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结语:《论语》注疏的现代之路在何方?
从《论语》注疏跨进近代的门槛以来,已历经了一百多年。这时期的《论语》注疏有何特征?又有哪些教训、经验值得汲取?这些问题不由人不掩卷深思。
第一,《论语》注疏自进入近代以来,民族主义情结便如影随形,这在抗战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时至今日,其间的民族主义情结隐然如故。就两千多年的《论语》注疏史来看,历史上只有宋末、明末、清末这几个时期,《论语》注疏是跟民族危亡关联在一起。换言之,无论就《论语》注疏的发生而言,还是就《论语》注疏演变的其它更长时段而言,其并未与民族危亡径直关联。再进而考察《论语》文本本身,可知孔子的确是守持夷夏之辨的,但这所谓夷夏之辨是文化意义上的,而非血缘、种族、地域意义上的,并且它是收摄于“天下归仁”的人文理想的。孔子从来就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事实上他始终以“天下为公”的“大同”为标的。因此,《论语》注疏并非天生就是一副民族主义面孔,以民族主义来阐释《论语》只是在特定历史情境下的一种选择而已。诚然,特定情境下从民族主义视角阐解《论语》,可以极大激活《论语》文本所包含的夷夏之辨之各种释义的可能性,在现实上更可以在短时间内收到凝聚全民族同仇敌忾之情志以抗击异族的效果。然而,民族主义情结一旦不再与“大同”或世界眼光有所关联,失去“泛爱众”的博大胸襟,就有可能沦为狭隘的民粹主义。
第二,随着近代步伐的不断加快,《论语》注疏逐渐失去曾经可依恃的政治背景。此后,虽然袁世凯主张读经,国民政府推动“新生活运动”,重新在中小学推广读经,而1949年以后台湾各中等学校更是长期使用以“四书”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版本的《中华文化基本教材》, “四书研读”曾长期为台湾各大专院校国文系必修课,《论语》注疏在一定意义上再次跟当下政治发生关系,但这关系显然较之先前要松散得多。缺少了一定的制度背景后,优秀的《论语》注疏作者、读者一时锐减,《论语》注疏的质量亦随之受到影响。不过,正如凤凰唯有经过烈焰的炙烤方能涅槃一样,失去政治依恃未必不是《论语》注疏走向新生的契机。两千多年来,《论语》注疏总是跟制度背后的权力、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既受到权力、利益的各种约束,亦受到权力、利益的各种诱惑。当制度的缰绳松开后,《论语》注疏恰好可以就此恢复自由,专注于自身各种体例的发明、完善和各种义理的开掘。诚然,能否抓住这学术自觉的良机,并就此证明自己的学术创发力,则是对每位注家或研究者的考验。
第三,近代以来的《论语》注疏特别看重“为政”,注重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中华民族与其他族群的关系,只是在不同的阶段所理解的“为政”内涵有别而已。如,第一阶段(1870年前后至1895年前后)注重的是传统意义上的防夷、化夷,第二阶段(1895年前后至1919年前后)注重的是对近代诸社会、政治价值的间接或直接认取,第三阶段(1919年前后至1949年前后)则增加了对批判、反省近代文明的现代诸社会、政治价值的间接或直接认取。对“为政”的特别看重,尤其是引进了新的理论来阐释《论语》,这给了读解《论语》新的视域,而新视域中的《论语》往往别开生面。关于这一点,康有为、王缁尘的注本显得分外突出。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倘以各种后现代社群理论来读解《论语》,同样可以有异样的发现。不过,对“为政”的特别看重更多是时势使然,却并不能证明《论语》注疏本来就应该特别看重人生的这一领域。因为儒学毕竟是一种“成德之教”、“为己之学”, “内圣”或灵魂的陶染才是儒学的重心所在。两千多年的政治实践亦表明,儒学在制度设计方面的作为是有限的,其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儒学始终无法找到有效的途径来限制人间至高无上的帝王的权力,它所能做的只是一味劝谏帝王修身而已。换句话说,过多地关注“为政”,以之为阐释重心,未免会冲淡《论语》注疏当有的中心命意。
第四,近代以来的《论语》注疏总体来说,其水准与《论语》这部典籍本有的深度是不相称的。谈起近代以前有代表性的《论语》注疏,人们往往会举出何晏的《论语集解》、朱子的《论语集注》和刘宝楠的《论语正义》。这三部经典,分别以汉魏之学、宋学、朴学为凭依。近代以来,受科技理性的影响,形上一维衰竭,即便是对朱子推崇备至的注家如郑浩、简朝亮,他们对形上亦毫无兴致,有相对独立的形上哲学体系的注家更是屈指可数。朴学被清人发展到了极致,此后注家想从版本考订、字词训诂、典章考证、事迹考索等方面有所突破,已经相当困难。敦煌郑玄《论语注》残卷、定州《论语》竹简本的发现,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新材料,但这材料可供注家施展身手的空间亦是有限。于是,绝大部分注家只好转而在新发明的在他们看来尚可靠的“就章迻译”体例上下工夫,至于义理方面则普遍综合旧注。然而,孔子作为儒门的立教者,是有其形上追求的。赖此形上之境,这位儒学宗师方得以为经验的个人的修德实践提供一个可借以自我勉励的仰之弥高、钻之弥深的终极眷注,及一个可借以自我反省的至高衡准。形上之维是《论语》的本有之义。因此,一个可期待的富有创意的注本,当是能够以一种新的视野开示《论语》形上之维的注本。这视野当是有别于汉魏之学、宋学的,同时又能与《论语》原有的视野在一种足够大的张力下形成对话。康有为、王恩洋、黄克剑的注本,王邦雄、杨祖汉、曾昭旭合著的注本,其所以值得特别看重,原因就在这里。
第五,历史上的《论语》注疏,主要是起一种教化作用。近代以来的《论语》注疏在前两阶段亦是如此,即便在第三阶段,随着出版业的介入,《论语》注疏的商业利益开始被较多考虑,教化功用也从未被漠视。近二十年来,无论是海峡此岸还是彼岸,《论语》注疏都开始“心灵鸡汤化”。这是快餐式的商业盈利模式在《论语》注疏这一领域的显现。这一情形在大陆尤其普遍。与之相应的,是《论语》注疏的碎片化、肤表化、嬉戏化,甚至庸俗化。《论语》作为“孔子应答弟子、时人与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的辑录,原是为了唤起在每个人心中都有其根芽的“仁”的价值的。随着《论语》注疏的“心灵鸡汤化”,《论语》注疏走向功利,被亵渎为急切谋取种种名利的手段。这是《论语》注疏最可悲哀的一笔。这背后,是作者、读者双双为功利所牵绊,其竟至淡忘或放逐了人成其为人的“仁”的价值——这一价值唯有在践行中才可能被觉悟,唯有在觉悟中才可能真正践行。
第六,儒学作为一种成德之教、为己之学,其宗趣不在于对个人权利的孜孜求取,不过,近代以来的《论语》注疏,尤其是在1919年前后至1949年前后所以能多姿多彩,却是由于“理性的公开运用”的个人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的实现,尽管这更多是在消极意义上。同时,《论语》注疏所倡导的“仁”、“孝”、“忠”、“义”诸价值,无一不是从“不忍人之心”说起的,从个我的良知出发的。倘若隔断这一关联,将这些价值变成由某一权威颁布的绝对命令,《论语》注疏就将沦为一种为他律的道德张目的工具。近代以来的《论语》注疏在这一点上已提供了诸多例证。倘说“理性的公开运用”的个我权利是在自由的“权利”向度上,从个我良知说起的道德价值则是在自由的“境界”向度上。对《论语》注疏来说,它的慧命所系乃在于“自由”,离开了以个体为境界原点、权利原点的自由,《论语》注疏之灵韵终将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