一个重心,集中于媒介政策与法规、媒介文化、媒介内容、媒介管理、新闻道德等层面的比较研究,为跨文化传播及跨国传播研究建立各种各样的理论模型。
然而,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依然摆脱不了“西方中心论”的立场,使得从理论上制造媒介文化全球化的神话,依然受制于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统治,进而去为消费主义时代的媒介推行商业化的逻辑。显然,这是西方新闻与大众传播理论表述很难超越的事情。
鲍德里亚后现代传播理论的历史谱系
石义彬 纪莉 杨喆 [79]
在研究后现代境况中的媒介功能时,被欧美学界称为“后现代主义的巨头”的法国学者鲍德里亚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一 后现代境遇的鲍德里亚其人
“20岁是想象科学家(pataphysicien)——30岁是境遇主义者(situationniste)——40岁是乌托邦主义者——50岁横越各界面——60岁搞病毒和转喻——我一生的故事。”这段话是鲍德里亚在20世纪90年代对他自己一生的评价。
1929年鲍德里亚出生于法国一个小布尔乔亚家庭。早年所受的教育和日后在巴黎南特大学从事的教学都偏重于德语文化,对尼采、路德和荷尔德林都有过一定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鲍德里亚翻译了许多德语著作,其中包括参与翻译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从60年代开始,他还积极参与了一份名为《乌托邦》(Utopie)的非正统的左翼激进刊物,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境遇主义思潮主导着这份刊物。“鲍德里亚深受情景决定论的影响,但与这一学说又没有形式上的联系。”[80]1968年出版的《物体系》是鲍德里亚的博士学位论文。从这篇文章开始,鲍德里亚“对消费社会中的客体、符号以及符码提出了一系列激动人心的分析”[81],正式走上了社会学研究的道路。
20世纪60年代爆发的“五月风暴”使资本主义结构中需要加以分析和批判的变化,如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鲍德里亚作为马克思主义激进左派的一员,积极参与和支持着这场运动。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对符号学理论的运用让人从一个新的角度去认识消费主义的特征(这种分析方法的运用则要受益于法国当时浓厚的结构主义学术气氛),这同时也奠定了他未来的理论道路。他认为,在消费体制的引导下,人们对物品的符号性追求已经远远地超过了对物品本身的功能性需求,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生产和经济结构的研究应转向于由符号组成的文化研究层面。
此后,鲍德里亚利用符号学理论继续剖析消费社会的种种现象,并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进行了重新诠释,出版了《消费社会》(Consumer Society, 1970)、《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For a Critique of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Sign, 1981)、《生产之镜》(The Mirror of Production, 1975)、《象征交换与死亡》(Symbolic Exchange and Death, 1981)等著作。由于与马克思主义在方法论上的根本分歧,他与马克思主义发生了决裂,继而把目光转向了某种符号技术与主体间性的思考,构建了“仿真理论”,开始了所谓后现代的描述。后期的鲍德里亚深受宿命论的影响,沉迷于反理性的形而上学。其间,他撰写了《忘却福柯》(Forget Foucault, 1987)、《传播的迷狂》(The Ecstasy of Communication, 1988)、《预言的报复》(Revenge of the Crystal, 1990)、《致命的策略》(Fatal Strategies, 1990)、《幻想与仿真》(Simulacra and Simulations, 1994)等著作和文章。“近年来学术资料检索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在被引用和被翻译次数最多的法国知识分子中,鲍德里亚已成为跻身前六名的佼佼者。”[82]
二 鲍德里亚的理论定位
现在存在的一种普遍看法是把鲍德里亚当作最重要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
美国学者道格拉斯·凯尔纳(Douglas Kellner)指出,“让·鲍德里亚是迄今为止立场最为鲜明的后现代思想家之一,而鲍德里亚的追随者称赞他是新的后现代世界的守护神,是给后现代场景注入理论活力的汹涌巨浪,是新的后现代性的超级理论家。”[83]更重要的是,凯尔纳还认为,鲍德里亚发展出了迄今为止最引人注目也是最极端的后现代性理论,其理论极具渗透性,影响到了文化理论、现代媒体、艺术等各个层面的话语。
英国学者尼克·史蒂文森(Nick Stevenson)在《理解媒介文化》(Understanding Media Cultures)一书中,把鲍德里亚的理论比喻成暴风雪的来临,是“当前所见到的最精密复杂的对大众传播的后现代性批判”。这一论断给人一个提示,要深入、透彻理解鲍德里亚的传播媒介理论,就必须融入他所描述的那个后现代性的社会文化景观——一个由时尚符号、电子媒体主宰的世界。换句话说,也就是要在一个后现代语境中去把握鲍德里亚的思想。
鲍德里亚也是一个悲观的媒介技术论者。对传媒的讨论是鲍德里亚理论架构中的主题之一,电视、网络、广告都是他关注的焦点。他试图从历史和批判两方面来运用符号学,在研究方法上,采用了符号学、心理分析和差异社会学等研究范式。在信息传播手段高度发达的情形下,他直接追问人的本质和人的意义,摒弃了意识形态等诸多社会因素,把传媒技术和人的最终迷失和堕落作为一对因果关系。这一方面为人们开辟了思考的新疆域,为人们冷静地、理性地重新审视新型文化提供了一条路线。学界普遍认为,他是第一位反思新型文化的思想家。但另一方面,过分强调媒介的作用又使他极容易落入客体主义的陷阱中,落入万事无一物的虚无中。
虽然研究界倾向于将鲍德里亚定位为一个后现代主义者,但鲍德里亚自己却不认同这种看法。他说:“对于这种‘后现代’的诠释,我不能做什么,那只是一种事后的拼贴。在拟像、诱惑和致命策略这些概念里,谈到了一些与‘形而上学’有关的东西(但也没有想要变得太严肃),而‘后现代’则把它化约为一种知识界的流行效应,或者是因为现代性的失败而产生的症候群。由此来看,后现代自己就是后——现代:它自己只是一个肤浅模拟的模型,而且只能指涉它自己。”[84]台湾学者林志明认为,这表明了鲍德里亚面临的某种“两重困境”:一方面要反对大众、反对深沉;另一方面,又要反对精英、反对种姓阶级、反对文化、反对特权阶级。既要站在愚昧的大众那边,又要站在自大的特权阶层那边,此题无解。[85]
詹明信更愿意把鲍德里亚看作是一位文化思想家,他认为,在所谓后现代主义是当代资本主义文化逻辑的论证过程中,鲍德里亚是不可或缺的环节。伊哈·哈桑则“将他归入政治哲学家一类,名列马尔库塞之后,但位居哈贝马斯之前”[86]。这样排名的依据,应该与鲍德里亚早期的“符号马克思主义”分析消费社会有关。凯尔纳在《后现代理论——批判性的质疑》中则把鲍德里亚作为一位形而上的诗意哲学家来进行剖析,重点批判他后期的虚无主义哲学。到底把鲍德里亚放入怎样一个理论坐标里去考察?学者们众说纷纭,似无定论。
有人问鲍德里亚:“您是哲学家、社会学家、诗人,以上皆非或以上皆是?”鲍德里亚回答:“我既非哲学家亦非社会学家。我没有遵循学院生涯轨迹,也没有遵循体制步骤。我在大学里教社会学,但我并不认为我是社会学家或是做‘专业’哲学的哲学家。理论家?形而上学家?就极端的角度而言才是;人性和风俗德行的思索者?我不知道。我的作品从来就不是大学学院式的,但它也不会因而更有文学性。它在演变,它在变得比较不那么理论化,也不再费心提供证据和引用参考。”[87]
其实,这种理论归属的流变性和透明感,不仅反映了鲍德里亚整个理论发展的轨迹,也为把他最终定位为后现代思想家下了很好的注释。他的理论中充满了对同一体系、总体化的拒斥,崇尚差异性,强调瞬间感的话语。他的叙事体系缺少严密的理论论证,常常流于空洞的说教,而且行文时思想跳跃性强,文字怪诞,使我们在理解他的思想时会遇到不小的障碍。另外,对符号现象的分析是鲍德里亚的理论基点。符号结构体系支配着现实世界,拟像、仿真是符号结构支配的形式和手段,在后期,鲍德里亚甚至把这种符号结构用“全能符码”这一抽象的概念来描述。有人认为,鲍德里亚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一种总体性去取代另一种总体性,这种理论上的悖论既存在于他所信奉的那种反总体化的观念中,同样也存在于其他许多后现代理论家的理论中。
三 鲍德里亚理论的历史系谱
早期的鲍德里亚著作《物体系》和《消费社会》的灵感来自其老师亨利·列菲弗尔对日常生活的批判形成的可能性命题和罗兰·巴特的符号学理论。[88]这使他更多地以后结构马克思主义者的面貌出现,处于后结构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所编织的思想网络中。
1.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的方法论
瑞士语言学家费尔迪南·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是现代语言认知范式的奠基石。索绪尔对语言学基本单位——语言记号(sign)的真知灼见,使列维·斯特劳斯、罗兰·巴特、雅克·拉康等结构主义思想家受益匪浅。在索绪尔那里,记号被划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声音,即声学部分,称之为能指(signifier);另一个是思维,即概念部分,称之为所指(signified)。能指构成语言的物质方面,而所指是一种物的观念。在这个分析过程中,具有物质性的事物本身从讨论范围里隐退出去了,因此语言学天生具有脱离物质的特性,只在符号指涉关系上来探讨世界,它成为后现代主义认识现实世界的工具也就不足为奇了。
鲍德里亚曾指出,在资本主义当下的消费社会中,资本生产逻辑所造成的对物质丰富的追求,必然要扩张到符号领域。也就是说,人类使用语言描述世界,资本生产逻辑或许正是利用这一点,通过媒体、文化娱乐等制造符号消费,使得资本主义得以延续。不过,语言结构理论中有明显差异的能指和所指在现实生活里具有映射式的辩证关系。完全没有意义的声音就不算是能指;没有能指的所指也是不存在的。但是,鲍德里亚对媒介社会下的符号状态的阐述,从根本上颠覆了这种辩证关系。在他那里,能指和所指关系断裂了,能指之间可以随意地相互指涉,而所指被抛弃在一边。鲍德里亚所采用的这种分析模式更多的是以后结构主义为圭臬。索绪尔关于语言符号的另一个重要观点在于语言记号是“任意的”(arbitrary),词语之间的意义是相对的,意义只能在与其他词语相比较的差异性中体现,单词语言是不能存在的。索绪尔提出“语言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实体”。构成语言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有依据于某个整体或中心才具有意义。
而到后结构主义者那里,语言已经不是一个稳定不变的形式。后结构主义的观点是:“所指不过是一个瞬间,在无休止的指意过程中,意义并不是在主客体间的稳定的指涉关系中生成的,而仅仅是在所指的无限的、模棱两可的游戏中生成的。”[89]德里达把这种瞬间性总结为:“意义的意义是能指对所指的无限的暗示和不明定的指定……它的力量在于一种纯粹的,无限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一刻不息地赋予所指以意义……它总是一次又一次进行着指定和区分。”[90]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学界中许多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理论家如拉康、斯特劳斯、巴特、德里达、阿尔都塞、福柯等人提出的理论构成了浓厚的后结构主义和结构主义理论景观,结构主义占据了人文学科的主导地位。这种氛围对鲍德里亚的影响是决定性的。
2.罗兰·巴特:物的符号学
在结构符号学家中,罗兰·巴特对鲍德里亚的影响最大。鲍德里亚回忆道:“的确,萨特曾经有重大的影响,但60年代又有别的影响出现,它来自巴特。我发现了巴特,而且和他一起工作,立即发现更为有趣。我的意思不是说他更为重要,而是说他更令人着迷。巴特提供了一个更未经人探索的处女地。从那一刻开始,所有的事都改变了。”[91]
鲍德里亚对罗兰·巴特的借鉴集中于巴特关于物的符号意义的分析。物品意义的研究有着两种阐述模式: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二是结构主义符号学。这种分析范式在解读和批判资本主义文化时拥有独特的穿透力,在这方面,罗兰·巴特作出了颇有建树的叙述。林志明认为,巴特被呈现为鲍德里亚分析方法的提供者,《物体系》一书可以视为巴特“物品语义学”的研究补全。
如果把视野放宽,那么巴特对鲍德里亚的“影响”绝不止于此。他可以说是鲍德里亚的“模范”。[92]一旦把具有物性的物品纳入“无物”的结构主义视野中,就有了把结构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合在一起的可能,鲍德里亚的思考起点也就是从此开始的。尽管在学理上,马克思主义“与纯粹的结构主义是无法调和的”[93]。
巴特的分析对符号理论作出了某些修正。他首先从使用的目的性来定义物品,确定了物品的物质性。然而,巴特认为,一旦物品进入生产和消费的社会程序中,除了满足物质上的需求外,它总是会传递比这一点更多的含义——特别是在今日,当制造已被规范化和标准化之时。此刻,一个物品可以视为是它的“功能”(本义)和“一个剩余物”(它的引申意义)的结合。例如,一辆银色的劳斯莱斯轿车,除载人代步功能以外,更多地表达了拥有者的财富和地位。巴特指出,物品的引申意义存在于一组坐标系内:坐标横轴代表象征义,属于物的隐喻深度;坐标纵轴代表分类系统,乃是由社会所赋予的分级类别。既然物品的确可以表达和传播带来符号性质的信息,那么,要用及符号互相指涉功能就必须组成符号意义上的体系。“这种体系结构由符号组成,也就是说,它基本上是一个由差异、对立和对照所组成的系统。”[94]
这种策略显然被早期的鲍德里亚所采纳。他认为物品的功能性的追求不再只满足于人的物质需要,它更着重的是物品的文化功能或符号意义上的满足功能。鲍德里亚把功能新形式喻为风格化,这是一种“纯心智活力,是失落象征关系的拟像,它尝试以记号的力量来重新发明一个目的性”。他列举了一则关于打火机的广告。卵石状打火机被设计为长而椭圆,简略、不对称的形式,这样的设计不在于它在打火功能上比别的打火机好,而是因为它吻合手掌的形状。海洋把卵石洗磨为适合于手掌的形状。它的功能性不在于打火而在于方便顺手,它的形式仿佛由自然(海洋)注定,正好给人操纵。[95]在对这则广告的分析中,鲍德里亚认为脱离了功能性所创造的目的性物品,由物品符号意义或文化功能创造了新的目的性,构成了对打火机独有的修辞。这里,鲍德里亚引用了巴特功能—符号的语言分析。他提出打火机的引申意义分为两个层次:首先,它仍是一个工业产品,但这种打火机“被认为拥有手工艺品的品质,其形式乃是人的手势和身体的延伸;其次,海洋的影射将我们带到一个神话的境地,一个为了人,将自身文化化为自然,并且能配合人任何微小的欲望。海洋在这里扮演了磨石者的文化角色,而那是自然崇高的工艺。因此,首先想象海水所做的石头,又为人取去生火,这个打火机也就变成了奇迹般的燧石,而一整套人类史前和工匠模式的目的性,也就如此,前者在一个工业产品的实用本质的构成中,扮演了它的角色”[96]。
从物品功能到符号意义的转向,如果可以说是语言结构学向物质世界所做的试探性访问,那么对于符号向功能的回返,则可视为一种“回访”,这也是一次意识形态的“回访”。正是通过这两者的双向交流及沟通,产生了鲍德里亚符号学批判方法论的全部雏形,当代资本主义消费社会在这种“回访”中构建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事实。
3.批判的马克思主义源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参战西方国家的经济恢复和技术发展与制度黏合性的增强所带来的经济繁荣,促发了物质的空前丰裕。资本主义的生产逻辑与生产体系似乎在技术创新和物质符号表征两方面找到了一条协调共进维系资本主义社会体制的道路。新的生产—消费关系或称为新的资本意识形态的出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在符号象征意义上吸引消费者,营造出各种让人置身其中的商品符号幻境,从而产生更多的消费需求。这种生产—消费关系的倒置对社会理论产生了地震式的影响。以批判和解剖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也相应产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经济基础为主要叙事导向被对上层建筑如意识形态、文化、艺术以及个人主体地位等的剖析所取代,也就是发生了所谓“语言学转向”。由此,对于社会重构、革命运动、个人存在等问题的思考开始以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为主要议题。德国的法兰克福学派、法国的结构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为这种新的批判分析理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社会现代化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社会现代性的原则是追求理性、规范、标准化,这些原则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也为颠覆和超越这些原则埋下了种子。如前所述,早期的鲍德里亚刚刚跨入社会理论领域时是以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出现的,他那时在认识资本主义社会体制方面仍然位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叙事架构内,符号学理论则更多地在操作性纲领层面上对他予以支持。因此鲍德里亚认为自己所进行的符号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继续。
(1)日常生活和亨利·列菲弗尔
亨利·列菲弗尔(Henri Lefebvre)是法国左翼社会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作为鲍德里亚的导师和同事,他对鲍德里亚的影响可以用“深远”两字来形容。鲍德里亚在早期著作《物体系》《消费社会》中延续了列菲弗尔日常生活的批判思想。
所谓“日常生活批判”就是“通过创造一种关于日常生活中异化的现象学,通过对这些异化形式如家庭、两性关系、劳动场所、文化活动,口头和其他的交往形式,社会的相互作用制度以及意识形态中的异化形式作精致、丰富的描述来进行批判”[97]。在德、法的批判理论中,许多人在考虑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变革时,都注意到了对日常生活的批判,列菲弗尔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位。列菲弗尔根据他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异化现象的普遍性分析,提出从微观层面入手,把对现实中日常生活的观测和批判树立为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变革的有效手段和途径。
马克思在自己的理论中着重为“社会阶级”“生产力”“生产关系”概念予以定性。而在列菲弗尔看来,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还应在新的包含日常生活的范畴如消费、旅游、广告、城市社会等方面予以定性。这些范畴更多应归属于列菲弗尔所建立的最基本和最核心的概念——日常性。他指出,日常生活已不是平常意义上的普通、平凡的生活,它透过充满了具有想象投射和意识形态的消费物,加强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这种现象加剧了日常生活中肤浅性的滋长,戴个性化面具的消费,实际上是用工业化同质性扼杀人们的创造力和反抗精神,把一切塑造成没有深度的平面。所以,列菲弗尔将当下社会定名为引导性消费官僚社会,“日常生活,在当代社会中,已不再是‘主体’(具有丰富的主体性可能),而成为‘客体’(社会组织的作用对象)”[98]。这种社会把恐怖统治包裹上温和的外衣,在表面上洋溢母性和兄弟之爱。对此,列菲弗尔提出了“所有技术都为日常生活服务”“革命改变生活”的口号。
列菲弗尔引用境遇主义者德博特(Dedord)的戏剧消费概念进行了批判,提出了符号消费的说法,也为鲍德里亚定下了理论走向的大纲。不过,与列菲弗尔谨守在理性主义的底线上不同,鲍德里亚大胆全面地介入符号学分析,闯入以前无人敢深涉的领域,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不过,由于人的主体性和社会结构在符号中的消逝,鲍德里亚在后期滑落到客体主义的深渊。但在早期,他实际上仍在发展列菲弗尔的观念,并且把列菲弗尔对符号学的转用(détoumenment),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上。
另外,“不在场无罪证明的结构”和“模拟程序”这两种具有强大批判的诠释策略被列菲弗尔在分析社会现代性的总体结构中加以运用,同时,这两个策略也曾是鲍德里亚在论说媒介仿真理论和虚无主义哲学思想时最常用的。
列菲弗尔认为,当代社会并非一个完整合一的体系,而是分裂为许多“次体系”,并且一个体系可以为另一个次体系作掩护,证明其不在场无罪的状态。他举例说明,技术形式和技术官僚的无罪证明,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互为无罪证明。上述例子所呈现的是一个互相给予对方合法性的逻辑,而模拟程序正是此种逻辑的补偿方式。在思考互相赋予合法性的逻辑时,应该持一种反向辩证法来看待。过度的正面性实际上反而是负面性的征兆。就列菲弗尔而言,这种反向辩证法谈的是对失去之物的代替。当参考指涉消失时,前来占据这个空位的后设语言——就像媒体信息的大量传播——取代了意义的零程度状态。
总体说来,当列菲弗尔谈及符号消费时,他所说的是“无而为有”的模拟性物品获取。同时,他也提出了广告是符号消费的最佳对象。鲍德里亚则把符号消费的主要对象圈定为电视、电脑网络等现代化的电子媒体,它们创造的符号仿真社会取代了意义的缺席。
对于自己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日常生活批判和对符号学理论的关注这两方面,列菲弗尔以哲学式的语言予以总结,为与自己研究方向相同的后来人标出理论地图上的分界点。他指出:“日常生活的研究可朝两个方向发展。或者是,在理性(哲学)和(社会)现实合一的路途上比黑格尔走得更远,也就是说,走在哲学的现实的道路上……或者是,回返到形而上学上,回到尼采想要超越的虚无主义上——回到神话,而且使得哲学自身成为最后的宇宙创世和目的论神话。”他接着说:“如果我们接受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导向,也就是理性在哲学中实现,那么便会发展出日常生活的批判性分析。如果我们接受尼采的假设,进行评价,前景设定,在事实的无意义之上颁定一个意义,日常生活的分析和转变便和它牢牢相系,这是一个开创性的行动。”[99]这是一种宿命式的预言:必须在理性批判和神话及语言的价值建立之间做出选择。当鲍德里亚站在这个分界点时,他义无反顾地踏向了标志着尼采式的虚无主义道路,这也是他作为后现代主义者所能走到的终点。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对于鲍德里亚的最后选择感到不解甚至十分厌恶,如道格拉斯·凯尔纳。而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更愿意从正面来评价这种选择。他指出:“当鲍德里亚争论说只在死亡中才能躲避代码时,当意义最终并没有被重新并入符号的梦魇时,很显然,他的客体主义已经导致他退缩到一片遥远的荒漠,不过……尤其是鲍德里亚,发展了批判理论,使之远远超越了生产方式的边界而进入了一片更加肥沃的理论土壤;人们可以在这片沃土中追寻技术与文化问题的答案。”[100]
(2)阿尔都塞和德博特
与“日常生活批判”有着某种程度的联系,阿尔都塞把列菲弗尔所关注的家庭、教育、文化活动等层面也重新纳入了意识形态领域。在20世纪60、70年代的法国思想界,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论对文化理论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对意识形态的反思力图揭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如何复制主流社会关系的,他的理论依据是反对对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公式的机械理解,坚持社会构成论。
阿尔都塞式的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特色在于他拒绝了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提出了富有开创性的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而鲍德里亚最初的理论体系被认为是人道主义和结构马克思主义的一场碰撞和结合。阿尔都塞把社会构成总结成由三种要素组成: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不是一种体现与被体现的关系,上层建筑不是经济基础的被动反映。与此相反,他认为应该将上层建筑看作经济基础存在所必需的一个条件。这个模式使上层建筑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决定关系依然存在,但那是一种最终决定关系。阿尔都塞的最终决定关系的观点想要表达的意思是,社会构成中的其他实践是相对独立的,并具有一定的具体功效。“所有意识形态都具有将各个具体的个体‘塑造’成主体的功能(这种功能界定了意识形态的范畴)。”[101]阿尔都塞的观点受到了葛兰西文化霸权和话语霸权思想的启示。就葛兰西看来,以一种或另一种代议制政治为特征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主要依靠于获得了从属阶级对于现存的社会形式和指派给他们在这种社会中所处地位的积极的认同,从前那种刺刀与监狱的压迫手段广泛让位于意识形态和文化上的从属的更高级手段。
阿尔都塞通过在科学和意识形态之间划出一条严格的分界限,提出“在科学的理论框架中,作为一切意识形态构成要素的主体范畴所发挥的作用,并不是它正在发挥的作用,而是由过程的机械装置指派给它的作用”[102]。这种策略是典型的对结构理论的引用。人在社会结构中处于静止状态,马克思所指出的人有能力进行反映性和创造性的动态活动在结构中静止了。换言之,以前人道主义所宣扬的“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原则只是一个神话。人天生就听命于早已存在的社会结构、语言结构、心理结构等诸多结构框架。在揭示社会现象和阐述社会理论时,人的主体性被边缘化了。按阿尔都塞的理论来看待社会状况,静止意味着沉闷、无味、平庸烦琐、一潭死水的社会氛围。这样的社会必定会走向社会的终结和历史的终结,而这两种终结正是后期的鲍德里亚乐意描述和论证的社会发展终极状态。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与反人道主义的评论为鲍德里亚涉足马克思主义和文化理论提供了思想土壤。鲍德里亚强调边缘化主体、意识形态和人道主义在意识形态方面的破产,这所有一切倾向似乎都扎根于此。另外,鲍德里亚关于总体化体制对人的束缚和控制思考的灵感,也来自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阿尔都塞的理论分量在于他坚持意识形态注定先验式的反映并把它和主流社会持续的功能发挥联系在一起。
不过,这两者也有所不同。阿尔都塞的理论仅仅在分析方法上借用了结构主义的策略,他在后期甚至修正和批判了他早期的这种看法,不愿承认自己是个结构主义者。他考虑的真实目的实际上是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关系问题,对人的地位没有根本的动摇,人的主体性仍然没有丧失。而鲍德里亚运用了结构分析方法和符号学理论去质疑微观生活中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去思考物的符号意义。他对结构理论范式的借用未流入生搬硬套,得益于其用先锋派小说般的叙事风格描述各种具体的生活物品和现象,这种做法使他的阐述在透视社会消费的文化意义时具有强大的穿透力。但是,他激进地认为人在与符号的互动中逐步丢失了主动权,成为受符号结构摆布的木偶,人的主体地位消失了。对此,波斯特评价道:“在社会理论中运用结构语言学理论便要承担一定的代价:语言学形式主义的运用就意味着批判力的弱化和去意化。”[103]
鲍德里亚深受情景决定论的理论主将德博特的影响。德博特试图把先锋派的艺术激情与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拓宽马克思主义用经济分析的眼光去对待文化、媒体的生产,此种分析是建立在早期作为人道主义者的马克思的论著基础之上的。德博特指出,资本主义异化的加剧,不但在公共领域,在私人领域也同样如此,媒体和文化商品(commodification)生产了貌似事实的图像和表征。我们每晚面对着电视新闻中显现的画面,而它们却似乎不与每天的日常生活相联系,观众似乎处于超然的地位。德博特认为这种景象使人们产生了苦恼,忍受着非现实的表象。这种景象具有意识形态性,因为大众被影像生产的工具分割了,同时被迫处于一种消极麻木的状态。他们生活在强制性的娱乐中,这种娱乐隐藏了决定现存社会关系的权力关系。德博特在《资本》(Capital)一书的首句中很富有戏剧性地宣称:“被现代生产状况所统治的社会的全部生活自我昭示为景观(spectacles)的极度积聚”。景观,在其每一特殊形式中,作为信息或宣传,广告或娱乐的直接消费,必须被看成是以影像为媒介的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这样,“景观社会”就是商品拜物教原则的完全实现。
鲍德里亚承认受境况主义者们的影响,而同时拒绝他们的观念:我们已不再生活在景观社会中了……也不再受制于这种社会所意指的异化和压迫的特殊类型。其理由是异化和压迫这样的概念要预先假定某事物被异化或被压迫了。而鲍德里亚认为在一个拟仿的超真实世界中,真实和影像,正确和错误在这里都入乡随俗地变得混淆不清了。[104]现代电子媒体如电视所展现的话语躁动不安,瞬间、快捷的本性往往使其只花几秒钟时间来充分关注许多十分重要的事物。旧的基于印刷文化和面对面交流的资产阶级公共空间已被瞬时性的不留任何答复空间的单向度话语所代替。现代通信系统的无情速度使得主体不再有能力构建一个稳定的历史看法,历史和社会的语境在喋喋不休的白色媒体噪声中消失了。
尼克·史蒂文森把德博特和鲍德里亚作了一番比较。他指出了两者的两点相似之处:“第一,他们共同强调了传播媒体。在德博特和鲍德里亚看来,无数的媒体频道和话语很明显的万花筒式的混乱状态,为媒体分析提供了前提。然而,假设诸如异化和具体化的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模式有更深的关联,则鲍德里亚对这些概念弃置不用。反之,他从德博特汲取了一种认知,即形式而不是媒体信息的本质是现代性的一个中心特征。鲍德里亚和德博特都认为声音的爆炸只需要被听到而不需要反馈。第二,德博特和鲍德里亚两者都提倡一种先锋派的政治策略。这避开了某种自相矛盾的政治风险,而这种风险是建立在更易挑起争端和激起情绪的策略下的。”[105]我们由此可以看到鲍德里亚综合马克思主义批判语汇、模式和巴特的符号模式所进行的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当我们考察鲍德里亚的媒介理论时,如果把他的理论背景和传媒理论割裂开来而直接加以讨论,那么他的许多关键概念和整体的逻辑脉络走向便不能很好地得以澄清和理解。鲍德里亚的符号批判理论和后现代性媒介分析为传播学研究开辟了广阔的疆域。他使用的仿真(simulation)、超真实(hyperreality)和内爆(implosion)等概念也成为我们理解技术媒介运作规律、分析电子媒介造成的人的主体性沦丧时必须把握的重要手段。这些都使他在后现代语境中对大众传媒的分析作出了极高的贡献。
许多人曾对鲍德里亚怪诞的和疏于严密的理论论证的文风提出了批评,认为过于抽象的判断削弱了鲍德里亚理论的说服力,然而,网络的出现,使我们看到人类社会正在逐步逼近鲍德里亚描绘的虚无世界的事实。在鲍德里亚的理论历史渊源之上理解鲍德里亚的思想,笔者更愿意把他看作是我们这个由技术主宰的世界的“激进先知”。或许对鲍德里亚来说,这就是他的宿命,一个开路先锋的宿命。他为人们打开了一扇通往对高科技社会进行探索的理论之门,而自己却抽身而退,隐身于虚无之中。
媒介暴力研究的多重视角
石义彬 张卓 [106]
美国学者W.James Potter曾作过这样一个比喻:“媒介传播效果对人的影响就像天气对人的影响一样,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且存在形式多种多样。”[107]在某种意义上,媒介暴力即是大众传播中的暴风骤雨。从电影到电视,再到网络游戏,视听兼备的影像媒介一次次成为媒介暴力研究的焦点。影像媒介的直观与形象,使“暴力”跨越语言障碍、文化隔阂、虚实界限,成为最畅通无阻的“全球议题”。因为“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动作电影(action movies)。如果我讲一个笑话,你也许不懂,但如果一颗子弹穿透窗户,我们都能知道它会射向地板,无论我们使用什么语言”[108]。虽然仪器的先进无法控制天气的变化,但个人却能够有效地避开风雨、享受阳光。媒介暴力研究的最终目标便是寻求回避风暴的有效途径。
媒介暴力的现实泛滥与媒介暴力的学术关注都与电影、电视、网络游戏等影像媒介的产生、发展密切关联。电影剧院放映、付费收视的模式使暴力具有可选择性与可控制性,家庭化、个人式的“免费电视暴力”则使受众常常被动地沉溺其中,而众多的角色扮演类网络游戏导致更加逼真的暴力场面的产生以及陌生人之间的网上虚拟较量成为可能,把被动的“观看”上升为主动的“参与”。影像媒介特有的收受模式、视听兼备的媒介特性、直观形象的传播效果使之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媒。“电视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在人生最初和最后阶段都能与之互相影响的媒介,更别说在人生的其他阶段”,[109]因而以电视为代表的影像媒介成为暴力研究的重中之重。
综观媒介暴力的研究历程,媒介暴力对受众行为与态度的影响、媒介暴力表述方式的多样化及媒介的暴力呈现与现实生活的暴力图景之比较等问题几乎贯穿始终。本文试图从受众与效果层面分析媒介暴力与攻击行为的关联,从内容层面分析影像时代媒介暴力的多种表达,从控制层面分析“暴力世界”的双重建构,以期从多重视角梳理媒介暴力研究的论争,勾勒媒介暴力研究的图景。
特定议题的多次论证
“观看媒介暴力是否会导致受众的攻击行为?”是媒介暴力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各种理论论争的焦点。儿童与青少年的特殊性使其成为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最广为引证的一项早期研究是1971年由利伯特(Liebert)和巴伦(Baron)实施的。在5至9岁儿童中,研究者随机分派他们或观看一个短片,或观看暴力节目《无法接触》(The Untouchables),或观看非暴力的体育节目。之后,实验对象被告知他们可以“帮助”或“破坏”隔壁房间里另一伙伴正在设法赢取的一场游戏。他们还被告知,如果按“帮助”键,他们就能够帮助那个孩子更轻易地转动一个能使游戏制胜的关键操纵杆;如果按下“破坏”键,操纵杆将变得烫手难触,并最终破坏那个孩子的游戏进程。研究结果显示,那些此前观看了暴力电影片段的儿童比起那些观看体育节目的儿童,更有可能按下“破坏”键并持续地按此键。斯坦(Stein)和弗里德里克(Friedrich)1972年对儿童进行了另一实验,随机分派实验对象观看暴力动画片《蝙蝠侠》和《超人》,或者观看社会认同节目(prosocial programming)《邻居罗格斯先生》(Mister Rogers Neighborhood)。在随后两周的观察中发现,观看暴力动画片的儿童在与其他儿童的交往中,比那些观看社会认同节目的儿童更具攻击性。这两个早期实验促进了人们对媒介暴力与儿童的攻击行为之关系的关注。
威廉(Williams)1986年的研究尤其应受到关注。她对加拿大的一个小镇进行了连续数年的攻击行为变化的研究。最初,这个小镇不能接收电视信号,但在自然试验(natural experiment)的过程中,接收到了电视信号。她同样发现,攻击行为随着接触媒介暴力内容的增加而增加。遗憾的是,由于现在电视信号的普遍深入,收集更多同类证据的可能性逐步下降。
1999年齐尔曼(Zillmann)和韦弗(Weaver)观察了连续四天观看暴力或非暴力故事片的受试者,结果发现:与早期的实验结果相同的是,观看了暴力电影的受试者随后的行为更具敌意;与其不同的是,以往实验倾向于表明受试者只对事先激怒他们的人表现出敌意,而齐尔曼和韦弗的受试者无论事先是否被激怒过,都显示出敌意。[110]
诸多实验都试图证明,“电视允许儿童参加成人交往(interaction)。电视移走了那些一度依据年龄和阅读能力区分不同社会境况的障碍。电视的广泛使用使儿童直面战争与死亡、求爱与勾引、犯罪情节与鸡尾酒会。儿童也许不能完全理解性、死亡、犯罪和金钱等电视中所呈现的议题。或者,他们是以一种不同的、孩子似的方式来理解。电视让成人花费了几个世纪试图向孩子们掩藏的话题与行为暴露在他们面前。电视把孩子们推入了一个复杂的成人世界,刺激他们去追问那些行为与语言的含义,如果没有电视,这些语言与行为他们根本不会听到或读到。”[111]这一结论似乎在说明,媒介是暴力的制造者与传播者,受众则是媒介暴力的受害者,尤其是防范能力较弱的儿童。在这一暗含的预设前提下,媒介暴力研究中的受众分析更多的是针对特定人群、特定议题的特例研究,普遍忽略了受众的个体差异和受众的能动性。纵然格伯纳有关“重受众”与“轻受众”的区分涉及个体收视行为差异与收视效果之关联,论述了收视时间长短与受媒介暴力影响程度的关系,但整体上,受众分析的样本选取、实验设计等仍显视角单一且过于简单,缺乏应有的立体感与全面性。
当这一特定议题形成较为一致的观点后,受众分析的重点逐步由是否造成侵害、造成何种侵害,转为如何预防侵害,更具积极意义的媒介素养教育研究逐渐兴盛。1933年,利维斯(ER.Leavis)和丹尼斯·桑普森(Denys Thompson)在《文化和环境:培养批判意识》(Culture and Environment: The Training of Critical Awareness)一书中提出,新兴的大众传媒在商业动机刺激下所普及的流行文化,往往是推销一种“低水平的满足”,这种低水平的满足将误导社会成员的精神追求,尤其会对青少年的成长产生各种负面的影响。因此,教育界应以系统化的课程或训练,培养青少年的媒介批判意识,使其能够辨别和抵御大众传媒的不良影响。这一明显带有精英文化烙印的观念,使媒介素养研究在近30年的时间里吸引了西方传播学、新闻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各学科学者的普遍关注。“如何通过提高受众自身的思考能力、辨别能力、控制能力等,以抵制媒介的消极影响”,这一议题使媒介暴力研究在受众分析层面逐渐摆脱被动,走向主动,获得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媒介暴力的多种表达
内容分析作为媒介暴力的主要研究方法之一,不仅分析暴力的数量,同时还要分析暴力的性质或特征。“公开表现以实力对抗他人或自我,或者反对他人意愿的强制行动造成被伤害或杀害的痛苦。”乔治·格伯纳(George Gerbner)的经典定义把暴力局限为非法的行为暴力,这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暴力表达方式,最引人注意,也最具直接破坏性,对受众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也最为明显。影像媒介的发展与技术的日臻完善,促使了“战争暴力”“体育暴力”“卡通暴力”等的出现,使媒介暴力的表达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行为暴力,也不再是绝对的非法途径,而可能以反暴力或非暴力的形式展现着暴力的影像。以战争暴力、体育暴力、卡通暴力等为代表的“合理暴力”,使暴力行为逐渐告别非法与无理,以种种合理、合法的方式给予表现,甚至可能赢得认同或称道,成为更为隐性的暴力表达,也更易被人忽略。
依据Potter的观点,由于“合理暴力”中的暴力元素或未受到惩罚,或赢得了受众的认同,或其行为具有某种“正当性”的解释,因而增加了被模仿的可能性,甚至会导致观念上的根本转变。
战争暴力。此为“以反暴力名义表达暴力影像”的典型例证。大众传媒与战争的结盟可以追溯至1901年的英国影片《突袭中国使团》,一战、二战期间传媒与战争也都结下了不解之缘,直至越南战争被称为“电视之战”,影像媒介开始了对战争肆无忌惮的转播与直播,战争赤裸裸、血淋淋地展现在受众眼前。1990年海湾战争直播使CNN声名远播;2001年“9·11”事件的电视转播,让受众目睹了比任何好莱坞巨片都更具震撼力与想象力的暴力场景;2003年伊拉克战争直播更令半岛电视台一举成名,CCTV也因此创下收视率与广告收入的新高……凡此种种,使局部战争成为跨越国界的全球图景。如果以“战争是和平的助推剂”为由,战争暴力似乎可以视作媒介反暴力的一面旗帜,但这面旗帜无法掩盖影像本身的暴力实质。
体育暴力。体育从最初的单纯竞技游戏,到如今日益明显的商业介入,一直是日常生活中的热门话题。竞技运动本身的残酷性一方面表现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截然两分;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以正当且公开的方式展现暴力影像。譬如,以用暴力行为击败对手为终极目标的重量级拳王争霸赛作为一项体育赛事本已备受争议,比赛实况的电视转播使主办方获利颇丰,也使这项暴力的运动以正当的理由传遍“地球村”。获胜者甚至成为一代青年效仿、崇拜的对象,暴力在此成为合法的获利手段。
卡通暴力。即使在卡通片已不是儿童的专利的今天,卡通暴力所暗含的危害依然不容小觑。卡通暴力是一种“快乐暴力”,是暴力娱乐化、暴力游戏化的集中体现。有关调查显示,娱乐节目中的暴力内容高于新闻节目和教育节目。在快乐的掩映下,暴力不再面目可憎,甚至是和蔼可亲,暴力因此成为一种“合法的甚至必需的文化表达”。
如果说暴力表达的整体形式更多是对受众的观念产生影响,那么暴力内容的细节陈述则直接影响受众对暴力行为的取舍。
W.James Potter认为,媒介暴力的细节陈述能否成为受众的模仿原型取决于以下七个重要的“情境变量”(contextual variables)。[112]
(1)奖赏/惩罚——受到奖赏的攻击行为较多地被模仿,受到惩罚的攻击行为则较少被模仿。我们知道这会分别产生非抑制效果和抑制效果。
(2)结果——伴随着否定描述或有害结果的媒介暴力内容较少被模仿。这又一次表现出抑制效果。
(3)动机——有据可依、有理可辩的媒介攻击性节目较多地被模仿,未被证明其正确性的媒介暴力内容则较少地被模仿。受众会被暗示采取攻击行为是适当(或不适当)。
(4)真实性——尤其对男孩子而言,栩栩如生的媒介暴力更有可能导致现实世界中的攻击行为。正如Potter所解释的那样,“真实的(媒介)犯罪者更有可能减少抑制作用,因为相对于虚构的犯罪者,如卡通或科幻角色,他们的行为更适合于现实生活情境。”
(5)幽默——由于减少了行为的严重性,幽默的媒介暴力描述更有可能导致受众在现实生活中采用攻击行为。
(6)对媒介角色的认同——受众对媒介角色的认同程度越高(例如,那些他们认为与自己相似或有吸引力的角色),越有可能模仿由这些角色表演的行为。
(7)激励——Potter解释说,“情感诉求能提升叙述的戏剧性,并且能提升对角色使用暴力的积极倾向的注意力……高水平的激励更易导致攻击行为。”
在商业利益的巨大诱惑与媒介技术飞速发展的合力作用下,媒介暴力表达的内容与形式以更为直观、更具冲击、更加诱人的面容呈现于受众眼前。与技术进步带来的欣喜相反,媒介暴力的多重表达,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暴力”边界的模糊、防范难度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危害程度的加强。
普遍共识的持续论争
效果分析是媒介暴力研究的终极指向,在某种意义上是受众分析的延伸。行为效果与时间效果是其中最主要的分析视角。相对于前文受众层面的分析,媒介暴力的行为效果分析着力于整体受众,而非特定群体,强调行为之于社会生活的直接或间接影响,而非单纯的受众个体行为的改变。
在行为效果的分析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菲利普斯(Phillips)和森特瓦尔(Centerwall)的研究。森特瓦尔的研究表明,美国在电视机出现以前,全国的杀人犯比例为十万分之三,到1974年,杀人犯比例翻了一番。森特瓦尔认为这一数量的增加与整体文化大量接触电视有直接关系。他注意到加拿大也出现了同样的现象。而在南非,尽管各方面的可变因素都存在某些相似性,由于电视禁令的存在,1945年至1974年间南非的杀人犯比例并没有上升。然而,当禁令一解除,那里的杀人犯比例就开始上升,近20年里增长了一倍多,这与美国和加拿大的情况非常相似。森特瓦尔把他的研究资料加以总结后指出,美国大约一半的杀人犯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接触电视引起的。
菲利普斯分析了自然发生的数据资料,并且得出与森特瓦尔相似的结论。菲利普斯认为,广泛宣传重量级拳击争霸赛后,杀人犯比例上升了。同时他还注意到自杀事件被广泛报道后,车祸和飞机坠毁事件增多了。
时间效果分析主要表现为即时效果、长期效果与短期效果三个方面。即时效果是指在接受媒介信息的过程当中的情绪或行为反应。如惊恐、害怕,或与之相应的行为表现,捂住眼睛、紧抓某类物品、尖叫等等。长期效果是指长时间反复接触某类信息后,受众接受并形成某些新的观念,或发生行为的改变。短期效果介于二者之间,是指受众在接受媒介信息后的2~3天发生的情绪、观念或行为变化,通常这种效果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媒介暴力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其产生的长期效果。尽管也有一些调查认为媒介暴力与攻击行为之间关系不大或没有关系,但1986年休斯曼和埃龙(Huesmann & Eron)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他们收集了一些8岁儿童的资料,并对同一样本追踪研究,直至他们30岁。结果发现,那些童年时观看电视暴力最多的孩子,成人后更可能卷入严重的犯罪活动。休斯曼从这项研究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攻击行为习惯形成于幼年时期,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并预示着成年时期严重的反社会行为。如果一个孩子观看媒介暴力内容并养成攻击行为习惯,将造成终身的危害性后果。
虽然大多数学者就媒介暴力的效果分析达成共识,但学界和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论争却此起彼伏。导致争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围绕统计显著性(statistical significance)、统计重要性(statistical importance)和社会重要性(social importance)而产生的概念上的混淆。统计显著性中的“显著”(significant)在统计上的意义并非“重要”,而是说“只靠抽样的随机性不容易出现这样的结果”[113],“显著”意味着可能正确(并非偶然)。当统计人员说一项结果“非常显著”时,指的是正确的可能性非常高,它们并不必然地代表“非常重要”。
当统计显著性结果显示媒介暴力与攻击行为有因果关系时,研究者可以确认他们观测到了一种并非偶然的关系。然而统计显著性并不能说明关联程度。为了衡量这种关联程度或它的统计重要性,研究者通常通过了解接触媒介暴力的水准,求助于攻击行为所占的统计方差指标。就研究者在因变量中能计算的10%~15%的方差而言,媒介暴力和攻击行为的研究与人类行为其他领域的研究并无两样。两方面因素导致媒介暴力对攻击行为影响的总体强度的低估。其一,由于在大多数研究中,85%~90%的攻击行为都不能证明是由接触媒体引起的,因而媒介的影响作用十分有限。其二,在任何特定的研究中说明攻击行为的统计方差,在多大程度上能用作现实世界里这些变量间关系性质的一般性指标,仍是不明晰的。没有一种方式,能轻易地把孤立研究得出的统计指标绘制成有关现实世界关系量值的一般陈述。一些轻视媒介暴力与攻击行为之间关系的批评者强调,大部分攻击行为似乎更多地源于其他渠道而非接触媒介暴力。而另一些批评者则强调,考虑到任何人类行为动因的多样性,在一项特定研究中,只要能说明攻击行为中10%~15%的方差是与接触媒介相关,就会给人留下相当深刻的印象。
社会重要性(social importance)这一概念加剧了有关效果值(effect size)大小(统计重要性)的争论。由于受众数量庞大,有时数以亿计,即使很小的统计效果也能够转化成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即使几十万受众中仅有一人受暴力电影的影响实施了严重的攻击行为,对几亿观看了此片的电影观众而言,其社会后果也极为引人注目。另一方面,这样小的统计效果似乎全然不可避免,这是由任何特定受众群中人的巨大差异性所决定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困难性已经使学者现存的对这一事实清晰的共识——接触媒介暴力和侵犯行为之间有着因果关联——变得模糊起来。[114]
“暴力世界”的双重建构
早在暴力研究尚未成为美国社会重心的20世纪40、50年代,社会学家Daniel Bell就曾提出:“关于这个问题的合理看法是,相对于一百年、五十年,甚至二十五年前,美国今天的犯罪可能更少,而且,当今美国比大众舆论想象中的更为守法、更为安全。”[115]这一论断直接关涉“现实世界”与“媒介世界”的关系讨论。
美国暴力委员会的一项全国调查表明,电视所呈现的暴力世界在许多重要方面并不能正确地反映现实世界:首先,电视夸大了直接卷入暴力行为的可能性。其次,在现实生活中合法性是暴力获得赞成的先决条件,但在电视节目中非法暴力也常常赢得赞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朋友或熟人之间,但是在电视中大多数暴力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电视世界中的暴力大多会使用武器,但美国大部分成年人和青少年从未经历过此类暴力。此外在电视暴力世界中,最常见的角色是攻击者,最少见的是旁观者,而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恰恰相反。这项调查的一个最重要的发现在于,大多数美国人并未直接经历暴力。他们对暴力的了解大部分来自电视中的陈述。[116]
“两个世界”的比较表明“现实世界”的暴力与“媒介世界”的暴力存在极大差异,电视中的暴力描述并不真实,但电视在建构现实、使受众的暴力行为社会化方面作用极大。如果电视能够影响受众的态度、价值观念与行为,那么“现实世界”与“媒介世界”会越来越相似。
格伯纳提出的涵化理论(cultivation theory)较为完整地探讨了大众传媒对公众塑造“社会实况”(social reality)的潜在影响。“此一理论的重点是,看电视的时间愈长,所形成的对社会实况的认知和态度会愈接近电视所呈现的景象,也就是‘媒介实况’(media reality)。正由于媒介实况和社会实况之间有些落差,且电视所呈现的媒介实况里有强调暴力、色情的倾向,因此,电视看得愈多的人,愈有可能觉得身处‘黑暗社会’(mean world)。”[117]格伯纳还认为,媒介所“创造”的世界之所以成为“现实”,仅仅是因为我们相信它是现实,并且基于我们对日常生活的判断认为那是现实。
媒介暴力对受众建构“媒介世界”的影响毋庸置疑。但受众为什么关注“暴力”?受众关注的“暴力”是什么?受众感受的、谈论的,乃至恐惧的“暴力”是现实的,还是虚幻的?究竟是媒介还是受众自身在建构着“暴力世界”?“事实上,我们之所以关注电影乃至所有大众媒介中的暴力描写是因为:在后现代语境下,我们对于‘暴力’的认知和理解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电影、电视等大众媒体,而那些媒体中的暴力英雄也比历史上任何其他一个时刻都更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形式以及精神状况。在这样一个影像化和符号化的时代,如果我们试图讨论现实的暴力,在相当意义下其实就是讨论后现代大众传媒加工过的暴力。”[118]
在这个意义上,“媒介暴力”至少可以拓展为三个层面的含义:其一,媒介中的暴力内容。既包括非法的行为暴力,也包含前文提及的战争暴力、体育暴力、卡通暴力等“合理暴力”,且会随着暴力表达方式的多样化日益增多。其二,媒介自身的“象征暴力”。媒介技术的飞速发展,媒介影响力的迅速攀升,使受众无处藏身,媒介本身成为无孔不入、无法抗拒的“暴力”。“在后现代文化中,影像文化的特殊优越地位,构成了电视在新闻场中经济实力和符号表达力都占据上风,进而对其他媒介(比如印刷媒介)构成了一种暴力和压制,甚至影响他们的生存。”[119]电视成为“一种形式特别有害的象征暴力。象征暴力是一种通过施行者与承受者的合谋和默契而施加的一种暴力,通常双方都意识不到自己是在施行或在承受”[120]。其三,媒介与受众共同建构的“暴力世界”。媒介对暴力的不真实表现导致了受众对现实世界的重构,导致了受众对“黑暗社会”的臆想,使之产生或支持“世界旨暴力”的观念。这一观念将提升社会公众对暴力的普遍容忍,对控制暴力希望渺茫,继而认为使用暴力是在暴力社会中求得生存的必要手段。
媒介通过“议程设置”功能,把遥不可及的、与己无关的、非常态的暴力事件转化为受众身边的、共同的、经常的媒介事件,受众在无意中被强行拉入“暴力世界”,见证暴力事件。“暴力世界”在媒介与受众的双重建构下,从单一的行为伤害,转而呈现多种表达;从单纯的内容传播,发展为复合的形式宰制;从个体的情绪变化,扩展为群体的观念、行为改变。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民众在家里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暴力。社会动荡不安,社会运动兴起,犯罪及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犯罪年龄降低等等,为美国“电视暴力”研究设定了特定的时空背景。1968年6月,约翰逊总统通过行政命令成立了“暴力诱因与预防国家委员会”(National Commission on the Causes and Prevention of Violence)。这个委员会负责调查美国的暴力情况并向总统提供行动建议。1969年12月,该委员会提交了名为《建立正义,确保国家安宁》(To Establish Justice, To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的报告,其中之一的“暴力与媒介”(Violence and The Media)部分,成为大众传播研究的里程碑。1969年8月到1970年4月间,斯图尔特(Steward)收集了40多篇关于“电视与社会行为”的论文,提出了《美国公共卫生部报告》(Surgeon General.s Report),这两份报告汇集了电视暴力研究的重要成果,并得出了一系列影响甚广的结论。60年代以来产生的大量有关媒介暴力的学说,包括宣泄理论(catharsis theory)、社会学习理论(social learning theory)、预示效果(priming effect)、强化理论(reinforcement theory)等,至今影响甚重。格伯纳经过十多年研究提出的涵化理论更成为电视暴力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理论之一。
基于实用目的而产生的媒介暴力研究,在经验学派的影响下,实证分析一直是其最主要的研究方法。尤其在受众分析、内容分析与效果分析中,在一系列复杂的实验设计、数据收集、统计与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严格而精确的科学意义。但恰恰又是这种严格与精确,实验环境与现实环境的差异,以及样本选择的差异,使某些实验难于广泛复制,其结论更多地作为个案分析的总结,而难以成为普遍的适用法则。批判学派对媒介暴力研究的介入,使其更具宏大、宽广而深邃的视野,并置媒介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中以寻求暴力之于社会整体的深层影响。新技术、新媒介的兴起,暴力表达的丰富,在形式与内容上共同扩展着媒介暴力研究的方法、对象及论题,予媒介暴力研究以再次繁盛的契机。面对媒介的狂风暴雨,暴力研究的积极意义正在于提供一切有可能的方式以遮风避雨、趋散乌云、重获阳光。
西方新闻自由的历史逻辑与现实表达
石义彬 庄曦 周娟 [121]
从弥尔顿对“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的呼吁伊始,西方新闻自由的演化与其经历的政治压制、制度变迁紧密相关,其因萌生于封建社会而推崇市场,并因个人主义传统而偏重私有制。西方新闻自由虽然被作为普适性真理而备受推崇,但其现实表达终摆脱不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框架以及市场逻辑的纠缠。
一 西方新闻自由的历史逻辑
1.从理性自由到制度性自由的演化
新闻自由从言论自由当中衍生而来。言论自由的传统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公元前24世纪,“自由”一词出现。公元前8世纪前后,古代雅典首创城邦制民主政体,允许合法公民自由发表意见,[122]参与城邦管理,这为言论自由的诞生提供了前提。德国历史哲学家卡尔·雅斯贝斯明确指出:“希腊城邦奠定了西方所有自由的意识、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现实的基础。”[123]古罗马共和国随后对言论自由予以承认。后来,这种思想传统逐渐扩散到英格兰,最后抵达美国。[124]弥尔顿、洛克、密尔等思想家为西方新闻自由学说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滋养。
弥尔顿在其著作《论出版自由》中指出,人是有理性的,不能阻止他们自由地发表意见,真理总是在观点的自由碰撞中产生的。这些观点成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即“观点的公开市场”和“观点的自我修正过程”。
洛克和弥尔顿的理论前提是一致的,认为人生而平等且是有理性的,他从自然权利说出发,首次从理论上论证了资产阶级天赋人权的原则。但与弥尔顿不同的是,作为英国传统的自由主义者,洛克从经验主义出发,强调历史的、自然的、有机的社会成长。他承认人的理性是先天存在的,但认为人的观念并不是天赋的,理性是一种具体的能力。
密尔则对自由权利的实现展开了进一步探讨。他在《论自由》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125]密尔同时认为,即便法律条文规定了人的自由,也未必人人都能获得自由,他担心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不能统一,造成“人民的意志”沦落为“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由此“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126],成为密尔讨论自由的基本主题。
在北美和欧洲,两部宪法的通过标志着自由主义占据了核心地位。第一部是美国的《人权法案》。在杰斐逊的推动下,1789年“出版自由”(the Freedom of the Press)一词第一次见诸成文法,这也被看成是美国新闻自由的法律根源,“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机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127]同年,法国国会也通过了《人权宣言》,以宪法形式确认了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然而,这两部宪法所保障的依然是作为公民权利的个体自由。
之后,在革命运动、政治势力的角逐中,作为重要宣传阵地的报刊所表现出的舆论性、鼓动性和战斗性作用与潜力使其与一般的出版物区别开来,体现出自己特有的政治优势,成为统治者试图掌控的工具。同时,随着报刊日益成为人们发表言论、获知信息的重要中介,在反抗当权者控制报刊和媒介日益受托成为信息中介的进程中,作为个体权利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最终延伸到了制度性的新闻自由。
19世纪中期大众化报刊的兴盛促使新闻传媒“第四等级”地位表述适时出现。出于广告和受众市场考虑,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成为大众化报刊的响亮口号。“第四等级”概念的提出正对应于这种需求。“第四等级”概念来源于18世纪的英国。当时英国的议会设立了记者旁听席,强调新闻业作为与行政、立法、司法并立的一种社会力量,对这三种政治权力起制衡作用。1951年,国际新闻学会采纳“自由采访、传播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四项为新闻自由的标准,标志着新闻自由作为“制度性的基本权利”被广泛认可。[128]1974年,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P.斯图亚特提出“第四权力理论”,并从法理角度对该权力进行了解释和界定:“根据我的看法,宪法保障的目的是媒介的机构自主权”[129]。自此,作为机构权利的出版自由在美国第一次得到确认。“第四权力理论”使新闻自由的价值认定从“追求真理说”变成了“健全民主程序说”,[130]新闻自由从人的理性的自然权利转变为制度性的权利,成为社会政治体制的一个部分。[131]
2.知情权理论对新闻自由含义的扩展
二战后,西方新闻界反思法西斯主义对舆论的挟持,认为新闻业和广大受众被剥夺了知悉政治情况的权利给独裁者的任意妄为提供了温床。基于此,美国新闻编辑肯特·库柏在1945年首先提出了“知情权”这一概念,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公民享有和行使自己的知情权的基本形式是公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自由地选择、获知各种信息。[132]从理论上说,个人有了解政务的法定权利,但这种权利通过个人无法实现,个人主要通过新闻传媒来实现知情权的满足。由此,“知情权”与传媒获取政府信息的要求联系在一起。传媒将自己视为“公众知情权”的捍卫者,并将该原则作为维护采访权、维护新闻自由的依据。
知情权理论的提出和发展,是西方新闻理论研究在当代西方新闻实践基础上的新成果,它把新闻自由进一步提升到制度性的社会权利高度,明晰了新闻传媒的社会责任,从理论上拓展了新闻自由的含义。
总的来讲,西方新闻自由理论发轫于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对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报刊冲破封建主义的桎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资本主义国家协调内部利益提供了润滑剂,同时为新闻业迈向专业化提供了平台,提升了西方新闻传媒的社会政治地位,其进步意义值得肯定。但随着新闻业垄断程度的提高,思想自由市场日益呈现集中化趋势。
二 多重视域中的西方新闻自由悖论
从源流出发的考量为我们审视西方新闻自由提供了思考架构。在对西方新闻自由诞生与演变的历史分析中,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逻辑得以呈现,其与政治压制、制度变迁、文化浸润的紧密关系得以展现。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凸显出西方新闻自由的困境。
1.制度逻辑内化国家意识形态
西方新闻自由发展历程显示,作为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自由一直是资产阶级巩固权力、捍卫政体、彰显国家意志的有力工具,并逐渐具化成一种制度性权力。早期,资产阶级利用新闻自由向封建统治阶级争取权益;当其登上历史舞台之后,新闻自由便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成为其巩固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保障;而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全球化的名义向外扩张时,新闻自由又成为其对外进行新闻垄断和政治、文化渗透的有力武器。
西方新闻自由对外渗透的形式和手段多样,但通常裹藏于“自由平等地交换思想和报道”“倡导国际新闻自由”等主张之中。这些普适性的吁求看似美好,却隐含着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并潜藏着对他国施行文化渗透的动机。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种“交换”虽然打着“平等”的旗号,但由于东西方在物质和传播技术手段等方面的巨大差距,实际上成了西方新闻价值和意识形态的单方面入侵。诺顿斯特伦曾对西方学者有关“国际信息流向”的相关研究做过简要归纳,结果发现,“从数量上看,据估计,从工业化国家(居住着人类三分之一的人口)流向第三世界(占世界人口的大约三分之二)的信息总量,相当于从后者流向前者的信息总量的至少100倍之多。”[133]
西方社会大张旗鼓疾呼所谓“全球新闻自由”的同时,却在自身实践中对新闻自由原则大肆扭曲。学者哈林与吉特林分析海湾战争报道内容时发现,美国媒体习惯于以国家政策考虑为依归,将新闻事件塑造得与美国群众息息相关。[134]另有相关研究表明,美国在国际事件中的涉入程度影响着美国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程度。[135]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9·11”等一系列新闻事件都印证了上述结论。美国对老挝的轰炸是有史以来最猛烈的,人均高达两吨高性能炸药,“使美国的政策降低到纳粹德国的道德水平”,[136]媒体对此却毫无反应。在这样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下,能否产生客观真实的报道和独立多元的评论?答案明显是否定的。
2.市场逻辑体现商业利益的影响
考察西方新闻自由时另外一个无法忽略的因素就是市场逻辑的影响。经济因素的作用使新闻活动的某些特质变得复杂起来,新闻自由不可避免地服务于经济利益,从而影响了其原有的发展轨迹。商业利益固然能为新闻实践提供优越的物质手段以利于新闻自由的实现,但它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首先,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抑或基于自身意识形态等因素的考量,媒体所有者可能惯于介入日常新闻生产,从而扭曲新闻的真实面貌,影响独立的新闻评论,干扰日常的新闻自由实践。
其次,在媒介市场中,商品的供给必须符合消费者的需要。新闻信息在商品市场上常常被当作休闲、娱乐信息进行消费。许多时候,让读者过瘾、满足其需求,更有利于带来利润,而公正、客观和深入的报道并不一定能符合大多数新闻受众的需求。因此,在商业利益的侵袭和导引下,资本解构了新闻的专业主义,表达意见的公众沦落为需要被迎合的消费者,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在某种程度上被边缘化,与之伴随的新闻自由观念逐渐被扭曲。
此外,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造成了新闻资源的集中甚至垄断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后期,加拿大的三个报业寡头控制了全国报纸72%的发行量;六家超大型媒介集团控制了全美最有影响的新闻、评论和提供日常娱乐的媒体机构。[137]资本拥有媒体,自然将自身的增值作为媒体的第一使命。新闻资源的高度集中与同质化,限制了媒体的多元和自由发展。新闻报道尺度和言论取向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媒体的独立和自由在媒介集团化的阴影下黯然失色。在“利润最大化”“成本极小化”的追求下,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趋于淡薄,传播内容的雷同挤压了独立思考的空间。赫伯特·席勒曾由此讥嘲媒体成了忠于资本家的“思想管理者”。[138]
3.文化逻辑主导新闻意义生产
新闻并非自然产物,而是新闻工作者对客观事实的主观呈现。大众传媒传递和传承着特定的文化信息,媒介组织及其成员也是一定文化规范之下的产物。因此,对西方新闻自由所根植的文化传统进行考察显得尤为重要。
整个西方文化强大的文化认同和异己感与宗教认同和宗教异己相伴相生。历史上,基督教对“自我”与“他者”界限严格,其对本教教徒的宽仁和对异教徒的惩治都是史无前例的。如严酷的“宗教裁判所”制度曾长存七百年之久。而中世纪权威神学家阿奎那也曾直言:信仰异端是所有罪行中最罪大恶极者,应处死刑。[139]在中世纪的文化背景下,“西方—基督徒、非西方—异教徒”等界定“自我”与“他者”的模式开始形成。在西方人眼中,“他者”首先是指异教徒。随着技术革命和经济的发展,以宗教上的差异来界定“他者”的方法逐渐发生了变化,“他者”概念扩展至西方文化边界之外的东方世界,并且总是涉及对差异的否定描述。
对西方而言,“他者”的建构是为了传递文化优越意识和加强自身的霸权地位。西方媒介以一种与“自我”不同的“他者”形象不断叙述和建构非西方国家的历史身份。在这种媒介话语中,对非西方世界固然有着某种程度的理性认知,但更多地充斥着一种历史想象和非理性因素。“他者”形象实际上是“自我”形象的投射,而“自我”无论从历史上还是文化上理解,始终采取了支配的形式。如沃斯伯恩的研究发现,尽管美国新闻媒介上的国际新闻丰富多彩,它们其实都被美国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系统所建构,始终致力于“生产并不断再生产一个相当一致的美国形象”,用沃斯伯恩的话说就是:“我们(指美国新闻媒介。——引者注)在谈论自己”[140]。
上述文化语境中的西方新闻生产常规及排他性原则,将社会主义中国及实行有别于西方政治体制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界定为西方世界的“他者”,并为之附上专制、落后等负面标签。新闻自由理论在实践中滑向霸权话语,客观中立的专业精神在文化的樊篱下悄然失声。
4.表述逻辑显现理论预设的固有缺陷
在弥尔顿“观点自由市场”的基础上,孟德斯鸠、密尔等人对言论自由的原则做了进一步论述,构成新闻自由理论的基础。这一理论基础隐含了从启蒙学说一直到整个西方社会民主体制的预设,即人类具有理性,真理可以透过观点在自由市场中相互论辩最终胜出,因此不必担心错误的言论蒙蔽或误导他人。这显然是以过于乐观的态度来看待人的理性。
然而,当下已被普遍接受的“有限理性”主张针对上述理性预设提出挑战。有限理性观念认为,人类认知因为受到自身记忆能力的限制与影响,所以只能拥有“有限理性”[141]。除此之外,究竟何为理性也存在争议:对于个人而言的理性选择,对于社会而言未必理性;一些短期内看来理性的行动,长期来看也未必理性。在新闻学界盛行一时的“社会责任论”就认为:人类常满足于眼前的需要与欲望,会因为怠惰运用理性而陷入盲从。[142]1948年,拉扎斯菲尔德的伊里调查结果问世,指出在每一次貌似公正、自由、民主的政治大选运动中,民众并不是根据自己对候选人的客观评估,独立而理性地投出选票,而是受到固有偏见、个人喜好、家庭成员、舆论领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研究是在经验层面对理性人假设的证伪,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真理是越辩越明”的观点也不攻自破。此后,沉默的螺旋等经验学派的调查也纷纷证明了言论自由原则的虚幻性。
所以,新闻自由理论预设的表述并不严谨。正如米尔恩指出:18世纪以来的诸多权利文件都欠缺缜密论述,“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实用性的和政治性的,而不是学术性的和哲理性的”[143]。
三 从西藏“3·14”事件报道看西方新闻自由悖论
综上所述,各种因素规制着西方新闻自由的施展空间,使西方媒体所谓客观性在实践中经常呈现双重标准。在西方报道中,同样是自然灾害,美国卡特里娜飓风体现了美国公民众志成城的精神,中国2008年春的暴风雪则揭示出政府抗灾不力;同样是暴乱问题,法国的巴黎骚乱是暴民滋事,中国西藏“3·14”事件则是宗教迫害、政府镇压;同样是新闻造假,《洛杉矶时报》对伊拉克战地照片的移花接木是有违职业道德,CNN对“3·14”事件照片的断章取义则是“适当应用”,等等。在此,我们以西方媒体“3 ·14”事件报道为例来具体解读新闻自由理念在实践层面所受的约制及其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背离。
2008年3月14日,拉萨发生打砸抢烧暴力事件。暴力行为的突发性加上延伸话题的敏感性,使这一事件立刻成为国内外各界关注的焦点,进而也引发了传播活动中理念与方式的冲突与对抗。整个事件报道已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新闻业务或新闻理念方面的话题,而成为集中展示西方新闻自由现实表达窠臼以及中西方意识形态冲突的典型案例。通过对《华盛顿邮报》《经济学家》《解放报》等主要西方媒体报道的具体考察,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在新闻自由的旗帜下,西方报道客观性的虚伪面纱掩盖了非客观的判断、论调,种种有违专业主义的做法主要以表征符号的构建以及自由表述的悖论等方式具体呈现。
一方面,西方媒体的报道在符号构建中融入了过多意识形态预设。在西方新闻自由的实践中,弥漫于大众媒介的“天然感”隐藏着意识形态价值的运作。[144]意义生产环节是开放的,而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职业代码在占主导地位的代码“统治”之下运作。[145]媒体报道的是精心挑选、编织的“画面”,在新闻从业者的笔下、镜头前,西藏事件中涉及的各种角色被植入既有符号系统,成为象征性的表征。近期,《时代周刊》《纽约时报》等知名媒体对于达赖喇嘛以及中国政府形象的差异性构建就集中体现了上述符号化运作。
在西方报道中,达赖喇嘛通常以“非暴力的”“理想主义的”“富有超凡魅力的”“在政治上略显柔弱的”形象出现。他作为一个象征性符号被镶嵌在西方文本中,一方面是西方世界标榜自身自由、人权的表征,另一方面更成为妖魔化中国形象的参照体。如“3·14”事件后,美国《时代周刊》把达赖喇嘛作为封面人物,并配发说明文字:“随着中国发动对西藏的镇压,这位佛教领袖为他的人民的尊严而抗争。”该刊物还发表了题为《一个僧人的抗争》的文章,提到,“作为一名佛教徒,达赖喇嘛的发言代表了所有人民基本的言论自由、思想自由的权利;身为佛教徒,他也坚持秉承暴力并不能解决根深蒂固的问题的观点。近日他说如果流血事件继续升级,他就会作为一个政治领袖辞职,而作为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他还是西藏的领袖。”2008年3月22日,《纽约时报》发表类似文章——《他(达赖喇嘛)也许是个“神”,但不是政治家》指出,“达赖喇嘛是一个伟大的、富有超凡魅力的精神领袖,但却是一个可怜的、没有深谋远虑的政治策略家。”“达赖喇嘛更注重‘非暴力’而不是‘抵抗’,他从未真正想过要采取直接行动来实现权力。”文章还评价道,“达赖喇嘛早在十年前就应该结束好莱坞策略,而应关注与中国政府展开反向通道的外交,他应该公开发表‘伟大西藏’的声明,呼吁将其从拉萨政府的控制中解脱出来……”[146]
反观西方媒体对于中国形象的构建,则始终将其置于偏振的取景框下。如3月14~22日,美国《纽约时报》这份标榜“刊登所有适合刊登的新闻”的大报,共发表了18篇关于西藏事件的报道,其中涉及中国政府的所有报道中中性报道占1/3,负面报道占2/3,正面报道为零。美国 CNN网站4月9日发表《我们为何向中国抗议》一文,指出,“北京奥运会,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的色彩”;“事实上,正是由于中国禁止言论自由,在火炬传递时召集示威活动才变得如此重要。因为这是唯一能表达同中国政府对立观点的办法。”英国《经济学家》4月11日发表了《两种修复中国形象的妙方》一文,提到,“如果砸自己的脚也是一项奥运会项目,中国无疑是冠军得主。”“一次意在炫耀自己崭新、外向、自信的活动却彰显出其黑暗的一面:不安、压制、易怒和顽固。”
可见,西方媒体对于中国政府以及达赖喇嘛的标签化符号构建暗合了西方社会自我文化诉求的需要。西方媒体中的中国形象既是中国现实某种程度上的反映,也是西方文化欲望的一定程度上的反映。[147]西方文化把“他者”作为“自我”烘托陪衬的对象,给西方新闻自由的表述框定了范围。
另一方面,西方新闻自由表述的悖论体现为对自身的放任及对他者的干预。在“3·14”事件报道中,部分西方媒体不惜采用多种主题先行的报道方式:英国广播公司(BBC)在其网站上刊登了西藏公安武警协助医护人员运送受伤人员的图片,图片所配说明却是“在拉萨有很多军队”;《柏林晨报》网站将一张西藏公安武警解救被袭汉人的照片说成是抓捕藏人;德国NTV电视台在报道中将尼泊尔警察抓捕藏人抗议者说成是“发生在西藏的新事件”;有的西方主流媒体还在数字上大做文章,对事件中的伤亡数字或模糊表述或任意夸大。而标榜客观公正的西方媒体对于类似移花接木、肆意妄言式的报道多采用了自由放任、轻描淡写的处理方式。如CNN网站在使用了一张经其特殊剪裁并被发现严重失实的照片后,发表声明辩称,对图片进行裁剪是受到版面尺寸的限制,“照片被完全‘适当地’应用在了特定的编辑内容中”,不会引起误解。
与上述自由放任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方媒体对于外来批评的强烈反驳。当其失实报道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偏见压倒客观”的质疑后,西方媒体纷纷撰文为自身辩解。如针对中国民众的抗议,《华尔街日报》发表《中国拒绝被负面“画像”》一文,该文指出,“中国先后面临了冬季冰雪灾害、股市暴跌和消费者物价指数创出12年新高的困扰。对中国的批评更增加了中国人的挫折感。”“中国的教育体制一直在灌输西方列强仍像19世纪一样希望削弱和分裂中国等观念,这带来了对西方的猜忌,也使得中国人对外国批评格外敏感。”言下之意,即中国人抗议西方媒体的行为带有民族主义引发的非理性色彩。法国《解放报》4月7日发表文章《中国,阴谋的宣传》,文章提到中国人“面对西方媒体的‘偏向性’,表现出一种不公正和遭受羞辱的集体感情,再次采用官方公报中带有攻击性和排外性的词语。阴谋论已被用滥了,但依然有效”。德国《法兰克福汇报》亦在4月17日发表文章《为解放科西嘉而斗争!》提出,“外国对中国侵犯人权和西藏政策批判得越多,中国人就越团结在他们政府周围。就算是之前对政府颇有微词的中国人,也团结一致地拒绝西方批评,分担在奥运火炬传递事件中全民族受辱的感受。”“在西藏问题上大部分中国人从未意识到有什么罪过。”“许多网上的评论水平低下,有时甚至是侮辱性的、猥琐的。”在上述言辞中,反对西方媒体不公正言论的中国民众被呈现为无知、不识好歹、易被煽动、偏激的群体形象;而西方世界则处于布道、救赎的位置。一种试图挑起中西对立情绪的语调显而易见。
当下,中国网民中流传着一首讽刺西方媒体的小诗:“当我们沉默时,你们要我们言论自由。当我们不再沉默时,你们称我们是洗脑式的仇外。你们有谁能真正了解我们?”西方新闻自由的虚伪性在其表述逻辑的悖论中无处遁形。
四 结语
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逻辑及其当下表述的悖论,提示我们对全球话语体系下“他者”描述的失误与偏差应保持警醒。正如西方自由主义先驱密尔所言,“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是一种特殊罪恶”,“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148]让全世界听到除却西方话语以外的多种声音,才可能呈现出更为真实的全景。
面对西方媒体对中国报道的肆意扭曲,我国政府应尽快完善高速的信息公开以及新闻发布体系,在各类事件发生后能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舆论,成为值得信赖的权威新闻信息源。我国媒体在对外传播中应重视国家意识的技巧性融入与表达。部分国内媒体惯于报喜不报忧、喉舌宣传的报道传统,经常在报道中抓住中国的进步大做文章。殊不知,如此大张旗鼓的宣传在西方视野下正暗合了其“中国威胁论”的忧虑,更易激发“敌意”。反之,客观中肯、平实示人的报道则更易赢得理解与支持。因此,如何进一步考察宏观国际环境,在报道中恰当、有效融入国家意识,是国内媒体急需应对的课题。
此外在对外传播实践中,个体叙事的作用同样不能小看。回顾西方新闻自由的发展,其背后蕴含着理性主义、新教伦理、个人主义等丰富的文化和历史认知。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而言,每个个体的意见都有可能达到真理,或者说与真理休戚相关。因而,个体叙事在我国对外传播中理应得到进一步重视。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崛起,博客、播客、BBS等传播形式为普通人提供了更多参与全球传播的机会。我们期待新平台之上的政府外交、媒体外交、民众外交能为全球传播秩序的合理建构融入新的希望,最终破除西方新闻自由对“他者”功利性的遮蔽,完成对彼岸公正合理的描绘。
女性主义视域中的大众传媒批判[149]
严利华 [150]石义彬
大众传媒对现代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人们信息接收和观念形成的主要来源。而作为社会观念层面的性别角色观念,也同样深受大众传媒的影响。现实生活中,性别歧视和偏见正以各种形式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大众媒体则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这种性别歧视和偏见的传播器。正如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所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就出来的。”大众传媒对于带有偏见和歧视的女性形象的塑造和再现,很容易在人们心理中被复制,通过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过程内化为社会共有的认同。因此,对大众传媒对传统男性统治的“权力”关系体系的再现,以及大众传媒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和将女性价值物化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揭示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 女性传媒批评及女性传播权现状
“女性主义”一词,最早于19世纪80年代在法国出现,它的诞生伴随着西方主张男女享有政治和法律平等的思潮和运动,因此,它本身负荷了妇女解放运动和女性主义理论研究两个层面的所指。[151]作为一种观念,女性主义起源于18世纪。1792年,女记者玛丽·沃斯通可拉夫特在《女权辩护》中针对卢梭鼓吹的对男女儿童实行不同的教育方法和体制的问题,主张教育上的性别平等。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女性主义最先出现在文学领域,代表人物有伍尔夫(1929《一间自己的屋子》)和西蒙娜·德·波伏娃(1949《第二性》)等,其中心观点在于揭示了在文学中出现的男权中心主义和性别歧视。后来的美国学者打破生物决定论的统治地位,强调男女差异是后天环境形成的,把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加以区别。
女性主义传媒批评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延伸。1978年,美国传播学女研究者盖尔·塔奇曼等人主编出版了《炉床与家庭:媒介中的女性形象》论文集,这标志着“性别与传播”研究浮出水面,正式成为传播学研究的一个分支。[152]
女性主义媒介批判涉及的问题层面很广,可分成4类:第一是解释性的,如妇女为什么长久以来受到压迫?第二是价值性的,如依据什么基本价值认为妇女的受压迫是不对的?第三是诊断性的,如在不同的文化、社会现实中,对妇女压迫的形势、严重性如何?第四是策略性的,如针对这样的现况,如何寻求解放途径?女性主义各个流派有其偏重、专长的问题,而几乎所有理论都有策略性的建议。西方女性主义批判理论家之所以热衷于研究“父权制度是如何鼓吹对性别关系、知识结构和充斥于组织中的男性支配权的特定理解的”[153],目的是要改变社会中男女既存关系的政治,对抗我们社会中行之已久的父权体系,亦即将女性利益从属于男性利益的权力关系。女性主义在传播领域对父权制的批判,主要是通过检视媒介权力的运作而进行的。
目前,我国女性主义传媒批评主要限于媒介批评,主要体现在对电影、杂志、报纸、广告、电视、肥皂剧等的批评研究上。其批评方法也以文本的量化分析为主,诸如角色数量、呈现次数等,大多限于文本分析本身,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内涵分析相对表面化,也较少涉及女性传播权等基本问题,落后于西方女性主义传媒批评理论。
1985年7月,联合国通过的《内罗毕战略》首次对女性参与传播和改善女性在传播中的形象等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行动目标。然而,20多年来,女性的传播权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改观。当前各国女性不能充分平等、自由地享有传播权的现状在大众传播中主要表现为:(1)有关女性问题的报道占社会信息总量的比例相对较小,女性的表达权和知情权仍然受到限制;(2)一些有关女性问题的报道缺乏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3)女性的形象和有关事件常被新闻媒介为达到赢利目的而进行哗众取宠,甚至夸张、歪曲和侮辱性的报道,这使有关女性的报道成为媒介进行市场竞争和追求利润的手段;(4)对女权主义思想、女权运动及一些女权主义者的报道和形象塑造常带有性歧视、性偏见的倾向;(5)女性使用传媒的能力总体还低于男性;(6)在传媒工作的女性在工资和地位等方面仍然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现象;(7)在发展中国家,对一些女性问题的报道和女性形象、思想言论在传媒中的发表仍有禁忌和限制;(8)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传媒垄断着世界传媒领域,发展中国家的女性较西方发达国家女性享有的传播权更小。[154]
二 大众传媒对传统男性统治的“权力”关系体系的再现
美国女性主义学者指出,社会现实中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或非主体性的关系不是一种天然定制,而是文化建构的结果。他们认为,一方面,妇女所拥有的身体和心理是被建构出来的;另一方面,妇女所面临的社会和文化也是被建构出来的,这两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强化了妇女的从属地位。[155]而大众传媒则在这种文化建构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可见,女性主义视角下的传播体系,深植于历史的两性权力关系,支配了媒体对两性关系的再现。
在人类的历史中,女性是由男权历史所塑造的特定群体的集合。恩格斯曾以巴赫芬和摩根的人类学观点为基础,认为人类最初的形态是母系社会。他认为,母权制社会在某个特定时期被父权制社会颠覆了,从而构成了“女性在世界史上的失败”,而被颠覆是由于工具的发展导致的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在传统社会的分工模式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形成了一套“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男高女低”“男主女从”“男优女劣”的价值判断体系,这一价值判断体系使女性长期遭受着压迫和不平等的对待。格尔哈斯·伦斯基指出:“在农业社会中,几乎每一个妇女的生存权利、特权和希望,都是由她们所依赖的男子的地位,以及她们同该男子的关系所决定的。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妇女的情况变化很快,不能再把她们说成仅仅是某个男人的附属了……长期以来将分层系统中的女性系统和男性分离开来,并使前者依附后者的传统壁垒正在明显地消失。”在中国,新时期的历史转型,提供了对曾以“三纲五常”伦理束缚女性达千年之久的封建父权神话的质疑的可能。
然而,作为一种深层的社会观念和文化心理,女性在两性关系上的不平等地位成为一种历史的记忆,沉淀于女性的自我意识的深处。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男权意识不仅掣肘着女性的主体行为,也制约着社会对女性的角色期待和价值评价,这在传媒中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
戴锦华认为,男人作为一个相对的权力集团,是一个权力集团的既得利益者,而女性则是作为一个被压迫的群体而存在的,长久被放逐在权力之外。这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表现在,男性是传媒和信息的控制者,女性则成为媒体和信息的消费者。在新闻报道中,女性通常很少在“重要”的新闻中出现,媒介的报道很少针对女性的工作、成就、情境或需要。在诸如政治、经济、社会等主流事件中,“男性”成为报道的中心,而生活、消费方面的信息则以女性为报道主体,只要与“家庭”“私人”有关的谈话节目也基本以女性为对象。一般而言,女性很少被报道,即便有,也往往被媒介以“琐碎化”或扭曲的方式报道。于是,大众媒介便将处于男性“权力”关系之外的女性形象加以刻画并灌输到人们的意识之中。
此外,男性把持的媒介往往从男权文化中心的角度对两性特征进行概括和归类,将女性定性为从属于男性的依附者或性对象,并以此设置妇女议题、建构女性形象和评判女性话语对广大受众施加的影响。在大众传媒的内部结构中,因媒体从业者以男性居多和占主导地位,很难改变女性受支配的现状,媒介成为男性和父权制的同盟和工具,维护和强调男权意识,并巩固男性地位。
可见,女性要抵制这种长期以来仅仅将女性界定为迎合男性的需求和欲望而存在的男性中心主义传统,要打破这种女性的边缘化地位和沉默,维护女性的利益及生存方式,就必须对其加以批判和分析。
三 大众传媒中女性的刻板印象和女性价值的物化
刻板印象,也称固定成见,是指人们对某一类人群或事物产生的比较固定、概括而笼统的看法。大众传媒在人们刻板印象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戴安娜·米罕在《夜晚的女性:黄金时间电视中的女性角色》一书中,通过分析得出,女性在电视中,几乎总是在从事服务性行业,相反男性却总是被表现为从事“支配性职业”。[156]塔什曼在《大众传媒对妇女的象征性歼灭》一书中,通过对美国传媒中女性的象征性形象的分析,认为她们被符号化为单纯的装饰物,女性或者缺席,或者以被忽略、排斥和鄙视的方式呈现出来。男人和女人已被媒介遵循用于再造传统的性别角色的文化陈规塑造出来,男性通常被表现为占优势的、活跃的、积极进取的和有权威的;女性通常被表现为次要的、被动的、唯命是从的和边缘性的。在塑造性别的过程中,媒介权力肯定了性别角色的自然特性的社会的不平等,而女性由于大众传媒通过忽略、谴责或贬低而被“象征性地歼灭”。[157]就像波伏娃所说:“世界的再现,如同世界本身一样,都是男人的作品,他们从其自身的观点描述它,并与绝对真理加以混同。”
长期以来,大众媒介通过对女性群体的定位和形象的塑造,使人们在无意识状态下对女性的媒介形象逐步转化为社会知觉、价值判断,从而在态度和行为上产生相应的意义和价值认同。由于在传统和通俗文化中都已有女性刻板印象的定势,已经形成了相对确定和稳定的意义结构,受众在这种已成定势的意义结构下进行的解读,必然使本已极端男性化的社会价值观进一步加固,强化了性别偏见与性别歧视。女性在媒介文本中再现时,有许多是明显涉及歧视的,如以不贞、淫荡的特定字眼,以非人性的字眼,宠物、男性的附属品来形容女性,甚至在处理有关女性精英谈话时,媒介都会刻意附加一些情感与美学的词语,而类似情况在论述男性上几乎完全不曾出现。此外,在浓厚的男权意识之下的大众媒体中,有关女性的议题、活动、构筑,常被以娱乐的形态呈现于大众眼前,而刻意忽略其背后所隐藏的意涵。而现实中当人们无法察觉出媒体所预设的陷阱时,便强化了社会中对于女性的负面的刻板印象。错误的刻板印象必然导致不合理行为,甚至使广大的女性公众也自觉不自觉地认同男性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和建构,从而淡化或消解了女性平等权利的意识。
随着媒介商业化的发展,女性形象已成为媒体利用的“卖点”。为了迎合男性口味、欣赏习惯及心理需求,大众传媒把女性形象设计为供男性品味而创造的玩物,女人的身体通常则既是观赏品又是性对象,女性已完全被“物化”。女性被塑造为玩赏的花瓶或性消费对象,在这类形象中,我们看不到女性真实的面目,看到的只是被男性命名、规定、解释的女性。
劳拉·马尔维在《视觉快感与叙事性电影》中对电影文本对男性观影者的主体性、女性的对象性建构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她认为:“在一个性别不平衡的世界中,看的快感已被分裂成主动的男性和被动的女性。决定性的男性注视将其幻想投射到照此风格化的女性形体,她们因此而被展示出来。”于是,女性“身体”的再现就成为了媒介界定“女性特质”的关键。媒介将女性与色情联系在一起,妇女常被作为有辱人格的色情形象或当作暴力的对象出现在媒体中,甚至将社会的色情泛滥归罪于女性,“女人是祸水”在现代社会被媒体再版。这种对女性扭曲的、支离破碎的描写自然会引起对男女关系的曲解,甚至使女性成为暴力的牺牲品。
台湾女性主义者李昂曾说过:“在这样变化纷纭的现代化社会里,真正的幸福和生命之道,是掌握在你(女性)手中,而不是在你的父亲、丈夫、家庭手中。”那么,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就必须冲破、剥离男权主流话语的桎梏,关注自身的生存状态和命运遭际,揭示出两性在经济文化差异中的爱情婚姻、社会人生等本质关系,而且最重要的是树立自主独立的现代女性价值观念。可见,仅仅通过打破传播领域内的成见和偏执,减少大众媒介对传统性别歧视的建构与影响,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能真正促进社会的性别平等,提高女性的地位,也许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