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里希邓特朗的爸爸是一个男妓,继承了他家族长久以来的事业,不管男的女的都一样。他从来不觉得当一名男妓有什么不妥,直到他在一次晚会上遇到了一位黑眼睛的漂亮艺术家。他们交谈了十来分钟后,艺术家宣布要把他从悲催的人生中拯救出来。她刚卖掉了一系列新作品,脸上泛着红光,又因为最近对珊瑚香上了瘾,变得十分大胆。那天晚上,她把男妓带到她的住处,坚持让他放弃卖淫的行当。男妓露出了温暖的笑容,点点头同意了。她是多么地有魅力,多么地有激情,男妓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后来,他们就在一起了,艺术家负责画画挣钱,男妓就负责烧菜做饭打点家务。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是幸福的。但里希邓特朗的出生让一切都改变了。当上父母后什么都会变得不一样。他们的儿子天生就有一双红眼,大家都说有珊瑚香毒瘾的女人生出来的孩子才是这样。朋友告诉他们,孩子肯定活不过一周。也许那孩子确实有某种潜藏的力量吧,也许是因为他父母无时无刻的照顾,用尽一切办法让他活下去。他们连饭都不吃,就为了凑够钱买她姐姐从上城带来的药。后来,情况实在太糟了,里希邓特朗的爸爸提议重新工作来帮补开销,但妻子拒绝了。她开始拼命地作画,画得如此疯狂,以致于她的手永远地被颜料染色了。许多年以后,艺术评论家们都认为这段时间就是她的巅峰时期。
历尽万难,里希邓特朗真的活下来了。就在他们为他庆祝一岁生日的时候,他们知道最苦的日子过去了。
不幸的是,他妈妈用的颜料里包含了一种水母的毒素,微量虽无害,但经过日积月累,毒素早已渗入皮肤,开始侵蚀她的神经。加上珊瑚香的毒瘾,她画画越来越困难了。到里希邓特朗两岁的时候,她已经握不稳画笔了。他的爸爸再一次提出复工,而她再一次拒绝。这一次,她教里希邓特朗画画,让儿子替她作画。她帮儿子戴上皮手套,以免他落得自己一样的下场。等儿子学成后,她便让他去画画挣钱。里希邓特朗四岁的时候,无论向他描述什么东西,他都能够精确地画出来。那以后,里希邓特朗每天都在家里花好几个小时在画纸上涂涂画画,而他的妈妈就躺在一张破旧的蓝色沙发上,用颤抖不停的手遮住双眼,轻轻地向他描述脑海里的画面。而爸爸则负责做饭给他们吃。
里希邓特朗十分珍惜他们在一起的光阴,他也十分骄傲自己能够用艺术帮到妈妈,那位伟大的艺术家。然而随着时间流逝,生活变得愈发困难了。里希邓特朗的妈妈非但没有戒掉毒瘾,相反地,因为儿子的病,同时由于身体越来越差,她的毒瘾反而更深了。等到里希邓特朗六岁的时候,妈妈的描述已经毫无逻辑,所以大部分的画都是他自己编造的。虽然他有妈妈的手活,但灵感却不及妈妈。画作说明了一切,人们都说帕斯汀纳斯才尽了。
这一次,他爸爸没有说出来,而是直接复工。虽然他变老了,生活削尽了他的光华,但他还算得上英俊,能挣到足够家用。他以匿名的方式购买妻子的画作,好让妻子觉得还是自己在支撑着这个家。里希邓特朗知道这一切,但当他攒足勇气向妈妈坦白的时候,妈妈已经病得神志不清,听不懂他的话了。或许其实她听懂了,他不确定。因为他坦白的那天晚上,妈妈吸入了太多的珊瑚香,去世了。
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希邓特朗和爸爸一直以同样的方式生活着。但到了第二年年末,他发现爸爸变得又瘦弱又苍白。他不知道爸爸是生病了,还是因为妈妈的死而煎熬成这样的。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的爸爸好像不打算让自己好起来。
在他八岁生日后还不到一星期,里希邓特朗发现爸爸在睡梦中去世了。他帮爸爸洗干净身上的污秽和血迹,把床单烧掉,离开了。
“那你是怎么在街上混的?”莎蒂问,“你什么都不懂,怎么就还能活到现在?”他耸耸肩。“后来我遇到一帮男孩,他们让我加入的。因为我很擅长拿东西。”
“什么意思?很擅长拿东西?”
“我的手比其他人快很多。可能是因为画画的原因吧,我也不知道呢。但拿些钱包啊,手表啊之类的东西对我来说很简单。而且从来没有人发觉。”
莎蒂两眼发光。“这个天赋真是宝贝啊。”她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复杂绳结,“别说你能解开这东西。”
“应该能。”他说。
“绑着手也可以?”
“我试试吧。”男孩说。
“干吗不呢。”莎蒂说。
终于,一个水手下货舱来检查了。那时太阳已经西落,只有淡淡的月光映入窗口。还没看到人,他们就听到声响:水手走下楼梯的笨重脚步声,还有他的自言自语。
“女人和小孩做船员,这一趟真是遭罪。”
水手年纪稍长,油腻的黑头发和胡子上掺杂了一些花白。他穿了一件羊毛衣,大腹便便,还有一点瘸。莎蒂与男孩并肩坐在地上,绳子明显地缠在手腕上。水手眯着醉醺醺的眼睛猜疑地看着莎蒂,莎蒂则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
“听好了,你们俩,”水手说,“你们是自愿来这里工作的,我们这条船叫野蛮之风号。只要你们乖乖地听船长和我的话,等我们回到新列文,你们就可以走。我们可能还会给你们工钱。不然的话,我们就把你们煎了去喂鱼。就像这样。”他用粗糙的巨掌狠狠地扇了莎蒂一记耳光,把她的嘴唇打裂了。“下次就不会这么客气了。明白了吗?”
莎蒂笑了,任鲜血从嘴角流出。“你知道人们为什么叫我羊头莎蒂吗?”水手弯腰凑近莎蒂,呼吸里尽是恶心的格罗格酒的味道。“是因为你长胡子吗?”
她用额头狠狠地撞向水手的脸。水手瞪着莎蒂,鲜血从折掉的鼻子喷涌而出。莎蒂把松垮的麻绳抖落,伸手从靴子抽出匕首,利落地由下而上刺进水手的下巴。她慢慢地扭动匕首,水手在她旁边不住痉挛,血花在脸上喷溅。接着莎蒂把匕首往下一切,水手从脖子到锁骨的位置立马裂开了一条大口。她拔出匕首,任由那家伙痉挛着倒在地上。
莎蒂用袖子擦了擦脸,然后俯身抽出水手的剑。“拿着。”她把匕首递给男孩,“上面肯定还有很多人。看来要把他们全干掉了。”男孩盯着手里的匕首,上面依然沾满鲜血。“红眼。”她说。看男孩没有反应,她用力拍了一下男孩的后脑勺。“跟你说话的时候要看着我。”男孩傻愣地眨眼看着莎蒂。“红眼。现在起你就叫这个名字。你来当我的搭档,行吧?”男孩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用力地点头。“好,那现在咱们就去告诉那帮家伙喽,咱们没兴趣做船奴!”
甲板上一片漆黑,只有月亮的银光照耀。值夜的水手看到他俩冒出来时十分惊讶,但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就被莎蒂用剑一把插到眼睛里,一命呜呼。他抽搐着倒下,莎蒂费了点劲儿才把剑从水手的头骨里抽出来。大部分水手不是喝醉了就是睡着了,或者喝醉后睡着了。莎蒂不在意。这是他们活该。她不会使剑,一路杀来她都是又砍又削。等到他们来到船长室时,莎蒂已经气喘吁吁,手臂酸痛,六个水手的血溅了她一身。船长室木门紧闭,于是莎蒂用剑柄重重地砸在门上。“滚出来!你这个胖猪人渣!”
“莎蒂!”红眼突然尖声叫道。
她转过身,看到一个戴着宽边帽的男人正在三米以外举枪瞄准自己。但他还没来得及开火,枪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双手抓住突然插在胸口的刀柄,表情痛苦。
红眼手上的匕首不见了。他羞涩地笑了笑,红宝石般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着光。“我本来是瞄准他的枪的。”
莎蒂咧嘴笑了,拍了拍红眼的背。“干得好,红眼。我就知道你是有种的,虽然你看起来就是个艺术娘们儿。好了,是时候调转这破船了。新列文还有那么一个混蛋,我要好好地给他上一课,为什么没有人敢南拐我羊头莎蒂。”
不得不说,把船开回新列文确实有点棘手。船上只有莎蒂和红眼两人,而且他们根本就不懂怎么航海。幸好那时刚好顺风,他们好不容易回到了码头,还差点把船撞毁,万幸的是莎蒂认识一些码头的人,在他们的帮助下船安全靠港了,这才没有把他们自己或任何人淹死在海里。
莎蒂简单地谢过水手们,接着跳下码头,手里依旧握着染血的剑。红眼快步跟在后头,满怀期待地看看他的新晋英雄是怎么报仇的。
现在天色尚早,巴克斯还没开始在水手之母客栈忙活,莎蒂径直走向落汤鼠酒馆。他们来到酒馆门前,莎蒂一手拍开了大门,大喊:“巴克斯!你这条奸诈的屎虫!”
巴克斯抬起瘦削下垂的脸,视线从酒杯上移到酒馆门口。酒馆里顿时鸦雀无声,大家的目光在巴克斯和莎蒂身上来回移动。“这不是羊头莎蒂嘛。”巴克斯故作镇定地说,“没想到还能见到你啊。是不是丑得连水手都不要你啦?”
“我现在就让你变得比我刚杀掉的那些水手更丑!”说完,莎蒂举起剑冲了过去。
巴克斯一开始觉得难以置信,因为是个人都知道不能在落汤鼠里胡闹。但看着莎蒂越奔越近,他才觉得惊恐万分。
就在这时,吊带玛琪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一把抓住莎蒂握剑的手,猛地一提,把莎蒂整个人提在半空,像头野兽一样怒吼了一声。她狠狠地把莎蒂的手砸在桌子上,震得斟满麦酒的杯子四处乱飞,逼莎蒂放下手中的剑。
“你明知不能在这里胡闹的,莎蒂。”玛琪咆哮着说。“我必须要他知道!”莎蒂说,一边扭着手腕想挣脱玛琪的铁掌,“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没有人可以南拐我羊头莎蒂!”“我明白,”玛琪说,“但所有人也必须知道,包括你,谁也不可以在我的酒吧杀人。现在给我滚吧。”大家都知道玛琪喜欢莎蒂。她给了莎蒂一个台阶下,莎蒂本来大可以领情,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但是莎蒂却没有。“我要让大家知道我的厉害!”说着莎蒂猛地扑向巴克斯。
吊带玛琪哼了一声,依然紧紧抓住莎蒂的手腕。她猛地把莎蒂拉回来,用另外一只手按住莎蒂的头,弯下腰。随着一下湿润的撕裂声,莎蒂鲜血四溅,她的耳朵被玛琪生生咬了下来。
莎蒂撕心裂肺地哀号,把吧台后面的玻璃都颤动了,声音里充满愤怒和痛楚。莎蒂捂着伤口,玛琪则叼着莎蒂的耳朵,还有一些咬下来的头发。莎蒂冲出酒馆,强忍住羞耻的泪水。
所有人都看着玛琪。她平静地走到吧台,拿出一个空瓶子,把耳朵吐到里面,然后塞到她的收藏品之中。
红眼注意到莎蒂那把染满血的剑还放在桌子上。他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但他知道莎蒂应该还需要它。于是他飞快地穿过酒馆,这时巴克斯也正要转身拿那把剑。然而巴克斯还没来得及抬手,红眼已经把剑夺走,冲出去追莎蒂了。
他看到莎蒂正蹒跚地走回码头。她捂着受伤的地方,一边哭一边咒骂,血还不断地从指间渗出来。
“发生什么了?”红眼的声音有点沙哑。
“我已经完了,”莎蒂号哭道,“羊头莎蒂,被当众羞辱。吊带玛琪收藏了我的耳朵,我永远也不能在那里混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红眼问。
“我们?”她歇斯底里地说,“我们现在怎么办?”她举起手,看着就要扇红眼一巴掌。但她的手却在半空中停了下来。她站在那里,眉头紧锁。“我们。”她又说了一遍,这一次语气平静了许多。她望向码头,野蛮之风号仍然停靠在原来的地方。“我们。”她轻声低语,然后咧嘴朝着红眼笑了。
“我们即将开启新事业,我的最佳搭档!谁还会稀罕肮脏的天堂圆环、银背镇还是锤子角?以后还有大把新鲜的玩意儿等着我们呢!羊头莎蒂可能是完蛋了,但海盗女王莎蒂的旅程才刚开始!”
3
盖尔默尔的海岸是一连串参差不齐的黑岩,经过海浪的常年冲刷,表面已经变得光滑无比。靠近内陆的地方,那里的土壤发黑,虽十分坚硬,但只要充分耕耘,便是丰富肥沃,可种植各种作物,尤其是大麦和啤酒花。修道院的和尚用它们酿造出来的棕色麦酒可是冠绝整个帝国。
整个岛屿大部分都用来种植作物了,唯独最中心的部分例外。那里是文成修道院,几百年前由帝国历史上最贤明的大宗师之一——真知玛纳伊的众门徒依着黑岩修凿而成。长长的方形建筑闭合成一个巨大的四合院,院子中间是一座寺庙。修道院的南边是和尚们的宿舍,大宗师的房间也在那里,虽互相分隔,仍不乏朴素。修道院北面是厨房,酒坊则建在西边。
很多男孩来到修道院的黑铁门时,眼神都充满了恐惧。大宗师河洛已经见惯了。他们大都是富人家惯坏了的孩子,因为太难管教,被父母送过来当文成武士。河洛还记得,在过去,成为文成武士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在那时甚至是一种流行。而现在这些被送来的孩子却不一样。他们要花上好几年才能领会到来修道院的意义,以及河洛和其他宣誓兄弟将要赋予他们的是什么。话虽如此,河洛已经接受了现在的事实。
但是,他却不知道该对这个女孩有些什么期待。她是完全新鲜的事物,不管对河洛还是武僧团来说。托亚船长带她来到大门时,她只裹着肮脏的破布,深邃的蓝眼睛仿佛要把身边的一切吞噬掉。
“你好,孩子,”河洛对女孩说,“我是大宗师河洛。欢迎来到文成修道院。”
“谢谢。”女孩的声音几乎听不见。
“那,祝你好运,河洛。”辛·托亚伸出他粗厚的、毛茸茸的手。
“一路顺风。”河洛说着,温暖地握住托亚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