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转折类话语标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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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两个三角”语法理论溯源

第一节 “两个三角”语法理论的提出

中国的语法观念形成很早,但理论化相对滞后,这是不争的事实。传统语言学的理论研究尚处萌芽阶段,亟待我们深入研究,这要求我们对前贤的理论阐释做出概括,从而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语言理论。但中国语言学理论究竟怎样构建才能符合中国的语言实际,其中有哪些经验我们可以借鉴,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陆俭明(1999)曾提到,当今世界语言学研究领域内普遍关注和广泛运用的一些语法思想和分析方法,诸如“语义格”、“动词的价”、“中心词说”、“范畴论”、“变换”、“语用分析”、“篇章分析”以及语法规则的形式化表示等,其实在20世纪前半叶,这些语法思想和分析方法在我国汉语语法论著中就已经开始萌芽,甚至有所实践,只是所用术语不同而已。遗憾的是,由于我国许多学者缺乏强烈的理论意识,这些语法思想和分析方法都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加以论述或阐释,因而鲜为人知。鉴于此,笔者力图对邢福义先生20世纪90年代以来提出的“两个三角”语法思想的理论内涵进行探源,并希冀从方法论高度认知其理论要旨。

邢福义先生于1989年首次提出“两个三角”语法理论。邢先生1990年在《云梦学刊》发表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两个“三角”》一文,对此又详加阐述。后来,邢先生、眸子、储泽祥等对该理论均有所诠释,笔者所谈的“两个三角”语法理论以邢先生1996年在《汉语语法学》第四章“研究论”中所提的理论为准。这是基于两点考虑:第一,有利于把握理论连续性发展的特点,更清晰地观测该理论的草创和确立的过程。第二,有利于从汉语语法学的整体观照这个理论。在《汉语语法学》中,该理论作为研究论成为独立章节,与小句、小句构件和小句联结共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汉语语法学体系。

“两个三角”分为“小三角”和“大三角”。“小三角”,即语表形式、语里意义和语用价值,简称“表—里—值”,其事实验证包括“表里印证”和“语值考察”两个方面。“大三角”,即普通话、方言和古代近代汉语,简称“普—方—古”,其事实验证包括“以方证普”和“以古证今”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