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法律与政治(近代法律史研究(第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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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公羊学与变法维新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法系与中华文化——以明清法律学术为中心”(项目编号:12JJD820018)的阶段性成果。

陈煜

摘要 清代公羊学在乾隆后期逐渐崛起,后经过常州学派、龚自珍、魏源等承袭和传播,逐渐蔚为大观,由学术影响到政治,最后转化为激进的变法工具,乃至与维新变法同归歇绝。考察清代公羊学,我们不仅要从学术发展本身的规律上去看,更要将之与时代和政治形势相联系。公羊学开始时是作为“汉学”的竞争者而出现,但是当后世学者逐渐将之用作改变现实的学术工具之后,公羊的“本义”渐渐被“引申义”取代,于社会而言,公羊变法的影响却也变得更为有力。所以考察清代公羊学与晚清变法的关系,可视为传统学术和政治关系最为经典的注脚。甚至极端而言,近代的一切变革思潮,都是以公羊学为“里子”和以舶来的西学为“面子”的结合。

关键词 公羊学 晚清 变法维新


清代公羊学作为清学的后起之秀,一度可以与作为清学代表的朴学(汉学)相颉颃,且因康有为借公羊之学行变法之志故而风靡一时。康有为为了给其变法主张寻求理论基础而著的公羊学作品,实际上已经完全脱离传统经学的范畴,更是引发了当时政治界和学术思想界极大的震动。梁启超在其《清代学术概论》中对此有很生动的叙述:“有为第二部著述,曰《孔子改制考》,其第三部著述,曰《大同书》,若以《新学伪经考》比飓风,则此二书者,其火山大喷火也,其大地震也。”见氏著《清代学术概论·儒家哲学》,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第71页。于是后来研究晚清变法改制者,都会有意无意地联系到公羊学。但是现有的研究多集中在两端:一是从学术史的角度来专门探讨公羊学在清代的发展,间或提及其与晚清变法之关系;另一个是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讨论晚清法制思想的几次变革,而将公羊学作为舞台的一幕布景。至于清代公羊学究竟为晚清变法提供了何种资源,其内在的线索是怎样的,虽然也有学者做出过卓越的研究,但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如陈其泰的《清代公羊学》一书,是近年来关于清代公羊学最为详备的研究作品,其对清代若干公羊学家的成就,做了相当精到的剖析,属于本文所述第一种情形的力作,其中第六章“维新运动的思想武器”就较好地交代了公羊学对维新变法的意义。见氏著《清代公羊学》(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第212~253页。而台湾学者陆宝千的鸿文《清代公羊学之演变》,则侧重于时势与学术双重背景对公羊学发展的影响,以及公羊学反过来对制度变革的影响,都切中肯綮。见氏著《清代思想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第197~220页。但这两部作品均是从公羊学本身的发展展开的,而不是以其与变法的关系为中心,所以仍可以将议题进一步集中,当然,这两部著述仍是笔者写作此文最为重要的参考作品。本文将围绕着清代公羊学在各个时期与变法的关系展开论述,以明学术是如何受到时势的影响又是如何对时势做出回应,并继而对变法发生重大的影响的。当然本文所说的“变法维新”,不限于康梁维新变法,而是包括改革在内的一切求变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