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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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揭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发生的深刻变化,首先应当以民生进步加以衡量。考察民生需求主要在于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其间蕴含“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诸方面发展。

2000~2016年,全国城乡综合演算的各类民生消费数据人均值持续稳步增长,2016年居民总消费为2000年的6.13倍,物质消费为5.65倍,非物消费为7.27倍。物质消费比重明显下降5.46个百分点,非物消费比重明显增高5.46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较大升级变化。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地区差全都逐渐缩小;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全都逐渐缩小。“不平衡的发展”在民生领域多有改善。

但居民消费率从35.91%明显下降至32.37%,“十二五”期间略有回升。尤其应注意,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年增4.08个百分点。居民积蓄率从22.57%持续明显升高至28.44%,反过来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

从2000年以来基数值纵向检测可以看出,西部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提升最高,中部次之,东北再次,东部稍低,表明区域均衡发展国家方略已见成效;安徽、贵州、青海、甘肃、河北占据前5位。2016年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检测发现,东北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最高,东部次之,中部再次,西部稍低,表明差距在于各方面协调性、均衡性还不够理想;辽宁、上海、浙江、北京、广东占据前5位。另有基数值纵向检测显示,2005年以来贵州、河南、青海、四川、安徽占据前5位;2010年以来甘肃、贵州、青海、天津、四川占据前5位;2015年以来辽宁、安徽、广东、贵州、甘肃占据前5位。

依据历年动态预测检验,至2020年全国居民总消费城乡比将明显缩减,地区差也将略微缩减;至2035年全国居民总消费城乡比将继续极显著缩减,地区差亦将继续略微缩减。假定全国保持居民收入比、居民消费率不再降低,实现各类民生数据历年最小城乡比直至弥合城乡比,民生消费需求景气指数将更加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