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性别平等与可持续发展议题
在联合国第一个发展十年(1961~1970年)中,“妇女是否平等地受到发展的影响”“妇女和男子是否获得平等赋权去影响和控制自然和社会环境,并有控制时间的权力”等问题,在关于发展的讨论中是不存在的。发展的实践者很少考虑妇女的需要。妇女被认为是由男子作为户主的家庭的一部分。而这种观点的潜台词就是,妇女是家庭的组成部分,只要把发展的利益给了家庭,就等于给了妇女。妇女是土地的耕种者、粮食交易的继承者、有酬工人和无酬工人,但她们没有被包括在决策者和规划人员的发展概念中。
以丹麦学者博斯拉普(Ester Boserup)的《妇女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为代表,发展与性别平等议题逐渐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并在国际舞台上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
一 性别平等议题融入可持续发展进程
博斯拉普1970年出版的《妇女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是研究妇女与发展的一部里程碑之作,为妇女与发展理论奠定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她指出,各类发展计划并没有改善第三世界妇女的生活,反而削弱了她们在经济发展中的机会和地位。她们一般在农业上扮演生产食物的重要角色,但是现代化将她们从这种传统的生产功能中排除出去。博斯拉普呼吁发展计划者和决策者承认并肯定妇女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从环境与发展角度看,1972年,“可持续发展”概念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大会上被第一次提出。各国政要、学者对其做了不同的界定、解释,其中最有影响的就是以挪威总理布伦特兰(Gro Harlem Brundtland)为主席的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的定义。
在性别平等方面,1972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宣布将1975年定为“国际妇女年”,以便加紧采取行动促进男女平等,确保妇女能充分实现全面的发展,并在促进世界和平方面做出贡献。1975年,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即国际妇女年世界会议在墨西哥城召开。会议通过《实现国际妇女年目标世界行动计划》。同年,联合国大会宣布1976~1985年为“联合国妇女十年:平等、发展与和平”。1976年创建了“联合国妇女十年自愿基金”,以执行国际妇女年方案,特别是为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发展项目提供发展基金。1984年该基金改名为“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成为联合国的一个自治机构。指导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工作的核心战略是:促进妇女经济保障和权利,推动性别敏感认识的立法和决策;强化妇女经济能力,加强管理,推动实现和平及安全。
1979年,通过了《消歧公约》,把对妇女的歧视定义为:“基于性别而做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影响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碍或否认妇女的人权和基本自由。”1981年,《消歧公约》正式生效。次年成立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即“审查和评价联合国妇女十年成就世界会议”在内罗毕召开,并通过了《到2000年为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它以平等、发展与和平为总目标,为全世界妇女在2000年之前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参与国家发展、维护世界和平提出了以行动为主,具有目标和措施的方案。
1986年,联合国首次发表《妇女在发展中的作用》世界调查报告。1990~1995年,1988年通过的《联合国妇女与发展中期计划》正式实施。该计划探讨了通过联合国机构及其他各种组织促进妇女地位提高的多种方法。1991年联合国首次出版了关于全球妇女状况的综合数据——《世界妇女状况:趋势和统计数据》。1991年,世界人权大会在维也纳召开。会议通过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承认妇女的权利是普遍人权不可剥夺、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同年,通过了《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
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方针,在此基础上制定并通过《21世纪议程》和《里约宣言》等重要文件。
《21世纪议程》第24章专门提出了“为妇女采取全球性行动以谋求可持续的公平的发展方案领域”,建议各国政府订定的目标如下。
(a)执行《内罗毕提高妇女地位前瞻性战略》,特别是关于妇女参与国家生态系统管理和控制环境退化方面的战略;
(b)增加妇女在环境和发展领域的决策者、规划人员、技术顾问、管理人员和推广工作人员中的所占的比例;
(c)考虑在2000年前制订和公布一项战略进行必要的改革,消除阻碍妇女充分参与可持续发展和公众事务的宪法、法律、行政、文化、行为、社会和经济障碍;
(d)于1995年前设立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机制,以评价发展和环境政策和方案的执行情况及其对妇女的影响并确保她们的贡献和利益;
(e)同非政府组织合作,酌情评价、审查、修订和施行课程和其他教材,以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机构促进对男女传播有关性别的知识,并评价妇女的作用;
(f)拟订和执行明确的政府政策和全国指导原则、战略和计划,以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平等,包括促进妇女识字、教育、培训、营养和卫生和她们参与关键决策职位及环境管理,特别是通过增进她们取得各种信贷的机会,尤其是在非正规部门,采取措施保证妇女获得财产权以及农业投入和农具,协助她们取得资源;
(g)根据国家具体情况作为紧急事项采取措施,保证妇女和男子有同等的权利自由、负责地决定子女人数和生育间隔并能够获得适当的资料、教育和手段,使她们能够依照自由、尊严的原则和个人所持的价值观行使这项权利;
(h)考虑通过、加强和执行禁止对妇女使用暴力的立法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暴力。
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在开罗召开。“本行动纲领建议国际社会承担起一系列的重要人口和发展目标,以及相互支持、对实现这些目标具有关键意义的质量和数量指标。这些目标和指标是:可持续发展条件下的持续经济增长;教育特别是女童教育;性别的公平和平等;降低婴儿、儿童和产妇死亡率;普遍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和性健康。”其第四章题为“男女平等、公平和赋予妇女权力”,指出“赋予妇女权力,让她们自主,提高她们的政治、社会、经济地位,改进她们的健康状况,本身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目标,对实现可持续发展也至关重要”。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通过《北京宣言》和北京《行动纲领》。《北京宣言》向全世界宣布:
我们深信:
……
13.赋予妇女权力和在平等基础上充分参加社会所有领域包括参加决策进程和掌握权力的机会,是实现平等、发展与和平的基础;
14.妇女的权利就是人权;
15.平等的权利、机会和取得资源的能力,男女平等分担家庭责任和他们和谐的伙伴关系,对他们及其家庭的福祉以及对巩固民主是至关重要的;
16.在持续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正义的基础上消灭贫穷,需要妇女参加经济和社会发展,男女有平等的机会并作为推动者和受益者充分和平等地参加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17.明白确认和重申所有妇女对其健康所有方面特别是其自身生育的自主权,是赋予她们权力的根本;
18.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的和平是可以实现的,是与提高妇女地位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妇女是在所有各级领导、解决冲突和促进持久和平的基本力量;
19.必须在妇女充分参与下,设计、执行和监测在所有各级实施的有利于赋予妇女权力和提高妇女地位的切实有效而且相辅相成的对性别问题敏感的政策和方案;
20.民间社会所有行动者,特别是妇女团体和网络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在其自主权获得充分尊重的情况下,与各国政府合作做出参与和贡献,对有效执行《行动纲领》并采取后续行动十分重要;
21.《行动纲领》的执行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做出承诺。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做出国家和国际行动承诺,包括在世界会议上做出承诺,就是确认有必要为赋予妇女权力和提高妇女地位采取优先行动。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行动纲领》明确提出,“以男女平等为基础的崭新合作关系是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条件”,并列出了12个重大关切领域:妇女与贫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对妇女的暴力、妇女与武装冲突、妇女与经济、妇女权力与影响、提高妇女地位的制度机制、妇女人权、妇女与媒体、妇女与环境、女童。
北京《行动纲领》是国际社会在赋权妇女和性别平等方面最全面的政治文件,被称为“社会性别平等的全球发展蓝图”。它强调不同环境和框架下的妇女权利,并制定了相应的战略目标以及政府和其他部门在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应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立法、政策和措施等。北京《行动纲领》还指出,妇女往往起着领导作用或带头促进一种环境道德规范,提倡减少资源的使用,反复利用并回收资源以减少浪费或过度的浪费,妇女可以起一种极其有益的作用,影响可持续发展消费方面的决定。
从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的性别平等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到,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妇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没有性别平等就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赋予妇女权力是实现性别平等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二 《千年发展目标》中的性别平等目标与监测指标
2000年9月,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由189个国家的147位国家和政府首脑签署了《联合国千年宣言》,正式做出承诺,将全球贫困水平在2015年之前降低一半(以1990年的水平为标准)。该宣言列举的与性别平等直接相关的关键目标包括“必须保障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促进性别平等和赋予妇女权能,以此作为战胜贫穷、饥饿和疾病及刺激真正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及“打击一切形式的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
2001年9月6日,在联合国第56届大会上,联合国的191个成员国家一致通过具体行动计划《〈联合国千年宣言〉实施路线图》,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项目细分为8项目标18项具体目标,并以48项具体指标来衡量,同时给出了实现这些目标和具体目标的路径,即“前进战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已成为国际社会衡量发展进度、指导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纲领。
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Kofi Annan)在《安南回忆录干预:战争与和平中的一生》中指出:“在2000年之前,所有这些目标及附属指标都已由主要成员国以某种形式表示了口头的和书面的支持。但是这些表示支持的承诺一直缺乏实施的动力,便逐渐消失了,或是基本被忽视了。”“通过签署《千年宣言》,各成员国不仅在口头上承诺消除贫困,而且也统一建立一个制度,根据这个制度,每个成员国都将有可能在世界舞台上被公开问责。”他分析了宣言通过时各国领导的可能想法:“我猜想,很多国家是在不经意间签署了这个文件,并没有意识到它将催生的东西具有多大的力量,可能还以为它会像许多其他的联合国宣言那样很快夭折。”
在《千年发展目标》的8个目标中,目标3直接与性别平等相关,具体目标是“争取到2005年消除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中的两性差距,最迟于2015年在各级教育中消除此种差距”,具体目标见表1-1。
表1-1 目标3:促进性别平等并赋予妇女权力
资料来源:《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秘书长的报告》, A/56/326, http://mdgs.un.org/unsd/mdg/Resources/Static/Products/SGReports/56_326/a_56_326c.pdf。
《千年发展目标》中直接与妇女相关的目标还有目标5“改善产妇保健”,其具体目标和指标见表1-2。
表1-2 目标5:改善产妇保健
资料来源:《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秘书长的报告》, A/56/326, http://mdgs.un.org/unsd/mdg/Resources/Static/Products/SGReports/56_326/a_56_326c.pdf。
“消除极端贫穷与饥饿”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居于首位(见表1-3),具体目标为:靠每日不到1美元维生的人口比例减半和挨饿的人口比例减半。表面看来,这一目标是针对所有的男人和女人的,没有区分性别,但是,学者常用“贫穷有一张女人的脸”(Poverty has a woman's face)描述妇女与贫穷之间的关系。2003年,布伦特兰夫人在《在二十一世纪贫穷仍然有一张女人的脸》一文中写道:“在全世界最贫穷的十亿人中,妇女占3/4。在许多国家,妇女不拥有、不能继承也挣不来任何东西。”实现社会性别平等,使男女两性平等地参与发展并从发展中受益,是一切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与终极目标之一,但是“一个重要趋势是妇女更加贫穷,而贫穷程度因区域而异”。因此,实现消除贫困目标最关键的部分就是减少妇女的贫困人数,改善妇女生活。
表1-3 目标1:消灭极端贫穷和饥饿
资料来源:《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秘书长的报告》, A/56/326, http://mdgs.un.org/unsd/mdg/Resources/Static/Products/SGReports/56_326/a_56_326c.pdf。
由于歧视妇女的社会文化和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状态等,处于贫困状态的女童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未能得到保障。到《千年发展目标》提出之时,全世界已逐步达成一个共识:如果女童教育领域不取得快速而显著的发展,全世界的发展就不可能顺利实现。所以说,目标2(见表1-4)与性别平等的关联极为密切。
表1-4 目标2:普及初等教育
资料来源:《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秘书长的报告》, A/56/326, http://mdgs.un.org/unsd/mdg/Resources/Static/Products/SGReports/56_326/a_56_326c.pdf。
贫穷与健康问题紧紧缠绕在一起,而在非洲一些地区,艾滋病也“有一张女人的脸”。艾滋病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性别问题。艾滋病毒/艾滋病最初是在男性同性恋者身上发现,并较多在男同性恋者和共用被污染针头的吸毒者中传染,然后蔓延开来。因此,最初男性感染者的数目要远远大于女性。2000年以后,女性感染者比例不断上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这些原因都与女性的生理结构和社会地位特别是后者密切相关。欠发达国家、贫困人口、贫困妇女在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中的脆弱性是显而易见的:“世界范围内,艾滋病病毒是一种贫困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疾病,艾滋病病毒流行的数据证明,艾滋病爆发比例最高的是最贫困的地区,在这些地区,妇女比男性的感染人数更多,年轻妇女多数都有罹患艾滋病的危险。”我国学者指出,艾滋病的发展传播中存在明显的社会性别不公平,传统的社会性别制度进一步恶化了女性艾滋病患者的社会处境,不仅使女性在患病后难以获得家庭和社区的支持,而且会面临来自家庭和社区的双重压力。因此,在艾滋病传播中我们要更关注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艾滋病患者的权利。
由此可见,《千年发展目标》中的目标6(见表1-5)同样是一个深具性别意义的议题,同样是性别平等和赋权妇女的重要部分。
表1-5 目标6: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做斗争
资料来源:《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秘书长的报告》, A/56/326, http://mdgs.un.org/unsd/mdg/Resources/Static/Products/SGReports/56_326/a_56_326c.pdf。
事实上,《千年发展目标》8个目标中的目标4“降低儿童死亡率”、目标7“确保环境的可持续能力”和目标8“制订促进发展的全球伙伴关系”同样是性别平等议题。
联合国于2002年设计的用于衡量《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的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一直沿用到2007年。根据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上成员国达成的协议以及2006年联合国秘书长在其工作报告中的建议,2007年《千年发展目标》监测框架得到了修订,增加了新的具体目标。2007年联合国大会注意到联合国秘书长报告阐述的新框架,该框架由《千年发展目标》指标机构间专家组推荐,包括了新的具体目标的进展监测指标。之后执行的《千年发展目标》官方框架取代了2003年起执行的前一版本。从2008年1月15日起执行的这套指标的8项目标共有21个具体目标,有进展监测指标60个。文件同时要求“所有指标应尽可能按性别以及城市和农村分列”,进一步凸显了对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的关注。
同时,目标3中的指标“15~24岁人口女男识字比例”由于和目标2中的相关指标重复而被去掉;目标5由原来的2个指标细化为6个指标;目标1加了一个具体目标,由原来的5个指标变为9个指标;目标6由原来的2个具体目标变为3个;监测指标由7个变为9个。具体情况见表1-6。
表1-6 调整后的《千年发展目标》具体目标与监测指标
续表
资料来源:《千年发展目标指标官方一览表》, http://mdgs.un.org/unsd/mdg/Resources/Attach/Indicators/OfficialList2008_Cn.pdf。
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的前进战略中,国际社会敦促人们在产妇死亡率、艾滋病毒/艾滋病的预防、性别敏感教育等领域做出更大努力,倡导在就业方面增强妇女权能并支持妇女成为政府及其他决策机构的高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