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解构论的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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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栖身于“思想领土”的概念语词:德勒兹的“地缘哲学”

1991年,法国当代思想家G.德勒兹推出了其著作《什么是哲学?》。该书以对“哲学概念”的分析为线索,对“哲学”进行了深入思考。本文只能挂一漏万地罗列以下几点。

第一,“哲学是一项概念创造(creating concepts)的活动”。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8页。类似的说法在该书第一部分“Introduction: The Question then……”中比比皆是。如“概念不是所予的,它是被创造的,是有待于创造的(it is created; it is to be created)”。见该书第11页。

第二,哲学创造的概念不是科学或逻辑意义上的“命题”:


对概念与命题的混淆造成了科学概念在其生存中的一种信念,即将命题视为一个句子的真正“内涵”(intension)。据此,哲学概念也好像是从感觉材料而来的命题。这种混淆统治着逻辑并以此阐释着哲学在婴儿期的理想。概念是根据“哲学”语法来衡量的,而哲学语法可以归结为从语句抽象出来的命题。……但概念绝不是命题(the concept is not a proposition at all),它不是命题性的,而命题也绝不是一种内涵。命题由其指称(reference)确定,它并非指涉事件(event),毋宁说是指涉与某一事态或物体的关系,或这种关系的形成条件。这些条件所构成的不是一种内涵,而整个的是外延性的。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22页。


在这里,德勒兹强烈要求将哲学活动与科学活动区别开来,实际上,他认为自己最终找到了哲学、科学和艺术的分野。“Philosophy extracts concepts(which must not be confused with general or abstract ideas), whereas science extracts prospects(propositions that must not be confused with judgments), and arts extracts percepts and affects(which must not be confused with perceptions and feelings)”.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24页。

第三,哲学概念何以不是科学或逻辑命题,乃在于它把处于不同层面(planes)、不同临近区域(zones of neighborhood)、具有不同来源的各种概念当作其自身的要素,进行重新配置(ordering),从而开辟出新的思想视域或“概念的可能世界”。所以“(哲学)概念是个异质体(heterogenesis)”,概念之间不以逻辑自洽为前提(there is no reason why concepts should cohere)。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20页和第23页。

为说明这一点,德勒兹设计了若干例证。其中关于笛卡儿的例子表明,在“我思故我在”(I think“therefore”I am)这个“关于自我的概念”中包含着三个要素:怀疑(I doubting)、思(I thinking)和存在(I Being)。通过引入“自我”,怀疑、思和存在这些具有不同来源的概念构成了“临近区域”。而通过引入我的“完满性”的要求,“我在”又与另一层面(plane)的概念——上帝概念——建立起了桥梁。在这里,“自我”构成了笛卡儿哲学的“第一概念”或“开端”,这是由笛卡儿为自己设置的独特问题决定的。


自我所涉及的其他概念只是为这一概念的出现提供了准备,但并没有构成它,因为那些概念在其他地方会陷入其他的问题。关于“例证”参见Gilles Deleuze & 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24页以后。


显然,德勒兹所说的“要素”(components)各有其来源和生命,又可以针对特定问题、以“临近区域的方式”构成一个“缘聚整体”。这个缘聚整体首先确定的是概念的内涵,随后(不是在时间意义上的“后”)才给出其外延。

第四,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哲学概念,“概念”便显示出“语词”具有的特征,即“地域性”。出于这一意识,德勒兹用一大章篇幅来讨论所谓“地缘哲学”(geophilosophy)。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83页以后。

“地缘哲学”中的“地缘”脱胎于地理学意义上的“地域”,但德勒兹赋予其强烈的隐喻含义。它首先要由两个相关词语来注释,即“领土”和“大地”,由此引出所谓“去领土化”或“再领土化”的不断往复循环的矛盾。


领土(territory)和大地(earth)是两个要素,它与以下两个区域概念存在着难解难分的关系:deterritorrilization,即“去领土化”(消解一种领土的界限而回到大地)和reterritorilization,即“再领土化”(从在大地上的活动中又重构一种领土界限)。我们很难说这两个过程哪个在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可以问:Is Greece the philosopher's territory or philosophy's earth(希腊究竟是哲学家的领土还是哲学的大地)?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86页。


显然,“地缘哲学”观念给我们提供了两个观察“哲学”的角度:其一,哲学如果只与中立性的、作为资源和对象整体的、客观的“大地”相关,那么它必定就是形而上学。它只需有一个原本,注定要生存于一个普遍同一的“概念世界”。德勒兹由此认为,将康德哲学称为“哥白尼革命”,这里已经包含着“大地中心意识”和“普遍根据”(earth即“大地”=ground即“根据”)的隐喻。参见Gilles Deleuze&Felix Guattari: What is Philosoph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4,第85页。

其二,哲学如果作为具体的“概念创造”活动,就总要体现为“异质体”。这个异质体不仅指某个哲学家的某一特定概念,而且指该概念所由产生的特定叙述和思想制度。因此,如同一些低等动物总要以特定方式不断圈定自己的“领地”,作为符号动物的人也总要以特定方式把大地分割为自己的“领土”,并在不断的“概念创造”中,对原有“领土”进行“去领土化”或“再领土化”的解构和建构活动。哲学就是以这样的方式生活在“语词世界”中。哲学概念也可以被称为“概念语词”。

“翻译”——尤其是“语际翻译”——使哲学的“领土化”特征明显凸显出来。它使我们不能毫不犹豫地说,“哲学概念”是无条件具有普遍性的,“哲学”是无处不在的。经过上述理论准备,我们就可以讨论这样一个问题:中国有哲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