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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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与框架

第一节 普通概念

一 一般概念

发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行为和发展现象及社会如何进行发展的学问。社会发展是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或基本范畴。在当代,发展问题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发展研究自然构成了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发展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重要分支,是以社会发展研究为己任的学科,它试图解释社会发展的现象,揭示社会发展的机理,研究社会发展的动力,探讨社会发展的趋势。发展社会学按照科学的方法并运用分析工具,通过观察、研究和再观察,来系统地探索人类发展行为和社会发展现象。这种系统探索,既涉及理论的形式,也为社会发展事实的考察提供了分析工具。

理论是一个简单的逻辑体系,理论首先必须内部逻辑达到自洽。所有理论都在解释现象背后几个变量的因果关系,理论的推论必须与要解释的现象一致。社会学中的核心概念是社会,而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是资本。发展社会学研究的内容是,发展——作为一项人类的社会活动——与社会的基本元素,包括社会类型、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需求、社会主体、社会行动之间动态的相互依赖关系,发展对这些社会基本元素的作用,这些社会基本元素对发展的速度、质量、兴趣中心及内容的影响,等等。

发展社会学的学科研究重点在于“发展”二字,那什么是发展呢?“发展”一词本意指生物个体从小到大、从不成熟到成熟的成长过程,或指自然界的演化、生物界的进化。从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和达尔文《物种起源》的发表,西方的社会思想家们开始把社会的发展赋予进化的意义,在他们的思想论述中,“发展”的含义即从“变化”转变为向更高级、更完善状态前进的过程。哲学意义上的“发展”,是指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认识(思维)的一切变化,尤指这一切变化的不可逆性。黑格尔认为,“发展”有两种含义,一是潜能,二是指自在自为,由潜能发展到自在自为的过程就是“发展”。英国社会学家布兰特认为:“发展是社会有意识地逐渐向科学化和成熟变化的过程。目的是实现既定的、估计可行的社会和经济的进步。”吴寒光:《社会发展与社会指标》,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第1页。美国经济学家迈克尔·P.托达罗提出:“应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除了收入和产品的提高外,发展显然还包括制度、社会和管理结构的习惯和信仰的基本变化。”〔美〕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第50页。

根据我们的理解,发展社会学意义上的“发展”,是人类为改善自身的生存和生活状况而从事的实践活动所导致的各种演进与变革,是社会系统结构和运行机制不断优化,以实现社会系统及其各子系统与自然系统的协调和最佳功能耦合,它表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以及人本身等各个领域和层面的全面进步。人类既是发展的主体,又是发展的客体,人类在发展中不断实现自身的超越。发展既是一种主观意愿,又是一种客观活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之上的一种实践活动。发展是从不全面到全面,从不协调到协调。但发展也是偶然性与必然性、成长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是自然性、主体性、极限性的统一,是事物的自然性、主体性、顺序性的演进与动态平衡。

发展与社会的关系,是发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发展社会学研究哪种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提供了使社会得到最充分发展的条件与环境。如果说,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和消费二者之间的关系,政治发展取决于政治制度的发达程度和新型社会势力被动员起来参与政治的程度二者之间的关系,那社会发展取决于哪些社会基本元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呢?这正是发展社会学要研究的问题。

发展社会学研究的主题包括:社会发展是如何进行和发生变化;社会秩序如何形成以及如何与社会发展交织在一起?它们是社会发展中的两大基本问题。这样,为了科学解释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发展理论的框架、维度、过程和要素,必须了解社会主体、社会需求、社会行动、社会类型、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社会基本元素,这些社会基本元素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发展社会学之所以能带有社会学的意涵,就是因为它坚持认为,发展是一种社会需求、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建构,只有从社会需求、社会行动与社会结构关系的视角才能看清发展的含义、发展的行动者等实质性内容。

所谓社会,它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人们按照自己不断增长和提高的劳动和生活的需要,创造性地结合成不同的社会关系,进行不同社会活动的生活共同体。迪尔凯姆将社会视为它自己的一个整体,该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他的核心兴趣之一就是:社会是如何整合在一起的。他相信社会是因其成员享有共同的信仰和价值观而连为一体的。

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指出,社会有这样几重含义:第一,“社会”是一个物质性存在,但构成它的又不仅是物质生产关系,而且指涉各种精神的和意识的关联,只是后者在其发展过程中被客观化而有了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的基本特点。第二,“社会”是一个各组成部分普遍联系的整体,一个高度结构性和集体主义的存在。任何社会现象都只是这个整体的组成部分,其发生和变迁都受到“社会”的制约,体现了“社会”的意志。“社会”是一个处在不断的变化中的有机体,其变化是自主的,不受其他因素的制约。第三,“社会”构成个人生活的环境,不仅发动而且制约和引导着个人生活。“我们提惯习,就是认为所有个人,乃至私人,主观性,也是社会的、集体的。惯习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观性。人类的思维是受社会限制的,是由社会加以组织、加以构建的”。〔法〕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第170页。

社会学有明确的研究对象,那就是“社会”。孔德指出,社会学所研究的领域是自成一格的领域,不必要化约到生物学去探讨,他把社会学研究领域视为一个相对自主的研究领域,但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又不能为社会学所独占,而是与经济学等所有社会科学共有,因此,要区分社会学的学科特色就必须从其所建构的概念、公理和方式方法出发。社会学是从变动的社会体系整体出发,通过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功能、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的科学。社会学学科可以使我们超越仅局限于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的观念,即那种认为社会成员、构成该社会的群体和机构,以及改变社会的力量均享有共同的价值观念。

迪尔凯姆说社会学应该抛弃心理学和哲学的个人主义视角,而“假定所有法律和习俗的规范,甚至是那些属于个体生活的规范,都来自社会存在”,社会学研究应把社会事实当做外在于个体的、客观存在的“物”来看待。在迪尔凯姆对社会事实的认定当中,社会是区别于个人的客观实在存在的;并且,这种客观实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按《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的说法,它是“物”。作为物的社会事实,一方面它的存在外在于人的意识,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它对个体意识有强制作用,可以为并必须为人们所认识。正是因为确立了社会事实这个研究对象,使得社会学独立于一切哲学,从而在这个经验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最终形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科:有特定的学科理念,即需要对社会事实进行解释,它是“客观”的,不在于改造社会;有特定的研究方法,即需要对所有的社会现象进行类型学的划分,然后用一个社会事实解释另一个社会事实。〔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印书馆,2003。他反对把社会事实还原为个人的心理或生物因素,认为个人的主观意识、行为、态度和价值观念都是社会环境的产物。

严复在《译〈群学肄言〉序》中对“群学”(即社会学)也做了解释:“群学何?用科学之律令,察民群之变端,以明既往、测方来也。肄言何?发专科之旨趣,察功用之所施,而示之以所以治之方也。故肄言科而有之。仅夫士之为学,岂徒以戈利禄、故声誉而已,故将于正德、利用、厚生三者之业有一合焉。群学者,将以明治乱、盛衰之由,而于三者之事操其本耳。”“《群学肄言》非群学也。言所以治群学之涂术而已”。卢云昆编选《社会巨变与规范重建:严复文选》,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第123页。可见严复认为社会学是阐明社会历史与发展的科学,可以用来了解中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原因,解决中国社会面临的文化、经济与社会诸方面的问题。虽然严复在翻译《群学肄言》时主观上仍只是为变法张目,但由于对社会发展必然性论述的需要,使其对社会学的理解已经不自觉地接近现代社会学起源时期的本来面目:社会学出现的目的在于对社会发展作科学研究。

发展是人类状况的改善,包括一切生命的改善。满足生存需求与物质生活的欲望是人类寻求发展的原驱动力,也是人类创造文明的永恒动力。迄今为止,在人类社会变迁与文明兴衰的漫长历程中,发展是人类未曾停止的追求幸福生活的前进步伐,发展也是人类未曾放弃的向往美好未来的希望之路。“发展”之路是人们为实现社会理想而付诸实践与探索的历程,“发展”之路也是历史更迭与社会变迁中人类社会思想不断演变的过程。

从实质意义考究,发展问题的理性沉思,是贯穿人类历史的普遍价值体系的。然而,人类社会怎样获得发展?该如何发展?朝向什么目标发展?如此种种对于发展问题的追问,却是人类至今尚未找到理想答案并面临巨大挑战的困惑。正如20世纪法国学者M. A.西纳索所说的:“发展这个概念反映了我们时代一个重要的自相矛盾的事实:向往进步但又对其后果心存疑虑;对整个发展问题的看法同时就是理解现实和现时代的钥匙,反过来,这种看法又以一种批判的建设性的方式反映着一种对现时代的合理认识中萌生的要求。它在人类于20世纪行将结束之际所面对的惨淡前景中向我们投以的一线光明,或者说它象征着一种未来模式的最初收获。”〔法〕佩鲁:《新发展观》序言,华夏出版社,1987,第1页。要寻求对于发展的疑惑的解答,我们需要深入探究和理解发展的实质、发展的本真:是谁在发展,发展什么,发展的意义与代价是什么?发展社会学应是一门真正解放人类的学科,是一次对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启蒙和复兴。发展社会学真实地立足于人的生存现实,着眼于实现人的本真存在,体现人的生命价值,帮助人克服生存困境,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与生存境界,推进人的现实发展,从而使之逐步走向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新境界。发展社会学力求在学理的层面上,帮助人类正视自身与自然、他人与社会的联系,理解人在自然界和社会历史中的真实地位,理解主体发展中各种因素创造价值的意义和作用,进而引导社会主体自觉地走上科学发展之路。

二 理论视角

任何一个发展理论产生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背景,它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假设,以某种知识论为基础进行理论构筑,以某类群体为诉求,以及有对将来发展的预测。通过发展含义的变迁,我们可以看到,发展视角是在不停地改变的。我们对事物的认识经历了从部分到整体、从片面到全面、从现象到本质的不断变化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推动我们对事物认识不断升级的正是我们在认识事物时视角的转换,不断从新的视角获得对事物新的认识最后达到对事物较为全面、较为整体性的本质认识。不同的视角和方法将导致我们认识现实的不同部分、不同面向,从而得到不同的“社会实在”,获得不同的理论建构。

发展社会学研究视角取决于我们对发展的理解,取决于对发展研究的目标定位。我们的研究兴趣在于什么样的社会能很好地促进社会发展,什么样的社会会阻碍、影响、制约社会发展,我们试图解释社会发展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社会发展与社会需求、社会行动之间的关系,社会是如何超越行动者的日常行动而不断结构化的等,这些只有使用新的视角、新的框架等分析工具才能对这些问题作出解释。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社会发展困境及理论困境问题,发展社会学需要实现研究视角的转换。而新的视角不仅应当是全球化的,也应当是本土化的、底层的与公共的,新的视角需要将分析的重点从发展转向代价反思,从单一的落后—现代两分法转向多元分析,从西方话语转向本土经验。我们将这种视角转换的研究归纳为“社会本体论”与“二律和合”的视角。这种视角将是一种多元化的、跳出单一的两分法和简单的依附观念去寻求整体发展的视角,是一种在全球化背景下依托本土经验、直面发展困境、从社会本体立场反观现代化方式与代价的视角,是一种摆脱了精英理念、思维逻辑和分析方式,而从底层和地域性的立场观察和研究社会发展的视角,是一种从历史传统和制度结构等因素入手,深入探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内在关联和发展路径的视角。唯有如此,才能准确理解和合理解释社会发展的内在机理,为发展社会学理论做出新的贡献。

(一)社会本体论视角

一种分析框架的本体论内涵,对于它们在处理社会发展问题上的能力有着根本性的意义。与强调工具主义方法论相比,重视社会发展理论所依赖的本体论基础是我们所建构的发展社会学的一个特点。在过去的两个世纪里,全部社会科学的基本问题,可以归结为要解释“社会何以可能”。我们建构的发展社会学研究对象是发展与社会关系,研究主题是社会类型、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需求、社会结构、社会行动,我们试图解释的是什么样的社会类型、社会结构、社会制度能有益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社会主体、社会行动在社会发展中作用如何,如何展开?因此,以社会本体论为视角来展开我们的发展研究就成了一种自然选择。

社会,汉字本意是指特定土地上人的集合。社会在现代意义上是指为了共同利益、价值观和目标的人的联盟。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人们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其中形成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共同文化以及传统习俗。微观上,社会强调同伴的意味,并且延伸到为了共同利益而形成的自愿联盟。宏观上,社会就是由长期合作的社会成员通过发展组织关系形成的团体,并形成了机构、国家等组织形式。

所谓“本体”,在西文中为being(存在)、being in itself(自在)、substance(实体)、réalité(实在)的译名。西文本体论(Ontologie)源于古希腊文on,意为“是”或“存在”,也就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考察的是关于存在的最高表达式,本体论的研究主要是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质。各派哲学家力图把世界的存在归结为某种物质的、精神的实体或某个抽象原则。

西方对“本体”的研究在希腊哲学史上有其渊源。从米利都学派开始,希腊早期哲学家就致力于探索组成万有的最基本元素——“本原”(希腊文arche)。对此“本原”的研究即成为本体论的先声,而且逐步逼近对being的探讨。对“本体”的经典表述见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实体,而实体或本体的问题是关于本质、共相和个体事物的问题。他认为研究实体或本体的哲学是高于其他一切科学的第一哲学,存在在完全的、第一的、绝对的意义上只能是实体,存在的本质就是实体,实体是存在的第一范畴,因此存在是什么的问题被归结为实体是什么。〔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卷二、卷三、卷四,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59。

德国哲学家沃尔夫认为:“本体论论述各种关于有的抽象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认为‘有’是唯一的、善的;其中出现了唯一者、偶性、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这是抽象的形而上学。”〔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商务印书馆,1978,第189页。由是观之,西方本体论内涵大约包含:(1)最普遍、最抽象;(2)最广泛,包括一切实际存在的、不存在的、观念性存在的;(3)最高,包括存在,比存在更广更高,因此没有比它更多更高的概念,是不可定义的。黑格尔提出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统一原则,并从纯存在的概念出发构造了存在自身辩证发展的逻辑体系。

西方通过追问存在和探索的东西,在中国称之为“道”或“本体”。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本体概念往往都被解释为一种实存化的本真之物。《易·系辞上》“一阴一阳之谓道”《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第78页。,老庄哲学认为道即本体,道即物自身。每一个物都有自己的本体,都有自己的道。儒家哲学倡导本体就在“日用纲常”之内,就是平常而真实的人生生活本身。天人合一,体识不二,道心即人心,良知即天理,神人圆融,“人皆可以为尧舜”见杨伯峻《孟子译注》下册,中华书局,1960,第276页。(《孟子》)。这里,“本体”也就是一种超然的中介性的存在。因此,本体论叫做“本根论”,指探究天地万物产生、存在、发展变化根本原因和根本依据的学说。中国古代哲学家一般都把天地万物的本根归结为无形无象的与天地万物根本不同的东西。

社会学在欧洲的早期发展阶段以强调社会本位、社会整体高于个体、社会性质决定个体行为的社会唯实论为主线。社会是独立存在的客观实体,社会唯实论者并非把社会奉为某种先于个体或者可以摆脱个体而超验存在的东西,社会的实体性仅仅指社会是一种相对个人来说处于更高层次上并具有特殊性质的客观存在,这种独特的性质无法在单个个人身上找到。孔德强力反对把个人作为社会的组成元素,而是把家庭看作基本的社会单位。这充分体现了他方法论中的整体性观点,认为社会具有个人所不具有的性质,而且社会会影响个人的情感和行为。

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认为,人的本质或者人的根本属性是人的社会性,人是类存在物,“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96页。马克思把人的本质规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135页。社会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或者社会交往,而且非常强调生产关系在社会关系中的作用,把社会作为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因为人在自然历史的发展中不仅要受到客观世界和他人的限制,而且还要受到自身自然的限制。这使得人们总试图有意识地与他人发生“关系”,并共同地对外部世界发生关系。“这样,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生产自己的生命,还是通过生育而生产他人的生命,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160页。所以马克思在致帕维尔·瓦西里耶维奇·安年科夫信中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制度形成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408页。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以他人以及社会关系为对象。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个人都不是原子论理解的独立存在的实体,而只是他所在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一个构成因素。个人融入这个网络之中,从而在本质上具备了社会性,也就是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意味着个体离不开与他人的关系,它是一切个体在社会中实现自由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成为我们讨论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

马克思创立新的政治经济学时,就对“经济人”假定作了批评,提出了“社会人”理论,强调人的历史实践性,人类的活动必具有某种目的。马克思认为,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总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之中的个体,是处于社会分工网络中的社会人,时时都要与他人发生互动关系,如竞争、合作、交易等。社会人假定并不否定经济人对个人追求最大化目标的动机,但最大化的计算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单位的,是在既有的历史与社会关系中去实现活动目标。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认为,社会发展与历史是由人们有意识地创造的,只不过,单个个人决不可能去创造那个总体的历史,他们既没有这样的愿望,也没有这种能力,他们是“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这些交错力量所产生出来的历史结果,是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无数单个个人按其所愿而行动形成了一种合力,这个合力相对于各个个人的预期目的而言却是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正是这一盲目而强大的力量形成了历史结果。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605页。

迪尔凯姆首次提出整体先于局部、社会先于个人的社会本体论命题,并且尝试通过实证主义方法研究了社会劳动分工产生的原因。他认为社会具有独特的性质和力量,而不能被化约为构成它的个体,或是很简单地被理解成由个体组成的汇总。社会是一个有机、有序、分化、差异,社会的本质是个人组成的有机整体,具有超越个人的品质,这种特殊的品质就是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团结。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是指把个人结合起来的社会纽带,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结合的联系状态。社会是信仰和实践的、社会的或文化的传承,作为各种联系而存在,社会被用来指涉社会生活中与社会行动、情感、信仰、价值和理念相关的“超越个人”因素。社会是一种跨越时空的广泛合作,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成为真正的人。社会从人类关系中产生,所以不能解释为个人自然和无意识的发展,也不能设想成独立与构成它的个人。社会依靠组成它的个人,但又不能化约为个人。社会意识尽管依赖个人意识而存在,但它又不同于个人意识,它弥漫于整个社会空间,是社会的精神象征,既有自己的特性,又有自己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模式。社会的本质是社会团结,而社会发展、社会变迁的本质则是社会团结方式的变迁,并认为社会的这种变迁就是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变迁。迪尔凯姆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强有力的论证逻辑、广泛而确切的数据,分析了诸如社会分工、自杀、宗教等社会现象,直至今日,他的主要著作已成为学术经典,它们确立了这些领域的研究范式,并给我们以持续启示。

韦伯强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本体论视角中的社会行动,社会学的性质就是一门致力于解释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做出因果说明的科学。韦伯集中探讨了处于特定社会历史脉络中的行动者的动机,亦即行动者赋予互动行动的主观意义,因而他把个体的社会行动者视为社会学研究的起点。在韦伯看来,社会行动是行动者以他主观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社会行动是以过去的、现在的或者将来所期望的他人的行为为取向的行为。社会行动有两个条件:一是行动者赋予行动意义;二是行动者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即主观意识上与他人相联系,如果没有以他人为取向就不能叫做社会行动,模仿行为不能成为社会行动。

追寻本体是人类的天性,人类总在本体视野的不断拓展中成就自身所认可的价值与自由。只要人类还生存,本体的问题总会不断地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呈现出来。本体论是哲学的灵魂,也是发展社会学的主要视角。如果说,没有本体论的哲学,注定不是好的哲学,甚至连哲学都算不上。那么,没有以社会本体论为视角的发展社会学,也无法很好地解释发展与社会的关联,无法把握发展的真谛。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正是因为有了社会性的人,社会才成为可能,正是社会的个体——人创造了社会,也正是人承载着社会和改变发展着社会,一切社会现象必须有人的参与才能实现,社会现象正是基于人的实践而呈现,没有人的社会实践,社会现象就不可能形成。社会本体论视角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知社会的三种重要特征:外在的、有约束力的、普遍的,帮助我们把握社会的一个面向,为我们研究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关注社会整体,从社会整体角度研究社会发展的视角和方法。从个体和整体的相互关系上考察社会,是社会学的一个传统的视角。当代社会学论述的焦点逐渐从宏观的社会结构和变迁转向微观(个人和小型群体)互动性质的研究,从社会本位转向个体本位,亦即以个体行动者以及与他人的互动为起点研究社会结构和过程,虽然社会学关注点发生了变化,但最终目标认识社会结构及其过程的性质并未改变。社会学认识论始终强调,摆脱个人主义观点的重要性,是社会学对心理学和经济学最为重要的补充。

(二)二律和合视角

以往发展社会学有几种理论模式,如冲突—回应模式、传统—现代模式等,都建立在二元对立思维模式基础上,它既是西方社会科学的一种,也是人类二元思维模式影响的一种折射。在西方社会科学的文献中,几乎随处可见“传统—现代”这对二元模式变项的各种变式,如梅因的“身份社会—契约社会”、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工业社会”、藤尼斯的“共同体—社会”、托克维尔的“贵族制—民主制”、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韦伯的“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帕森斯的“特殊主义—普遍主义”,还有其他诸如主观与客观、理性与情感、实事与价值、文化与自然等范畴,都是这种二元对立的表现。可以说,现代西方社会学的理论预设主要就是建立在这种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基础上的,它既推进了发展社会学的研究,但也使发展社会学陷入一种形而上学与悖论的困境。这说明,要真正克服发展社会学研究的内在矛盾,首先要改变仅以西方经验来研究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路,重构社会发展研究的基本视角。

发展社会学的基本范畴主要有增长与发展,传统与现代、分化与整合、冲突与控制、本土化与全球化,社会发展还面临着一系列二元问题,如社区与社会、城市与乡村、权利与义务、民主与法治、进步与秩序、自由与平等、效率与公正、东方与西方。如何看待这些范畴?如何解决这些发展中的二元问题?这都是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的问题,这都需要我们有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待,需要有一个基本的哲学认知。我们根据社会本来的面貌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原理,我们提出“二律和合”作为我们建构发展社会学的哲学视角。

“二律和合”是指在对立两极中求统一、和谐、浑融。这是中国自有了哲学意识以后,我们民族思想文化中的一种最基本精神,是人们的方法论、价值观、思维模式。人类历史是在一种矛盾对立的两难窘境中产生、发展的,从它诞生的第一个零点起,就在自然与社会、精神与肉体、个体与群体、永恒与瞬间的两难旋涡中搏击。随着人类活动领域不断拓展,社会生活内容逐渐丰富,这种矛盾对立的两难窘境也在添加新的成分。中国哲学精神是在一种与自然有着神秘灵感和血肉契合的文化背景下神游出来的。这种文化背景蕴含着对自我与他我、经验与超验、现象与本体、有限与无限、精神与自然……的浑然不可分感:只心便是天,天下为一家。我们的思想家们以导引我们民族努力摆脱历史发展中的两难窘境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他们的伟大之处就是把传统的文化精神和认识思维机制耦合起来,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命运、人的现实历史层面与理想人生层面求出最小公约数与最佳和合方程式。

从发生认识论角度说,思维的逻辑最先所显示出来的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图像,如男对女、生对死、左对右、日对月、人对动物、文化对自然、神圣对世俗。部落人将这些相当简单的关系性思考范式导向文化的各个层面,使用一套两极性的逻辑来掌握人类所面对的存在矛盾和问题。但由于各文化所处的地理、社会环境的不同,对这种两极性的解释与把握也就自然产生了歧异。

在西方哲学史上,有一个“二律背反”的命题,它由德国哲学家康德明确提出,指两个互相排斥但同样是可论证的命题之间的矛盾。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有感性、知性、理性三个环节,理性是一种最高的认识能力。当理性试图认识“自在之物”,即感觉以外的物质世界时,不可避免地陷入了难以自解的矛盾,这种矛盾叫做“二律背反”。康德认为,不仅认识上有着“二律背反”现象,而且伦理、道德上也发生着这种情形。在伦理学上,实践理性作为道德律全体与经验无关,但它必须在人身上落实,而人却是感性自然的存在,渗入经验,于是就发生幸福与德行的“二律背反”。

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提出了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对此感到不可理解,他说:这一政策不理性,逻辑不通,“计划”怎么能与“商品”联合使用呢?这一口号违背了理性的基本要求。理性最弱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能自相矛盾,例如,你说:现在外面出太阳,同时现在外面不出太阳。这句话就不满足理性的最弱要求,我们说它“不自洽”。弗里德曼说你们中国不理性。可是我们知道,中国的这一政策在当时那个时期有它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就在于它的改革的渐进性、改革的社会容纳性。只是不容易用西方的“二律背反”的理性来解释,所以“令人迷惑”。

这种“二律背反”正反映了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西方哲学雄辩清晰,注重实证、分析形式逻辑,为知识而知识,作纯智慧探讨,这种形而上学导致了哲学的分裂。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承认矛盾的存在。如有限与无限、奇与偶、一与多、静与动、直与曲、明与暗、善与恶。但这些矛盾被理解为外在的对立,而不是被理解为内部的斗争,且不能转化。古希腊的形而上学使哲学产生了新的发展趋向,他们严格地划分物我之间与物物之间的界限,人与自然、社会与个人、客体与主体、物质与精神,都是互相对立的。在中世纪基督文化的精神里,仍是把一个世界严格地划分成对立的两极:一极是地面的、现实的人世界,一极是天上的、理想的神世界。现实的人世界是有限的、物质的,而理想的神世界则是无限的、精神的。经过文艺复兴,把中古偏向神世界的无限精神转向到实际人生方面来,即所谓由灵返肉。这种对立的观点,或者说“二律背反”的观点便成为西方思想文化的主导方法。

中国早期社会,国是家的扩大、衍生,家是国的基本单元,是国家的一个同构体。由于血缘家族的存在,形成了家与国、宗族政权与国家组织、城市与农村、个体与群体互相融合的社会格局。在这样文明的制度化中保留了氏族宗法血缘的基因,使得人们形成一种将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方式,不自全体中划出部分,不自类中分出个体。我们的先民重伦理、讲协调,倾向于从一体化的角度来把握世界,西方世界那种心与物、灵与肉、人和自然、理智与信仰、理想和现实、“质料因”和“形式因”、此岸世界(现象)与彼岸世界(本质)诸种的对立,在中国文化里都得到了融合。天人合一,体用一源,知行不二,神形兼备,道器不离,阴阳、奇偶、刚柔紧密结合,有无、动静、屈伸互相推移。这是中国自有了哲学意识以后,我们民族思想文化中的一种最基本精神,是人们的方法论、价值观、思维模式。

“二律和合”是我们民族在争取生存斗争中积淀起的传统深层意识。人们在这种理性融于感性、社会融于个体、历史融于心理的长时间积淀过程中,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犀利定式和思维机制。人们将任何新知识、新概念以及历史发展中的新事物直接同化于这种“二律和合”的认知结构,形成“二律和合”型的思想文化。由此生发,“二律和合”就已不单纯是一种认识和追求世界本真意义的运思方式,而且同时还是一种人际关系、行为规范的道德信条,一种人们追求的政治制度模式和社会人生的理想,一种存在于天地间奋勇的安身立命的途径。中国哲学是一种梦与现实的哲学,中国的哲学家也是睁着一只眼做梦的人。他没有像尼采所说的“是梦呵,让我索性梦下去吧”那样全身心地沉浸于梦境之中,而是始终把一只眼睁着,以爱和讥评的心理观察着世界。因而他有理想的超越,但又始终没有脱离现实的人生;他有梦的憧憬,但又从未过度地奢望。中国的“二律和合”文化正是切入现实的同时而显出了它超越生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