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社会科学导论(现代社会学文库(第2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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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会学:先驱者们

1.社会学之父孔德

法国学者孔德(Auguste Comte, 1798-1857)在其1838年出版的六卷本《实证哲学教程》(1830~1842年出版)的第四卷里在学术史上首次提出了“社会学”这个名词,所以他也经常被当作“社会学之父”。

孔德认为,人类心灵或智力的发展经历了神学、形而上学和实证这三个主要阶段,而这三个阶段分别相当于个人的婴幼儿期、青少年期和成年期。在大致存在于公元1300年以前的神学阶段里,人类用人格化的神的意志来解释世界。在形而上学阶段,人类用形而上的抽象实体(如生命力、精神力)来解释现象。而到了1800年,即他本人所生活的时代,历史就进入了实证阶段,人类关注可观察的现象,通过对观察和经验的整理来获得实证(positive)知识,即具有确定性的知识。孔德又按照进入实证阶段的先后顺序和从简单到复杂的递进来排列各门科学: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每一门科学都以前面的科学为基础。因此,孔德实质上认为,现代科学就是实证科学,即通过观察和经验获取的实证知识和认识活动。

孔德是19世纪探索科学的历史和特征的部分学者之一,因此后来他也被看作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个学科的先驱。孔德的实证主义科学观,很可能也是今天多数社会科学学者所持有的科学观,即认为科学是来自对经验现象的整理的确凿知识的观点。这种科学观在孔德去世后遭到了很多科学家和科学哲学家(例如爱因斯坦,2010b, 2010c;波兰尼,2000;波普尔,2008a;迪昂,1999: 245;法伊尔阿本德,2007;库恩,2012;拉卡托斯,2005; Medawar, 1982b; Smith, 1988)的批评,因为他们认为真正的科学知识不具有确定性,科学理论也不直接来自对观察和实验的归纳、总结。容易看出,孔德也持有某种科学统一观,即各门科学都采用观察等方法获取实证知识及后起的科学依赖于先行学科的观点。这种观点在历史和现实中都不难既找到赞成者也找到反对者。也许对那些希望把生物学知识引入社会科学研究的学者来说,孔德的这种科学观,即在他的科学阶梯中后面的科学以前面的科学为基础的观点,相对更容易引起人的兴趣,因为这种观点意味着社会学特别依赖于生物学。但这些学者在为自己的事业做论证的时候,却很少援引孔德。

从今天社会学的观点看,孔德思想里具有社会学特色的成分主要是他关于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的观点。社会静力学指的是关于社会秩序的一般规律的学问,社会动力学指的是关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学问。但探讨人类社会一般规律(及科学分类等)的倾向,我们也不难在哲学家那里找到。因此,综合考察孔德的学术思想,恐怕我们不得不说,如果孔德没有提出“社会学”这个术语,后来的学者基本上会把他看作一个纯粹的哲学家,社会学史教科书也不会提及他或仅仅给他留下微不足道的篇幅。在具体的学术思想上,他的影响不如其他一些早期社会学家那么深远。但是他提出了“社会学”这个术语,肯定了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的独立学科,这就客观上推动了19世纪后期社会学的发展,也使得社会学主要奠基人(之一)涂尔干(Émile Durkheim, 1858 -1917)有理由把他看作社会学之父(Copleston, 1974: 118)。

2.斯宾塞的抱负

英国学者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跟孔德一样,也是社会学的一个先驱,他也是英国社会学最著名的一个先驱。从斯宾塞的抱负和著述来看,他首先是一个哲学家,其次才是社会学家或别的什么“家”。斯宾塞把自己的哲学思想称为“综合哲学”(synthetic philosophy),他一生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综合哲学的体系。他认为哲学是完全统一的知识,是对宇宙万物的一般性认识;哲学命题是最高的首要的真理,不能从别的命题演绎出来,但分门别类的知识都可以包容进哲学体系里去(Spencer, 1873: 539-541)。初版于1862年的《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les)是其哲学体系的基础,他在这部书里阐述了其基本的哲学思想,他关于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的专门著述可以看作《第一原理》的外推和延伸。

斯宾塞的社会学著作主要是:初版于1851年的《社会静力学》(Social Statics)、初版于1873年的《社会学研究》(The Study of Sociology)、1873~1934年陆续出版的多卷本著作《描述社会学》(Descriptive Sociology)、1876~1896年陆续出版的三卷本著作《社会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Soci ology)。《社会静力学》由很多短文构成,是一部关于伦理、政治、社会等问题的杂论集。《社会学研究》探讨了社会学的性质、进行社会学研究会遇到的各种困难和偏见、生物学和心理学可充作社会学的基础等问题,因此可以当成社会学方法论的专著。《社会学研究》也是学术史上第一部书名包含“社会学”一词的著作。《描述社会学》收集了关于历史和现实中的各个社会的原始材料,并把这些材料按照类别整理、组织起来,可以说这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民族志著作。而斯宾塞的系统的社会学理论思想就主要体现在《社会学原理》一书里。

《社会学原理》里有一章的题名即“社会是有机体”。之所以可以把社会看作有机体,是因为社会与真正的有机体存在很多相似之处:社会和有机体都会经历生长的过程,生长过程中又会发生结构的分化,结构的分化又伴随着功能上的分化;而社会与有机体的各部分(结构)发挥不同功能,因而这些部分相互依赖,整合在一起(斯宾塞认为,这是社会有机体最明显的共同特征);如果没发生大的灾难,社会与有机体的生命要超过各组成部分的生命。斯宾塞也看到了社会与有机体之间的一些差别,例如有机体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要比社会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斯宾塞把社会比作有机体,他的有关思想往往被称作社会有机论。考虑到社会学的整个历史发展脉络,也可以从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中辨析出功能主义这种理论成分。美国社会学家特纳(Turner, 2001, 2003)就是这么做的,他甚至把斯宾塞看作社会学和人类学功能主义理论的最重要的奠基人。而斯宾塞确实也论述了,一个社会要在环境中生存下去,有哪些必要条件要得到满足。他主要是在把社会与有机体做对比时论述社会面临的功能需求的;后来主要的功能主义理论家却不承认他们的功能主义思想受惠于斯宾塞,这似乎多少让人感到奇怪。

但斯宾塞社会学理论思想最鲜明的色彩不在于其社会有机体论或功能主义,而在于其社会进化论。社会有机体论(和功能主义思想)只是他为其社会进化论思想做的铺垫、准备,是他分析社会的开端或前提。斯宾塞(1873: 385)在《社会学研究》里就把社会学研究说成“对最复杂形式的进化的研究”。在《社会学原理》里对比了社会与有机体之后,似乎他自然就过渡到对于社会进化的考察。在斯宾塞看来,社会进化的起因在于人口的增长,由此导致资源竞争加剧;于是社会进化的一般面貌(与生物有机体进化类似)就进一步表现为,社会结构和功能越来越分化,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社会各个部分的相互依赖也越来越强,整合程度越来越高,而社会的动荡和变动就趋向于越小。在他看来,社会的进化也是一个不断趋向进步的过程。他依据复杂程度把社会划为简单社会、复合社会、二倍复合社会、三倍复合社会这几个形式或阶段,认为社会从最低层次向最高层次的进化是沿着这些阶段发生的。

可以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思想看作其整个进化思想的一个成分。斯宾塞认为,宇宙万物都处于进化的过程中。进化是斯宾塞极为关注的一个话题,所以有时他的哲学也被称为“进化论哲学”。在《第一原理》中,他很多次用牛顿力学的术语讲到,进化基本表现为“物质的整合和相伴发生的运动的消逝”(an integration of matter and concomitant dissipation of motion),这意味着进化过程中物质越来越具有异质性,各部分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同时运动也趋于减少。他认为生物进化和社会进化表现为类似的过程,即(生物和社会这些物质)趋于复杂和整合及生长或变动(运动)趋于减少的过程,自然这种生物和社会进化观可以包容他的一般的宇宙进化观。但正如哲学家罗素(Bertrand Russell)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所说,若斯宾塞了解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含义就会感到不安,因为这个定律讲:“任何事物都趋于同一和死寂状态,不断减少(而非增加)异质性。”引自Kieran Egan,“Preface”, in Getting it Wrong from the Beginning,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2。准确地讲,热力学第二定律适用于不与外界发生物质、能量交换的封闭系统。依据诺贝尔生理学/医学奖得主梅达沃(Medawar, 1982a),活着的有机体属于开放的系统,因而不适用于热力学第二定律,即达尔文主义不违背这个定律。即斯宾塞的哲学进化观是与物理学相冲突的。达尔文在其著述里虽然也认为生物进化总体上趋于进步和复杂,但从今天的观点看,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他认识到有时生物的进化并没有导致进步,而且有时很难确定进步的标准以衡量进步是否发生了;进步和趋于复杂性的思想在达尔文进化论里也并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达尔文理论的核心还是自然选择学说,即变异、遗传和选择的思想。而斯宾塞的生物进化论(乃至他的整个进化思想)的突出特征都在于强调进化的进步性和趋于异质性,这是与拉马克的进化思想相一致的。笔者认为,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本身不包含或很少包含获得性状遗传的拉马克式思想。但斯宾塞关于心理进化和生物进化的理论则牢牢打上了获得性状遗传思想的烙印(Freeman, 1974)。因此,虽然斯宾塞(Spencer, 1873: 337)在其主要学术著作里没有提及拉马克的影响,而是承认当时的德裔俄罗斯生物学家冯·贝尔(Von Baer)贝尔认为,胚胎发育表现为不断分化和趋于结构复杂的过程,他也像其他德国胚胎学家那样,认为任何变化都遵循这种规律(Haines, 1988)。的作品促成他提出了进化学说,说他的进化论思想是拉马克式的——这种说法在严肃的学术论著里差不多成了“通行货币”,也算不得冤枉。达尔文认为,斯宾塞的哲学成就可能很高,但在科学上不重要(Freeman, 1974)。迈尔(2010: 254)讲,斯宾塞对生物学的“正面贡献等于0”。

斯宾塞活着的时候被看作学术大师,身负盛名,死后的影响却日渐消退,乃至一落千丈。也许我们可以轻松地说,这其中的原因之一是他的学术思想具有科学上的瑕疵,为一些科学家所反对;而且他关注的主题偏偏又是19世纪以来最重要、极具影响的科学革命达尔文革命所关注的主题,他的进化观偏偏与科学界里广为接受的达尔文主义有重大分歧!反过来看,如果斯宾塞也像别的一些学者那样,关注的是科学难以置喙的主题,并且生前也因为某些原因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他去世后的境遇又如何呢?

斯宾塞的社会学思想的境遇又如何呢?今天通常把马克思(Karl Marx)、涂尔干(Émile Durkheim)、韦伯(Max Weber)看作社会学早期最重要的三位学者。斯宾塞与马克思年龄相当,比涂尔干和韦伯年长约40岁。在斯宾塞所处的时代,至少在英语世界,他的学术影响与马克思不相上下,比涂尔干、韦伯的影响大得多。但他的社会学思想在其去世后同样逐渐遭到了冷遇,以至于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02~1979)在著作里写道:“今天还有谁读斯宾塞的书呢?”今天我们虽然仍把斯宾塞看作社会学的一位重要先驱,但他无法享受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那样的殊荣。如前所述,我们也能从他的著作里找到功能主义、社会有机体论和社会进化论的种子,但后来在这些方面有着重要影响的社会学家不承认受惠于他。特纳(Turner, 2003a)对斯宾塞在社会学界的境遇的分析颇有洞察力。其一,斯宾塞主张自由放任政策,甚至反对国家救济贫民,这种“右翼”思想倾向与社会学后来形成的主流倾向格格不入。其二,19世纪末期乃至于进入20世纪,用生物进化思想考察社会的思潮逐渐失势。其三,斯宾塞在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和一般哲学等领域纵横捭阖,而且他的根本目标在于建立一个宏大的哲学体系,而他处在一个社会科学各学科逐渐分化、形成的时期。其四,涂尔干不喜欢他,把他称为粗鄙的功利主义者和个人主义者,而涂尔干后来在西方社会学界影响很大。伴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生物学进化论的重大进展,社会科学各学科重新兴起了借鉴生物进化论的潮流,演化社会科学纷纷走上了学术舞台,一些有着演化社会学兴趣的学者又想起了他,想起了这位社会学先贤的社会进化论思想乃至于他的整个社会学思想。

3.马克思的幽灵

马克思(Karl Marx, 1818 -1883)和涂尔干、韦伯一道被称作社会学经典三大家。今天中国社会学界有一些专攻涂尔干和韦伯学术的学者,专攻马克思学术的学者倒很少见。要说这是由于多年的中学和大学政治课教育让我们对马克思的学术思想耳熟能详,也不尽然。因为种种迹象表明,我们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来自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 1820-1895)、列宁和斯大林,而这三个人的思想跟马克思并不完全一致。在我看来,马克思1959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的一段话可以让我们快速领会马克思的整个基本的世界观,即他所谓的“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在马克思的不同著述里,像经济基础和生产方式这样的概念往往具有不同的含义。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上面的引文里看到,马克思世界观的基调是唯物主义和经济—技术决定论,因为他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技术领域内发生的事制约、决定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

如果我们考虑到马克思著述关注的更为具体的主题,也许我们可以像美国社会学家布洛维(2007)那样,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分为以下三种成分:(1)关于资本主义的发展轨迹和命运的理论;(2)资本主义矛盾再生产理论;(3)作为资本主义替代选择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解放理论。第一个理论在马克思的著作里得到了最系统、明确的阐述,主要体现在《资本论》(一般认为这是马克思最重要的著作)里。马克思、恩格斯和当代学术界都认为,第一个理论是马克思的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思想。这个理论讲的是,若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经济体制),不仅经济生产本身会出问题,表现为日益严重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也会导致工人阶级日益贫困化和阶级斗争激烈化,最终工人阶级就会联合起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自马克思以来的历史似乎表明,马克思的预言在整体上讲落空了,因为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似乎仍充满生命力,社会各阶层的生活水平呈提高的趋势,劳资矛盾似乎没有加重而是变缓和了。在笔者看来,落空的原因可能主要在于,马克思忽视了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自我调整的能力,没料到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人性特别是所谓资产阶级的人性抱有过分悲观的看法。第三个理论就是我们常说的科学社会主义,而马克思对于将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具体实现形式着墨甚少。但是从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外推,也许只能说,他心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体制是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而现在人们往往认为,与公有制相联系的计划经济不仅会由于不能解决信息和激励等问题而导致效率低下(斯蒂格利茨,1999: 228~237),也会为暴政和官员腐败准备条件(哈耶克,1997: 87~98)。

上述第二个理论,即关于资本主义矛盾再生产的理论,与当代社会学关注的主题更为接近,可以看作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学术思想中的社会学成分。布洛维(2007)认为,资本主义矛盾再生产理论的基本思想表现为三个命题:(1)阶级关系的社会再生产命题,即资本主义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是为维护和再生产资本主义的阶级关系而服务的。(2)资本主义矛盾命题。按照这个命题,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在上层建筑方面的制度安排试图把阶级关系固定化、正当化,但旧有的制度安排由于以下两个原因而总是呈现削弱、失效的趋势,资本主义社会总是处于矛盾之中。其一,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技术等领域内发生的变迁会使得旧有制度安排不适应于新的情境;其二,工人阶级会根据现有制度安排的缺陷而调整自己的行动策略,从而也促使旧有的制度安排不再有效。(3)制度危机和变革命题。由于上层建筑方面的制度安排会因上述两个原因呈削弱趋势,阶级冲突也将相应变得更为激烈,从而危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再生产,因此上层建筑领域内会周期性地变革,以解决制度危机。马克思的社会学思想在其原著中并没有得到系统的阐述,而是我们根据今天社会学的观点从其原著中析分出来的。

马克思的社会历史演化学说或称社会形态理论虽然更经常地被看作历史或哲学学说,但也常常被当作马克思社会学思想的一个成分。在初版于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和恩格斯(1972: 26~29)把世界历史演化分为四个阶段,即部落所有制的阶段、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的阶段、封建阶段和资本主义阶段。在初版于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1972: 250~251)干脆讲,“到目前为止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人类历史可分为古代(有着奴隶、平民和贵族等等级)、封建(有着领主、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等等级)及资本主义三个阶段。显然他们忽略掉了人类的史前史。恩格斯在后续版本里加的注释中解释,这是由于当时几乎没人了解人类的史前阶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里,马克思(1979: 104)实质上把人类历史分为三个阶段,即前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在撰写于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马克思则把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化分为“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四个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人类整个历史看作从低级到高级演化的一个序列。总的看来,马克思正式著述关注的焦点还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他零零碎碎地多次谈到社会历史演进的几个阶段,表达的含义却不尽一致。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极具历史感的学者,这不仅表现在他们的具体论述里,也表现在马克思晚年所做的大量人类学和历史学的阅读笔记里。虽然我们可以人为地把马克思的学术思想分为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和社会历史演化学说两个部分,其实马克思的整个学说都可以统一被看作一种社会历史演化学说。马克思本人、恩格斯和其他许多人常常把马克思和达尔文相提并论(Ball, 1979)。例如,《物种起源》出版仅仅一年后的1860年,马克思写信给恩格斯——“虽然这本书用英文写得很粗略,但是它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自然史的基础”; 1883年马克思去世的时候,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讲:“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有时就给人一种错觉,似乎马克思和达尔文的学说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甚至马克思借鉴了达尔文学说。

马克思生前实际上对达尔文学说抱有矛盾而又反复的态度(Weikart, 1998b: 15-44)——马克思虽曾盛赞达尔文,但这在更大程度上是由于,达尔文学说带有的反目的论和反宗教创世说的唯物主义色彩、与阶级斗争思想相似的生存斗争思想引起了马克思的共鸣;马克思对于达尔文倚重于其论敌马尔萨斯而提出生物演化论耿耿于怀,甚至曾经认为他人的生物演化学说胜过达尔文。与马克思比起来,恩格斯对自然科学更为了解。1859年11月《物种起源》刚刚出版的一个月内,恩格斯就阅读了该书,很快(以后也始终如一)就热情接受了达尔文的学说。1959年12月他就写信给马克思:“以前从未有人如此绝妙地证明了自然界的历史发展,当然也从未有人如此成功地证明了这一点。”(Weikart, 1998B: 52)从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等著作看,恩格斯对达尔文学说并非盲目接受,他是真正懂得达尔文学说的。这是很了不起的。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时常让人不由得怀疑,马克思是不是真正懂得达尔文的思想。现代进化论的巨子汉密尔顿(Hamilton, 1996: 16)也得出了相似的看法:“马克思从来也没有真正理解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而他按照自己的群体斗争的成见把他(对达尔文学说)的理解加以改造。”而马克思社会演化学说和达尔文生物演化学说的基本相似性仅仅表现在,二者都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会发生某些根本的变化——对马克思而言是阶级斗争在阶级社会的普遍性和社会形态的变迁与进步,对达尔文而言是生存斗争在有机界的普遍性及有机体新种的产生和进步(但如前所述,达尔文学说并不强调“进步”的概念,现代进化生物学也把进步的思想从达尔文学说的实质思想中排除了出去)。达尔文学说对马克思学说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与其说达尔文影响了马克思,不如说马克思是西方文明之子,他的学说受到了18世纪启蒙运动的理性和进步思想的直接、间接影响。

4.涂尔干的胜利

涂尔干,又译为迪尔凯姆、杜尔克姆、杜尔干。涂尔干终其一生致力于建立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他也是法国学术史上第一位社会学教授。他对社会学在法国的制度化、学院化和现代社会学基本品格的形成都发挥了奠基性作用。

涂尔干(2004)在其初版于1895年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里集中论述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他认为社会学应该研究社会事实或曰社会现象,即一个社会里普遍存在于各个成员那里的现象,这种现象独立于个体而存在却又对个体有强制作用。他把这条规则看作最基本的社会学方法规则。后来随着社会学的发展,善于发现“社会”这种整体、集体层次的现象就成为社会学者近乎普遍的特点。他认为社会学方法的基本准则是“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并视之为“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学方法规则。正如自然科学家考察自然界的物那样,社会学家也应通过观察等手段考察人类社会里的物,即“社会事实”。显然涂尔干自比自然科学家,打算把社会学建设成近似于自然科学那样的科学。

由“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的基本准则出发,他主张“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视之为社会学方法的第一条亚定理。在笔者看来,他主要有两层意思。其一,做研究时要排除“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道德规范方面”的先入之见和情感。由此可见,涂尔干实际上也一般性地提出了著名的“价值中立”的思想。其二,不仅要排除各种观念、先入之见的影响,也应“只采取一组预先根据一些共同的外在特征而定义的现象作为研究的对象,并把符合这个定义的全部现象收在同一研究中”。这里的意思是,排除已有观念的影响,专注于通过观察等方法考察可观察的现象、特征,这样才称得上科学的、可靠的研究。涂尔干虽然没有承认他的方法论思想受惠于孔德,但这里的思想显然与孔德的实证主义科学观如出一辙。不过今天的科学哲学家几乎普遍地认为,观察中总是渗透理论、思想,不可能存在纯粹客观的观察。许多科学家也表达过类似的看法。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讲,“你能否观察到什么东西取决于你采用的理论”(波兰尼,2006)。以前面提到的达尔文为例。达尔文自孩童期就热衷于观察各种动植物,在1831~1836年更是做了一次环球航行,考察了世界各地的动植物。如果观察中不渗透种种思想、想法,达尔文何以能决定观察什么呢?这些观察本身也并没有使他直接得出科学发现,1837年后的几年内他才逐步形成自己的理论。其中促使他提出自己的生物进化理论的一个重要事件是偶然间看到了马尔萨斯的著作,这让他突然就意识到可以用生存竞争的思想来解释生物演化。即用新的思想重新观照、考察所观察到的现象之后,才促成了真正的科学发现。在前面讲到的孟德尔的例子里,似乎孟德尔的科学贡献跟他的观察、实验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但孟德尔的科学发现显然不是直接总结、概括观察到的现象那么简单,否则很多人都会成为大科学家;没有一定的创造力、想象力,没有一定的思想、想法把观察到的现象组织起来,何谈什么重大科学发现呢?

涂尔干还一一批评了孔德和斯宾塞的生物学、心理学倾向,认为“社会事实只能由社会事实来解释”,不能把社会现象还原到个体的心理上去。涂尔干虽然没有很明确地反对把社会现象还原到对个体的生物学解释上去,但从他论述的具体内容和他以后的著述上看,他所说的社会事实就是由很多个人联系起来所形成的事实,是不能由生物学来解释的事实,是尚待社会学人发现的种种事实。涂尔干的这种反对生物学和心理学还原论的思想也为今天的主流社会学继承下来。而且,以社会事实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实质上主张以整体层面的现象解释整体层面的现象,是整体主义的方法论主张,甚至是很强的整体论主张,因为它至少在字面上就明确反对还原论的主张。笔者这里采纳的是对“还原主义”一词较弱的定义,即并不要求整体层次的现象一定要或必然能够以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来解释,而是要求整体层次的现象首先应考虑以各个组成部分来解释,解释不通再寻找其他解释。所谓“整体主义”,即整体层次的现象不能(完全)还原到各个组成部分的主张。现代自然科学的主流是还原论的倾向。例如达尔文把有机体演化的宏观场景还原到有机体个体性状的遗传、变异和选择上去。涂尔干及现代主流社会学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主张与现代科学里(似乎在生物学里较为流行)的突现(emergence)论思想较为融洽。依突现论,构成整体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导致整体层面出现不同的特征,整体特征不能用各部分的特征来解释。涂尔干所说的社会事实的特征正相当于突现论所说的各组成部分(各个个人或社会的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的产物。但“所有的突现论者都(只是)认为解释性还原论并不完善”,主张应在各个层次解释整体(迈尔,2010: 43),即也可从整体构成部分的层次解释整体,突现论者并不完全拒斥还原论的解释。

关于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涂尔干最为关注的主题应该是社会团结或社会整合。所谓社会团结,意即社会里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联系、结合在一起的状态。涂尔干在其初版于1893年的名著《社会分工论》里集中考察了这个问题。在涂尔干看来,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可称为机械团结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分工不发达,人们在活动、经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等方面都具有很强的同质性,正是这种同质性特别是集体意识(社会成员一般共有的观念、信仰和情感)把人们维系起来,维持社会的团结。随着分工的发展,人们的异质性增强,变得相互依赖,就进入了有机团结的社会,即这种社会是靠分工和人们的相互依赖关系达至整合的。有趣的是,虽然涂尔干的方法论著作反对把社会学解释还原到生物学上去,他(Durkheim, 1984: 208-213)对分工起源的解释却倚重、借鉴了达尔文的思想、术语。涂尔干在分析分工产生的原因伊始就定下调子——分工的日益深化“不是由于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多变化,而是由于生存竞争变得更为激烈了”。他引用了达尔文(2005: 69)《物种起源》里的一段原话。


在一个对外开放、可以自由迁入的极小地区,个体之间的生存斗争一定非常激烈,生物间的分异也会非常之大。例如,一块生活条件多年相同的3英尺宽4英尺长的草地,在这里生长的20种植物分属于8个目的18个属,可见这些植物之间的差异有多么大。


达尔文实际上是用上述例子来说明他所谓的“性状趋异”原理,即一个物种的后代愈是性状趋于多样化——这意味着能更有效地利用环境,就愈有利于生存,数量就能大大增加;一个地区的动植物愈趋于多样化,该地区能容纳的生物个体数量就愈多。涂尔干推论,若动植物如此,人类也如此,例如士兵追求战功,牧师追求道德权威,政治家追求权力,资本家追求财富,科学家追求学术声誉,这些人之间不存在争斗,都可以不妨碍他人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既然社会分化程度高,个人之间就不易产生争斗,涂尔干进一步推论,对一个社会而言,随着人口增长,社会密度(social density)和社会容量(social volume)变大,人们的生存竞争就加剧了。在生存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人,要么被淘汰要么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于是社会分工逐渐深化,形成有机团结的社会。涂尔干干脆地说,“劳动分工是生存竞争的结果”。从今天的观点看,涂尔干的思想也可看作一种社会进化论思想,因为他区分了社会发展的两个从低级到高级演进的不同阶段。在达尔文看来,生物之间的生存竞争导致自然选择,于是演化逐渐得以发生。对涂尔干来说,人类个体之间的生存竞争促成劳动分工的日益发展,社会得以逐渐演化。鉴于涂尔干在社会学史上的崇高地位,既然他与达尔文用某种程度上相似的逻辑分别论证人类社会和生物的演化,这就使当代一些演化社会学家特别感兴趣(如Lopreato and Crippen, 1999: 15 -17; Sanderson, 2001a;特纳,2001: 85~86)。

涂尔干(1996)在初版于1897年的《自杀论》里专门剖析了自杀问题。他的基本论点是:社会整合和社会规范影响自杀率的高低。例如,天主教强调集体主义,天主教徒之间的联系紧密,社会整合程度高,因此自杀率低;反之,新教提倡个人主义,新教徒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社会整合程度低,因此自杀率高。再如,城市里的社会规范较为松散,对城市居民的约束较少,因此城市自杀率高于农村。社会整合、社会规范和自杀率都是整体层面的现象,即涂尔干所说的社会事实。用社会整合和社会规范解释自杀率的高低就鲜明体现了涂尔干社会学方法思想的基本精神。这也是社会学史上第一本通过对经验材料的详细分析得出基本论点的著作。这部书被看作经典著作,甚至被看作涂尔干最著名的著作和社会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很大原因就在于此。但遗憾的是,涂尔干在这本书里丢掉了他在《社会分工论》里以生物进化论思想解释社会的做法。

涂尔干初版于1912年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也是一部重要著作。涂尔干从图腾制出发,探讨了宗教生活构成的基本原理。在这本书里,他所引证的材料主要来自非西方的原始社会,这与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是一致的;人类学家似乎也要比社会学家对宗教更感兴趣(当然也有宗教社会学这一社会学分支)。因此,这部书以及其他主要引证非西方社会的著作一道,使得涂尔干也被看作人类学家,他以及追随他的那一批学者在人类学史上被统称为法国社会学派。而社会学家对这部著作似乎一直缺乏关注。

一个学科的研究工作大致可以分为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两类。当然,在那些想要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科学地位的学科(如社会学、心理学)里,也有一小部分学者专门研究该学科的研究方法。而涂尔干确定的社会学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从二战以后直至今天都构成了社会学经验研究的主流倾向。与他确立的社会学研究对象和方法相联系,涂尔干总是从能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到“社会”(即由很多个人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连接起来所形成的客观实在),这种视角也是今天中外社会学界主流的视角,依靠这种视角能鲜明地把社会学者跟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学者区分开来。例如,经济学者和很多心理学者考察人类社会的时候,往往首先看到的是一个个孤零零地追求自我利益的个人,而社会学家很可能首先看到,“社会”在影响个人,阻碍或促进个体的行动目标的实现。涂尔干关注的主题包括社会团结或曰社会整合,这种倾向也为以后很多社会学理论家所继承。从以上方面看,甚至可以说,在社会学早期的先驱中,涂尔干对于确立现代社会学的基本品格发挥的作用最大,是真正的社会学之父。但现代社会学在继承涂尔干独特的“社会”视角的同时,要么简单忽略掉了他早期著作中以达尔文式术语解释社会演化的思想,要么干脆把这一思想当作脏水泼掉了。

5.韦伯的魅力

如果说今天主要是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特别是社会学家)在谈论涂尔干的话,马克思和韦伯(Max Weber, 1864 -1920)的影响要广泛得多。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史学、哲学、法学等学科在回顾自己的历史、辨析几种思想传统或向早期思想寻求灵感的时候,免不了要提及马克思或韦伯。

今天我们所说的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主要认识论、方法论思想全都由韦伯同时代的另一位著名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Georg Simmel, 1858 -1918)事先提出了(Levine, 1995: 205),但人们还是常常不太公允地把这些思想都算到韦伯头上。韦伯(Weber, 1978: 4)认为,社会学就是理解人们的社会行动的科学:“社会学是这样一门科学——对社会行动进行解读性理解(interpretive understanding),并以此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做出因果解释”。在韦伯看来,行动者赋予了其行动一定的主观意义。这里说的“意义”可作为日常语言意义上的“动机”一词来看待。而所谓理解社会行动就是通过移情或理智的方式把握行动者的主观意义。不太了解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人会认为这些说法有些玄乎,就是一些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也对韦伯的种种思想深恶痛绝,认为它们带来的混淆比洞见多,但这些思想对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学科产生了巨大影响是不争的事实。

韦伯虽然主张研究人们行动的主观意义,而不是“客观‘正确的’意义或某种形而上学意味上‘真实’的意义”,但同时主张价值中立。韦伯所谓的价值中立,常见的解读是: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抛开意识形态偏见、价值观、个人喜好等因素的影响,严格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韦伯也同时认为,研究者在研究开始之前选择论题时,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价值观影响。也许因为韦伯去世较早,没有来得及整理校订自己的著作,也许因为这位学者治学的固有特点,也许因为长期罹患精神疾病(很可能是躁狂抑郁症)而影响了清晰的表达能力,其著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晦涩,往往同一著述的不同部分逻辑上不太连贯,人们可以对他就很多问题的说法做出不同的解读,也许人文倾向较重的学者最善于从韦伯著述中发现种种意义。例如,韦伯所谓的价值中立到底是何意味,现在还是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说法。对韦伯价值中立观的另一种较为详尽的解读,参见弗洛因德(2004)。而价值中立却是人们归之于韦伯的一些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尽管齐美尔在韦伯之前就论述过价值中立这个概念。

韦伯主张理解个人行动的主观意义,他的整个方法论倾向是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就此而言,与经济学和心理学更加接近,与涂尔干或马克思(特别是涂尔干)相去较远。但韦伯(1999: 25~28)也认识到,“科学研究”的唯一目的就在于“发现事件的规律”;他论述了“理想类型”的思想(实际上也是齐美尔较早论述了这一概念,但人们今天谈到这个概念,一般首先想到的还是韦伯)。理想类型来源于现实而不同于现实,是对经验现实中有规律性的东西的概括,可用作考察现实的概念工具。于是,借助于种种理想类型考察社会,就能实现从理解个人行动到发现社会规律的跳跃。实际上在我看来,社会科学学者运用的种种概念都可以称作理想类型,很难说他们受到了韦伯的方法论思想影响。例如政治学家讲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专制制度等),经济学家讲的市场类型(完全竞争市场、寡头市场等),也可看作种种理想类型,因为它们都来自对经验的概括,却又不完全与具体的经验现实一致。

人们也常常把韦伯的因果多元论思想当作一大方法论贡献,认为马克思等人的单向因果观过于机械。其实,就马克思而言,马克思整体上确实认为经济技术因素是社会历史的主导因素,但谁要是根据马克思的只言片语就断定马克思只承认经济或技术因素对社会历史的驱动作用,这纯粹是把马克思当傻瓜看,或者是自己树立起一个稻草人来进行攻击。确切地讲,韦伯的因果多元论不认可社会历史发展有唯一一个主导因素的看法,而是认为可以找出多种原因,并且可以就每一种原因来理解人们的行动意义。他所谓因果多元论的思想与理解社会行动意义的方法论要求是内在统一的,必须结合起来考虑。如此看来,韦伯并不把“社会生活的一般法则”“历史发展阶段”或社会演化当作自己的中心关怀(Kalberg, 2011),这与今天所说的社会演化思想的基本特征相去甚远。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算得上韦伯(2005)最著名的著作。韦伯认为,新教教派加尔文教持命定说——个人的来世命运在出生前就被上帝决定了,个人在尘世中永远无法窥知天意。既然如此,不管一个加尔文教徒如何一味敬神向善,都无法改变自己将来的命运。于是加尔文教教义就促成了以勤奋工作而争取世俗上的成功等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当然,按照他的因果多元论,前者不过是原因之一而已。韦伯的著述卷帙浩繁,从今天的观点看,可谓涵盖了社会学的各个分支。

韦伯在世时,其学术声誉远远不如同时代的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和桑巴特等人;根据二战结束前某美国社会学家的调查,斯宾塞、齐美尔和涂尔干被看作对美国社会学影响最深远的三位社会学家,但没有一个被调查者提到韦伯;韦伯去世后,其遗孀及后来著名的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02-1979)等人不遗余力地推广韦伯的学术思想,韦伯在学术史上的地位才确立起来(方在庆,2006)。今天,若论起学术影响的广泛性,马克思仍比韦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恐怕只有韦伯有如此魅力,能让一部分学者把他当作摩西或耶稣看待,如敬奉宗教领袖一般崇敬他——批评韦伯等于渎圣。韦伯的魅力或可由以下几点来解释。其一,韦伯的论题广泛,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法律、历史等各个领域,而且确实有一些敏锐的洞见。其二,韦伯的文风晦涩,论述经常不够系统,让人有支离破碎之感,但这种风格也便于有些读者随意引申,恍惚发现自己的深刻、过人之处,于是自然就会对自己的智慧之源大加赞赏。其三,韦伯本人及其学术思想都有不少充满矛盾、张力之处,例如,他热爱学术,却又热衷于政治活动;他是西方文明之子,认可西方文明的优越性,但又挣脱不了对现代性的悲观看法,认为现代性是束缚人们,使人们无法得到自由和幸福的铁笼。一个人心里摇曳着两个世界,这往往是令人神往的。其四,可以从韦伯思想中剖析出某种唯心主义的成分,这突出表现在他以文化观念(加尔文教)来解释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上。比较彻底的唯心主义者或许会认为这种倾向稀松平常,比较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可能也不为所动。而在这唯物主义盛行的世界里,那些内心深处唯物成分多一些,又有一些唯心成分的读者,思想上容易跟韦伯学术思想的唯心成分对接,让它像汩汩泉水一样滋润、渗入他们的心田。但韦伯不太关心建立一般规律、划分历史演化的阶段,这使他较之于孔德、斯宾塞、马克思、涂尔干等人,都更偏离于本书探讨的主题——演化社会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