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管家吉夫斯4:行啦,吉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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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嗨,果丝。”我开口打招呼。

从表面上绝对看不出我有什么异样,但其实我心里可犯糊涂了。眼前这副景象不管是谁看了都要犯糊涂的。话说这个粉克—诺透在我印象当中是内向羞涩、畏畏缩缩的呆瓜一个,连请他去参加星期六下午的教区聚会,他也会紧张得像秋风中的山杨树那样瑟瑟发抖。但这回,要是我理解得没错,他这是准备去参加化装舞会,而这项娱乐活动就算对铁汉子来说也是出了名的不好对付。

不仅如此,他参加化装舞会——注意了——却没有像个有教养的英国绅士那样打扮成小丑皮埃罗,反而打扮成梅菲斯特,不用说,这就要求穿上红色紧身裤,还得贴上一副怪吓人的假胡子。

怪,不得不承认吧。不过喜怒哀乐都要不形于色,没教养的人才会大惊小怪,而我,就像刚刚提到的那样,礼貌淡定地跟他“嗨”。

他躲在灌木丛一样的胡须里咧嘴一笑——好像有点儿腼腆。

“啊,嗨,伯弟。”

“好久不见了,来一杯?”

“不用,多谢了,我马上就走,这回来就是想问问吉夫斯我这么打扮怎么样。你觉得怎么样,伯弟?”

哼,答案自然是“简直太丑了”。不过我们伍斯特家人讲究方式,并深谙待客之道,从不对房梁下的老朋友说他们有碍观瞻。我避而不答。

“我听说你上伦敦来了?”我轻描淡写地说。

“嗯,对。”

“多少年都没来过了吧?”

“嗯,对。”

“今晚是找乐子去啊。”

他打了个寒战。我注意到他神色慌乱。

“乐子!”

“对这场聚会还是狂欢什么的你不激动吗?”

“哦,我觉得还好吧,”他的声音平板单调,“我好像得走啦,十一点开始,我叫出租车在外头等着……吉夫斯,你去看看车还在不在?”

“遵命,先生。”

门关上了。屋子里的一切仿佛静止了,有点拘谨。我调了杯酒,而果丝这个自虐狂开始照镜子。最后我决定,最好还是跟他挑明我知晓他的近况,这样也许能让他放松下来,对一个充满同情心的过来人谈谈心事。我总结过,那些中了招的人最需要的就是一副好耳朵。

“我说果丝,隐士先生,”我说,“你的事儿我都听说了。”

“啊?”

“你那个小问题啊,吉夫斯全都跟我说了。”

他似乎没怎么放轻松。其实这很难说得准,因为这家伙可是埋在梅菲斯特的胡子下面,不过我觉得他红了红脸。

“真希望吉夫斯不要四处瞎嚷嚷。这事儿可是该保密的。”

这种口气我怎能允许。

“和少主人扯扯闲话怎么能叫四处瞎嚷嚷?”我的语气透出一丝谴责,“反正我都知道了,我首先要说的是,”为了给他鼓励打气,我压下了“这位女士是个讨厌的神经病”的主观意见,“玛德琳·巴塞特很迷人,是个好姑娘,和你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你不会认识她吧?”

“我当然认识啦,我想不通的是你们俩怎么有联系。是在哪儿认识的?”

“在林肯郡,上上个星期她到我家附近做客。”

“那也说不通啊,我记得你从不登邻居的门。”

“是不登。是她遛狗的时候遇见的,当时狗爪子扎了根刺,她想拔掉,那条狗却开始冲她汪汪叫,所以我就出面了。”

“你取出了刺?”

“对。”

“然后对她一见钟情?”

“是。”

“哟,见鬼,有这么个天赐的大好机会,你怎么没抓住?”

“我不敢。”

“怎么回事?”

“我们聊了一阵子。”

“聊什么?”

“啊,就是鸟呗。”

“鸟儿?什么鸟儿?”

“就是当时碰巧周围有几只鸟儿,还聊了风景,就是这些呗。然后她说她要来伦敦,并且说要是我也在的话可以去找她。”

“这样你都没跟她拉一拉手吗?”

“当然没有。”

行了,我觉得再也无话可说了。要是一个人这么胆小如兔的,就连盛好了端到眼前的机会都不懂得善加利用,那他这事儿似乎完全没指望。但话虽如此,我提醒自己,念在这赔钱货跟我的同窗之情,为了老校友尽一份力那是义不容辞。

“行,”我说,“咱们看看还有什么办法,可能还有转机。不管怎么样吧,放心,我会替你这事儿出谋划策的。伯特伦·伍斯特是你的军师,果丝。”

“谢了,老兄。还有吉夫斯,当然,关键得靠他。”

我得大方地承认,我皱起了眉头。估计他是有口无心,不过我必须要说,这句话给我的刺激不只一点点。

大伙时常这么刺激我。他们就是要拐着弯暗示我,伯特伦·伍斯特就是个绣花枕头,这家里唯一有头脑有手腕的人是吉夫斯。这在我听来很刺耳。

而今天晚上这话在我听来尤其刺耳,因为我刚刚就觉得吉夫斯已经让我忍无可忍。我是指关于白礼服那件事儿。没错,我是成功叫他就范了,如前所述,用我不怒自威的人格力量将他压服,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高兴,怪他就不该起这个头。我认为,需要来点铁腕给吉夫斯瞧瞧。

“他有什么计划?”我生硬地询问。

“他对事情进行了一番思考。”

“他思考了是吧?”

“就是他建议我去参加舞会的。”

“原因呢?”

“因为巴塞特小姐也要去啊,其实就是她给我发的请帖。吉夫斯以为……”

“干吗不打扮成皮埃罗?”我打断他,问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干吗要打破咱们的优良传统?”

“吉夫斯特别提醒我要穿成梅菲斯特。”

我吃了一惊。

“他提醒你的?他明确提到这身打扮?”

“对。”

“哼。”

“嗯?”

“没事,就是‘哼’!”

至于我为什么要说“哼!”,原因是吉夫斯非要为我那件完全正常的白礼服闹得满城风雨,那件衣服不仅仅是“杜色几里牙德稀客”,而且绝对地“德·立客耳”[6],可是他居然又怂恿果丝·粉克—诺透穿上猩红色紧身裤到处破坏伦敦市容。很讽刺是吧?这种表里不一的作风很招人怀疑。

“他看皮埃罗有什么不顺眼的?”

“我觉得他也不是反对皮埃罗,他就是认为对我来说打扮成皮埃罗是不足以应付的。”

“没听懂。”

“他说,虽然皮埃罗看起来赏心悦目,但是缺少梅菲斯特的威严。”

“还是没明白。”

“哎,这是心理学,他说的。”

要是从前,听到这种话我肯定就要眼前一黑的,但是与吉夫斯的长期相处已经使伍斯特的词汇量得到相当大的扩充。吉夫斯对个体心理学有很深的造诣,因此每次一抛出这个球,我就如同猎犬一样紧追不放。

“哦,心理学啊?”

“对,吉夫斯认为衣装打扮能够影响思维方式,这副打眼的装扮会让我勇气倍增,他还说海盗船长的装束也有同样的效果。其实他最开始就建议打扮成海盗船长,但是我基于靴子的立场给否决了。”

我明白他的意思。生命中已然有太多的悲哀,穿着长筒靴的果丝·粉克—诺透诸君就不要再来添乱了。

“你勇气倍增了没有?”

“哎,说老实话,伯弟老伙计,没有。”

一股同情向我袭来。虽然这几年来断了联系,但我们毕竟相互做过对方的飞镖靶子啊。

“果丝,”我说,“听老朋友一句劝告,跟这场酒会保持一英里的距离。”

“可我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她明天要去乡下朋友家做客。还有,你不知道的。”

“不知道什么了?”

“吉夫斯的这个计划没准行得通呢。虽然现在我觉得自己很傻,但是在一群打扮各异的人中间我八成就不这么想了。小时候我就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记得那次圣诞节聚会,大人们把我打扮成一只小兔子,我简直要羞死了。等到了聚会,发现周围一群孩子,其中有几个打扮得那是比我还丑啊,我于是立刻来了精神,开心地参加庆祝,最后还敞开肚皮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结果坐在回家的车上撑得吐了两回。我就是想说,这事儿你可说不准。”

我掂量了一番。不用说,站不住脚。

“而且不得不承认,吉夫斯的办法从根本上来说很可行。穿上梅菲斯特这么扎眼的行头,我很可能会轻松搞定呢。颜色能引发不同的效果。比方说水螈吧,交配季节里,雄性水螈会呈现鲜艳的色彩,对它大有帮助。”

“可你又不是雄水螈。”

“要是就好了。你知道雄水螈怎么求偶吗,伯弟?它会站在雌水螈前面,不断震颤尾巴,并把身体弯成弧形。这个我头着地也能办到。我要是只雄水螈,那就不用犯愁了。”

“你要是只雄水螈的话,玛德琳·巴塞特才懒得瞅你一眼。我是说,不会充满爱恋地瞅你。”

“她会的,如果她是只雌水螈。”

“可她不是雌水螈。”

“那也对,但假使她是呢?”

“好吧,假使她是,你就不会爱上她。”

“不,我会,假使我是雄水螈。”

太阳穴处一阵突突轻跳,我知道这场讨论已经达到饱和点。

“行了,”我说,“咱们要面对残酷的现实,别去理震颤的尾巴、什么理想主义的玩意儿了。眼前的重点是你打算去参加化装舞会,听我这个化装舞会老手的一句劝吧,果丝,你不会喜欢的。”

“喜不喜欢不是重点。”

“不要去。”

“我不能不去。刚不是说了吗,她明天就要去乡下了。”

我只好放弃。

“那好,”我说,“随你的便吧……啊,吉夫斯?”

“果丝·粉克—诺透先生的车,少爷。”

“啊?车?嗯?……果丝,你的车。”

“啊,车?哦,好。对,是,没错……谢了,吉夫斯……那回见了,伯弟。”

果丝对我勉强挤了一个笑脸,想必就是罗马斗兽场的勇士们入场前给皇帝的表情,然后就闪人了。然后我转身面对吉夫斯,时候到了:要叫他明白自己在家里的位置,我蓄势待发。

当然了,怎么开口这个问题有点儿棘手。虽然我下定决心非给他这个教训不可,但是又不忍心把他伤得太深。即使是施展铁腕,咱们伍斯特也要柔软地施展。

不过转念一想,我认为也没必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拐弯抹什么的从来没用。

“吉夫斯,”我说,“我有话直说你不介意吧?”

“自然不会,少爷。”

“听了我的话你不要伤心哪。”

“绝对不会,少爷。”

“那好,我说了。刚刚我在跟粉克—诺透先生聊天,他跟我说,这个梅菲斯特计划是你想出来的。”

“是,少爷想说?”

“我开门见山吧。我猜你的逻辑是这样的:你是在想,粉克诺透先生在一身红色紧身裤的刺激下,见到所钟情的对象,就会震颤尾巴,然后一鼓作气、马到成功。”

“私以为他会放下平日的拘谨,少爷。”

“我可不这么想,吉夫斯。”

“是吗,少爷?”

“对。说实话,不客气地说,我觉得这辈子听过所有愚蠢可笑的烂点子里,就数你这个最傻最没用。不会成的,完全没指望。你不过就是让粉克—诺透先生去化装舞会上遭个无名罪。而且这种情况还不是第一回。坦白说吧,吉夫斯,我以前就经常觉得,你有一种性格上的倾向,总是要……我要说什么词儿来着?”

“不好说,少爷。”

“弄嘴弄舌?不对,不是弄嘴弄舌。弄虚作假?不不,也不是弄虚作假。话到嘴边就想不起来了。是‘弄’字开头的,表示聪明过头的意思。”

“弄巧成拙吗,少爷?”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词儿。非要弄巧成拙,吉夫斯,你就是常常有这种倾向。你的办法不够简单明了,不够直截了当,总是加上一堆花哨没用的东西,把问题搞得云山雾绕的。果丝需要的就是一个老到世故的兄长给他一点建议而已。因此,我要说的是,从今往后,这事儿就归我管了。”

“遵命,少爷。”

“你别插手,专心打理家务事就好了。”

“遵命,少爷。”

“不用担心,我会很快想到一个又简单又直接又有奇效的法子。我明天一定要见见果丝。”

“遵命,少爷。”

“行啦,吉夫斯。”

可惜到了次日,电报一封接一封地涌来,我承认,整整二十四小时里,我对这个可怜鬼想都没想,因为自己的事就够我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