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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翰餐厅
晚上,到圣约翰餐厅(St. John)去“朝圣”。这是我认为全伦敦最好的一家餐厅。它就开在肉市场的旁边,很容易认,招牌上画着一只猪。
对了,吃猪,非到这家餐厅不可。大厨佛格斯·亨德森(Fergus Henderson)的名言是:“在我这里,一只猪可以从头吃到尾。”每次拍照片,他手里都拿着一只猪头。猪头是老英国人最陌生的食物,就算当今的客人,看到我们吃烤乳猪,把那个猪头切下来放在碟子上,还会大感惊奇,纷纷拿起相机拍照。
整间食肆的气氛都是吃和喝,完全没有西餐的拘谨,客人大声说话,其乐融融也。
楼上有一个大酒吧。穿白色制服的女侍应,样子有点像蒂尔达·斯文顿(Tilda Swinton),亲切地向我介绍各种英式啤酒。
头盘上桌,当然是这里的招牌菜——烤骨髓了。大碟里立着十几根大骨头,烤得香喷喷的,又给你提供日本人挖螃蟹肉的器具,让你把骨髓刮得干干净净。团友们一吃就大呼过瘾。
有些人怕太油,只试了一根。但喜欢吃的,一根绝对不够。餐厅也不介意,要多少有多少。我连吸了八根大骨头才罢休。
这道菜已被许多英国餐厅抄袭,但没有一家做得比圣约翰餐厅更出色。
接着上来一条大鱼。英国人都不碰鱼皮,我们则专剥皮来吃。侍者走过,竖起拇指。
芝士和甜品的分量也是大到吃不完。
这一餐,没有一个不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