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与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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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婚姻与阶级

几年前,我看过一部电影,其中有一对小夫妻吵了架。妻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这时,丈夫的母亲从她居住的楼下房间走上楼,安慰她的儿子说,“你不会孤单的,儿子,还有我在。”美国观众哄堂大笑。他们通过电影情节和对白已经做出判断,这个老妇人才是导致小夫妻争吵的原因。老妇人做了最愚蠢的事,不懂得应该置身事外,尤其是在小夫妻的矛盾公开化以后。

中国观众在这个情节中找不到任何滑稽之处。他们认为错在年轻的妻子,而非那位母亲。以中国传统观念来看,男人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比他的婚姻重要。贤惠的妻子是不会在两种责任发生冲突时离开自己的丈夫的。在这一文化背景下,老妇人安慰自己的儿子就没有什么不合时宜了。

在中国,妻子首先要通过丈夫的父母的挑选,才能在由其丈夫、公婆结为一体的家庭中成为新加入的成员。而美国妻子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地位是附属性的。她们不仅掌握着丈夫大部分的收入,而且要求得到丈夫工作之余全心全意的陪伴。紧急情况下公婆固然可以伸出援手,但两代人之间友情的比重大过亲情。

中国人的婚姻不只是夫妻双方的事,还涉及双方父母。事实上,一些中国父母不仅会介入儿子儿媳的争吵,而且公开迫使两人摊牌。大多数中国妻子能以善意来理解公婆在她们与丈夫发生争吵时偏袒丈夫。这些妻子出于自卫或在太过委屈的情况下,会叫来在邻村居住的娘家人。于是,夫妻间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演变成双方亲属的一场大战。在这种情况下,夫妻二人总是分别站在各自亲属的阵营里。

美国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干涉不致发展到这种程度。即使迫切地想干预子女的婚姻危机,他们也只能躲在幕后操控。家庭顾问坚决建议美国父母不要干涉下一代的事,然后一切问题就将不再是问题。

有个婚姻顾问在美国一家大型日报上发问:“如何对付好管闲事的亲属?”随后,他给出如下的答案:


解决亲戚好管闲事的问题,答案通常在于夫妻二人本身。如果他们表现得不容许任何外来干涉,他们就不会再遇上类似的麻烦。但是,他们必须建立统一战线!

双方都要先为对方着想。无论何时因亲属的干涉而感到不快,首先要考虑的是对方,而非父母。


在美国,任何地方的人都欣然接受这一忠告。

上述对比体现了两国文化本质上的不同。中国人认为男人与父母的关系是恒久的,处于最核心的地位,其他的人际关系要么可被忽视,要么要依附于它。美国人的社会关系则由个人自己决定。基于这些观念,美国人格外重视婚姻幸福,中国人则对它不那么关注。而这一差异又成为两国生活方式的另一显著区别。

美国人的理想婚姻可分解为三个成分:爱情、同居和共享的生活。爱情指男女间奇妙而有独占欲的吸引;同居指时时相伴,形影不离;共享的生活则指二人志趣相投,彼此坦诚和了解。

中国人心中的完美姻缘全然是另一回事。性的吸引只是婚姻的要素之一;同居虽然有必要,但也不刻意反对夫妻之间长期分居;公然否定夫妻之间要共享生活,女人应待在家里,男人则出外工作。

中美婚姻观念的不同还导致另外一些行为方式的差异。我们已经提到过,接受现代教育的中国人对待另一半的方式,与罗曼蒂克的美国人大为不同,就连已婚夫妇也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下表现亲密。美国妻子在战争期间即使漂洋过海也要和她们的丈夫待在一起,而中国丈夫长期在外地经商或打工,妻子通常留在老家。有些美国妻子是丈夫的同行,甚至有可能成为他的工作伙伴。她们与丈夫的同事谈论音乐、宗教、国际关系,知道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而大多数中国妻子则对政治、经济、专业知识一无所知,很少与丈夫的男性朋友会面,更不了解这些人。有的中国丈夫甚至在妓院里招待朋友,如同在家中一样。1929年,我在中国北方的一家餐厅里参加了一场新旧结合的婚宴。新郎叫来相熟的妓女为宾客斟酒唱曲。有的客人认为新郎有失分寸,有些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觉得此人俗不可耐,但没有一个人认为新郎发了疯。至于新娘,她对新郎的举动根本无动于衷。

在1949年以前的数十年里,中国受过高等教育的已婚男人对于嫖妓逐渐变得不接受起来。但直至80年代,卖淫在中国台湾还是合法的,男人出入妓院也不算通奸。我并不想在此讨论两国男性谁更喜欢嫖妓,从应召女郎记录及一些美国议员、立法者、政客和工会领袖的私生活来看,不难发现美国男性在这方面绝不输于中国男性。但二者在观念上存在一点差别: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妓女是堕落、罪恶的代名词;而在旧社会,中国人大多认为嫖妓是人性的流露,最坏也不过是一个品行上的瑕疵而已。

两国生活方式的不同,造成了这些顺理成章的差异。在美国人的生活方式里,婚姻可以整体性地改变一个人的社会环境;而对中国人而言,婚姻极少提升男性的社会地位,却可以彻底改变女性所处的环境。中国新娘不得不适应新的生活,新郎的责任和义务反倒与婚前没有太大差别。

以此为背景,我们就可以理解下面这篇刊载在报纸上的短文。它是系列短文中的一篇,每篇短文由不同作者撰稿,旨在阐述一句中国格言。这篇短文所揭示的格言是“丑妻近地家中宝”。


年轻时的我不算太英俊,但也绝不难看。不幸的是我娶了(父母之命)一位丑妻。一些亲朋好友很同情我的遭遇。

洞房花烛夜,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让我心生厌恶,恨不得马上离家出走。我的祖父看透了我的心思,把我叫到一旁,开门见山地问我:“丑妻近地家中宝。你明白这个道理吗?”

我回答说不明白。

祖父解释说,一位妻子最可贵的是她的品德,而不是她的美貌。美丽的外表会招惹是非。贤良的品德才能使她孝敬你的父母,忠诚于你,成为你儿子的榜样。同样的道理,离家近的土地便于耕耘,容易照料和管理。这两件瑰宝会给你带来一生的幸福。

接下去的很多年里,我背井离乡,少有时间和妻子共同生活。但是妻子在家中勤勤恳恳,侍奉公婆,抚养子女,毫无怨言。

来到台湾后,我的薪水微薄,妻子便靠种菜养猪、缝缝补补贴补家用,使我过着安逸满足的生活。

昨天,我的大儿子告诉我,“爸爸,你记得那个和我一起办集体婚礼的王先生吗?他的老婆和别人私奔了。”

我当然记得婚礼上人们看到王先生的新娘时那些羡慕的眼神和赞叹的话语。天啊,她简直美若天仙。

回想着这件事,祖父的教诲又萦绕在我的耳边:“丑妻近地家中宝。”

(“中央日报”,1967年9月7日)


美国读者或许还能联想起几年前在美国流行的一首歌(其实是拉美民歌),头两句是:“若想余生快乐又安逸,莫与美女结连理。”最近,一位美国男性向报纸专栏致信,询问一个在他求婚后要求他填写调查问卷的女孩能否成为好妻子。他认为那份调查问卷“简直像是一份向中央情报局申请职位的报名表”。其中包括:最近10年去过哪些地方?是否曾被辞退?如果是,请陈述原因……患过传染病吗?是否有违法记录?请列出3位证人。美国男人希望娶到好妻子,但很少有人敢如上面这篇短文那样描述他的妻子,并以之作为人生的成功案例——根据长辈的喜好来评价她,把她等同于容易照管的土地,赞赏她用自己的收入补贴丈夫微薄的工资。这些观点不要说强调自立自尊的美国男性不能接受,妻子们的反应就更不用提了。

反差极大的中美婚姻模式当然不能僵化地硬套在每一个家庭上。美国也曾出现一些特殊的个案,如为了孝敬父母而使个人的婚姻生活受到影响,夫妻长期分居却并未影响感情。此外,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地位、权利、孤独感,甚至飘忽不定却又无处不在的“个性合适”,比真正的爱情更能在婚姻中起到决定作用。

有研究表明,随着美国已婚夫妇年龄的增长,夫妻关系逐渐变得不如与孩子的感情那样重要,也不如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那样稳固。Elaine Cumming and David Schneider, “Sibling Solidarity :A Property of American Kinship,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63(1961):3:498-507.美国父母对孩子疼爱有加,但当他们衰老时,孩子似乎并未给予相应的回报。在疗养院和敬老院里,老迈的父母满心期待着儿女们打来电话或寄来贺卡,在除圣诞节之外的日子前来探视,可是他们很少如愿。这一现象太过普遍、明显,因而无须加以论证。Jules Henry在他所著的Culture Against Man, Chapter 10, “Human Obsolescence, ”描述了一幅清晰的(或说悲惨的)老年人的窘境,pp.391-474.美国人以个人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使此类现象难以避免,因为自我总要占据第一位。美国人的自我可以拓展至配偶、子女和私有财产,它们都是自我依赖的美国人的奋斗结果和成功标志。至于在婴幼儿时期实施保护、养育和控制的父母,他们只会令业已成熟、自我依赖的美国人回忆起早年的不成熟和无助。

有鉴于美国人未必全都遵循标准、浪漫的婚恋模式,偏离预期的行为与偏离本身同样具有揭示性的意义。请注意,前文提到的要求婚者填写调查问卷的那个女孩,并未把求婚者与父母的关系列入考察项目。报纸专栏虽然没有评论这一疏漏,但明显不赞同这个女孩把调查问卷当作婚前序曲,“她可能会是一个好妻子,但我想她要是做典狱官会更合适。”通常来说,依恋父母的美国人很难与配偶建立和谐的婚姻生活(分析专家称之为“不幸的婚姻冒险”)。分居的美国夫妻则常常沦为亲友们猜疑的对象(“他们什么时候才分手?”)。我猜想在交友俱乐部相识的美国夫妻一定不愿意提起他们相识的经过,因为这不会令他们感到自豪。

我们同样找得到与传统模式背道而驰的中国案例。宋代诗人陆游被迫与心爱的妻子离婚,因为他母亲厌恶她。多年之后,双方都已再婚,陆游在一次游园时偶然与前妻相遇,意识到自己依然深爱着她。但碍于习俗,他无法与她交谈。他回家后赋诗一首,以倾诉相思,这首诗从此扬名天下。

《孔雀东南飞》是中国一首脍炙人口的长篇叙事诗,作者不详。它描述了东汉建安年间(196—220)一位更加痴情的中国丈夫。这个人在异地任职时,他的妻子被婆婆送回娘家,不久便投水自尽。他迫于家庭压力在院中一棵树下悬绳自尽,宁死也不肯娶母亲挑选的新媳妇。

中国人会认为这个男人有违孝道,他的行为太个别化了。我甚至怀疑这首诗之所以作者不详,正是由于作者或其后人不敢公开支持这种非中国化的举动。

地方志所记录的传记经常以隐晦的形式或多或少地流露出对个人牺牲的同情。有一篇传记记录了一名男子由于寡居的母亲讨厌他的妻子,而不得不把她休掉。11年后,他的母亲过世,这名男子才与前妻再婚。这个前妻在十几年中没有再婚,还用辛苦纺织得来的积蓄帮忙操办丈夫母亲的葬礼。另一篇传记记录了一名在妻子去世后终生未娶的男子,文章暗示正因如此这位鳏夫才得以在科举考试中成功。

在中国,家境好坏对婚恋模式有很大影响。人们大多以为中国是一个大家族盛行的国度。实际上,中国家庭平均人数只略高于5人。1949年以前在大陆及80年代在台湾,确有一些人口众多、家境优越的大家族,如各国特权阶层一样过着上流社会的奢华生活。在美国,上流阶层的身份标志通常是跻身于著名俱乐部、拥有乡间别墅或卡迪拉克、向妻子赠送珠宝首饰和华丽皮草、儿女就读名牌大学,等等。中国人千百年来则一直认为建立大家族是进入上流阶层的标志之一。它意味着除了住在一起的两三代直系亲属,还要有为数众多的旁支亲属。在古代中国,这样的大家族通常会被授予爵位,就像作战勇敢的美国士兵会被授予奖章一样。中国人彰显位阶身份的标志通常是一块长1.5米、高1米、厚约5厘米的木匾,黑漆为底,上镌金字。

为了获得此种殊荣,中国人的理想婚恋不得不严格地依附于父子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家境富足的男人在社交或经济上都不必依赖妻子。他的需求一部分由佣人分担,另一部分由妾室满足。大家族的利益统一是以牺牲所有成员(尤其是妻子)的欲望为代价的。

贫困之家在规模上很难扩张,倒不是家庭成员不想这样做,而是贫穷迫使他们选择另外一种生活。丈夫一切的生活起居都要依赖妻子,还要靠她帮忙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和社会资源。于是,夫妻关系的重要性超越了亲子关系。当妻子与母亲爆发矛盾时,丈夫一旦选择站在妻子这边,这个家庭就将面临解体。

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传统的婚恋模式出现了日益明显的变化。改变最大的要数受过西方高等教育的人群。中国人开始更多地强调自由恋爱,与父母分开单过。许多学者非常关注中国家庭的种种变化,预测它随着进一步的西化还将出现更多、更戏剧化的发展。

这类预测的理论基础多半是将先入为主的进化论投射在有限的西方经验之上。但西方以外的社会现实却向我们提供了不同的答案。举例来说,我曾断定富人阶层与贫民阶层有不同的家庭人口规模。25年之后,美国人类学家孔迈隆(Myron Cohen)在台湾省收集的调查数据无意中证实了我的观点,“1965年5月,云林县的绝大多数人口事实上都隶属于大家族。这是因为现代科技赋予传统习俗更大的实现空间”Francis L.K.Hsu, “The Myth of Chinese Family Siz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 y, pp.555-562; Myron Cohen, “Family Partition and Contractual Procedure in Taiwan”; in David C.Buxbaum, ed, Chinese Family Law and Social Change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p.196.。1975—1976年间,我在中国香港新界同样证实,经济发展和工业化不但没有削减大家族的稳定性,反而增加了亲戚们在同一屋檐下居住的概率。

毋庸置疑,任何文化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有一些文化,相比其他文化,变动更加剧烈。可是,我从不知道哪一种文化能在一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翻转几千年历史所确立的大方向。1968年,台湾省的某份报纸刊载了一篇介绍胡宗南将军婚恋故事的文章,可以作为我最有力的证据。胡宗南是蒋介石—国民党阵营中最具反共色彩的将军之一,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曾报道过他在长征途中对红军的围追堵截。这篇纪念文章在他逝世后发表,题为“十年未婚妻;三天新嫁娘”。文章的内容如下:


25年前,胡将军和他的妻子经一位侍官介绍而相识。二人约定在当年冬天成婚,然而日军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胡将军决定不把日军赶出中国誓不成家。这段婚事一拖就是10年。在这期间,亲朋好友几番为他牵线搭桥,都被他断然拒绝。许多与他同一时期的高级将领都已妻妾成群,人们甚至因此怀疑胡将军是否有难言之隐。然而,胡将军始终初心不改。1945年日本投降之后,他再次推迟佳期,希望以一次战场上的胜利作为新娘的新婚礼物。1947年2月,他带领国民党军队攻占了延安。一个月后,在1947年3月19日,他与叶霞翟在西安作战总部结婚。他们在一起共度了两天,第三天他的妻子就返回了南京。二人再次见面是在3年之后,即共产党在大陆建立政权、胡将军及其军队退居台湾之时。Fen-yuan Chen, “An Everyman's View of General Hu Tsung-nan,” in Central Daily News, February 20 and 21,1968。


叶霞翟不是只念过私塾、没有文化的中国女性。据作者称,她拥有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这段军旅婚姻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短促。在胡宗南逝世6年后,叶霞翟(比胡宗南年轻得多)作为胡宗南幼子的母亲,仍然沉浸在对他的思念之中。

胡宗南将军一再延迟婚事的举动是不寻常的,在西潮袭来之后的中国,他的婚恋观可算是一个特例。再取一例,钱昌自传附录所提供的细节虽然不尽相似,却体现了同样的中国人的特征。该文题为“结婚40周年有感”,文中满是对妻子的溢美之词。文章是这般叙述的:这门婚事缔结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婚礼前期事务皆由亲朋好友代为操办。订婚与婚礼的仪式都是中国式的。婚后不久,丈夫接到北京某所大学的聘书。这对新人于是乘船从上海经天津前往北京,途中为了省钱,两人分住在男女大统舱里。在40年的婚姻里,妻子一直是母亲(养母)眼中的模范儿媳。她诞下儿子延续家族香火,操持筹划丈夫妹妹的婚事,在丈夫离家在外、无法尽责的期间(还包括在美国工作的两年)守护家庭,而且从不干涉丈夫的工作。

受到相互依赖的传统观念影响,中国人婚姻内部的调整受到诸多责任和义务的制约。这些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则,相互支撑而不是取代,因此,亲子关系与婚姻关系不会形成直接冲突。即使到了80年代,在台湾省,中国男子在未婚妻死后把对方父母认成“干爹干妈”的案例也不罕见。“认干亲”是中国古老的习俗。它是一种伪亲属关系,与西方的“教父母”略为相似。中国人认“干亲”不用洗礼,多发生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而且要比“教父母”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美国人大多具有自我依赖的观念,婚姻内部的调整靠个人魅力和双方感情达成,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努力维系婚姻,无人可以帮忙。结婚对美国人而言,意味着配偶将完全取代父母,而无论如何掩饰,这必然将在长辈心中引起不快。大多数中国夫妻之间相处泰然,许多美国夫妻则一直担心对方的爱情由浓转淡。在这个问题上,美国家庭顾问的建议通常只能听听而已。他们一方面坚持夫妻二人要彼此忠诚;另一方面,认为理想的婚姻就是双方一直处于热恋。我们在美国系列喜剧中经常看到,一对夫妻往往因对方一时忘记施行某些仪式(诸如结婚纪念日或早安吻)就闹得不可开交。其中的现实意义不难理解,因为生气的那个人把它当成了婚姻陷入危机的一种信号。

以下这个插曲更生动地说明了中国人与美国人婚姻关系的不同。一位中国女性和一位美国女性住在同一间产房。前者顺产,而后者做了剖腹产手术。中国女性住院期间与丈夫会面,从不刻意打扮。美国女性的行为则大为不同。每次丈夫要来探望时,她都要下床来,在洗手间和床头柜之间来回奔走——换衣服、化妆、整理发型——嘴里还不停地说:“我可不能让他看到我这副样子!”有几次美国女性直到丈夫敲门那一刻才匆匆忙忙打扮完毕,躺回床上。这时,她才终于如释重负,对她的中国室友微笑说:“刚刚好!”

中国女性在我面前评论这个美国女性时,说:“她简直把丈夫当成了国王,像是外人似的那么对待。刚生完孩子不到几天就这么折腾自己,真是太傻了。”她之所以会给出这番评论,是因为在中国人看来,丈夫和妻子应该是“自己人”。

中美婚恋模式的差异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中国人尽管要承担纷繁复杂的责任与义务,但他们的婚姻相对更加持久。美国人的家庭关系虽然简单,却逐渐发展为一种越来越不稳定的婚姻模式。首先,独立的个体模式如果导致夫妻之间的竞争,婚姻是不可能稳定的;其次,独立的个体模式促使双方在婚姻出现危机时首先把个人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这同样不利于婚姻的稳定。

1949年以来,西方世界出现了大量有关中国人婚姻及家庭生活发生巨变的报道。然而,观察者往往只注意到人际关系的表象,而忽略掉了本质。从第三章可以看出,中国人在共产主义革命之后,在表达爱情这方面的转变是何其微小,即使有所变化,也不曾脱离中国人的传统。

我不希望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即人们的生活方式一成不变。就拿台湾省来说,变化时时可见。1968年,在屏东县的一例离婚申请里,政治成为婚变的主要因素。这对夫妻在地方选举中不许对方支持另一派的候选人,进而演变成感情破裂。当地民众大多认为这实在太荒谬了。根据他们的看法,为了地方发展和婚姻和谐,夫妻之间的政治分歧应被消除。(《联合报》,1968年2月29日)

可是从我的角度出发,我的确希望生活在国内的中国人可以忽略政权、政治与经济的变化,与作为少数族群生活在海外(尤其是美国)的华人相比,改变得更缓慢一些。美国华人离婚、分居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

在此,我想再对比一下我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小孩与我的一个在美国长大的女儿的两种观念。我在童年时,和小伙伴们一样,认为除了死亡,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将我的父母分开。中国人的婚姻像是自然规律中最不可更改的那一部分。但我那个在纽约出生、在埃文斯顿长大的大女儿,对此却有完全不同的看法。在5岁时的某一天,她因琐事跟我闹别扭,于是大叫着说,“妈妈,你和我在一起会很幸福的。”她妈妈提醒说,没有爸爸她可能不会快乐。我女儿不为所动。“但是你可以跟别人结婚,”她回答道,“我就会有一个新爸爸了!”

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美国孩子都认为父母的婚姻关系不够稳定。然而,不可否认,在美国的社会环境里,亲子关系和婚姻关系主要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孩子与成人一样习惯性地认为分居或离婚是解决家庭问题最简单易行的办法。但在中国文化环境下,家庭关系是自然和永恒不变的,人们很少会想到分居或离婚。

美国统计局1979年发布的“离婚、未成年人监护及抚养”的最新数据显示了美国人婚姻及家庭生活的新变化。自1940年以来,离婚率上升了一倍多,从最初的2‰增长到1978年的5.1‰。1956年,美国有36.1万名儿童来自离异家庭,1976年该数字激增到110万。从1960年到1978年,单亲家庭的数量急速攀升。1960年,8.5%的孩子由单亲家庭抚养(其中7.4%由母亲抚养,1.1%由父亲抚养)。18年后,该数字上升到19%(17%由母亲抚养,2%由父亲抚养)。在20年间,美国儿童人口已减少了200万(从6200万下降至6000万)。

未婚同居的现象不再罕见(据1979年的估算,该数字可保守估计为100万)。有对情侣就此话题写了一本书。某个电视访谈节目探讨了这本书的主题:美国人想摆脱“合法化”。

大量社会事实(包括较为罕见但人数同样可观,且已获牧师认可的无性婚姻及来势汹涌的同性恋解放运动)促使律师、社会学家和未来主义者建议美国人采纳一种新的婚姻模式。“这么多人在以法律不认可的方式生活,改革势在必行。”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的讲师朱迪思·扬格(Judith Younger)如是说。Lawrence Van Gelder,“Does marriage Have A Future? ”San Francisco Chronicle,November 13,1979, p.19.(这篇文章最早发表于《纽约时报》)。

扬格建议美国立法批准以下三种婚姻方式:试婚,适用于16岁以上的公民,无须取得婚姻证明,且不必履行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自利婚姻,适用于22岁以上的公民,这些人可以完全自立,仅是为了自我实现和交流的需要才走入婚姻;以及第三种为孩子而存在的婚姻。扬格还建议说自利婚姻在建立和终止时应有简单的手续,而即使是为了孩子的婚姻,在终止时也不需要向任何一方索取赡养费。同上。

扬格的提议是前所未见的吗?既是,又不是。它的创新在于建议美国立法批准某些当前不被提倡的同居行为。它又是老生常谈,因为这一设想只是美国人的个人中心生活方式的进一步发展。南加州大学教授托马斯·拉斯韦尔(Thomas E. Lasswell),作为美国婚姻与家庭治疗协会的主席团成员以及这场大辩论的保守派核心,一语道破这些婚姻模式的本质:“婚姻的意义在于两个人想要在一起生活,是因为彼此相爱而不是经济、社交上的需要。”同上。

中美两国的婚姻模式各有利弊。中国婚姻显然限制着个人行动的自由,而美国婚姻所赋予的自由不但增加了美国夫妻的相处难度,而且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化。社会生活中如果设立了明确的、易于感知的规则,人们可以相对轻松地找到自己的位置;但如果家庭关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操控,双方就不得不为了磨合一直投入精力,且婚姻状态不够稳定。美国婚姻所带来的幸福,很少会出现在中国人的婚恋里。然而,假如看到硬币的另一面,美国婚姻里因爱情失败而产生的憎恨和椎心之痛,在中国人的婚姻生活中同样罕见。

阶级

在进入下一步讨论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本书迄今为止揭示的一些基本心理倾向,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中美民众对待阶级差异的不同心态。中国人倾向于以亲子关系为生活核心,后天形成的责任、义务要与这个核心相适应。而美国人总是从一种社会环境移向另外一种,以新的关系取代旧的关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转换会一直持续下去。情境中心的中国人从最基本的人际关系纽带里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这让他感到轻松自在,甚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一张人际关系网将他牢牢束缚住,某个环节的缺失或断裂不会导致整个世界崩塌。个人中心的美国人则认为任何一种人际关系都不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必须紧紧抓住其中一项(通常称之为“依附心理”),或是不断寻找新的、更令人满意的同盟。在中国人满足现状、享受生活的同时,大多数美国人被迫为了获取更多回报而不断进取奋斗。在比较中国人与美国人面对阶级差异的心态时,读者应将上述事实牢牢记在脑海中。

中美社会阶级构成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首先,贫富阶级的相对规模不同。根据一般的定义,至少有4/5的美国人属于“中产阶级”或更高的社会阶层。而即使按照80年代的大陆和台湾的情况来看,至少一半以上中国人(或许更多),要被划为“穷人”。

其次,中美两国界定阶级地位的标准不同。对美国人来说,财富是决定一个人阶级地位的最重要的因素。据理查德中心(Richard Centers)的研究,在确定“上流社会”身份时,个人财富在诸多因素中效用最为显著。美国当代社会人类学家劳埃德·沃纳(Lloyd Warner)的研究则进一步说明在所有财富类型中,继承的财富效用最大。Richard Centers, The Psychology of Social Classes,pp.95-99;Lloyd Warner and Associates,Democrac y in Jonesville, pp.33,39-42, et seq.另一些深度分析表明,收入及消费模式在划分美国社会各阶级时是最重要的分类依据。Joseph A.Kahl, The American Class Structure,pp.19-90.近来,教育水平已变得同等重要。

个人财富状况在中国同样受到重视,但仅凭这一项不能将一个人送入最高等级群体,不论这份财富来自家族遗产还是由个人经营获得。直至近代社会,学识仍是中国人获取最高身份等级的最重要的准绳。它主要指对儒家经典的精通和掌握,是通往科举和官位的一条捷径。

文官政治是支撑中国社会运转的基础。在过去的2000年里,有钱的商人花钱买官,或把孩子送入学堂,寄望他们通过科举提高家族的社会地位。连权力、财力远超一般官员的贵族以及不时觊觎皇权的高级将领,也同样受到这种风气的影响。

中国的贵族多由皇帝及其亲属构成。中国王朝的建立者中有些人目不识丁,如明朝开国皇帝,还有一些是异族人,如元朝(蒙古族)和清朝(满族)的建国者。这些皇帝无一例外地用培养文官的办法教育皇子,没有太多文化的开国君主也用这种方法自我提高。中国皇帝大多博通经籍,并以此为傲。乾隆皇帝不仅擅长诗文书法,而且亲自主持了《四库全书》的编撰,该丛书最终收录的古籍计有36000卷之多。大量历史事实说明,中国统治者迫切地想要挤入这个他们可以完全控制、管理的士人阶层。

军人的境遇有同样的指示性。一般士兵被民间百姓视为流氓无赖,像强盗土匪一样处处受到歧视;军官的待遇比同级别的文官要低一些。读儒家经典、擅长吟诗作对的军官被尊称为“儒将”,比只懂军事战略而欠缺文化修养的将领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学识的重要性将暂时让位于军权。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一个王朝倾覆而另一个尚未兴起之时。中国在清政府1911年被推翻后的40年里,情况亦是如此。然而,若从长期来看,学识的至尊地位在中国社会从未受到挑战。不难想见,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20年,“又红又专”只是这一古老模式的现代复制。粉碎“四人帮”之后,专业知识(学识)又一次获得了主导地位。

读者还要注意买官买出身的人在通过科举考试的官员眼里,始终是被轻视和嘲笑的对象。

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以为社会阶层由士农工商构成,其实真正有意义的阶层只有两级:掌握儒家经典的文官和其他社会成员。

美国的情况完全不同。工人的社会地位比大学生低,因此上至精英阶层下到地位较低的社会群体都认为让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是“必选项”。教授一职在“最受欢迎的职业”排名调查里位列第三。中国历史上的津要之职全由高中科举的读书人所占据,而在美国这类要职一般面向更广泛的人群。罗斯福新政之后,国家层面的人才选拔更加注重教育背景,但州政府和地方行政部门的选拔仍没有将其列为一项重要的任职资格。

但是,即使在国家层面,美国知识分子也从来没有获得他们的中国同行数千年来一直享有的优越感。知识精英在政府机构内地位飘忽不定,取决于由谁来做总统。他们在罗斯福任内受人尊敬,杜鲁门上任后不受重视,到艾森豪威尔出任总统时地位便已跌入低谷。肯尼迪总统上台后,知识精英的地位一度有所提升,但在约翰逊和尼克松任期内又降至历史新低,在卡特政府内部,知识精英的影响力取决于个人与总统的私交和政治需要。

美国知识分子与商界的关系处于摇摆之中。商人们为了达成某些目的时,才会向知识分子寻求建议。近年来,人们再度开始重视学位,特别是针对高级管理职位而设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然而,商界成功人士谈及那些在实战中显得笨手笨脚的书呆子时仍一贯地使用轻蔑的语气。

中国人读书做官,继而获得财富地位,而对美国人而言,这个次序是倒过来的:财富和消费模式大体决定了地位、权力,学问只是附属品。

但是,这些看上去相当有趣的对比,实质上并不反映阶级在中美两国生活方式中的本质。认真观察民众如何看待阶级这一“概念”,才可以找出两个民族的本质不同。对情境中心的中国人而言,阶级为一群体属性。如果一个人与直系血亲被归为某个阶级,他的族人、远房亲戚,有时甚至整个街区的邻居通常也隶属同一阶级。阶级差异不会给中国人带来不安全感,他向上爬时不感到焦虑,也不担心与地位低的人交往会受到损害。

个人中心的美国人认为阶级是个体标签,这个标签时刻跟随着他。妻子的外表和孩子的成就同样被视为个体的标签。这种情况一直维系到孩子成人之前。美国人通常认为一旦孩子脱离父母独立,这一联系就不复存在。同样,孩子一旦自立就会立即脱离他父亲的阶级,进入一个或高或低的阶级。美国人有可能向亲戚朋友施以援手,但在心理上并不认为那是他的义务。他努力争取进入上流阶层,同时决意回避与地位较低的人交往,以免受其拖累。

中国的文官阶层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界限分明。地位标识不但有明文规定,而且便于区别。一般百姓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卑微地位,于是对官员言听计从,下级官员面对上级官僚时卑躬屈膝,以示敬意。

两大阶级地位悬殊,但社会底层有通畅的渠道向上晋升,不存在人们预想的种种阻力。Francis L.K.Hsu, Under the Ancestors'Shadow, rev.ed.,Chapter 12, pp.297-317.最耐人寻味的是,中国人有两个专指地位变化的名词“暴发户”和“新贵”。前者不用多加解释,后者专指刚进入官僚阶层的人。前者受人轻视嘲弄,后者则立即获得社会认可。在古代中国,最显赫的家族甚至皇帝都争相把女儿许配给出身贫寒的状元郎。

美国阶级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朗。一般说来,大企业家、医生和律师是公众眼中的中上层成员,而工人和清洁人员等是社会的底层成员。但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自己属于“中产阶级”,而且阶级与阶级之间往往有相当大的重叠。据一项研究称,分别有3%和7%的受访者把大企业家和医生、律师归为劳动阶级;另外,分别有2%、2%、1%的受访人把办公室职员、木匠和工厂工人列入上等阶层;至于清洁人员,分别有5%、59%和34%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是中产阶级、劳动阶级和下等阶级。Richard Centers, “Social Class, Occupation and Imputed Belief,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 y 58,(May 1953):546.与中国或欧洲社会相比,美国社会更强调平等,上流阶层对待其他阶级成员的态度大多是随和而不张扬的。

平等意识造成美国人在面对阶级差异时的复杂心态。一方面,美国通行的观念是一个人只要足够努力,就能获得想要的成功。美国电影和《读者文摘》等杂志卖力传播这一类的励志故事。与此同时,有证据表明长期从事社会底层工作的人倾向于用各种“技巧”自抬身份。例如,不少清洁工人以“清洁工程师”自称,我认识的一位农场主把自己介绍为一名农业专家。一个干洗店女工恼火地在投给报刊的信件中连声抱怨,因为有个顾客竟敢问她,“‘你这么聪明,为何要做这种低级工作呢?’许多人不知道干洗工是需要专业技术的吗?”(《檀香山广告人》,1979年8月22日)中国顾客问不出类似的问题,干洗店的操作人员更不会为此大动肝火,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之中,阶级差异本就泾渭分明。

可是,美国虽然强调人人平等,但社会底层向上晋升的阻力却比中国大得多。原因有两点:首先,美国固然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提供了更多的致富机会,但卡耐基委员会最近发表了根据一项为期7年的研究做出的美国儿童成长报告,声称“尽管一个多世纪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减少不平等给数百万儿童带来的不良影响,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取得任何实效”。Richard de Lone, for the Carnegie Council on Children,Small Future:Children,Inequality,and the Limits of Liberal Reform,p xi.该报告的结论是,即使祛除种族歧视的影响,在种种因素作用之下,富裕家庭的孩子长大后仍将变成有钱人,而穷人的孩子经常绕不开通向贫困潦倒的机会陷阱。

美国人晋升艰难的另一个原因是,攀上高位的幸运儿抵制底层成员自我提升的努力。这些人拒绝尚走在成功路上的美国人走入他们的居住区、俱乐部和教堂。底层成员即便有幸闯入,也会遭到立即抵制。

在任何时点,抵制底层的渗透与底层向上爬的欲望同样强烈。社会人类学家劳埃德·华纳(Lloyd Warner)及其同事曾描述过两位奋斗者的经历:


弗雷德是一位熟练技工(4级),每天按时上班,工资按周支付。当他与妻子南希刚搬到琼斯维尔市(Jonesville)的时候,南希跑遍全城、四处打听该市一个好的住处。她的几个有身份的朋友写信给琼斯维尔的熟人,请求他们关照南希和弗雷德。南希说,“如果你真的渴求某些东西,你就总是能得到它。这就是我们能在琼斯维尔找到房子并结识一些好朋友的原因。”不管怎样,领着周薪和仅有熟练技工证书的弗雷德·布朗一家居住在一等富人区的三等住宅内。社交能力、年龄优势,以及拥有上层社会的朋友,这一切使这一家有可能步入有较好职业和收入的阶层。他们进入中上阶层的机会越来越大。那是他们的愿望、梦寐以求的愿望。Lloyd Warner and Associates,Democrac y in Jonesville, p53.职业和居住地根据需求的迫切程度被分别标注在从1(最高)至7(最低)的一份量表上。


中国版的南希和弗雷德不需要这么麻烦。中国人在亲属和公共关系中获得了足够的安全感和满足,没有必要去适应一个陌生且更富裕的社区。而且,即使不得不迁入一个陌生的社区,他们也不用害怕被冷落。中国有句俗谚说:“远亲不如近邻”,社会地位的差异在这一方面是不被考虑的。

如同对待婚姻一样,中国人对待阶级差异的心态里有更多包容和更少排斥,美国人则恰好相反。由于社会关系对中国人而言是附属性的和可共享的,中国精英不像美国精英那样由衷地认同自己的优势地位,更不会在社会底层的上升中看到任何威胁。美国人就不一样。他们在与生俱来的群际关系里找不到任何永久性的锚,而且下定决心要一切依靠自己,因此每个人不得不更顽强地捍卫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特权。社会上层的歧视和底层的渗透同样令他们感到恐惧。

这导致了中美之间的巨大反差:中国人并不回避阶级差别,甚至用定制使其象征化;社会地位由整个家族而非个人决定,人们改善地位的愿望不强烈,阶级关系更趋和缓。美国人的阶级差异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中不太明显,但由于每个阶级要承受其上、下两个阶级的直接威胁,阶级鸿沟经常引发剧烈的情感冲突。人们在中国可以看到开放社区及面向所有人的教育设施、俱乐部、社团、寺庙。作为对照,一向宣扬平等的美国人不但要划出专享的社区、学校、俱乐部和社团,甚至还设立了显贵家族专用的教堂。

读者如果能够理解这些社会差异的文化根源,就会意识到种族歧视只是美国社会普遍存在的排外倾向的一部分。歧视心理的源头在于大多数美国人害怕失去现有地位。假如不能消除这种心理的文化源头,种族之间混居的努力就不可能获得任何成果。在第十三章,我们还会继续讨论这一问题。

中国共产主义革命与俄国革命一样,发源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由于大工业在中国经济中只占很小比重,中共领导人将斗争的重点转向农民(尤其是雇农)和地主(尤其是大地主)之间的矛盾。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实现土地国有化之后,总的趋势是工农兵翻身做主,压制封建官僚、富农和资本家。在“四人帮”掌权时期,出身不好的青年不能被大学录取,完全没有上升空间。“为工农兵服务”的横幅被悬挂在各大剧院、博物馆及杂技团的演出现场。直到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后,高等学府的大门才再次向全社会敞开,考生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新的政策倾向对于中国人对待阶级差异的基本心态有无不利之处呢?中国人情境中心的生活方式擅长于调和,而不太适合开展阶级斗争。有关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十五章继续加以讨论。接下来,我们有必要转移一下视线,去研究一下中美社会的成功人士:什么因素使他们获得成功,成为民众心目中的英雄?这些人如何彰显成功和英雄的身份?以及,成功人士在成名之后如何处理与外部世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