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家庭农场的发展: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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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混合式农业:现代农业的资源禀赋

以西欧为例,尽管西欧各国的农业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但总体而言仍然比世界其他文明地区(北美地区除外)具有更好的资源禀赋。这些国家能够摆脱马尔萨斯陷阱,并且使家庭农场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与当地的土地资源禀赋与人口资源禀赋有密切联系。以英国为例,14世纪时,英国普通农民户均耕地面积在15英亩(折合90亩)以上,茅舍农、小土地持有农、立锥农户均耕地面积也有5英亩(折合30亩)左右。〔英〕贝内特:《英国庄园生活:1150~1400年农民生活状况研究》,龙秀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49页。从土地面积来看,远远超过中国农户的户均耕地面积。同期的明清时期,中国户均耕地面积也不超过30亩,考虑到土地兼并等因素,普通农民的耕地面积就更小了。此时,虽然世界各国都还在遭受马尔萨斯陷阱的严重困扰,但更好的资源禀赋无疑为西欧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提供了特殊的支持。

历史上,西欧各国普遍采用耕作与畜牧混合的农作方式,这种生产方式的形成与欧洲地理环境有直接关系。欧洲就像亚欧大陆向西伸出的一个大的半岛,整个欧洲半岛和岛屿组成的枝节部分约占欧洲总面积的34%,欧洲大陆本部的躯干部分占全洲面积的66%,这在世界各大洲中都很少见。欧洲海岸线长而曲折,边缘海和海湾深入腹地。欧洲海岸线全长38000多公里,平均每260平方公里的面积中就有海岸线1公里,海岸线比例冠于世界各大洲,导致欧洲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强烈。海洋性气候的典型特征主要表现为冬季温和、多雨。与此同时,欧洲还受地中海气候的特殊影响。地中海气候的特点是冬季温和多雨,夏季炎热干燥,介于轻微的海洋性气候和轻微的大陆性气候之间。因此,受海洋性气候支配,欧洲全年气候比较湿润,日照不足,夏季温度也不高,不利于谷类作物和油料作物的生长,反而适合多汁类牧草的种植。此外,欧洲的土壤土质也都存在白垩化、沙化、石化的现象,一些土地上还长满了硬木林,导致土壤比较贫瘠,再加上冬季降水偏多,造成了当地土壤排水性能较差,要么沼泽遍布,要么土地黏性过强而难于翻耕,这意味着欧洲单纯发展耕作农业面临极大的困难。

首先,农民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对土地进行翻耕。由于土质比较坚硬,因此在翻耕过程中,对于农具的使用和劳动的投入存在很高的技术与资金壁垒。

耕地可以使用轻犁也可以使用重犁。轻犁的好处在于入手方便,几乎没有什么技术和资金障碍,但轻犁对土地进行纵横十字形耙划,只能疏松土壤表层,作物生长层的土壤大部分不能翻动,导致作物根系得不到充分伸展,影响作物生长。

重犁是一种拖带工具,俗称“萨克森轮犁”,装有车轮以控制犁地的深度,犁头是垂直的,犁铧将地块翻过来。因此,使用重犁不仅可以盖严种子,还可以疏松土壤,使渗进的水集中在作物根部,便于作物吸收。使用重犁还能够对土地进行深耕,便于清除土地上的杂草和树根,有利于作物增收。但是重犁制造需要有炼铁技术与产量的支持,而且购置重犁需要较多资金,使用重犁还需要较多耕畜。西欧最早是几头牛拉一架重犁,新式笼头和马轭套的发明改变了将马轭系在马脖上的状况,使马的拉力增大,D. S. L. Cardwell, Technology, Science and History, London: Heinemann Educational Books Ltd. , 1972, p.11.马也被广泛地用于拉犁。当然对于农民个体来说,这样的成本还是太高,只能通过家庭之间的联合进行。这导致西欧的农业如果采用深耕手段,不仅面临较高的技术与资金成本,还要承担较高的组织与管理成本。

其次,土壤的沼泽化和沙化问题造成了土壤肥力严重不足。在原始农业技术条件下无法连续耕种高产淀粉作物的情况下,欧洲大部分地区只能种植大麦、燕麦、黑麦等低产、粗劣的谷物。营养价值较高的小麦虽然也在各地普遍种植,但产量很低。由于土地不能连续种植,肥力很快就会耗尽,且无法得到补充。作为土壤肥力和产出不足的弥补,采用畜牧业是自然的选择。

最后,欧洲的气候与土壤决定了欧洲古代农业在缺乏足够的技术与资本支持的背景下无法实现全部耕作化,只能采用畜牧与耕作混合的生产方式,通过畜牧业来弥补耕作农业的产出不足,同时通过畜牧业与耕作的轮耕制来恢复地力。除此之外,欧洲位于地球中心位置,如果把地球分为两半,使其一半主要是陆地,而另一半大部分是海洋,那么欧洲就好像处于各个大陆聚集的中心。这些因素使得欧洲先天具有较为便利的交通条件,易于发展海外商业贸易,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产出的不足,从而变相维系了混合农业生产方式。例如,早在古希腊时期,希腊就因为自然环境恶劣造成农业无法满足自身生存需要而不得不发展对外贸易,以便从外部进口粮食来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也就此开辟了人类文明的另一种形态——“海洋文明”。

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欧洲不得不采用混合农业的生产方式,但这种生产方式从长期来看,形成了一种新的、有利于遏制马尔萨斯陷阱威胁的农业生产经营格局。马克思指出:


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了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的需求、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向于多样化。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然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第561页。


从纯粹产出的角度来看,单位面积耕作农业养活的人口数量远远高于畜牧农业养活人口的数量,有学者估计前者是后者的6~7倍。J. Buck, 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 Garland Publishing, 1982, p.12.因此,在古代,只要具备发展耕作农业的基本条件,人们基本上就会全力发展耕作农业,试图获得最大产出,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求。最终导致耕作农业对于游牧农业取得压倒性优势,只有在那些完全不能发展耕作农业的寒带与草原性气候地区,才会被迫发展游牧业。欧洲气候并非不能发展耕作农业,只是在传统技术与资金受限的条件下,发展耕作农业所需代价实在太大,因此,欧洲才一直保持了混合农业的模式,其结果是在早期出现相对于世界其他地区的农业耕作文明,欧洲农业始终比较落后。当然,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混合农业的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更加多样化,反而更有利于农业的长远发展。

(一)有利于抑制人口的过度增长

传统农业社会的基本威胁是马尔萨斯式的人口增长,游牧民族单位面积供养人口的数量远低于从事耕作农业人口的数量。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后者的人口总量与增量明显高于前者。纯粹耕作农业人口总量较大的根本原因在于单位土地面积能够养活的人口总量较大。因为耕作农业可以在土地面积一定的前提下,通过过密的劳动投入获得农产品产出的增长,从而满足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需求。当然,这种满足只能暂时地缓解马尔萨斯陷阱中紧张的人地关系,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其本质。而且过密化的劳动投入进一步拉动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反而造成了人口数量的继续增长,更加恶化了马尔萨斯陷阱效应。最终的结果是当马尔萨斯陷阱问题爆发的时候,社会已经缺乏转圜空间,只能坐等溃败,等待人口的非正常大量死亡,从而渡过马尔萨斯陷阱危机,然后迎接马尔萨斯陷阱的下一轮循环。

对于游牧农业来说,不仅其单位面积供养人口的数量有限,而且对过密化劳动有着天然的排斥。在畜牧业中,畜牧规模的扩大不仅不会带来劳动力就业人口的增加,反而会造成劳动力就业率的下降,社会根本无法通过过密化劳动来缓和人地紧张关系。这意味着畜牧农业对于马尔萨斯式人口增长有着较好的遏制效应。采用耕作与畜牧混合农业生产方式相对于纯粹耕作农业而言对于马尔萨斯式人口增长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这为现代农业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二)有利于解决传统农业劳动力稀缺的问题

在传统社会中,由于农业技术落后,因此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巨大,其中既包括日常农业劳动所需的劳动力,也包括特殊时刻劳动所需的劳动力。两者的区别在于,日常农业劳动力需求量较低,是农业生产的长期性需求,它体现在对农作物的日常护理方面;而特殊时刻劳动力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只是农业生产的暂时性需求,最为典型的就是农作物收获季节的短期劳动。以小麦为例,农民必须在每年夏季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对麦子的收割、脱粒、晾晒和入库工作,一旦有所拖延,如果到雨季来临之时这些工作仍未完成,后果将是农作物的大量损失,直接威胁农民下一年的生存安全。因此,在缺乏现代技术的条件下,增大劳动投入强度和增加劳动力数量是唯一的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如果不增加家庭人口,固然降低了日常消耗,但农业产出也可能降低,甚至面临无法完成农业生产劳动的风险;如果增加家庭人口,尽管可以满足这种应急性的劳动投入需求,但其产出不足以供养这些应急性的劳动力。两个问题相比,显然第一个问题的威胁更加直接。因此,无论农民个体是否意识到家庭人口数量变化与农业产出之间的“内卷化”关系,都仍然会采用继续生育、扩大家庭规模的方法来保证农业家庭生产的继续。第二个问题对于农民来说仍然相对遥远,农民不会立即予以考虑,最后的结果就是发生公地悲剧,马尔萨斯陷阱显现。

除此之外,纯粹耕作农业还存在制度障碍,耕作农业中耕地的固定特点决定了农业耕作在本质上是个体性的,现实中往往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每个家庭的劳动力被局限在家庭之内,彼此之间缺乏流动与互补机制。虽然在现实中也存在相互合作与帮扶现象,但多是基于人情,并非基于农业生产的硬性支持,因而从长期来看会缺乏可持续性。

然而,如果采用耕作与畜牧混合的农业生产方式,就相当于将农民家庭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农业耕作养活;第二部分通过畜牧养活。农业耕作的日常劳动由第一部分参与劳动,在特殊时刻需要追加劳动投入的时候,可以从第二部分中获得支援,这样既能够保证农业耕作各个阶段所需的劳动力,又能够不增加农业耕作养活人口的负担。

事实上,鉴于畜牧业的流动性,耕作与畜牧混合的农业方式决定了农村的农业耕作必须采用共耕制才能保证农民家庭个体的农作物不被牲畜破坏。在共耕制中,农业劳动力突破了家庭的限制,具有公共特性,从而使得耕作农业可以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虽然由于当时的社会和技术原因,其流动性相当有限)。在其中某一方存在劳动力不足的情况下,不同家庭之间可以通过市场而非人情的交易互通有无,实现劳动力投入的优化组合,从而变相降低了社会所需的劳动力储备,也提高了既有劳动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有利于保护农地生态

根据以上分析,单一耕作方式造成了极大的人口负担,为了保证人们的生存需要,保证或加大农业产出成为耕作农业的基本选择。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土地资源的饱和,土地耕作会逐渐从原来的休耕制和轮耕制向永耕制转变,这种对耕地的连续耕作很容易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为了弥补这种下降造成的产出降低,人们往往对土地进行深度开发,结果导致垦殖过度,破坏了森林、草地、湖泊等自然资源,使农地基本生态遭到破坏。以古代中国为例,为了增加农业产出,人们不断围湖造田,砍伐森林,甚至在草原地带进行耕作,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造成了灾害频发。久而久之,中国的耕作农业逐渐导致耕地完全被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开始变得缺乏。

与此相比,西欧的土地面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具有扩大的空间,许多土地(如林地和沼泽地)可以在不损害土地基本生态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改造成为耕地或者牧地。除此以外,由于耕牧混合,原有土地很难实现精耕细作,这意味着原有土地还存在较大的技术提升空间,其中又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在传统技术框架之内,通过精耕细作和增加劳动投入获得增长效应;第二种类型则是通过发展现代性农业技术,如农药、化肥等来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

(四)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

混合农业优化了当时的产业结构,主要是由以下三个方面造成的。

(1)畜牧业与耕作农业的混合塑造并优化了社会消费结构,混合农业不仅以较低的代价满足了人类的温饱需求,还为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留下了空间。纯粹耕作农业至少需要同时满足人类的食物与衣物两大类需求,而能够同时满足这两大类需求的农作物非常罕见。

中国古代曾经发现大麻可能具有这种作用,但是大麻作为食物,麻子的产出量并不高,不能满足人们对食物的需求,不但有异味,而且质地很硬,油性大,不易碾成末,不适合人们的口味。作为衣物又过于粗糙,皮肤的感觉不好。因此,在它依然作为衣着原料之前,很早就退出了食品的行列。宋元以后,大麻主宰衣着原料的地位又被棉花所取代。最终的结局便是粮棉争地,使得中国古代农业成为温饱农业,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积累,最终导致农业失去了发展空间。

西方由于采用混合农业生产方式,食物以谷物与肉奶混合为主,又以毛皮和亚麻(特别是羊毛)作为衣着原料。畜牧业特别是养羊业只需要很少量的劳动,人们便能够以很小的代价满足温饱需要。可见,畜牧业同时起到了满足食物与衣物需求的作用。

此外,畜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耕作农业,因为动物粪便可以作为土地的肥料,提高土壤肥力。畜牧业的发展也需要耕作农业为其提供饲料,这使得混合农业内部能够实现畜牧业与耕作农业的有机结合,从而促进农业格局的合理化。畜牧业的扩张与混合农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还有利于地产的集中化,为防止土地“细碎化”和农地经营“小农化”提供了生产保障。

(2)混合农业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有利于农业按照区域形成专业化分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种植产品与畜牧产品相比,后者具备更高的生产与消费弹性。有学者发现西欧消费者对肉食的需求弹性很大。


对谷物的需求相对来说没有弹性,它并不随着人口数量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中世纪人口数量的下降,对谷物的需求数量并未发生明显变化。相反,人们对肉食的需求弹性却很大,它依据消费者的收入而变化。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由于人们收入的增长和购买力的普遍提高,人们也大大增加了动物产品的消费。曾雄生:《中西农业结构及其发展问题之比较》,《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第3期。


黑死病之后,欧洲各国在混合农业的基础上依据自身优势和市场差异分别形成了不同重心的农产品生产格局。


普通劳动随着消费需求与国外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逐渐趋于转向最有利于生产的方向,并以每一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为转变依据。〔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潘源来译,1985,第323页。

当英格兰迅速地伐除森林时,一些低地国家,如意大利、西班牙以及欧洲北部、东部和中部的一些国家,却把自己的森林资源转用于其他有利的方面。〔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潘源来译,1985,第323页。

当英国大规模发展养羊业的时候,一些新的国家却开始把注意力转向谷类生产。普鲁士、波兰和匈牙利此后就成为谷类作物的主要生产者,并与之前的谷类种植中心,如法兰西,同时井存。〔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潘源来译,1985,第324页。


为了保证混合农业的生产秩序,这些国家不得不采用共耕制度,这就导致古代欧洲必须存在一些公共地,作为畜牧等公共用地使用。这使得在未来农业发展过程中,土地规模化集中的阻力会比较小,原因在于公共物品的所有人一般缺位现象严重,在现实中存在的小农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仅仅拥有对土地的部分占有权和有限使用权。那么对这些土地进行兼并等操作,小农反抗的合法性并不充分,这就降低了克服小农经济的阻力。近代西欧特别是英国的圈地运动之所以能够成功,首要的条件便是所圈土地大多属于非私人性土地,因而缺乏完全合法的所有者。尽管有所抵抗,但抵制者自身的正当性也存在不足,因此并不能形成真正具有威胁的抵制。假如英国传统的土地制度不是这种共耕和敞田制度,那么圈地运动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农业是否能够转型成功也是一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