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特大地震水利抗震救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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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组织指挥体系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12日下午,刚刚结束河南农业和粮食生产储备情况考察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抵京赶往中南海的途中,得知四川省强震的消息,第一时间折返机场奔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

地震发生后1小时,正在国外访问的水利部部长陈雷打电话给主持工作的鄂竟平副部长,紧急部署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并中断访问回国。

地震发生后1小时,水利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并于当晚连续进行两次紧急会商。同时,派矫勇副部长、刘宁总工程师率工作组连夜赶赴都江堰、紫坪铺灾区。

5月13日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成立。水利部直属单位和灾区水利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机构(见图3-1)。

5月15日,针对大量震损水利工程、堰塞湖可能发生溃决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灾区供水短缺等严峻问题,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决定在最初8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增设水利组,全面组织部署次生水灾害防御工作。水利部随即调整机构,设置水利部抗震救灾前方领导小组,并由各流域委、规划设计院和科研院等抽调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抢险队、工作组。自此,上下一致、军地协同、前后方联动的水利救灾指挥体系全面形成。

3.1.1 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水利组

2008年5月12日在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1小时,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成立。5月15日,针对震后严重次生水灾害的态势,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在原有8个工作组的基础上增设水利组,加强水利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水利组主要负责三项工作:保障水库安全、预防因地震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解决灾民应急饮水并保证灾区供水。水利组组成如下:

图3-1 水利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图

组长:陈雷(水利部部长)

成员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以下简称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卫生部、农业部、地震局、气象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作战部(以下简称总参作战部)

副组长:杜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贠小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仇保兴(住建部副部长)、陈啸宏(卫生部副部长)、修济刚(中国地震局副局长)、宇如聪(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成员:财政部、总参作战部、环保部、农业部、电监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总部(以下简称武警总部)等水利组其他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

3.1.2 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水利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5月13日水利部成立了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抢护组、水情测报组、专家指导组、灾后重建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协调组(见图3-2)。

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的决策和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2)核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水利工程及设备、设施受灾情况,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协助地方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对各地水利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指导,进行检查和督促;研究和处理其他有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重大事项。

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陈雷(水利部部长)

副总指挥:鄂竟平(水利部副部长)、张印忠(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矫勇(水利部副部长)、周英(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水利部副部长)

成员:刘宁(水利部总工程师)、庞进武(水利部副总工程师)、陈小江(水利部办公厅主任)、周学文(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高而坤(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司长)、张红兵(水利部财务经济司司长)、孙继昌(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刘震(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王晓东(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张志彤(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田中兴(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局长)、邓坚(水利部水文局局长)、刘建明(水利部机关服务局局长)、董安建(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匡尚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院长)、董自刚(中国水利报社总编辑)

各工作组主要任务与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由水利部办公厅牵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防办)参加。具体工作由水利部总值班室和国家防办值班室承担。负责各类相关文件、信息的接收、汇总和报送。负责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水利部领导批示和指挥部有关决定的传达、落实和督办。

图3-2 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现场

工程抢护组:由国家防办牵头,规划计划司(以下简称规计司)、建设与管理司(以下简称建管司)、水土保持司(以下简称水保司)、农村水利司(以下简称农水司)、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以下简称水电局)参加。负责指导灾区水利工程安全工作,组织分析研判重大险情,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统计灾情。规计司负责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基础设施组沟通联络并落实相关工作部署。

水情测报组:由水文局牵头,水资源管理司(以下简称水资源司)、国家防办参加。负责灾区雨情、水情和水质的预测预报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建管司牵头,国家防办、水电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水科院)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赴灾区,帮助、指导地方对受损水利工程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并对受损水利工程抢修和由地震引发的次生水灾害防范提供技术支持。

灾后重建组:由规计司牵头,财务司、建管司、水保司、农水司、水电局、水文局参加。负责组织编制震损水利工程灾后重建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落实灾后重建资金,下达投资计划。

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厅牵头,水文局(信息中心)、中国水利报社(以下简称水利报社)参加。负责水利部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水利相关信息发布实施归口管理。

后勤保障组: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负责做好部机关抗震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会议服务、公文印刷与交换、用车、用餐等。

3.1.3 水利部抗震救灾前方领导小组及工作组

为加强灾区抗震救灾行动的统一协调与指挥调度,防止和减少次生水灾害发生,及时有效地开展水库、水电站等震损水利工程和堰塞湖抢险行动,5月15日,水利部抗震救灾前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前方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

前方领导小组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四川省水利厅主要领导组成(见图3-3)。前方领导小组各成员深入灾区震损水利工程现场,指导地方核实工程险情,对水库、水电站、堤防等震损水利工程和堰塞湖进行排查分析,确定险情危害程度。针对工程险情,指导、协助地方组织专家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群众转移预案和应急度汛方案,组织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前方领导小组与四川省政府建立了“合署办公、集体会商、共同决策、地方落实”的工作机制。灾区第一线指挥和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使地震灾区应急行动指挥更为及时有效。

前方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如下:

组长:矫勇

副组长:蔡其华(长江委主任)、刘宁、冷刚(四川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孙继昌、张志彤

领导小组下按地区设6个工作组,每组12~16人,由水利部各司局、各流域委、部及省属规划设计院、科研院所人员组成,主要承担险情调查、次生灾害风险评估、除险方案编制等,以水库、水电站、堰塞湖为工作重点,兼顾堤防、涵闸,分赴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阿坝州、遂宁市、广元市、德阳市等6个市(州)(具体分组情况见表3-1)。

图3-3 前方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分布情况

表3-1 前方工作组及组成

注 此表为2008年5月15日名单,后因抗震救灾的需要,名单有所改变。

为使灾区江河水文测站尽快恢复工作,解决灾区供水及水电站除险等问题,前方领导小组随后增加了3个专业组,由主管司局、流域委分别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水利部抗震救灾专业组的职责和成员构成情况见表3-2。

表3-2 专业组及组成情况

各工作组、专业组配备了1~2部卫星通信电话,并携带GSM和CDMA无线移动通信电话,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信息畅通。为不增加地方负担,领导小组决定各组的后勤保障全部由长江委负责。

3.1.4 省级(直辖市)水利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灾区各省(直辖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区水利抗震救灾工作需要成立了相应的水利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协调部署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1)四川省。2008年5月12日15时,四川省水利厅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四川省水利厅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冷刚任指挥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云、陈荣仲、朱兵、刘俊舫,机关党委书记李庆筠,总工程师张强言,纪检组长徐亚莎任副指挥长,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四川省水利系统进行抗震救灾。同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组成供水保障、工程监测、防洪安全、灾区供水、灾情通信、灾情统计、后勤保障、物资调运、宣传信息等小组。省水利厅实行24小时值守,负责灾情收集,保障信息上传下达。

12日16时30分,冷刚率胡云、张强言赶到紫坪铺水库大坝,研究应急方案,组织指挥抢险。12日19时,四川省人大副主任郭永祥赶到紫坪铺水库,当即成立紫坪铺大坝抢险现场指挥部。13日凌晨,矫勇、刘宁率专家组赶到紫坪铺水库,指挥抗震救灾。

15日,大坝现场指挥部下撤到都江堰市并重组为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水利监控组,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水利监控组又与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领导小组合署组建四川水利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了“合署办公、集体会商、共同决策、地方落实”的工作机制。

(2)甘肃省。5月12日晚,甘肃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听取甘肃省部分地区地震灾情汇报,分析灾情及发展趋势,对抗震救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决定,按照《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紧急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由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担任总指挥,下设8个工作组,由兰州军区、甘肃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分别负责指导抗震救灾工作。5月13日凌晨,甘肃省水利厅成立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厅长许文海任组长,副厅长康国玺任副组长。

(3)陕西省。5月15日,陕西省水利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由省水利厅厅长谭策吾任总指挥的省水利抗震救灾指挥部。陕西省水利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陕西省关于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二是核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判水利工作及设备、设施受灾情况,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水利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协助地方开展水利抗震救灾工作;三是对各地水利部门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指导,进行检查和督促;四是研究、处理其他有关水利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重大事项。

地震发生后,汉中市、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水利(务)局及受灾县(区)水利部门都成立了水利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4)重庆市。为统筹协调指挥全市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和支援灾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水利部的要求,重庆市水利局迅速成立了重庆市水利抗震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宪生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防办。

3.1.5 水利部直属单位抗震救灾指挥机构

为配合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水利部抗震救灾前方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抗震救灾行动,水利部有关直属单位成立了相应的指挥机构。

(1)长江委。5月14日下午,长江委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立。长江委主任蔡其华任组长,副主任熊铁、魏山忠、钮新强任副组长,长江委办公室、人劳局、江务局、建管局、长江工会、水文局、长江科学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长江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5月19日,随着抗震救灾形势的发展,增加了陈飞、马建华、杨淳和郑守仁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由9人增加至30人,以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黄委会。5月18日,黄河防总办公室成立了四川抗震救灾抢险职能组,5月22日,改称黄委抗震救灾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抗震救灾抢险工作,全面启动了应急机制。指挥部由党组书记、主任李国英任总指挥,副主任廖义伟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党组成员任副总指挥。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黄委防汛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抢险调度、综合信息、宣传报道三个职能组。

(3)水利部水电局。5月14日,水电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局长田中兴任组长,副局长邢援越、陈大勇、刘仲民和总工刘晓田任副组长,下设综合组、工程抢护一组、工程抢护二组、灾情信息及灾后重建组4个小组。

(4)水利部水文局。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灾区各江河水文测站受灾严重,水文局成立了水文测报应急工作组,局长邓坚为组长。在四川抗震救灾前线,成立了前方水文专业组,由长江委水文局局长王俊任组长(5月27日后,由水文局副局长蔡建元担任组长)。5月17日,为应对堰塞湖水文监测任务,从长江委及四川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西省等省抽调水文监测业务骨干紧急组建了预备队,向灾区派出三批16支水文应急监测突击队,开展堰塞湖水文现场勘测工作。

(5)水利部机关服务局。5月13日,机关服务局成立抗震救灾后勤保障工作组,下设综合组、会议组、餐饮组、文印组、交通组、医务组、设备组、安全组等8个工作组,为部机关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6)中国水科院。5月14日,中国水科院成立了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协调全院力量,为抗震救灾以及灾后重建等工作开展技术支撑,由水利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院长匡尚富任组长,院党委专职副书记陈祥建,副院长贾金生、杨晓东、刘之平、胡春宏、汪小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和办公室。专家组下设抗震、减灾、水工、土石坝与滑坡、供水、水环境、水力学、遥感、检测与监测、泥石流与水土保持等专业组。5月16日,针对抗震救灾工作重点,将专业组调整为遥感组、水利水电工程组、次生灾害组、饮水安全组、综合组等5个工作组,集中办公、24小时值守,与抗震救灾需求紧密配合,提供实时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