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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校邠庐抗议》后
(1888年)
右《抗议》二卷,吴县冯林一宫允所著书也。宫允自序称:“桂芬读书十年,在外涉猎于艰难情伪者三十年。一官无言责,怀欲陈之而未有路。乡居时创小大户均赋议,辄中佥壬所忌。”盖当时顾亦未有好之者。
嗣读《显志堂集》,知宫允于辛酉、壬戌在沪设会防局,襄筹防剿。继又定入皖乞师之策,东南大局赖以旋转。又与当道详减东吴浮赋。殁后,乡人追念前劳,吁请奏建专祠,旋蒙俞允。
夫儒者任道之重,著书用书,皆完吾分内事,原不冀异日之馨香。然有阴行者必有昭名,当时谣啄之徒,媢嫉性成,百计以挠其议者,卒无损乎毫末。乃有志竟成。俎豆之报且近在身后,而遗书亦遂稍稍见采于世。士之怀材不遇,汶汶于当时者,亦何患无见伸之一日哉!议凡四十九条,与拙著《治平通议》颇多异同,然各有宗旨,并存可也。
夜庐灯火,意有所感,爰书以自励。
〔按〕本文录自《蛰庐文略》第十四篇。篇末注明“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