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建设程序及内容
2.2.1 风电场及其构成
风电场是指将风能捕获转换成电能并通过输电线路送入电网的场所,主要由五个部分构成。
(1)风电机组及其基础:风电场的风能采集及发电装置。
(2)道路:风电机组旁的检修通道、变电站站内站外道路、风电场内道路及风电场进出通道、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3)集电线路:分散布置的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的汇集、传送通道。
(4)变电站:风电场的电能配送中心。
(5)风电场集控中心:集成了信息与网络技术的风电场群监控中心。
2.2.2 风电场建设程序
风电场建设程序,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它遵循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所规定的建设程序。我国的建设程序分为六个阶段,即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核准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也有人把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合并为“工程立项阶段”,把建设准备阶段和建设施工阶段合并为“施工段”的)。
对于使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建设的风电场项目,其建设程序按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规定的六个阶段,即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执行与监督、项目的总结评价六个阶段执行。
根据我国建设程序规定和各地实施风电场的建设经验,风电场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先后顺序排列大致如下:
(1)根据气象资料、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本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电网建设条件,制订风电场开发方案并初选场址。
(2)编写风电场项目建议书,或者项目前期立项报告,获得地方政府给予开展前期工作的许可(即“小路条”)。
(3)在初选场址地域安装测风塔,并采集不少于一年的风能资料,对风能资源进行分析评估。
(4)选定有合格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师咨询单位进行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5)获得项目核准前后,成立风电场项目公司或筹建机构。
(6)报批电价,签订上网电价。
(7)筹措建设资金。
(8)选定风电场项目相关技术单位,开展现场勘测、微观选址,进行风电场设计;监理招标,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9)采购招标,签订各类采购合同。
(10)施工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塔架制造招标,签订塔架制造合同。
(11)进行建设施工准备,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报批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
(12)风电场工程施工建设;设备到货检验,设备安装、调试。
(13)试运行及风电机组设备验收。
(14)竣工验收。
(15)风电场投入商业化运行。
(16)风电场工程总结、后评价。
2.2.3 风电场建设内容
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划分包括设备及安装工程、建设工程和其他措施工程三部分。
2.2.3.1 设备及安装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指构成风电场固定资产的全部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主要包括风电机组的机舱、轮毂及叶片、塔筒(架)、基础环、机组配套电气设备、箱式升压变压器、集电线路、出线设备等及其安装工程。
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其包括主变压器系统、高压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系统和电力电缆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通信和控制设备及安装工程:其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继电保护系统、远动及计量系统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其包括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生产车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和全场接地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上述未列的其他所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
2.2.3.2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主要由设备基础工程、升压变电设施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三项组成。
设备基础工程:其主要包括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等基础工程。
升压变电工程:其主要包括中央控制室和升压变电站等建筑工程。
变配电基础和结构工程:其主要指主变压器、配电设备基础和配电设备构筑物的土石方、混凝土、钢筋及支(构)架等。
2.2.3.3 其他措施工程
其他措施工程主要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工程、场内外交通工程、大型施工机械安拆及进出场工程和其他辅助工程。其中其他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平整、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护,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工程,给排水、通风空调等上述未列的其他所有建筑工程;以及变电所大门及围墙、防洪(防淹)排水设施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