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与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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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与共产主义

1949年之后,男女平等的观念在新中国迅速普及。中国女性以前所未有的步伐走进国家经济、政治和公共生活。尽管这一变化在最高领导层尚不明显,解放军至今还没有过一位女司令员,但越来越多的女性正在学校、工厂、银行、商店、政府及公社委员会里施展才干。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30多年里,中国女性穿着几乎与男人一样的服装,不显露身段,也几乎不化妆,再加上缺少夜生活、强调艰苦工作等事实,使许多西方观察家因此误以为中国人接受了清教徒的思想。

事实恰恰相反。清教徒的价值观包含与个人主义的生活态度相一致的性压抑。新中国的生活方式却只是更广泛、明确地将性的问题限制起来。今天的中国与几个世纪之前一样固守着以情境为中心的生活态度。

在西方,性压抑的极端表现是对圣灵感孕说的高度重视。该传说认为性的本质是罪恶,至高的神圣之举应将其完全根除。圣灵感孕说背后的心理机制与某个古老的中国传说相似。据称,古时候有个村民意外得到三百两银子。这个人想把银子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又担心别人来偷,就在埋银子的地方立了一块木牌,上写“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样看来,性压抑与性别歧视实际上有密切的心理联系。许多西方游客来到中国后好奇地询问中国人如何处理两性关系。一位奥地利记者认为中国人似乎完全不懂浪漫,衣着不合体,发型缺少变化,女人更几乎不化妆。他引述了一位北京高中校长的回答:“我们的青年在参与革命和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中成长,没有时间考虑爱或性的问题。”Hugo Portisch, Red China Today,p.36.美国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Barbara Tuchman)的看法与之相近,“我可以说没有任何人会公开表示对性有兴趣……在谈到性话题时,在场的女翻译员会露出一副见到蟑螂似的厌恶表情;当一位心理医生被问及有关性变态和同性恋的问题时,他脸上出现了同样扭曲的表情。”Barbara Tuchman,Notes from China,p.11.我听到的最直接的回答来自一名中国女孩。一位西方游客询问她对未婚同居的看法,她反问道,“为什么要那样做?在美国结婚很困难吗?”

西方人士把中国人这类反应看成新中国的新变化。但事实上,塔奇曼如果在1949年之前向中国女大学生提出同样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未必会比1972年这位女翻译员的答案更让她满意。对于以情境为中心的中国人来说,无论是否受到共产主义思想熏染,在他们眼里,塔奇曼及其他西方人士提出的与性有关的话题都是有失分寸的。中国人与美国人不同,不愿意与陌生人谈论包括性在内的私人话题。他们从来不曾摆脱赋予其个人尊严的社会框架,很少有人梦想要自由行动。美国人最怕向熟人泄露隐私,惹上麻烦。跟陌生人说话时,他们反而没有类似的担忧。

革命者在中国倡导的并非清教伦理,而是进一步强化了中国人一贯把性情境化的思维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女人不是“良家妇女”,就是“风尘女郎”。前者被归为“贤妻良母”,把全部精力放在家庭、孩子身上;后者泛指“水性杨花”的女人,如过去的女演员、女歌手和妓女等。当中国女性因生活所迫而不得已出入公众场合时,人们常用“抛头露面”一词加以形容。中国戏剧和歌曲经常用这个词来悲叹女性的不幸遭遇。

相比北方,中国南方的“良家妇女”更多地出现在公共场合。在北方,女人只负责给在地里劳作的父亲、丈夫或兄弟送午饭;但在南方,女人通常与家里的男人一起干活,随处可见男女老少在一起踩水车。在西南边陲云南省,女人不但是田里主要的劳动力,还和丈夫一起到集市上做生意,背扛肩挑货物步行几十里去赶集。

这些南方妇女穿着蓝色或其他暗色的衣服,多数穿长裤,很少变换夸张的发型,不像“风尘女子”那样招摇,尽量避免吸引男人的注意。要说明的是,她们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受到共产主义思想的影响。

20世纪初,西式教会中学和大学在中国陆续出现,这时渐渐可以看到经精心打扮的“良家妇女”出入公共场所。男女约会在高校校园或其他地方时有所闻,不过仅限于少数人群和天津、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即使在这些大城市里,中国青年的行为方式也远不如美国同龄人在约会中那般大胆轻狂。20世纪30年代,教会女子高中的教务长一度禁止女学生与外界通信。违反者会被训斥,甚至开除。

这一切与中国以情境为中心、相对封闭的生活方式一脉相承。高中生的任务就是专心读书,由于身心不够成熟,所以不能对爱情动哪怕一点心思。大学里的恋爱勉强可以接受,而且一旦社会情况有需要,就应立即中止。西方读者看到下面这则故事时,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但它确实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1931年,日军占领中国东三省,学生运动随后在全国爆发。学校罢课,学生上街游行,请求政府抵抗日军侵略。当时我正在上海沪江大学念三年级。学校里的激进分子联合了其他院校学生,准备去南京向蒋介石请愿,要求他积极抗战。蒋介石下令不许任何列车搭载请愿学生。学生们为此在南京至上海的铁路上卧轨,阻断了一切交通。

耐人寻味的是,在学生卧轨请愿期间,校内激进分子不但要求在校生停止一切聚会,也不许男女生谈恋爱。课虽然已经停了,这些激进分子仍然认为国难期间有必要禁止一切娱乐和个人消遣。那时他们不允许我练小提琴,因为所有音乐活动都被禁止了。

他们的行为让人联想到中国守孝的传统。在中国,父母去世后,儿子要守孝3年。在此期间,他不能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不能吃好的,不能参加节庆活动,甚至不能与妻子同房。如果他的孩子预订的婚期恰逢丧事,婚事必须被推迟到3年之后。这个儿子如果在政府担任要职,他必须辞职回家。有一些著名的孝子在父母坟墓旁搭起茅棚,守孝3年。

激进学生的行为与中国守孝的传统有着共同的心理和文化根源。这种假设过于牵强吗?我认为不是的。

即使在“四人帮”当权期间,恋爱这回事在中国社会也是受到允许的。1972年7月某个晚上(约9点),我在上海外滩看到175对情侣,年龄均在20岁到30岁之间。Eileen Hsu-Balzer,Richard Balzer,and Francis L.K.Hsu,China Day by Day.在浓荫掩映下的路灯异常昏暗,但中国情侣最多就是牵手、搂腰,没有进一步的亲密行为。回想30年代我在这座城市读书的日子,我敢说这些年轻人谈恋爱的方式与当年大学里我的同学们并无差异。

按美国人的标准看,中国青年在白天的举止就更显拘束了。我和家人在北京天坛、颐和园,武汉东湖,沈阳植物园里看到几百对情侣,甚至曾看到一对恋人坐在长城城墙上向内蒙古的方向远眺。可是,没有一对情侣是手牵着手的。这自然会给西方游客一些误导。而另一种现象可能又使西方人产生新的错觉。在翻看1972年回国旅行拍的照片时,我发现其中有许多手拉着手甚至搂着脖子的男人——女人们也是一样——但看不到异性之间有类似的举动。在我小女儿拍摄的一张照片里,有6对年轻人正在北京著名的王府井大街上闲逛,其中5对同性朋友手拉着手,唯一一对异性朋友却没有牵手。

这是否是西方人士问及同性恋的缘由呢?可能吧。美国以个人为中心的生活方式认为性无处不在,同性之间的亲密行为必然暗示着同性恋的倾向。而在中国以情境为中心的生活方式中,性有严格的界定范围,公开场合下同性间的接触一般不会引发类似猜想。

在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从一些情感案例中没有找到什么新奇的发现。1962年,中国北方农村一位32岁的女性曾向瑞典经济学家杨·米尔达(Jan Myrdal)述说革命中国在婚姻选择上的进步,“(以前)哪怕父母要把我嫁给一个无赖,我就必须跟他过一辈子。可现在,我们在结婚前可以见到男方,如果你不喜欢他,可以拒绝嫁给他。”Jan Myrdal,Report from a Chinese Village,p.221.Myrdal's visit was made in 1962.

这番话显然有些夸大,即使在过去,中国父母也不可能丝毫不顾及女儿的意愿。而且,正如前文所述,在1949年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受过教育的青年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有简单的交往。女村民在谈到理想丈夫的标准时,按美国人的眼光来看,她的想法显然不够浪漫,最终决定和谁结婚也并非自主:


女人特别看重品行:想找一个强壮、健康、会干活……的小伙子。他的性格不能太暴躁。外表倒不是很重要。

男人在选择伴侣时,首先会问自己:“她能照顾好一个家吗?”其次考虑她是否禀性温和。外貌固然很重要,但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对女子婚事最有发言权的,依次是她的祖母、祖父,接下来是母亲,父亲的意见则是最不重要的……同上,22页。


10年之后的1972年,在我和家人回国时,这种情况有改变吗?我看并没有。沈阳一位董先生的人生故事就是例证。董先生和妻子1957年结婚,1972年夏天他向我讲述了他的故事,我认为它恰恰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董先生与妻子是1949年在同一家工厂工作时认识的,随后他被分配到工会工作,直到1955年,他们才开始董先生所说的“特殊关系”。


我到工会工作后,经常回我原来工作的工厂看望老朋友。你要了解,我最初并不是去看她(他自己强调的),我必须重申。但是到了1955年,她的年龄大些了。有个星期天我去看她,下一个星期天她又到我的宿舍去看我。那时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她也几乎在同时入党。1956年我被派往北京,在一家工厂当团支部书记,这是由同事投票推选的。我们开始书信往来,在暑天和冬天的假期里见面。通常是我回沈阳去看她,她只到北京看过我一次。尽管频繁地通信和见面,我们一直没有提及婚事,但是我们“心里明白”。我们通信和谈话的内容是什么呢?就是工作、学习体会以及我们各自认为有意义的事情。那时候我们只是“心照不宣”,从没说过“我爱你”或“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1956年冬天,她来北京看我时,我带她四处游览并拍了张合影。你知道吗,这是很严肃的事情。我们没有说什么,但是一切都很清楚了。三四个月之前,我告诉了我的父母。我妻子的父母早已过世,她是由她在大连的姐姐抚养长大的,她也把情况告诉了她姐姐。据私人谈话。

1957年秋天,董先生和妻子结婚,在妻子所在的工厂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他的前同事、妻子的朋友和同事都来参加,大约有45人。1972年回国期间,我从南到北在各地访谈和观察,发现新中国的男女恋爱与国民革命时期并无太大差别。中国青年的爱情发展依然缓慢,而且总是有亲人、朋友和同事参与其间,这在美国人看来简直是侵犯个人隐私。下面这个故事是60年代一则时事新闻,但并不能说明中国青年的恋爱方式已与传统生活分道扬镳:


易时荃为了反对母亲早点抱孙子的封建思想,三次推迟了她的婚期。她是纺织厂的劳动模范及工作组长,“一有运动,她和她的小组总是一马当先。”最后,她与一名党员结了婚。《中国妇女》第6期,1963年6月1日出版。


并不是所有中国人都能达到这则新闻宣扬的高标准,正如中国历史上不乏不孝之子一样。我在上海就曾认识一位少女,她发誓绝不嫁给党员干部,而北京郊区某公社的一名党员因执意要与一个家庭成分不好的女人结婚,被开除了党籍。

“四人帮”垮台后,《人民日报》编辑部收到了大量信件。据中国政府提供的数据,该报社在1977年9月共计收到1500封信,而仅1978年6月的来信就高达4万封。“报社每天的来信数量相当于过去一个月的来信总量,而且数字仍在不断上升。”“People's Daily and Letters from Readers, ”in China Reconstructs 27,no. 10(October 1978):4.大多数信件不会像美国或1949年之前的中国的读者来信那样问及私人情爱。唯一一封与个人情感稍有关联的,是一位工厂工人的来信,信中“希望粉碎‘四人帮’强加给青年的枷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在‘四人帮’当权的时代,‘爱情’一词成了禁忌”。Godwin C. Chu and Leonard L. Chu, “Letters to the Editor, They Write in China, ”East-West Perspectives,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