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川、藏边界上的战争与和平
伴随着辛亥革命的枪声,势如破竹的川边“改土归流”戛然而止。与此同时,清王朝与西藏地方建立在封建、供施关系上的传统“礼制”纽带被斩断,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领导下的西藏地方第一次提出了“独立”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联结川、藏的康巴地区就成为一个重要而敏感的所在。
西姆拉会议上,北洋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没能就边界问题达成共识,因此,民国时期,川、藏边界始终是以悬而未决的形式存在的。在此期间,川、藏之间发生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军事冲突,通常被统称为“三次川藏纠纷”,实际的川、藏边界也就因应军事力量的消长而来回移动。图1-1中编号为4、5、6的三条边界就代表了这些军事冲突的结果。
第一次川藏纠纷:1911~1912年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以出人意料的方式突然解体,赵尔丰在成都被杀身死。1912年,出亡的达赖喇嘛返回拉萨,迅速发动了驱逐驻藏之前清军队的运动。在驱逐了卫藏地区的清军后,藏军继续向东进入康区。在金沙江以西,洛隆宗、科麦、察隅等已由赵尔丰派员设治的地区相继为藏军控制,前清边军退守昌都、类乌齐一线。同时,在川边康区,因骤然陷入权力真空,设置未久的定乡、稻城、得荣、义敦等处亦发生土民叛乱、汉官被逐的情况。仅有巴安、察木多与宁静三处尚驻有边军军队,但处境危急。
1912年6月,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任命捕杀了赵尔丰的四川革命军领袖尹昌衡为“西征军总司令”,收复失地。在金沙江以东,尹昌衡的西征军几乎未遇抵抗,各处叛乱的土著首领纷纷归降。西征军很快越过金沙江,与从云南进入的滇军在昌都会师,与藏军形成对峙。
上述事件史称“第一次川藏纠纷”,又称“民元事件”。在这次事件后,川、藏间的实际分界线为昌都、类乌齐一线。此线以东之昌都、类乌齐、恩达、宁静、贡县、同普、盐井及金沙江以东各县共26县为川军控制,以西之科麦、察隅、嘉黎、太昭等处为藏军控制。图1-1中的“边界4”反映的就是这条边界。西姆拉会议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召开的,但谈判桌上的争吵没能改变军事较量的结果,这条边界保持了大约5年,在1917~1918年的“第二次川藏纠纷”中被打破。
第二次川藏纠纷:1917~1918年
1917年,在昌都、类乌齐一线,对峙了5年有余的边军与藏军再次爆发军事冲突。事件的起因是当时驻守昌都的边军统领彭日昇处决了两名过界割草的藏兵,引发藏军大规模军事进攻。战争持续了五个月,时任川边镇守使的陈遐龄正致力于在四川省内争夺地盘,同时欲借此机会削弱非嫡系边军的势力,不予救援。最终,驻守昌都的边军彭日昇部全军覆没,藏军不但重新占领了清末“改土归流”以前噶厦政府控制的全部区域,还继续向东,越过了1727年(清雍正五年)划定的川、藏边界,将金沙江以东的邓、德、白、石诸县全部占据。1918年,川、藏双方签订《绒坝岔停战协议》,议定:得荣、巴安、瞻化、甘孜及以东为汉军驻地,石渠、德格、邓柯、白玉、同普、昌都及以西为藏军驻地,汉军在甘孜、巴安各驻兵200名,藏军在德格、宁静各驻兵200名,其余兵力后撤。
上述事件史称“第二次川藏纠纷”,又称“类乌齐事件”或“民六事件”。图1-1中的“边界5”反映的就是这次事件后川、藏之间的实际边界。这条边界保持了14年,在1930~1932年的“第三次川藏纠纷”中被打破。
第三次川藏纠纷:1930~1932年
1930年,甘孜地区的大金寺与白利土司因差户问题发生纠纷,乃至兵戎相见。因双方分别向附近的藏、川军队请援,结果这场土著社会的普通纠纷演变为川、藏双方旷日持久的军事冲突。
在战事开始阶段,藏军攻势猛烈,占领了甘孜、瞻化两县。当时,国民政府派遣唐柯三为谈判代表,前往甘孜谈判。1932年11月,唐柯三与藏军代本琼让拟定了八条协约,规定由藏军暂驻甘孜、瞻化。该协约引起涉事之白利土司所辖民众及康区各界人士强烈不满,刘文辉亦专门致电唐柯三表示反对。12月,国民政府令唐柯三回京,“大白事件”交由刘文辉全权处理。刘文辉接管处理“大白事件”的任务后,与青海马步芳的军队相配合,开始反攻,不但收回甘孜、瞻化两县,并且收回了自“类乌齐事件”后为藏方占领的邓、德、白、石四县。
1932年,川、藏双方再次谈判,并签订了《岗拖协议》,规定以金沙江上游为川、藏分界线,分别驻军。
上述事件史称“第三次川藏纠纷”,又称“大白事件”或“民十九事件”。图1-1中的“边界6”反映的就是这次事件后川、藏之间的实际边界。此后,川藏军事对抗渐趋平缓,这一边界一直维持到1950年人民解放军接管西康,后来成为新政权下四川省与西藏自治区的分界线。
夹缝中的“康区”
三次“川藏纠纷”的性质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自唐蕃会盟碑立于拉萨大昭寺起,千余年间,中原王朝与西藏地方鲜有军事冲突。中原王朝的改朝换代,并没有破坏其与西藏地方的传统礼制纽带。有清一代,虽然清王朝与西藏噶厦政府在控制与反控制上彼此拉锯,但从未演发为军事对抗。因此,20世纪上半期的三次川藏军事冲突构成了汉藏关系史上非常特殊的一页。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三次军事冲突并不同于国际政治意义的“边界冲突”。无论在民国中央政府一边,还是在西藏地方政府一边,这一系列军事对抗始终被解释为“川—藏”的地方性冲突,而非两个主权国家间的国际性冲突。在“大白事件”爆发时,噶厦政府刚刚在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设立了“西藏办事处”,这标志着西藏地方在宣布“独立”18年后,与中央政府的关系重归正常化轨道。在这个背景下,“大白事件”毫无疑问地被解释为川、青、藏的“省际争端”。
事实上,民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在康巴地区的争夺只是更为重要和敏感的汉、藏关系的一个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川、藏边界上打打停停的战争是中华民国政府与西藏地方探索新式汉、藏关系的一种手段。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南京国民政府,都没有下定决心以武力解决西藏问题,而西藏噶厦政府更不打算与汉人中央决裂。双方都在试探彼此的底线,并建立新的关系与纽带。
民元以降的几十年中,人文意义上的康区就这样处于表面上两军对垒、剑拔弩张,暗地里商旅畅通、往来频繁的局势中。但无论在界线的哪一方,原本由大大小小的土司、头人、寺院领地构成,以“自治”方式存在的土著社会,都被卷入了“国家政权建设”(state-making)的大背景中。无论是“川边”,还是“藏边”,来自“中心”的统治者都将一套新的行政体制自上而下地植入了土著社会。这两种外来的行政体制尽管面貌迥异,各自遵循不同的政治传统,但究其实质,都代表了现代意义上的改造边疆、整合边疆的尝试,都在试图打破土著社会既有的封建结构和自治传统,从而将其纳入一个更大的政治共同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