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呐喊衍义(1)
一 开端
《呐喊》是个好题目,可以写出许多的文章来。这个意思我早已有了,也想来试一下,可是拖了好几年不曾下笔,因为那个题目想不好。这总不好说,新一点是“关于呐喊”吧,说索隐呢?例如《红楼梦索隐》,但这里边所有的人物与事迹并不多,也不怎么隐晦,无须那么费了力气来索。我曾想到用“呐喊讲章”的名称,这两个字的确不差,却又怕有误会,以为是夸夸其谈的在讲章旨节旨,谈得比本篇原文更长,印出来徒耗物力,要看的人也不会多的。最后我才想到了这演义的名字,乃发心来写,称之曰“呐喊演义”。这个名称也并非没有缺点,第一是它有《三国演义》等说部在先,好像是把《呐喊》里的小说再拉长来讲,有如茶馆里的讲《聊斋》,但是很明显的这是不可能的事。其次或者有人要联想到宋明人的《大学衍义》,那种内圣外王的大著,我怎么追得上,更没有鱼目混珠的意思。好吧,我还自写我的衍义,这只是像《四书典林》之类,假如用了庸俗的旧书来比方,讲说一点相关的人地事物四项的故事,有没有用处不能知道,但不是望着题目说空话,所以与《味根录》之类是有些不同的。我只是凭了我所知道和记得的说来,不及查考《鲁迅日记》等书,做考证是别一种工作,应当有别的适当的人去做才好。(鲁迅的小说集在《呐喊》之外还有《彷徨》,对于《彷徨》,且待这个写完时再来衍义吧。)
二 父亲的病
《呐喊》前面有一篇自序,是一九二二年末付印时所写,说明当初开始写小说的缘由。上半叙述少年时代的经历,有几件事使他感到异常的寂寞,换句话说即是悲观吧。这里分作三个段落,第一是父亲的病,后来在《朝华夕拾》中有这个题目的一篇文章,说的更是清楚。鲁迅的父亲伯宜公是清光绪丙申(一八九六年)九月去世的,序上说有四年多常常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推算该是癸巳至丙申,但这乃是记忆错误,因为甲午八月伯宜公的妹子嫁在东关金家的因难产去世,他去送入殓,亲自为穿衣服,可知那时还是康健,所以生病可能是在这年的冬天或是次年的春天。那时所请教的医生,最初有一个姓冯的,每来总是酒醉醺醺,说话前后不符,不久就不再请了,他的一句名言“舌为心之灵苗”,被鲁迅记录下来,但是挂在别人的账上了。后来的两个名叫姚芝仙与何莲臣,都是有名的“郎中”,但因此也就都是江湖派,每开药方,必用新奇的“药引”,要忙上大半天才能办到,结果自然是仍无效用。他在序文中说:“渐渐的悟得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那时城里还有樊开舟包越湖这些医生,比较平实一点,如照鲁迅的分类,总还可以归在无意的一类,但是当时却去请教了有意的骗子,这真是不幸的事,虽然对于后人警戒的力量却是很大的。
三 藤野先生
第二段落是在南京和日本仙台的学校里的那一时期。计算起来是戊戌(一八九八年)离家往南京,由水师学堂转入陆军学堂内附设的矿路学堂,三年毕业,即是辛丑(一九〇一年)的冬季,次年派往日本留学。在弘文学院两年后,往仙台进医学专门学校,目的是在学了医术来救治像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关于维新的信仰。可是学了两年,“前期”刚完了的时候,他就退学走到东京来了。他在弘文学院的时候,便有感于留学生之不高明,不愿意进离东京不远有些留学生的千叶医学校,却远远的跑到东北方面的仙台去,可是在那里虽然寂静,不意在电影片上又会见了“久违的许多中国人”,给了他极大的刺激,把学医的志愿又打断了。这两段事情在《朝华夕拾》里后来有专篇叙述,前者的题目是“琐事”,后者是“藤野先生”。他那时以为国民如愚弱,虽生犹死,所以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重要的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叫他们聪明强盛起来,于是想来提倡文艺运动,因为他相信善于改变精神的要推文艺最有力量。这个意见并不错,虽然那还在四十五年以前,大家所知道的政治上不过是法国革命,文艺上也只是拜伦的恶魔派,但是对于权威表示反抗,这种精神总是可贵的,与当时民族革命的空气相配合,也正是很有意义的事。
四 新生
第三段落是说计划出《新生》杂志的事情。在那时候,即是一九〇六年前后,林译“说部丛书”已经出了不少,梁任公也在横滨刊行《新小说》,景气很不错,但是没有从文艺着眼的,实际上要做文艺运动时机也未成熟,《新生》的并未产生可以说是当然的结局。鲁迅顶讨厌学警察,法政和速成师范的学生,其次是铁路与工业,以为目的只在获利,对于理科比较的好些。胡仁源是学工的,有一天对他大谈实业救国,学了文科有什么用,鲁迅回答道:学文科的人知道理工也有用,这是他们的长处。在这种空气之中,要来办杂志,谈文学和美术,当然是很不容易,但表面上也居然找到几个赞成的人,他们姓名记不完全,只有袁文薮是鲁迅所最信托的,但是他从日本转往英国以后,便杳无消息,虽然他答应到了之后一定写文章寄来的。此外一个是许季茀,他没有跑掉,因为杂志停顿,所以文章也不曾写。《新生》这运动最初似乎计划很是顺遂,等到鲁迅回家乡一转出来的时候,一切都已消灭,他受到这打击,感到无聊与寂寞,也正是当然。隔了两年,因了蒋抑卮的帮助,印出了两册《域外小说集》,实现了《新生》一部份的计划,但第三册便印不出来,因为销路不好,收不回印刷费来做资本,结果只好中止。这个失败虽然比前回稍好,但也总是失败,与造成寂寞的感觉有关的,不过在那序文里却是省略掉了。
五 金心异劝驾
上边说完了感觉寂寞的原因,接着便说明为什么又活动起来,动手来写小说的呢?鲁迅说这是由于金心异的劝驾,但是这里也还有时代的背景的。辛亥革命成功,不久变为袁世凯的独裁,洪宪推倒后,旋即出现复辟,可是不到半月也就消灭了,这时欧战也刚平息,世间对于旧民主的期望又兴盛起来,《新青年》开始奋斗,在这空气中间才会得有那谈话,谈话才会得发生效力。还有一个重要的缘由,《新青年》上标榜着文学革命的大旗,金心异所着重的乃是打倒礼教,因此虽然他不曾写过论文,只寄了几次通信,却有资格被加上花名,列入反动派笔诛口伐的文章里面,也因此而能与鲁迅谈得投合,引出《呐喊》里的这些著作来的。鲁迅对于简单的文学革命不感多大兴趣,以前《域外小说集》用文言,固然是因为在复古时代的缘故,便是他自己的创作,如题名“怀旧”的那一篇,作于辛亥(一九一一年)的下半年,用的是文言,但所描写的反动时代的“呆而且坏”的富翁与士人,与《呐喊》里的正是一样。所以他的动手写小说,并不是来推进白话文运动,其主要目的还是在要推倒封建社会与其道德,即是继续《新生》的文艺运动,只是这回因为便利上使用了白话罢了。他对于文学革命赞成是不成问题的,只觉得这如不与思想革命结合,便无多大意义,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与金心异正是相同,所以那劝驾也就容易成功了。
六 狂人是谁
《狂人日记》是集里的第一篇小说,作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序上说金心异劝进,“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篇首有一节文言的附记,说明写日记的本人是什么人,这当然是一种烟幕,但模型(俗称模特儿)却也实有其人,不过并不是“余昔日在中学校时良友”,病愈后也不曾“赴某地候补”,只是安住在家里罢了。这人乃是鲁迅的表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刘四,向在西北游幕,忽然说同事要谋害他,逃到北京来躲避,可是没有用。他告诉鲁迅他们怎样的追迹他,住在西河沿客栈里,听见楼上的客深夜橐橐行走,知道是他们的埋伏,赶紧要求换房间,一进去就听到隔壁什么哺哺的声音,原来也是他们的人,在暗示给他知道,已经到处都布置好,他再也插翅难逃了。鲁迅留他住在会馆,清早就来敲窗门,问他为什么这样早,答说今天要去杀了,怎么不早起来,声音十分凄惨。午前带他去看医生,车上看见背枪站岗的巡警,突然出惊,面无人色。据说他那眼神非常可怕,充满了恐怖,阴森森的显出狂人的特色,就是常人临死也所没有的。鲁迅给他找妥人护送回乡,这病后来就好了。因为亲自见过“迫害狂”的病人,又加了书本上的知识,所以才能写出这篇来,否则是很不容易下笔的。
七 礼教吃人
《狂人日记》的中心思想是礼教吃人。这是鲁迅在《新青年》上所放的第一炮,目标是古来的封建道德,以后的攻击便一直都集中在那上面。第三节中云:“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章太炎在东京时表彰过戴东原,说他不服宋儒,批评理学杀人之可怕,但那还是理论,鲁迅是直截的从书本上和社会上看了来的,野史正史里食人的记载,食肉寝皮的卫道论,近时徐锡麟心肝被吃的事实,证据更是确实了。此外如把女儿卖作娼妓,清朝有些地方的宰白鸭,便是把儿子卖给富户,充作凶手去抵罪,也都可以算作实例。鲁迅说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上说人肉可以做药,这自然是割股的根据,但明太祖反对割股,不准旌表,又可见这事在明初也早已有了。礼教吃人,所包含甚广,这里借狂人说话,自然只可照题目实做,这是打倒礼教的一篇宣传文字,文艺与学术问题都是次要的事。果戈理有短篇小说《狂人日记》,鲁迅非常喜欢,这里显然受它的影响,如题目便是一样的,但果戈理自己犯过精神病,有点经验,那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发花呆”的,原是一个替科长修鹅毛管笔尖的小书记,单相思的爱上了上司的小姐,写的很有意思。鲁迅当初大概也有意思要学它,如说赵贵翁家的狗看了他两眼,这与果戈理小说里所说小姐的吧儿狗有点相近,后来又拉出古久先生来,也想弄到热闹点,可是写下去时要点集中于礼教,写的单纯起来了。附记中说“以供医家研究”,也是一句幽默话,因为那时报纸上喜欢登载异闻,如三只脚的牛,两个头的胎儿等,末了必云“以供博物家之研究”,所以这里也来这一句。这篇文章虽然说是狂人的日记,其实思路清彻,有一贯的条理,不是精神病患者所能写得出来的,这里迫害狂的名字原不过是作为一个楔子罢了。
八 孔乙己
《呐喊》里第二篇小说是《孔乙己》。原文里说,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这名字定得很巧妙,对于小说里这主人公是十分合适的。他本来姓孟,大家叫他作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这本来也是一个绰号,但只是挖苦读书人而已,没有多大意思。小说里用姓孔来影射孟字,本来也是平常,又因孔字联想到描红纸上的句子,拿来做他的诨名,妙在半懂不懂,比勉强生造两个字要好得多了。现时生造也有些好的,如那文言小说《怀旧》中的仰圣先生与金耀宗,即是一例,但这里没有必要。他是一个破落大户人家的子弟和穷读书人的代表,著者用了他的故事差不多就写出了这一群人的末路。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几乎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欢喜喝酒,有时候连书籍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这些都是事实。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坐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末了便不见了。鲁迅在本家中间也见过类似的人物,不过只具一鳞一爪,没有像他那么整个那么突出的,所以就描写了他,而且说也奇怪,本家的那些人,似乎气味更是恶劣,这大概也是使他选取孟夫子的一个原因吧。
九 咸亨酒店
《孔乙己》这篇小说的背景是鲁镇的咸亨酒店。谁都知道在绍兴县管辖下并没有鲁镇这么一个市镇,这原是写小说的人所创造出来的一个地名,至于这所指的是什么地方,那就很难说,因为在几篇小说里所说的并不一定,只可说是绍兴的一处乡村或是坊巷罢。《呐喊》里此外还有两篇小说都说鲁镇,也都说到咸亨,但《风波》显明系水乡的事,《药》的背景不明了,似乎城乡均可,唯独这孔乙己的故事不但出现于鲁镇,而且是以咸亨酒店为舞台的,因此可以说这是指的著者的故里东昌坊口,因为咸亨是开设在那里的。这是一个小酒店,却有双间店面,坐南朝北,正对着鲁迅故家新台门的大门。这是周家的几个人所开设,请了一个伙计一个徒弟照管着,但是不到两年就关门了。这年代已经记不清楚,但可能在光绪甲午乙未,即一八九四至九五年,因为记得看见孟夫子总是在鲁迅的父亲伯宜公去世之前,所以这估计大概是差不多少的。店堂的结构与北京的大酒缸不相同,但在上海一带那种格式大抵是常有的,即是本文所说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画家作图,如看北四川路一带小酒店,店堂内曲尺柜台的对过放着两副板桌条凳,算作雅座,(也有雅座在后进的,但那就画不出了。)柜台边有一两人站着喝碗酒,那情形也便差不多了。
一〇 温酒的工作
本文里说柜外酒客的情形很有意思:“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温酒在乡下通称烫酒,也是一件不容易的工作,自己烫了吃时,冷热的水候是很难调节得恰好的,在柜上烫酒,如这里所说,更是困难,因为这不是水的冷热而是水的多少的问题了。没有真正当过酒店伙计的人,固然谁也不能知道此中奥妙,但是在小时候几乎每日都去咸亨,闲立呆看,约略得知一点,便是这羼水问题在主客两面是怎样的看得重要。在绍兴吃老酒,用的器具与别处不大一样,它不像北京那么用瓷茶壶和盅子,店里用以烫酒的都是一种马口铁制的圆筒,口边再大一圈,形似倒写的凸字,不过上下部当是一与三的比例。这名字叫作窜筒,读如生窜面的窜,却是平声,圆筒内盛酒,拿去放在盛着热水的桶内,上边盖板镂有圆洞,让圆筒下去,上边大的部份便搁在板上。伙计酒里羼水,可能在吊酒的时候,可能在窜筒内留着一点水,因为他照例要先把窜筒洗一下,老酒客却高呼道:窜筒不要洗!由此可以知道,在这里有什么的花样,鲁迅叙述他们要看过壶子即是窜筒底里有没有水,也正是从实际看来的事。一窜筒的酒称作一提,倒出来是两浅碗,这是一种特别的碗,脚高而碗浅,大概是古代的酒盏的遗制吧。
一一 酒店余谈
鲁迅这篇小说是写孔乙己的,但同时也写了咸亨酒店。那里虽然说的很简略,却把那时代的小酒店的空气写得一个大概,其次是店头的情形,似乎在别的文章上也还没有人这样写过。那所写的是以一般酒店为主,本来又是小说,不必求详实,现在却就咸亨的实际情状来说明一点。门口是照例的曲尺形的柜台,临街的一面在靠墙部分,陈列种种下酒的资料,不过那地方不很安全,二流子或泼皮破脚骨之流路过时大可顺手牵羊的抓些去,等到伙计从柜台后边绕出去追赶,再也来不及了,所以在那角落也照例装着一尺多高的绿油栅栏。那些食品顶普通的是茴香豆和鸡肫豆,花生豆腐干,或者也有皮蛋,但咸亨并不能全备,就只有两三样罢了。大酒店里也有些荤菜,如鱼干之类,又或可以供应醉虾等酒菜,那只在大雅堂这种店里才有,城里差不多只此一家,乃是绅商所专用的酒馆,性质有点不同了。大雅堂的冰雪烧很有名,咸亨这些店里便没有,所有的主要是老酒,此外有烧酒,玫瑰酒与五茄皮,北京的茵陈酒色彩很好,在乡下却是不见,大概归到药酒里去了吧。绍兴说吃酒几乎全是黄酒,吃的人起码两浅碗,即是一提,若是上酒店去只吃一碗,那便不大够资格,实际上大众也都有相当的酒量,平常少吃还是为了经济关系,大抵至少吃下两碗是不成问题的。
一二 馒头
《药》是一篇讲人血馒头医治痨病的故事。在《水浒传》里,人肉馒头出现过好几次,读过的人大抵都记得,特别是十字坡的一段,大家觉得很有趣,却没有什么反感,我想这是不对的。那岂不是《狂人日记》里所说的事么?《水浒》写得很好,但也有这些不健康的地方。人血馒头问题比较的小了,又说是可以医病,这里提出来加以描写,揭穿了这药的愚蠢,凶残以及虚妄。这种馒头是药,与梁山泊英雄所卖的做点心的有点不同,其根据是人的血肉有医疗的功用,以前孝子孝女的割股也即是应用这个原理。《狂人日记》里说李时珍在“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煎吃,这是小说的话,事实上李君并没有这么说,他倒是竭力反对,有云:“后世方技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但由此可见方技之士很看重这些药,他们的力量又很广大,所以在民间颇有势力,表现出来的是盗坟偷骨头做药,割股与做人血馒头。在前清时代这事并不难办,只须嘱托刽子手,在杀人的时候拿一个白馒头蘸一下,这就成了。本来要表示这药的虚妄,只消说吃下去还是死了,不管这是哪个大辟犯人的血都好,但这里特别说是一个革命少年,多少如著者在序文所说,有点是故意的,一方面也为得可以让几个茶客发挥意见,虽然即使杀的是强盗,发挥也还是可以的。
一三 秋瑾
这篇小说的背景是绍兴府城内,因为那被杀的夏瑜即是秋瑾。地点是轩亭口。那在大街的南段,清风里口与清道桥之间,与府横街相遇,成为丁字街,那里有一个阁,横匾上题字曰“古轩亭口”,正如小说所说的那样。秋瑾被杀是在光绪丁未(一九〇七年)六月初五日,小说里说是秋天,这正和把夏瑜改说成男孩是同一的手法。徐伯荪案发后,知府贵福派兵包围大通学堂,将秋瑾捕去,并未怎么审问,随即杀害,外间相传系由于胡钟生的进言,不久胡即为王金发所暗杀。小说里夏三爷先去告官,自然也是小说化,未必就是影射这事,因为著者在这里是骂士大夫的升官发财思想,只要有银子,什么丧天害理的事情都会得做的。不过在事实上至少在清末这类的事倒也不多见,因为士大夫很是世故,有如鲁迅在《怀旧》中叙秃先生劝告金耀宗,对于乱党应取什么态度,有云:“此种人之怒固不可撄,然亦不可太与亲近。”翻转来说,便是接近不得,得罪了怕有后患,他们对于清朝那时也看得没有多大希望了,秋瑾为了革命牺牲生命,同志当然尊敬她,但坟上搁花环的事也不会有,著者在序文说明是用了曲笔,叫人不要太感觉到寂寞,从事实上来讲这也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乡下吊祭用花圈大概还是二十年来的事情,就是在现今要想找一个红白的鲜花环,恐怕也还不容易吧。
一四 府横街
前回我们说那小说的背景是城里,因为做药的地点是轩亭口。现在再来研究一下华老栓的家是在哪里。著者写小说的时候未必有这意思,华家茶店在哪里并无指定的必要,我们讲的是人地事物,虽然有似拆碎万花筒的杀风景,也不妨来试说看。本文中没有说明华老栓所走的路的方向,但在他拿到了馒头,走回家去的时候,说太阳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直到他家中,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的字。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他是在丁字的直条上走着,这即是府横街,通过镇东阁,尽头是卧龙山,因为府署就在那里,所以通称府山。华老栓的家确实是在府横街,他最初出来时远远里看见一条丁字街,随后衣服前后有一个大白圆圈的兵走过,拥过了一大簇人,里边便是犯人,从府署里来的,路线方向都对,正是证据。华老栓的名字别无多大意义,它还是从小栓来的,在北方很是普通,栓的意思是缚或系,恐怕小孩养不大,给他取这名字,有如乡下的挂牛绳,但在绍兴是没有的。痨病(虚损?乡下称为损症)患者饭量特别好,要吃好两碗,吃得大汗直流,也是常见的事实,这里写的很是真切。小栓死后葬在西关外,文字上是说西门外,但是依地理说应当是在西南的偏门外,记得东北的五云门外有一处丛冢,旧石牌坊题曰“古义阡”,偏门外有否却是记不清楚了。
一五 灯笼
这本来是一篇小说,有些事情因了写作的方便加以变易,与实际有出入,也是平常的事。如华老栓见了馒头不敢拿,刽子手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这在当时实在也找不到别的合适的包裹的东西,只好如此,下文说将那红红白白的破灯笼在灶内烧了,也特别表明那是北京通行的白纸小灯笼。若是在乡下,没有这种轻巧的东西,最普通廉价的是所谓“便行灯笼”,长圆形,不标姓或堂名,只写便行二字,但竹骨也很坚实,纸上满涂桐油,是不能那么包裹什么用的。北京以前有御用的灯笼库,至今还当作地名保存着,可是找不到一家灯笼店,这是很奇怪的。封建时代都城满地都是官,拿了什么内阁或太史第的灯笼也出不得风头,不用是无足怪的,可是别的也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一样白纸小灯,只香瓜那么大,在杂货店里寄卖。为什么不涂桐油的呢?大概因为不下雨的缘故吧,但是北京人也多忌讳,却不嫌恶,再不写一两个字,或画点兰草上去,南方的不全白,不写便行也总有个福字的。又如康大叔即是那刽子手到华家来时,华大妈给他在茶碗里加上一个橄榄,表示优待,事实上也未必有,旧历元旦茶馆供给元宝茶,碗里有青果,在平时并不如此。华家茶馆的客人中间只有驼背五少爷原有模型,是鲁迅的一个本家叔辈,其余都无所指,只是那些可能有的闲杂人而已。
一六 何小仙
《明天》是一篇很阴暗的小说,本来这也难怪,因为这小说乃是写孤儿寡妇的。单四嫂子(这名称是北京式的)带着她的三岁的孤儿宝儿,靠了纺棉纱赚钱度日,宝儿忽然生了重病,求神许愿,吃单方,看医生,都没有用,终于死了。这里并没有本事与模型,只是著者的一个思想借着故事写了出来,所以这与写实小说是不一样的。看宝儿的病大概是肺炎吧,著者那么地细细叙述,可能心里想念着六岁时因肺炎死亡的四弟,那是在光绪戊戌(一八九八年)的冬天,鲁迅进了南京学堂,适值告假回来在家里,看见那时的情形的。在记述单四嫂子抱了小孩去找医生的时候,鲁迅重重的谴责那些庸医,与五六年后所写《朝华夕拾》中的一篇《父亲的病》可以比较。什么中焦塞着,什么火克金,说着这类的话乱开药方,明了的显出不学无术,草菅人命的神气。医生何小仙的姓名也显示与为鲁迅的父亲医病的何廉臣(《朝华夕拾》中称作陈莲河)有联带的关系,《狂人日记》里的医生也是姓何。药方第一味保婴活命丸,指定须往贾家济世老店去买,这也是事实根据,不记得是哪一种丸散,鲁迅常受命到天保堂药店去买来,那店就在府横街东头路南,可以望得见轩亭口的。即使那些丹散不像现在“五反”运动中所发觉似的那么做假,但是医生与店家那样勾结,也总是无私有弊,共同剥削病家是无疑的了。
一七 老拱
在《明天》中间,为了写小说方便而说的地方也有几处。其一是宝儿的丧事,如照事实来讲,不可能有那么的排场。宝儿死时说是三岁,照乡下通例,是不算怎么一回事的,这就是说简单包敛掩埋,不大要多少人帮忙的,费用或者只是几百文吧。棺材也只叫作匣子,同洋油箱差不多,价格也大抵仿佛。本文里说王九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又说一副银耳环和一支裹金的银簪,都交给了咸亨的掌柜,托他作一个保,半现半赊的买一具棺木,这在当时都与实际不大相符,因为这是小说,所以这些出入可能有,也是没甚关系的,我们这里专说社会事实,便来说明一下。其二是咸亨酒店的开店时间。本文说它开到半夜,又说酒客唱小曲,呜呜的唱完了不多时,东方已经发白,虽然说是夏天夜短,但酒店开到东方发白,也不是事实所有的。茶坊酒肆夜里关门晚,也总不到夜半吧。这小说里的人除何小仙外大抵没有模型,蓝皮阿五和红鼻子老拱都只是一般的二流子,老拱的名字却含有意义,这就是说猪猡。鲁迅常说起北方老百姓的幽默,叫猪作“老拱”,很能抓住它的特色,想见咕咕的叫着用鼻子乱拱的神气,至于蓝皮阿五不知是何取意,大概只是当老拱的一个配角罢了。
一八 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是《呐喊》里的第五篇。这一篇短得很,共总不过一千字左右,大概是给《晨报副刊》所写的,当时也并不一定算是小说,假如在后来也就收入杂文集子里算了,当初这《呐喊》还是第一册出版的书,收在这里边,所以一起称为小说。这里所说的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著者坐了洋车将进城门,一个老太婆碰倒在地,说是摔坏了,他看并没有受伤,可是车夫很正直的扶了她投到前面的一所巡警分驻所里去了。他看见她的背心兜着车把,“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在当时这类事情的确常有,特别是老太婆,这样的来寻事讹钱,这是过去社会遗迹,后来也渐渐少有了。他望着车夫的后影,觉得高大起来,显出自己的渺小,这比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更有力量,给他一种教训。据说那是在民国六年冬天,所谓S门当然是北京的宣武门,这介在会馆与教育部的中间,马路开阔,向北走去是相当的冷的。这一件事可能是实有的,不过我不曾听他说过,在写了出来之前,虽然我是在那年的春天来到北京的。这篇故事既然很短,意思又很是明白,所以没有需要说明的地方。宣武门外北头是达智桥口,路西有一个邮政分局,至于巡警分驻所在哪一边,因为多年不到那里去,已经记不清楚了。
一九 夏穗卿
《头发的故事》也是自叙体的,不过著者不是直接自叙,乃是借了别一个人的嘴来说这整篇故事罢了。这人是前辈先生N,一看他的口气,最初要猜想那是乡先辈夏穗卿,他在清末著有《中国古代史》(原来的名字只是“中国历史教科书”),很有点新意见,在教育部任社会教育司长,是鲁迅的上司,也是他所佩服的前辈之一人。他在以前也是“新党”,但民初看了袁世凯的政治很是灰心,专门喝酒,有人劝他节制,怕于身体不好,他总用杭州话回答说:我要喝,夹(怎样)呢?本文中述著者批评市民忘了双十节,N先生道:“他们对!他们不记得,你怎样他;你记得,又怎样呢?”这话说得有点相像,大概著者也是有意来写他的口气的,可是相像只是至此为止,后边所讲的故事便不再是夏先生的了。下文又说北京商民双十节挂旗的情形云:
“我最佩服北京双十节的情形。早晨,警察到门,吩咐道‘挂旗!’‘是,挂旗!’各家大半懒洋洋的踱出一个国民来,撅起一块斑驳陆离的洋布。这样一直到夜,—收了旗关门;几家偶然忘却的,便挂到第二天的上午。”这些便都是著者自己的话了,虽然算是N先生所说的。鲁迅平常对于“辇毂之下”的商民的有些奴气,特别有反感,这里借端来说一通,但是这些话或者夏先生也曾说过亦未可知,不过没有确实的证据罢了。
二〇 剪发
这里关于头发的故事,可以说是分作三段来说的。第一段说的是过去时代,中国人为了头发怎么吃苦受难,举明末清初和洪杨时代的事情为例。第二段是故事的中心,讲清末民初的事,乃是鲁迅自己的经历,大抵都是事实,只有一两处小说化的地方。这里又可以分两个时期,一是光绪壬寅至戊申,即一九〇二年至〇八年,为留学时期,二是宣统己酉至辛亥,即一九〇九年至一一年,为回国教书时期。鲁迅往日本留学,是江南的官费生,最初没有剪发的自由,大家只好在顶上留一小块,头发解散挽作扁髻,戴上帽子,可以混得过去。有些速成班的学生,舍不得剃去一部分,整个的盘在头顶上,帽顶特别突出,样子很是难看,被加上轻蔑的诨名曰“富士山”,有的还有几缕短发,从帽子下面漏了出来,在颊边飘动,更显得男不男女不女的。自爱的学生受不住这种激刺,便发愤剪发,薙光成为和尚头,鲁迅也是其中之一,时间大概是一九〇三年二月,因为那时他有一张“断发照相”寄回国来。监督反对的话大概本无其事,那年有一个姓姚的,不记得是哪一省的监督,被留学生捉奸,剪掉辫子,拿去钉在留学生会馆,所以“涉笔成趣”的把它拉进故事里来了。姚某与某名流(姓名略)的妾有关系,由学生们去捉,其事甚奇,钱玄同知道得最清楚,可惜没有详细问他。捉奸的学生中有邹容,他为了所写的《革命军》,在上海被捕,与章太炎同被监禁,他死于西牢,太炎至丙午(一九〇六年)才被释出,往东京去。
二一 假辫子
第二段落可以说是假辫子的故事。大概在二十世纪初期的十年中,在上海有专做假辫子的这一种行业,说不定只有一人专利,因为这种生意不很多,禁不起好几家店铺来抢的。据我在丙午前后所知道,这还并不是什么商店,单是一个名叫阿什么的理发匠,住在小旅馆里,专门给人家剪发,一个人要一块钱,剪下来的辫子不问大小一律归他所有。那时候流行前刘海发,有的留长一点,沿着头发的顶搭编成一圈小辫,他便照这个样子编了假辫子,卖给剪了辫子后来还要的人。这一条假辫子卖两元钱,比起剪发的价目来并不能算贵,其实他只因有一把轧剪,所以那么居奇,若是剃光头就算,任何剃头的都是做得来,但或者仍然要敲竹杠也未可知。鲁迅于癸卯(一九〇三年)秋回家一趟,那时就在上海买了一条假辫,戴时如不注意,歪了容易露出破绽,而且这一圈小辫扎紧在头顶,好像是孙行者的紧箍一样,大概也很不舒服。那年他在乡下要上街去的时候,才戴了两回,等到出发回学校去,一过了钱塘江,便只光头戴草帽了。乡里人看不惯没有辫子的人,但是似乎更不喜欢装假辫的,因为光头只是“假洋鬼子”罢了,光了头而又去装上假的辫子,似乎他别有什么居心,所以更感觉厌恶了。鲁迅在这一时期,戴不了几回假辫子,因此也不大怎么挨骂,那时我在乡下,是知道的。
二二 男学生剪发
鲁迅第二次回家是在丙午即一九〇六年夏天,那时也不记得他装假辫,因为在家日子不多,不常到外边去,就用不着这捞什子了。第三次归家是己酉即一九〇九年春夏之交,往杭州的两级师范学堂教书,大概有一年多吧,这期间怎么样我不知道,须得请教当时的同事们,虽然许季茀夏丏尊等人都已去世,但别的先生或者还可以找得到。所谓假洋鬼子与打狗棒,向来是分不开的,但故事里N先生说,拿着一枝手杖,打那嘲骂的人,他们才渐渐的不骂了,这并不是事实,不过是另外有事实的根据的。本文中所说的本多博士即是林学博士本多静六,他到南洋和中国游历,有人问他:你不懂话,怎么走路呢?他拿起手杖来道:这便是他们的话,他们都懂。鲁迅在报上见到这话,时常提起来说,这里也拿来作材料,对于帝国主义的学者表示愤怒,也对于被这样说的国人表示悲哀。大约在庚戌即一九一〇年的下半年吧,鲁迅从杭州回到乡下,在绍兴府学堂(后来的浙江省立五中)当学监,故事里所说学生剪发的事件就出在那时候。知府是溥字辈的宗室,却是一个庸懦的人,也没有什么意见,但是那时候裁府并县,他就卸任离去。可能那事件是出于辛亥年秋季,这位溥什么早已走掉了。师范学堂的学生六人剪发,都被开除,当是事实,校长似是杜海生,府学堂的校长是谁却已记不得了。
二三 女学生剪发
《头发的故事》的第三段是关于女人剪发的问题。男人剪发在清末民初虽然经过些波折,总算终于成功了,像上一段里所说,在辛亥革命的前夕青年竞先剪辫,因为没有遇见张勋孙传芳这一流人,也幸得无事过去。男人的辫子在那时候只有政治的意义,民初尽管军阀专权,但总算换了朝代,所以清朝的辫子去掉并不足惜。可是女人的头发,那是另一件事,仿佛是有礼教的意义,剪去长发无异于打倒礼教,所以是绝不可容许的。说也奇怪,军政官商的反对倒也罢了,那身为校长教员的太太小姐们尤其特别起劲,“剪掉头发的女人,因此考不进学校去,或者被学校除了名”,这些都是实在的事情。那时是民国九年即一九二〇年,单说北京,女高师的附中,市立的女中,差不多都是这种规矩,那些校长们的名字大家也还记得。鲁迅在这里便很替那些因了头发而吃苦受难的女子不平,也可惜她们无谓的牺牲。“改革么,武器在哪里?”这改革显然是应写作革命,只是临文避了讳。下面又说:“你们的嘴里既然并无毒牙,何以偏要在额上帖起‘蝮蛇’两个大字,引乞丐来打杀?”这尼采式的一句格言,是鲁迅自己平时所常说的话,放在故事中的N先生口里做个结束,倒也是适宜的。这篇《头发的故事》一看很是简单,但是说来已有了五节,就此打住吧!
二四 风波
《风波》这篇小说听说读的人最多,因此讲解批点的人自然也是最多了。这使得我很有点儿惶恐,觉得文章不好写,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没有工夫去详细参考,见到了些好意见也不好就借来用,反而要吓得不敢下笔了。考虑的结果还是单看白文,凭了自己关于乡下事情的一点的了解,老实的说法,最是省事,所以就这样的办了。
这故事是讲一个乡村和家庭里的小风波。七斤是撑航船的,辛亥光复之后在城里被剪去了辫子,便变了光头了,因为天天摇船进城,很知道些新闻,如某处雷公劈死了蜈蚣精之类,所以在村里也成了一个出色的人物。有一年夏天,他回来有点颓唐,他听说“皇帝坐了龙庭了”,又据咸亨酒店里的人说,皇帝是要辫子的,而他自己却是没有。七斤夫妇正在着急气恼,走来了邻村的名流,以前曾经被七斤骂过一回的赵七爷,他引据《三国演义》和“长毛”时候的典故,宣告没有辫子该当何罪,吓得他们要命。但是过了几天,七斤的老婆走过邻村赵七爷的酒店门口,看见他坐着看书,小辫又像道士似的盘在顶上了,回来同七斤讨论,是不是皇帝不坐龙廷了。结果是大家都想“不坐了罢”,于是这事就完了。七斤夫妇还是从前那么过日子,上有九斤老太,下有女儿六斤,也是那么生活下去。
二五 怕张顺
这里所说的也是关于头发的问题。在现代青年人看来,这不成什么问题,可是在清末民初却很成过问题,而且时间也颇长,鲁迅写这两篇小说都在民国九年,可以知道。中国人本来是留发挽髻,像以前的朝鲜人似的,满人抢了中国去,强迫剃头留辫子,人民抗拒不从,多被杀害,相传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话,又说剃头担的扁担很短,一头却长出一大段,本系腰刀,那一段是刀柄,杀了不肯剃头的人,就把头挂在那旗竿上示众。辛亥革命成功,在洪杨五十年后,民间对于剪发怀着戒心,这是不足怪的。曾见民国七年《北京大学日刊》上所载的“歌谣选”(每日载一则,刘半农选注,后未辑集印行),有一则云,不剃辫子没法混,剃了辫子怕张顺。这大概是河北乐亭一带的歌谣,记得是李守常君所录寄的。还有注云:张顺盖系张勋之讹,勋字念作上声,便近于顺字了。这个事实可以说明七斤夫妇害怕的心理,但是还有一个反面,即是顽钝不通的假遗老,如赵七爷之流,他依附着统治阶级生活,觉得辫子是权威的象征,舍不得去掉,还有幸灾乐祸的造谣,去威吓没有了辫子的乡里人,那又是一个附助的原因了。
附记
《北京大学日刊》自民国七年(一九一八)五月二十日开始登载“歌谣选”,由刘半农主编,从征集所得的稿内选出,每日一篇,至第一四八则而中止。当时曾裁出粘贴成册,顷于故纸堆中找到,因一检查,其中有李守常君寄稿三首,今录于下:
三四 瘦马拉搭脖,糠饭粃子活。原注云:直隶乐亭一带地主多赴关外经商,农事则佣工为之。此谣乃讽地主待遇工人不可太苛。若地主以糠饭食工人,则工人所作之工活亦粃子之类也。
三五 春秋,白眼割谷。原注云:乐亭滨海,产鱼。白眼,皆鱼名。春时最肥美者为,秋时为,割谷时则为白眼。
三六 不剃辫子没法混,剃了辫子怕张顺。原注云:入民国来,乡间盛传此谣。张顺殆张勋之讹。
二六 孝道
上边所说乡里人怕剪辫子由于怕惧,但也有一种是出于留恋之情的。头上剃成半边和尚,又长上一根茨菇的芽似的东西,对于它觉得留恋,这似乎是有点离奇的事,但也确是事实。本文中七斤嫂说,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即是现成的一例。还有些实例,说来有点可笑,在本人却是十分诚恳的,而且还从伦常道德出发,说来更是奇怪了。有许多人反对剪辫子,理由是说于“孝道”有缺,照例儿子遭着父母之丧,要结麻丝七天,便是把苎麻丝替代辫线,编在辫子里边,假如剪了发就没有地方去结了。不过这种“孝思”也抵御不住法令,乡里人如要到城市里去,终于不免被巡警将辫子剪去,于是他们发明一种新方法,来补救这个缺恨。这有两样办法,其一于遭大故的时候,用麻丝作一箍,套在头上,余下的几缕让它拖在脑后,其二是剃光了头,拿麻丝一大缕,用“膏药粘”(膏药用的素材)贴在顶门上,同样的挂了下去。这两样我都曾经见过,并不是信口开河,只是说明有的旧思想如何根深蒂固,往往不必要的支撑在那里,要经过很久的年月才能改变。辛亥革命,挂上“民国”招牌,政治还是那么样的糟,只是人民可以不再拖辫子罢了,有人说上毛厕和睡觉可以方便些,这个方便在最初却不大受欢迎,这事情如不说明原因,却是有点不容易了解的。
二七 复辟的年代
这篇故事的年代很是明显,因为皇帝坐龙廷和张大帅保驾,指的是宣统的复辟,时在民国六年七月,这是毫无问题的。但这原是一篇小说,著者只是借了这复辟事件来做个背景,并不是在写历史小说,所以与史实未必相合,而且这也原是不必的事。七斤天天撑航船进城,被剪去辫子当是民国元年,这到复辟时已有五年了,但故事里所写似乎只是第二年的事情,在村里只有七斤是光头,此外有些人“剪过辫子从新留起”,躲避不敢见赵七爷的面,可以知道,若是相隔五年,那留起的辫子也已颇长了。六斤在故事里不说明多大年纪,但说那时新近裹脚,所以可以推定是六岁吧,那么可能是民国元年所生的。七斤嫂说她在七斤剪掉辫子的时候(民国元年)哭了三天,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若讲事实则六斤还不懂人事,哭也不是为了辫子的缘故。赵七爷所引的典故,即留头不留发两句话,乃是清初的出典,与洪杨时代无关,也是合不上去的,赵七爷只知道张翼德的丈八蛇矛,这样的说正无足怪,若信以为真,便上了他的当了。这里的地点说明是鲁镇,又有咸亨酒店出现几次,但是一个水乡的小村,因为从鲁镇有航船进城,一天里打来回,大概有三四十里的水路吧。乡下每天开行,与城里连络的叫作埠船,往外县去的才叫作航船,但在钱塘江以西则一律都称航船了。
二八 六斤
在《风波》里边,“六斤这小鬼”虽然出场的时候不多,却是很有重要的意义的。她最初在吃炒豆,听见九斤老太在骂,便躲在河边乌桕树后,伸出双丫角的小头,大声说:“这老不死的!”其次因为皇帝要辫子,大家正在惊扰的时候,她吃完一碗饭,嚷着要添,被七斤嫂用筷扎在双丫角的头上,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偷汉的小寡妇!”末了风波过去了,六斤已经大了一岁,双丫角变了一支辫发,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读者尽可赏识他笔法之妙,但在著者,不久以前在《狂人日记》上提出“救救孩子”的口号,他是怎么的感想,我们去探讨一下,也是应当的。生活困苦,使得母子天性显得漓薄,这却正是苦的深刻的表现。著者常说,在乡下走过穷人家门口,看见两三岁的小儿坐在高凳上,他的母亲跪着拜祝道:我的爷呀,你为啥还不死呢!拜得那小儿拼命的哭叫。这事使他长久不能忘记,但尤其不能忘记的乃是看着小女孩一瘸一拐的走。现在看不到了,这是很幸福的。过去的人看惯了并不觉得难看,而且自然还有些人以为是“美”,所以这习俗才那么的普遍长远,至少维持了有一千年。清朝的辫子是敌人所强迫拖上的,裹脚在清初曾禁止过,但士大夫却又特别爱护,终于因了王渔洋等人的努力,和八股文一起保留下来了。直至道光年中,俞正燮在讲唐朝服色的一篇文章上加以检讨,经康有为蔡元培等人的提倡,逐渐成立废止缠足的运动。可是运动的进展很缓慢,《风波》里所写是民国六七年的事情,距戊戌已将近二十年了,像六斤那么的小孩还是成群的一瘸一拐的走着,著者有说不尽的愤慨,只好那么冷冰冰的说一句作结罢了。如今又过了三十多年,六斤这一代中年人尚在,可是下一代总不再裹脚了,将来读书看到这里或者会觉得难懂,但这正是著者所希望的事,一定反以为幸福的吧。
二九 九斤老太
九斤老太是一个不平家,她的格言是“一代不如一代”。她不是哪一位老太太的写真,却又是实有其人,不过古今不知道有若干人,她只是其中一个近代的代表而已。据说现存世界最古的文书是埃及第十二王朝的一个写本,是四千二百年前,在中国正是相传大禹治水时代的东西,里边便说人心不古,可知这种意思真是古已有之的了。河边驶过的酒船里的文豪,望着七斤他们吃饭,感叹说:“这真是田家乐呵!”表面上虽有点不同,但实际是与九斤老太一鼻孔出气的,他逃避现实,只是不面向过去,却是往远隔的地方去找理想生活,田野山林便是好材料,虽然单是说说,决不真是要走到那里去的。中国的诗人具有一个很特别的传统,他在行事上尽管势利熏心,只往上爬,做起诗来总是志在山林,推重隐逸,例如韩愈,在《上宰相书》中那么热心做官,但《山石》那一首诗中(取其收在《唐诗三百首》里,大家多知道)却说“人生如此自可乐,岂必局促为人”。诗豪与九斤老太正是一伙儿的人,或者可以说是诗与散文的两方面,因为诗人歌颂山林,写散文时便将变为嗟叹人心不古了。在原文中,这些部分都含有诙谐成分,挖苦诗人固不必说,便是九斤以至六斤,那么规则的递减一斤,也原是涉笔成趣的写法,七斤嫂斤斤于斤数的多寡,引私秤为证据,自然更是故作幽默罢了。
三〇 民俗资料
在《风波》这篇小说里,有好些乡村民俗的资料,这是值得注意的。如第一节云:“面河的农家的烟突里,逐渐减少了炊烟,女人孩子们都在自己门口的土场上泼些水,放下小桌子和矮凳;人知道,这已经是晚饭时候了。”又如女人端出乌黑的蒸干菜,又云七斤嫂将饭篮在桌上一摔,这都零碎而简洁的写出民间在夏天吃晚饭的情形来。九斤以至六斤这四代的名字本来是开玩笑的,但说明云:“这村庄的习惯有点特别,女人生下孩子多喜欢用秤称了轻重,便用斤数当作小名。”这却说的是事实,而且也还是很普遍的习惯。七斤骂过赵七爷是“贱胎”,七斤嫂对着他的丈夫乱嚷,叫他作“死尸”,都是骂人的话,但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很好的)习惯。女人在乡村尽管被打被欺凌,有的却也很口头倔强,死尸和杀头这些话挂在嘴边的并不少见。说是七斤嫂特别泼悍,也不并然,在着急气恼的时候更容易多漏出来,那是很自然的事。七斤拿着象牙嘴白铜斗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大概是故意夸张的描写,普通乡下男人只用毛竹烟管,长约三尺,女人用的较长,多是湘妃竹,但也没有到六尺的。六斤的饭碗破了一角,拿到城里去钉,用了铜钉十六个,也是随便说的,因为一只三炉碗,即使对裂了,如照乡下两个钉一排的钉法,五六排也就够了吧,至于一个钉几文钱,那已记不清楚,或者是三文一个亦未可知。
三一 两个故乡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很好的格言,也说得很好,没有尼采式的那么深刻,但是深远得多了。
这里前后有两个故乡,其一是过去,其二是现在的。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了这个年青的农民,写出小时候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现在先从闰土说起。这闰土本名章运水,小说里把土代替了水字,闰运是同音的,也替换了,在国音里闰读如润,便有点隔离了。他的父亲名叫章福庆,是城东北道墟乡杜浦村人,那里是海边,他种着沙地,却是一个手艺工人,能制竹器,在周家做“忙月”,意思即是帮忙的,因为他并非长年,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晒谷的时候来做工罢了。他有时来取稻草灰,也带了运水来过,但是有一年因为值祭,新年神像前的祭器需要人看守,那时便找运水来担任,新年照例至正月十八为止,所以他那一次的住在城内是相当长久的。
三二 看守祭器
本文中说大祭祀的值年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小说是一九二一年写的,计算起来该是一八九一年左右,事实上是光绪癸巳即一八九三年,那时鲁迅是十三岁。在覆盆桥周家有两个较大的祭祀值年,其一是第七世八世祖的致公祭,由致中和三房轮值,致房下分为智仁勇,智房下又分为兴立诚,鲁迅是兴房派下的。所以须得二十七年才能轮到一回。其二是第九世祖的佩公祭,单由致房各派轮值,这只要九年就够了。一八九三年轮值的祭礼乃是佩公祭,因为在丙申即一八九六年伯宜公代立房值年,白尽义务(立房的子京将祭田田租预先押钱花光,发狂而死,已见“百草园杂记”中)正是此后第三年。其次是佩公祭资产较多,祭祀比较丰盛,神像前有一副古铜大五事,即是香炉烛台和花瓶,很是高大,分量也很重,偷去一只便很值点钱,所以特别要有人看守才行。还有一件特别的事故,便是鲁迅的曾祖母戴老太太以七十九岁的高寿于前一年即壬辰的除夕去世,大堂前要停灵,值年的祖像只好移挂别处,就借用了仁房所有的“大书房”,在“志伊学颜”的横匾下陈设起来。那是在大门内西偏,门口没有看门的人,很是不谨慎,当时仁房玉田在那里设着家塾,孟夫子即孔乙己就有时会溜进来,拿走一点文房具的。因此之故,看守更是不可少了。
三三 闰土父子
本文里说闰土能装弶捕小鸟雀,这是他父亲的事,在《朝华夕拾》中曾有过一段叙述。他的父亲名福庆,小孩们叫他“庆叔”,是种地兼做竹匠的,很是聪明能干,他用米筛捕鸟,关在用竹络倒放撑开的麻袋里,后来拿锡酒壶盛大半壶水,把小鸟的头塞在壶口内,使它窒息而死,都是很简单巧妙的。壬辰那年冬天特别冷,下雪很多,积得有尺把厚,河水也冻了,有一两天航船不能开行,是向来少有的事情。因为大雪的缘故鸟雀无处得食,所以捕获很容易,这以后就再没有这种机会,即使下点雪,也没有那些鸟来了。这事可以断定是在壬辰冬天,因为癸巳正月里一直忙丧事和祭祀,不能再有这闲工夫了。闰土出场那时是第一次,中间隔了六年,他第二次出场是在庚子(一九〇〇年)正月,初七日日记下云,“午后至江桥,运水往陶二峰处测字,余等同往观之,皆谰语可噱。”测的不知是什么字,但澜语有些却还记得,有混沌乾坤,阴阳搭戤等句子,末了则厉声曰:勿可着鬼那么的着!闰土乃垂头丧气而出,鲁迅便很嘲笑他,说他瘟了,学陶二峰的话来说他,使得他很窘。过了几年之后,庆叔显得衰老忧郁,听鲁老太太说,才知道他家境不好,闰土结婚后与村中一个寡妇要好,终于闹到离婚,章家当然要花了些钱。在闰土不满意于包办的婚姻,可能是有理由的,但海边农家经过这一个风波,损失不小,难怪庆叔的大受打击了。后来推想起来,陶二峰测字那时候大概正闹着那问题,测字人看出他的神情,便那么的训斥了一顿,在这里也正可以看到占卜者的机警与江湖诀了。
三四 豆腐西施
闰土的第三次出场是在民国以后,姑且说是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吧。假定他是与鲁迅同庚的,那么那时该是三十二岁,但如本文中所说已经很是憔悴,因为如老实的农民一样,都是“辛苦麻木而生活着”,这种暗淡的空气,在乡村里原是很普遍的。鲁迅的第二个故乡乃是民国八年(一九一九)的绍兴,在这背景出现的仍是闰土,他的样子便是民初的那模样,那海边的幻景早已消灭,放在眼前的只是“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的老屋。那些稻鸡,角鸡,鹁鸪,跳鱼,以及偷吃西瓜的小动物,叫作俗音遮字,小说中写作犬边查字的,都已不见影踪,只换了几个女人,里边当然也有衍太太,但特别提出的乃是绰号“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豆腐西施的名称原是事出有因,杨二嫂这人当然只是小说化的人物。乡下人听故事看戏文,记住了貂蝉的名字,以为她一定是很“刁”的女人,所以用作骂人的名称,又不知从哪里听说古时有个西施,(绍兴戏里不记得出现过她,)便拿来形容美人,其实是爱美的人,因为这里边很有些讽刺的分子。近处豆腐店里大概出过这么一个搔首弄姿的人,在鲁迅的记忆上留下这个名号,至于实在的人物已经不详,杨二嫂只是平常的街坊的女人,叫她顶替着这诨名而已。她的言行大抵是写实的,不过并非出于某一个人,也含有衍太太的成分在内。
三五 搬家
《故乡》是一篇小说,读者自应去当作小说看,不管它里边有多少事实。我们别一方面从里边举出事实来,一则可以看著者怎样使用材料,一则也略作说明,是一种注释的性质。还有一层,读者虽然不把小说当做事实,但可能有人会得去从其中想寻传记的资料,这里也就给予他们一点帮助,免得乱寻瞎找,以致虚实混淆在一起。这不但是小说,便是文艺性的自叙记录也常是如此,德国文豪歌德写有自叙传,题名曰“诗与真实”,说得正好,表示里边含有这两类性质的东西。两者截然分开的固然也有,但大半或者是混合在一起,即是事实而有点诗化了,读去是很好的文章,当作传记资料去用时又有些出入,要经过点琢磨才能够适合的嵌上去。这篇小说的基干是从故乡搬家北来的这一件事,在一九一九年冬天,于十二月一日离北京,二十九日回京,详细路程当查《鲁迅日记》,今可不赘。但事实便至此为止,此外多有些诗化的分子,如叙到了家门口时的情形,看见“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这写是很好,但实际上南方屋瓦只是虚叠着,不像北方用泥和灰粘住,裂缝中容得野草生根,那边所有的是瓦松,到冬天都干萎了,不会像莎草类那么的有断茎矗立着的。话虽如此,若是这里说望见瓦楞上倒着些干萎的瓦松,文字的效力便要差了不少了。
三六 狗气杀
其次,在搬家之前处分那些家具,那里没有旧货店收购,(固然收购的价格,木器也是劈柴价钱罢了。)少数有人要买的只出有限的代价,大部份给了人家,有些是被明拿或暗偷了去了。本文中特别提出豆腐西施顺手牵羊的拿走了一个“狗气杀”,这里原是涉笔成趣,而且狗气杀这东西的确也值得记述,本文里有括弧注云:“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绍兴养鸡照例用剩余米饭,拌入米糠,给鸡吃了特别健康,又多养的是线鸡,即阉过的公鸡,养大了非常肥嫩,外间称为越鸡,是有名的物产。有余地造“鸡间”,圈养在那里的人家,普通只用鸡砦来盛糠拌饭,这也是脸盆似的一个木盘,边上直竖着一枝木柄,以便执持,因为是关在里边,狗不会得进来,所以无须装有栅栏,虽然狗钻空子撞门潜入,偷吃一空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但那只可算是偶然的了。在临街的住户,或是一两进的房屋,鸡便在路上明堂(院子)里散步,那么这狗气杀便是必要,乡下没有人家养狗,可是街上的狗很多,算来都是野狗,却吃得相当肥胖,它固然不单靠糠拌饭为生,也总是它预算中一个重要项目吧。照这样说来,鲁迅家中养鸡的器具该是平常的鸡砦,不过这只是讲道理说事实,若豆腐西施与狗气杀则是小说,原不是一件事情。
三七 木刻书板
搬家前器具的损失,在小说里不可能有具体的记述,本文中的一副手套,十多个碗碟和狗气杀,那全是点缀,但即小以见大,大概情形也就可以想见了。但是事实上最觉得可惜的还是器用以外的一副无用的木刻书板,即是鲁迅所辑的《会稽郡故书杂集》。这在民四乙卯(一九一五年)四月托清道桥许广记所刻,付银元四十元,刻成印书一百部,这板搁在楼上,整理什物时把旧存伯宜公的《入学试草》(进秀才时的文诗,刻印送给亲友的)刻板付之一炬,无意中却将这《杂集》的板也一起烧掉了。在前一年即民三甲寅(一九一四年)九月,鲁迅曾将银洋六十元交给金陵刻经处代刻《百喻经》上下卷,印书四十部,余款六元,见于卷尾附识,这副板留在南京,可能还是存在。鲁迅那时辑录逸文,为《古小说钩沉》,大部分已经完成,对于佛经中的譬喻故事也很看重,特别抄出这部《百喻经》来,给它翻刻。至民十五(一九二六)年王品青加以标点,用铅字印行,用它梵文的原名曰“痴华鬘”,鲁迅替他写了一篇题记,是用文言的,这与替章川岛写的《游仙窟》题记不知道收在全集拾遗里没有。《痴华鬘》原意是说痴人戴的花冠,西洋承希腊的余风称诗文选集为“花冠”,因为花冠是采集各种花朵所编成的,原来古代印度也有此称,中国虽然说“含英咀华”,意思有点相近,可是这“吃”的说法总是有点庸俗了。
三八 路程
从绍兴到北京的路程,可以分作两段,第一段是绍兴至杭州,第二段是杭州至北京。这两段长短不大一样,但是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前段水路坐船,后段陆路坐火车。杭州南星桥站出发,当天到达上海南站,次早北站上车,在南京浦口轮渡后,改坐津浦车,次日傍晚到天津,再搭那时的京奉车,当夜可抵正阳门,其间要换车四次,但坐火车总是一样的。绍兴出西郭门至萧山的西兴镇只有驿路一站,坐民船只一夜就够了,从西兴徒步或乘小轿过钱塘江,那时已用小火轮拖渡,平安迅速,对岸松毛场上岸便是杭州,离南星桥不远,来得及买票上车。这一夜的民船最有趣味,但那也以归乡时为佳,因为夏晚蹲船头上看水乡风景确实不差,从绍兴来时所见只是附郭一带,无甚可看,而且离乡的心情总不太好,也是一个原因。本文中说到路程,只是水路那一段,因为是搬家去的,连到家的时候也显得有点暗淡,离家时自然更是如此,虽然说“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很简单却写的很是得神。同行的人本文只说到母亲与宏儿,这也自然是小说化的地方,事实上同走的连他自己共有七人,其中两个小孩都是三弟妇的,长女末利才三岁,长子冲两岁,时在乡下病卒,次子还没有名字,生后七个月,小说中便将他诗化了,成为八岁的宏儿,因为否则他就不能与闰土的儿子水生去做朋友了。
三九 阿Q正传
说到《阿Q正传》,这是一个难问题,因为篇幅长内容有点复杂。我们不谈文艺思想,只说这里所用材料里有哪些事实,现在便从那题目开始。写这篇小说的缘起,大家从著者本人以及晨报社的编者那边大概听见说过,当时是在北京《晨报副刊》上发表的,这件事与本文的性格很有些关系,在民国十年(一九二一)以前各报都还没有副刊,《晨报》在第五板上登载些杂感小文,比较有点新气象,大约在那年秋冬之交,蒲伯英发起增加附张,称之曰“副镌”,由孙伏园管编辑的事。蒲伯英又出主意,星期日那一张副刊要特别编得多样出色,读起来轻松,他自己动手写散文随笔,鲁迅便应邀来写小说,这便是《阿Q正传》。在这中间有几种特点,其一为星期特刊而写的,笔调比平常轻松,却也特别深刻。其二因为要与《新青年》的小说作者区别,署名改用巴人,一时读者多误会是蒲伯英所写,他虽是四川人,与“巴”字拉得上,其实文笔是全不相同的。其三,小说里地点不用鲁镇,改称未庄,那里也出现酒店,并无名字,不叫作咸亨了。正传共分九节,每星期登载一节,计共历九个星期,小说末后注云“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假定是十二月中旬写毕,那么开始揭载当在十月上旬,《晨报副刊》合订本在图书馆中当然存在,可以查考的确时日,现在不过推定一个大概罢了。
四〇 正传
正传的第一章是“序”。这序是一篇所谓蘑菇文章,是冲着当时整理国故的空气,对那些有“历史癖与考据癖”的先生们开玩笑的。这里第一段是关于“正传”的名称的考究,像煞有介事的加以仔细的穿凿,从“列传”说起,觉得许多名称都不合适。“列传”是史书的体裁,“自传”不能由别人代写,“家传”是要家属代求,“小传”则他又更无别的“大传”。古代小说家有《汉武帝内传》,记遇见西王母的事,是属于神仙家的,伶玄著《飞燕外传》,又称为“赵后别传”,鲁迅在抄辑古小说,对于这些著作,知道得很清楚,所以都隐括在里面。这些人在史上有“本传”,所以可有“外传”“别传”,这里的主人公却并不是,著者特别拉出林琴南来道:“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我辈却不可的。”迭更司这小说的原名我记不清楚了,林译用了这么一个书名,虽是比什么香钩情眼等要好得不少,这里却不禁引来做个材料,也正是“操刀必割”吧。林琴南又译有哈葛得的一部《迦茵小传》,以前有人译过下半部,为的保存女主人公的道德,把她私通怀孕部分略去,说是上卷缺失,林氏将全部重译出来,鲁迅对于此本颇有好感,可能这“小传”的名字可以衍用的了。但他觉得不够奇特,所以说阿Q更无别的“大传”,也不能用,结果从“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句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
四一 阿Q
序的第二段是考究阿Q的姓名籍贯。主要是名字,本文中说这读音是阿桂或阿贵,但是未能决定,因为他既非号叫月亭,或证明生日在八月里,便不能决定是阿桂,而他又没有名叫阿富的兄弟,说是阿贵也证据不足。几经考虑之后,只好来用拼音,本来注音字母正可以用,但是没有意思,所以故意撇开,改用洋字,如照威妥玛式拼音第一字也应用“开”字,略作阿开这也没有意思,更进一步说照英文拼法,用“寇”字成为阿寇,这里固然在讽刺用罗马字拼音只知道照英文读法的学者们,实际上乃是本意要用这个Q字,因此去转了那么一个大圈子,归结到这里。据著者自己说,他就觉得那Q字(须得大写)上边的小辫好玩。初版的《呐喊》里只有《阿Q正传》第一页上三个Q字是合格的,因为他拖着那条小辫,第二页以后直至末了,上边目录上那许多字都是另一写法,仿佛是一个圆圈下加一捺,可以说是不合于著者的标准的了。阿Q在《正传》里是一个所谓箭垛,好些人的事情都堆积在他身上,真是他自己的言行至多只是两三件罢了,为得他在乡下特别有名,那两三件事情特别突出么,也并不见得,他的当选实在乃是为他的名字。假如鲁迅写平常的小说,就是像《呐喊》里前面那些小说,他可能就叫他阿桂,若是要写他的事情。但这回是为星期特刊写的,所以在这名字上面也加上了这一点花样了。
四二 为什么姓赵
在《正传》里有两三件事情的阿桂假如真是阿Q本人,那么他是有姓的,他姓谢,他有一个哥哥叫作谢阿有。可是这《正传》中所要的并不是呆板的史实,本文说他似乎是姓赵,这样可以让秀才的父亲赵太爷叫去打嘴巴,说他不配姓赵,从第二日起他的姓赵的事便又模糊了,所以终于不知道姓什么。其实如说阿Q姓谢,自夸与谢太爷原是本家被谢太爷打了之后,不准姓谢,也是可以的,但这样也就没有多大意思了。为什么呢?秀才的父亲是赵太爷,这与那“假洋鬼子”的父亲是钱太爷都是特别有意义的,这《百家姓》的头两名的姓氏正代表着中国士大夫的新旧两派,如改为姓谢姓王,意思便要差得多了。《狂人日记》中的赵贵翁也就是代表这派势力,(古久先生即是所谓国故与国粹,)《风波》中的赵七爷更显然是反动的遗老,所以是一伙儿的人。著者当时未必有这种计划,但随手写来,自然归纳到这里,我们这么的说,或者不算是什么附会。说到籍贯,阿Q算作未庄人,本来可以不成什么问题,但著者要讽刺那些喜称郡望(如赵曰天水,钱曰彭城)的好古家,于是又“蘑菇”了一会儿,仍把这作为悬案,姓名籍贯三问题一个也不曾解决。结末云:“我所聊以自慰的,是还有一个‘阿’字非常正确,绝无附会假借的缺点。”这话说的很是滑稽,同时对于学界的讥刺也很是深刻的。
四三 优胜纪略
《正传》的第二章是“优胜纪略”,第三章是“续优胜纪略”。这题目虽然并不一定模仿“绥寇纪略”,但总之很有夸大的滑稽味,便是将小丑当作英雄去描写,更明显的可以现出讽刺的意思来。所谓优胜即是本文中的“精神的胜利”。这个玄妙的说法本来不是阿Q之流所能懂的,实际上乃是智识阶级的玩意儿,是用做八股文方法想出来,聊以自慰,现在借了来应用在阿Q身上,便请他来当代表罢了。在清朝末期,由于帝国主义的猖獗,异族政府的腐败,民间感觉不满,革命主张与改良主义相继发生,但一般顽固的还是反对。有些是承认不好,却说“家丑不可外扬”,如《狂人日记》第八节所说:“总之你不该说,你说便是你错!”是一个好例。一时举不出别的知名的人来,这里可能著者是根据他的本家举人椒生叔祖所对他说过的话。又有些人更进一步,中国所有坏处和缺点都是好的,如辜鸿铭极力拥护过辫子和小脚,专制和多妻,又说中国人脏,那就是脏得好。《新青年》上登过一首林损的新诗,(他是反对派,但是写了白话诗送给刘半农胡适之看,他们便把它登上了,)头两句云:“美比你不过,我和你比丑。”鲁迅时常引了来说明士大夫的那种怪思想,肮脏胜过洁净,丑胜过美,因此失败至少也总就是胜利,即形式上虽是失败,但精神上胜利了,只要心里想这是“儿子打老子”。
四四 胜利一
这一回里的胜利是前后两段。前段是对于“闲人”的,即是游手好闲的人,这也可以称作流氓,方言叫“破脚骨”的便是。但是他们有大小之分,大破脚骨大概是青红帮人物,为非作歹,搞的都是大票生意,那是另一回事,与我们现在有关系的只是那些小破脚骨罢了。他们在街上游行找事,讹诈勒索,调戏妇女,抢夺东西,吵嘴打架,因为在他们职业上常有挨打的可能,因此在这一方面需要相当的修炼,便是经得起打,术语称曰“受路足”。鲁迅的一个本家伯父名叫四七,在祠祭时自述他的故事,“打翻又爬起,爬起又打翻,”是一个好例,起码要有这样不屈(?)的精神,方才进得他们的队伙里去。在这一点上,阿Q却是不够的。他是一个北方的所谓“乏人”,什么勇气力气都没有,光是自大,在这里著者正是借了他暗指那士大夫,这也说不定。他与闲人冲突,便因为闲人们爱讥笑他,犯他的讳。他的头上有癞头疮疤,所以讳说“癞”字以及一切同音的字,又推广到“光”字“亮”字,后来连“灯”“烛”也都忌讳了。老太婆们有些忌讳,乃是关于不吉的事的,若是关于个人的忌讳,则是士大夫所独有,宋朝有知州田登讳“灯”为“火”,元宵放灯称为“放火”,俗语至今说:“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就这冲突的原因来看,对方是闲人,这边虽然也似乎是闲人模样,但性质略有不同,那种自大是并非闲人所有的。
四五 胜利二
阿Q与闲人相打,事实上是挨闲人的打,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墙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形式上是完全打败了,但是他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这样在精神上也就得了胜利。后来人家知道了他这意思,便先对他说,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要他自己承认,他更进一步的说,这是在打虫豸,好不好?可是闲人并不放他,仍旧给他碰上五六个响头,方才住手。人家以为这回他一定遭了瘟了,但是并不然,阿Q还是得胜的走了,他觉得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既然是第一个,岂不也就胜过了一切旁人了么?这说明或者未免对于阿Q挖苦得太深刻了一点,但我们看上边林损的诗里,美比不过,同你比丑的话,便可明了挖苦并不过当,至少这拿来应用于林损诸公总是很适合的。后段的胜利与这里颇有关联,虽然形式很不相同。阿Q在戏台下赌摊赌钱,好容易赢了些洋钱角子,一下子被人拿走了。这是一个大失败,说是算被儿子拿去了吧,说自己是虫豸吧,都还是忽忽不乐,好像精神上也失败了。但是他立刻转败为胜,他举起右手,在自己脸上连打了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心平气和起来,慢慢觉得是自己打了别人一般,心满意足的躺下了。实际上有没有这样的人,我不能知道,但是这里具体的写出士大夫夸示精神的胜利的情状,总是够十分深刻的了。
四六 牌宝
那第二个胜利的背景是戏台下的赌摊。关于赌摊,可惜我没有一点知识,可以加些说明,不然这倒是很好玩的。本文中说是“押牌宝”,小时候所听到的也常是这个名称,虽然事实上有各式各样的玩意儿。据那时候的了解,牌宝是用骨牌中的天地人和四张,每回在盒子里装上一张,让人猜押,一人做庄是庄家,一人做宝的叫作宝官。做宝很不是一件容易事,传说昔有夫妇开赌场,丈夫做庄,妻子做宝,每回拿盒子去放在窗口,由她做好了仍放原处,再拿去开宝。有一回,接连的开了若干次,都是同一张牌,大出赌客的意外,庄家赢钱甚多,及至回到房内,却发见妻子已经吊死了。原来她听见最初她的丈夫大输,非常忧急,一时心窄便上了吊,外边不知道,仍旧把盒子搁在窗口,随复拿去,所以开出来老是那一张牌,后来乃有“棺材头宝”的名称云。这传说可能有误传,我只是道听途说的记录下来,希望有同乡博闻的朋友能够给我们说一个清楚。曾有人说,本文中庄家所唱的话不大确当,这也正是可能的事,因为著者没有机会亲身去看过。只是在看社戏或从戏台下走过的时候,耳朵里听见他们抖抖的沙哑的唱声而已。本文中所说的唱词或者不是牌宝所用的也未可知,或者是牌九所用的么?我也全是茫然,这里只有敬候高明的指教了。
四七 赌摊
赌摊在乡下随时都有,反正闲人原是通年闲着,赌摊开时不愁没有人来,但戏台下自然最好。为什么呢?平常闲人们聚集拢来,大半是内行,不大有多少油水,戏台下人杂,可能有些“瘟孙”来上当,便好大大的掳一批了。赌摊大抵设在戏台底下,或是台后面闲空地方,在地上放着一两盏点洋油的长嘴马口铁小壶,开始他们的把戏。他们有两个步骤,最初是正式赌钱,赌客的钱渐渐的输入庄家的腰间,这赌场便顺利的开下去,若是倒转过来,庄家的钱输给赌客了,那时就得使用别的办法。忽然间有人打起架来了,洋油灯一下子弄灭,不但赌客的摊上的钱连他手里口袋里的也都不见,假如没有像阿Q似的被打上几拳,那已经是很运气的了。这时候有的假装衙役来捉赌了,有的只是打架,反正都没有关系,由庄家一伙的人扮演,把钱掳走就完事。阿Q原是乏人,但这里又被写成瘟孙,本来他在社会上混,这点经验也该有的,只是著者要写赌摊的那一幕,不能不把他暂且屈尊一下了。本文中说那些摆赌摊的多不是本村人,为的是小说要省事,不想拉扯开去,其实那都是近地的破脚骨,特别是与衙役有连络的人,平常也与阿Q相识的,庄家的唱词中有“阿Q的铜钱拿过来”,可以为证。唱时将对方的名字加在里边,这是常有的事,著者这一句记录可以说是有事实的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