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2006~2012年各地区排序与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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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

(一)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总体呈缩小趋势

我们以变异系数来反映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的变化趋势。

2006年以来,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的区域差距呈逐年缩小的趋势(见表3-7、图3-2)。

表3-7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变化趋势(变异系数)

图3-2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变化趋势(变异系数)

从四个一体化看,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区域差距除部分年份小幅波动外,总体上呈不断缩小的趋势;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的区域差距则呈逐年缩小趋势(见表3-7、图3-2)。

13个二级指标中(不包括水资源利用),经济发展、收入消费水平、生活环境质量、信息化普及率、环境质量和垃圾处理等指标的区域差距呈逐年缩小的趋势;自然资源保护的区域差距有所扩大;其余指标则是在小幅波动中总体呈缩小的趋势(见表3-7)。

(二)区域差距缩小幅度较大但有所差异

2012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区域差距比2006年缩小了33.1%。

四个一体化中,生活水平一体化区域差距的缩小程度最大,达到51.1%;而生态环境一体化缩小了45.4%;经济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的缩小程度最小,只有13.9%;社会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缩小了27.6%(见表3-7)。

13个二级指标(不包括水资源利用)区域差距缩小程度的差异非常大,缩小幅度最大的是信息化普及率,缩小了68.5%,其他缩小幅度较大的还有垃圾处理(60.8%)、环境质量(51.8%)、教育均衡发展(46.6%)和生活环境质量(43.3%);缩小幅度较小的是要素流动,仅缩小了8.3%,产业协调也仅缩小了11.9%,而自然资源保护的区域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6.2%(见表3-7)。

(三)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依然较大

尽管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区域差距在不断缩小,但区域差距仍然较大。我们使用排序分值的极差和排序前后5位平均分值的差来大体反映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的现状。

2012年,全国30个省份中,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分值的极差为2.7。尽管贵州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提升幅度最大,与其他省份的差距在逐渐缩小,2012年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分值为全国平均分值的63%,比2006年的46.6%提高了16.4个百分点(见表3-2、表3-3),但由于基础太差,与总水平排列第1的省份的差距仍然较大。其他一些总水平较差的省份的情况也是如此。

2012年四个一体化中,经济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最大,分值的极差为5.2;社会发展一体化、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的分值的极差分别为2.4、2.9和2.1,远远小于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差距(见表3-8)。

表3-8 中国城乡一体化区域差距(极差)

二级指标体现的差距更加明显。在2012年产业协调、经济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分值的极差分别为8.3、7.5和6.1。社会保障均衡发展、收入消费水平、垃圾处理、生活环境质量和文化均衡发展的分值的极差均超过3,分别为3.9、3.5、3.4、3.2和3.1;差距最小的环境质量的分值的极差也达到了1.7(见表3-8)。

为了消除极差所表现的区域差距的极端性和不稳定性,进一步采取将分值排位前5位的平均值与分值排位后5位的平均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差距仍然较大,且四个一体化的区域差距大小的顺序与极差形式表现的顺序一致(见表3-9)。

表3-9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前后5位平均值差)

(四)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主要体现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

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的特点表现为:首先,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巨大,中、西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水平不仅远远低于东部地区,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是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的最主要的特点;其次,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特别是社会发展一体化水平已经非常接近,生态环境一体化之间的差距也不大;最后,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区域差距最大,而生态环境一体化的区域差距最小(见表3-10)。

表3-10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平均分值区域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