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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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只生一个孩子好”的时代

新中国成立初期,饱受了多年战争苦难的国家终于迎来了平稳发展的时期。由于在战争中失去了众多同胞,政府也积极提倡人民大众多生育,共建繁荣大家庭。其实不只是在国内,在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灾难性打击之后,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迎来了“婴儿潮”。而当时的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劳动力是重要的经济推动因素,再加上传统观念的引导和政府的支持鼓励,人口一度陷入无计划的高速增长状态中。

伴随着国内人口出生高峰的出现,超多的人口数量和超高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带来的各种隐患也随之显现。首先,人口的无计划增长与当时国家的计划经济政策存在矛盾,并给计划经济的执行和开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其次,人口快速增长为资源和环境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使我国从“资源大国”(总资源储量庞大)变成了“资源小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小),环保问题也日益凸显;再次,人口快速增长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负担,尤其在当时国家经济基础尚不稳固的情况下,能否满足广大人民的吃、穿、用等基本需求成为一大难题;最后,人口的增长也带来了劳动人群的就业压力,我国几乎是从零开始摸索建设现代化产业,产业规模总量有限,难以快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这有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

在诸多现实因素之下,计划生育政策也逐渐被提上日程,国家希望通过这一政策有效调控全国人口数量,防止人口进一步无序、过快地增长。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长期的探讨与摸索。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1961年):节制生育的思想提出。随着第一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出现,国家领导人以及一些知名学者,已经关注到人口问题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节制生育的呼声逐渐增加。

第二阶段(1962—1969年):提倡计划生育试点。随着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出现,国内人口已经接近7亿大关,人口过快增长的态势再一次引起了政府的关注。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中强调:“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1964年,政府在中央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地区也相应成立了类似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而在城市地区,更是先后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组织机构,这成为我国建立专门化组织机构来推广节制生育工作的初期尝试。

第三阶段(1970—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进入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之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各个城市与农村地区全面开展,并且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之内的工作目标。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1973年,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在会上明确提出了“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指导思想。

第四阶段(1980—2013年):提出、完善和执行稳定的计划生育政策。1980年9月,国务院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1981年,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这就是我们的人口政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将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12月,全国人大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200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完善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内容,使该政策进一步制度化和法制化。

自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估计全国总计少生4亿多人口,有效缓解了人口对于资源、环境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压力。这一政策的落实对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计划生育不仅仅控制了人口数量的增长,由于经济发展和教育资源的集中,也显著提升了人口素质,使我国在迈向物质强国的同时,也走上精神强国的发展道路。

计划生育政策不仅仅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影响,对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都有着重大意义。计划生育政策的八字方针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晚婚晚育使众多年轻人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追寻自己的梦想,为自己的事业而奋斗,而少生优生则让年轻父母能够将更多的精力与资源投到一个孩子身上,花更多时间同子女交流,这不仅减轻了家庭负担,也有助于子女的成长。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优势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公众真正认识到了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国家、对于个人的重大意义。特别是思想开放的年轻群体,基本能够自觉遵循计划生育政策的倡导。“只生一个孩子好”的时代观念,随着国家的繁荣富强不断地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