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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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人在江湖

(感谢大收藏夹、书友2017、天星夜残、S司机、合金使徒等几位兄弟的打赏支持,谢谢!)

罗锋家的院子在村子的尽头。

罗家三间大正房,东西两边厢房,正房和两边厢房还各有一间耳房。大门口又有一排门房,四合而成一栋小院,在正房后面还有一排三间后罩房。

山石泥土垒成的屋墙,茅草毡的顶,简陋是简陋了些,但却也胜在宽敞。

罗家人多,几兄弟虽也陆续成年,可也还没有分家另过,一大家子都是住在这座院子里。

三间正房,一间是厅堂,另两间则一间是罗父罗母的卧室,还有一间是小六的卧室。

正房后面的三间后罩房以前是三个未出嫁的姐妹房间,东西两厢则是已成婚的大哥和二哥的房间。

正房和厢房两边的四间耳房,则分别是老三老四老五的房间,还有一间是织布的织房。

南面的几间倒房,则分别是厨房、柴房以及一间牲口棚。

院子背山面水,后面就是长白山,东边则是一条从山上发源下来的南溪。在植满桑柳的河岸下去,就是铺满鹅卵石的溪岸,南溪不宽,也就是数丈宽。平时,溪里只有两三丈宽的水面,溪水也只是不到膝盖深,唯有到了雨季山洪来临时,才会有混浊的滚滚山洪水平岸。

罗锋从汲郡挖河回来了,给这个家带回来了许多米面钱粮,家里的米缸填满了,母亲和嫂子妹妹们的脸上也又充满了笑容。

吃过晚饭,罗锋挑着水桶到南溪挑水。

家里平时的用水,基本上都是从南溪里挑水吃,南溪水很清澈,也很甘甜,除了村西李乡正家挖了水井,南山村其余的村民们一直都是从这溪里打水喝。

通往小溪的小道经过长年累月的踩踏,形成了一条弯曲的路径,小路很窄,两边是旺盛生长的杂草。

打上满满的两木桶水往回走,肩上沉甸甸的。

小六看见罗锋挑水,也跟着拿桶挑了一担。

西天的霞光暗淡了,小山村宁静而又美丽,只是比从前少了些许活力和笑声,这个有六十多户人家,足有三四百口人的村子,大部份的男人都被征召去做役了,好多人和罗瘸子一样一走就是一年都还没回来。

到下半年,甚至许多刚满十六岁的中男,以及不少五十多岁的老头都被征召去做役,缺少了这些顶梁柱的村子,便不免显得死气沉沉。

本是快到秋收的季节,可村前的田地里庄稼却长的很差,没有壮劳力,女人们根本种不好地。

路边,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正坐在那里凝望着村路的远方,希望能够盼到儿子们的归来。

“小五,挑这么多水做啥?”她问。

“烧水洗个澡,一直赶路,身上都臭了。”罗锋笑着说道,来到这个时代许多天了,他慢慢接收了这个身份,也慢慢的接受了原来的那份记忆,但对这个时代的许多生活习惯,生活方式还是不能接收。

路上赶路没条件洗澡,身上早就臭了,昨天住在县里也没机会,今天到了家,终于有空了,他决心把身体好好的洗涮洗涮。

“到家了就是好,我家那几个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了。”老妇人叹气道。

“放心吧,五婆婆,我七叔他们肯定很快就能回来的。”

罗锋家里有两个很大的水缸,一口缸能存三担水,和小六把两口缸都挑满了,他们还各又挑了一担水。

厨房里,小妹已经又烧起了火。

“小六,一会你也好好洗洗,瞧你身上脏的,头发都出油了,我估计都有虱子跳蚤了。”

“哥,天冷,不想洗。”小六脏兮兮的却浑然不觉,他吸溜着鼻涕,手掌一擦,然后在身上一抹,看的罗锋直皱眉。

“不行,一定得洗,今天我们都要洗,一会小妹也要烧水好好洗浴一番。要常保持卫生清洁,否则容易得病,还有啊,以后早上最好是烧些开水凉了喝,喝凉开水比生水好,不容易生病。”

他不耐烦的对弟弟妹妹教导道。

“哥,要洗澡我到溪里去洗就好了,哪用的着烧水洗,浪费柴火。”小六不以为然的道。

看着水烧开,罗锋已经迫不急待的舀水倒入早准备好的一个大木桶里,他感觉现在浑身骚痒,甚至在路上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捉到了跳蚤和虱子,说实话,这些小玩意在后世的时候他根本见都没见过,可现在却清楚的感受到了他们的存在。

这些小东西在身上在头发里爬来爬去,让人浑身的不自在。

掺上些冷水,调好水温,罗锋脱的赤条条直接就跳进了木桶里,他甚至把头都埋进了水里,在水下憋的快受不住了才露出头来。

微烫的水,让他暂时感受不到了虱子和跳蚤的骚扰,甚至身上的酸臭以及油腻感也都消除,整个人前所未有的舒坦。

泡了一会,感觉身上那层厚厚的污垢已经泡松了后,罗锋开始狠命的揉搓身上的皮,一层层的泥垢被搓成黑色的长条,看着恶心,搓着却感觉上瘾。

几乎把全身都搓下一层皮来,看着皮肤终于露出了本色,罗锋感觉舒坦了许多。

桶里的水已经脏的跟墨水一样,上面还飘着层油渍。

换掉脏的不能看的水,重新倒满。

这回罗锋拿出事先弄来的灶灰洗头,灶灰就是草木灰,在没有洗发水的时候,这东西还是有不错的清洁发头的作用的,特别是能去油。

使命的揉,使命的搓,搓到满头长发起泡泡,再反复的洗,洗到后面已经感受到原本粘结成块的头发终于一散散滑散,感觉不到油腻。

连洗了三桶水,罗锋才终于擦干净身体,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衣服很旧,打着补丁,洗的发白可却十分干净。

换上这身衣服,甚至能感觉衣服有点点偏小。

这套衣服的式样是寻常百姓的穿着,上身是件齐膝的大袖衣,下身则是一条腿管裤,面料是麻布。

这种衣服式样称为褶裤,是自南北朝以来最流行的服饰,从贵族到百姓再到军人,都有这种服饰,只不过略有区别,比如贵族会在褶裤外加袍裳,他们的大袖衣的袖袍也越加宽大,而军人的袖袍更加窄小。

像罗锋这样的平民,便是直接穿着褶裤,衣袖很小,不会有多余的面料来宽袍大袖,裤子的腿很肥大,也俗称大口裤,在膝盖那里还会习惯性的要绑个绳带束缚。

虽然天已经变凉了,可穿的依然还是单层的,还没穿夹袄。

走到院子里,感觉整个人都清爽多了,似乎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在散发着自由的呼吸。

“哥,我帮你梳头。”

小妹看到罗锋披着湿发出来,连忙拿着把木梳上前。

“好。”

小妹拿的梳子十分的细密,这种梳子又称篦子,是对付虱子的好东西,虱子很难过过那细密的梳齿,会被梳下来。

小妹梳的很认真,一遍遍的梳,每梳一次就要检查一下,若是看到有梳出来的虱子就会很高兴的通知罗锋,然后拿两个指甲碾死,吧唧一声,可恶的虱子终于被灭杀了。

梳理过后,小妹还细心的帮罗锋擦干头上的水,然后给他把头发盘起来,插了个木荆钗,最后再用一块布巾包起。

包的很简单,有点类似后来陕西农民头上的羊肚巾。

本来罗锋才十六,还没加冠成人,但他如今都已经开始服役,在大家的眼里他已经算是个大人了,因此没加冠但也开始将头发盘起,是个束发成童了。

“哥,你好精神啊,啥时给我娶个嫂子回来啊!”小妹看着洗澡过后的五哥神色飞扬,不由的有些出神的道。

跟姑母聊天后出来的秦琼看着罗锋,也不由的眼前一亮。

之前的罗锋跟个乞丐一样,而现在却精神抖擞。

“好小伙,若是换成皂衣,倒还真是威风凛凛的公家人了。”

“谢二哥夸赞,锅里烧了热水,二哥也洗洗吧。”

“要的,这一路奔波,也早感觉身上汗粘粘的不舒服了呢。”秦琼笑着说道。

等秦琼洗完出来,表兄弟俩个坐在大门前,看着黄昏下的田野。

“明天我就回去了,等有空的时候你和姑母他们也来历城家里住会。”

“嗯。”罗锋点头,刚刚回来,其实家里也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比如两个姐妹出嫁了,他还没去过她们的夫家,他还跟母亲商量好了,要为两个姐妹各准备十贯钱的陪嫁补送过去,身为娘家兄弟,总得为姐妹们撑腰的。

以前没条件没办法,现在有了点条件,总要补上的。

“我这趟回来也是告假,估计回去看望过母亲后,就得赶回登州军营去。”

“以后总有的是机会再见面的,二哥回了军营,我也还在章丘,有空我会时常去历城拜见舅母的。”

“我其实也没有什么可交待你的,你马上要到县衙当差,虽说只是个捕快,可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到哪里都得小心谨慎。你年轻,又是县令直接任命的捕快,在县衙里其实没根基没墙脚,只怕一步步的也并不容易,切记低调谨慎,这差事若能当就当,若实在不行,就辞了回家也是,安心在家几年,练好武艺,等你成丁,到时我想办法让你到军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