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行者: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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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受西方文化影响

1.择所爱而学

1910年8月,胡适随同其他69名通过考试的学生一起,登上了去美国的轮船。他的包中没有装太多东西,只装了1300卷线装书。

与胡适一同赴美留学的还有赵元任、竺可桢、周仁、胡明复等人。在当时,这些心性单纯的学生们只是一心向学,他们从未料想得到,他们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渐渐被西方的文化和思想所熏陶,他们更未料想得到,当他们再次踏上故土之后,竟然能够为国家带来巨大的改变。

由于年龄相仿,不出几天,大家便熟悉了。此时的胡适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安静读书的“糜先生”,他已经变得开朗热情,活泼好玩,喜欢与其他人接触。在当时,船上的娱乐项目非常少,留学生们最常玩的就是各种纸牌。胡适跟着他们学了几次,便很快掌握了多种纸牌的玩法,和大家玩到一起去了。

据赵元任回忆,当时的胡适是位看起来很瘦弱,其实精力十足的青年。胡适在船上很喜欢与人交谈,讲起话来滔滔不绝。遇到意见相投的人,胡适会聊得特别起劲,若是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胡适便会激烈地与人辩论,言语之中满是自信,令人听了很受鼓舞。

因为健谈,胡适很快成了这一批留学生中的名人,并且交到了一些朋友,其中一名,便是胡明复。胡明复原名孔孙,后改名为达,字明复,他是中国第一位在国外获得数学博士学位的人。

胡明复在参加庚款留学生考试时用的名字是“胡达”,“达”字与“适”字结构相同,笔画相似,以至于胡适曾在发榜之日将其名字看成自己的。那一夜,胡适提着马灯来到史家胡同,在微弱的灯光中寻找自己的名字,误把“胡达”看成“胡适”,正想高兴,再一细看,却发现原来是自己看错了,心里不由得又一沉,急忙继续寻找。直到在距离“胡达”不远处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后,胡适才舒了一口气,心想不知那个叫胡达的是谁,差点害他空欢喜一场。

胡适和胡明复的缘分就是从放榜之日开始的。上了船后,胡适终于见到了胡明复其人,然而那时两人之间的交谈却并不多,因为胡明复从来不和其他人一起玩纸牌,而是只喜欢和赵元仁、周仁,以及他的哥哥胡敦复在一起讨论算学方面的问题。胡适曾偶尔听到过他们4人之间的谈话,发现他们所谈的内容或是他听不懂的,或是他没有兴趣的,所以没有加入他们的讨论中。

在去美国途中,胡适虽然与胡明复没有深入的接触,但他却发自内心地尊敬胡明复等人。在他眼中,胡明复他们几人已算得上是年轻的学者了。后来,两人一同进入康奈尔大学,胡适入农学院,胡明复入文理学院,彼此间不时有联系。又过了一年,胡适从农学院转入文理学院,两人成为同班同学,关系也更加密切起来。

船在海上漂了10多天,终于在美国旧金山的港口靠了岸。胡适等人下了船,又换乘了火车,最后到达了纽约南部的绮色佳城。在绮色佳城的东山上,有他们即将学习和生活的地方——美国康奈尔大学。

美国康奈尔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研究型综合大学,成立于1865年。该校的立校之本是任何人都有获得教育的平等权利,无论男或女,贵族或平民,都可以在这里接受到同样的教育。

每逢佳节倍思亲。入学当日正值中秋,胡适在给近仁叔的信中写道:“七月十二日去国,八月七日抵美国境,中秋日抵绮色佳城。计日三十三昼夜,计程三万余里,适当地球之半。此间晨兴之时,正吾祖国人士酣眠之候;此间之夜,祖国方日出耳。乘风之志于今始遂,但不识神山采药效果如何,又不知丁令归来,能不兴城郭人民之叹否?”

胡适最初选择的是美国康奈尔大学的农学专业。若按他自己的意思,文科专业才是他心之所向,可是1905年到1910年期间,中国的矿企业资本迅速发展,胡适的二哥认为胡适学了工科后,一回国就能找到好工作,于是在他临行前嘱咐过他,一定要选工矿或者造铁路,不要学文。

二哥在胡家的地位相当于一家之长,胡适对二哥一向尊重,可是他也没办法就这样强迫自己去学一点兴趣都没有的专业,思量再三,他决定去学农科,毕竟康奈尔大学是一所以农工科著名的大学,选择农科,既不算完全违背二哥的意愿,学的内容又不至于太枯燥。

在当时,学习农科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收学费。虽然胡适此次是官费留学,每个月清政府都会汇给他80元的学费,但身在异乡,需要花钱的地方还有很多,更何况胡适出国前还欠下了不少的债,选一门不需要学费的学科,不但经济压力能得以减轻,他还可以将一部分学费寄回家作为家用。

胡适对自己的这个决定感到很满意,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农科其实是门很艰苦的学科。作为农科的学生,去农场实习是家常便饭,可是胡适从小只知念书,从来没有做过农活,加上他的身体又比较弱,所以每一项实习内容对他而言都是新鲜而辛苦的事。

胡适最先学到的农场技能是洗马,之后是套马。由于他一点农活都不会干,所以老师只能从最基础、最简单的技能开始教起,并且每一项老师都会先做个示范,然后才让胡适依样去做。洗马和套马的过程让胡适感到挺有趣,然而接下来的选种就不那么轻松,胡适才做了一会儿,手上便起了疱,钻心地疼。

农学院要求学生除英文外还要掌握法文和德文,胡适在国内时英文已经不错,但法文和德文却从未接触过,一时间要同时学习两门陌生的语言,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胡适却没有丝毫犯难。他十分投入地学习着法文和德文,竟然在短期内有了很大的提高,令人刮目相看。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契机,胡适有机会接触到了很多国外著名文学家和诗人的作品,并对这些作品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胡适虽然在农科的基础不如其他人,但他聪明,学习认真,又肯吃苦,所以一年下来成绩都不错。但是第二年,他还是换了专业,选了自己真正喜爱的文科。

据胡适自己说,促使他换专业的直接原因是一次关于苹果分类的实践课,当他意识到即使最后自己通过加倍努力,能够分清苹果的种类,可是国内并没有这些品种的苹果,一旦回到祖国,他所学的这些知识就完全没有用武之地时,他毅然决定放弃农科。

归根结底,胡适放弃农学的主要原因是他的心思一直在文学上。胡适曾在回顾那段时间的时候这样说:“我认为学农实在是违背了我个人的兴趣。勉强去学,对我说来实在是浪费,甚至愚蠢。”

在决定学农科之时,胡适便将随身带来的线装书都赠给了同行的同学们。然而他并没有真的对文科失去兴趣,学习农科之余,他总会抽出一些时间阅读文科方面的书籍,语言文学的书和中国古书都有涉及。此外,自从学会了法文和德文后,他不但开始大量阅读外文书籍,还对一些外文作品进行了翻译。

胡适决定转系时是农学二年的第一学期。想要转系,必须等到1911年的9月才可以进行注册,在此之前,他只得继续选修农学课程。胡适在这学期选了“地质学一”、“化学B”、“植物生理学七”及“果树学一”四门课程。他本想同时选修“经济学一”,然而当时学校的规定是:“经济学第一课宣言农院二年生不许习此课”,于是胡适的“经济学一”只上了几天便被迫退选。

胡适也曾计划在正式转入文学院之前多学一些英文课,如“演说”、“英诗”及“英文散文”。然而此学期的课业格外繁重,每日都有试验课,而且“上午受课稍多,竟不暇给”,胡适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后不得不做了决定,辍读演说及英文诗二课,而留英文散文一课。

2.日记中之事

读书的习惯是胡适自小养成的,虽然此次留学所选的专业是农学,但他仍然没有放弃这个习惯,也没有放弃对文学的热爱。

有一日,胡适收到了由哈佛大学第二任校长爱略特主编的丛书《哈佛丛书》,该套书长约5尺,故也叫《五尺丛书》。这是一套收集了数篇古今名著,涵盖10余种学科,象征着多国的文明成果的丛书。胡适得到此书后,非常满意。当日,他写下一首诗:“永夜寒如故,朝来岁已更。层冰埋大道,积雪压孤城。往事潮心上,奇书照眼明。可怜逢令节,辛苦尚争名。”此书胡适花了3个月读完,收获颇多。

胡适对西方的各种著作都颇有兴趣,并且每每读过,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读到美国独立檄文时,他觉得“一字一句皆扪之有棱,且处处为民请命,义正词严,真千古至文”。后读《罗密欧与朱丽叶》,又觉得此书情节不佳,但好词好句颇多,认为此书与《西厢》类似,都是“徒以文传者”。3月下旬,胡适常担心国内情况,日日所思,夜夜失眠。

胡适对培根的著作不是很欣赏,认为“培根有学而无行,小人也”。在他看来,培根与中国古代战国那些纵横家之流相似,只是挟权任数。至于培根的《建筑》和《花园》两文,也不过是为了向英国国王进土木之策,态度逢迎,殊可嗤鄙。在对培根的作文进行评论时,胡适颇有苛词。相比于培根的《友谊论》,胡适更喜欢爱默生的《论友谊》。

除了大量阅读西方书籍,胡适也时常用闲暇时间阅读《左传》《诗经》《说文》《荀子》《水浒》等古籍。他将《水浒》比作故人,称此书真是佳文。他也不时创作一些文学作品,赠友人诗作等。当得知好友程乐亭身故后,他为其作了《哭乐亭诗》与《程乐亭小传》。

在康奈尔大学的第一个冬季,胡适过得很忙碌,每日除了上课,便是忙于各种考试。此间,他对国内的情况也十分关注,见美国的报纸连日刊登了中国与俄国将有边衅的消息后,他便格外关注此事结果,结果一日出门买报纸时,不小心在冰上滑倒,手受了伤,所幸没有伤到筋骨,于是他继续写字,作家书,夜读德文。

只有一段时间,胡适没有坚持读书,那是他刚到康奈尔不久的时候,由于突患眼疾,医生给他敷了药水,故两日不得读书。第三日,他去医院复诊,医生告诉他,他的右眼无碍,只是因为左眼近视很严重,所以右眼一直在负担两只眼睛的工作,如果不配眼镜,可能致盲。胡适想起他少时常患眼疾,而且每次都是左眼情况较重,应是因此导致的左眼近视,于是当日配了一副眼镜。

在一次威尔逊教授的课上,胡适听到了他关于气象学的言论。威尔逊教授见台下有胡适和王预两名中国学生,便说,世界气象学上之所以还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气象学不发达,如今看到台下有中国学生,他心里感到很高兴,希望两位日后可以在气象学上多努力。胡适听过这段言论后,很受鼓舞,并特意在日记中写下“无忘威尔逊教授之讲演!”以此激励自己努力学习。

初到美国的日子里,胡适时常思念祖国,思念家乡,曾在日记中多次写下“思故国不已”之类的句子。他也不时会向家中写信,告知自己的情况。但是在写给母亲的信中,他多是报喜而不报忧的,为的是不让母亲担心他。

夏日的绮色佳十分炎热,尤其到了夜里,更是热得令人难以安眠。胡适和同学们将窗子大开,然而还是没有一丝风吹进来。炎热的天气和思乡之情促使胡适作了一篇《孟夏》。在诗中,胡适用前半首描写了当地的景色,后半首表达了自己对故乡的眷恋。他写道:“信美非吾土,我思王仲宣……还顾念旧乡,桑麻遍郊原……旧燕早归来,喃喃语清晨。念兹亦何为?令我心烦冤。安得双仙凫,飞飞返故园。”

1910年至1920年期间,在几乎所有美国的学生会章程上都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各种会议的议事程序都要以“罗氏议事规程”为准则。当时,胡适曾同时为“中国学生会”和康乃尔大学“世界学生会”的干事,并在两个学生会的会章中都见过这一规定。

在一次世界会议的午餐时间,胡适听到有人说,昨天晚上演讲的菲律宾学生说菲律宾应该独立自主。当会上的人说到这一点时,台下有人嗤之以鼻,一个美国人对胡适说,就算美国让菲律宾自主,日本也会把菲律宾据为己有的。胡适听完,想哭而无法回答,只能点点头。他在心中感叹,亡国的人哪有发言权啊!如果它想要继续存在,就只有努力去做而已啊。

秋季,胡适被选为赔款学生会中文书记。此前,胡适已是爱国会主笔之一,如今又添一职,胡适心想,“恐遂无宁日矣”。

胡适在留学期间有着记日记的习惯,上述内容皆在他的留学日记中有所记载。他的日记中还记载了许多有关康奈尔学习生活的事宜,他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感慨,以及他的一些小作,只是后人在研究他的日记时,或是因为看到的内容不完全,于是断章取义,对他产生了一些误会。

刚到康奈尔大学后,因为刚学会打牌不久,胡适对此事颇有兴致,但只是将此事作为忙碌生活中的消遣,并未因此耽误学业,更不像网上流传的沉迷于其中,每日都只有打牌。在日记中,胡适也确实提到过“与金涛君相戒不复打牌”的事情。而后,在胡适很长一段时间的日记中,也确实没有再看到与打牌有关的字句。

时光如梭,一年转眼即逝。到达美国第二年的夏天,胡适住进了康奈尔大学新建的世界学生会宿舍,有机会与世界各地的留学生们相识,了解不同国家的风俗习惯。

3.崇尚新和平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美国的报纸上也刊登了相关的新闻,胡适读过之后,越发关心国内的局势,更担心远在武汉的家人和朋友。次年春,清政府被推翻,国内形势彻底发生变化,与此同时,美国的形势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1912年至1913年间是美国进行总统大选的时间,全国都变得非常热闹。胡适对这些也产生了兴趣,于是进入文学院后,他选了美国政府和政党有关的专题课进行学习。

负责教授这一专题课的是一位名叫山姆的教授,此人重视实践教学,要求全班的学生每人都要订阅《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和《纽约晚报》,三份报纸分别支持不同的竞选者,学生们必须每天阅读所有报纸内容,并且写下摘要和读报报告。

为了让学生们更好地了解美国大选的过程,培养他们对政治的兴趣,山姆教授让学生们各自支持一位竞选者,并为这位竞选者做出实际行动。胡适选择的是进步党领袖老罗斯福。

美国大选的投票日定在选举年11月,在此之前,参选者需要经过多轮选拔,先在各自的党内选举中脱颖而出,然后便是长达数月的拉票时间。按照教授的要求,胡适必须不断奔走于绮色佳地区的每一个政治集会,参与他们的活动,同时还要将其他州中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整理出来,进行比较,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在一次集会中,胡适见识到一场激烈的辩论,辩论双方分别是康奈尔大学的教授克雷敦和法学院的院长亥斯。这场辩论对胡适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象得到学校的教授竟然可以直接参与到政治辩论中。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合,胡适完全被这样的场面震惊了。

另一件让胡适感叹的事,是两位辩论者虽然在集会中各不相让,各为其主,但两人就事论事,公私分明。私下里,两人的私人感情没有因为这一场辩论而受到丝毫影响。

1912年9月,胡适几经辗转,终于在文学院注册,成为一名真正的文学院学生,修哲学、经济、文学。回到文科的领域中,胡适心里感到无比的畅快。刚入文学院不久,夜学生会选举新职员,有人推举胡适为书记,胡适推辞了。

在美国生活了一段时间后,胡适首先发现美国人对中国风俗存在一些误解,就连已出版的由美国人所著的相关书籍中也有不少错误的地方。于是他打算自己编写一本相关书籍,书名就叫《中国社会风俗真诠》,以此纠正外国人对中国拜祭祖先、家庭制度、婚姻、妇女地位等风俗制度的误解。

后来,胡适在保尔·S.莱因斯所作《远东的思想与政治趋向》一书中读到一篇有关中国20年学术思想变迁大势的文章,他认为此文条理清晰,记录准确,在美国人所著同类作品中算得上佳作,只是人名年月上稍有讹误,于是一一挑出更正,并寄给了作者。

11月5日,美国选举日,胡适站在人群中,真切地感受到了美国选举的热闹和选民们的热情。集市上挤满了人,两家报馆用电光影灯射光粉墙上,以报告选举结果。每报告出一选举结果,选民们就会发出一声如雷鸣般的欢呼。直至夜深,仍有人群没有散去。第二日,结果公布,威尔逊当选。此次选举的场景在胡适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他的潜意识产生了影响。

康奈尔大学前校长白博士80岁寿辰当日,胡适与全校学生一起参加了为白博士庆生的活动。那一天,天空中下着雨,然而参加庆祝的所有师生都没有走开。白博士在廊下进行了15分钟的演说,听得所有人都精神振奋,胡适也受到了感染,白博士的演说结束时,他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当夜,胡适突然产生了成立“政治研究会”的念头,为的是让中国留学生们有一个可以研究讨论世界政治的场合。四天后,胡适将自己的想法说与其他中国留学生听,大部分人表示赞成。最后,胡明复、尤怀皋等共10人参加了这一研究会。

11月16日,“政治研究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此次会议上,胡适等人决定“每二星期会一次,每会讨论一题,每题须二会员轮次预备演说一篇,所余时间为讨论之用。每会轮会员一人为主席。会期为星期六日下午二时。”此次会议上,他们确定了第一次议会的会题为《美国议会》。

不久后,胡适的两位好友任鸿隽和杨宏甫来到了美国读大学。得知他们二人也将在康奈尔大学进修,胡适十分欣喜。久别重逢,当夜,他与两位好友畅聊之后,感慨万千。

又过了不久,胡适突然决定不再在日记中记录流水账或没有意义的内容。他决定,以后日记中记载的,只得包括五方面的内容:“一、凡关于吾一生行实者。二、论事之文。三、记事之有重要关系者。四、记游历所见。五、论学之文。”

12月21日,“政治研究会”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题为“租税”,演讲者为胡明复和尤怀皋。从二人详细的演讲中可以听出,他们为了此次演讲,确实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这令胡适深感欣慰。

当时美国各大学皆有世界大同会,后来这些大同会结合为大同总会,每个学校的大同会皆为支会。总会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年会,由支会选举两名代表参加。1912年的年会地点定在费城,胡适得知此地在美国历史上有着重要意义,于是也打算过去看一看。

年会的日期定在12月27日,然而就在年会前一天,选定的两名代表中有一人突然生病,无法出席。经商议后,胡适被选为临时代表,出席此次年会。于是胡适与另一名代表连夜起程,前往费城。

会议从1912年12月末一直持续到1913年1月。胡适在此次会议上就“世界观念”一题进行了发言。早在读《希腊史》时,胡适便曾由此书而联想至罗马的衰亡,并认为罗马之所以会衰亡,是因为罗马人有天下思想而无国家观念,清政府的衰亡也是因为这一原因。他赞成邓耐生在诗中所写到的“彼爱其祖国最挚者,乃真世界公民也”。在他看来:“世界主义者,爱国主义而柔之以人道主义者也。”

1913年5月,胡适被选为世界学生会会长。

一日与人谈及“道德学课论道德观念之变迁”这一话题,胡适对此看法是:“古代所谓是者,今有为吾人所不屑道者矣。古人所谓卫道而攻异端,诛杀异己,如欧洲中古教宗(Church)焚戮邪说,以为卫道所应为也,今人决不为此矣……不特时代变迁,道德亦异也……是故道德者,亦循天演公理而演进者也。”

胡适打了个比方,他说比如说人们都知道杀人是错的,但若是为了复仇而杀人,有些人就会认为他是对的。“复仇者以复仇为是,许复仇者以许复仇之故遂嘉杀人,然在被杀者则必不以复仇者之杀之为是也,其被杀者之妻子友朋,亦必不以复仇者为是也。”

当时,胡适的观点是:“道德不易者也。而人之知识不齐,吾人但求知识之进,而道德观念亦与之俱进,是故教育为重也。”然而几年后,他又对此观点加了批注,认为“此说亦有可取之处。然吾今日所持,已与此稍异矣。”

10月8日,胡适第一次以会议主席的身份出席了康奈尔世界学生会的议事会,此时方觉议院法之不易。他认为自己虽然研究过此道,“然终不如实地练习之有效,此一夜之阅历,胜读议院法三月矣。”

同一天,他读了有“博学铁匠”之称的巴立特的事迹和其所著书,称其为“怪才”。此人幼年家境贫困,只上过6个月的学,之后一直以锻工为生,然而因为其苦读不辍,30岁时已可读十五国文字。三十岁之后,此人又开始从事演说并写书,“持世界和平主义甚力,南北美黑奴问题之起,君主放奴赎奴之说,传檄遍中国”。胡适认为,“其人慷慨好义,行善若渴,固不特以语学名也。”

在国外读书期间,胡适也阅读过大量杂志,然而一直以来,他读杂志的方式是只浏览大意,不详读细节。一日,他在《外观报》中读到了论爱尔兰奥斯特省反抗与英分离之事。读过之后,他竟然能对此问题的始末了解得十之八九。于是他认为,美国的杂志太多,不能尽读,如果每天都读一篇,了解其大概意思,要比整本翻阅后随手放在一边更有收获,更比读小说要好得多。此时再想到自己一直以来的做法,他感到自己真是失计。

4.美国之见闻

胡适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乐观的人,他自己也承认:“余年来以为今日急务为一种乐观之哲学,以希望为主脑,以为但有一息之尚存,则终有一毫希望在,若一暝不视,则真无望矣。”

在康奈尔大学期间,胡适延续了他乐观的天性,给朋友写信时,也时常劝朋友要乐观一些。他说,“自信去国数年所得,惟此一大观念足齿数耳。”有一年冬天,美国遭受了数十余年来都不曾有过的寒潮,风雪交加。胡适不但没有苦恼,反而有心情作诗记录此景,并在诗的结尾以“明朝日出寒云开,风雪于我何有哉!待看冬尽春归来!”这样的诗句表达了自己的乐观主义。

有一次,胡适在他的朋友任鸿隽处看到一封书信,这封书信是任鸿隽的一位朋友所写,信中一字一句尽透着绝望,称“先死后死,时日之异耳”,又说“安知死之不乐于生耶!”胡适感受到此人定是处于极度绝望之中,否则不会发出“知我如此不如无生”的感叹。可是他并不赞成此人的生活态度,他从不认为处于困境时,自杀是有效的办法,若是真的如此做了,只是令国家损失一名有用之才,于实事则并无裨补。

当时美国有一报名为《生命》,其宣言为“生命所在,希望存焉”。胡适借用此报的宣言,将其转为“希望所在,生命存焉”。他说,当人没有绝望时,才会感到生命的可贵,一旦绝望,就算活着又有什么用呢?如果一个人连活着都不想,那天下的什么事都做不到了。

在康奈尔的日子里,胡适很少与女性接触,但有一日,他却主动拜访了胡彬夏女士。1907年,胡彬夏成为我国首批官费留学美国的女性,来到美国进行学习。她提倡“振兴女学,恢复女权”,曾于1903年与林宗素、曹汝锦等人发起成立“共爱会”,并每月召开例会,就妇女教育和妇女权益的问题进行讨论。胡适见到她时,她已完成了学业,正准备回国。

胡适对胡彬夏评价极高,称其“聪慧和蔼,读书多所涉猎,议论甚有见地,为新女界不可多得之人物”。胡彬夏对胡适说,生活中唯一的奢望就是能得一良友,对此胡适深有同感。他认为,破除男女限界的最好结果,就是男女之间能够存在高洁的友谊。

在与胡彬夏的交谈中,胡适曾提及当时的年轻人没有思想能力,此乃国之大患。胡彬夏赞成他的观点,但同时也指出,此时的留学生们年龄尚小,思维能力还没有成熟起来,所以思想难免浅鄙,无须责怪。听完胡彬夏此番言论,胡适不由得感叹,“此论殊忠厚,可补吾失,不观乎美国之大学生乎?其真能思想者能有几人耶?”

当夜,胡适又与一俄国学生交谈。听说此人初到美国时贫无可学,而后从纽约一路步行至绮色佳,一边打工,一边求学,胡适心中十分敬佩。然而此学生告诉胡适,这并没有什么,对于他而言,求学的渴望就和饿时寻找食物,渴时去寻找水喝一样平常。这位学生还告诉胡适,在俄国,没有读过本国大文豪作品的人,大学不予以录取,因为他们认为热爱文学的人必然才会爱国。胡适听过之后,认为“此言甚可念”。

1913年秋天,纽约省长色尔叟被弹劾。在当时,美国为了防止政党运动选举无节制地用款而设立了特定的法律:凡候选人或办理政党选举之干事,在选举完结后20日内必须将收到的选举捐款实数,及本期选举所花费的实数上报给选举监督,并附有收支明细。色尔叟被弹劾的理由是他所上报的明细中漏报了若干巨款款项,并且私用所收选举款项作为其他用途。

古训有云:“盗固不易,而跖非诛盗之人。”色尔叟的结局是他罪有应得,可弹劾他的人事实上只是群小人,并没有弹劾他的权力。胡适将一切早已看清,他知道,纽约省有一个势力庞大的小人组织,就连纽约省的行政官都只是其傀儡,色尔叟本是这一组织中的一员,然而他为了在竞选中得民心,反过头来攻击此组织,遭到组织的记恨,所以才落得最后被弹劾的下场。

胡适赞成对色尔叟的行为进行处罚,但他不赞成匪徒打着惩恶扬善的名义去击杀强盗。他说:“凡服官行政之人,必先求内行无丝毫苟且,然后可以服人,可以锄奸去暴,否则一举动皆为人所牵掣,终其生不能有所为矣,可不戒哉!”

又到假期,胡适先邀请任鸿隽和杨杏佛一起到他住的地方煮茶夜话,后又邀请了几位好友一起对联猜谜,目的是担心在国外留学久了,荒废了国学,所以特意设了这些游戏为消忧之计,总好过“博弈无所用心者之为”。

胡适身在异乡,却时时关心国家大事小情。他说国家此时最急需的,不在新奇之学说,高深之哲理,而在所以求论事观物经国之术。他认为,“归纳的理论”、“历史的眼光”和“进化的观念”是对国家最有帮助的东西。同时他也深感自己近日读书涉猎的内容太多而不精,认为自己“泛滥无方而无所专注,所得皆皮毛也,可以入世而不足以用世,可以欺人而无以益人,可以自欺而非所以自修也”,并决定“后此宜痛改之”。

得知袁世凯自称“夙夜兢兢,以守道饬俗为念”,又颁布了“所有衍圣公暨祀贤哲后裔膺受前代荣典,均仍其旧。惟尊圣典綦重,应由主管部详稽故事,博考成书,广征意见,分别厘定,呈候布行”的命令后。胡适表示了不屑,在日记中称其“此种命令真可笑,所谓非驴非马也。”

1914年1月24日,教育部发电,饬查湘省外国留学生名数费额,迅即电复等因。回文中提及:“……留日学生四百九十六名……年共需日币二十一万四千二百七十二元。选送西洋留学生:美六十五名……共需洋十五万九千八百四十元。二共需洋三十七万四千一百一十二元……”胡适得知此消息后心中十分疑惑,因为他很敏锐地发现回文中“上为日币,下为美金,而总数乃混合计之”。

回顾自己在康奈尔大学期间所关心的问题时,胡适对自己感到一些不满意,因为他发现自己主要关注的问题有三点,分别是泰西之考据学、致用哲学和天赋人权说之沿革,而自己对这三点的了解都只是皮毛,太过肤浅。对于自己这些年的言行,胡适则比较满意。他觉得自己多年来,无论演说或是与人讨论学问,都遵守了寝室墙上那条英文格言的主张。

自大二起,胡适寝室的墙上便贴了一张英文格言,其中文大意为“如果不敢高声言之,则不如闭口勿言。”这张字条是胡适偶然在一本书中得到的,他不知道此句出自谁之口,却觉得此言有理,觉得“不敢高声言之者,以其无真知灼见也”,于是将字条贴在了寝室的墙上,并以此规范自己的演说论学。在大学期间,他一直尽力以此为准则,虽然有时做不到,但从未有过妄言,更从未有过大言不惭的时候。

在许多人都认为西方女性地位高于东方女性时,胡适却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说,其实中国的女子地位高于西方女子,因为中国的女子不需要为了选择结婚对象而在社会交际中讨好男性。可是西方的女子则不同,她们长成之后便以求偶为主要任务,会在父母的安排下学习音乐和舞蹈,以便与男子周旋,能取悦男子或能“以术驱男子入其彀中”的女子能够优先得到配偶。所以,“堕女子之人格,驱之使自献其身以钓男子之欢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

在康奈尔大学的日子里,胡适对美国的政治颇有兴趣,每有闲暇时间,就会去国会旁听。

绮色佳召开“公民议会”时,胡适应邀前往旁听。此次会议上,有两件事令胡适感到有趣:一件是一位市民控告政府不清理路上的冰导致他滑倒受伤,要求政府赔偿1万元医药费;另一件是一所大学中的一个学生兄弟会自称是慈善事业,不肯缴纳房税,与市政府僵持数年之后,终于在这次“公民议会”中得到解决,最后法庭判定该兄弟会确是慈善事业,不需要缴税。

胡适从政府律师报告中得知,此会所由一富人出资所建,外观壮丽,内部各种设备一应俱全。此富人还出资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兄弟会,其目的在于选出一些有志向学,又能刻苦自食其力一年以上的学生,将他们送到预备学校,学习入大学的课程。能入大学者,每人每年可得奖学金千金,并可入富人出资建立的会所中。上述案例中的会所便是这些会所中的一个。

此兄弟会在许多知名大学中都有分会,可入其会的成员必须成绩优异,如果没有表现,便没资格成为兄弟会的会员,并且没有奖学金。会员毕业之后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无论从事何种工作,总会都不会向他们索取回报。胡适对此事大加赞赏,认为这样的慈善事业,确实应该免收其税。

5.告别康奈尔

在康奈尔大学期间,胡适听过许多议会。但在他看来,任何一次议会都没有他在1914年2月4日听到的那种议会长知识,也不如那种议会切实有味。在那次议会的最后,他听到了一场关于救火会之事的辩论,并称此次辩论:“是夜最可玩味之辩论。”绮色佳市当时共有9所救火会,都是由市民义务组成的。每会自成一党,一边为本会争荣誉,一边视其他会为敌。救火会的成员没有薪水,为了采购救火器等必需品,会员们到处奔走以谋钱款,不同救火会之间还时常因为争公款而发生激烈争执。在处理第一会与第七会的争款纠纷时,市长最后采取的办法是重行组织,将所有救火会统于一司。

胡适听着他们关于如何分配公款的议论,觉得甚是有趣。他认为市民能够踊跃做公事,此行可敬,然而“事权不统一之害”和“朋党私见之弊”却能让一件极好的事几乎成为社会的诟病,又实在可畏。

在康奈尔大学期间,胡适的一位朋友想要学习汉文,请胡适做他的老师。胡适在教他时,先给他看汉字,然后在汉字下方标注相应的古篆,以教他独体字为起点。而后,胡适先从字的形象入手,再教由两个独体字组成的字,之后才教由一个独体字加一符号组成的字。

胡适将这一过程当成一次国文教授法的试验,他想,如果能够用这种方式教会他的朋友汉文,待到他回国之后,就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去教国内的初学者们。这样,看似只做了一件事,却能同时达到识义和寻源的效果。

转学文学之后,胡适不再拥有免付学费的待遇,为了养家,他开始为一家报纸写文赚稿费。然而后来,他却放弃了这份兼职,一是因为太忙,二是因为这家报社与他在理念上不相符,他不愿再为其作文。这之后,每收到家书,胡适都感到十分焦灼。1914年3月,他做了两个决定,其一是借款寄回家中再按月还款,其二是向大学申请助学金。虽然他并不想这样做,可因为家里的原因,他又不得不这样做。

一个月后,胡适成功申请到了助学金,同时被任命为康奈尔大学学生会哲学群学部部长。又过了一个月,胡适的一篇文章在大学征文比赛中获奖,得到了50美金的奖励。50美金对于他贫困的生活来说并不能解决太大问题,但他还是很高兴,因为他得奖一事被多家报纸争相刊登,为中国学生争得了荣誉,也算得上是“执笔报国”之一端也。

自美国和墨西哥交衅以来,绮色佳的一家杂志上便登出一句名言,其大意为“我国可能永远是对的,但是无论对错,都是我的国家”,意在提醒人们只论国界,不论是非。这句话刊登出来后,数天内都没有人反驳。直到有一天,世界学生会的成员们谈到此事,意见不一,胡适听了他们的辩论后,便写了一篇对于此事看法的文章。

胡适认为“无论对错,都是我的国家”这种观点是谬见,说明此国有两个道德标准,对自己国家一个道德标准,对其他国家另设一个标准。他指出,无论国内国外,都应只有一个道德标准,否则便没有办法争论此事。

那年夏天,胡适卸下了世界学生会会长一职。他正感到庆幸时,一个新成立的国际政治学会又想请他当会长,他连忙推辞。

在国外生活多年,胡适对国外的风俗习惯也有了不少了解。他在国外见到许多五六十岁仍自食其力的人,他们明明有子女赡养,却不依赖子女,父母尚且如此,其他的亲戚则更不会依赖孩子。他非常欣赏外国人的这种生活方式,认为“盖西方人自立之心,故不欲因人热耳。”再看国内,则是全然不同的情况。

在当时的中国,仍流传着子萌父荫的习俗,即父亲因功而得了封赏后,儿子也能与父亲一同享受到封赏,或可在父亲去世后继承父亲的荣耀和财富。这种习俗也被称为“世袭制”。此外,还有一种是“家族的个人主义”,这种家族制的存在具有极大的害处,容易养成国人的依赖性,令父母视子女为养老存款,过于依赖子女;同时也令子女视父母的遗产为固有,过于依赖父母的遗产,或依赖家中其他兄弟姐妹,认为自己不用负担太多责任。

胡适在国内时也曾接触过这样的家庭,他觉得这种习俗弊端很多。虽然国内和西方都有个人主义,只不过国内的个人主义以家庭为单位,西方的个人主义以个人为单位。所以西方的个人主义能培养出独立的人格,培养出人们的自助能力,而国内的“家族的个人主义”,只能培养出“私利于外,依赖于内”的人。

胡适还说,这种依赖在家族其他成员中也存在着,比如“一族一党,三亲六戚,无不相倚依”,一个家庭地位得到了提升,孩子出了名,其他亲戚便会立刻围上来,“如蚁之附骨”,并且“不以为耻而以为当然”。他认为,这种表现是一种奴性,并且是“亡国之根”。

由于父亲过世得早,兄长们也各自成家,家中与他同住的多是妇人,所以胡适儿时的性格中时常有些女子般的羞怯,这情况直到入澄衷学堂之后才有所好转。入康奈尔大学之后,胡适的思想和性格又发生了转变。

此前,胡适所念书的地方只有男子,而美国的大学却是允许男女同校。胡适起初因受旧式思想教育所束,只敢与中年妇女接触,临近毕业,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近年来越发世故冷血,“而无高尚纯洁之思想,亦无灵敏之感情”,“但有机警之才,而无温和之气”,于是决定在最后这段日子里“与有教育之女子交际,得其陶冶之益”以减少他自身的“孤冷之性”。

胡适一向非常敬重他的母亲,因为他自小由母亲抚养长大,深知母亲的辛苦。他说,母亲一人撑起一个家庭所经历的艰难困苦是笔墨难以描述得尽的,所以他视母亲为妇人中之豪杰。他也承认,自己自小与其他孩子不同便是受到了母亲的影响。

在美国学习生活的日子里,胡适常常想念家中的母亲。他离家求学已有10余年,其间只回过一次家,而且只停留了3个月。对他而言,没能在出国之前回去看望母亲让他这4年一直耿耿于怀。特别是一想到母亲只有自己一个亲人,而自己却将她独自留在家中10年之久,他就心生不忍。母亲每次去信都嘱咐他努力学习,不要分心,于是胡适只将这份心情记在了日记里,不对家人言。

虽然早在前一年夏季便已完成了学业,但康奈尔大学规定学生必须学满八学期方可毕业,于是胡适又等了半年左右,直到1914年2月才得到学位。同年6月,胡适参加了毕业仪式,正式从康奈尔大学毕业。

毕业后,胡适在美国的数位同学倡议成立“科学社”,发刊一名为《科学》的月报,“提倡科学,鼓吹实业,审定名词,传播知识”。胡适认为,在美国留学界最大的弊端就是一直没有中文杂志,所以留学生们没办法将他们学到的传递给国人,《科学》的诞生恰好修复了这一弊端。

毕业后,胡适的生活越发困窘,但他仍改不了自小养成的藏书习惯,只要看到好书,总是不忍离去,即使借钱也要买下。一次,他路过一家旧书店,见到两本世界名著,都是已出版30余年的旧书,并且上面还有旧主人的题字,然而他还是欣喜地以低价将书买回,并将此事记在日记里,称“记之以志吾沧桑之慨”,且“记之以自嘲”。

一日,胡适与陕西的张亦农闲谈了读音的差别。谈话中,胡适突然想到他们这一辈人小时候说话都有各自的乡音,长大后虽然入学堂读书,却也只重视书的内容,而不重视字的读音。如今,他们都知道这样不好,却还是因为习惯了乡音,不易改变,于是他认为,规范发音是当今的首要任务。

有一次,胡适在《外观报》上读到一篇论兴趣重要性的文章,十分欣喜。他说,拿破仑喜欢布兵打仗,就算在看戏的时候,心里想的也是如何调兵遣将的事情;莫扎特3岁起学习音乐,在一次与朋友玩台球时口中不时哼着曲调,台球结束时,他也创作出了《魔笛》一曲的第一节。所以他认为,父母应在子女年幼时多留意子女的兴趣所在,多加培养,并在子女择业时依照子女的兴趣帮他们做选择。“否则削足适履,不惟无成,且为世界社会失一有用之才,兹可惜也。”

6.萌生新思想

胡适毕业后虽没有马上工作,生活却是十分忙碌而充实的。1914年7月18日,胡适发起一读书会,其成员除他自己之外只有4人,分别是任鸿隽、梅光迪、张耘和郭荫棠。胡适规定所有会员每周至少要读一部英文文学书,每周末相聚讨论一次。

7月22日晚,世界学生会开夏季欢迎会,胡适应邀担任会上的主要演说者。22日当夜,胡适发表了长达两小时的演说,演题为《大同主义》,得到了《绮色佳晚报》的称赞。演说结束时已是深夜11点,然而胡适为准备第二夜的演说,整夜阅读参考书,直到第二天凌晨才睡。第二天早上8点,胡适起床后又读了两小时书,最终将当夜的演题定为《在美国生活的移民》。

几天后,胡适就英国国教大师拨特劳主教关于“吾邻”之界说写下了一篇日记。他说,如果早一些以拨特劳的“吾邻”之界说采取措施,此时全世界都已是邻居,世界大同之日也不会太远了。

有一日,胡适遇到桑普森教授,与其提及他曾经对“我国可能永远是对的,但是无论对错,都是我的国家”一句的理解和感触。桑普森教授听过之后告诉胡适,他的理解有误,此言本意并非“但论国界,不辨是非”,而是“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桑普森教授还给胡适举了一个例子,胡适听过之后,深表认同。认为自己之前只是“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幸好有老师为他匡正了这一失误。

胡适记日记的习惯已有很久,但一向不曾注重标点符号的使用。一日,他决定从即日起,作文所用的所有句读符号都按照规范使用,并列举了八条释例,分别是:标示人名的符号,标示地名、国名的符号,标示书名的符号,标示引言的符号,标示双引的符号,句读符号,标示外国音译词或人名的符号,以及标示注用的符号。此后,胡适对文学的态度越发严谨。

《英国皇家亚洲学报》上曾刊登了一篇由美国当时著名汉学家翟林奈所做的文章,此文名为《敦煌录译释》,是对《敦煌录》一文的翻译。《敦煌录》中有不少附会荒诞之谈,而且字迹非常难以辨认。胡适读过《敦煌录译释》一文,发现此译文中有许多错误,他认为此人不清楚其意便去翻译,自然漏洞百出,于是他将翟林奈文中的错误一一挑出并更正,寄给了该学报。

7月28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到8月5日时,整个欧洲都已沦为战场,胡适称其为“自有生民以来所未有之大战祸”。对于此次战争的结果,胡适认为,“欧洲均势之局必然大变”,“欧人将憬然于攻守同盟之害”,“和平之说必占优胜”,“欧陆民党必占优胜”,“此役或竟波及亚洲,当其冲者,波斯与吾中国耳”。

一次,胡适应邀去一位朋友家吃饭,见其一家共享天伦,于是颇为羡慕,也颇有感触。在国内时,胡适生活于一个大家庭中,家庭成员之间不时会有些争执。在美国,他发现这里的家庭与国内恰好相反,美国家庭的构成非常简单,孩子结婚后就会远离父母,再也不过问父母生活,而不像国内,儿子结婚后要带着妻子与父母同住,以侍奉父母。

然而在这位朋友家中,胡适看到了一个既不同于中国家庭,又不同于大多数美国家庭的家庭,这家的子女婚后虽离开了家,却居住在离父母不远的地方,并且时时带着孩子回家看望父母,所以一家人才能过得如此幸福。

胡适说:“夫妇之间,尚以相敬为难为美;一家之中,父母之于子,舅姑之于妇,及姑嫂妯娌之间,皆宜‘相敬如宾’为尚,明矣。家人与妇子同居一家,‘敬’字最难;不敬,则口角是非生焉矣。”他认为国内习俗的弊端在于姑妇妯娌之间不能相安无事地共处,同时与父母之间相互依赖,国外习俗的弊端在于过度疏远父母。

胡适想,若是都能像他这位朋友家一样,孩子结婚后与父母相互保持独立,同时又不断了往来,慰藉父母思儿之情,照顾生病的父母,家庭中既不易生出龌龉之事,亲子之间也不会变得过分生疏。

巴黎和会后,德国政府将胶州租借地全境交给了日本政府。胡适从报上得知此事后,虽然他也明白日本侵略者的野心十分强大,可出于他对政治的一向乐观,他还是希望日本能够权衡利弊,将青岛还给中国。他说,“吾所见如此,此吾政治上之乐观也,吾何恤人之笑吾痴妄也?”

9月,胡适被选为次年《学生英文月报》(以下简称《月报》)主笔,负责国内新闻。胡适本计划次年不参加外事,但接到《月报》总主笔的邀请后,他仔细考虑了一番,觉得《月报》关系重大,而且他可以借此实习英文,于是同意了邀请。之后,胡适与美国好友金君相约游览波士顿。一日结束游览后,胡适再一次与其谈论起自己对家族制度的看法。

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胡适却说:“余主张两事:一曰无后,一曰遗产不传子孙。”胡适说,他所指的“无后”并非指不生育子女,而是希望人们不要把子孙满堂看得过于重要,也不要因为没有子孙就担心。家族制度导致国人盼子心切,进而早婚,并以多添子嗣为一夫多妻的正当理由。同时,国人因担心无后,并且以“防老”为目的去“养儿”,所以将子孙看得非常重要,并且重男轻女。这些都是家族制度的弊端。

至于为何主张遗产不传子孙,胡适的理由是,财产应凭劳动所得,富人的子孙不曾为这些财产付出过,所以无权享受这些财产。而且他认为,财产会成为青年人的负累。他见过太多青年人因继承了祖先的遗产而失去斗志,终身废弃者也。

在波士顿游览期间,一位哈佛的学生与胡适谈了很久。该学生认为当时的中国不知自由平等有诸多好处,可以救国。胡适则认为,其主要问题不是没有自由平等一说,而是国内的人们不知道这几个字真正的意义。胡适说,此时的自由平等已与18世纪不同,“今之所谓自由者,一人之自由,以他人之自由为界;但不侵越此界,则个人得随所欲为。”然而这种自由很多时候也是无法实现的。“人虽有智愚能不能,而其为人则一也,故处法律之下则平等。”

秋季,胡适又一位好友辞世。此人名为亥叟,乐善好施,急公好义。亥叟病逝前,一黑人女学生因在学校中遭遇了种族歧视,被迫移出所在的宿舍,于是向亥叟求助。亥叟当时已病重,得知此事后气得几近气绝。胡适当时恰好也在场,见状,于是自告奋勇写信给该校日报以表抗议。最后在校长的出面协调下,黑人女学生得以返回原有寝室,白人女学生们也没有继续闹下去。

胡适有一天见到之前的一位好友墨茨博士。墨茨博士是位理想家,胡适与其交谈后,不由大喜。他认为此时天下大患,正是因为缺少像墨茨博士这样的理想家。

此年圣诞夜后的演说中,胡适以《在岔道上》为题,“今日世界文明之基础所以不牢者,以其础石非人道也,乃兽道也。今日世界如道行之人至歧路之口,不知向左向右,而又不能不抉择:将循旧径而行兽首乎?抑将改途易辙而行人道也?世界如此,吾辈之世界会亦复如是,吾辈将前进耶?抑退缩耶?”

1915年1月,日本帝国主义要求中国接受“二十一条”,企图以此对中国进行多方面的控制,进而使中国成为其殖民地。身在美国的留学生们得知此事后非常愤怒,有些人甚至喊出了“对日作战!必要的话就战至亡国灭种”的口号。对此,胡适持不同意见,他并非不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要求,但同时他也不赞成留学生们过于激动,失去理智。

在信中,胡适希望同学们可以正视事实,知道“我们至多只有12万部队可以称为‘训练有素’,但是装备则甚为窳劣。我们压根儿没有海军。我们最大的兵船只是一艘排水不过4300吨的第三级巡洋舰……”他说:“最后的真正解决之道应另有法门——它较吾人所想像者当更深奥。但其解决之道究竟在何处,我个人亦无从深索;我只是知道其不在该处罢了。让我们再为它深思熟虑,从长计议罢!”

胡适的这封信使他遭受到许多人的指责和攻击,并屡被斥为卖国贼。但他仍然坚持一直以来信奉的“老子”的道理,相信“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7.哥大学哲学

1915年2月,胡适给自己订了新计划。他认为自己任重而道远,必须有强健的身体,不挠不屈的精神,以及博大高深的学问。

在写给胡平的信中,胡适提到,想救国,需要“执事者各司其事”。而在他看来,此时留学生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在劝告同学们的信中,胡适这样写道:“我们都感情冲动,神经紧张——不是的,简直是发了‘爱国癫’!弟兄们,在这种紧要的关头,冲动是毫无用处的。”在他看来,留学生们距离祖国太过遥远,当务之急是保持冷静,不惊、不慌,尽好各自的本分和责任,努力学习,充实自己,为祖国力争上游。

胡适说:“今日大患,在于学子不肯深思远虑,平日一无所预备。及外患之来,始惊扰无措,或发急电,或作长函,或痛哭而陈词,或慷慨而自杀,徒乱心绪,何补实际?”又说:“吾辈远去祖国,爱莫能助,当以镇静处之,庶不失大国国民风度耳。”

胡适建议当时国内的百姓可以进行道义上的抗拒,以抵制日货为抗拒方式。他说,“上策为积极的进行,人人努力为将来计,为百世计,所谓求三年之艾者是也。必不得已而求目前抗拒之策,则抵制日货是已。”

胡适在《标准邮报》和晚报上读到了美国人格里菲思博士提出的“让日本掌握中国之命运,这是解决日中两国间争端的最明智的选择”的观点后,当即写信给《每日新闻》,指出格里菲思博士此观点的错误所在。他说,格里菲思博士不明白,中国早已不是几十年前的中国,此时的中国民族意识正在觉醒,国民日趋团结,反日的情绪已十分高涨,定不会长期容忍日本掌握中国的命运。

胡适说,日本不要想凭武力统治中国,因为无论过去或是现在,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在中国人心中播下仇恨的种子,也是在持人道主义之各国的眼中自降身价。他认为,日本企图控制中国的行为无疑会引火烧身,反日的仇恨之火已经燃遍了神州大地,他希望日本能有一些有识的政治家看到这一点。

1915年夏,胡适参加了由一群美国东部的中国留学生创办的“文学科学研究部”。其间,他曾就“如何可使我国文言易于教授”这一论题写了一篇论文,而促使他写出这样一篇论文的根本原因,是一位叫钟文鳌的人提出了应当废除汉字,改用拼音字母为文字的主张。

胡适并不反对字母拼音,也承认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死文字。但当时他还没有预料到白话可以完全代替文言,所以仍坚持只要改良文言的教授方法,使文言变得容易教授即可,并提出了四条古文教授方法——注重讲解古书,主张字源学,讲求文法和注重标点符号的应用。翻看他在此段时期的日记,也能看到许多相关的内容。

在与一群好友讨论中国文学问题的过程中,胡适发现梅光迪的思想过于守旧,绝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梅光迪越是反驳胡适等人的新观点,胡适就变得越激烈,最后在一首诗中,胡适提出了“文学革命”这个词。后来,胡适去了纽约,梅光迪去了康桥,各自忙于学业,这场争论也暂时停息了。

同年夏天,胡适与一朋友谈起事业。他说自己一直以来都以为祖国正是用人之际,自己必须成为一名博学之人,回国之后才可做他人导师,于是在求学过程中“求博而不求精”,“其失在于肤浅”。如今,他认识到自己的精力有限,无法“万知而万能”后,于是他决定,从此以后专心学习哲学,中西兼治。

8月21日,胡适决定去哥伦比亚大学留学一年。9月20日,胡适离开绮色佳,前往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区的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哲学。

正式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前,胡适读过不少杜威的著作,并对其提出的实验主义颇有兴趣。他会就读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院,其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杜威是此院的哲学部长。

胡适非常认同杜威提出的“哲学就是广义的教育学说”这一观点。他说,这话初听了很奇怪,但是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古往今来的哲学家都是教育家,每个人都有一种教育学说,并且每一种教育学说都是以哲学为根据的。在《杜威的教育哲学》一文中,胡适以中国古代的《三字经》为例,指出开篇的“人之初”一句中表达的便是孔子的教育哲学,而后的一些内容中又兼有程子和朱子的教育哲学。

胡适渐渐意识到,学问之道有两面,其一是博,其二是精,两者缺一不可。他说:“务精者每失之隘,务博者每失之浅,其失一也。余失之浅者也。不可不以高深矫正之。”

在所有留美学生中,胡适最欣赏赵元任,此人于康奈尔大学毕业后,又入哈佛学哲学,同时精通物理和算数,闲暇时还学习语学、音乐,且皆有所成就。胡适认为,赵元任“深思好学,心细密而行笃实,和蔼可亲。以学以行,两无其俦,他日所成,未可限量也”。

虽然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选择的是哲学,然而他的日记中并未记录太多与哲学学习有关的内容。反而大篇幅地出现他对国事的意见,以及对文学革命的意见。

1916年初,胡适就当时的国事发表了意见,认为想要处理国事的坏败,必须打定主意,从根本下手。中国古代谚语中有一句话叫“死马作活马医”,意思是说虽然明知事情已无可救药,却还不肯死心,要做最后的尝试。胡适却提出了“活马作死马医”的主张,认为:“活马虽然有一息之尚存,不如斩钉截铁,认作已死,然后敢拔本清源,然后忍痛斩草除根。若以其尚活也,而不忍痛治之,则姑息苟安,终于必死矶已矣。”

曾有人指责胡适“好立异以为高”。胡适认为立异者有两种:一种是不苟同于流俗,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不惧于强势而改变是非观的立异者;还有一种则是为了使自己看起来不苟同于流俗,不随波逐流而刻意有高奇之行,遇到大事却又颓废懦弱的人。对于前者,他虽羡慕,却知自己尚未达到他们的水平。至于后者,他认为自己并不属于其中。

面对国内的情形,胡适认为,应当采取教育救国。他说:“……适以为今日造因之道,首在树人;树人之道,端赖教育。故适近来别无奢望,但求归国后能以一张苦口,一支秃笔,从事于社会教育,以为百年树人之计:如是而已。”

胡适说,希望能以教育民众为主,为下一代打一个扎实的基础。他知道这一过程会十分缓慢,也知道人是最没耐心的,但他还是强调,这是唯一必需的过程,“它既是革命之必需,又是人类进化之必需”。

同年春天,胡适与梅光迪就文学展开的争论又一次开始了。胡适认为“要须作诗如作文”,梅光迪则认为“诗文截然两途”。在这次辩论中,胡适认识到中国文学问题在于“有文而无质”,并得出了“死文学不能产生活文学”的结论。

起初,梅光迪并不赞成他的观点,任鸿隽知道他们二人的争论后,也站在梅光迪一边。胡适认为任、梅二人都不明白“文字形式”往往可以束缚文学的本质,他对文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后,终于明白中国文学史上几番革命都是文学工具的革命,也终于认识到中国俗话文学才是中国的正统文学,代表了中国文学革命自然发展的趋势。

胡适将自己的新领悟写信告诉梅光迪,没想到梅光迪这一次竟然赞成他的观点。他十分高兴,将自己的见解以长篇日记的形式写了出来。

关注文学形式的同时,胡适也关注文学的内容。他说,此时国内的文学有三大弊病,一是无病呻吟,二是模仿古人,三是言之无物。后来,此三条弊病与他曾与梅光迪通信时提到的文学应讲文法,应不避“文的文学”两条主张,皆成了他所提出的文学改良八件事中的内容。另外三条关于形式方面的主张分别是不用典,不用陈套语和不讲对仗。

对于胡适来讲,白话是他一人所要办的实地试验,有与他观点相同,愿意与他一起努力的,他非常欢迎,但他不会强行拉别人到他的实验室中去,同时他也希望别人不必定捣毁他的实验室。