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自古以来,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就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是人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集中体现。西藏文明源远流长,城市出现也较早,经过了原始聚落、堡寨、城市雏形、城市形成和城市曲折发展等若干阶段。西藏城市由于受到高原地理环境、落后的农牧生产方式、区域总人口甚少等因素的影响,总体数量较少,规模普遍较小,不少城市机能发育不健全,发展相对缓慢,但西藏城市作为西藏区域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宗教中心,不仅在西藏地区具有重要的地位,对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而且作为中国城市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西藏城市作为一种独特的文明形态,对世界多元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并在如满天繁星的世界城市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 一个亟待开发的研究领域
西藏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西藏文明对世界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西藏自元代以来就被纳入中国中央王朝统一管辖之中,清以后更是成为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的西部屏障和战略纵深地带。清代至民国时期是西藏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是传统西藏与现代西藏的联结点和转折点,它被同时赋予了传统和现代的双重因素,是西藏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期。此一时期的城市一方面沿袭了元明以来的发展格局;另一方面由于政教合一政权的建立,和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的管辖与治理,内地与西藏经济、文化联系日益密切,使西藏城市发展呈现出了新的面貌,初步形成了以拉萨为中心的西藏城市体系,城市数量有所增加,城市规模也有所扩大。民国时期西藏城市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方面,随着西方势力的渗入,西藏的政治环境发生一定的变化,在城市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出现了早期现代化的趋势;另一方面,清王朝覆灭以后,随之而起的民国历届政府相继沿袭了前清的大部分对藏思想、方针、政策,始终将西藏作为中国领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西藏与内地联系,积极促进西藏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因而也对西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向心力远甚于离心力。
西藏作为中国内地边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民族、宗教和文化,备受中外学者关注,特别是近30年来有关研究成果十分丰硕。但关于西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历史发展、政治、宗教、文化等方面,而有关西藏城市的研究,则较为零散,相当薄弱,特别是对于清代至民国时期这一时段西藏城市的研究更是鲜有涉及。因而在展开本课题研究之前,有必要对国内外关于清代至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研究成果进行全面回顾,并对已有的研究成果呈现出的特点与不足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清代至民国时期西藏方志和史料的概况
研究西藏城市最重要的基础文献就是地方志和相关文献,从清代到民国与西藏相关的通志类著作十余种,厅、县志类20余种。官修方志,最早见于清雍正《四川通志》中所载《西域》卷。正式以《西藏志》为书名者,则是清乾隆果亲王允礼所纂《西藏志》。清末松筠撰修的半官方性质的《卫藏通志》,详细记载和考证了西藏当时的社会状况,肯定了中央政府加强统治西藏的历史过程和法律形式,阐述了松筠对治理西藏的真知灼见。该书的资料主要来自驻藏大臣衙门的档案,故资料甚为丰富而且翔实,“不失为研究二百年前西藏史地之较佳志书”,且对于全面了解西藏的情况、研究西藏历史地理都有着极高的参考价值。此外,还有许光世、蔡晋成编纂的《西藏新志》;焦应旂撰《西藏志》,黄沛翘撰《西藏图考》等。民国以后,有陈观浔撰《西藏志》,囊括了有关西藏历史、地理、民族、宗教、文化、习俗、城市、交通、商贸、货币、物产、政治、军事等许多重大问题,后有散佚,经整理出版,是为研究西藏的重要史料。
1949年以前,西藏研究主要是受西方研究范式的影响,形成了西藏史研究体系。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的引入,藏史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是以边疆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调查为主。“文革”期间,西藏历史研究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大量史料涌入,给西藏历史研究注入活力。直到进入21世纪,西藏史研究已逐渐丰富、全面,成为一门涵盖历史、文化、社会的综合性学科,逐渐形成“藏学”或称之为“西藏学”。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历史调查为我们今天的边疆民族历史研究搜集了大量资料,李有义、林耀华和宋蜀华等大批专家学者对西藏及四川、西康、青海、云南等省的藏区进行了社会历史调查,他们搜集整理的珍贵资料,成为研究藏区历史的第一手调查材料。这些调查资料陆续公开出版,书名为《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共六册)。
“文化大革命”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对西藏史料的收集有了新的进展,史料分门别类,陆续出版了一批较有分量的史料集成。如张羽新主编《中国西藏及甘青川滇藏区方志汇编》、《民国藏事史料汇编》,顾祖成主编《清实录藏族史料》(1~10),吴丰培编《清代藏事辑要续编》《清代藏事奏牍》,刘德麟编《西藏亚东关档案选编》,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等编译《西藏地震史料汇编》,西藏地方志资料集成编委会编《西藏地方志资料集成》第1、2集,张其勤编《清代藏事辑要》,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编《西藏历史档案荟萃》,卢秀璋主编《清末民初藏事资料选编(1877~1919)》,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机构也编撰了大量档案和资料,如《西藏学汉文文献汇刻》、《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民国时期西藏及藏区经济开发建设档案选编》、《民国治藏行政法规》、《十三世达赖圆寂致祭和十四世达赖转世坐床档案选编》、《九世班禅圆寂致祭和十世班禅转世坐床档案选编》、《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汇编》(1~10册),另外还有《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档案选编》、《蒙藏委员会档案中的西藏事务》等重要史料。
以上这些资料集虽然并不是直接论述西藏城市的,但其中也有部分内容与城市有关,故而值得高度重视。如卢秀璋主编的《清末民初藏事资料选编(1877~1919)》一书,汇集了清末民初国内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有关藏事时论、报道,以及国外报刊上有关西藏问题的时论、资料等。从不同的方面反映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权关系的真实状况,以及国人对边疆问题、对西藏问题的高度关注,该书是研究清代至民国这一阶段西藏城市的重要资料。郭卿友编著的《民国藏事通鉴》是一部民国时期藏族断代史。编撰范围以西藏为中心,兼顾西康、四川、云南、青海、甘肃藏区。该书以藏族政治史为主线,并重视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社会领域。全方位、多视角、多层次地再现民国时期藏族的历史变迁,将民国时期重大历史事件按顺序,逐题记述每一事件的始末与因果关系,贯通中华民族在这一时期从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进程。该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主要论述各类政治事件及影响,下卷则为志类,包括藏区行政建制与地名沿革志,西藏贵族、爵号志,藏传佛教寺院、活佛志,藏族部落、土司志,藏区经济志等。赵学毅等编《清代以来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治理与活佛转世制度史料汇集》,对西藏的活佛转世制度做了系统论述,内容包含了清代以来中央政府治理西藏地方的章程、建制与活佛转世制度,是一部对达赖喇嘛转世系统、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系统以及部分有关活佛转世问题研究的论著。《西藏社会历史藏文档案资料译文集》也是一部要的资料集,原为藏文,由陆莲蒂等翻译,全书包含敕封、法旨、封文、诉讼、化缘文,西藏地方政府和寺庙的规章制度、西藏人民抗英斗争等内容。这些资料对研究西藏与中央王朝的政治隶属关系和西藏地方与内地的经济文化联系,研究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和封建农奴制社会形态,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喜饶尼玛和苏发祥主编的《蒙藏委员会档案中的西藏事务》一书,以民国时期管理蒙、藏地方的专门机构蒙藏委员会为主线,主要援引蒙藏委员会档案,按时间先后,将中华民国时期,尤其是国民政府时期,西藏地方的重要历史人物和重大历史事件做了系统编排。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编撰的《民国时期西藏及藏区经济开发建设档案选编》,则是研究藏区经济不可或缺的史料,内容主要涉及民国时期西藏及藏区经济开发建设,包括财政金融、交通、邮政电信、贸易、计划与调查等,是记录民国时期西藏及藏区经济发展状况、西藏与中国内地联系的第一手资料,弥足珍贵。以上这些资料汇编或多或少地涉及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因而成为研究西藏城市的重要参考资料。
上世纪90年代五洲传播出版社相继出版了《清朝治藏行政法规》和《民国治藏行政法规》两本书,分别选编了清代及民国时期有关治理西藏的法规,以及具有法规性质的相关规章制度,都是当时历届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行使主权和施政的官方文件。该社出版的另一本《中国西藏社会历史资料》,分为上、下两编,介绍了西藏地方与中央在历史上的关系以及1959年以前西藏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状况。这两本书也为我们研究西藏城市提供了重要的背景资料。
另外,国民政府时期的期刊中也有一些关于西藏地区城市的资料。其中有:《边疆通讯》、《蒙藏月报》、《康藏前锋》、《康藏研究》、《康导月刊》、《边政公论》、《地学杂志》、《新亚细亚》、《蒙藏旬刊》、《边政》等。新中国成立后集中出版的政协文史资料也保存了大量的回忆录资料,如《西藏文史资料选辑》、《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等。这些报刊和文史资料也是研究西藏城市的重要资料。
总体而言,中国改革开放后,西藏历史方志、调查资料、档案汇编、作品翻译等,不仅涉及面广,而且研究较深,成绩显著。在这些资料集成中,尽管没有对清代至民国时期西藏地方城市进行专门论述,但涉及方面很多,如城市的布局、市民的生活、商贸活动、宗教活动等都有所记载。
(二)国内对清代至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相关研究
国内学者对于清代至民国时期西藏地方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出现了一批关于西藏地方历史的综合性著作,但大多数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军事制度、施政措施、行政体制、宗教发展等几个方面。而对这一时段西藏城市发展研究的系统论著很少,较多地表现在对其他方面所做论述时偶有涉及。
1.关于西藏地区的综合性研究
关于西藏发展历史的研究一直都是学者们的关注焦点,西藏地方的先民为我们保留了大量的档案和历史资料,出现了一批史家和史学著作,如蔡巴·贡嘎多吉的《红史》、廓诺·迅鲁伯的《青史》,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等,这一时期的西藏通史大多是在佛教史观指导下编纂的,为后来的西藏研究提供了诸多史料和借鉴,具有较强的开拓性。
从19世纪中期开始,西方列强对西藏虎视眈眈,许多学者和有识之士对于边疆问题十分关心,出现了较多价值颇高的著作。例如李安陆的《西藏略史》,白眉初的《西藏始末纪要》,洪涤尘的《西藏史地大纲》,吴燕绍的《西藏史大纲》等。其中洪涤尘的《西藏史地大纲》,主要对西藏地理和历史沿革作了系统论述,其中历史部分按时代顺序详为论列,是一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著。吴燕绍的《西藏史大纲》分为古代至唐宋时期、元明时期、清与藏关系年史、外交事件四编,是该时期西藏通史的代表作。任乃强也是西藏和康藏地区研究的先行者,所著《西康札记》、《西康图经》、《康藏史地大纲》等影响甚大,任乃强对康巴藏区的调查和研究,不仅确立了他在藏学领域的地位,而且对人们认识康区社会历史,进而开发康区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藏族著名学者根敦群培的《白史》虽是一部未完成的通史著作,但对后来的研究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总体上看,这一时期关于西藏历史的研究受到时局和时代思潮的影响,一方面引进了进化论的思想,蕴含着强烈的“经世致用”思想;另一方面出现了分期的讨论,许多学者开始对西藏的发展历史进行分期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后,西藏问题仍然是国内外诸多学者共同瞩目的焦点,近年来更是掀起一波研究的热潮,出现了许多优秀著作,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民族学院等编写的《藏族简史》,恰白·次旦平措著《西藏通史——松石宝串》,黄奋生著《藏族史略》,王辅仁和索文清著《藏族史要》,苏发祥著《藏族历史》,陈庆英和高淑芬著《西藏通史》等。
李有义教授较早开展对西藏的研究,他曾在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工作,多年深入藏区实地考察,在其著作中也对西藏地区的交通和市镇进行了概述,认为西藏地区的城镇多为小市镇,但却未能进行深入论述。
20世纪50年代,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当时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央民族学院等单位组织编写的《藏族简史》,是第一部运用马克思主义史观编纂的西藏历史,该书不仅使用了大量的藏汉文历史文献,编者还亲自实地调查,运用唯物史观探讨了西藏历史发展的动因。但由于多种原因,直到1985年才由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著名藏学家恰白·次旦平措先生主持编写的《西藏通史——松石宝串》,是一本较为权威的西藏地方通史,该书出版后在史学界和藏学界产生了很大影响,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并于2011年7月翻译成英文出版。该书以西藏地方政权的演变为主线来论述西藏历史的变迁,作者引用了大量藏文史料,客观地描述了从远古到十三世达赖喇嘛时期西藏历史发展的全貌,为以后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西藏的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等提供了基本框架和珍贵的文献资料。
陈庆英、高淑芬主编的《西藏通史》是“中国边疆通史丛书”之一,该书吸收了藏学的新研究成果,以新的史学方法编纂而成,全书分为吐蕃时期、元朝、清朝等七个部分,对西藏历史上的政治、宗教、经济、文化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堪称当前藏学研究成果的汇集。
目前,由中国藏学研究中心承担,拉巴平措、陈庆英主持的国家重点课题《西藏通史》,分为“史前卷”、“吐蕃卷”、“宋代卷”、“元代卷”、“明代卷”、“清代上卷”、“清代下卷”、“民国卷”、“当代卷上”、“当代卷下”十卷,也开始陆续出版,是一部全面反映西藏历史的著作,其中由周伟洲、周源主编的《西藏通史·民国卷》已由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分为上下两册,上册论述民国时期西藏的政治史,下册则对民国时期的制度史和生活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
此外,藏族学者曾国庆的《藏族历史·文化》,是一部关于西藏历史的教材,分为历史篇和文化篇,其中历史篇对远古、唐代、宋辽、元代、明代、清代时期的藏族历史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文化篇则分为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两部分对西藏历史上的宗教、教育、衣食住行、婚姻家庭、岁节礼俗等进行了研究,是一本了解西藏历史和文化的较好著作。
2.关于西藏地区城市的研究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西藏历史研究走向多样化,由单一的政治史研究发展为经济、文化、法律、宗教等方面,伴随城市史研究的兴起,对西藏城市史的研究也逐步展开,但以单体城市研究为主。目前,国内学者对西藏地区较大的城市,如拉萨、江孜、昌都、日喀则等有较多的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
拉萨作为西藏地区的政治、宗教、文化和经济中心历来备受关注,傅崇兰主编的《拉萨史》,是拉萨地方史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其中对清代时期拉萨城市的复兴,拉萨城市规模与设施建设、拉萨的经济社会形态、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等均有论述。但是该书对于藏文史料和外文史料的使用较少,也没有涉及其他的西藏城市,对于拉萨居民的构成以及城市手工业、工业等方面也论述较少。而对民国时期拉萨的发展变化也未涉及。
柳陞祺的《拉萨旧事(1944~1949)》记载了作者在拉萨任职五年期间的所见所闻,真实、生动,颇具史料价值且可读性强。书中还有对当时藏传佛教情况的调查以及英国侵藏史实的揭示等。该书重点是从个人视角来进行观察,在一定程度上从微观角度弥补了西藏历史研究的不足。
除了拉萨外,也有学者对近代历史上的昌都、江孜等城市发展状况进行的研究。王川的《西藏昌都近代社会研究(1840~1949)》,根据昌都地区档案馆所藏档案、口碑史料、实地社会调查,结合相关史籍进行的综合分析,从近代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昌都地区与四川地区、昌都地区政教组织与首领的互动等方面,研究昌都地区社会发展的基本脉络,并首次公布了一些重要史料。该书较为详细地讨论了近代昌都地区的经济状况,以及外来移民等。
土呷的《西藏昌都历史文化研究文集》一书,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反映了昌都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作者提出把握昌都历史文化在于了解昌都特殊的封建割据地的特点和多元文化交汇与融合的特点,为探寻西藏城市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从历史遗迹中寻找线索。李光文等主编的《西藏昌都——历史·传统·现代化》,以现代化为视角对昌都近代历史进行研究。徐平、路芳撰写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孜》一书,从革命史的角度介绍了江孜的过去和现状,主要以考察记录的方法对江孜城的历史变迁做了论述,史料较丰富,但对于清代民国时期江孜城市经济、文化、管理论述较少。似乎可以这样说,迄今为止,尚无人对西藏地区城市体系、城市分布、城市规模和城市发展变迁进行过深入系统的全面分析与研究。
(三)国外对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及城市的相关研究
自17世纪以来,随着西藏神秘面纱逐渐被揭开,国外学者对于西藏的研究成果也较丰硕,但大多是关于西藏地理环境、社会生产生活、风俗习惯的某一方面,与西藏城市直接相关的研究论著相对较少。总的来说,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入藏传教士、探险家的游记或考察记录;另一类是西方学者关于西藏政治、宗教、文化等专题性和通论性的研究。
1.入藏传教士、探险家的游记或考察记录
17世纪以后,一些传教士、探险家相继来藏,撰写了若干游记、书信、著作等,这些对当时、西藏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生活、民族、民俗等作了一定的描述,留下了宝贵的一手资料。
英国人塞缪尔·特纳的《西藏扎什伦布寺访问记》,描述了作者在18世纪末从不丹到扎什伦布寺的行程经历,其中记录了扎什伦布寺以及日喀则商业活动、宗教活动,以及矿产和植物,西藏与内地的贸易状况。法国传教士古伯察于1843年5月从西湾子出发,途经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长途跋涉18个月,于1846年1月到达拉萨,其后撰写了《鞑靼西藏旅行记》,详细地记录了他从西湾子到拉萨、从拉萨到四川成都的旅途经历,其中也有对当时拉萨城市市容、市貌、市民生活的描述。印度人萨拉特·钱得拉·达斯所著《拉萨及西藏中部旅行记》,记述了19世纪80年代他在为期14个月的西藏之行中所见所闻,特别是对拉萨和日喀则地区的民俗风情、贵族家庭、寺院僧侣以及重大事件的记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瑞士探险家米歇尔·泰勒的《发现西藏》,是一本关于西方人在西藏探险史的著作,作者梳理了从16世纪初至20世纪初西方人以个体与西藏接触的历史,自1245年柏朗嘉宾出使蒙古,到大卫·妮尔1925年入藏,历时近680年的探险史,都作了大致介绍。特别是对于19世纪末以来英国侵略西藏的历史,书中记载得更为详细。捷克斯洛伐克人高马士的《西藏与中华帝国》,介绍了从唐代至1912年西藏与中国的关系,但该书主要偏向地理探险,游记部分对清末拉萨城市生活作了一定的描述。1901年3月21日,日本人河口慧海抵达拉萨,并在西藏一呆就是3年,所著《西藏密行》一书,较为详细地记述了他接触当地贵族及僧侣的情况,以及西藏地区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神话传说等。20世纪20年代,英国人亨利·海登与西泽·考森来到西藏,其后二人合著了《在西藏高原的狩猎与旅游:西藏地质探险日志》,详细记录了作者游历西藏各地的地形地貌、自然气候、野生动物、植被变化等,并对所到之处西藏所特有的风俗人情作了描述。20世纪30年代,被日本京都西本愿寺选派到中国西藏留学的青木文教撰写了《西藏游记》,也较为详细地记述了他在西藏的经历,该书对日本的藏学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对于研究近代西藏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英国人斯潘塞·查普曼著《圣城拉萨》,记述了他1936年7月至1937年2月在西藏的经历,并对当时西藏的政体、寺院及僧侣制度、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观察和描写;作为英国使团成员之一,作者同时记录了英国使团在西藏的活动过程及其与西藏政教上层的交往。
此外,孔贝《藏人言藏:孔贝康藏闻见录》、大卫·妮尔《一个巴黎女子的拉萨历险记》、雷丁《纵越喜马拉雅》、法尔希纳《法尔希纳探险西藏的科学成果——1903~1905年》、帕特里克·法兰区《西藏追踪》、F.金敦·沃德《神秘的滇藏河流——横断山脉江河流域的人文与植被》、麦克皋温《乔装到拉萨》、芮哈特《与西藏人同居记》、斯文赫定《亚洲腹地探险八年(1927~1935)》、艾哈默得·辛哈《入藏四年》、克莱门茨·R.马克姆《叩响雪域高原的门扉——乔治·波格尔西藏见闻及托马斯·曼宁拉萨之行纪实》等,也都分别记述了西藏居民生产生活的不同方面。
清代、民国时期,入藏的大部分西方探险家和传教士的主要用意在于收集有用的军事、地理情报,为本国当局服务。因此,这些游记或论著往往带有鲜明的殖民主义色彩,对于西藏地方城市较少做出系统的论述。但游记中不乏对所过西藏城市的规模、人口、方位、市容、市貌、人民生活等的描写。因此,这些著作的史料价值远大于其学术价值。
2.关于西藏专题性和通论性研究
20世纪以来,藏学一直是西方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重点,近年来出版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虽然涉及城市的不多,但仍具有参考价值。
美国著名藏学家梅·戈尔斯坦的《喇嘛王国的覆灭》一书,是西方藏学研究的扛鼎之作,作者长期致力于西藏研究,研究范围涉及民族、语言、历史、社会等多个方面,不仅使用了大量的原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的回忆录及原始档案,而且使用英印政府、英国及美国政府的大量外交政治档案,尤其是后者的征引是目前西方有关西藏现代史研究著作中最为全面、完整与丰富的。另外,作者还相当重视口碑资料,大量征引拉萨街头的政治民谣入史。作者试图从“中立”和“客观”的角度来研究西藏问题,并且也是有所突破的。该书讨论的时限是1913~1951年,包括十三世达赖喇嘛、热振活佛、十四世达赖喇嘛和人民解放军进藏解放西藏等几个历史时期,比较详细地叙述了有影响的历史事件。该书是集西方藏学研究之大成,成为其藏学研究的代表作。
意大利藏学家伯戴克的《十八世纪前期中原与西藏的关系》一书,论述了18世纪初期清朝康熙、雍正、乾隆三代,中央政府在西藏逐步深入地行使统治权的过程,除引用藏文、西文、汉文史料以外,还大量使用当时在西藏的传教士的书信、遗稿等,这些书信、遗稿对当时西藏地方的人文环境、社会生活有一些描述。他的另一本著作《西藏的贵族和政府(1728~1959)》,是关于西藏贵族政治研究的上乘之作,作者对西藏近代约50个贵族家庭做了详细的研究。由于受时代、地域和思想观念的局限,作者对有些人物的世次、生平的记载存在错误的地方,对有些人物的评价也有失之偏颇之处,书中有些观点也与国内学者有所不同,例如书中将班禅活佛系统推后三世,以第四世班禅为第一世,就是不同点之一。
意大利另一位著名藏学家图齐(Giuseppe Tucci)也著述颇丰,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其中《西藏图卷》内容包括佛教史和传记两类,作者通过西藏、蒙古及汉文典籍资料概述了13~18世纪西藏王统变化和各个喇嘛教门派的发展过程。他的《西藏宗教之旅》(原名《西藏的宗教》)一书则对藏传佛教的发展,寺院僧众的组织、等级、职能、宗教历法、节日,以及寺院的财产和管理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一般学者较少关注的西藏民间宗教加以分析,故在国际藏学界的影响较大,是研究藏传佛教的重要资料。另外,他的《喜马拉雅的人与神》一书,既有对西藏风俗、民间传说和民间艺术风趣详实的描述,又有学者的专门文论,也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法国人石泰安长期从事西藏文化史的研究。其代表作《西藏的文明》对西藏的地域与居民、历史概况、西藏社会、宗教习俗等做了系统的研究,在国际藏学界引起极大反响。他的另一著作《西藏史诗和说唱艺人》,通过对西藏地区的史诗、说唱艺术的研究,再现了西藏人民在史学、文学、美学、宗教、艺术、工艺、建筑、农业、牧业方面取得的成就。
英国对西藏一贯觊觎,长期妄图将西藏从中国割裂出去,这对研究者产生了很大影响。查尔斯·贝尔曾对西藏地区有过很深入的研究,其代表著作有《西藏史》和《西藏志》。《西藏史》对西藏的历史、现代政治等方面多有论述;《西藏志》则比较系统地介绍了西藏的有关情况,主要记述西藏人民在本地的生产、生活状况,其中关于地域、商业等方面的记载值得注意。但其立足点却错误地将西藏置于独立的地位,谬误之处尤其应当引起研究者的警惕。此外,他的另一著作《西藏之过去与现在》,是一部通论性的著作,后面附录有唐朝与吐蕃、西藏与尼泊尔、英国,西藏与蒙古等协定和约等资料,即所谓的《西藏外交文件》。当然,也有西方学者正视这一段历史,英国学者埃德蒙·坎德勒在《拉萨真面目》一书中直言不讳地供认,英国侵略军屠杀了数千名藏人,并从目击者的角度描写了英国侵略西藏的这一段历史。
日本也对西藏有所图谋,山县初男对西藏也有过系统的研究,并著有《西藏通览》,该书第一编以概括性的介绍为主,自然地理、社会生活、宗教问题、社会阶层、教育文化、军事防卫、金融贸易、都邑等方面都有,且事无巨细。在都邑中简单介绍了包括拉萨、扎什伦布、察木多、亚东等数十个城市的情况。第二编则为讨论性质,集中论述了史略,西藏锁国之理由,西藏的探险者,西藏与俄国、英国、缅甸、印度的对外关系,最后讨论了清俄英与西藏之关系。山县初男作为日本侵华调查西藏的先锋人物,其作品以视角较全面,论证较深入为特点,不失为重要的研究著作。
俄国人崔比科夫著《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以藏传佛教各大寺院为中心,记述了安多藏区和西藏的风土人情、宗教制度、僧侣生活、社会状况等诸多方面的情况。阿赫迈德(Z. Ahmad)著《十七世纪汉藏的关系》,对清朝初期西藏地方的民俗文化有所涉及,但对此时城市的专门论述很少。英国人麦唐纳的《西藏之写真》,涉及西藏的民俗、历史、宗教、社会组织、经济等各方面,其中更有“城市”一章。英国人约翰·布洛菲尔德著《西藏佛教密宗》,简述金刚乘的历史、发展、现状及其不同的宗派,主要对密教修持法进行了论述。此外,国外学者关于西藏的研究著作还有谭·戈伦夫的《现代西藏的产生》、达斯的《英国侵略西藏史》、黎吉生的《西藏简史》、伦琴拉木的《西藏之社会生活及其风俗》等。
总的来说,以上著作或多或少论及了西藏城市,尤其是对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等重要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记述,因此,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文化与政治多方面原因,致使西方学者多把藏学与“西藏问题”和“人权问题”联系在一起,海外西藏研究至今依然大多集中在宗教、政治等方面。而以笔者接触的情况来看,与施坚雅的中国城市体系研究、罗威廉的汉口研究,罗兹·墨菲的上海研究等对中国内地城市研究较热和成果丰硕不同,西方学者对西藏城市史尚缺乏系统研究,目前还未出现较有分量的学术著作。
城市是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至关重要,尤其是工业时代城市的作用更加突出,因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史研究异军突起,成绩斐然,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的课题不断深化,研究方法、理论得到不断的完善,研究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研究区域重点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长江沿岸、华北等城市发达地区,而内陆边疆地区城市史研究甚为薄弱,特别是对西藏地区的城市史研究更是较少有人关注。“边疆城市的形成和发展是边疆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同时又以其极大的反弹力推动了整个边疆地区政治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开展中国城市发展研究时,边疆城市的研究理应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内陆边疆城市史研究中,西藏城市史研究更成为一个有待开发的领域。
西藏城市文明出现较早,西藏居民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物质文明和灿烂的精神文明,但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和民族特性的影响,西藏地方相对封闭,城市发展较为迟缓。17世纪中叶以后,随着黄教势力的空前壮大,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区面积的扩大,涌现出了一批新的城市。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口与产品向西藏不同类型的城市聚集,城市在西藏地区历史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近年来,尽管西藏研究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关于西藏城市的研究却十分薄弱,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无人对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发展进行系统研究,这与此一时期西藏城市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极不适应。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成果,对于清代民国时期西藏的研究尽管出现了一批有分量的著作,如《西藏通史——松石宝串》、《喇嘛王国的覆灭》等,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局限。在研究资料方面,除了利用有限的公开出版的档案材料之外,更多的是根据相关人物的日志、游记、历史人物的回忆录以及访谈的口述材料等,在资料上存在明显单薄和不足的问题,藏、汉、英等多种文字的研究资料综合使用有待加强。
研究内容方面,可谓洋洋洒洒,蔚为大观,但学者的关注点和研究成果存在较多的重复问题。关于清代民国时期藏史的研究,关心点依旧停留在清朝在西藏的政策、驻藏大臣、施政过程、藏传佛教及其发展,以及达赖喇嘛、班禅系统等老问题上,重复研究较多,缺乏新的研究视角;很少关注到西藏城市在历史中的演变、地位和作用,在有限的关注中也局限于拉萨、昌都、日喀则等部分较大的城市,城市整体研究较为薄弱,并未深入。
西藏是中国西南边疆要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西藏城市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中国西南边疆的安全,更关系到国家的核心利益,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随着中国开始全面建设现代化,中华民族的复兴正在一步步实现,加快内陆边疆地区的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城市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因而开发和加强对于西藏城市历史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系统地、全面地研究西藏城市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总结其发展规律,鉴古而知今,为西藏城市今天的建设服务是十分必要的。当前,国内外学者已经发掘整理了丰富的藏文、外文和汉文文献资料,这为系统地展开西藏城市史的研究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二 西藏城市在区域发展历史中的地位
西藏地处世界屋脊,位于我国地形三大台阶的第一级,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藏西北高原地区更是平均海拔在5000米以上。西藏的自然条件也有区域差别,西藏“西北部地势高峻,复以冈底斯山之隔绝,信风被阻,因而气候干燥,雨水稀少,全年夜间温度常在冰点以下,荒山穷谷,阒无居人,土地荒凉,植物绝鲜。惟满地产盐,日光照之,皑然夺目。东南部雅鲁藏布江流域,天时较宜,雨泽亦多。而印度河与雅鲁藏布江之水源,亦皆于季风所施之夏雨也”。西藏西北部的自然地理条件较为恶劣,不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故而这一地区的人口较少,经济落后,城市数量少、规模小。但藏东南一江两河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好,特别是拉萨河谷地带更是“藏风聚气,四时温暖,冬日少雪,春至则花开,桃红柳绿,有古柏乔松,僧舍梵林,风景绝佳,故有西方极乐之名”。因而西藏最重要的城市主要集中在藏东南的一江两河地区。
城市的出现是人类从野蛮进入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而西藏早期城市的出现标志着西藏社会的进步,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中心。西藏虽然地处雪域高原,自然生态环境较脆弱,但这里很早就有了人类的活动,在三四千年前,西藏的居民就已经形成若干规模不等的氏族部落,并修建了早期的聚落——堡寨,因而西藏城市的萌芽出现较早,略晚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但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早期城市发展迅速,到商周时期已经形成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城市,而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城市发展的第一次高潮;秦统一后,则在中国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城市行政等级体系。与此相比,西藏却因生产力发展迟缓,社会变动、阶级分化较慢,人口较少,直到吐蕃王时期才出现比较完全意义上的城市,而同期的唐王朝则出现了世界性的大城市——长安。尽管如此,西藏城市一经形成,也在区域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并随着西藏政治、经济、社会的变迁,作用越来越突出。
(一)城市成为区域政治、军事中心,推动西藏社会的发展变迁
在距今2000多年前,在藏区上、中、下三大地区形成了十几个小邦国,史书把它们称为“十二小邦”或者“四十小邦”,《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记载:“各个小邦境内遍布着一个个堡寨。”这些堡寨,起初大都是用于作战、屯驻等军事目的,后来就发展为各个邦国的都城,成为一定区域的政治、军事中心,这些堡寨的出现标志着西藏进入早期文明时代。堡寨是西藏早期城市的雏形,也是后来形成城市的基础。所有小邦首领居住的堡寨,其选址都是经过反复的考量和选择,这些地址既位于交通要道,是重要的军事要地,也在农牧业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其自然地理条件相对较好,如气候、土壤、水文、地貌等条件相对较优良,因而具备了形成城市的基础条件,如山南地区的泽当、琼结、曲松等,这些地区以后成为西藏城市的发源地,出现了多个早期城市。
以堡寨为中心的部落联盟在西藏早期政权的形成、区域统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部落联盟的发展,部分堡寨开始向早期城市转化。但有关西藏早期城市的记载非常少,到底哪一个是西藏最早的城市,现在还无明确的文献资料可以证明,而考古发掘也未找到西藏早期城市的遗址。有长期流行于西藏民间的一种说法:“地方莫早于雅隆,国王莫早于聂赤赞普,宫殿莫早于雍布拉康。”公元前4世纪,聂赤赞普被山南泽当以“悉补野”部为核心的十余个部落推举为“王”,聂赤赞普建立了雅隆部落联盟,政治和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由聂赤赞普领导的雅隆部落联盟在青藏高原诸小邦的竞争中逐渐强大起来,并将周围各小邦陆续收归为属民,划分尊卑,宣扬本教,从此藏民族突破以血缘结成的氏族障碍,开始以地域来划分属民。聂赤赞普为了防止其他部落的侵犯和各种野兽的袭击,在泽当以南扎西次日山上建造了雍布拉康城堡。雍布拉康城堡既是一座王宫,又是一座军事要塞,但规模远大于小邦时代的堡寨,并在周围形成了若干村庄聚落。这些村庄聚落从属于王宫,其居住者或从事农牧业,或从事手工业,但他们都臣服于王室并为王室服务,因而城堡与村庄聚落相互依存,构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聚落群。因而有藏文史书把雅隆王统作为早期西藏历史的“正统”和主线,把雅隆部落第一代首领聂赤赞普降世和雍布拉康看作西藏文明开始的标志,因而雅隆部落的统治中心雍布拉康城堡极有可能就是西藏最早的城市。
雅隆部落联盟建立后,推动了生产方式的转变,特别是在第八代赞普布德贡杰时期,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山南地区的农业和手工业有了很大发展。据藏文史籍《贤者喜宴》记载,布德贡杰之时有贤臣茹列杰,“其聪睿之业绩是:烧木为炭;炼矿石而为金、银、铜、铁;钻木为孔,制作犁及牛轭;开垦土地,引溪水灌溉;犁地耦耕;垦草原平滩而为田亩;于不能渡过的河上建造桥梁;由耕种而得谷物即始于此时”。《西藏王统记》也载:“钻木为孔作轭犁,合牛轭开荒原,导汇湖水入沟渠,灌溉农田作种植。自斯以后,始有农事。”因而普遍认为西藏的农业开始于布德贡杰赞普时期。
雅隆部落联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人口的增加和聚落的扩大。第八代赞普去世后,第九代赞普在今琼结河边的青瓦达孜山上建造了第一座藏王墓——青瓦达孜宫,其后相继有五代赞普也分别在此建宫,宫各有名,形成宫堡群落,围绕青瓦达孜宫,在山下逐渐形成新的聚落,这个新的聚落孕育了其后的政治中心匹播城。在第二十七八代赞普在位时,雅隆部落联盟的手工业技术取得重大进步,很可能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并出现了专门的工匠。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城市的形成,作为主要农耕区的雅鲁藏布江流域在此一时期还分布有十几座部落联盟的堡寨,这些堡寨也是各大小部落的政权中心。公元6世纪末,随着雅隆部落的强大,在赞普所居之地的琼结建立了匹播城,从而使这里成为除雍布拉康外的另一个政权中枢。琼结,在汉文文献中又称为跋布川。《新唐书·吐蕃传》载:“其赞普居跋布川或逻娑川。”匹播城与雍布拉康相比,其城市形态更加完整,不仅政治、军事功能得到强化,而且也因手工业的发展叠加了一定的经济功能,表明先前的城市雏形有了进一步发展,由此推动着匹播城逐渐向“城市”转变。匹播城作为雅隆部落联盟新的政治、军事中心,以及不断叠加的经济功能,对于吐蕃王朝的建立和强大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吐蕃王朝建立和强大的过程中,拉萨作为都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拉萨城市的形成标志着西藏城市的地位和作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公元633年,松赞干布继位,统一各部,但面临内部分裂势力的威胁,因而松赞干布决定将统治中心由泽当迁往逻些(今拉萨)。松赞干布“率左右,渐临布达拉宫,乃于此修建王宫”。布达拉宫建在红山之上,据《松赞干布六字咒教戒》描绘:“红山内外三层围城,宫室九百九十九间,加顶端佛堂(观音堂)共一千间。楼城四周设有四座门楼,在与公主宫殿之间通以银桥。东城门外,设有王之跑马场,以砖石为基,上铺木板包钉,两旁珠宝网络围绕。跑马之时,一马奔腾,犹如十马奔腾之势。”《西藏王统记》也记载:布达拉宫“墙高约三十版土墙重叠之度,高而且阔……论其精美,则等同于大自在天之胜妙宫殿,视无餍足……论其坚固,设有强邻寇境,仅以无人则可守护”。由此可见布达拉宫规模十分宏大,象征着拉萨作为吐蕃王朝政治中心地位的确立,同时也奠定了松赞干布的统治地位。
松赞干布又先后在拉萨筑河渠,修道路,奠定了拉萨早期城市的基本格局。拉萨城市的形态与布局受到佛教密宗思想的影响,仿照坛城样式建造,在城市的中心修建了大、小昭寺,而在其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建造了“四大宫殿”,大、小昭寺分别供奉尼泊尔公主带入的释迦佛不动金刚8岁等身像和文成公主带入的释迦牟尼12岁等身像,藏区各地的僧人和朝拜者均至此朝佛,由此确立了拉萨作为藏区朝佛圣地的地位。
松赞干布定都拉萨后,制定法律,划分行政区域,分封官职,设五商、六匠,推动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口聚集,促进了拉萨城市的兴盛。松赞干布正是以拉萨为基地,先后降服了周围的苏毗、多弥、白兰、党项、羊同等部,势力日益强盛,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朝。
拉萨从吐蕃王时期建都城开始,就奠定了作为西藏政治、宗教、经济、文化的中心地位。9世纪吐蕃王朝分裂以后,拉萨一度衰落,但由于其区位条件优越,经济较发达,有着吐蕃王时期奠定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基础,故而17世纪中叶,格鲁教派五世达赖喇嘛在蒙古固始汗的军事帮助下,在拉萨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甘丹颇章政权,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割据,拉萨再次成为藏区的政治、宗教中心,继而发展成为藏区的经济、商贸、交通中心,迄今为止,拉萨一直都是西藏的首府,在西藏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虽然西藏地处高原,自然地理环境较差,生态脆弱,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但其城市的兴起依然符合古代中国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即政治中心城市优先发展规律。所谓政治行政中心优先发展规律,即一个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与其政治行政地位的高低成正比,政治行政地位越高的城市,规模也越大,发展速度就越快;反之,政治行政地位越低的城市,规模也越小,发展速度就越慢。纵观拉萨的城市发展史,城市的兴起、发展都与西藏独特的社会历史发展需要密不可分。拉萨正是凭借西藏区域相对优越的自然环境、发达的农牧业经济、便利的交通优势以及重要的战略区位,成为吐蕃王朝的政治中心,因而得到超前发展。同样也因为如此,当它在分裂时期一旦失去政治中心地位后,也就出现衰落;但在甘丹颇章政权建立以后,凭借统治者的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威,重新确立和巩固了拉萨作为政治中心和宗教中心的地位,这也是拉萨在清代至民国时期成为西藏最大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拉萨的政治优势和宗教地位是西藏地区其他城市所无法相比的,正因为此,拉萨在西藏发挥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功能,其城市功能在西藏各城镇中也是最为完善的。虽然从吐蕃王朝建立至今,尽管西藏历史进程曲折,其间也有许多城镇兴起或衰落,然而拉萨在西藏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仍然无可动摇。从西藏和平解放一直到今天改革开放,拉萨也因其是西藏自治区的首府,成为区域的政治中心,故而在西藏地区发展最快,规模也最大,并成为西藏地区发展的强劲动力源。
除了拉萨外,西藏不同时期所兴起的重要城市都是区域的政治、军事中心,都对西藏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如13世纪中叶,随着西藏地方政府萨迦政权的建立,推动了萨迦政权所在地日喀则地区的兴起,日喀则地区取代拉萨成为藏区的中心区域。14世纪初,帕竹王朝改万户制为大宗谿,由此促进13宗的桑珠孜宗所在地城市(即日喀则)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扎什伦布寺的建立,这里成为班禅的驻锡之地,日喀则宗也就成为后藏地区的行政中心和宗教中心,由此带动后藏地区的发展。
(二)西藏城市具有重要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带动作用
城市是一个区域内的聚集中心与集散地,城市作为区域经济与社会活动的集聚地,对区域发展具有组织、带动作用。增长极理论认为社会经济客体在特定城市的集聚使经济高效发展,同时在这种集聚基础上又进一步向外围地区扩散,带动这些地区的发展。西藏早期城市是以政治、军事功能为主,但由于大量非生产性人口的聚集,社会分工的产生,城市的经济功能也日益显现,城市不仅聚集了大量的资源和社会财富,而且因其经济辐射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在西藏堡寨时期,堡寨的规模不大,其功能较弱,聚集力和辐射力都十分有限。统一的吐蕃王朝建立后,拉萨成为吐蕃都城,拉萨等城市经济功能不断叠加,其经济聚集和辐射功能不断加强,特别是唐蕃联姻后,吐蕃与中原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增多,大量内地的商品和手工业技术传入吐蕃,吐蕃“因请蚕种及造酒、碾、铠、纸、墨之匠并许焉”,拉萨的城市经济功能有很大提升,尤其是在冶金、纺织、建筑、制陶、酿酒、采集和加工药材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同时贸易活动也很频繁且形式更加多样,史称“吐蕃使论乞缕勃藏来献德宗皇帝山陵金银、衣服、牛马等,成于太极殿庭”。公元822年,“吐蕃遣使进马六十匹,羊二百只及银器,玉带等”。各种物资与经济信息汇聚于拉萨,推动了拉萨商贸街区的形成,“到祖德赞时,在大小昭寺之间形成了繁华的绸布市场,各地商人都到这经商”。拉萨不仅成为吐蕃王朝的政治中心,而且成为经济重心所在。
宋元明时期,西藏地区与中原内地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形式更加多样,有官方榷场贸易、贡赐贸易和民间贸易等,明代时产生了定期的茶马互市。
17世纪中叶,随着甘丹颇章政权的建立和西藏被纳入到清王朝统一的有效管辖之下,西藏逐渐摆脱前代的宗教及教派之争。在此后的200余年间,西藏的政教合一体制相对稳定,西藏经济、文化有较大的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日益向上的趋势。因而西藏城市的地位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尤其是与内地经济、文化联系的不断加强,西藏的商业贸易网络逐渐形成,不同层级的城市成为商业贸易网络的节点。拉萨在经历了几百年的衰落之后,再度成为西藏的政教中心和经济中心,其他一些重要城市也成为一定区域的政教、经济中心。清中期,西藏形成了一个以拉萨为中心,以日喀则、江孜、亚东、帕里、聂拉木、基隆、昌都等城市为次中心的商贸区域,其经济辐射力和聚集力东至康藏打箭炉、云南大理府,南抵不丹、尼泊尔,西达罗多克、礼市、阿鲁木拉、克什米尔,北至甘肃西宁府。康乾时期,内地和邻国商人在拉萨的人数甚多,并在大、小昭寺之间以八廓街为主形成了繁华的商品市场,商贾辐辏,廛铺棋布。拉萨集中了西藏大部分手工业者和主要手工业行业,主要有纺织、缝纫、鞋帽、制革、金银、铜铁、木石、造纸、印刷、雕塑、磨面、造酒、屠宰等数十个行业,尤以与宗教活动相关的金银铜器制作业兴盛,镯子、鼻烟壶、藏刀等为拉萨名特产品,精雕细镂,极富特色。宣统元年,官府在拉萨北郊扎西地方,建铸币厂,以水为动力,用机器造银币和铜币。
清代至民国时期,除首府拉萨外,日喀则、江孜、亚东、帕里、聂拉木、基隆、昌都等城镇也都形成一定的规模,这些城镇既是西藏各个区域的政教中心,也是各级商业网络的中心,交通的节点,是西藏经济贸易的中枢。昌都和江孜城市的兴起与其交通和商业地位密不可分。昌都位于西藏东部,地处横断山脉和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享有“藏东门户”的盛誉,清季成为西藏东部的政治、经济、交通中心。清末民初,为药材、茶叶、畜产品等产品的重要集散地。据记载:“昌都盛时仅内地大商号就有22家。”江孜“在前藏西南,后藏东北,背山面水,为西藏交通之重地,与定结、帕克里、噶达尔相通,布鲁克巴(今不丹)、哲孟雄(今锡金)、宗木等部落来藏之要路也”。江孜已成为商旅往来的交通要道,沟通前后藏的重要通衢,为西藏一大重镇。这些城市中形成了固定的商业市场,聚集了一大批从事商业的西藏商人和外商。他们中有拥有较雄厚资本、固定商铺的大商人,也有在市场上摆摊或游动的小商贩。商人的增多直接体现了商业的繁荣程度,据有研究者统计,20世纪50年代,西藏真正从事商业的商人,不少于3000户,其中如拉萨一地,1951年共有各行业商户1297户,流动资金约为7701760(银)元。
清朝以后,西藏地区与印度、尼泊尔等国家的贸易往来不断紧密,促进了边贸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尤其是晚清开埠通商,使得亚东、江孜等城市迅速发展起来。带动了人员的往来,文化的传播,使得西藏城市逐步发展为与周边国家各种交流的纽带。西藏地区商业网络的发展带动了贸易枢纽城市的发展。交通的便利有助于茶马互市,互市贸易又促进城镇的兴起。各国的商人汇集于西藏的边境城市和中心城市拉萨,从事着各种物资的贩运。克什米尔商人在西藏跨区域贸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也是拉萨最富有的外国商人群体,主要垄断经营布匹和生活日用品,每年他们从印度贩运各种铁器、剪刀、棉织品,从中国采买丝绸,从俄国带来麻织品。克什米尔商人也大量活动于阿里地区,从事羊毛与克什米尔特产的交易活动。尼泊尔商人在西藏的活动,起初并不及克什米尔商人活跃,清中期,尼泊尔商人的人数增加,经营的商品种类也不断增多,在他们经营的各种物品中,大米占大宗。此外,中尼边界西藏居民与尼泊尔人以盐易米、易布的商业活动十分普遍,影响亦大。尼泊尔商人多侨居拉萨,以聚居为主,人数不断增加,他们的商贸活动遍及西藏境内,从事生皮、麝香、硬币等物的贩运。在日喀则、江孜、拉孜以及工布江达等地也有尼泊尔商人的势力,但为数较少。中国与印度的贸易历史悠久,清前期印度商人主要通过尼泊尔和不丹向西藏输往印度的商品。后来,由于印度与尼泊尔交恶,通过尼泊尔向西藏输入商品的渠道被阻断,印度与西藏的商品往来受到干扰。直到清晚期英国迫使西藏的亚东、江孜等城市开埠通商,中国与印度、尼泊尔的贸易才出现较大的发展。
民国时期,外国商人积极参与西藏各大小城市的贸易活动。尼泊尔商人在西藏享有治外法权,尼泊尔在西藏设有武官1名,助理2名,卫兵30名,驻拉萨,以保护尼泊尔商人。拉萨有尼泊尔人商店150家,这些商人都长期在拉萨居住。此外,江孜、日喀则等重要城市皆有尼泊尔人,总数近3000人,许多尼泊尔人在西藏娶妻生子,长期定居。此外,在西藏还有印度、锡金、不丹等国商人。西藏对外贸易的增加,带动了相关城市的发展,特别是贸易中心拉萨的繁荣。据民国时期朱少逸考察:“贩运商品之商队,例于每年十二月间,到达拉萨,卸货后再购取其所需要之物品,于次年三月间春水融化以前离去,因之,每年十二月至次年二三月,为拉萨商品交易最活跃之时期。”
马克思指出:“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不仅在西方如此,在中国内地如此,在西藏同样如此。西藏发展历史表明,商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城市,同时商业的繁荣也促进了城市的发展。西藏的自然环境和相对落后的生产力,使西藏的物质生产相对不足,有相当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需要从外部引进,因而商贸对于西藏的发展十分重要,而商贸自然是以城市为依托,所有的国内外商品都汇聚到西藏主要城市,然后再分散到各小城镇和农牧区,从而推动了拉萨、昌都、日喀则等城市经济活力的增强,人口的聚集和规模的扩大。另一方面,西藏城市地位的稳固,对其区域辐射力的增强,又强化了贸易活动中心的功能,促进了商业繁荣。清代至民国,拉萨作为西藏地区最为重要的商品集散中心,商人通过西藏的交通网络,深入农牧区,将各处的农牧产品集中贩运到拉萨再转卖给中间商,或直接依靠对外交通道路输出到内地或国外。拉萨工商业的繁荣也间接地带动了周边广大腹地地区的发展。
(三)西藏城市是重要的宗教文化载体,受宗教影响巨大,宗教文化功能突出
西藏城市的地位和作用除了与内地城市有共性外,还有一个十分特别之处,即西藏城市受宗教影响特别大,同时对宗教的作用也十分突出,城市与宗教形成互动。从一般地区来看,城市的兴起与政治的需求、商业经济、交通的发展密不可分,而西藏城市的兴起除受到政治、经济的作用外,还与宗教的兴盛密不可分。独特的藏传佛教文化和政教合一制度,在西藏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城市也成为西藏不同宗教教派的主要活动场所,成为大大小小的宗教中心。包括拉萨在内的西藏主要城市的兴起、发展,都与藏传佛教有着直接的关系,而这些城市对藏传佛教的传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吐蕃时期,随着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兴起,城市就成为西藏宗教文化的中心,藏传佛教在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始于元初,经明代至清代,逐渐形成达赖、班禅两大活佛体系,分别以拉萨和日喀则为中心,推动藏传佛教的发展。甘丹颇章政权建立后,确立了格鲁派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在西藏的宗教、政治地位。
甘丹颇章政权是由格鲁派上层集团联合掌握政教权力的“政教合一”地方政府,达赖喇嘛为西藏政教最高领袖,其下任命了第巴(或称为第悉,摄政王),负责日常行政事务,重要事务需呈达赖喇嘛处理。除第巴外,甘丹颇章政权中还设有许多官职和机构,负责具体事宜。官职如仲尼(卓尼尔,秘书、传事官)、孜本(财政官员)等。在地方,也分两个系统:一是各寺院设第巴(总管),负责宗教事务;一是各宗(宗为县级行政单位)设宗本。各宗之下则为谿卡(贵族庄园),是基层行政单位。
康熙六十年(1721),清廷废除管理政务的第巴职位,设立噶伦联合掌政,初设噶伦3人。雍正元年(1723),清廷将噶伦增至5人。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设噶厦,实行四噶伦制,其办公场所改设在大昭寺;诏令诸噶伦在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领导下,办理西藏具体政务。清前期,西藏地方政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职官体系和组织机构,大体奠定了此后200余年间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基本模式。政教合一制度是政权和神权合二为一的政治制度,其基本特点是政权领导人与宗教领袖同为一人,政权和教权由一人执掌,宗教教义为法律的基本依据,也是处理民间事务的重要准则。政教合一制度在中世纪时期拜占庭帝国、沙俄、阿拉伯帝国、印度、意大利等国家或地区实行过。但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与这些国家的政教合一制度不同,西藏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只是一个地区,因而西藏要受到中国的统治者清王朝的管辖。清王朝根据西藏的特殊区情,承认甘丹颇章政权的合法性,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和四世班禅,达赖驻拉萨,统领全藏事务,班禅驻日喀则,分领后藏事务,同时清王朝不断强化对西藏的管辖。清前期,清王朝与西藏关系由理藩院派侍郎、主事秉承朝廷旨意赴命或协同遵办。康熙末年至雍正初年,西藏地方事乱不断,政局不定,社会动荡不安。先是蒙古准噶尔部袭扰西藏,继而青海罗布藏丹津发动叛乱,战火危及西藏,清军被迫戡乱,遂设西宁办事大臣。雍正五年(1727)西藏发生内讧,阿尔布巴诛杀首席噶伦康济鼐。西藏战乱使清廷认识到要从制度上改变对西藏的管理,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使驻藏大臣制度化,朝廷派代表——驻藏大臣常驻西藏,监督藏政,同时在西藏驻军。驻藏大臣的设置,“始于雍正五年(1727),初设二人,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及喇嘛事务,均驻前藏,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番兵”。乾隆十四年(1749),驻藏大臣定为二员(三年一换),即驻藏办事大臣(正职)与帮办大臣(副职),二人分驻前后藏。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驻藏大臣督办城内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自噶布伦(总办藏务之唐古特官)以下番目及管事喇嘛,分系属员,事无大小,均应禀命驻藏大臣办理。至扎什伦布(班禅驻地)诸务,亦俱一体禀知驻藏大臣办理,仍于巡边之便,就近稽查管束。”宣统二年(1910),取消帮办大臣,改设左右参赞各一人,左参赞驻前藏,右参赞则监督江孜、噶大克、亚东三埠通商事宜。驻藏大臣在西藏拥有重要的权力,一是行政人事权,二是宗教监管权,三是军权,四是司法权、五是外事权,六是财税权。因而西藏地方虽然实行的也是政教合一制度,但与中世纪欧洲和中亚等政教合一国家有着根本的区别,它只是一个区域性的地方性政教合一制度,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管辖。
尽管如此,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对清代西藏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使城市的宗教功能非常突出。西藏首府拉萨即是一座因政而建,因寺而兴的城市。拉萨城市在城市形态和布局等方面受到佛教宗宇宙观的深刻影响,以大昭寺为中心的拉萨城即仿照佛教坛城样式建造。后弘时期,随着藏传佛教的兴盛,众多教派的兴起,西藏成为全民信教的社会,西藏各大小城市成为寺庙的主要聚集地,集中数量众多的各教派重要寺庙和占西藏人口1/3的喇嘛,寺庙成为城市的主要标志性建筑,喇嘛成为城市的主要人口,拉萨等城市的喇嘛人数几乎占城市人口的一半。清以后,西藏的寺院不仅控制着地方行政大权,而且也掌控地方经济贸易活动和民众的文化生活;僧人懂得历史、文学、历算和医学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为人医病、占卜、择吉,在农业方面他们掌握季节农时,进行诵经、念咒、祈福、超荐亡灵、祈雨防雹等活动,使藏传佛教和藏民族的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由于藏传佛教的兴盛,各个城市都有数量甚多的寺庙,而各重要的寺庙周边一般都建有一定规模的城市,城市与寺庙形成互动发展,城市演变为西藏宗教文化传播的枢纽。各大宗教场所始终是藏民心中的圣地,是其经济生活的重心所在。清代拉萨城沿吐蕃都城之制,有峻宇高墙,无城垣环绕,东西七八里,南北三四里,东至敏珠桥,南至惹木钦,西邻布达拉宫,北达雄卡林卡。拉萨城占地6~7平方公里,形成以布达拉宫和大昭寺为双极的开放式城市格局。
后藏最大的城市为日喀则,其宗教功能也十分突出,扎什伦布寺成为历代班禅驻锡地,僧侣信徒、商贾游人汇集年楚河流域,以帕木竹巴政权时期建立的桑珠孜宫堡和扎什伦布寺为基础,形成一批手工业作坊的居民点和商业集市,由此推动了日喀则城市的兴起。同一时期,格鲁教派在藏东门户——昌都修建了强巴林寺,该寺成为藏东的宗教中心。加之昌都是川康滇青的交通要冲,居民点和商业集市就围绕强巴林寺逐渐形成,带动了昌都的繁荣。
随着藏传佛教的兴盛,西藏城市的公共空间和城市形态也发生了变化。藏传佛教与其他宗教相比,会经常举行大规模的佛事活动,但与内地佛寺不同的一个特点就是藏传佛教的信众要举行转经和叩拜为主的宗教仪式。藏传佛教信徒经常聚集,围绕寺庙四周进行转经等各种宗教活动,因而使寺庙四周的人口流动性增加,为了适应其需要,修建转经道成为必需;另外,藏传佛教信徒独特而虔诚的叩拜方式,也使寺庙的公共空间必须大为扩展才能满足其需要,故而西藏大小城市中的重要寺庙的公共空间都大为扩大,从而又形成了新的聚集和辐射效应,使这些公共空间成为人流环绕和集聚的中心地。在拉萨、日喀则等城市,为朝拜者服务的商业街市围绕重要寺庙而形成,城市居民的住宅区也以寺庙为中心向外扩展。这种以寺庙为中心的发展甚至掩盖了西藏城市原有的以宗山建筑为中心的发展脉络,居住区的道路走向,逐渐被引领至以寺庙为中心。
综上所述,西藏城市在西藏社会发展史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西藏农奴制度和落后的农牧经济的深刻影响下,城市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形制不完善,城市数量少,规模较小;虽然西藏城市已经具备了政治、军事、经济和宗教中心职能,但除拉萨等少数城市外,其他大多数城市的功能、结构尚单一,对区域的推动作用相对有限。
三 西藏城市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地位
西藏地处青藏高原主体区域,面积广阔,四周与多个国家毗邻,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因而西藏城市在巩固国防和建设边疆的国家战略中具有“固边强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长期以来,西藏与内地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特别是元代以来,西藏纳入到中国的直接管辖后,西藏城市在与内地的经济互动、文化互动中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城市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中心、军事中心,是各级统治者的驻地,统治机关的法律、法令、指令皆出自城市,各种信息汇聚于城市。西藏城市自元代以来,充分发挥着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融合,巩固边疆的作用,“强区固边”即是西藏在国家、区域等层面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诠释。
(一)西藏的城市是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基石
元代是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开始,也是利用西藏城市的政治、军事功能加强对西藏内部管理的肇始。
西藏地区自元朝以来逐渐被纳入中央政府的统一管辖之下,元朝设立了总制院(1288年改称宣政院),管理全国的佛教僧人和整个西藏地区,并设了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个不相统属的宣慰使司,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所谓“乌思”,清代称为“卫”,指前藏,即今拉萨市、山南等地,“藏”指后藏,即日喀则等地,纳里速、古鲁孙即今阿里地区及在境外的部分地区。在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之下,元代在卫藏地区划分了13个万户,每个万户实际管辖的户数不一,最少的只有750户,最多的也不过5950户,总共有233778人。在万户下,另设千户、百户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组织的建设。
明朝基本沿用元代的治藏制度和措施,在乌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设立了乌思藏、朵甘两个卫指挥使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千户府、百户府或宣慰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同时,依据“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在西藏地区册封“三法王”进行间接管辖。
元代设置的宣慰使司和万户对西藏城市发展的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使了城市体系的形成。宣慰使驻地逐步发展成为西藏的区域中心城市。宣慰使司下设有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
元末明初,由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的伯木古鲁万户演变而来的帕竹派掌权,大司徒绛曲坚赞废除了萨迦时期的万户制度,在乌思藏的紧要地区建立了十三个宗,并将政治中心迁移到了日喀则。明代又废除万户制,进一步推广宗谿制,“先在山南地区建立了十七宗,后来又增设了若干宗”。宗,本意为“碉堡”、“山寨”、“要塞”,帕木竹巴政权时期,“宗”成为地方行政机关的驻地,地方级城市形成。《西藏王臣记》记载:“于卫部地区,关隘之处,建立十三大寨,即:贡嘎、扎嘎、内邬、沃喀、达孜、桑珠孜、伦珠孜、仁邦等等是也。”“在日喀则、江孜、仁本、达孜、德庆、墨竹工卡、岭噶尔、硕卡、穷结、乃东等地修筑大寨”。
清朝建立后,西藏城市成为清王朝加强对西藏统治的重要据点,特别是雍乾时期清廷进一步以拉萨等城市加强对西藏的管辖。设官守土,是国家在领土范围内行使主权管理,强化国家行政的关键性措施,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正因如此,清王朝自雍正朝开始向西藏地方派驻行政长官,进行管理,形成了清朝中央政府任派驻藏大臣总揽藏政的行政管理体制。乾隆年间,清廷颁布《钦定西藏章程》,强化驻藏大臣的权威,规定驻藏大臣驻扎拉萨,并巡视各地,直接管辖西藏地区,实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管辖的隶属关系。“雍正五年至宣统末年(1727~1911),中央政府先后派遣了百余名大臣驻扎西藏办事。为了使他们更好地行使国家主权之责,强化对西藏的治理,清政府数次颁布各种章程条款,不断地提高和完善驻藏大臣的职权,客观上对于巩固建设祖国的西南边疆产生了”。有清一代,随着清政府政治力量的介入——驻藏大臣的设立,一方面限制了宗教权力过大,另一方面驻藏大臣改变了西藏地方的行政管理体系,从而也使得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进一步确定下来。
清代,驻藏清军曾于拉萨、江孜、定日、工布江达、昌都、拉日(嘉黎)等地驻扎,同时也在由四川康定至拉萨、云南中甸至拉萨、青海西宁至拉萨等三条进藏驿站和台汛等处驻防。经康熙、雍正、乾隆三代经营,形成了由四川、青海、云南入藏的三条大道。在三条入藏大道上,都设有台站,并派官兵驻守巡查。青海至藏6000余里,设73台站,四川至藏6000余里,设60台站,云南至藏800余里,设59台站。这些台站一般都派兵驻守,储备粮草,供应官员、军队的住宿,传递公文,兼有兵站和邮递所的作用。乾隆五十八年(1793),又决定在后藏设粮员一名,塘汛二十四处,由藏军驻守。这些官兵在“承平之世,番境宁谧,官弁员丁静居无事,多娶番妇,营生业,或设商店,或垦荒土,渐次兴家立业、繁衍子孙……大凡康藏大道沿线汉民,十分之九,皆军台丁吏之遗裔”。各处大小塘讯因人口集聚,物资中转,逐渐在川藏沿线形成聚落,后逐渐发展为一些重要的城镇。
民国时期,面对英印政府的入侵和分裂势力的猖獗活动,中央政府一直在外交上保持比较强硬的反分裂态度。1933年12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西藏地方政府依传统旧制向中央呈报,国民政府派专使入藏致祭,并批准热振活佛摄政,代行达赖喇嘛职权。1940年,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同意摄政热振活佛免于金瓶掣签的申请,改由国民政府主席正式颁布命令,批准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喇嘛。中央代表吴忠信主持了达赖喇嘛坐床大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和平解放西藏。中央政府于1956年4月22日宣告在拉萨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此后经过西藏工委几年的工作,与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昌都地区解委会协商办事,使西藏社会稳定,经济逐渐恢复。西藏工委执行“六年不改”方针,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撤回干部、军队,地方工作和军事据点只限于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阿里、黑河等各分工委所在地,以及察隅、亚东、江达、扎木、丁青等地方。达赖叛逃后,全国为之震动,西藏各地开始有叛乱出现,西藏城市成为当地维护秩序、稳定局势的基石,使西藏安然无恙地在祖国怀抱。
(二)西藏城市是抵御外国侵略和反抗外国控制的堡垒
近代以来,英帝国一直觊觎西藏,多次组织军队入侵,曾占领西藏的拉萨等重要城市,试图控制整个西藏。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以城市为据点,对英国的侵略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有力地打击了英国的侵略,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18世纪中期,英国东印度公司通过武力征服孟加拉,开始准备向北面的喜马拉雅山区推进,打通从西藏进入中国西南腹地的通道。英国殖民者先后控制尼泊尔、哲孟雄和布鲁克巴,使其成为英国侵略西藏的前方堡垒。英帝国曾多次派人潜入西藏收集情报,提出“通商”要求,但被清政府拒绝。1888年英印政府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是年3月20日,数百英军在西藏与锡金、不丹三方交接处的隆吐山发动军事攻势,被藏军击退。数天后,英印军大举进攻,藏军在猛烈的炮火攻击下伤亡惨重,被迫撤出隆吐山。其后,藏军多次反攻未果。英印军占领亚东、朗热等城镇。1890年3月17日,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属印度在加尔各答签订《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条约主要内容有:清政府承认哲孟雄归英国保护;划定西藏地方与英属哲孟雄的边界;有关双方游牧、通商等事宜容后再议等。1894年5月中国被迫开放亚东为商埠,英国可派员驻亚东,英商可在亚东租赁住房和栈所;从亚东开关之日起5年内百货免税,5年后印茶入藏。至此,西藏的门户洞开,中国的西南边疆危机加深。
光绪二十八年(1902),英军侵入后藏甲冈。次年,英军又入侵西藏南部边境岗巴宗。同时,英军3000人从亚东、帕里一线发动对西藏的大规模入侵,在江孜受到西藏军民的英勇抵抗。西藏军民,用火枪土炮、大刀弓箭,凭借宗山地形和防御工程设施与英侵略军进行了长达8个月的抵抗,终因多种原因而战败。麦克唐纳率英军从江孜向拉萨进逼,于1904年8月3日占领拉萨,中英双方签订《拉萨条约》。
英国的两次侵藏战争都因遭到西藏军民的坚决抵抗而未能达到分裂西藏的目的。相反却促使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的统治。查办藏事大臣张荫棠就认识到:“藏地东西七千余里,南北五千余里,为川滇秦陇四省屏蔽,设有疏虞,不独四省防无虚日,其关系大局实有不可设想者。”清季,中英双方在对西藏重要城市的实际控制权上展开激烈的斗争。清政府在新政改革的背景下,也力图在西藏推行现代化和城市化,并希望进一步提高内地对西藏的通达程度,强化驻军,加强对西藏城市的控制。英国相关官员却提出:“中国在西藏有宗主权而无主权,可派驻藏大臣驻拉萨,但不得干预西藏内政;除驻藏大臣拥有纯属礼仪性的小型卫队,中国军队不得驻在西藏;除驻藏大臣及其属员外,中国文职官员不得驻在西藏。”由此可见,中英双方都认为控制了西藏的重要城市才能掌握对西藏控制权,由此可见西藏城市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综上所述,西藏城市在西藏的发展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价值,其体现在“固边强区”的作用上。从“固边”上看,西藏的城市是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基石,是西藏地方抵御侵略和控制的堡垒。从“强区”的角度而言,西藏的城市是西藏地方经济的中心,是西藏宗教文化的传播与传承的枢纽,是西藏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
四 西藏城市发展的历史分期
西藏地处亚洲大陆中部,欧亚板块和印度洋板块的冲击和碰撞下隆起而形成的高原地区,多为高寒气候,幅员辽阔,人烟稀少。虽然在这种相对恶劣的自然条件下,西藏地区的文明仍然较早形成,从现已有的考古发掘来看,西藏在旧石器时代已经有了一些考古遗存,而在整个新石器时代西藏至少存在着三种文化:以藏东河谷区卡若遗址为代表的卡若文化;以雅鲁藏布江流域拉萨曲贡村遗址为代表的曲贡文化和主要分布于藏北高原以细小打制石器为特征的藏北细石器文化。伴随着西藏文明的兴起,西藏城市也开始孕育、形成和发展。西藏城市受到地理环境的制约,主要分布在一江两河地带,这里水源丰富,地势较低,广大的阿里地区和藏北高原主要是无人区,直到近现代才零星地分布着一些城市和集镇。纵观西藏城市发展史,总体上呈现出高原、民族与宗教多种因子互动,深刻地影响着城市体系、空间布局、建筑结构、商业贸易、交通往来等西藏城市文明的方方面面。
从历史的视野看,西藏的政治、经济、宗教、民族等虽然经历了不同时期的巨大变迁,但城市历史却一直延续不断,从聚落到堡寨,从堡寨到城市,在数千年间基本上处于一种连续的、完整的发展过程。然而,就目前为止学术界尚未就历史上西藏城市发展的阶段问题进行过深入的研究。
中国历史上西藏城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强烈的地域特征。从西藏发展的特质与国家统一、民族融合的历史进程两个视角来分析,西藏城市与内地城市既有同一性,同时也有较大的差异性,因而研究西藏城市的发展分期,既要强调西藏城市发展的独特性,又要将这种独特性置于“大一统”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来考虑:一方面要符合一体多元国家形成与发展的总趋势,即核心区域不断向外扩张,昔日的边疆、边地、蛮荒之地不断被纳入到国家版图内,融入到国家主体之中;另一方面,不同地区的城市文明的道路和城市发展的进程、阶段是有差异性的,城市文明的表象和实质具有多样性、多类型性,城市的形态、功能、结构具有多样态。
首先,从一体多元的国家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西藏地区的城市体系与内地的城市体系在本质上是契合的。从中国整体史的视野而论,西藏文明与中国内地文明自远古以来就有着密切的联系,吐蕃王朝以后即使存在多次疏离和战争,但是总的趋势是中原对西藏的影响一步步扩大,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向心力逐步增强,西藏最终被纳入到中央政权的统一管辖之下,西藏城市的发展与内地城市的发展趋于同一化。
其次,从西藏发展的深层次特质角度而言,其城市发展又存在着与内地很大的不同,长期以来,西藏城市都具有数量少、规模小、功能形态不完善、分布不平衡等特征。这些特征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因此从横向的角度看,又可以以其为标准来探讨西藏城市的分期。西藏城市的兴衰和政权的稳定与否有着直接的关系,西藏历史上多次出现动乱,而每一次动乱都会造成城市的破坏,城市出现衰落。然而每当西藏政局一旦稳定,经济开始恢复,就会出现城市建设的新高潮,使城市获得一定的发展。
综合西藏城市内部发展演变的特征,西藏与内地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拟将西藏城市的历史发展划分为五大阶段,即西藏城市的孕育期(堡寨部落时期)、西藏城市的形成与曲折发展期(吐蕃王朝建立及分裂时期)、西藏城市纳入到统一中国的发展时期(元明时期)、西藏城市的复兴与平稳发展时期(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快速发展与现代化时期(新中国时期)。
第一阶段,西藏城市的孕育时期:从聚落到堡寨。
西藏处于我国文明的重要起源地——长江等河流的发源地,其文明兴起甚早,自古以来就与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联系和往来。早在旧石器时期,西藏就开始有人类的活动。卡若遗址是西藏早期文明的代表,遗址位于昌都以南12公里,在澜沧江与卡若水相汇的三角形二级台地上,海拔高度3100米。遗址原始面积约10000平方米,发掘面积约1800平方米。两次对其发掘工作共获房屋遗址28座,石工具7968件,骨工具366件,陶片2万余片,装饰品50件,以及粟米、动物骨骼若干,由此可见在新石器时期西藏地区的城址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卡若遗址出土了不少磨制石斧等砍伐类器具,型制与华北出土的同类器物相近,房屋建筑形式则类似中原原始文化,从陶器上的刻符来看,卡若文化亦属于仰韶文化系统。童恩正等就认为,“卡若文化与黄河上游的原始文化,特别是与其时代相近的马家窑、半山、马厂系统的文化,也有较密切的关系”。虽然西藏的文明兴起很早,但有一定规模的聚落的出现却较晚。随着社会分工的初步形成,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初步建立,西藏进入堡寨制部落时期,部落与部落之间征伐不断,为了军事防御和政治统治的功能,堡寨孕育而生,成为西藏早期城市的雏形。但堡寨的修筑主要是从政治、军事的需要出发,经济功能较弱,还未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城市。由于堡寨修筑了城墙等防御工事,不仅保卫了部落首领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而且作为“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中心”,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口集聚到堡寨中或堡寨附近。据《隋书》记载:苏毗以“山上为城,方五六里,人有万家。王居九层之楼,侍女数百人”。可见作为政治中心,堡寨的聚集效应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堡寨的居民,不论是部落联盟的统治者,还是普通民众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就必须与城外从事物质生产的农牧民进行商品交换,用以换取生产、生活资料,这就是使堡寨由单纯的政治军事中心逐渐向兼为工商业中心转变的最初动力。一旦这种动力得以持续和加强,堡寨具备一定的综合功能,便有可能发展成为古典的城市。
此一时期,西藏文明兴起较早,仅比黄河文明和长江文明略晚,但聚落和早期城市却形成较晚。制约西藏城市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高原的自然地理环境对西藏文明发展的制约,由于自然条件相对恶劣,西藏的生产力发展相对迟缓,原始社会的分化解体也较迟缓,阶级和国家长期不能形成,而社会的三大分工也久久不能完成;同时,恶劣的自然环境对人口的再生产也产生了很大的制约作用,早期西藏人口数量较少,且非常分散,由于早期西藏居民以游牧为主,因而居无定所,极大地制约了人口的聚集和定居,由于定居是城市形成的一个前提条件,因而分散的流动人口状态也就制约了城市的形成。
第二阶段,西藏古典城市的形成与曲折发展阶段:从吐蕃王朝建立到分裂时期。
西藏城市的形成以拉萨城市的修筑为标志,而拉萨城市的修筑则与吐蕃国家的建立有着直接的关系。公元6世纪,雅隆悉补野部的朗日松赞率部剿灭了雅隆部落北部最大的部落苏毗完成了统一雅鲁藏布江南北的伟业。7世纪初,即位的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公元633年松赞干布“率左右,渐临布达拉宫,乃于此修建王宫”。这时的拉萨成为吐蕃王朝绝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吐蕃“其人或随畜牧而不常厥居,然颇有城郭。其国都城号为逻些城。屋皆平头,高者至数十尺”。
吐蕃王朝的建立,开启了西藏城市的新阶段,此一时期的西藏城市已具有不同于部落时期堡寨的新功能,主要体现在除政治、军事功能外,还叠加了经济功能。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增多,并初步形成了以拉萨城市为中心的城市体系。
首先,拉萨作为都城,成为西藏的政治、军事、经济和宗教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完善,不仅政治、军事功能得以延续并且得到强化,而且经济功能也不断叠加,同时叠加了文化功能。政治中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政权尊严的体现,是政治稳固的表征,拉萨首城地位的确立,又使得城市形态得以更好地完善。其时拉萨城市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军事功能凸显,在冷兵器时代,城堡等军事防御设施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据《西藏王统记》载,吐蕃时期的布达拉宫“论其威严,则等同罗刹城邑,楞伽步山,诸宫室顶,竖立刀枪剑矛。每十长矛,悬挂红旗,而以彩绫连系之;论其坚固,设有强邻寇境,仅以五人则可守护。又南方城垣,掘有城壕,深约十排,上铺木板,再上铺以火砖,砖上反纵一马,即有十马奔腾之声”。
其次,佛教在藏区广泛传播,由于得到吐蕃前期历代赞普的尊奉,使得这一时期西藏城市成为佛教传播和传承的宗教中心。吐蕃王松赞干布和唐朝文成公主及尼泊尔尺尊公主在拉萨联姻,两位公主崇尚佛教并在西藏地区传播,寺庙大量修建,而其中则以大昭寺和小昭寺为代表。史载:“文成公主谒见藏王,然后藏王、两位公主及随臣欢聚一堂,极其高兴,后来藏王想起要安放佛像得(建)大昭寺……”于是“藏王说,百姓们,你们帮我把寺庙建起来,命令下达后,大家分赴各地,(为)建造寺庙做准备工作。”因此,藏传佛教在吐蕃前期对西藏城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成为此一时期西藏城市的一个重要特点。
但随着吐蕃王朝的分裂,西藏城市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拉萨进入全面的衰落。从公元869年吐蕃王朝崩溃到1239年蒙古军队进入西藏的300多年间,青藏高原上一直未能建立起统一的政权,西藏处于各自为政的分裂割据时代。纷乱的政权斗争以及战火使得吐蕃时期的重要城市遭到巨大破坏,如拉萨的重要建筑布达拉宫、大昭寺、小昭寺等多遭兵乱毁坏。拉萨也因政治中心的转移而逐渐衰落。
此一时期,西藏城市经历了一兴一衰,吐蕃王朝兴盛时期,西藏完成了从堡寨到城市的转变,最大的特点在于形成了功能完善,规划整齐,规模巨大的都城拉萨,拉萨在吐蕃王朝的建立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中心功能作用;其后随着吐蕃王朝的对外扩张,城市的分布发生较大变化,大小城市遍布青藏高原,但总体上数量仍然有限,规模普遍较小。吐蕃王朝分裂后,由于战争和动乱长期持续不断,城市也出现严重的衰落,特别是中心城市拉萨遭到严重破坏;但不断的混战,却在客观上推动了区域性政治中心、军事中心城市的崛起,与此同时,防御性的碉堡式建筑和寺庙建筑也开始兴起与发展。此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是古格王国的都城。
古格王国是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的重孙吉德尼玛衮于10世纪前后在阿里建立,其都城修筑在阿里扎达肥扎不让区象泉河畔一座不高的山顶,占地约18万平方米,规模宏伟、面积浩大。古格王朝建立后,大力弘扬佛教,故而藏传佛教寺庙遍及藏西北,由此推动了城市和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古格王朝时期,冶炼与金银器制造业因佛教寺庙的大规模建设取得很大的发展,阿里三围以托林寺为主寺的下属24座寺院的金属佛像“用金、银、铜等不同的原料合炼而成,工艺精湛,通体全无接缝如自然形成,其价值甚至超过了纯金佛像。其中,最为神奇的还有一种名叫古格银眼的铜像,只有古格才能制作,更是被视为佛像中的精品,因为极少流传于世,所以尤为珍奇。由此可见,古格王国时期金属制造业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第三阶段,从元朝到明朝,西藏城市纳入到中国统一管辖。
自元朝开始,西藏地区正式纳入中央政权统一治理之下,从而开创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的新时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元代中央政府改善了西藏混乱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的三级管理体制。中央设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方的最高行政机关乌思藏宣慰使司,宣慰使司直接管辖十三万户。元代中央政权就在阿里地区设置了纳里速古儿孙宣慰使司,开始了有效的治理。明朝,中央政府继续对西藏的管辖,在西藏设立乌斯藏、朵甘两个行都指挥使司和俄力思军民元帅府管理西藏的军政事务,完善了从指挥使、宣慰使到万户、千户、百户等各级职位官员由中央任命的管理体制。元明两代,基本确立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理体制,虽然这种管辖更多的是通过册封当地首领,体现出一种间接的性质,但是随着管理体制的定型,从西藏的政教中心到地区的中心——各级城市作为层级管理的治所,也逐步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此一时期,西藏城市发展的特点在于纳入到统一的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西藏城市越来越多地受到内地的影响,一个突出的表现为万户制的建立和演变为宗谿制,由此初步形成了与内地基本相同的城市行政等级制度。另一个重要的特点则是藏传佛教进入后弘期,宗教兴盛对西藏城市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藏传佛教由于得到元明两朝中央政府的支持,在西藏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其影响渗透到西藏各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藏传佛教的大发展对于西藏城市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不仅推动了以寺庙为主体的西藏城市建设和发展,宗教文化融入到城市的空间、肌理和建筑之中,使西藏城市蒙上宗教的神秘面纱,而且还对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元明时期西藏城市发展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驿道和驿站网络体系的建立,从而加强了西藏城市与内地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也加强了西藏区域内部各城市之间的联系,由此推动了西藏城市的发展。
第四阶段,从清代到民国,为西藏城市复兴与平稳发展时期。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同时也是中国从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过渡的一个重要转型时期。清代前期,西藏结束了分裂割据的局面,被纳入到统一的中央王朝有效管理之中,西藏与内地的联系进入更加紧密融和的状态。由于甘丹颇章政权的建立,重新确立了拉萨在西藏的中心地位,拉萨得到新的发展。西藏初步形成了以西藏首府拉萨城市为首位中心,日喀则和昌都等城市为次中心,康定、江孜、亚东、噶大克等城市为区域分中心的城市发展体系。但是囿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宗教、民族等因素,西藏城市的发展演变极具突出的个性。从城市分布来看,高原特殊的自然地理状况决定了城市的空间分布,西藏城市早期大都分布在一江两河流域的河谷地区,如雅鲁藏布江中下游的河谷地区。但随着清代西藏地区与内地商贸往来的频繁,川藏贸易沿线兴起了一批商贸城市。晚清的开埠通商又使得边贸繁荣,产生了以亚东为代表的边境新兴城市。从城市数量来看,西藏城市由于受到了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与制约,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只有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等少数城市略具规模,其余城市均规模较小,且空间分布较为广泛和分散。从城市功能来看,城市的政治功能较为突出,除少数城市具有较强的经济功能外,一般城镇经济功能都十分薄弱;而清以后所形成的政教合一制度使西藏城市的宗教功能十分突出,这是广大内地城市所不具有的。总的来说,清代西藏的城市充满了民族性、宗教性、封闭性,发展相对于内地滞后。清季,在中国内地早期现代化的影响下,西藏城市也开始了初步的变革。
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发展,受到持续动乱的国内环境和英国、俄国等西方国家的侵略、干涉,以及西藏极少数上层僧俗分子的分裂活动与内地“时好时坏”关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加之西藏地区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落后的卫生条件,动乱的社会环境,宗教至上的民族观念,使得西藏城市发展滞后,与内地城市相比差距越来越大。城市数量较少,规模偏小,仍然是西藏城市的突出特点。但是,面对现代化这一历史潮流和空前的政治、经济危机,西藏上层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客观上触动了西藏腐朽的政治制度、落后的经济基础、传统的宗教观念,启动了西藏城市早期现代化的进程。
面对外国势力的渗入与内部分裂分子的蠢动,政权更迭频繁的中国中央政府从未放弃对西藏地区的管辖,也在不断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来调和西藏地区的内部矛盾,积极修复与西藏地方的关系,力图为西藏城市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此外,民国时期的西藏城市发展还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一方面,以英国为代表的外来政治势力渗入,客观上为西藏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早期现代化因素;另一方面,尼泊尔等国商人长期活跃在城市中,不仅增加了城市人口,更繁荣了城市工商业。在此背景下,民国时期的西藏城市出现了新的发展特点:一是西藏区域中心城市拉萨进行了一系列早期现代化变革,城市功能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二是江孜、昌都等次区域中心城市有所发展,聚集力和辐射力都有所增强;三是初步形成了区域城市行政等级体系,为其后西藏城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西藏城市体系、空间分布、城市形态形制等诸多方面都趋于定型。
从纵向历时态来看,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有较大发展;然而从横向比较来看,西藏城市的发展也极为有限,此一时期西藏城市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城市数量少,规模小。清朝前期和中期,藏区的城市密度大概为0.6个/万平方公里。而近邻的四川省按照与西藏相同的标准进行计算,四川的城市密度大概为2.46个/万平方公里。西藏城市虽然号称数十个、上百个,但真正功能较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的只有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等寥寥数个,其余皆为小城镇,有些小城镇人口仅数十户。即使作为西藏首府的拉萨在人口规模方面也不大。雍乾时期,拉萨城市人口规模不到5万,市区民户约23488人,据说僧俗人数总共36688人。嘉庆至光绪年间略有变化,清季,拉萨全城人口除居民2万外,有各大寺之僧侣共4万~5万人。拉萨的人口规模只与新疆省会乌鲁木齐、甘肃省会兰州相接近,而与东中部的大多数省会城市人口规模相比都有甚大的差距。同期长江下游的江苏省除省会江宁府城和苏州府城人口在20万以上外,另有5万~20万人口的城市达6个,而上海因为开埠通商已经发展成为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与西藏相邻的四川省省会成都城市人口在30万左右,重庆府城的人口也达30万。因而西藏在清代民国缺乏大城市,首府拉萨的城市中心性仍然不突出,因而对区域的聚集力和辐射力不够强大,对区域发展的带动性也严重不足。
第五阶段:新中国时期,西藏城市快速发展阶段。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西藏的区域开发和城市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城市社会的性质而言,城市已经从代表着社会上层利益的传统城市向代表全体藏族民众利益的现代新型城市转变,从传统的农牧社会城市向现代化城市转化。从城市化的进程和水平看,西藏的城市化水平在这一阶段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迄今为止,与内地城市相比,仍然处于低水平、小规模、非均衡、单结构的现状。
西藏和平解放初期,仅有拉萨、日喀则、江孜、昌都、亚东等城市的功能较完善,基础设施相对较好,但从全区域来看,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仍然很小,城市对区域的带动作用仍然很弱。新中国成立后的60余年间,西藏城市有很大的变化和发展,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21世纪初期,西藏共有拉萨和日喀则2个建制市,140个建制镇。2006年,西藏全区总人口为281万,城镇人口约为79万,占总人口数的28.11%,城市化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以西藏首屈一指的拉萨为例,20世纪50年代拉萨的范围很小,东至“敏珠桥”,南至“惹木钦”(今天的小昭寺一带),西邻布达拉宫的“雪(监狱)”,北邻“雄卡林卡”。城市由“四素”、“四岗”、“四部”和“四林”组成。它们都包围在林廓路以里,使拉萨城形成以大昭寺为圆点的椭圆形城市格局。对西藏政治生活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拉萨三大寺,分别建在城市周边的西、北、东三面,呈鼎足之势。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和多年来的援助建设,西藏首府拉萨的城市发展尤其迅速,拉萨全市总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面积达59平方公里。拉萨城区已建成了便捷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纵横交错的北京路、江苏路、林廓路和娘热路、色拉路、当热路形成了拉萨城区的“三纵三横”,并与一环路、二环路组成了城市快速交通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城市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方面,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基础上,中央政权强化了对西藏的管辖,并在政治上、军事上加强了影响。西藏建立和完善了区域行政管理体系,形成了以首府拉萨为中心,以日喀则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等地区行署所在城市为次中心,以72个县城为县域中心,以140个建制镇为基础的四级城市体系;城市的管理机构完备,制度完善。
经济方面,中央政府和内地各级政府对西藏采取“输血”式扶持与“造血”式发展相结合的措施,并逐步从“输血”转变为“造血”,由此推动西藏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不断提高,如拉萨市在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178.91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14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55.76亿元,增长14.7%;第三产业增加值114.01亿元,增长13%;人均生产总值预计达到31948元。
文化方面,中央政府采取多元的文化政策,主张保存和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共荣和共同发展。
总体上考察,西藏和平解放后,尤其是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对西藏地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促进城乡发展,城市作为其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交通中心,获得了多方面的支持和援助,从而迈出了快速发展的步伐,各大中小城市正在从传统城市向现代化城市转型。
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城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变化的深刻程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期。因而进一步加强对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变迁的研究十分重要。但由于本课题主要是对清代民国时期西藏城市的发展变迁进行研究,故本课题并未涉及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城市的发展变迁等相关问题。但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开展该课题研究的重要性,因而将在适当的时候,对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城市的发展变迁另立专题,组织专人,深入开展研究,进一步为今后西藏推进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城市提供历史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